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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xié)議書人(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4

合伙協(xié)議書人

第1篇 公司合伙人協(xié)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共同經營______縣____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 合伙協(xié)議 :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yōu)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tǒng)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jiān)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xié)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 工資 、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伙人審定。

第三條盈余、工資分配與 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 債務 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______份。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

公司合伙人協(xié)議書范本

第2篇 合伙人投資合作協(xié)議書樣板

合伙人: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fā)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chuàng)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tǒng)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jiān)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shù)額根據收入現(xiàn)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__________

___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b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發(fā)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yè)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__________

___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__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

___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zhí)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__________

___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lián)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xù)。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項目名稱繼續(xù)經營原項目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郑瑒t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xié)議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3篇 合伙人協(xié)議書范本通用版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 合伙企業(yè) 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b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c 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c 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適用于規(guī)模小的合伙企業(yè)。)

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依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4篇 項目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實用版

項目合伙人 合作協(xié)議 書如何寫有多少伙伴不知道的呢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介紹。

________年項目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第

項目協(xié)議書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伙人:甲:(姓名),身份證號:_____籍貫:_____

合伙人:乙:(姓名),身份證號:_____籍貫: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及技術和客源支持,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 合伙企業(yè)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在合作期間合作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yè)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企業(yè)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y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xù)和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本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___年一次。

第九條 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xié)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____市場開發(fā)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和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 對于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的 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

2、 如果雙方通過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xié)議到期后,雙方未提出終止協(xié)議要求的,視為同意繼續(xù)合作,本協(xié)議繼續(xù)有效,如果不再繼續(xù)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乙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zhí)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出現(xiàn)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協(xié)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xié)議

(二)合伙期滿

(三)合伙雙方協(xié)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第十六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復印證粘貼處 甲方身份證復印證粘貼處

________年項目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第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伙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現(xiàn)有投標及施工,經合伙人平等協(xié)商,全面實施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項目合作部。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xié)議,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能力,自愿入股,建立項目股份合作制,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各合伙人為項目原始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項目承擔風險責任。項目經營期間,合伙人不得抽回出資。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的前期關系運作,投標前期準備工作,投標工作,中標后的施工管理,項目竣工后的預結算,項目質保期間的管理,項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伙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占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本次出資____萬元作為活動經費(由合伙負責人管理,可不需說明詳細用途),另____萬元用于日常開支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視為退出股份,前期費用由新的組合一次退還

3、本次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只能用在項目的經營和業(yè)務往來上,資金由2個合作人實行賬戶雙控制,一人保管存折,一人分管密碼。項目完畢或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前期運作的人可考慮每月報銷電話費和日常車旅費用元月,出____區(qū)計長途實報實銷,工資為包干元(未中標前算一半,中標后領取后一半)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項目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shù)額根據收入現(xiàn)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合伙人簽名處: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合伙人保證在項目有效期內或協(xié)議期滿后,均不承擔當事人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責任。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二)退伙: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退伙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 法院強制執(zhí)行 在合伙企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六、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yè)務,負責投標的前期準備工作,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材料三人受讓合伙項目財產

4、合伙人簽名處:

支付合伙債務。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zhí)行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xié)議的約定進行,凡是項目所有的返利折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yōu)惠和待遇,廢舊材料或設備處理費用,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保密約定:合伙人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xié)議簽訂過程中及執(zhí)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項目相關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商業(yè)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八、合伙人會議表決制

項目合伙成立后,每半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項目的半月財務報表,評議項目的運作狀況。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所有合伙人會議,再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zhí)行。

1、單項費用如招待費支付超過元,管理員工資超過元,民工工資超過元采買費超過元

2、投標單位的引進

3、各種協(xié)議的簽訂

4、項目管理人員、施工隊伍的選擇

5、主材的采買

6、項目增資。

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調、侵占和無償使用項目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其他人進行交易或簽訂合同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五)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合伙經營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公司名稱繼續(xù)經營原項目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一、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人簽名處: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____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依本協(xié)議四條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二、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xié)議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如合伙人發(fā)現(xiàn)其他合伙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標操作機密的,合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并由違約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合伙雙方在業(yè)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伙方商業(yè)信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伙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shù)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xiàn)尚未結束的業(yè)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lián)p方則還應繼續(xù)履行支付義務。

經濟損失等于違約金加上賠償金之和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于直接費用乘以1.5倍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于直接費用加上間接費用之和乘以1.5倍

