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工人們,你們好。以下是你們在日常操作中需要嚴格遵守的規(guī)程:
1. 穿戴安全裝備:務必佩戴頭盔、護目鏡、安全鞋和防護手套,確保個人安全。
2. 檢查設備:在開始工作前,檢查工具和機器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排除故障隱患。
3. 遵守操作流程:按照規(guī)定的步驟進行作業(yè),不得擅自更改或跳過。
4.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及時清理雜物,防止滑倒或絆倒事故。
5. 互相協(xié)作:團隊作業(yè)時,要相互溝通,確保協(xié)調一致。
6. 停止異常操作:一旦發(fā)現設備異?;蜃陨聿贿m,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
7. 接受培訓: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和技能提升課程,提高操作水平。
目的和意義
這些規(guī)程旨在保障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降低工傷事故的發(fā)生率,同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產品質量的關鍵。遵守規(guī)程能確保工作環(huán)境的有序,減少因人為錯誤導致的設備損壞,維護公司的生產穩(wěn)定性和經濟效益。良好的工作習慣也有助于提升團隊協(xié)作精神,增強員工的職業(yè)素養(yǎng)。
注意事項
1. 不要因為熟悉工作而掉以輕心,安全永遠是第一位。
2. 即使在緊急情況下,也必須遵循正確的關閉設備程序,切勿魯莽行事。
3.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整設備參數,以免影響設備性能或產生安全隱患。
4. 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因疲勞、飲酒或藥物影響操作。
5. 在操作重型機械時,確保周圍無人,防止意外傷害。
6. 對于不明白的操作規(guī)程,要及時向主管或同事詢問,切勿自行揣測。
工人們,我們共同的責任是確保每個人都能安全地完成每天的工作。只有每個人都嚴格遵守規(guī)程,我們的工作場所才能真正實現安全、高效。讓我們一起努力,打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工人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銑床上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在銑床上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程:
(1)工人應穿緊身工作服,袖口扎緊;女同志要戴防護帽;高速銑削時要戴防護鏡;銑削鑄鐵件時應戴口罩;操作時,嚴禁戴手套,以防將手卷入旋轉刀具和工件之間。
(2)操作前應檢查銑床各部件及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檢查設備電器部分安全可靠程度是否良好。
(3)機床運轉時,不得調整、測量工件和改變潤滑方式,以防手觸及刀具碰傷手指。
(4)在銑刀旋轉未完全停止前,不能用手去制動。
(5)銑削中不要用手清除切屑,也不要用嘴吹,以防切屑損傷皮膚和眼睛。
(6)裝卸工件時,應將工作臺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緊固工件時,用力方向應避開銑刀,以防扳手打滑時撞到刀具或工夾具。
(7)裝拆銑刀時要用專用襯墊墊好,不要用手直接握住銑刀。
(8)在機動快速進給時,要把手輪離合器打開,以防手輪快速旋轉傷人。
第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第1條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第2條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3條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第4條 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第5條 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第6條 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第7條 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8條 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第9條 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第10條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第11條 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第12條 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第13條 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第14條 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第15條 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第16條 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第17條 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第18條 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起重機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第2條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條 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第4條 操作中可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第5條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第6條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的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第7條 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第8條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第9條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第10條 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第11條 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二節(jié) 履帶式起重機
第12條 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系好后方可啟動。
第13條 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桿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第14條 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第15條 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第16條 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于15度,嚴禁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桿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動器應剎住。
