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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匯編【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3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包括哪些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是為了確保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以及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得到有效保障。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工人的安全職責,從項目經理到現場操作員,每個人都有明確的安全責任。

2.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3. 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范施工現場的作業(yè)行為,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

4. 危險源辨識與控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并采取預防措施,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實用的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情況下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安全

1. 安全檢查: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 個人防護裝備:所有工人必須按照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安全帶等。

3. 電氣安全:嚴格執(zhí)行電氣作業(yè)規(guī)程,防止觸電事故。

4. 火災防范: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5. 機械設備安全:定期維護保養(yǎng)機械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防止機械傷害。

6. 高空作業(yè)安全:高空作業(yè)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如設置安全網、使用安全帶等。

清單

1. 安全規(guī)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事故報告流程等。

2. 員工安全檔案:記錄員工的安全培訓、健康狀況、事故記錄等信息。

3. 設備安全檢查表:用于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記錄檢查結果。

4. 工地安全巡查記錄:記錄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包括發(fā)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5. 危險源登記冊:記錄工地上的危險源及其控制措施。

6. 應急物資清單:包括消防器材、急救箱、安全標志等應急物資的數量、位置和狀態(tài)。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是企業(yè)管理和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關乎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更是對員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護。各級管理者應嚴格遵守,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共同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施工環(huán)境。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范文

【第1篇】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yè)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guī)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yè)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

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經理是企業(yè)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yè)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yè)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第2篇】燃氣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我公司燃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違章作業(yè)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安全措施、預防事故發(fā)生。針對我公司施工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外,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培訓;

2、施工現場的安全設備、器材以及防護用品必須齊全、有效,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凡屬特種作業(yè)工序,必須由持合格上崗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操作;

4、動火作業(yè)施工現場應設置警戒線,警示牌以及兩具以上相應的滅火器具;

5、停氣、降壓、排空、動火及通氣作業(yè)應辦理相關申請,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緊急事故的搶險除外);

6、進入限制空間作業(yè)(如閥井、閥室、儲罐等),必須系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現場必須指派兩人以上的監(jiān)護人員參加,嚴禁單獨作業(yè);

7、進入禁火區(qū)動火作業(yè),要明確動火地點、時間、作業(yè)內容、安全技術措施、現場負責人、動火人、監(jiān)火人等,監(jiān)火人不在現場不動火。

8、室外立管吊裝至少要有一名專門的安全監(jiān)護人員;高處作業(yè)時下方不準站人,一般不應垂直交叉作業(yè),若因工序原因必須上下同時作業(yè)時,則應相互錯開位置,上方人員注意下方人員安全;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勞保鞋、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10、飲酒者禁止進入現場,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11、在作業(yè)中禁止打鬧或其他有礙作業(yè)的行為;

12、燃氣設備,設施檢修現場禁止吸煙;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損壞消防器材與設備;

14、離焊接作業(yè)點10m以內不得有乙炔發(fā)生器或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擺放距離必須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違反城鎮(zhèn)燃氣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驗收規(guī)程的行為。

違反以上條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執(zhí)行處以500-5000元的罰款,以及責令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停工整頓直至取消施工資格等處罰措施。

【第3篇】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色標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標志的圖形、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志》(gb2894-96)的要求。

(3)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志應根據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標志登記表中注表。

(4)工程安全標志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5)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志牌,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6)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志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guī)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們能迅速發(fā)現或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發(fā)生。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

(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是指在操作人中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符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志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fā)生。

(1)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2)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4)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4、施工現場安全色標數量及位置

施工現場安全色標數量及位置的具體規(guī)定見附表

【第4篇】施工生產安全技術管理責任制度

1.各級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經上一級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

3.由于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不落實,導致因工傷亡事故發(fā)生的,要根據實際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責任;由于工地負責人無故不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導致因工傷亡事故發(fā)生的,要追究工地負責人的責任;由于安全技術措施本身的問題,導致因工傷亡事故發(fā)生的,要追究審批人的責任和編制人從代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發(fā)現工地負責人無故不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既不監(jiān)督落實,也不向主管領導匯報的,要追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從代責任。

4.各級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分析研究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技術原因,并提出相應的技術防范措施。

