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確保個人防護裝備齊全:包括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帽、護目鏡等。
2. 檢查工作現場:確保無漏水、漏電現象,斷開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警示牌。
3. 使用合格工具:所有工具必須定期檢查,確保絕緣性能良好。
4. 接地保護:進行任何電氣作業(yè)前,確保設備已有效接地。
5. 遵守多工協(xié)作規(guī)則:不允許單人進行高壓作業(yè),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
6. 定期培訓:定期進行電氣安全知識及應急處理方法的培訓。
7. 作業(yè)記錄:詳細記錄每次維修過程,便于追蹤與分析。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低壓維修電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電氣事故,同時提高工作效率,保證電力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通過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措施,降低潛在風險,提升電工團隊的專業(yè)素養(yǎng),進一步維護企業(yè)生產秩序和員工福利。
注意事項
1. 作業(yè)前,電工需確認自身健康狀況,避免因身體不適導致意外。
2. 使用電工刀、鉗子等工具時,務必輕拿輕放,防止工具滑脫造成傷害。
3. 在帶電部件附近作業(yè)時,確保身體任何部位及工具不接觸帶電部分。
4. 拆卸電路時,應先拆電源側,后拆負荷側,恢復時反之。
5. 嚴禁在潮濕環(huán)境下進行電氣作業(yè),以防觸電。
6. 對于不明線路,不得擅自接通或切斷,應報告上級處理。
7. 發(fā)現設備異常,如發(fā)熱、異味、火花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
8. 完成作業(yè)后,務必清理現場,恢復設備原狀,并將警示牌撤除。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嚴重后果。電工人員應時刻保持警惕,以專業(yè)態(tài)度對待每一次維修任務,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高、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范圍內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
3、操作規(guī)程
3.1、所有高、低壓維修電工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本《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通用安全規(guī)定》及有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2、維修電工在巡視所管轄的高壓設備、變壓器、變配電房時,
不得進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0.7米),進出高壓室、變壓器、變配電室時應隨手將門鎖好。
3.3、 巡視時發(fā)現設備缺陷,應及時向有關上級領導報告,在取
得有關領導同意和變配電值班電工許可后,并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處理設備的缺陷工作。
3.4、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3.5、高壓設備的檢修、故障處理、維護和清掃工作,需要將有關
高、低壓設備停電時,應嚴格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認真填寫、核對、辦理工作票。
3.6、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開始工作前,維修電工必
須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的規(guī)定,在變配電值班人員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搶修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3.7、工作票的負責人在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前,應認真負責檢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3.8、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現場
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3.9、維修電工、工作負責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值班人員的同意。
3.10、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
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員。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問離開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
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
3.12、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
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13、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班應清掃、清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
先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再向值班負責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fā)現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并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 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名后,工作 票方告終結。
3.14、人力敷設電纜安排工作人數時,應使每人負擔的重量不超
過35千克,一般每3-5米設一人;工作人員應戴帆布手套,并站在電纜的同一側,轉彎處工作人員必須站在彎曲的外側,不準站在內側,以防電纜拉緊時擠傷。
3.15、對更換電纜橋架的電纜或接頭盒,挖掘出的電纜或接頭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時)必須將其懸吊保護。懸吊電纜時應每隔1.o-1.5米吊一道。懸吊接頭盒時應平放并將兩端電纜固定,不得使接頭受到拉力。
3.16、鋸斷舊電纜的工作必須停電,將電纜芯接地,并辦理工作
許可手續(xù),四芯電纜的零線芯要拆開。鋸斷前必須與電纜圖紙核對是否確實相符,有條件時使用探別器驗證,然后用接地帶木柄的鐵針打入電纜芯后方可工作?;蛘呤褂媒拥氐匿撲?。使用鋸和鐵針的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接 地線用截面積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銅線,接地極可用圓鋼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檢查高壓電動機,裝、拆高壓電動機的電纜引線,處理高
壓電動機開關小車柜的故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并做好斷丌電源開關,拉出開關小車,投入接地刀閘,在開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3.18、在變配電變壓器上檢修或拆除變壓器的高、低壓側電纜引線
時,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必須做好切斷高、低壓兩側開關、拉出開關小車、電壓互感器小車,拉開低壓側刀閘,并在低壓側刀閘上加裝擋板進行驗電、放電、投入接地刀閘,裝設接地線的安全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3.19、更換運行中的變壓器吸濕器或硅膠烘潮及加油的工作,應填
用二種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檢修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0、變壓器吊芯檢查或檢修時,除做好相關的停電措施外,還應
在吊芯前做好核實起吊設備、起吊重量、詳細檢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繩索、導鏈、拉鉤等用具工作,必要時應進行承載試驗。起吊時應有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視,每根鋼繩與鉛垂線的夾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氣中暴露的時間。