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合伙人簽名處: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zhí)壹份,送中標公司存檔壹份

(四)項目中標后,股份合作協(xié)議,應當獲取中標公司的書面認可,并由中標公司為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每頁都要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賬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裁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xié)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以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地點:________年____日

公司蓋章確認: 法人代表: (簽約代理人)簽字確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聯(lián)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協(xié)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合伙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的組織和行為,維護事務所、 合伙人 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合伙企業(y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師法》及其他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全體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第二條 根據財政部《合伙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試行辦法》,事務所由××××等×人合伙設立。

第三條 事務所中文名稱為:聯(lián)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法定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四條 事務所經(批準機關和批準文件名稱)批準,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其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守職業(yè)道德,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的監(jiān)督。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事務所的性質為合伙事務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 無限連帶責任 。

第六條 經批準設立的事務所即是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的團體會員,按規(guī)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七條 事務所的經營期限為×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務所的 營業(yè)執(zhí)照 簽發(fā)之日起計算。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事務所經營期限屆滿未向審批機關申請終止經營視同延長經營期限。

第八條 事務所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并按協(xié)議規(guī)定的程序表決通過后,向政府部門辦理報批和登記手續(xù)。

第二章 事務所的宗旨、目標和 經營范圍

第九條 事務所的宗旨: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充分發(fā)揮注冊會計師在經濟活動中的鑒證和服務作用,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十條 事務所的經營目標是,在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的領導下,將事務所發(fā)展為具有一定規(guī)模和較高執(zhí)業(yè)水平的合伙事務所,為社會經濟發(fā)展作貢獻。

第十一條 事務所的經營范圍是:(注:事務所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

(一)審計業(yè)務:包括審查會計報表驗證資本辦理企業(yè)合并、分立、 清算 事宜中的審計業(yè)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基建預決算審計工程造價咨詢、招 投標 代理 其他審計業(yè)務。

(二)資產評估:企業(yè)整體評估單項評估包括:房地產、機器設備、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評估咨詢服務。(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稅務代理(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四)工程造價咨詢、工程預決算、招投標代理(由事務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yè)務:包括會計管理咨詢設計會計制度擔任非鑒證客戶會計顧問為非鑒證客戶代理記帳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價其他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yè)務(包括培訓財會人員、會計帳冊憑證、會計電算化軟硬件用品的銷售等)。

(六)當事人委托的其他業(yè)務。

第三章 合伙人出資

第十二條 事務所合伙人構成如下:(略)

第十三條 合伙人出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各合伙人認繳總額和所占比例如下:(略)

第十四條 出資方式(由合伙人自行確定)。

第十五條 各方出資額應在合伙人大會批準(新設立的事務所則應在審批機關同意成立事務所批文下達后)一個月內繳足。

第十六條 事務所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可以增加或減少(不低于法定限額)出資額。合伙人出資的增減須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xù),同時,在辦妥變更手續(xù)后15日內將有關資料報省、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備案。

第十七條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事務所的財產份額,也不得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出資。

第四章 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合伙人權利

(一)參加合伙人會議,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表決權

(二)被選舉為合伙人管理委員會的主任(主任會計師)、副主任、委員

(三)對事務所的財產享有收益分配權

(四)有權按規(guī)定查閱事務所財務帳冊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對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的質詢異議權

(六)監(jiān)督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合伙人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第十九條 合伙人的義務

(一)及時交納出資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 合伙協(xié)議

(三)遵守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準則,謹慎執(zhí)業(yè)

(四)認真完成合伙人大會、合伙人管理委員會、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交給的工作任務 (五)保守事務所的經營、財務秘密

(六)涉及事務所利益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合伙人管理委員會、合伙人會議報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股東)或其他負無限連帶責任經濟組織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事務所性質相同或相近的業(yè)務,不得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與事務所進行買賣、借貸以及從事與事務所利益有沖突的活動非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務所的財產向外提供擔保。 合伙人從事上述營業(yè)或者活動所得的收入應當歸事務所所有,給事務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合伙人在事務所從事正常經營活動,由事務所承擔 民事責任 。合伙人在從事與事務所經營有關的活動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使他人遭受傷害或財產損失時,首先由事務所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先由該合伙人承擔,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擔。其他合伙人在對外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該合伙人追償。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的個人行為,事務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事務所經營期間,事務所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注:合伙人必須在合伙協(xié)議中約定比例分配和分擔,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償還合伙 債務 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shù)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勞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據事務所發(fā)展狀況,結合其他員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人身保險、意外保險以及 醫(yī)療保險 、 養(yǎng)老保險 等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事務所存續(xù)其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事務所經營積累的財產以及所有以事務所名義取得的其他財產權益均為事務所財產,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的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證書(在符合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務所執(zhí)業(yè)所必須的具有其它執(zhí)業(yè)證書人員)