5.各級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要認真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工地負責人以及各施工作業(yè)隊負責人學習國家、行業(yè)以及上級頒布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規(guī)定、標準等,并要積極貫徹執(zhí)行。

【第5篇】燒結廠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并結合燒結廠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yè)管理。

第二章? 施工組織

第三條 由企業(yè)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廠長批準。

1.凡在廠區(qū)及已建工程區(qū)域內動土施工,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弄清擬建區(qū)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yè)、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四條? 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第五條? 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fā)包工程。

第六條? 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tǒng)、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jiān)督。

第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yè)分別按危險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的施工項目,企業(yè)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單位的作業(yè)對企業(yè)構成影響、危及企業(yè)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九條? 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yè)衛(wèi)生的要求。

第十條? 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jié)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tǒng)、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三條? 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要求。

第十四條? 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wěn)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并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要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xù)。

第四章? 施工機械與電氣設備

第十七條?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guī)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第十八條? 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第十九條? 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1.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

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第五章? 拆除工程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經技安、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條? 拆除工程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二十四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干線通往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第二十三五條? 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第二十六條? 拆除區(qū)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第二十七條? 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wěn)固。

第二十八條? 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場地。

第二十九條? 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第三十條? 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另外的配電線路。

第三十一條?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第三十二條?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

第六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三十三條? 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筑、構筑物基礎、設備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墻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yè)都屬于動土作業(yè)。

第三十四條? 動土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由施工單位項主管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能施工。

第三十五條? 動土作業(yè)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檢修準備

第三十六條? 重大檢修項目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十七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第三十九條? 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單位創(chuàng)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xù)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第四十條? 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第四十一條? 檢修轉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志牌或上安全鎖卡。

第四十二條? 檢修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設備內作業(yè)證、高處作業(yè)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第四十三條? 檢修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第八章? 檢修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 檢修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yè)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業(yè)。

第四十五條? 檢修中的危險作業(yè)(動火作業(yè)、高處作業(yè)、進入設備作業(yè)、吊裝作業(yè)、抽堵盲板作業(yè)、動土作業(yè)等)應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 一切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檢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四十七條? 檢修的設備、管道與生活區(qū)域內的設施、管道及運行中的設備、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第四十八條? 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第四十九條? 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系溝通。當生產發(fā)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yè),迅速撤離現場。

第五十條? 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yè)(作業(yè)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yè))。

第五十一條? 臨時工作業(yè)時,項目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第五十條? 監(jiān)護人必須堅守現場,并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fā)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并作好自我保護。

第五十二條 檢修完工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tài)。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五十三條 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guī)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由機動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含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 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后,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檢查,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 電工作業(yè)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并按規(guī)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后統(tǒng)一歸檔。

7. 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 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 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第7篇】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為了創(chuàng)造一個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證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制度:

1、工程部、監(jiān)理公司、施工單位三方成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證體系。文明施工管理的具體工作由施工單位組織實施,工程部對其實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要求施工單位根據施工現場人員的具體情況,每周組織一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宣傳工作。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一律戴安全帽和胸卡,現場施工人員不準穿拖鞋,不準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

4、現場施工人員要具有施工人員的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不說臟話,文明禮貌語言美、行為美。

5、要求施工單位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體系,并有專職人負責管理。

6、建立建全施工現場崗位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明確文明施工責任制,從思想上、行動上、組織上、管理上、計劃上和技術上重視起來,確實提高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施工現場工作面應保持干凈整潔,不留垃圾和雜物,及時調整設備、機具和材料的位置,保持工作面寬敞,為下道工序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第8篇】機房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與成品保護制度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機房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是機房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機房工程項目質量和進度的前提條件。

(二)機房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特點

機房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是施工因素的集中點,具有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人、機、料密集,施工設施臨時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和風險系數高等動態(tài)特點,屬于事故多發(fā)的作業(yè)現場。

(三)機房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針和目標

在進行機房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教育、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監(jiān)控等一系列針對性的活動,對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進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fā)生、減少事故損失,從而確保機房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得以實現。

(四)機房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職責

由企業(yè)法人委托的項目經理是機房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由項目經理組建并領導的項目經理部是負責工程項目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承擔組織、領導施工安全的責任。

