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氧氣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氧氣生產(chǎn)與儲存:涵蓋氧氣的制造流程、質(zhì)量控制、儲存設備的選擇和維護。
2. 安全操作程序:包括氧氣的搬運、輸送、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3. 應急處理措施:針對氧氣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預案和應對方法。
4. 培訓與教育:員工的氧氣知識培訓和安全意識提升。
5. 設備檢查與維護:定期對氧氣系統(tǒng)進行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標準
1. iso 8103-1:2014 - 這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關于醫(yī)用氧氣設備的一般要求,規(guī)定了氧氣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和標識等方面的標準。
2. osha 29 cfr 1910.104 - 美國職業(yè)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的規(guī)定,明確了工業(yè)環(huán)境中氧氣使用和儲存的安全要求。
3. en 14175 - 歐洲標準,涉及醫(yī)用氣體和氣體系統(tǒng)的安裝、運行和維護。
4. 國家標準gb/t 8982-2008 - 規(guī)定了醫(yī)用氧氣的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是什么意思
氧氣規(guī)程的意義在于確保氧氣在生產(chǎn)、儲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它不僅定義了氧氣設備和技術(shù)的標準,還強調(diào)了人員培訓、應急處理和設備維護的重要性。通過遵循這些規(guī)程,企業(yè)可以減少潛在的安全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公眾的健康。在實際操作中,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嚴謹執(zhí)行都是確保氧氣系統(tǒng)正常運行的關鍵,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因此,理解和遵守氧氣規(guī)程是企業(yè)管理層和員工共同的責任,也是保障企業(yè)運營順利的基礎。
氧氣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ajh-3型氧氣呼吸器校驗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氧氣呼吸器校驗儀用于檢查呼吸器系列產(chǎn)品的整機與組件(如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的10項性能),使其達到完好,保證救護人員佩戴的安全。
2.將校驗儀放置在水平的位置,打開儀器上部并使上部與下部保持垂直。
3. 分別取下水柱計、抵抗計和手搖泵供氣接頭螺母。
4. 進行水柱零位的調(diào)整(通過手輪旋轉(zhuǎn))。
5. 用1根膠管,將手搖泵供氣接頭與水柱計接頭連接起來,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輕輕搖動手搖泵,使水柱上升到“100”位置,然后把換向閥扭到“0”位,觀
察1分鐘,如水柱下降不超過3 毫米,則證明校驗儀本身性能良好。
6. 在正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在排氣閥上放置1個墊環(huán);
(2)將口具接頭工具的1根膠管接在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另1根接在水柱計接頭上;
(3)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將空氣壓入呼吸器內(nèi),直到水柱計上升到100毫米處為止,然后將換向閥扭到“0”位;
(4)觀察 分鐘,如果水柱下降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7. 在負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連接方法與前條完全相同;
(2)把換向閥扭到“-”位置,搖動手搖泵,將呼吸器系統(tǒng)內(nèi)的空氣抽出,直到水栓液面降至-80毫米位置,將換向閥扭到“0”位;
(3)觀察水柱液面上升情況,每分鐘上升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8. 自動排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取下放在排氣閥上的墊環(huán);
(3)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呼吸器的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液面高度,如水柱液面高度在+10~+30毫米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9. 自動補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氧氣瓶開關;
(3)搖動手搖泵,向外抽氣同時觀察水柱下降高度。如果水柱在-15~-25毫米范圍內(nèi),自動補給閥開啟,向氣囊補氣為合格。
10. 呼吸器定量供氧量檢查
在排氣閥上放一個墊環(huán),將口具接頭接在口具上,2 根膠管中的3 根接到小流量計接頭上,另1根接到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將換向閥扭到“0”位,打開氧氣瓶開關,觀
察浮子位置,如果穩(wěn)定在1.1~1.3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1.3~1.5升/分)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11. 檢查自動補給閥的啟動補給量
(1)先將呼吸器的減壓器流量定為1.2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1.4升/分);
(2)用膠管將減壓器出氣接頭與校驗儀的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
(3)打開氧氣瓶開關,慢慢按壓杠桿,觀察大流量計,浮子停留的位置即為自動補給量指示,如達到50~60升/分為合格。
12. 呼氣閥的逆向氣密性檢查
(1)準備工作
①用螺旋高壓管把氧氣瓶接到校驗儀的外接氣源接頭上;
②用膠管把小流量計接頭和定量供氧接頭連接起來;
③將大流量閥調(diào)整到關閉位置;
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調(diào)整校驗儀減壓器的調(diào)整帽,將流量定為#$ 升, 分;
⑤關閉氧氣瓶開關,將小流量計接頭取下。
(2)檢查方法
①用m36接頭和膠管把呼氣閥進氣端與校驗儀的小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
②將三岔管的$ 根膠管分別接到供氣接頭和校驗的抵抗器接頭上,另3 根接到呼氣閥校驗接頭上,再將呼氣閥校驗接頭和呼氣閥出氣端連接起來;
③取下水柱計接頭的螺母;
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停留位置即指示呼氣閥的逆向漏氣量,如果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3.吸氣閥逆向氣密檢查(準備工作與前節(jié)相同),檢查方法如下
(1)將m36接頭和三岔管的! 根膠管連接,另2根管分別接到定量供氧接頭和抵抗器接頭上;
(2)將m30接頭和膠管接在小流量計接頭上;
(3)將吸氣閥的出氣端接在m30接頭上,進氣端接在m36接頭上;
(4)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位置,漏氣量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4. 清凈罐的氣密程度檢查
(1)將清凈罐兩端用堵頭堵嚴;
(2)用m36接頭把三岔管的1根支管接在清凈罐的側(cè)口上,另2 根支管分別接在手搖供氣接頭和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螺母。
(3)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當水柱上升到100毫米位置時,將換向閥扭到“0”位,觀察水柱在1分鐘內(nèi)不下降為合格。
15.清凈罐裝藥后阻力的檢查
(1)準備工作
①按呼氣閥逆向氣密檢查的準備方法,將流量定到1.3升/分;
②用膠管將定量供氣接頭和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調(diào)整校驗儀的流量閥,將流量定為60升/分。關閉氧氣瓶開關,拆下膠管。
(2)檢查方法
①把清凈罐校驗接頭接在清凈罐大口上,校驗接頭的中間短管用膠管接在定量供氣接頭上,校驗接頭一邊的短管用膠管接在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管口帽;
②清凈罐另一端用堵頭堵嚴,側(cè)管敞開;
③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計,如果水柱液面上升不超過15毫米,則為合格。
16.儀器使用后應將水柱計、抵抗器供氣口等處的螺母擰緊,避免水液流出,防止灰塵進入內(nèi)部。將工具裝入袋內(nèi),并將儀器表面擦凈,扣好蓋子。
17. 該儀器使用1年后必須進行一次性能標定。
第2篇 氧氣瓶、乙炔瓶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氧氣瓶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1 移動搬運:
1.1 .1在搬運使用前,先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1.1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1.1 .3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1.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2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1.2 .2庫內(nèi)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1.2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1.3 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3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zhì)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1.3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1.3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1.3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2、乙炔氣瓶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定
2.1 移動搬運:
2.1 .1在搬運移動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
2.1 .2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氧氣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車搬運。
2.1 .3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2.1 .4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2乙炔氣瓶保管與存放:
2.2 .1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2 .2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2.3 乙炔氣瓶使用規(guī)定:
2.3 .1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3 .2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緩。