第三節(jié)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
第17條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第18條 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第19條 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 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 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四節(jié) 塔式起重機
第20條 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第21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第22條 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23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
第24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25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運物件時,平?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2. 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第4篇 煤礦工人工作面膠帶運輸機司機技術操作規(guī)程
煤礦工人工作面膠帶運輸機司機技術操縱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經過專門培訓并獲得合格證的職員方可持證操縱。
第2條、所有保護裝置,如跑偏、低速、煤位、信號閉鎖系統(tǒng),制動及制動閉鎖系統(tǒng)均應正確使用,且靈敏可靠。
第3條、使用具有靈敏可靠的超溫灑水、煙霧報警系統(tǒng)。
第4條、禁止超負荷運轉。
第5條、禁止任何職員在任何情況下乘坐膠帶運輸機。在職員跨越處須設有過橋。
第6條、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盡執(zhí)行。
(二)、開機前的預備
第7條、檢查動力傳動系統(tǒng),各種保護裝置,連接件的緊固情況,信號閉鎖系統(tǒng)的完好情況。
第8條、檢查動力傳動系統(tǒng)的油質、油位是否符合規(guī)定。
第9條、檢查清掃器的磨損情況。
第10條、檢查膠帶的張緊程度是否適當,膠帶接頭是否良好。
第11條、檢查膠帶有無跑偏,中間架是否歪斜。
第12條、檢查底膠帶是否有摩擦異物的情況。
(三)、啟動運行
第13條、發(fā)出啟動報警信號方可開機運轉。
第14條、禁止甩掉任何一種保護強行開機運轉。
第15條、膠帶運輸機啟動后,留意觀察膠帶運輸機的運轉狀況,檢查各部軸承的溫度是否正常(溫度不得超過75°),檢查電動機溫度是否超過廠家銘牌的規(guī)定(溫度不得超過110°),檢查液力偶合器溫度(溫度不得超過110°)。若有異常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杜盡拼設備現象。
第16條、膠帶運輸機運轉過程中要巡回檢查各部運轉效果,集中精力聽清開停車的信號,杜盡誤操縱。
(四)、停車
第17條、停車時使膠帶處在最小的負荷狀態(tài)下,避免膠帶運輸機重載啟動。
第18條、停車后重新檢查各種保護及各部位的狀況,處理異?,F象。
第19條、離崗時,要切斷電源。
(五)、縮膠帶操縱
第20條、空負荷情況停車,切斷電源并在膠帶運輸機尾打上閉鎖。
第21條、檢查縮膠帶錨固裝置是否安全牢靠。
第22條、根據膠帶運輸機尾承載段的長度拆除相應長度的中間架及托輥。
第23條、操縱收縮千斤頂,使承載段和裝載機頭的搭接間隔有半米為止。
第24條、啟動張緊車進行儲帶。
第25條、膠帶張緊好后,空機運轉,檢查調整膠帶運輸機尾和機頭儲帶倉跑偏情況。
第26條、膠帶運輸機代載試運轉,進一步檢查膠帶的跑偏和張緊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六)、收膠帶操縱(無卷帶裝置)
第27條、空負荷情況停機并切斷電源。
第28條、停機前應使要收的膠帶停在離收帶絞車最近處。
第29條、停機后在收帶處釘上閉鎖。
第30條、在收帶接頭處把非收的膠帶用專用的帶夾夾住,并利用專用生根柱生好根,用帶夾把所收的帶連到絞車鉤頭上,絞車繩不對向時應加滑輪導向。
第31條、張緊絞車送電、松膠帶。收帶絞車司機根據專人的指揮中斷地牽引收帶,直到所收的帶被全部拉出方可停止張緊絞車。
第32條、除往所收的帶,接上膠帶接頭,整理好收帶處的中間架,最后打開閉鎖。
第33條、啟動張緊絞車,使膠帶緊張,主電機送電,打點空機試車,檢查跑偏情況。
第34條、重負荷試機,如有異常及時處理。
(七)、收膠帶操縱(使用專用裁帶裝置)
第35條、膠帶空運轉,將所要裁的膠帶接頭轉到卷帶滾筒處。
第36條、利用卡帶裝置卡住帶。
第37條、松張緊絞車,抽開膠帶一端接頭,將儲帶端與卷帶滾筒相接。
第38條、開動卷帶滾筒,將膠帶卷起,抽開膠帶另一端并與主膠帶空端相連,抽出卷帶滾筒。
第39條、松開卡帶裝置,開動張緊絞車,將膠帶張緊到規(guī)定要求。
第40條、空機試運轉調整跑偏,然后再重載試機調整。
第5篇 機電設備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工發(fā)辮要換入帽內。
第二條: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三條: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四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五條: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第六條: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七條: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第八條: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九條: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十條:_光或y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十一條: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第6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抹灰工
第1條 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wěn)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第2條 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臺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上進行操作。
第3條 機械噴灰噴涂應戴防護用品,壓力表、安全閥應靈敏可靠,輸漿管各部接口應擰緊卡牢。管路擺放順直,避免折彎。
第4條 輸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超壓和管道堵塞,應卸壓檢修。
第5條 貼面使用預制件、大理石、磁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wěn),邊用邊運。安裝要穩(wěn)拿穩(wěn)放,待灌漿凝固穩(wěn)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第6條 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剛砂塊安裝必須牢固,經試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第7篇 機械維修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機械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2、維修車間主任要對維修的安全負總責,并對參加維修的人員交待好任務,交待好安全防護措施。
3、維修工作之前,必須詳細檢查各種工具,用具,吊具,設備的可靠性,確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維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必須切斷電源,并要在開關上掛設“禁止啟動,設備維修”警告牌。