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機房工程項目的特點建立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安全責任制,從項目經理到具體的施工人員,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對實現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標負責。

(五)機房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結合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和政策,編制針對性的施工安全保證計劃。明確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標,確定施工過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術,配置必要的資源,確保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目標的實現。

施工安全保證計劃應包括施工安全組織設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資源三個方面的內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作業(yè)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針對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證計劃的實施應注意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實施目標責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下,工程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管理的總目標制訂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目標和責任,并將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標和責任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工程項目經理、安全員、作業(yè)隊長、班組長、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應該根據各自崗位的施工安全目標,簽訂各級施工安全責任書,認真履行施工安全責任。

2.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

工程項目經理部應針對工程特點、環(huán)境條件、勞動力組織情況、施工作業(yè)方法、施工機械和供電設施等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爆、防塵、防水、防毒、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應的制度。

3.施工人員的管理要求

參加施工活動的人員部應該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xù),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以進入施工作業(yè)現場從事相關的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點注意的是以下幾點:

(1)從事施工作業(yè)的人員應該身體健康,沒有不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身體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員應該具備所從事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質。

(3)對于施工過程中臨時性的施工人員應該重點管理。

(4)確保施工人員持證上崗。

4.安全教育與培訓

除在嚴格執(zhí)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項目經理部還應經常性的對員工進行安全法規(guī)、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設備性能、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考核成績應記人員工的個人檔案,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能上崗工作。

針對目前勞動力市場季節(jié)工、農民工局主導地位的情況,教育的重點應以生產組織原則、環(huán)境、紀律和操作標準等為主。

5.持證上崗

施工項目應通過相關部門的安全資格生產審查并得到認可。

根據工作的內容和性質,所有從事施工管理與作業(yè)的人員,應該在通過企業(yè)、施工項目安全審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后,持證上崗。

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員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才可以從事相關專業(yè)施工。

6.嚴格技術交底

在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承擔施工任務的作業(yè)隊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和相關人員逐級進行全面、詳細、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

(2)安全技術交底的重點包括木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尤其是涉及到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的使用與推廣時)、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yè)人員;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技術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給作業(yè)人員帶來的潛在危害和存在的問題;應優(yōu)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定期向兩個以上作業(yè)隊和多工種進行交叉施工的作業(yè)隊伍進行書面交底;保持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7.安全檢查

以驗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計劃實施效果為目的的施工安全檢查活動,是及時發(fā)現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fā)生的重要途徑,是確保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措施。

施工安全檢查由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有計劃、有組織的對施工的全部過程、各個方位、全體人員的全面安全狀況的進行檢查,重點是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的檢查。

施工安全檢查以自檢為主,分為普遍檢查、專業(yè)檢查和階段檢查三種類型,在具體執(zhí)行的時候可采取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和特殊檢查三種形式。

施工安全檢查應該從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整改和查事故處理等幾個方面入手,主要檢查的內容有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施工保證計劃、安全組織機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施工操作、安全記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等。

施工安全檢查在執(zhí)行的時候還應該注意以下幾個事項:

(1)堅持查改結合。施工安全檢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通過施工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來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fā)生才是最終的目的。對檢查后的問題,應指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時間,認真進行整改,確實將危險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檢查要深入基層,緊緊依靠施工人員,堅持項目部與施工人員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好檢查。

(3)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

(4)建立安全檢查組織機構,配備必要的設備或器具,選拔具有較高業(yè)務素質與水平的專業(yè)人員參加。

(5)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記錄、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有復驗。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對每次安全檢查的內容進行記錄,編寫安全檢查報告。

(6)施工安全的檢查方法:看、聽、嗅、間、測、驗、析等。

(7)安全檢查結果的落實。對施工安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應指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時間,認真進行整改,確實將危險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護

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是機房工程項目質量目標、進度目標和成本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措施。

在機房工程施工中,經常會遇到如部分分項、分部工程已經完成,其他工程還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經完成,整體工程還在實施;改建、擴建工程的時候,用戶單位的設備往往要求在施工過程中維持正常的運行等情況;這個時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對已經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設備進行合理的保護,一旦發(fā)生成品或設備的損傷事故,勢必會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時候還可能造成用戶在使用過程中不得不進行維修和改造,從而不可避免的帶來了人工、材料的浪費和損失,有的還可能造成工期延誤甚至影響到機房工程的整體質量。