2.3 .3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2.3 .4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2.3 .5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
2.3 .6乙炔氣瓶閥凍結(jié)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2.3 .7乙炔氣瓶內(nèi)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3、注意事項
3.1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3.2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槍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nèi),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3.3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3.4使用狀態(tài)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離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不使用狀態(tài)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為2米。存放的時候為分開存放(專庫專用)。
3.5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第3篇 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為了加強氣瓶的安全監(jiān)察,保證氣瓶安全使用,促進國民經(jīng)濟的發(fā)展,保護人身和國家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規(guī)程。
第2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pa(表壓,下同)、公稱容積為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化氣體的氣瓶。本規(guī)程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第3條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是對氣瓶安全的基本要求,氣瓶的設計、制造、充裝、運輸、儲存、使用、檢驗和改裝等,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認真貫徹本規(guī)程,各級勞動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4條研制、開發(fā)氣瓶產(chǎn)品,其技術(shù)要求如與本規(guī)程不符合,應在試驗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產(chǎn)品試制。試制時應連續(xù)生產(chǎn)不少于四個批量。試制品經(jīng)省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勞動部門審查同意后,在指定范圍和規(guī)定時間內(nèi)試用,同時報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全監(jiān)察局備案。試用期滿后,按本規(guī)程附錄3《氣瓶技術(shù)鑒定的內(nèi)容和要求》進行鑒定。有關產(chǎn)品試制和鑒定,以及制造資格認可的要求,應符合勞動部的有關規(guī)定。
第5條進口氣瓶的管理按國家商檢局和原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
第6條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1.臨界溫度小于-10℃的為永久氣體;
2.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為高壓液化氣體;
3.臨界溫度大于70℃的低壓液化氣體。
第7條氣瓶的壓力系列如表1規(guī)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第8條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系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壓力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系指溫度為60℃℃時瓶內(nèi)氣體的壓力限定植。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得小于8mpa。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常用氣體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如表2規(guī)定。
第9條氣瓶的公稱容積系列,應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中規(guī)定。
第10條毒性程度為極度或高度危害氣體的氣瓶上,禁止裝配易熔塞、爆破片及其它泄壓裝置。
第11條氣瓶的鋼印標記是識別氣瓶的依據(jù)。鋼印標記必須準確、清晰。鋼印的位置和內(nèi)容,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1《氣瓶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的規(guī)定。
第12條氣瓶外表面的顏色、字樣和色環(huán),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guī)定。
第13條氣瓶的產(chǎn)權(quán)單位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chǎn)品質(zhì)量證明書、氣瓶改裝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保存到氣瓶報廢為止。氣瓶的產(chǎn)權(quán)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所在地地、市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gòu)報告本單位擁有的氣瓶種類和數(shù)量。
第14條氣瓶應專用,如確實需要改裝其他氣體,改裝工作應由氣瓶檢驗單位進行。
第三章 材 料
第15條制造氣瓶瓶體的材料,應符合氣瓶產(chǎn)品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有質(zhì)量合格證明書。
第16條鋼質(zhì)氣瓶瓶體材料,必須是平爐、電爐或吹氧堿性轉(zhuǎn)爐冶煉的鎮(zhèn)靜鋼。制造無縫氣瓶的優(yōu)質(zhì)碳素鋼或合金鋼坯料,應適合于壓力沖拔加工;制造焊接氣瓶的材料,必須具有良好的壓延和焊接性能。
寒冷地區(qū)(見本規(guī)程附錄2《寒冷地區(qū)的劃分》使用的鋼質(zhì)氣瓶的瓶體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低溫沖擊性能,其低溫沖擊試驗方法和合格指標,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
第17條制造鋁合金氣瓶瓶體的材料、應具有良好的抗晶間腐蝕性能。
第18條采用氣瓶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之外的材料制造氣瓶,可參照本規(guī)程第4條的規(guī)定辦理。該材料在未納入氣瓶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之前,不應大量用于氣瓶制造。
第19條采用國外材料制造氣瓶瓶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材料牌號應是國外壓力容器或氣瓶用材料標準所列的牌號,并有相應的技術(shù)要求、性能數(shù)據(jù)和工藝資料;
2.技術(shù)要求和性能數(shù)據(jù),一般不低于本規(guī)程和我國相應氣瓶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使用國外材料制造氣瓶之前,應先進行冷、熱加工試驗,焊接及熱處理工藝評 定,并制訂出相應的工藝文件。
第20條氣瓶制造單位,必須按爐罐號對制造氣瓶瓶體的材料進行化學成份驗證分析,按批號進行機械性能驗證檢查,按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探傷、低倍組織等驗證檢查。
第四章 設 計
第21條氣瓶的設計,實行設計文件審批制度。
無縫氣瓶和焊接氣瓶的設計文件,由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局審批;液化石油氣瓶的設計文件,由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呂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gòu)審批。經(jīng)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由審批部門在總圖上蓋審批標記。審批標記如下:
第22條氣瓶設計單位,必須向氣瓶設計的審批機構(gòu)提供完整的設計文件,包括:
1.設計任務書;
2.設計圖樣;
3.設計計算書,其中應有容積計算、強度計算、必要的剛度校核、設計壁厚的選定等內(nèi)容;
4.設計說明書,應包括設計參數(shù)的選擇與依據(jù)、材料的選擇、附件的選擇、主要生產(chǎn)工藝要求、檢驗要求等;
5.標準化審查報告;
6.使用說明書,應包括充裝和使用要求及安全操作要點等。 第23條 設計條瓶瓶體厚度采用的計算公式和設計選用的厚度值,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設計時,瓶體材料的屈服強度和抗拉強度,應選用材料標準規(guī)定值的下限或熱處理保證值。屈服強度與抗拉強度的比值,應不大于表3規(guī)定。
第24條煤氣、一氧化碳氣體一般應選用鋁合金氣瓶盛裝。
第25條高壓氣瓶的瓶體,必須采用無縫結(jié)構(gòu)。
第26條無縫氣瓶瓶體與不可拆附件的連接,不得采用焊接。
第27條無縫氣瓶的底部結(jié)構(gòu),應符合以下要求:
1.結(jié)構(gòu)型式和尺寸,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2.凸形底與筒體的連接部位應圓滑過渡,其厚度不得小于筒體設計厚度值;
3.凹形底的環(huán)殼與筒體之間應有過渡段,過渡段與筒體的連接應圓滑過渡。
第28條焊接氣瓶瓶體結(jié)構(gòu)應為:縱向焊縫不多于一條,環(huán)向焊縫不多于二條。
第29條瓶體主焊縫應采用全焊透對接接頭,單面焊接的縱向焊縫根部不準有永久性墊板。
第30條公稱容積大于、等于5升的氣瓶,應配有瓶帽或保護罩;瓶底不能自行直立的,應配有底座。
第31條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認為改變原設計,應按本規(guī)程第21條的規(guī)定,重新辦理設計文件審批:
1.改變氣瓶瓶體材料牌號。
2.改變設計壁厚。
3.改變瓶體結(jié)構(gòu)、形狀。
第五章 制 造
第32條氣瓶制造單位,必須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制造許可證,并按批準的類別和范圍制造。
第33條氣瓶正式投產(chǎn)前,應按照勞動部有關壓力容器制造資格認可規(guī)定中產(chǎn)品試制和技術(shù)鑒定的要求,取得技術(shù)鑒定合格證書。氣瓶的技術(shù)鑒定還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3《氣瓶技術(shù)鑒定的內(nèi)容和要求》的規(guī)定。
第34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照本規(guī)程附錄3《氣瓶技術(shù)鑒定的內(nèi)容和要求》,重新進行技術(shù)鑒定:
1.改變冷、熱加工,焊接、熱處理等主要制造工藝。
2.正常生產(chǎn)滿五年。
3.中斷生產(chǎn)超過六個月。
第35條氣瓶應按批組織生產(chǎn),氣瓶的分批和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無縫氣瓶應按同一設計、同一爐罐號材料、同一制造工藝以及按同一熱處理規(guī)范進行連續(xù)熱處理的條件分批。
2.焊接氣瓶應按同一設計、同一材料牌號、同一焊接工藝以及按同一熱處理規(guī)范進行連續(xù)熱處理的條件分批。
3. 小容積氣瓶的批量不得大于202只;中容積氣瓶的批量不得大于502只;大容積氣瓶的批量不得大于50只.