(二)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三)專職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滿五年

(四)年齡在60周歲以內

(五)以往3周年內沒有因執(zhí)業(yè)質量、職業(yè)道德問題受到刑事處罰或主管財政機關的 行政處罰

(六)在注冊地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條 經合伙人會議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須簽訂書面入伙協(xié)議。

第二十八條 新入伙的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事務所的帳面?zhèn)鶆占盎蛴胸搨?承擔連帶責任 ,但其在對外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償。

第二十九條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認為必要,可以對事務所資產進行評估,以決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資額及權益比例。

第三十條 合伙人退伙后,對退伙前事務所的債務(包括或有負債),仍應與其他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伙人在事務所批準成立起×年內(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動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況退伙給事務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事務所經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事務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時財產按上年末事務所凈資產中其應占份額計算(當年紅利另計),價款歸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條 當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

(二)合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務所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 法院強制執(zhí)行

(四)離開事務所,不再是事務所的員工

(五)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上列事實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時財產按上年末事務所凈資產中其應占份額計算(當年紅利另計),價款歸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資協(xié)議

(二)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受到刑事、行政處罰

(三)被吊銷執(zhí)業(yè)資格

(四)因違反行業(yè)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喪失職業(yè)道德,產生惡劣影響的

(五)有意違背協(xié)議的規(guī)定或嚴重違反事務所規(guī)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態(tài)度,給事務所帶來嚴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協(xié)議第十九條(七)款規(guī)定的情形

(八)其他嚴重損害事務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時財產按上年末事務所凈資產中其應占份額計算(當年紅利另計)。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權益必須扣除其給事務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部分。其權益不足補償損失時,應以其個人財產補足。

第三十五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退伙:

(一)達到事務所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喪失工作能力不能執(zhí)業(yè)時

(三)不能勝任合伙人應承擔的專業(yè)責任與經營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須退伙的情形。 退伙時財產按上年末事務所凈資產中其所占份額計算(當年紅利另計)。

第三十六條 退伙人應得權益,原則上應以現(xiàn)金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務所應與其簽訂支付協(xié)議,并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組織和管理

第三十七條 事務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的職權為:

(一)決定事務所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業(yè)務計劃

(二)審議批準事務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決定事務所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四)選舉、更換合伙人管理委員會委員

(五)決定事務所名稱的改變

(六)決定修改合伙人協(xié)議和事務所章程

(七)決定事務所的終止及批準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決定轉讓、處分事務所知識產權或購買、處分事務所不動產

(九)決定設立分所或與其他中介機構的聯(lián)合、合并

(十)決定增資、減資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務所內部規(guī)章制度

(十二)通過事務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及年度工作計劃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會決定的事項。

本條第(五)、(八)款規(guī)定事項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項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八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人到會人數(shù)達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時為有效會議。

合伙人會議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每年的定期會議為兩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遲和提前的時間均不得超過一個月。合伙人會議的內容和決議必須作書面記錄,參加會議的合伙人必須簽名。主任會計師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議召開合伙人會議。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議時,合伙人會議必須召開。

第三十九條 事務所設合伙人管理委員會,由全體合伙人選舉產生,是事務所經營管理機構。管理委員會由主任(主任會計師)、副主任(副主任會計師)和其他委員等若干人組成。

第四十條 合伙人管理委員會職權如下:

(一)決定合伙人內部組成分工

(二)事務所部門設置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及業(yè)務標準、程序

(四)擬訂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決算及利潤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務所的經營方針及工作規(guī)則

(六)決定重大資產購置及處理

(七)擬訂對外重大合同、協(xié)議的簽訂草案

(八)擬訂事務所增、減資草案

(九)擬訂合伙人協(xié)議、事務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擬訂分所的設立及與其他中介機構的聯(lián)合,合并草案

(十一)業(yè)務報告出具的最終決定權。

第四十一條 管理委員會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員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員可以提議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無特殊原因,會議應當召開。三分之二以上委員提議召開時,會議必須召開。召開管理委員會會議,通常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委員。