作好成品保護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著手進行。

1.進行成品保護教育

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成品保護教育,使員工牢固樹立質量觀念、提高成品保護意識,確保員工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勞動成果。

2.成立成品保護管理機構

施工現場成立成品保護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確保將成品保護的責任落實到人。

3.制訂成品保護制度

制訂切實可行的成品保護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如詳細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應的獎懲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護措施

在多工種、多層次交叉流水作業(yè)的施工現場,制訂科學的施工組織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順序,按照正確的施工流程組織施工是進行成品保護的有效途徑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順序,按照正確的施工流程組織施工。

(2)把成品保護措施列入本專業(yè)施工組織設計,各專業(yè)的成品保護措施應列入技術交底內容。

(3)制訂詳細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強工序間的驗收,上道工序相對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對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護責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發(fā)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壞。

(5)加工好的半成品進入工地后,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6)采取護、包、蓋、封等措施進行成品保護。

【第9篇】臨近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鄰近既有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關鍵,管理應從細微之處做起,做到有跡象就察,見苗頭就敲,成傾向就糾,嚴把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一、嚴格執(zhí)行《南昌鐵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南鐵運發(fā)〔2022〕610 號)、鐵路總公司、南昌局現行的其他有關鄰近營業(yè)線施工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鄰近營業(yè)線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嚴格執(zhí)行施工作業(yè)“十不準”和確保行車安全的原則,嚴禁違章蠻干。

三、施工負責人必須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四、安全員、防護員、聯絡員等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時,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責任。

五、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在施工前應對鄰近營業(yè)線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鄰近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知識培訓并簽字存檔,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嚴禁進行營業(yè)線作業(yè)。

六、開工前,必須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明確責任和任務、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發(fā)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等。

七、行人、機械設備通過道口時或者跨越線路時,必須執(zhí)行“一站、二看、三通過”制度,來車時不準搶越。未經批準嚴禁私設道口,非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在既有線軌道上行走或坐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嚴禁任何人跳車、鉆車、扒車,更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影響列車運營范圍內。

八、駐站員、防護員要挑選機動靈活且責任心強的人擔任,且必須經過鐵路局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勞務工不得擔任營業(yè)線施工的安全防護員和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yè)車輛。

九、車站向施工區(qū)域發(fā)車時,駐站員必須立即向現場防護員發(fā)出確報,防護員必須在現場盯控,確認現場已停止作業(yè)并確認機械材料未侵入限界,發(fā)現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要立即通知駐站員禁止向施工區(qū)間放行列車,同時在現場設置停車防護。行車有變化時,駐站員要及時現場防護員發(fā)出變更通知。現場防護員必須將接到的信息及時傳達至施工現場負責人。

十、駐站員負責在車站辦理施工封鎖手續(xù),向施工負責人傳達調度命令,通報列車運行情況,負責向車站值班員傳達開通線路請求,駐站員和防護員在執(zhí)行任務時,應佩戴標志,攜帶通訊設備,防護員還必須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品,隨時觀察施工現場和列車運行情況,發(fā)現異常及時通報駐站員和施工現場負責人。

十一、駐站員要隨時與防護員保持聯系,如聯系中斷,防護員要立即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作業(yè),必要時將線路恢復至準許放行狀態(tài)。

十二、進行鉆孔、挖掘作業(yè)前必須先確定地下無營業(yè)線設備線纜,施工中各種溝槽的開挖,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施工調查,并通知營業(yè)線管理單位安全人員到場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員未到,嚴禁從事上述作業(yè);對各種電力、通信、信號電纜按要求做好防護,嚴防挖斷電纜事件發(fā)生。

十三、發(fā)現接觸網斷線及部件損壞等情況時,不準直接或間接與之接觸,要立即通知營業(yè)線相關部門人員到場,在接觸網檢修人員未到達前,應距斷線接地處10m以外設置防護,嚴禁人員接近,施工中,任何作業(yè)均不得影響接觸網支柱、地錨等設施的穩(wěn)定。

