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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yè)日常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一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關鍵要素:
1. 安全政策與目標設定:明確企業(yè)的安全愿景、使命和目標,為全體員工提供行動指南。
2. 安全責任體系: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個人。
3.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4. 安全操作規(guī)程:針對各工種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
5.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 應急預案與演練: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7. 事故報告與調查:建立事故報告機制,對事故進行及時調查,分析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8. 安全檢查與審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要時進行內部審計。
9. 安全績效考核:將安全績效納入員工考核,激勵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
10. 安全文化建設:營造安全文化氛圍,強化全員安全意識。
流程
1. 制度制定:由安全管理部門主導,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參考相關法規(guī)標準,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征求意見:廣泛征求各部門、員工的意見,確保制度的可行性與適用性。
3. 制度審批:提交高層管理層審議批準,確保制度的權威性。
4. 制度發(fā)布:以正式文件形式發(fā)布,確保全體員工知悉并理解制度內容。
5. 培訓實施: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掌握相關規(guī)定。
6. 制度執(zhí)行:各部門嚴格執(zhí)行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7. 監(jiān)督檢查:安全管理部門定期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8. 制度修訂: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和法律法規(guī)變化,定期對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目錄內容
1. 引言 - 制度目的 - 制度適用范圍
2. 安全政策與目標 - 安全愿景與使命 - 安全目標設定
3. 安全責任體系 - 管理層職責 - 部門負責人職責 - 員工職責
4. 風險評估與管理 - 風險識別方法 - 風險評估流程 - 風險控制策略
5. 安全操作規(guī)程 - 工種操作規(guī)程制定 - 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與更新
6. 安全教育培訓 - 培訓計劃制定 - 培訓內容與方式 - 培訓效果評估
7. 應急預案與演練 - 應急預案編制 - 應急演練組織與評估
8. 事故報告與調查 - 事故報告流程 - 事故調查方法與分析
9. 安全檢查與審計 - 定期檢查機制 - 內部審計程序
10. 安全績效考核 - 考核指標設置 - 考核結果應用
11. 安全文化建設 - 安全文化理念 - 文化活動策劃
12. 制度維護與更新 - 制度修訂周期 - 制度反饋與改進機制
通過以上內容,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事故風險,保障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范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范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fā)作業(yè)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yè)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yè)。
6、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yè)。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第2篇 食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食堂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使用廚房設備時要檢查是否運作正常,廚房設備要有專人操作,嚴格按設備操作流程進行,嚴禁多人同時操作;設備只能全停止后,才能進行下一步工作;
二、 清潔設備時應斷掉電源,設備有安全罩的應保持在正確位置;
三、 廚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員工必須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點存放、專人負責,使用后放回原處,刀具要保持清潔銳利以免打滑傷人,帶刀行走時,刀尖必須向下,用布擦拭時,刀口必須向外。
四、 使用廚具時特別是玻璃餐具每位員工都必須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損壞;
五、 正確使用電器,嚴禁違規(guī)操作,出現零件松動或設備故障應及時報修,未修好前做明顯標記提醒他人;
六、 保持地面整潔及時清理油污和積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 嚴禁單人搬動重物,地面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八、 過熱液體嚴禁存放于高處;嚴禁在油溫升高時濺入水分;嚴禁長時間在冷凍物品間以免知覺下降發(fā)生意外;
九、 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廚房,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十、 嚴禁使用包裝有破損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員誤食;統(tǒng)一殺蟲時要注意食品的保護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十一、 使用氣爐前必須先檢查氣門開關,然后再開始開氣點火以確保安全,使用爐灶時必須做到不離人。
十二、 每天使用氣爐要做記錄,做到誰先開氣誰簽名確認,誰最后關氣誰簽名確認,提高責任心。
十三、 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確保用具使用壽命,又確保人身安全。
十四、 冷凍、雪柜使用時每個相關人員都必須在下班前仔細檢查雪柜的溫度及其他情況是否正常、預防停電或故障造成食物變質。
第3篇 某風電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職責
第一條 風電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切實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二條 安全組織及目標
(一) 風電公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安全工作。風電公司總經理任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總工程師及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安監(jiān)主管任組員。
(二) 風電公司安監(jiān)主管和風電場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管理、監(jiān)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員由該項目負責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風電公司、風電場生產管理部、班值為核心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形成風電公司控制事故、風電場控制障礙、班值控制異常的安全管理機制。減少障礙和異常,消滅事故。
第三條 安全保障體系及職責
(一) 安全領導小組任務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運作。
2. 及時向上級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匯報生產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況,接受他們的監(jiān)督、指導和幫助。
3. 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
4. 組織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對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嚴重設備損壞事故進行調查與處理。
5. 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并開展安全考核評比和獎懲活動。
(二) 風電公司總經理職責參照《員工手冊》執(zhí)行
(三) 風電公司副總經理職責
1.副總經理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向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
3. 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 、落實各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主持編制好年度“兩措”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6.協助總經理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并限期完成。
7.協助總經理負責分管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充分發(fā)揮安全監(jiān)察體系的作用,經常聽取安監(jiān)部門的匯報,支持安監(jiān)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事故統(tǒng)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領導責任。
8.參加或主持(總經理不在時)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主持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確定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班組,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落實安全獎懲辦法。定期參加班組一級的安全分析活動。
10.按照《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做到“四不放過”。
(四) 風電公司生產管理部門經理職責
1.生產管理部門經理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本單位領導要求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工作。
2.參加制定各項生產和施工安全目標計劃,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和施工經驗。對重大生產和施工項目應參加或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3.組織參加有關生產和施工的安全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阻止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及時通知相關生產和施工單位、有關責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簽訂生產、施工合同時,應明確安全生產施工要求與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獎罰規(guī)定。