6、維修中對于特殊拆卸,必須嚴格控制,不經領導批準,技術人員未到現場不得拆裝。
7、維修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氣裝置必須有回火節(jié)流器,使用時必須檢查儀器、儀表、接頭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保護才能使用,嚴禁進行帶病設備的使用。
10、進入容器工作,工作者與監(jiān)護人每3分鐘聯系一次,監(jiān)護人必須隨時掌握工作者的情況,不得離開。
11、從事有可能產生危險的維修工作,不能單獨一個人去做,必須兩人以上進行工作。
12、離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維修人員必須配置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墊等),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癲癇病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13、遇有猛風、暴雨、雷電時,不能進行室外或高空作業(yè)。
14、夜間必須有充分的照明,才能進行維修工作。
15、起重機械的操作者、指揮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才能進行操作或指揮。
16、任何人在工作過程中感到身體不適,有權要求停止作業(yè),送醫(yī)院檢查,不得帶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維修過程中發(fā)現危險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向領導匯報,及時整改。
18、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設 備 部
2003/1/1
第8篇 混凝土工人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2、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wěn)起穩(wěn)落。
3、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4、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5、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6、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7、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8、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9、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第9篇 建筑工人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構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光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_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癥、
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3.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了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管工
第1條 用車輛運輸管材、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起落要一致,通過溝、坑、井,要搭好馬道,不得負重跨越。用滾杠運輸,要防止壓腳,并不準用手直接調整滾械。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第2條 用克子切斷鑄鐵管,應戴防護眼鏡,克子頂部不得有卷邊裂紋。
第3條 用鋸床、鋸弓、切管器、砂輪切管機切割管子,要墊平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時,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輪切管機砂輪片應完好,操作時,應站側面。
第4條 管子煨彎,砂子必須烘干,裝砂架子搭設牢固,并設欄桿。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5條 用卷揚機煨彎,地錨、別(靠)樁要牢固,不得站在鋼絲繩內側。
第6條 火焰煨彎機的氣壓表、水壓表、減壓閥,應靈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須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壓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氧氣壓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間。工作完畢,應斷電、斷水。
第7條 套絲工件要支平夾牢,工作臺要平穩(wěn),兩人以上操作,動作應協(xié)調,防止柄把打人。
第8條 管子串動和對口,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蘭接合處。
第9條 翻動工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第10條 手提式砂輪機應有防護罩,操作時,站在砂輪片徑向側面,并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板上。
第11條 溝內施工,遇有土方松動、裂縫、滲水等,應及時加設固壁支撐。禁止用固壁支撐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裝支架。
第12條 人工往溝槽內下管,所用索具、地樁必須牢固,溝槽內不得有人。
第13條 化鉛鍋要安設穩(wěn)固,露天化鉛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時應戴手套,將鉛慢慢放入鍋內,禁止溶化潮濕的鉛塊。
第14條 灌鉛時,管口不準有水,要緩慢澆注,并戴好防護眼鏡和鞋蓋。
第15條 鋼管鉛浴法退火時,應將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靠。
第16條 用風槍、電錘或鏨子打透眼時,板下、墻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7條 管道吊裝時,倒鏈應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鏈。
第18條 用酸、堿液清洗管子,應穿戴防護用品,配、堿液槽必須加蓋,并設明顯標志。
第19條 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進行管道脫脂,場地應通風良好,配戴防護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設置嚴禁煙火和有毒物品標示牌。
第20條 在鍋爐上汽包內脹管時,花板孔、管孔須蓋好,夏天脹管應有通風設備。
第21條 氧氣管道安裝、吹掃、試壓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第22條 氨系統(tǒng)管道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應放在室外,充氨時,應戴防毒面具,并配備滅火器和中和液。
第23條 新舊管線相連時,要弄清舊管線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并清除干凈,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操作。
第24條 管道試壓,應使用經校驗合格的壓力表。操作時,要分級緩慢升壓,停泵穩(wěn)壓后方可進行檢查。非操作人員不得在盲板、法蘭、焊口、絲口處停留。