第36條無縫氣瓶制造單位應在有關技術(shù)文件中,對氣瓶沖壓、拉撥的沖頭,旋壓或模壓收口的模板或模具,做出定期檢查、修理和更換的規(guī)定。
第37條焊接氣瓶瓶體主焊縫,必須采用自動焊。
制造單位必須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制定出焊接工藝規(guī)程和焊縫返修工藝要求。焊接工藝評定應參照有關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標準的要求進行。
第38條焊接氣瓶的施焊焊工,必須按勞動部頒發(fā)的《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guī)則》考試合格,取得焊工合格證。
第39條氣瓶的焊接工作,應在相對濕度不大于90%,溫度不低于0℃的室內(nèi)進行。
第40條氣瓶的熱處理,必須采用整體熱處理。
經(jīng)整體熱處理的焊接氣瓶,一般不應再進行焊接工作。
第41條氣瓶制造質(zhì)量的檢驗和檢測項目、要求,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規(guī)定。
第42條從事氣瓶無損檢測工作的人員,必須按勞動部頒發(fā)的《鍋爐壓力容器無損檢測人員資格鑒定考核規(guī)則》進行考核,并取得資格證書。所承擔的無損檢測工作,應與資格證書中認可的探傷方法和等級相一致。
第43條氣瓶出廠時,制造單位應逐只出具產(chǎn)品合格證,按批出具批量檢驗質(zhì)量證明書。產(chǎn)品合格證和批量檢驗質(zhì)量證明書的內(nèi)容,應符合相應的產(chǎn)品標準的規(guī)定。同時必須在產(chǎn)品合格證的明顯位置上,注明制造單位的制造許可證編號。
第4篇 ajy-1型接氧氣檢定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零位校準。新儀器第一次使用前,應校準電表的機械零位。其方法是:首先啟開儀器下部的螺釘,取出電池,校準電表的機械零位,然后裝進電池,再進行標準值校準。
2. 標準值校準。在進風并底新鮮空氣處調(diào)節(jié)儀器后上方的旋鈕,使電表值為21%(即標準值)。
3. 將儀器置于被測氣體中,也可將被測氣體用吸氣球或氣袋連續(xù)打入儀器的氧氣擴散孔內(nèi)。經(jīng)十幾秒鐘之后,可由指示電表直接讀出氧氣濃度。
4. 使用ajy-1 型氧氣檢定器測定氧氣,在使用及維護保管方面應注意下列問題:
(1)儀器要固定專人使用,專人保管,輕拿輕放,嚴防碰撞。
(2)當儀器在新鮮空氣中通過調(diào)節(jié)儀器后上方的旋鈕,電表指針不能達到21%時,說明氧氣傳感元件已到壽命,須重新?lián)Q氧氣傳感元件。
(3)氧氣傳感元件表面為特殊的塑料薄膜,對表面上的灰塵應定期用軟毛刷進行清掃,不得用手或布擦拭。
(4)儀器不得長期在含高濃度co2氣體中使用,否則將會降低傳感元件的使用壽命。
(5)儀器應在通風干燥,溫度不低于10℃的室內(nèi)保管,氧氣傳感元件不得受到強陽光的直射。
(6)氧氣傳感元件無論使用與否,其壽命均為6個月,如果已到壽命,應及時向廠家訂貨,但切勿多購閑置。
第5篇 氧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程(7)
氧氣瓶的使用安全規(guī)程(七)
1、氧氣瓶應戴好安全防護帽,堅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曬的措施。
2、氧氣瓶里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嚴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壓力的氧氣瓶,應將閥門擰緊,注上“空瓶”標記。
3、氧氣瓶附件有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應停止使用。
4、禁止用沾染油類的手和工具操作氣瓶,以防引起爆炸。
5、氧氣瓶不能強烈碰撞。禁止采用拋、摔及其它容易引撞擊的方法進行裝卸或搬運。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吊運。
6、在開啟瓶閥和減壓器時,人要站在側(cè)面;開啟的速度要緩慢,防止有機材料零件溫度過高或氣流過快產(chǎn)生靜電火花。而造成燃燒。
7、冬天,氣瓶的減壓器和管系發(fā)生凍結(jié)時,嚴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鐵器一類的東西猛擊氣瓶,更不能猛擰減壓表的調(diào)節(jié)螺絲,以防止氧氣突然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8、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9、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氣瓶的減壓器應有專業(yè)人員修理。
第6篇 氧氣乙炔丙烷切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氣焊工須經(jīng)培訓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培訓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工作前,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準備好消防器材,必須配戴勞保用品,、穿好絕緣鞋;同時褲腳應罩住鞋子開口處、衣服鈕扣要扣嚴防止弧光傷害,防止燙傷。
3必須穿戴好工作衣、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
4檢查設備、接頭,閥門及緊固件均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檢查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5應定期檢查氧、乙炔膠管是否有裂紋、老化等現(xiàn)象,應及時更換氧、乙炔膠管。
6乙炔必須有防回火裝置, 定期檢查回火防止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7搬運氧氣瓶時,必須小心,不可碰撞滾動或甩落,氧氣瓶不可放在熱源附近,不可曝曬。
8嚴禁油脂抹在氧氣瓶上,否則絕對禁止使用。
9減壓閥安裝好后,須試驗是否漏氣,氣閥凍結(jié)時,須用不含油性且溫水加熱,決不允許用火、蒸汽烘烤。
10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氣焊膠管不許靠近火源。
11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熔接器或熔切器隨手放置,應將熄火后放置;停止工作,須將乙炔及氧氣閥門關閉。
12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13氧氣瓶及乙炔發(fā)生器放置地點必須離火源10m以上,不足10m的應采取嚴格的隔離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發(fā)生器要保持5m以上安全距離。
14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15發(fā)現(xiàn)減壓器有損壞、漏氣或其他事故,應立即檢修。
16點火時先開氧氣,然后開少量乙炔,熄滅時先關乙炔氣,再關氧氣。
17發(fā)生回火時,一般應首先關閉乙炔,然后再關閉氧氣。
18工作完畢后必須關緊有關閥門并放松調(diào)壓閥,確認場地安全無火種后整理場地,保持整將焊接設備收起放置指定位置;檢查操作地點,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第7篇 3型氧氣呼吸器校驗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氧氣呼吸器校驗儀用于檢查呼吸器系列產(chǎn)品的整機與組件(如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的10項性能),使其達到完好,保證救護人員佩戴的安全。
2. 將校驗儀放置在水平的位置,打開儀器上部并使上部與下部保持垂直。
3. 分別取下水柱計、抵抗計和手搖泵供氣接頭螺母。
4. 進行水柱零位的調(diào)整(通過手輪旋轉(zhuǎn))。
5. 用1根膠管,將手搖泵供氣接頭與水柱計接頭連接起來,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輕輕搖動手搖泵,使水柱上升到“100”位置,然后把換向閥扭到“0”位,觀察1分鐘,如水柱下降不超過3 毫米,則證明校驗儀本身性能良好。
6. 在正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 在排氣閥上放置1個墊環(huán);
(2) 將口具接頭工具的1根膠管接在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另1根接在水柱計接頭上;
⑶ 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將空氣壓入呼吸器內(nèi),直到水柱計上升到100毫米處為止,然后將換向閥扭到“0”位;