5.負責組織職工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guī)程學習與考試,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6.對重要檢修、重大運行操作項目,參加或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7.參加定期安全大檢查,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8.組織并參加事故調查、事故分析、事故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運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風電場運行維護工作安全。
(五) 風電場場長職責
1.風電場場長是本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值班長是本班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場、本班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與安全生產措施,并組織實施。
3.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知識學習及反事故演習。
4.提高風電場運行維護人員的安全意識,培養(yǎng)一支能嚴格遵守風電場安全規(guī)章制度,在運行維護作業(yè)時,能嚴格按風力發(fā)電機與電氣運行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的職工隊伍。
5.定期檢查風力發(fā)電機與電氣安全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匯報,并及時排除故障,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應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以便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故障分析、處理。
6.組織并參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事后以書面形式向本單位報告事故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
7.建立風電場安全生產技術檔案,開展安全生產評比活動。
(六) 職工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zhí)行安全生產、安全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和措施,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3.嚴格遵守持證上崗制度。
4.作業(yè)前檢查工作現場,做好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yè),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5.在施工和運行中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員的工作,服從安全員的監(jiān)督與指導。
8.發(fā)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意見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各級領導的安全檢查與安全監(jiān)督。
10.熟悉和掌握緊急救護方法,會正確使用各類消防器材。遵守《風電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安全監(jiān)督體系
(一) 各單位應建立獨立的安全監(jiān)督體系,安全監(jiān)察主管和安全員對各項安全工作實行監(jiān)督,對上級安全監(jiān)督機構負責。
(二) 安全監(jiān)督主管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時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 參加制定公司的長遠安全規(guī)劃和一個時期的安全目標。監(jiān)督“兩措”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
3. 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法規(guī)、專業(yè)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對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護裝置、生產現場防火設施等的選型購置、使用及工程質量、設備質量進行檢查。負責外包工程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
5.協助領導進行安全大檢查,深入基層,檢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生產設備上存在的隱患,必要時發(fā)出安全監(jiān)察通知書,責令主管部門限期整改。參加公司創(chuàng)一流和安全、文明雙達標的檢查工作。安全評價具有否決權。
6. 以《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為依據,歸口管理事故的調查、認定和統(tǒng)計報告工作。事故統(tǒng)計報表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對事故做到“四不放過”。
7. 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用快報、通報、錄像等手段向生產、基建、設計、制造、物資和科研等有關部門反饋安全信息。
8. 參加工程驗收、移交生產階段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9. 及時向領導建議表揚和獎勵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處罰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者。
10. 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對企業(yè)傷亡事故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
第二章 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一條 安全教育
(一) 各級領導必須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和考試。
(二) 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宣傳教育活動。每年年初和新項目開工前,應組織職工、外包單位進行風電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施工管理規(guī)定及本單位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學習。
(三) 建立健全三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認真做好對新職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及培訓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對變換工作、請假離場后復工的職工及違章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職工安全意識。
第二條 安全檢查
(一) 風電公司每年春、秋季節(jié)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兩次安全大檢查。
(二) 風電場在本單位檢查前應組織自檢,在日常運行維護時,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應每周檢查一次。
(三) 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這幾種檢查也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四) 安全檢查應有詳細記錄,并及時統(tǒng)計分析各種設備、設施缺陷和不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應落實整改。
(五) 各級定期檢查時,相應各級領導應親自主持和參加。
(六)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安全生產安措、反措工作計劃落實情況。
2. 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臺帳,報表。
3. 檢查事故隱患、違章違紀、安全設施落實情況。
4. 檢查事故處理落實情況。
5. 檢查風力發(fā)電機、電氣設備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情況。
第三條 承包施工單位與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一) 風電公司新建工程項目,在施工招標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1. 為減少不安全環(huán)節(jié),各單項工程承包單位不允許掛靠,不允許轉包。
2. 為確保工程質量,必須選擇符合資質要求的正規(guī)施工單位。
3. 必須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二) 承包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 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yè)人員取證情況。
5. 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并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三) 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按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fā)包單位備案。
(四) 承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安全施工規(guī)定,服從發(fā)包單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發(fā)包單位匯報安全工作。施工中發(fā)現有不安全情況應及時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對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項目,承包單位應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時必須派員監(jiān)督。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事故應由承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
(七) 承包單位施工人員在電力生產區(qū)域內工作,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風電公司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guī)程制度的處罰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事故調查處理:事故類型、事故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應根據原國家電力公司《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等進行統(tǒng)計,按月、年逐級上報。
第4篇 安全生產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確認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化策劃的安排,是否符合體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實施和保持,驗證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為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進提供依據,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3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印發(fā)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四〔2010〕號)
4、機構
1評審機構
內部評審安全部負責制定管理評審計劃、報經理批準,由總經理負責主持評審會議,副經理、各部門、各車間責人和內審員參加管理評審會。
外部評審在公司內部完成對標準化系統(tǒng)評定通過后,向相關安監(jiān)局遞交《自評報告》,申請標準化系統(tǒng)達標。由安監(jiān)局對公司標準化系統(tǒng)運行情況進行實地考察評價,并提出改進意見,認真落實安監(jiān)部門對安全標準化運行系統(tǒng)的實施監(jiān)督時對不符合安全標準化要求提出的改進意見,并出具評定報告。