第25條 高壓、超高壓管道試壓,應遵守單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26條 管道吹掃口應固定,與氣源之間須裝置聯絡信號。吹掃口、試壓排放口嚴禁對準電線、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場地。
第27條 天燃氣管道用空氣試壓后,必須用天燃氣吹掃,方可投入運行。吹掃口處的天然氣,必須及時燒掉。
第28條 管道吹掃、沖洗時,應緩慢開啟閥門,以免管內物料沖擊,產生水錘、汽錘。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第2條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第3條 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條 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第5條 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見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見下表2)。
見表
鋼絲繩的安全系數 表1
見表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
(一個節(jié)距內) 表2
第6條 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第7條 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第8條 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見表
繩卡應用范圍
注:搭接時的繩卡數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第9條 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措施。
第10條 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第11條 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第12條 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第二節(jié) 起 重 桅 桿
第13條 組裝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控緊和拆卸螺絲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第14條 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第15條 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第16條 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米。
第17條 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條 定點桅桿應設5根纜風繩,移動式桅桿纜風不得少于8根,禁止設多層纜風。
第19條 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第三節(jié) 結構吊裝
第20條 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第21條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第22條 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條 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第24條 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二只,松鉤前應敲緊。
第25條 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第26條 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
第27條 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第四節(jié) 設備吊裝
第28條 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第29條 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第30條 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第31條 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第32條 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第33條 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第34條 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間的夾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第35條 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1. 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2. 設備直徑大于3米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米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3. 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4. 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并確保纜風受力均勻。
第12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建設單位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容: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構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 |||||||||||||||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光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_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癥、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3.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了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 |||||||||||||||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
第1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瓦工
第1條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勒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第2條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斬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第3條 山墻砌完后立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第4條 起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得松開夾具。