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全體委員出席方可舉行,主任或其他委員無故拒絕召集、參加會議時,五分之四以上委員可以召開會議。委員困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的,可書面委托其他委員代為行使表決權。管理委員會應當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記錄上簽名。

除業(yè)務報告的出具須經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全體委員一致同意以外,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須經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二條 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是合伙人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四十三條 主任會計師的職責:

(一)對外代表事務所行使授權范圍內的職權

(二)主持召開合伙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會議

(三)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內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人選

(五)根據事務所內部財務管理規(guī)定行使財務審批權

(六)合伙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授權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 財務會計制度與利潤分配

第四十四條 事務所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依法納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財務制度,組織會計核算。

第四十五條 事務所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六條 事務所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fā)生制,記帳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遞延資產采用分期攤銷。

第四十七條 事務所制定以下主要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工資、獎金分配制度費用報銷審批制度財產管理制度財務審計制度會計憑證、帳薄、報表管理與歸檔制度等。

第四十八條 事務所財務部門每月應向主任會計師提交月財務報告,每半年向合伙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提交財務報告,年終向全體合伙人提交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事務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個月的月末查詢事務所的財務情況。

第四十九條 事務所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期編制月度、季度會計報表、納稅報表和其他需要上報資料。同時,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1個月內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審計。

第五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各項基金。按時清繳各項稅款、協(xié)會會費、勞動保險及其他應繳款項。事務所可以用風險基金購買職業(yè)責任保險。

第五十一條 利潤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當年利潤在彌補完上年度累計虧損后尚結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可以并入本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三)年度利潤總額在扣除所得稅后利潤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潤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與清算

第五十二條 事務所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人協(xié)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務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被依法吊銷

(五)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事務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條 事務所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zhèn)鶛嗳?。在未進行清算前,不得處理事務所財產。

第五十四條 事務所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可以自事務所解散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shù)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條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zhí)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事務所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事務所未了結的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事務所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事務所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六條 事務所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事務所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事務所所欠稅款

(三)事務所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五十七條 事務所財產清償債務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資比例)分配。事務所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合伙人以個人財產平均(或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五十八條 事務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對事務所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第五十九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事務所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事務所注銷。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協(xié)議自事務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經合伙人大會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本協(xié)議,修改、補充后的協(xié)議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協(xié)議。 經合伙人大會同意,必須對協(xié)議修改的幾種情形:(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注冊會計師法 》或相關法律、法規(guī)修改后,協(xié)議規(guī)定的事項與其相抵觸(二)事務所情況發(fā)生變化與協(xié)議記載事項不一致(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條 本協(xié)議由合伙人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合伙人在事務所經營過程中的爭議、糾紛,應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和以事業(yè)為重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當?sh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四條 本協(xié)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事務所存檔一份,省財政廳、注協(xié)各一份。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第6篇 合伙人投資合作協(xié)議書樣本

合伙人 :

甲方:

身份證 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 合作協(xié)議 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fā)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chuàng)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a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b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發(fā)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yè)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 法院強制執(zhí)行 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zhí)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lián)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xù)。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項目名稱繼續(xù)經營原項目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xié)議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第7篇 合伙人退伙辦法及協(xié)議書模板

為規(guī)范合伙人退伙、核心員工退股,在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特制定本辦法及退伙、退股流程: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協(xié)議退伙是指公司合伙人之間的退伙,退股是指核心員工因突出貢獻、擔任職務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退出公司的行為。

第二條 退伙或退股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提前30天通知公司財務部,并提出退伙書面申請。

第三條 財務部在2個工作日內將退伙合伙人的書面申請?zhí)峤唤o財務總監(jiān)審核。

第四條 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將退伙書面申請交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第五條 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拒絕審核批準,正當理由以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為標準。

第六條 總經理對退伙合伙人的書面申請審批后,財務部在當月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第七條 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shù)臄?shù)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但是,合伙人在5年內退出的,不論公司盈虧,退還本金,不計算溢價部分和未分紅部分;期滿后退出,公司將溢價回購。

第七條 退伙人在財務部結算后,需要總經理進行批準。

第八條 合伙人退伙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九條 核心員工因突出貢獻、擔任職務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任職期內因員工自身原因(含業(yè)績不合格)的退出,執(zhí)行以上審批操作流程,不再享受任何股份收益、財務不進行結算;任職期滿退出或公司原因的退出,公司均需溢價回購。