5 工作職責
成立績效評定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5.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決策績效評定的重大事項。
5.2 工作小組職責
5.2.1 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5.2.2 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5.2.3 負責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項報告,對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5.2.5 績效評定結果向領導小組匯報。
5.3 人員及部門職責
5.3.1總經理全面負責績效評定工作;
5.3.2管理者代表負責報告安全生產標準化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協調。
5.3.3設備動力部負責績效評定計劃的擬定、收集并提供績效評定所需的資料,負責對績效評定的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5.3.4各相關部門負責提供績效評定所需資料。
5.3.5責任部門負責設施糾正、預防措施。
6 評定依據、范圍和時限
6.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依據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
2)《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
3)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5)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
6.2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范圍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范圍是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
6.3 評定頻次與周期
6.3.1 內部評定
在安全標準化實施以后,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在安全標準化實施初期,可以適當縮短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周期,以期及時發(fā)現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以下情況時,經總經理批準決定,由領導小組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
1) 企業(yè)組織機構、管理體系、業(yè)務范圍發(fā)生重大變化.安全管理系統(tǒng)有重大調整;
2) 出現重大事故;
3) 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變更;
4) 在接受外部評審認定之前。
5) 當市場環(huán)境、相關方安全環(huán)境期望有較大變化;
6) 出現意外情況,嚴重影響安環(huán)系統(tǒng)適應性和時效性時。
6.3.2 外部評定
每3年向安監(jiān)部門提出一次評定申請,由安監(jiān)部門對企業(yè)標準化系統(tǒng)進行考評。當發(fā)生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或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后,重新進行安全標準化評定。
7 程序
7.1 績效評定輸入
7.1.1設備動力部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
7.1.2設備動力部收集安全管理標準執(zhí)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7.1.3設備動力部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7.1.4行政人事部收集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7.1.5供應部收集相關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7.1.6 固定資產管理部收集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及其他要求執(zhí)行情況的信息。
7.1.7生產部收集生產與安全管理“五同時”執(zhí)行情況的信息。
7.1.8各生產車間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7.2績效評定準備
7.2.1上述部門應將收集的信息提交設備動力部,設備動力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審核,作為管理者代表在績效評定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績效評定計劃的依據。
7.2.2在績效評定會議兩周前,設備動力部將績效評定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并發(fā)至各相關部門(分廠)
7.3績效評定實施
7.3.1總經理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7.3.2 管理者代表匯報安全生產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上次評定會議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7.3.3各相關部門(分廠)就績效評定內容進行匯報并提出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建議交會議討論。
7.3.4參加會議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偨涋k負責做會議記錄。
7.4 績效評定內容
7.4.1 組織機構的適合性,包括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7.4.2 安全生產方針的適宜性,目標和指標及管理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
7.4.3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況;
7.4.4 公司內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符合性、執(zhí)行的有效性;
7.4.5 標準系統(tǒng)的運行情況;
7.4.6 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范圍;
7.4.7未完成的工作;
7.4.8上次評定結論的處理情況。
7.5 績效評定輸出與處理
7.5.1 評審結果處理
7.5.1.1、管理評審的結果形成內部報告,就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評價,分清和落實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報總經理指示。
7.5.1.2 總經理對評定報告中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安全標準化建設管理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對會議討論情況作出結論。
7.5.1.3 設備動力部根據績效評定會議記錄、總經理批示,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總經理批準后,按文件發(fā)放形式發(fā)放至各部門(分廠)。
7.5.2 績效評定結果跟蹤、驗證
7.5.2.1 責任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上的要求,負責實施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
7.5.2.2設備動力部負責對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并負責向管理者代表報告。
7.5.2.3所有與績效評定有關的記錄由安全環(huán)保部整理、歸檔保存。
7.5.3 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7.5.3.1對取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標準化工作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執(zhí)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guī)定。
7.5.3.2對未按糾正/預防措施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加重處罰。
8 時間與人員要求
8.1 時間要求
工作小組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一個月向領導小組提交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施行。
8.2 人員要求
8.2.1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必須具備以下能力:
①熟悉相關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標準;
②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評價技術培訓;
③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知識和技能;
④具備操作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過程的能力;
⑤具備辨別危險源和評估風險的能力;
⑥具備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的判斷能力。
8.2.2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8.2.3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具備較好的身體素質。
9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類別
9.1.績效測量
績效監(jiān)測和測量內容包括:
a.安全目標的實現;
b.事故、事件;
c.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d.安全管理的依從性;
e.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的持續(xù)改進。
9.2 系統(tǒng)評價
9.2.1內部評價
9.2.1.1內部評價制度內容應包括:
a.評價計劃的產生與批準;
b.評價頻率;
c.評價范圍和標準;
d.評價方法;
e.人員能力要求;
f.評價結果的處理。
9.2.1.2內部評價應關注以下問題:
a.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的效力和效率;
b.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c.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d.實際安全績效與期望值的差距;
e.績效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適宜性和監(jiān)測結果的準確性;
f.糾正行動的效力和效率;
g公司與相關方的關系。
9.2.2 外部評價
a.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安全標準化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對不符合安全標準化要求的提出改進意見,以促進安全標準化的實施效果。
b.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對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的評定。
c.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明確給出公司石灰石礦山安全標準化等級。
10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與技術要求
10.1 評定方法
10.1.1 基本要求
1)制度應明確測量的方法和頻度。
2)監(jiān)測結果應與相關人員溝通并保存。
3)內部評價的方法主要使用問詢、記錄回顧和現場檢查等。
10.1.2內部評價問詢
1) 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具體人員