第5條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防護欄桿和防護立網。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第14篇 煤礦工人綜采放頂煤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必須熟悉液壓支架放煤控制系統(tǒng)性能、構造及原理,掌握本規(guī)程,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yǎng)支架放煤控制系統(tǒng),懂得放煤方式、方法和“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經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2條在液壓系統(tǒng)截止閥、隔離閥關閉狀態(tài)下,嚴禁放煤操作。
第3條放煤支架應保持完好狀態(tài),否則不準操作。綜采放頂煤工放煤前應首先認真檢查各操作系統(tǒng)、管路情況,各操作閥必須靈活可靠,管路齊全,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操作。
第4條綜采放頂煤工要與采煤機司機密切配合。放煤時如放煤口與采煤機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應要求放緩采煤機截割速度或停止采煤機。
第5條放煤前,應清理好后部輸送機前浮煤、矸石及雜物,保證操作人員能看清后部放煤情況。
第6條放頂煤支架無自動噴霧裝置時,放煤口打開前需先手工打開噴霧。放煤時必須開啟放煤噴霧。放煤過程中,必須使用、維護好放煤口噴霧裝置。
第7條放煤前檢查頂板(煤)、煤壁情況。放煤時,要與其他工種配合好,上下3組支架后嚴禁有人進人或工作。
第8條放煤支架所用的閥組、立柱、千斤頂,一般不準在井下拆檢,可整體更換。更換前盡可能將缸體縮到最短,接頭處要及時裝上防塵帽。
第9條通過支架后方的管線必須吊掛排列整齊,不得有砸、壓、擠、埋和扭折現象,否則不準進行放煤操作。
第10條備用的各種液壓膠管、閥組、液壓缸、管接頭等必須用專用墻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干凈。
第11條更換膠管和閥組液壓件時,只準在“無壓”狀態(tài)下進行,而且不準將高壓出口朝向住何人。
第12條嚴禁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第13條大塊煤(矸)卡住放煤口時,嚴禁爆破處理。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第14條準備。
l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手把等。
2備品配件:u形銷、高低壓密封圈、高低壓膠管、常用接頭、彎管等。
第15條檢查。
1支架架間、架后有無掉矸、漏頂的危險。
2支架后方放煤空間有無雜物、大塊煤矸及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浮煤碎矸,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guī)定,頂梁、掩護梁與尾梁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插板是否能夠正常伸縮,是否有大塊煤矸堵塞放煤口,后方頂煤是否充分破碎等。
3結構件:頂梁、掩護梁、尾梁、插板、側護板、千斤頂、連接鏈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邊、連接脫落,螺釘是否有松動、壓卡、扭歪等現象。
4液壓件: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液,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是否置于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u形銷是否合格。
5拉移后刮板輸送機千斤頂與支架、后部輸送機的連接是否牢固。
6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7液壓支架有無嚴重漏液、串液卸載自降現象,有無千斤頂伸縮受阻使插板不動作現象,有無尾梁自降造成后部運輸安全問題。
第16條處理。
1當架后頂板、架間及放煤機構存在問題時,應及時匯報并采取適當措施處理。
2更換、處理液壓系統(tǒng)中損壞的膠管、插牢u形銷。
3清理支架后方及兩側的障礙物,將管、線、通訊設施吊掛、綁扎整齊;人員到架后方工作時,停止后部刮板輸送機。
4處理上述存在問題,不得帶“病”放煤操作。
(三)、放煤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第17條正常放煤操作順序:
1放煤時,放煤量必須掌握均勻。要緩慢開啟插板,先將插板收回
1/3-1/2,讓頂煤緩慢均勻地流入輸送機,根據煤量多少,調節(jié)插板收縮量。
2插板回收完畢,然后進一步通過尾梁上下擺動、插板來回伸縮放出頂煤,并根據煤量大小,控制尾梁上下擺動速度及角度。
3回擺尾梁時,必須先收回插板。放煤完畢,應先上擺升起尾梁,恢復到原位,再將插板伸出,操作手把打到中立位置。
第18條放煤操作注意事項:
1每次放煤前都應首先檢查放煤管線,不得有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并清除架間架后影響放煤的障礙物。
2放煤過程中如遇大塊煤矸必須用插板破碎。要特別注意防止大塊煤、矸石流入輸送機內,如發(fā)現大塊煤或大塊矸石流入輸送機內時,應停機處理,防止運輸過程中碰壞支架尾梁千斤頂及管路。
3放煤操作中必須集中精力,隨時監(jiān)聽、觀察輸送機工作狀況,動態(tài)巡視后部輸送機煤流狀況;必須動態(tài)巡視放煤工作狀況,及時反饋或處理管路操作閥問題,保證放煤系統(tǒng)完好。
4放煤工必須控制好后部輸送機的過煤量,應與有關工種認真配合,聽到過載報警時,必須停止放煤移架操作,防止長時間過載運行,壓住輸送機。
5嚴禁超限放煤或放不凈煤。放頂煤支架工必須注意觀察頂煤流動情況,當放出的頂煤中混矸多時(一般有20%-30%的矸石即應結束,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要求),立即停止放煤,關閉放煤口,然后關閉噴霧,再進行下一架操作。
6放煤工應做到與采煤機的采放平行作業(yè),放煤架與采煤機的距離、放煤架與拉架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明確規(guī)定。
7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順序放煤,嚴禁任意放煤。
8需剪網放煤時,進人架后剪網作業(yè)前,后部輸送機必須停電閉鎖,井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確保剪網人員安全。
9兩人或兩人以上放煤時,兩放煤口間距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10操作中發(fā)現動作失靈和其他故障時,應按檢修操作有關規(guī)定及時查明原因正確處理,不準盲目拆卸,亂敲亂砸。
11后部刮板輸送機停機時,嚴禁放煤。
12放煤工嚴禁進人兩架間操作。
13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均衡放煤,嚴禁少放、漏放或打亂放煤順序亂放。
第19條拉移后部刮板輸送機。
1檢查支架架問拉移千斤頂與后部輸送機間的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可靠,方可操作。
2檢查架間架后無大塊煤、矸石、雜物后方可進行拉移工作。
3在拉后部輸送機時應單向順序進行,滯后距離和彎曲段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4后部輸送機除機頭、機尾可停機拉移外,工作面內的后部輸送機要在運行中拉移,不準停機拉移。
5拉移后的刮板輸送機要做到:整機平穩(wěn),開動不搖擺,機頭、機尾和機身要平直,電動機和減速器的軸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6后部輸送機拉移到位后,將各操作手把達到中立位置。
(四)、收尾工作
第20條每組支架放煤結束后,各操作手把都打到中立位置。
第21條驗收員驗收,處理完畢存在問題,合格后方可收工,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第22條向接班綜采放頂煤工交待本班放煤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按規(guī)定填寫綜采放頂煤工工作日志。
(五)、檢修操作
第23條進入架后處理液壓系統(tǒng)故障,后部刮板輸送機必須停機閉鎖,并關閉壓力截止閥或隔離閥,將操作手把置于適當位置,使檢修部位的壓力被完全釋放,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24條主管路檢修,必須通知泵站停泵,并采取閉鎖手段,同時應關閉故障部位前級壓力截止閥,采取正確方法進行壓力釋放,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25條拆除故障部件前應徹底清擦。