十四、營業(yè)線施工準入證按操作人員發(fā)放,有效期最長一個月,施工內容、地點、操作人員有一項發(fā)生變化時必須重新辦證,準入證要隨車攜帶,沒有準入證的設備禁止一切涉及營業(yè)線范圍內的施工。

十五、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盯控人員不到崗、監(jiān)護配合單位人員未到場監(jiān)護前,嚴禁任何人擅自進行臨近營業(yè)線施工。

十六、施工要點實行《施工要點安全卡控卡》制度,按《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要點手續(xù)。施工現場負責人在接到駐站員傳達的調度命令,確認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后,方能開始施工。

十七、現場負責人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批準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負責人因施工所造成的行車安全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八、在接觸網未停電情況下,人身和隨身攜帶的物品與接觸網設備帶電部分必須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離;現場負責人應隨時掌握施工進度,與有關電務、接觸網等單位密切配合,確保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

十九、必須確保營業(yè)線兩側排水暢通,不得因施工造成營業(yè)線安全區(qū)內積水或排水不暢。

二十、不得漏報、瞞報施工項目,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施工,堅持按點施工,嚴禁提前、滯后施工。

二十一、施工后堅持逐級復查制度,及時清理施工機具、路料等,達到標準和放行列車條件并經設備管理單位確認后,方可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薄》內銷記交付開通使用,以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二十二、現場必須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安全,明確安全把關重點,認真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要暫停施工,監(jiān)督其整改落實,對不服從的要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匯報。

二十三、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必須和營業(yè)線監(jiān)護人員做好配合,有不同意見及時向上級反映,嚴禁出現不聽監(jiān)護人員勸阻冒險蠻干的情況。

二十四、對違反本制度的隊伍及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或清退出場。

【第10篇】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施工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1.1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人講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技術教育的工人,都不許參加現場的施工工作。

1.2 安全技術交底。在單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在單位工程、分部和分項開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 施工用的臨時建筑、設施,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設計,并經工程技術負責人審核和上級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⒐ず笠晒こ特撠熑藭踩夹g人員檢驗驗收后,方能使用。

1.4 施工現場平面管理必須充分考慮安全。作業(yè)區(qū)域的孔、洞、坑、溝應蓋好、填平或架設圍欄,并配有明顯標志。工作場所應有安全衛(wèi)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業(y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5 遇有六級以上的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業(yè)。

1.6 必須做好季節(jié)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洪防臺,冬季防滑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

1.7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施工地點或在夜間作業(yè)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2 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管理

2.1 對于從事高空作業(yè)的職工,必須定期進行體檢。經醫(y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和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不能從事高空作業(yè)。

2.2 各單位對于高空作業(yè)的人,應該提供工具袋。

2.3 高處作業(yè)的工具、設施、防護用品等必須事先進行檢查,材料、物品必須堆放平穩(wěn),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繩,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內,嚴禁高處水平與垂直投擲工具、材料。

2.4 兩米(含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無安全防護設施時,不得施工和作業(yè),不準在高坡、屋架、檀條及其它構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經固定的結構上栓系繩索。高處作業(yè)時穿戴必須利落,嚴禁穿高根鞋、拖鞋、涼鞋和裙子進行高空作業(yè)。

2.5 睡覺不足或釀酒人員,禁止高處作業(yè)。

2.6 未經工地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動、拆遷腳手架和一切高空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

2.7 高處作業(yè)的下方,必須視情況設置圍欄、安全網或劃出安全區(qū),有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2.8 要避免同時進行多層立體交叉作業(yè),當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時,應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進入施工場所之前,應事先與上層施工作業(yè)的單位、施工班組取得聯系,互相協作、配合好,作業(yè)時,一定要設專人監(jiān)護。

2.9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嚴凍的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3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3.1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1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常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3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3.2.4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出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5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3 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周一次。

3.4 配電線路

3.4.1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4.2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4.3 架空線路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3.4.3.1 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其允許載流量。

3.4.3.2 線路末端的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3.4.3.3 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