2) 提開放式的問題。即盡量避免提對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閉性問題。提問可以用(5w+1h)做疑問詞即什么(what),哪一個(which),何時(when),哪里(where),誰(who)和如何(how)。其它關鍵詞包括:出示、解釋、記錄,多少、程度、達標率、情況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語言;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檢查表;采取公開討論的方式,激發(fā)對方的思考和興趣。在面談時應注意交談方式,盡可能避免與被訪者爭論,仔細傾聽并記錄要點。
10.1.3 通過記錄進行回顧
記錄是整個安全標準化體系實施的客觀證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員必須調閱相關審核內容的記錄,對記錄進行回顧。
10.1.4 現場檢查情況
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最終落腳點都在作業(yè)現場,因此,必須重視作業(yè)現場的檢查。通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再對相關的文件或記錄進行回顧,查明深層次的原因,為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奠定基礎,達到體系持續(xù)改進的目的。
10.2 技術要求
10.2.1基本要求
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重點關注重要的活動。
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包含標準化系統(tǒng)的所有內容。
3) 評價結果應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糾正行動。
10.2.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的準備
10.2.2.1 計劃的編制要具有嚴肅性及靈活性,其內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方法、依據;
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工作安排;
③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組成員;
④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時間、地點;
⑤受評定部門及評價要點;
⑥預定時間、持續(xù)時間;
⑦開會時間;
⑧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分發(fā)范圍、日期。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時間和部門安排也可采用滾動的方式。
10.2.2.2 工作小組根據實施計劃收集和審閱有關文件,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要列出評定項目、依據、方法,確保無遺漏,評定能順利進行。
10.2.2.3 各單位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后,應提前做好準備。
10.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實施
10.3.1 首次會議
a) 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成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b) 工作小組組長介紹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計劃安排,包括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10.3.2 現場評定
a) 首次會議結束后即進入現場評定。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采用觀察、交談、詢問、查閱有關文件等方法實施現場評定,并做好客觀證據的記錄。對發(fā)現的不符合事實,應由受評定部門陪同人員確認。
b) 評價過程中,由工作小組召開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內部會議,討論現場評定中的有關問題,確定不符合項,填寫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10.3.3 末次會議
a) 由工作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b) 工作小組組長報告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宣讀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和分布情況,并宣布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論。
c) 領導小組組長總結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情況,并對糾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d) 領導小組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質量進行評價。
e) 末次會議結束后,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領取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10.4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與分析要求
10.4.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束一周內,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編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工作小組分發(fā)到各責任單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內容包括:
①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日期;
② 工作小組、責任單位名稱及負責人;
③ 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情況總結,管理體系運行有效的結論性意見;
④ 工作小組組長根據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矩陣分析表作為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附件。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發(fā)放范圍為管理層、各責任單位。
10.4.2 評定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 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 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 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④ 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 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 糾正行動。
10.5 糾正措施及驗證
a) 責任單位在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及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十五日內 ,針對不合格項進行原因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和期限等,經工作小組組長確認后,由責任單位組織實施。
b) 工作小組負責對責任單位糾正措施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驗證,確認不合格項得到關閉。將跟蹤、驗證、關閉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10.6 文件更改和記錄保存
a) 對實施糾正措施所取得的實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b) 所有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記錄由安全環(huán)保部保管。
11 相關資料
11.1 相關文件
1)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2)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3) 《不符合項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4) 《安全生產要素變更通知》
5) 《會議簽到表》
11.2 相關記錄
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
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記錄
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12 附則
12.1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12.2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5篇 彩鋼夾芯板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y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yè)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 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 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 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 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 作業(yè)場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不回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二) 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 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 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 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 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yè)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塵防毒、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二、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 ,落實限期整改。
(3)凡不按要求及規(guī)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yè)安全員及其他操作人員發(fā)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天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整改后必須經企業(yè)安生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yè)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yè)各安全責任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yè)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知識教育。