第26條拆除更換部件時應及時安設防塵帽或采取其他防塵防污措施。
第27條更換有特殊要求的部件,應按規(guī)定使用專門工具,不允許用其他工具代用,更不準亂敲亂砸。
第28條嚴禁使部件敞口對著人體,以防誤操作傷人。
第29條檢修完畢打開截止閥或隔離閥時.動作要慢,以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其他事故。
第30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不準關閉回液閥,因檢修需關閉時,檢修結束后必須及時打開。
第1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鋼筋工
第一節(jié) 制作、綁扎
第1條 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guī)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工作臺要穩(wěn)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第2條 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qū)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杠,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第3條 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第4條 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qū)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于30厘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
第5條 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wěn)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第6條 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第7條 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滑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第8條 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第9條 綁扎高層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墻、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掛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第10條 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遇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第二節(jié) 冷拉和張拉
第11條 冷拉卷揚機前應設置防護擋板,沒有擋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操作時要站在防護擋板后,冷拉場地不準站人和通行。
第12條 冷拉鋼筋要上好夾具,離開后再發(fā)開車信號。發(fā)現滑動或其他問題時,要先行停車,放松鋼筋后,才能重新進入操作。
第13條 冷拉和張拉鋼筋要嚴格按規(guī)定應力和伸長率進行,不得隨便變更。不論拉伸或放松鋼筋都應緩慢均勻,發(fā)現油泵、千斤頂、錨卡具有異常,應即停止張拉。
第14條 張拉鋼筋,兩端應設置防護擋板。鋼筋張拉后要加以防護,禁止壓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澆灌混凝土時,要防止震動器沖擊預應力鋼筋。
第15條 千斤頂支腳必須與構件對準,放置平正,測量拉伸長度、加楔和擰緊螺栓應先停止拉伸,并站在兩側操作,防止鋼筋斷裂,回彈傷人。
第16條 同一構件有預應力和非預應力鋼筋時,預應力鋼筋應分二次張拉,第一次拉至控制應力的70~80%,待非預應力鋼筋綁好后再張拉到規(guī)定應力值。
第17條 電熱張拉的電氣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導線連接點應包裹,不得外露。張拉時,電壓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
第18條 電熱張拉達到張拉應力值時,應先斷電,然后錨固,如帶電操作應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鋼筋在冷卻過程中,兩端禁止站人。
第一節(jié) 鋼 筋 機 械
切 斷 機
第19條 機械運轉正常,方準斷料。斷料時,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少于15厘米?;顒拥镀斑M時禁止送料。
第20條 切斷鋼筋禁止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切斷低合金鋼等特種鋼筋,應用高硬度刀片。
第21條 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時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鋼筋須用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22條 切斷機旁應設放料臺,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頭發(fā)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除 銹 機
第23條 操作時,應戴口罩和手套。帶鉤的鋼筋嚴禁上機除銹。
第24條 除銹應在基本調直后進行。操作時要放平握緊,站在鋼絲刷側面。
調 直 機
第25條 機械上不準堆放物件,以防機械震動落入機體。
第26條 鋼筋裝入壓滾,手與滾筒應保持一定距離。機器運轉中不得調整滾筒。嚴禁戴手套操作。
第27條 鋼筋調直到末端時,人員必須躲開,以防甩動傷人。
第28條 短于2米或直徑大于9毫米的鋼筋調直,應低速加工。
彎 曲 機
第29條 鋼筋要貼緊擋板,注意放入插頭的位置和回轉方向,不得開錯。
第30條 彎曲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并站在鋼筋彎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31條 調頭彎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換插頭、加油和清理,必須停機后進行。
冷 拔 絲 機
第32條 先用壓頭機將鋼筋頭部壓小,站在滾筒的一側操作,與工作臺應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
第33條 鋼筋的末端將通過冷拔的模子時,應立即踩腳閘分開離合器,同時用工具壓住鋼筋端頭防止回彈。
第34條 冷拔過程中,注意放線架、壓轆架和滾筒三者之間的運行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即停機修理。
點焊、對焊機(包括墩頭機)
第35條 焊機應設在干燥的地方,平穩(wěn)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導線絕緣良好。
第36條 焊接前,應根據鋼筋截面調整電壓,發(fā)現焊頭漏電,應即更換,禁止使用。
第37條 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并站在橡膠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設。棚內嚴禁推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備有滅火器材。
第38條 對焊機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銅頭),要定期檢查修理。冷卻水管保持暢通,不得漏水和超過規(guī)定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