3.5 配電箱和開關箱

3.5.1 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各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5.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統(tǒng)一的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3.5.3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3.5.4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3.5.5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3.5.6 電氣裝置的選擇

3.5.6.1 配電箱、開關箱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3.5.6.2 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3 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4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3.5.6.5 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5.6.6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3.5.6.7 進入開關箱的電源,嚴禁用插銷連接。

3.5.7 使用和維護

3.5.7.1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識。

3.5.7.2 所有配電室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由專人負責。

3.5.7.3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和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和維修時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5.7.4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3.5.7.5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1)送電操作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4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

4.1 各單位的壓力容器在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4.2 各種氣瓶都要進行登記、編號、上臺帳;要定期檢查其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如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準發(fā)放和使用。

4.3 使用各種氣瓶的工人,都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定,未經培訓考試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獨立操作。

4.4 氧氣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時,其放置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在狹窄處最小處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m;同時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4.5 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4.6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乙炔瓶在任何情況時,都必須垂直放置。

4.7 氣瓶使用時,必須戴好防護安全帽,氣瓶開、關時要用不沾油污的專用工具,瓶嘴嚴禁沾油。氣瓶開、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瓶嘴側面。

4.8 使用各種氣瓶,要防爆,嚴禁用火烤;要放在專用小車和氣瓶架上。

5 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

5.1 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設計應列入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5.2 安裝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長度以4-6.5m和6.1-6.3m為宜;禁止使用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紋的鋼管,各個鋼管的連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者移動。

5.3 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發(fā)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5.4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木上,在安置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

5.5 腳手架施工準備

5.5.1 單位工程負責人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5.5.2 按規(guī)范規(guī)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對所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5.5.3 經檢驗合格的構配件應按品種、掛鉤分類,堆放整齊、平穩(wěn),堆放場地不得積水。

5.5.4 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規(guī)范要求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 腳手架工程的現場檢查應著重以下各項:

5.8.1 構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連接和掛扣是否緊固可靠。

5.8.2 基礎是否平整堅實、支墊是否符合規(guī)定。

5.8.3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 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第11篇】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要點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切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法規(guī)、規(guī)范,現將我縣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獨編制和審批,編制應有針對性,審批簽字應規(guī)范、真實。辦理質安監(jiān)登記時,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審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涉及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其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和建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附表二)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

三、打樁施工前,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應共同對樁機性能、施工場地、施工環(huán)境、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樁施工安全檢查表》(附表三)及相關材料自查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上報材料審查合格且施工現場經檢查符合打樁施工要求的,方可開始打樁施工。

四、基礎澆筑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督人員、業(yè)主現場負責人、施工企業(yè)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jiān)以及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參加,同時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表》(附表四)上簽字。未組織技術交底會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基礎澆筑。

五、施工現場腳手架首次搭設驗收后三天內監(jiān)理企業(yè)應將施工形象進度告知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現場無監(jiān)理的則由施工企業(yè)告知)。

六、中間結構驗收前,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應共同對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組織自查,并填寫《建筑工程安全檢查表》(附表五)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復查后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方可進行后續(xù)施工。

七、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必須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大型起重機械設備監(jiān)管的通知》(紹縣質監(jiān)〔2007〕27號)、《關于完善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月報制度的通知》(紹縣質監(jiān)〔2008〕6號)、《關于建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企業(yè)月檢上報制度的通知》(紹縣建管〔2008〕30號)等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大型機械的驗收、備案工作,按時上報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及企業(yè)月度檢查情況。

八、本工作要點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

【第12篇】臨時施工用電 安全管理預控制度

1、認真實施三相五線制,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須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拖亂拉,電線被車輾、物壓。

2、 標準電閘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按建設部標準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臺設備。

3、所有移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4、管道燒焊接時,要持特種操作證工作,開具動火證,有監(jiān)擴人員和配備滅火材。

5、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6、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

7、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

8、 辦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裝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不準用花線、塑料膠質線亂拉。

9、現場所用各種電線絕緣不準有老化、破皮、漏電等現象。

10、照明也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11、施工現場要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第13篇】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與規(guī)定

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酒店應與其簽訂《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嚴格執(zhí)行。