3、企業(yè)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企業(yè)不得將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yè)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fā)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音強度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噪聲衛(wèi)生標準的規(guī)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jié)、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qū),發(fā)現視情節(jié)累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在廠區(qū)內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 決定是否放行。
七、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
組織機構
組長:沈寶弟
副組長:錢國華
成員:王三林 陳春紅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陳春紅
機構職責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范,在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 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第6篇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為協調和部署井控中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證中心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心安全會議的管理。
二、會議形式及頻次:
2.1 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和安全例會等。
2.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工作會議根據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開。
2.3參加會議人員:
2.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由中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辦公室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3.2 安全例會
由中心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
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各中隊、部門主要負責人。
2.3.3 安全專題會議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領導、各職能部門領導、中心主要負責人、各部門人員、基層中隊干部等。
三、安全會議的主要內容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的主要內容
3.1.1 聽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項,并做出決策;
3.1.3 聽取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決定處置方案;
3.1.4 總結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確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計劃、任務和目標。
3.2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3.2.1 傳達上級和公司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報、通知等;
3.2.2 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工作布置;
3.2.3 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精神,聽取、檢查上月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3.2.4 發(fā)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經驗;學習有關安全專業(yè)知識;
3.2.5 分析、通報公司及各單位上月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3.2.7 檢查隱患整改情況,提出對事故、隱患的進一步整改意見;
3.2.8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3.3 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3.3.1 傳達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3.3.2 聽取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
3.3.3 專題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
3.3.4 安全工作階段性安排、布置、總結和獎懲等。
3.4中隊安全會議
3.4.1由中隊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3.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主管領導和安全組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3.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3.5.1由主管安全副經理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四、相關要求
4.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1.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1.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1.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4.1.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 、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指
導、考核。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政策和法規(guī)制定的,是企業(yè)和職工在生產活動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的規(guī)范和準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職工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以把廣大組織起來,圍繞安全目標進行生產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些是國家制定的,有的是企業(yè)制定的。1963年3月30日,由國務院發(fā)布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1963]國經薄字第244號)規(guī)定了企業(yè)必須建立五項基本制度,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這五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企業(yè)必須建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隨著社會和生產的發(fā)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不斷發(fā)展,在五項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又建立了許多新的制度,如安全衛(wèi)生評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防護用品使用與管理,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機械設備安全檢修,動火及防火及文明生產等制度。
第8篇 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驗證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工作。
3職責
3.1副總經理全面負責績效評定工作;
3.2安全主任負責報告安全生產標準化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負責績效評定工作的實施、落實、組織、協調。
3.3行政部負責績效評定計劃的擬定、收集并提供績效評定所需的資料,負責對績效評定的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3.4各相關部門負責提供績效評定所需資料。
3.5責任部門負責設施糾正、預防措施。
4程序
4.1標準化績效評定頻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相鄰兩次績效評定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
4.2績效評定輸入
4.2.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收集日常評定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
4.2.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供上次績效評定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情況。
4.2.3行政部收集人力資源方面的信息。
4.2.4資材部收集相關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設備課收集生產設備設施標準及其他要求執(zhí)行情況的信息。
4.2.6生產部收集生產與安全管理“五同時”執(zhí)行情況的信息。
4.2.7生產部收集相關標準、制度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信息。
4.3績效評定準備
4.3.1上述部門應將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審核,作為管理者代表在績效評定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績效評定計劃的依據。
4.3.2在績效評定會議兩周前,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將績效評定計劃報副總審批,并發(fā)至各相關部門
4.4績效評定實施
4.4.1副總經理主持績效評定會議
4.4.2 安全主任匯報安全生產標準化執(zhí)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上次評定會議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4.4.3各相關部門就績效評定內容進行匯報并提出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建議交會議討論。
4.4.4參加會議人員應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字。行政部負責做會議記錄。
4.5績效評定內容
4.5.1組織機構的適合性,包括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4.5.2公司內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符合性、執(zhí)行的有效性;
4.5.3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范圍;
4.5.4未完成的工作;
4.5.5上次評定結論的處理情況。
4.6績效評定輸出
4.6.1副總經理對評定會議討論情況作出結論。就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評價,分清和落實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
4.6.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績效評定會議記錄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副總批準后,按文件發(fā)放形式發(fā)放至各部門。
4.7績效評定結果跟蹤、驗證
4.7.1責任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上的要求,負責實施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