(4) 觀察 分鐘,如果水柱下降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7. 在負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 連接方法與前條完全相同;
(2) 把換向閥扭到“-”位置,搖動手搖泵,將呼吸器系統(tǒng)內(nèi)的空氣抽出,直到水栓液面降至-80毫米位置,將換向閥扭到“0”位;
⑶ 觀察水柱液面上升情況,每分鐘上升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8. 自動排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 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 取下放在排氣閥上的墊環(huán);
⑶ 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呼吸器的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液面高度,如水柱液面高度在+10~+30毫米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9. 自動補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 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 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氧氣瓶開關;
⑶ 搖動手搖泵,向外抽氣同時觀察水柱下降高度。如果水柱在-15~-25毫米范圍內(nèi),自動補給閥開啟,向氣囊補氣為合格。
10. 呼吸器定量供氧量檢查在排氣閥上放一個墊環(huán),將口具接頭接在口具上,2 根膠管中的3 根接到小流量計接頭上,另1根接到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將換向閥扭到“0”位,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浮子位置,如果穩(wěn)定在
1.1 ~
1.3 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
1.3 ~
1.5 升/分)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11. 檢查自動補給閥的啟動補給量
(1) 先將呼吸器的減壓器流量定為
1.2 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
1.4 升/分);
(2) 用膠管將減壓器出氣接頭與校驗儀的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
⑶ 打開氧氣瓶開關,慢慢按壓杠桿,觀察大流量計,浮子停留的位置即為自動補給量指示,如達到50~60升/分為合格。
12. 呼氣閥的逆向氣密性檢查
(1) 準備工作①用螺旋高壓管把氧氣瓶接到校驗儀的外接氣源接頭上;②用膠管把小流量計接頭和定量供氧接頭連接起來;③將大流量閥調(diào)整到關閉位置;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調(diào)整校驗儀減壓器的調(diào)整帽,將流量定為$ 升, 分;⑤關閉氧氣瓶開關,將小流量計接頭取下。
(2) 檢查方法①用m36接頭和膠管把呼氣閥進氣端與校驗儀的小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②將三岔管的$ 根膠管分別接到供氣接頭和校驗的抵抗器接頭上,另3 根接到呼氣閥校驗接頭上,再將呼氣閥校驗接頭和呼氣閥出氣端連接起來;③取下水柱計接頭的螺母;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停留位置即指示呼氣閥的逆向漏氣量,如果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3. 吸氣閥逆向氣密檢查(準備工作與前節(jié)相同),檢查方法如下
(1) 將m36接頭和三岔管的! 根膠管連接,另2根管分別接到定量供氧接頭和抵抗器接頭上;
(2) 將m30接頭和膠管接在小流量計接頭上;
⑶ 將吸氣閥的出氣端接在m30接頭上,進氣端接在m36接頭上;
(4) 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位置,漏氣量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4. 清凈罐的氣密程度檢查
(1) 將清凈罐兩端用堵頭堵嚴;
(2) 用m36接頭把三岔管的1根支管接在清凈罐的側(cè)口上,另2 根支管分別接在手搖供氣接頭和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螺母。
⑶ 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當水柱上升到100毫米位置時,將換向閥扭到“0”位,觀察水柱在1分鐘內(nèi)不下降為合格。
15. 清凈罐裝藥后阻力的檢查
(1) 準備工作①按呼氣閥逆向氣密檢查的準備方法,將流量定到
1.3 升/分;②用膠管將定量供氣接頭和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調(diào)整校驗儀的流量閥,將流量定為60升/分。關閉氧氣瓶開關,拆下膠管。
(2) 檢查方法①把清凈罐校驗接頭接在清凈罐大口上,校驗接頭的中間短管用膠管接在定量供氣接頭上,校驗接頭一邊的短管用膠管接在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管口帽;②清凈罐另一端用堵頭堵嚴,側(cè)管敞開;③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計,如果水柱液面上升不超過15毫米,則為合格。
16. 儀器使用后應將水柱計、抵抗器供氣口等處的螺母擰緊,避免水液流出,防止灰塵進入內(nèi)部。將工具裝入袋內(nèi),并將儀器表面擦凈,扣好蓋子。
17. 該儀器使用1年后必須進行一次性能標定。
第8篇 氧氣管道的檢修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 氧氣管道必須架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上。
2 廠區(qū)架空氧氣管道每隔8━100m應設有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廠房內(nèi)氧氣管道應有防靜電接觸裝置。氧氣管道的法蘭、螺紋接口兩側(cè)應用導線作跨接,其電阻應小于0.03ω。
3 氧氣主管線宜配置阻水管。
4 氧氣管道不應穿過生活間、辦公室、易燃易腐濁場所。也不宜穿過不使用氧氣的房間。若必須穿過不使用氧氣的房間,則在該房間內(nèi)不應有法蘭或螺紋連接口,并且該房間應為一、二級耐水等級。
5 氧氣管道不宜穿過高溫及火焰區(qū)域。必須通過時應在該管段增設隔熱設施,管壁溫度不應超過70℃,嚴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氣管道及閥門。
6 氧氣管道的彎頭、分盆頭不應與閥門出口直接相連,閥門出口側(cè)的碳鋼管、不銹鋼管宜有長度不小于5倍管外徑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7 氧氣管道宜架空敷設,氧氣管道不可在生產(chǎn)氧氣或使用氧氣的建筑物構(gòu)件上敷設,且該建筑物應為一、二級耐火等級。
8 供切焊用氧氣支管與切焊工具或設備用軟管連接時,供氧閥門及切斷閥應設在用非燃燒體材料制作的保護箱內(nèi)。
9 架空氧氣管道與建、構(gòu)物特定地點的最小間距按要求執(zhí)行。
10 架空氧氣管道與其他管線之間最小間距應按要求執(zhí)行。
11除為氧氣管道服務的電控、儀控電纜外,其余電氣線路不準與氧氣管道共架敷設。
12 氧氣管道在不通行地溝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溝上應設防止可燃物料、火花和雨水侵入的蓋板,地溝及蓋板應是非燃燒體材料制作,地溝應能排除積水,嚴禁油脂及易燃物漏入地溝內(nèi);
b. 地溝內(nèi)氧氣管道不宜設閥門或法蘭連接口;
c. 地溝內(nèi)氧氣管道與非燃氣、水管道同溝敷設時,氧氣管道應在上面;
d. 嚴禁氧氣管道與油質(zhì)管道、腐蝕性介質(zhì)管道、電纜線同溝敷設;并嚴禁氧氣管道地溝與該類管線地溝相通。
13 氧氣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但與設備、閥門連接處可采用法蘭或螺紋連接,絲扣連接處應采用一氧化鉛、水玻璃或聚四氟乙烯薄膜作為填料,嚴禁用涂鉛絲的麻或棉絲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14 氧氣管道、閥門及管件等應無裂紋、鱗皮、夾渣等,接觸氧氣的表面必須徹底除去毛刺、焊瘤、焊渣、粘砂、鐵銹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內(nèi)壁光滑清潔,管道的除銹應進行到出現(xiàn)本色為止。在安裝過程中及安裝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銹屑、焊渣、砂土及其他雜物進入或遺留在管內(nèi),應進行嚴格的檢查。