第十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合伙協(xié)議約定處理。

第十二條 雙方因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第8篇 個人合伙合伙人新入伙協(xié)議書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并依據 合伙協(xié)議,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全體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第二條:__________本合伙為普通個人合伙,是根據合伙協(xié)議自愿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__________本協(xié)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達成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五條:__________協(xié)議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xié)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__________個體工商戶字號:__________

第_條:__________經營場所:__________

第八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于協(xié)議的約定。

第八條:__________合伙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條:__________原合伙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__________

1、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xiàn)住所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xiàn)住所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__________新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xiàn)住所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資方式、數(shù)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__________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占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shù)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后,即成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條:__________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__________利潤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shù)模愿骱匣锶说?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

第十七條:__________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伙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__________乙方承認原合伙所有協(xié)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并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 。

第十九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伙業(yè)務,任職合伙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__________

1、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業(yè)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伙事務由甲方負責執(zhí)行。

第二十條:__________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伙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合伙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伙人執(zhí)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fā)生爭議,依據本協(xié)議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_合伙人對合伙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_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在聘請 作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xié)議,在全體合伙人決議授權的范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__________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乙方在任職合伙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xié)議的約定,給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伙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并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xié)議。

第二十九條:__________本協(xié)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xié)議持有人情況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條:__________本協(xié)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伙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伙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

新合伙人出資證明

本合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典》組建,根據《合伙協(xié)議》及《入伙協(xié)議》發(fā)放此證。

茲證明 是合伙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占全體合伙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為有效。

特此為證。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伙人簽字并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第9篇 合伙人退伙協(xié)議書模板經典版

退伙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乙、丙三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訂立合伙協(xié)議,共同合伙經營______公司,現(xiàn)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fā)生嚴重分歧,現(xiàn)提出退伙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于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甲方______元,甲方確認本協(xié)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伙后,合伙事業(yè)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xié)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xié)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xù)。變更手續(xù)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zhí)行合伙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xù)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xù)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業(yè)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伙企業(yè)經營范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伙、退伙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以《合伙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為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伙后,______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伙后,______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xù)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xié)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xié)議。

第十二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xié)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本協(xié)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日

第10篇 合伙人協(xié)議書

合伙人協(xié)議書(一)

合伙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xié)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伙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余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伙人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伙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伙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③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適用于規(guī)模小的合伙企業(yè)。)

(二)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2、對合伙企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yè)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郑辣緟f(xié)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伙協(xié)議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xié)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四)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協(xié)議書(二)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xiàn)住址:×市(縣)×街道(鄉(xiāng)、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yè),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yè)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yè)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y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xù)和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xiàn)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xié)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yè)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xié)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協(xié)議書(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會務現(xiàn)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xiàn)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年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__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xiàn)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30%,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xiàn)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xié)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xiàn)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yè)。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xié)商,并根據協(xié)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xié)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yè),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__年月__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yè),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guī)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xié)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xié)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xié)議。

3、本協(xié)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開戶行:帳號:全稱: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于___

第11篇 合伙人招募協(xié)議書

股東合伙人招募協(xié)議書

甲方:貴州__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協(xié)議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統(tǒng)稱。

2、本協(xié)議的甲方為貴州__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乙方為自然人。

3、本協(xié)議所指__酒特指甲方公司提供的__“yyyy”系列產品,具體本協(xié)議附件一。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__陽酩酒窖股東合伙人。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政、商、媒、研、學等方面的核心資源,推動__yyyy的品牌落地、市場開發(fā)、客戶服務等。

第三條合作期限

1、協(xié)議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協(xié)議期滿前三個月,如乙方達成本協(xié)議約定的銷售任務且未違反本協(xié)議所約定的產品價格保護條款,雙方續(xù)訂協(xié)議。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擁有yyyy及系列產品的經營權。

2、甲方作為協(xié)議主體,需依法經營,保證甲方公司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依約保障乙方的權益。

3、甲方要嚴格遵照白酒產業(yè)行業(yè)技術標準及要求,對甲方所屬系列產品各環(huán)節(jié)進行科學管理、嚴格控制產品品質,保證產品質量。

4、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如賬戶資金、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5、甲方對乙方組織的商務考察活動進行全面的設計,充分考慮活動的可行性及安全性。