4.7.2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改進/變更或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并負責向管理者代表報告。
4.7.3所有與績效評定有關的記錄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整理、歸檔保存。
4.8績效評定結果考核
4.8.1對取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標準化工作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執(zhí)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guī)定。
4.8.2對未按糾正/預防措施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加重處罰。
4.8.3考核按100分計,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為優(yōu)秀,85~89分為良好,80分~84分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合格。考核為優(yōu)秀的部門方具備評選先進的資格;考核不合格的部門領導,年終績效考評將受到一定影響。
5、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6.2《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6.3《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4《安全生產要素變更通知》
6.5《會議簽到表》
第9篇 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非電工不準玩弄和安裝電器設備。
二、電工上崗操作必須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絕緣設備,嚴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三、對工作認真負責,認真做好各種驗收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杜絕事故發(fā)生,排除各種不安全的隱患。
四、各種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國家jgj59-99有關規(guī)定,嚴禁違章操作。
五、定期檢查和檢驗施工用的器具、繩索、絕緣物品及勞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時處理。還應隨時清理施工現場電箱內的廢材料和有礙施工用電的東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用電技術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電技術知識,并熟練掌握操作技術。
七、認真做好各種配電設備的安全用電標志,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八、經常組織項目經理、施工員、專職安全員、班組長、電工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10篇 工作、生產等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內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機械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在生產勞動中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第二條 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
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三條 新進廠、臨時參加勞動(實習、代培)、變換工種、復工的人員以及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工、起重、沖壓(剪)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均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許可證操作。外來參觀學習人員,亦應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關人員帶領。
第四條 職工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進入作業(yè)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本工種崗位所規(guī)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或用具。要把過長(拖過頸部)的發(fā)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指及腳跟外露的涼鞋、拖鞋;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yè)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作業(yè)場所。
第五條 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聯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第六條 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tǒng)一指揮;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yè)和深夜、加班作業(yè)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七條 凡運轉的設備,不準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作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護罩,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八條 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或進行工作前,必須在動力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動力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誤后方準合閘。
第九條 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guī)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xù)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改裝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確認絕緣可靠,并配用漏電保護器;行燈和機床應配備隔離變壓器,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十條 在生產車間或生產場地行走,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跨越危險區(qū);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嚴禁在吊物、吊裝設備下通過和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在廠區(qū)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志,夜間設紅標燈。
第十一條 各班組崗位應設安全員和防火責任人,并將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懸掛張貼。
高處作業(yè)、帶電作業(yè)、禁火區(qū)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作業(yè)、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yè),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 在易燃、易爆等場所應在所在的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告、提示標志,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置使用安全防爆電器,不準隨意拆除警告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滅火工具不準隨便動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無關物品。
第十三條 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要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購買、入庫、領取、發(fā)放、使用、銷毀等手續(xù)。要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人雙鎖、雙人雙帳、雙人發(fā)貨、雙人領取”的五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變、配電室、乙炔站、發(fā)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第十五條 職工有權了解其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責任搞好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衛(wèi)生。生產現場的工件與物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不超高;要保持廠區(qū)、車間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yè)垃圾。
第十六條 生產過程發(fā)生有害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動防護裝置、設施,確認運轉有效方能進行作業(yè)。
第十七條 新安裝或經過大修以及經過改造的設施、設備,需經安全驗收合格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yè)。
第十八條 嚴格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排除并記入值班記錄;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水、電、汽閥門;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第十九條 發(fā)生人身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立即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 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損害,可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第11篇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含操作規(guī)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編制、發(fā)布、使用、評審、修訂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在制定過程中,應有各職能部門的會簽確認。
4.1.2根據《造紙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yè)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yè)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 規(guī)章制度的發(fā)放、傳達、使用
4.2.1辦公室將文件發(fā)放至相關人員,并做好發(fā)放記錄。
4.2.2規(guī)章制度通過公司、部門和班組等不同層次的培訓、會議,或在宣傳欄張貼等多種形式進行傳達,讓全體員工熟悉相關要求。
4.2.3員工在工作中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
4.2.4辦公室應定期對員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進行考核。