15 焊接碳素鋼氧氣管時應采用氬弧焊打底。
16 氧氣管道、閥門等與氧氣接觸的一切部件,安裝前、檢修后必須進行嚴格的除銹、脫脂,并應用紫外線檢查法、樟腦檢查法或溶劑分析法進行檢查,直到合格為止。
17 氧氣管道要進行嚴密性試驗,試驗用介質(zhì)應是無油、干燥的空氣或氮氣,嚴禁用氧氣吹掃管道。
第9篇 氧氣呼吸器校驗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氧氣呼吸器校驗儀用于檢查呼吸器系列產(chǎn)品的整機與組件(如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的10項性能),使其達到完好,保證救護人員佩戴的安全。
2.將校驗儀放置在水平的位置,打開儀器上部并使上部與下部保持垂直。
3. 分別取下水柱計、抵抗計和手搖泵供氣接頭螺母。
4. 進行水柱零位的調(diào)整(通過手輪旋轉(zhuǎn))。
5. 用1根膠管,將手搖泵供氣接頭與水柱計接頭連接起來,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輕輕搖動手搖泵,使水柱上升到“100”位置,然后把換向閥扭到“0”位,觀
察1分鐘,如水柱下降不超過3 毫米,則證明校驗儀本身性能良好。
6. 在正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在排氣閥上放置1個墊環(huán);
(2)將口具接頭工具的1根膠管接在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另1根接在水柱計接頭上;
(3)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將空氣壓入呼吸器內(nèi),直到水柱計上升到100毫米處為止,然后將換向閥扭到“0”位;
(4)觀察 分鐘,如果水柱下降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7. 在負壓情況下,檢查呼吸器的氣密性
(1)連接方法與前條完全相同;
(2)把換向閥扭到“-”位置,搖動手搖泵,將呼吸器系統(tǒng)內(nèi)的空氣抽出,直到水栓液面降至-80毫米位置,將換向閥扭到“0”位;
(3)觀察水柱液面上升情況,每分鐘上升不超過3毫米為合格。
8. 自動排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取下放在排氣閥上的墊環(huán);
(3)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呼吸器的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液面高度,如水柱液面高度在+10~+30毫米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9. 自動補氣閥的啟閉動作壓力檢查
(1)連接方法與前條相同;
(2)把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打開氧氣瓶開關;
(3)搖動手搖泵,向外抽氣同時觀察水柱下降高度。如果水柱在-15~-25毫米范圍內(nèi),自動補給閥開啟,向氣囊補氣為合格。
10. 呼吸器定量供氧量檢查
在排氣閥上放一個墊環(huán),將口具接頭接在口具上,2 根膠管中的3 根接到小流量計接頭上,另1根接到手搖泵供氣接頭上,將換向閥扭到“0”位,打開氧氣瓶開關,觀
察浮子位置,如果穩(wěn)定在1.1~1.3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1.3~1.5升/分)范圍內(nèi),則為合格。
11. 檢查自動補給閥的啟動補給量
(1)先將呼吸器的減壓器流量定為1.2升/分(ahy-6氧氣呼吸器為1.4升/分);
(2)用膠管將減壓器出氣接頭與校驗儀的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
(3)打開氧氣瓶開關,慢慢按壓杠桿,觀察大流量計,浮子停留的位置即為自動補給量指示,如達到50~60升/分為合格。
12. 呼氣閥的逆向氣密性檢查
(1)準備工作
①用螺旋高壓管把氧氣瓶接到校驗儀的外接氣源接頭上;
②用膠管把小流量計接頭和定量供氧接頭連接起來;
③將大流量閥調(diào)整到關閉位置;
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調(diào)整校驗儀減壓器的調(diào)整帽,將流量定為#$ 升, 分;
⑤關閉氧氣瓶開關,將小流量計接頭取下。
(2)檢查方法
①用m36接頭和膠管把呼氣閥進氣端與校驗儀的小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
②將三岔管的$ 根膠管分別接到供氣接頭和校驗的抵抗器接頭上,另3 根接到呼氣閥校驗接頭上,再將呼氣閥校驗接頭和呼氣閥出氣端連接起來;
③取下水柱計接頭的螺母;
④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停留位置即指示呼氣閥的逆向漏氣量,如果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3.吸氣閥逆向氣密檢查(準備工作與前節(jié)相同),檢查方法如下
(1)將m36接頭和三岔管的! 根膠管連接,另2根管分別接到定量供氧接頭和抵抗器接頭上;
(2)將m30接頭和膠管接在小流量計接頭上;
(3)將吸氣閥的出氣端接在m30接頭上,進氣端接在m36接頭上;
(4)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小流量計浮子位置,漏氣量不超過0.5升/分為合格。
14. 清凈罐的氣密程度檢查
(1)將清凈罐兩端用堵頭堵嚴;
(2)用m36接頭把三岔管的1根支管接在清凈罐的側(cè)口上,另2 根支管分別接在手搖供氣接頭和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螺母。
(3)將換向閥扭到“ + ”號位置,搖動手搖泵,當水柱上升到100毫米位置時,將換向閥扭到“0”位,觀察水柱在1分鐘內(nèi)不下降為合格。
15.清凈罐裝藥后阻力的檢查
(1)準備工作
①按呼氣閥逆向氣密檢查的準備方法,將流量定到1.3升/分;
②用膠管將定量供氣接頭和大流量計接頭連接起來,調(diào)整校驗儀的流量閥,將流量定為60升/分。關閉氧氣瓶開關,拆下膠管。
(2)檢查方法
①把清凈罐校驗接頭接在清凈罐大口上,校驗接頭的中間短管用膠管接在定量供氣接頭上,校驗接頭一邊的短管用膠管接在水柱計接頭上,取下抵抗器的管口帽;
②清凈罐另一端用堵頭堵嚴,側(cè)管敞開;
③打開氧氣瓶開關,觀察水柱計,如果水柱液面上升不超過15毫米,則為合格。
16.儀器使用后應將水柱計、抵抗器供氣口等處的螺母擰緊,避免水液流出,防止灰塵進入內(nèi)部。將工具裝入袋內(nèi),并將儀器表面擦凈,扣好蓋子。
17. 該儀器使用1年后必須進行一次性能標定。
第10篇 氧氣充填泵工操作規(guī)程
1.氧氣充填泵應選擇在干凈無灰塵的房間內(nèi)進行工作,使用地點溫度不得低于0℃。
2.充填泵可用螺栓固定在水平基臺上,也可放置在水平基臺上。充填泵與基臺間放置減振的厚橡膠板,與基臺接觸應平穩(wěn)。
3.嚴禁任何脂肪物體與水—甘油潤滑液相接觸的零件接觸。
4.在首次使用前,應將機械油注入到機體內(nèi),并在每次更換機械油后,必須將機體外部的油脂擦拭干凈。絕不允許油從上、下機體的接合處、各密封環(huán)處及密封罩處往外滲漏。
5.使用地點嚴禁吸煙,應建立嚴格的禁火禁油制度。充填工必須穿著沒有油污的潔凈衣服,工作前必須用肥皂將手洗凈。
6.使用的所有工具必須經(jīng)過清洗除油后,再用棉紗徹底擦干凈。
7.電動機接線必須良好,網(wǎng)路內(nèi)應置有保險絲和接地線。室內(nèi)照明應安裝防爆型燈罩。
8.凡是與氧氣及水—甘油潤滑液相接觸的零件,應定期進行清洗,充氣前用壓縮氧氣吹凈。清洗材料有乙醚、酒精、四氯化碳,航空汽油。
9.氧氣充填工必須定期對輸氣瓶內(nèi)的氧氣質(zhì)量、輸氣瓶和小氧氣瓶的安全性能進行認真的檢查。輸氣瓶存放處同充氣操作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
10.氧氣瓶必須每3年進行1次耐壓試驗。新購進或經(jīng)水壓試驗后的氧氣瓶,須在充填前稀釋2~3次后,方可進行充氧。
11.氧氣瓶應輕拿輕放,與暖氣片和高溫點的距離應在2米以上。
12.氧氣充填工作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負,非專職人員不準擅自進行充氧操作。
13.在充填泵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各部位是否清潔可靠。abd—200型、af—101型氧氣充填泵,應將管路系統(tǒng)中充滿18~22兆帕的氧氣;af—102型氧氣充填泵應充滿30~32兆帕的氧氣,用肥皂水檢查各處是否漏氣。如發(fā)現(xiàn)不良現(xiàn)象應及時設法排除,以免降低充氣效率或發(fā)生危險。