6、甲方對乙方拓展市場、品牌推廣等提供系統(tǒng)、有效的服務。

7、甲方有權以標準文件對本協(xié)議未約定的乙方權益進行解釋和補充說明。

第五條銷售及招募發(fā)起人任務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xié)議三年期內,乙方需完成任務如下:

1、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乙方完成10個“__陽酩酒窖發(fā)起人”招募。

2、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年內,乙方所在?。ㄖ陛犑?、自治區(qū))的銷售總額達人民幣 萬元(¥ )。

第六條運營模式

1、由乙方組建一個“__.陽酩酒窖”,酒窖命名為 號__陽酩酒窖。

2、在發(fā)起組建__陽酩酒窖的基礎上,乙方負責招募__陽酩酒窖發(fā)起人。

3、甲方的價格體系均不含稅,含稅需要另行增加17%的稅收。

第七條__陽酩酒窖股東合伙人招募條件及補貼獎勵政策。

1、認可甲方的企業(yè)文化和核心價值觀。

2、具有較強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社會影響力。

3、乙方首次進貨需大于人民幣356萬。

4、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設計方案,自行投資建設一個500—1000平方“陽酩酒窖”。

5、甲方鼓勵乙方積極推薦第三方作為發(fā)起人投資新建__陽酩酒窖。

6、乙方首次進貨時,甲方贈送給乙方100件(每件6瓶)五年__yyyy,專項用于乙方開發(fā)市場。

7、乙方推薦第三方作為發(fā)起人投資新建__陽酩酒窖,甲方按照第三方月度進貨總額的10%獎勵乙方,按照月度進行核算。

8、甲方按乙方所在?。ㄖ陛犑?、自治區(qū))進貨總額的2%獎勵給乙方。

9一年之內,乙方完成3000萬進貨任務,甲方股東自愿給予乙方1%的股權獎勵。

10、上述所有獎勵及分紅,甲方代為乙方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相關支持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窖裝修設計方案、一定的產品宣傳資料以及酒窖開業(yè)宣傳等方面的銷售支持。

2、甲方提供乙方人員相關產品知識、市場拓展等方面的培訓支持。

3、甲方提供給乙方拓展市場,例如招募酒窖聯(lián)合發(fā)起人等方面的活動策劃支持。

第九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在銷售甲方__yyyy系列產品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對外公布的價格體系進行推廣銷售。

2、乙方如進行短期促銷活動,涉及到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必須提前將促銷方案報甲方審批。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月、季度反饋市場相關信息。

4、乙方對甲方的經營情況、市場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與爭議解決

1、履行協(xié)議中,如一方確不能有效履行協(xié)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守約方有權利向違約方提出解除本協(xié)議,解除通知達到違約方時本協(xié)議解除。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賠償,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僅限于因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

3、如出現(xiàn)爭議,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付款方式及物流管理

1、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五十萬元。

2、本協(xié)議簽訂七日內,乙方全額支付首次進貨的余款,逾期未支付尾款,本協(xié)議自動終止,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換。

3、后續(xù)進貨按照先款后貨的方式進行。

4、物流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貨物送達乙方酒窖所在地。

第十二條協(xié)議生效

1、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署蓋章后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全額按約向甲方支付定金時生效。

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續(xù)約的,另行簽訂協(xié)議。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甲方的相關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貴州__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

公司網址

公司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公司賬戶

個人賬戶

2、乙方的相關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郵箱:

收款信息

收貨地址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字:

日期:日期:

甲方股東:同意本協(xié)議中有關為本人設定的義務。

簽字:

時間:

第12篇 合伙人協(xié)議書樣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xié)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fā)該地區(qū)汽車售后維修保養(yǎng)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xié)議

一 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 地區(qū)售后維修保養(yǎng)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yè)務.

二 合伙期限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 萬元,計 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于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設備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xié)議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三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yè)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 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yè),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fā)揮和調動合伙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yè)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 元作為工資,剩余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于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xiàn)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協(xié)議

②需經合伙人同意

③執(zhí)行協(xié)議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六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七 企業(yè)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yè)的經營和管理。

. 企業(yè)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業(yè)務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yè)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合伙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xié)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 本協(xié)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協(xié)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第13篇 合伙人投資合作協(xié)議書樣板通用版

合伙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fā)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chuàng)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_______________出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________%;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________%;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________%。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_______________

a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b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發(fā)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yè)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___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zhí)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_______________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lián)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xù)。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項目名稱繼續(xù)經營原項目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郑瑒t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xié)議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14篇 一般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詳細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篲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