4.3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進行評審。當公司內部部門調整、國家出臺重要法律法規(guī)時,應及時修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修訂時還應考慮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內容。
4.3.2辦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4.3.3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評審、修訂應做好記錄。
4.4 作廢文件管理
4.4.1辦公室應及時將作廢文件應從使用人員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檔)的,應進行標識(如蓋“作廢文件”公章)。
4.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評審與修訂過程應有員工參與。
5 相關記錄
5.1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匯總表
5.2 安全生產記錄匯總表
5.3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發(fā)放記錄表
5.4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培訓記錄表
5.5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核記錄表
5.6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7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8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檢查、評估表
5.9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適用情況檢查、評估表
5.10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修改記錄表
第1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資質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4)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yè)班組長考核;作業(yè)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6)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yōu)、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己斯卜秩齻€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tǒng)計表。
(8)獎罰
a.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fā)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第13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識別/獲取/符合性評價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獲取、更新、識別適用于本公司的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它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的獲取、更新、適用性確認及傳達。
3 職責與分工
3.1安環(huán)科負責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和傳達,并建立相關臺帳、記錄。負責組織各單位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
3.2公司內各單位均有義務向安環(huán)科提供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法律、法規(guī)清單,并將其對從業(yè)人員培訓、告知。
4 內容與要求
4.1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及符合性評審
4.1.1安全管理人員應主動、經常地識別與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相關適用的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如通過各級政府、媒體、網絡等方式獲取信息,每周至少一次登陸各級安全網站查閱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并識別其適用性。
4.1.2通過到市、縣安監(jiān)局等相關單位或書店購買、網站下載、培訓教材整理等渠道及時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
4.1.3對獲取的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其他要求進行登記(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存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書庫。
4.1.4當獲取的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其他要求發(fā)生修改或更新時應及時對以前的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進行更新。
4.1.5安環(huán)科將新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各單位。
4.1.6各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將新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守法意識,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
4.1.7安環(huán)科負責每年至少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對不符合性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消除違規(guī)現象和行為。對于新近實施的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應在實施之日前進行符合性評審。
5 相關記錄
《法律法規(guī)清單》
《法律法規(guī)文本數據庫》
《定期更新記錄》
《文件發(fā)放記錄》
《培訓記錄》、《告知書》、《宣傳材料》
《法律法規(guī)符合性評價記錄》
《法律法規(guī)符合性評價報告》
《不符合項整改記錄》
第14篇 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總 則
1.1 目的 :為建立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時識別和獲取出適用于本公司活動、產品及服務中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依據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guī)范》
1.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家、地方、行業(yè)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條例、辦法、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
2. 職責分工
2.1 綜合管理部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于與本公司活動、產品、服務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及其他要求,并傳遞到綜合辦公室備案,經審批后實施(納入企業(yè)管理文件或直接貫徹執(zhí)行)。
2.2 其他專業(yè)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并傳遞到綜合管理部備案。
2.3 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全公司通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等文件的登記、發(fā)放,發(fā)放方式包括以企業(yè)文件形式發(fā)放、原文發(fā)放和其他形式。
2.4 各專業(yè)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專業(y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等文件的登記、發(fā)放,發(fā)放形式同第五條。
2.5 綜和管理部負責組織對從業(yè)人員進行企業(yè)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宣傳和培訓,安全動力部及其他專業(yè)職能部門配合實施,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守法意識,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
2.6 涉及企業(yè)相關方的管理部門負責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相方,傳達方式包括納入合同、納入“一書一簽”的發(fā)放、制作成宣傳資料及其他方式。
3.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3.1 獲取的內容:
3.1.1法律:全國人大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如:刑法、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等;
3.1.2法規(guī):國務院和市級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
3.1.3規(guī)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和市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1.4標準:國家、地方和行業(yè)頒布的安全標準;
3.1.5國際公約:我國已簽署的關于勞動保護的公約;
3.1.6其他要求: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地方和相關行業(yè)有關的安全生產要求、非法規(guī)性文件和通知、技術標準規(guī)范等。
3.2 獲取渠道:
3.2.1各級人大、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辦法及其他要求的獲取渠道是全國人大公報、國務院公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職能部門;
3.2.2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獲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標準化組織等;
3.2.3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獲取渠道是各上級主管部門;
3.2.4還可以與咨詢機構等部門聯系;
3.2.5通過互聯網下載;
3.2.6報刊、書店、等渠道。
3.3 獲取方式和時機
3.3.1企業(yè)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上述渠道以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必要的聯系;
3.3.2企業(yè)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閱讀和整理有關報刊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登記在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記錄表上,各管理部門對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報主管廠領導審批后,立即實施。綜合管理部每年整理一次企業(yè)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處于最新狀態(tài)。
4. 適用性識別、傳達和更新
4.1 適用性識別判定依據:
(1)企業(yè)活動、產品、服務要求;
(2)所屬行業(yè);
(3)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
(4)相關方有關要求。