14.檢查曲軸旋轉(zhuǎn)方向與皮帶罩上的箭頭方向是否一致。
15.檢查單向閥。首先啟動電動機,關上集合開關,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型氧氣充填泵,可觀察中間壓力表變化情況:
如果兩個吸氣閥氣密不佳,則表針靜止不動;如果有一個氣密不佳,則表針做不均跳動。如果有一個或兩個排氣閥氣密性不佳,則壓力表指針升起并與柱塞運動合拍;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應觀察各壓力表的變化情況:如果一級排氣壓力和一級進氣壓力接近或相等,說明一級氣缸的吸、排氣閥失靈;如果二級排氣壓力和一級排氣壓力接近或相等,說明二級氣缸的吸、排氣閥失靈。
16.安全閥可靠性檢查。啟動電動機,關上集合開關,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氧氣充填泵的充氣壓力為21~22兆帕時,安全閥應自動開啟排氣;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的充氣壓力為31~33兆帕時,安全閥應自動開啟排氣。
17.分別接上輸氣瓶及小氧氣瓶。打開集合開關,使輸氣瓶內(nèi)氧氣自動流入小氧氣瓶內(nèi),直至壓力平衡為止。
18.關上集合開關,啟動電動機,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型氧氣充填泵充氣時,要觀察中間壓力表的變化,直至小氧氣瓶內(nèi)壓力達到需要的壓力為止。小氧氣瓶內(nèi)最高壓力不得超過30兆帕,輸氣瓶內(nèi)剩余壓力不低于5兆帕;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充氣時,要注意觀察各壓力表的變化,直到小氧氣瓶內(nèi)的壓力達到需要為止。當充氣壓力為30兆帕時,必須選用耐氣壓為30兆帕的小氧氣瓶。
19.打開集合開關,關閉小氧氣瓶開關及接小氧氣瓶開關,并打開放氣開關,放出殘余氣體后,卸下小氧氣瓶。
20.再次充氣時,應按上述重復進行。
21.應接好冷卻水箱的自來水,并使之暢通無阻,以便降低溫度。
22.充氣時,氣缸表面溫度升高較快(約60~70℃),屬正常現(xiàn)象。
23.每次充氣前應將充填泵空轉(zhuǎn)幾分鐘,觀察各部位運行是否正常,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充氣。充氣時,如發(fā)現(xiàn)有噪音及其他不正常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充氣,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24.ae—101型、ae—102型氧氣充填泵,確定電接點壓力表自動停泵的控制壓力應大于安全閥的排氣壓力。即在正常情況下,應由安全閥起作用,電接點壓力表的自動控制僅在例外情況下起安全保護作用。
25.小氧氣瓶與輸氣瓶壓力比一般為2~3倍時最為經(jīng)濟,當其中一個輸氣瓶壓力較低時,可先用它來充氣,充到一個階段后,再利用壓力較高的一個輸氣瓶充氣。
26.充填泵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關閉輸氣瓶開關,由氣水分離器放出冷卻水。
第11篇 氧氣乙炔瓶使用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氣瓶存放時,不準靠近熱源,距離熱源必須在10米以上,并不準日光曝曬。
2、氣瓶嚴禁和油類,化學腐蝕劑等物質(zhì)接觸。
3、使用氣瓶時,應嚴格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損傷,裂紋或其它危險時,嚴禁使用。
4、使用氣瓶時,不準將氣瓶用完用盡,應按規(guī)定留有余壓,用后要戴好瓶帽和膠圈。
5、氣瓶要妥善保管,不準亂放,堆放時不許過高,最高不超過四層,并應存放于空氣暢通處。
6、使用氣瓶開啟氣閥時,要緩慢均勻,人的面部應位于氣側(cè)面,嚴防震動,煙火,裝卸減壓表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擊打。
第12篇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是一種與外界空氣隔絕的呼吸保護器具。
主要用于軍事化礦山救護隊隊員的備用呼吸器,也可用于其他工礦企業(yè)中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在有害氣體環(huán)境中佩用進行工作。
2.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為小隊集體裝備,要求固定人員進行保管,在每次使用完或每隔2~3天,用呼吸器檢驗儀對各部件進行檢查,使之達到戰(zhàn)斗標準,確保各項技術(shù)性能完好。
3. 小隊進入任何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攜帶該裝備,保證隊員在四小時呼吸器發(fā)生故障和搶救傷員時使用。
4. 佩用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時,需在更換者有自主呼吸的情況下3人密切配色,嚴防配合不當而造成傷害。
5. 小隊在執(zhí)行任務途中或現(xiàn)場作業(yè)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要隨身攜帶該呼吸器或盡可能將它存放在接近工作現(xiàn)場的明顯地點,以備急用時迅速更換和佩戴。
6. 救護指戰(zhàn)員在災區(qū)如發(fā)現(xiàn)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fā)生故障,自我失去控制能力,應當迅速發(fā)出援救信號,坐下來等待佩戴二小時氧氣呼吸器。
7.當小隊行駛或工作時,如聽到援救信號,并確認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fā)生故障,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應迅速趕到更換者前面(面對更換者),后面1名隊員立即蹲下,用膝蓋頂住換者背部,扶正頭部稍向后仰。
8.立即脫去更換者礦帽,解開脛帶,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要求繞過頭頂)。同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從儀器包內(nèi)取出呼吸器,解開捆扎背帶,迅速打開氧氣瓶,按手動補氣閥,使排氣閥頂住杠桿,排出原氣囊內(nèi)的廢氣。
9.拔掉口具塞,將膠皮面具翻過來,右手拿住面具,用大拇指和十指將面具上部分開與換者頭部同寬。此時,面具下部掛到換者下額上,同時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拇指和十指用力向后推,使面罩翻回原來形狀,戴到換者頭部。
10.面具帶上后,立即按手動補氣閥,使面具與臉部有限空間內(nèi)迅速充滿氧氣,后者校正并檢查面具佩戴情況,使之達到標準要求。
11. 后面1名隊員為換者戴上礦帽。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解開四小時呼吸器腰帶,將換者雙臂向后背,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
12. 將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斜挎在換者左肩,儀器在右腋下,扎上腰帶,讓其原地休息,待恢復正常后,扶起行走,全小隊退出災區(qū)。
13. 將面具戴好,然后進行幾次深呼吸,觀察呼吸器內(nèi)部件是否完好,最后確認各部件正常方可進入災區(qū)工作。
14.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佩用后應隨時注意氧氣壓力消耗情況,不得隨便去掉面罩,待確認進入新鮮風流中方可去掉呼吸器。
15.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使用時間應嚴格控制在2 小時以內(nèi)。
16. 使用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任意按動手動補氣閥。
17.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的檢查應嚴格按照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前5項檢查標準實施。
18. 救護隊返回駐地后對呼吸器的管理是極其重要的一項工作。無論早晚或疲勞程度如何,均應首先將呼吸器恢復到戰(zhàn)斗準備狀態(tài)。
(1)使用過的清凈罐要更換藥劑(氫氧化鈣)。清凈罐在一般情況下不得進行清洗,以免加快腐蝕;(2)氧氣瓶要重新充氣,保證在180 個大氣壓力或15 兆帕;(3)對氣囊、面具、呼吸軟管要進行清洗、消毒;(4)對外殼的污泥、灰塵要清洗干凈,檢查有無損壞。清洗時減壓器要防止水分侵入,以免造成內(nèi)部生繡失靈;(5)對使用中存在或發(fā)現(xiàn)的疑問要提出修理或重新檢查;(6)在安裝各部機件時,要檢查各接頭墊圈是否存在及好壞程度;(7)在清洗各部件時,嚴防碰撞,避免損壞,造成氣密不良;(8)在檢查時應當用雙手拉面具,看是否有破口現(xiàn)象,有破口應及時更換和修補。