(六)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xié)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從事)

(三)合伙人丙---(從事)

(四)合伙人丁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 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③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

(二)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

1. 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三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依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有合伙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八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股東的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注意不要將貨幣寫成'現(xiàn)金'、將實物寫成'設備'、將知識產權寫成'專有技術'、'工業(yè)產權或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等,這些都是不規(guī)范的。如果股東的出資方式在兩種以上,應分別列出以每種方式出資的數(shù)額及總的出資額。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應與驗資證明及《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的股東名錄部分相一致。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可以分期出資,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如果股東選擇分期出資,在此條款中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shù)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shù)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xù)填)。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fā)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執(zhí)行董事)或監(jiān)事會成員(或監(jiān)事);

(四)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分取紅利;

(六)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并轉讓出資額;

(七)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yōu)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九)公司終止后,依法應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十)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后,不得抽回投資;

(五)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七章 股東會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九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于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也可確定其他時間)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股東也可確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表決權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資比例的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注: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數(shù)應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為二分之一比較合適,這樣才能與第四十二條中的'過半數(shù)'相一致。

如果股東約定,股東會決議都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那么就相應將第四十四條改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全體同意',將第二十三條改為'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

如果公司沒有設董事會而設了一名執(zhí)行董事,沒有設監(jiān)事會面設1-2名監(jiān)事,那么應相應調整有關條款,如所有條款中涉及'董事會'的字樣改為'執(zhí)行董事',將'監(jiān)事會'改為'監(jiān)事'等;如果公司沒有設副董事長,那么就刪掉參考格式中'副董事長'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五十 ,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公司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注:_______________股東可自行確定具體比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guī)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guī)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第八章 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注: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注: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設副董事長) 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

(注:_______________兩個以上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八條 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注:_______________也可規(guī)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但作出屬于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六)、(七)、(九)項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注:_______________無董事會的,經理可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九章 監(jiān)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 (注:_______________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人,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 :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jiān)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注:_______________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 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監(jiān)事共同推舉一名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公司股東書面請求,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jiān)事會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會議。會議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監(jiān)事出席方為有效。

第三十九條 監(jiān)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監(jiān)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監(jiān)事表決通過;監(jiān)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條 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年,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二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fā)生戰(zhàn)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其他職權。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設立執(zhí)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可以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十一章 股權轉讓

第四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注:_______________如果兩個股東之間轉讓其全部出資的,公司就變成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應按照一人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注:_______________章程對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股東資格的繼承也可作出其他約定。)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guī)定選舉、委派董事、監(jiān)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九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五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股東會要求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jiān)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

第五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jiān)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_______________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對紅利的分配也可以規(guī)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guī)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六十一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二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條 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

依照前款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六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yè)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六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四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xiàn)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yè)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七十五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注:_______________也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條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guī)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十七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八十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 十(注:_______________對營業(yè)期限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_________年,自《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并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_______________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lián)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__________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因為同受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第八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的情況下,公司章程的解釋權應屬于股東會。)

第八十四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八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普通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格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伙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yè)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第二條本企業(yè)為普通合伙企業(yè),是根據協(xié)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xié)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xié)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yè)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企業(yè)名稱:

第六條企業(yè)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yè)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guī)范的,以企業(yè)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guī)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y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條合伙期限為××年。

(注:合伙協(xié)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伙人共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證件號碼:;(注:可續(xù)寫)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shù)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shù)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yè)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個月內繳足。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yè)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xù)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yè)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協(xié)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執(zhí)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據實際續(xù)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zhí)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zhí)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yè)。

第十四條不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zhí)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yè)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zhí)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yè),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yè)承擔。

第十五條合伙人分別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zhí)行。如果發(fā)生爭議,依照本協(xié)議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決定執(zhí)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合伙企業(yè)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yè)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yè)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yè)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yè)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y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yè)相競爭的業(yè)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yè)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yè)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訂立入伙協(xié)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有《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xié)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guī)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yè)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yè)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yè)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yè)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yè)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yè)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yè)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財產少于合伙企業(yè)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xié)議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xié)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yè)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合伙企業(y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shù)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無法實現(xiàn);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合伙企業(yè)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yè)存續(xù),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yè)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yè)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yè)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xié)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經全體合伙人協(xié)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xié)議。

第三十二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yè)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yè)必須依法向企業(yè)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xié)議)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月日

合伙協(xié)議書人(1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外資企業(yè) 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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