一、 施工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勸阻并糾正違章現象,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單位應按當地消防機關有關規(guī)定于開工前辦理相應申報手續(xù)。

三、 施工單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員除應持有本人身份證外,還應持有暫住證和務工證;本地施工人員應持有身份證。施工單位應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員上述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備查。

四、 保安部核實施工人員有效證件后,向施工單位發(fā)放“臨時出入證”。

五、 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佩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線進出。

六、 施工人員入場前必須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和要求。

七、 施工單位電工、焊工、化學危險品管理員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須隨身持有《特殊

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yè)。

八、 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區(qū)域亂竄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九、 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嚴禁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為生活場所使用電、火爐燒火做飯。

十、 施工安裝的消防設施和所使用的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消防規(guī)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應的消防檢測證明。

十一、 施工現場內不得設置臨時倉庫。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須經保安部批準,辦理動火證后,按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 施工現場須按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并確保有效。

十四、 施工現場及酒店公共區(qū)域嚴禁吸煙、飲酒,違者罰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單位將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須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按批準數量帶入。

十六、 不得將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燈具、開關、配電盤等電氣設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設置的臨時線路、照明設備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在當日施工結束后切斷電源。

十八、 施工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動或使用,消火栓周圍3m之內不準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

十九、 施工單位運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與酒店工程部聯系,并開具出門條。

二十、 施工單位應對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問題立即整改,一時不能解決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第14篇】安全施工作業(yè)證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保障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yè)標準》aq3021-3028—2008

3 范圍

3.1施工作業(yè)證包含《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動土安全作業(yè)證》、《吊裝安全作業(yè)證》、《受限空間安全作業(yè)證》、《高處安全作業(yè)證》、《斷路安全作業(yè)證》、《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yè)證》等。

3.2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范圍內的施工作業(yè)。

4 職責

4.1 誰施工作業(yè),誰負責辦理施工安全作業(yè)證。

4.2審批人負責審查作業(yè)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并督促檢查安全作業(yè)措施的落實情況。

5 管理要求

5.1作業(yè)證由作業(yè)單位負責督促辦理、

5.2作業(yè)證所列項目應逐項填寫,安全措施欄應填寫具體的安全措施,并與現場落實。

5.3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延長作業(yè)時間需重新辦理相關作業(yè)證。

5.4作業(yè)證一式三份,分別由作業(yè)單位、生產車間、安全科歸檔保存。

5.5作業(yè)證嚴禁隨意涂改、轉借。

5.6對作業(yè)期較長的項目,作業(yè)單位負責人應經常深入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7 具體要求詳見各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6.相關記錄

6.1《安全施工作業(yè)證辦理臺帳》

【第15篇】某鐵路橋下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我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成灌鐵路造成的安全隱患、事故一旦發(fā)生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鐵路營業(yè)線 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按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的 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建設的實際特點,特制定鐵路橋下施 工作業(y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組織機構在應急組長、應急副組長的領導下由組員 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組長由項目部經理擔任;

2、應急副組長由安全員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各施工員擔任;

4、事故調查組組長由項目部經理擔任,項目部相關人 員為成員;

5、保衛(wèi)疏導組由項目部安全保衛(wèi)人員組成,安全員為 組長。

二、鐵路橋下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機構應急組織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 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現場發(fā)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 以最快的方式報告上級應急救援機構,如發(fā)生人員傷亡或火 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 120 急救中心或者 119 報 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 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 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指揮調動工地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 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tǒng)一指揮下有序 地進行。

4、協助公司和鐵路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 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協助公司及鐵路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 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 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fā)生。

6、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外理工作,使各級人 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 下, 上報有關上級部門, 爭取盡快批準恢復工地的正常生產。

三、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

1、施工現場任何人發(fā)現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 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局及鐵 路有關部門,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 如發(fā)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 120 急救中心或 119 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局 工程部及及鐵路有關部門。

2、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 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 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fā)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 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鐵路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四、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 急組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 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 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 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組長認 為事故的發(fā)展狀態(tài)必須終止的,應急組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極力配合鐵路有關部門的 安排,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 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 據。

【第16篇】施工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一、 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 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 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 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 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匯編【16篇】

包括哪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是為了確保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以及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得到有效保障。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安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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