19.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及備件應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以免橡膠件硬化。
20.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與人體器官發(fā)生直接關系,因此要保持清潔,儀器應放置在不易遭到灰塵的地方,以免有害身體健康。
21.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嚴禁沾染油脂。
22. 保管室內(nèi)溫度保持在+5~+30℃之間,相對濕度在10%~80%,呼吸器距離取暖設備不小于1.5 米,空氣中不應含有腐蝕性的酸性氣體或煙霧。
23. 橡膠制品如長期不使用,應涂一層滑石粉,使用前用水清洗,便可增加使用壽命。
24 氧氣瓶內(nèi)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該留有不小于0.5 分斤力/厘米2的剩余壓力。須遠離火源,與明火距離大于10 米,嚴禁沾染油脂,嚴格遵守保管規(guī)章制度。
第13篇 氧氣充裝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充裝前的檢查
氣瓶在充裝之前,必須經(jīng)過認真仔細的檢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規(guī)定的氣瓶投入充裝,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證氣瓶在充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①氣瓶是否由持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的,氣瓶是否屬于制造單位或有關主管安全監(jiān)察部門宣布報廢或規(guī)定停用或需要復檢的產(chǎn)品。
②氣瓶改裝是否符合要求。
③氣瓶原始標志是否符合標準和規(guī)定,鉛印字跡是否清晰可見。氣瓶的鉛印標記上的內(nèi)容應包括:氣瓶制造單位名稱或代號;氣瓶編號;水壓試驗壓力;公稱工作壓力;實際質(zhì)量;實際容積;瓶體設計壁厚;制造單位檢驗標記和制造年月;監(jiān)督檢驗標記;寒冷地區(qū)用氣瓶標記。
④氣瓶是否在規(guī)定的定期檢驗有效期限內(nèi)。
⑤氣瓶上標出的公稱工作壓力是否符合欲裝氣體規(guī)定的充裝壓力。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規(guī)定如下:氣體在基準溫度下(20℃)的充裝壓力(盛裝壓縮氣體的氣瓶);按規(guī)定的充裝系數(shù)充裝,溫度為60℃時介質(zhì)壓力(液化氣體);限定充裝量下,溫度為60℃時瓶內(nèi)乙炔氣的壓力(溶解乙炔)。
⑥氣瓶的顏色、字樣是否符合《氣瓶顏色標記》的規(guī)定。
⑦氣瓶附件是否齊全,并符合技術(shù)要求。
⑧氣瓶內(nèi)有無剩余壓力,剩余氣體與欲裝氣體是否相符合。
⑨盛裝氧氣或強氧化性氣體的氣瓶的瓶閥和瓶體是否沾有油脂。
⑩首次充氣的氣瓶是否經(jīng)過置換或真空處理。
⑩瓶體有無裂紋、嚴重銹蝕、明顯變形、機械損傷等缺陷。
2、氣瓶的充裝量
氣瓶的充裝量是指氣瓶在單位容積內(nèi)允許充裝的氣體或液化氣體的最大質(zhì)量,所以也稱最大充裝量或安全充裝量。各類氣瓶的充裝量應該根據(jù)氣瓶的許用壓力和最高使用溫度確定。其原則是保證所裝氣體或液化氣體在最高使用溫度下,其壓力不超過氣瓶的許用壓力。
氣瓶許用壓力是為保證氣瓶安全,允許瓶內(nèi)達到的最高壓力。我國規(guī)定:高壓氣瓶的許用壓力等于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許用壓力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2倍或水壓試驗壓力的 0.8倍。
氣瓶的最高使用溫度是指氣瓶在充裝氣體以后可能達到的最高溫度。根據(jù)我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規(guī)定,國內(nèi)使用的氣瓶,最高使用溫度為60℃。
永久氣體(壓縮氣體)氣瓶的充裝量與液化氣體不同,它是指在最終充裝溫度下的充裝壓力。
3、液化氣體的充裝
①實行充裝復檢制度,嚴禁過量充裝。
②稱量衡器應保持準確。
③嚴禁從液化石油氣槽車直接向氣瓶灌裝。
④充裝后逐只檢查,發(fā)現(xiàn)有泄漏或其他異常現(xiàn)象應妥善處理。
⑤認真填寫充裝記錄。
⑥操作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并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4、充裝后的檢查
①瓶壁溫度有無異常。
②瓶體有無出現(xiàn)鼓包、變形、泄漏或充裝前檢驗的缺陷。
③瓶閥和瓶口連接處的氣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是否齊全完好。
④顏色標記和檢驗色標是否齊全并符合技術(shù)要求。
⑤取樣分析瓶內(nèi)氣體純度及雜質(zhì)含量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
⑥實測瓶內(nèi)氣體壓力、質(zhì)量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
第14篇 氧氣瓶運輸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進行運輸時,每一個氧氣瓶均應裝置防震膠圈兩個,并必須旋緊安全帽,在運輸途中,必須保證不使氧氣瓶跌落、撞擊、受熱、沾污油類和損壞。
2、運輸氧氣瓶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押運和搬運人員在車上吸煙。
(2)氧氣瓶的頭部必須朝向一方,裝好車后,瓶應固定牢。汽車裝氧氣瓶時,應按車箱橫向放置。
(3)夏季必須對氧氣瓶適當覆蓋,防止日光暴曬。
(4)必須輕裝輕卸、防止震動,嚴禁拋、扔、滾滑。
(5)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油脂或帶油脂的物品不得和氧氣瓶同車裝運。
3、倉庫存放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要直立放置整齊,并設有欄桿和支架加以固定。臥放時,必須使之固定,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堆放整齊。
(2)安全帽必須旋緊,防震膠圈要齊全完好。
(3)不得受日光暴曬。
4、儲存氧氣瓶的倉庫或臨時庫,周圍10米內(nèi)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引用明火。
第15篇 電焊氧氣乙炔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般規(guī)定
1.1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培訓,了解并掌握電、氣焊操作技術(shù),熟悉電、氣焊設備,經(jīng)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人員培訓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在對運動設備維修前,必須鎖上相應設備開關,并在主控開關上掛鎖;
1.3必須對運轉(zhuǎn)時會對作業(yè)造成危險的相關設備實行斷電停機并掛牌上鎖;
1.4必須確認設備已完全停止,對制動系統(tǒng)可靠性不能完全確認或維修時可能改變系統(tǒng)受力穩(wěn)定性的維修作業(yè),應另實施安全保障措施后才能作業(yè);
1.5特殊場所,如煤磨系統(tǒng)、庫房、袋收塵器等,必須有動火證才能進行電氣焊作業(yè);
1.6操作前要認真檢查電、氣焊工器具,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報告并處理;
1.7工作中應正確使用、保管高壓氧氣瓶和乙炔瓶,正確調(diào)整電焊機電流,保證安全生產(chǎn);
1.8在使用電焊機前應仔細檢查,確認設備安全情況,焊機接入電網(wǎng)時必須注意兩者電壓是否相符;
1.9起動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能接觸以防短路;
1.10接線柱和電纜應接觸良好,不許松動。焊機外殼接地應良好以確保安全;
1.11氧氣瓶和乙炔瓶兩個壓力表不應互相對峙以免氣流射出時沖擊另一塊表造成事故;
1.12冬天氧氣出口處如有凍結(jié)現(xiàn)象,嚴禁使用明火加熱,以免氧氣突然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1.13氧氣瓶、乙炔瓶不能用起重機直接掛吊,如在高空施工必須吊運時,應裝入吊藍或適當臺架上進行;