4.2 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生產的特點,對獲取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將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登記在《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上,并將適用的條款摘錄到清單上,經主管廠領導批準后實施。
4.3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傳達:
4.3.1各職能部門將審批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清單傳遞到綜合管理部;
4.3.2綜合管理部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及有關內容予以印制,然后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發(fā)放到本公司有關部門;以廠部文件形式傳達執(zhí)行的,由綜合管理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進行。
4.3.3各單位將適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傳達貫徹,確保每位職工按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執(zhí)行。
4.4 各職能部門應隨時掌握與本部門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換版、更改等情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傳遞。
4.5 為使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狀態(tài),各主管部門每年確認、登記、摘錄獲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填寫《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單》,經企業(yè)主管廠領導批準后,發(fā)放給相關單位。
4.6各單位對作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標識,對新頒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補充。
5. 執(zhí)行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5.1 綜合管理部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現象和行為,并保存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
5.2 符合性評價要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具體操作程序,
6. 附 則
6.1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6.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15篇 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規(guī)程,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報告工作,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傷亡事故統(tǒng)計范圍凡本公司各單位正式吸收的職工,在生產區(qū)域所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予以統(tǒng)計上報。
2、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簡稱傷亡事故,以下同)凡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目的事故,在事故后48小時內,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必須組織調查,并認真填好寫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填好后會同主治醫(yī)生簽具傷害程度意見后交安全處存檔并主報公司安委會。
3、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及責任
(1)一般輕傷事故,由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在事故后24小時內同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擬定出改進措施并報有關領導和公司安全處。
(2)重傷事故,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時傷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應由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安全科及有關部門進行分析。事故報告于7天內報告公司。
(3)發(fā)生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電話報公司安委會,并告之事故概括、分析、處理措施等。
(4)公司在接到發(fā)生死亡事故單位的報告后,必須有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積極協助、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分析責任,并提出防范措施。
(5)傷亡事故月報,各項目部于次月一日報到公司,各項目部在報送月表時,凡本單位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一切輕、重、傷、死亡事故,均應在工傷事故按月登記表中逐欄詳細填寫。
(6)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的準確性負責,不得有隱瞞,不報或遲報、虛報,發(fā)生上述情況時,項目負責人要負安全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受行政處分。
第16篇 安全生產五同時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增強事故的預防和預控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內容。
1.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部門、科室。
2 職責
2.1 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門是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辦法,檢查督促相關部門、科室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考核相關部門、科室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情況。
2.2公司相關部門負責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3 公司相關部門負責在編制計劃、目標診斷和年度考核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4 各科室負責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3 經營計劃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1)長遠規(guī)劃是本企業(yè)在一個時期內改革發(fā)展、生產經營的總框架。在編制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依據企業(yè)現狀,由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門制定職業(yè)安全健康的目標指標、措施等內容,納入總體規(guī)劃中。
2)規(guī)劃針對性強,有配套的措施、檢查、考核辦法,每年應有診斷總結。規(guī)劃中的目標指標要科學合理,盡可能量化,且有認證分析的支撐材料。
3.2 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1)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標、指標考核體系,以及具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改造措施,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年度工作計劃應有規(guī)范的文本資料。
2)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由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門分解到各職能部門、科室,各職能部門、科室也應建立相應的措施和對策,確保計劃落在實處。同時,每季度各職能部門、科室應有階段分析或目標診斷。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納入經濟責任考核中,由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門依據各職能部門、科室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兌現。
3.4 年度各類先進評比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在本年度內發(fā)生死亡事故的部門,一律不得評為任何先進單位,其部門領導不準獲得任何先進稱號;凡在本年度內發(fā)生重傷事故的部門,其部門領導不準獲得任何先進稱號;凡在本年度內發(fā)生輕傷事故的科室,一律不得評為生產經營方面的先進科室,其科室領導不準獲得生產經營方面的先進稱號。
4 生產組織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業(yè)在組織生產,安排任務中要堅持“安全第一”,在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2 制造部在組織生產時,應同時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yè)條件進行安全認證。
4.3 公司每月、每周的例會,由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門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各科室的生產協調會,由科長或副副科長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4 凡工藝、材料發(fā)生變化,由生技科提出相應措施和對策,制造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安全條件認證,經認證合格后,方能組織生產。
4.5 各科室、在本部門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同時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實施。
5 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設備管理科在組織停產檢修前應將檢修計劃報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部門,以便安全環(huán)境科安全部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有重點的進行抽查。
5.2 停產檢修工作開始前,各責任科室應當召開檢修保養(yǎng)工作會,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檢修保養(yǎng)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檢修項目要有安全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檢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穿戴好勞保用品,按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停送電審批”“動火審批”“臨時用電審批”等手續(xù),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5.5 多人配合檢修項目要有一人負責總體指揮,避免因多人指揮配合不當而發(fā)生事故。
5.6 檢修保養(yǎng)時,設備的安全裝置應當一并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檢修保養(yǎng)時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時可以切斷電源、氣源等)防止設備誤動作。
5.7 檢修保養(yǎng)驗收時,安全裝置保養(yǎng)、安全整改的完成情況與設備保養(yǎng)檢修驗收一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