1.14對電焊、氣割、氣焊作業(yè)時都應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5操作人員在2米以上施工時,要佩戴安全帶和采取防護措施;
1.16對有一次儀表(如負荷傳感器等)的設備焊割時,應與儀表技術(shù)人員聯(lián)系。
氣焊、氣割的安全規(guī)定
2.1進行氣焊和氣割時,必須戴上墨鏡;
2.2嚴禁氧氣乙炔瓶、帶接觸油料。氧氣、乙炔瓶距不得小于5m;必須留有余氣;
2.3焊接場所10米以內(nèi)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4禁止在輸電線路下放置乙炔瓶、氧氣瓶等氣焊設備;
2.5操作者在焊接過程中,使用乙炔氣瓶時嚴禁臥放使用;且不得劇烈振動及受陽光爆曬,開啟時要使用專用扳手;
2.6電焊和氣焊在同一場所時,氧氣瓶必須采取絕緣措施,乙炔氣瓶要有接地措施;
2.7焊接所使用的氧氣瓶要遠離明火或熱源10米以上,乙炔瓶應與明火距離保持在3米以上;
2.8嚴禁將正在燃燒的焊割炬隨意放置;
2.9氣焊設備嚴禁沾染油污和搭架各種電纜。
2.10使用氣瓶的操作人員,應嚴禁穿著容易產(chǎn)生靜電的化纖服裝。
3.使用焊(割)炬安全事項
3.1使用焊炬必須先檢查氣密性,而且它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diào)節(jié)閥等處,不得沾有油脂;
3.2焊炬點火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燃后開氧氣閥調(diào)節(jié)火焰;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停止使用時嚴禁將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
3.3使用割炬時應清理干凈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業(yè),以防銹水和水泥遇高溫爆濺傷人;
3.4使用割炬要先作點火試驗,以檢查割嘴是否安裝好。
4.防回火
4.1焊(割)炬不要過分接近熔融金屬;
2焊(割)嘴不能過熱;
4.3焊(割)嘴不能被金屬熔渣等雜物堵塞;
4.4焊(割)炬閥門必須嚴密,以防氧氣倒回乙炔管道;
4.5乙炔瓶閥門不能開得太小,如果發(fā)生回火,要立即關閉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閥門,并將膠管從乙炔發(fā)生器或乙炔瓶上撥下。如乙炔瓶內(nèi)部已燃燒(白漆皮變黃、起泡),要用自來水沖澆降溫滅火;
5.焊割防火防爆
5.1開啟氧氣瓶時,用力不要過猛過快,以免因摩擦生熱而引起瓶閥著火;
5.2焊割操作時要防止氧氣、乙炔、液化石油氣產(chǎn)生靜電而發(fā)生火災、爆炸。應注意檢查以上氣體裝置,不得發(fā)生泄漏;
5.3焊割作業(yè)結(jié)束后,要認真對現(xiàn)場進行檢查,清除遺留下的各種火種,防止發(fā)生事故。
6.電弧焊安全規(guī)定
6.1電焊機接頭必須由電工接線,以免損壞電焊機或發(fā)生觸電事故;
6.2電弧焊現(xiàn)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品。雨天時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6.3焊接時,焊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發(fā)生觸電、高空墜落、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6.4焊接預熱焊件時,應設擋板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
6.5嚴禁對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在受力構(gòu)件上進焊接和切割;
6.6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6.7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電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gòu)件或軌道上。焊鉗應與手把線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理的焊縫;
6.8在載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情況,如超過60℃時必須停止運轉(zhuǎn)并降溫;
6.9作業(yè)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
6.10焊接設備上的電機、電器、空壓機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有完整的防護外殼。
7.高處焊接安全要求
7.1高處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體檢合格,系緊安全帶,穿好膠底防滑鞋后方能上崗;
7.2應把焊接點下的可燃易爆物品移開,并放到安全地點。防止火花、熔融金屬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7.3電焊機與高處焊接作業(yè)點的距離大于10米時,焊機應有專人看管,以備緊急時立即拉閘斷電,確保安全;
7.4高處焊接處下有可燃氣體管道,應用濕麻袋、石棉板等隔熱材料覆蓋。落下的熔融金屬要妥善處理。
8.電焊設備安全
8.1電焊機要有防止過載的熱保護裝置,各導電部分之間要有良好的絕緣設施,并有良好的保護接地;
8.2電焊鉗與焊接電線連接要牢固可靠,鉗口與焊條要保特良好接觸,不得使用沒有絕緣裝置的電焊鉗,不能將過熱的電焊鉗放入水中冷卻;
8.3焊接電纜應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及良好的絕緣外表。焊接電纜線需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不能將電纜搭在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或盛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以及其他材料上。
9.焊工“十不焊割”
9.1焊工未經(jīng)安全技術(shù)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9.2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未采取措施,未經(jīng)單位有關領導和安全、保衛(wèi)部門批準和辦理動火證手續(xù)者,不能焊割;
9.3在禁火區(qū)內(nèi)(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采取嚴格隔離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4未經(jīng)領導同意,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gòu)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9.5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6在容器內(nèi)工作時,如沒有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jiān)護,不能焊割;
9.7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jīng)用堿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未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9.8有可燃材料充作保溫層、隔熱、隔音設備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9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9.10在一定距離內(nèi),有與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觸的工種,如汽油擦洗、噴漆、灌裝氣油等,不能焊割。
10.個體防護
10.1正確使用電焊面罩及氣割眼鏡;
10.2正確使用防護手套,穿帆布工作服。同時工作服袖口應扎緊,扣好領口,保證皮膚不外露;
10.3在通風不良場所焊接時,應裝設通風和吸塵設備及戴口罩,使用低塵少害的焊條;盡量采用自動焊代替手工焊,防止急性職業(yè)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10.4為減少高頻電磁場對人的危害,應盡量減少高頻電磁場的作用時間,引燃電弧后應立即切斷高頻電源,同時要注意焊件接地。
11.工作結(jié)束后要做好清理、整理工作。
12.附則
12.1本規(guī)程由設備保全處起草并歸口管理。
12.2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