3.21、處理高壓電容器故障、更換電容器熔斷器時,應填用一種工
作票,必須切斷電容器的電源開關,并將電容器逐個多次放電的接地后,方可進入電容柜內工作。
3.22、對送來廠房內的電動機的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在拆卸前應先在
線頭、軸承、端蓋等處做好標記,拆卸軸承時,對使用的手錘、大錘等工具應進行檢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較大的轉子時,先在轉子軸上套好起重用的鋼繩,用起重設備 吊住轉子慢慢移出。
3.23、對檢修、維護后高、低壓電動機進行通電試運行時,應注意
檢查調壓器的位置,蓋好電動機接線盒的蓋子,對露出轉動部分的軸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2篇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3)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三)
1. 遵守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關規(guī)定。
2. 不準在設備運行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運并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拆卸修理。臨時工作中斷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是否已經斷開,并驗明是否無電。
3. 動力配電箱的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閘。
4. 電機檢修后必須遙測相間及每相對地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合格,把皮帶輪上緊方可試車??蛰d電流應不超過規(guī)定范圍。
5. 試驗電機、電鉆等,不能將其放在高處,需放穩(wěn)后再試。
6. 定期巡檢、維修電氣設備,應確保其正常運行,安全防護裝置齊備完好。
7. 凡是暫時拆除的電氣設備的導線電源端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對不再使用的電源管線應拆除。
8. 熔斷器熔絲的額定電流要與設備或線路的安裝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帶電裝卸熔體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操作人站在絕緣墊上。
9. 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或接零必須完好、合格。即:電氣設備裸露的不帶電導體(金屬外殼)經接地線、接地體與大地緊密連接起來,稱保護接地,其電阻一般不超過4歐姆。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零線相連接,稱保護接零。在同一低壓配電系統(tǒng)中,保護接零與保護接地不許混用。
10. 螺口燈頭的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11. 監(jiān)督執(zhí)行在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其它危及安全,影響維護檢修的物品。
12. 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接線安全技術規(guī)程。
13. 每次檢修完工后,必須清點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將檢修情況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電與使用人一起試車。不能由維修電工單獨試車。
14. 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清掃、維修,檢查脫扣機構是否靈敏,定期測試絕緣電阻,阻值應不低于1.5兆歐,電子式漏電保護器不準用兆歐表測量相鄰端子間的絕緣電阻。
15. 低壓停電時,按規(guī)定辦理停電手續(xù),并會同申請停電人去現場檢查、驗電、掛地線或設遮攔,在開關的操作把上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yè)”的警示牌。在同一線路上有兩組或以上人員同時工作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xù),并在此路刀閘把上掛以數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畢,作業(yè)人員檢查、清理現場,待全部人員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終結并簽字后交停電執(zhí)行電工復查無誤方可摘警示牌送電。遇有兩組及以上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在各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電。
第3篇 工貿企業(yè)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低壓維修電工、安裝電工、低壓內線電工、低壓外線電工。
2操作規(guī)程
2.1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發(fā)給許可證后,持 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進行操作。
2.2電工應掌握電氣安全知識,了解崗位責任區(qū)域的電氣設備性能,熟練 掌握觸電急救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2.3電工上崗必須穿戴合格的絕緣鞋,必要時應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所用絕緣用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損、失效 的用具,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要選用參數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的電源,經驗電、放電(電容性設施)之后驗電合格, 取下可熔保險器,并在電源開關手把上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方能接觸工作。
2.5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或合閘,必須先將用電設備 開關切斷方可操作。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箱閘刀開關時,應采用絕緣工 具戴絕緣手套和護目鏡或采取防止電弧燒傷、觸電的措施。
2.6各種電氣接線的接頭要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低于導線截面積,線頭不 應突出,接線不得松動,絕緣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燈時,需用專用的隔離變壓器供電,且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如在特別潮濕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其電壓不應超過12伏。
2.8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電網接地網可靠連接,零線與地線 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面積要符合標準。
2.9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停電工作,如需帶電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監(jiān)護人應符合從業(yè)要求,監(jiān)護時不得從事操作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2.10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符合絕緣 要求的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操作。帶電作業(yè)時,應先分清火線、零線(地線),選好工作位置。工作時應不同時觸及導電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斷開導線 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零(地)線;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
2.11在帶電的電度表和繼電保護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檢查電壓互感器和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組原接地點應可靠。斷開電流回路時,應事先將電流互感器 二次的專用端子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時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不許帶負荷拆、裝尾 線。
2.12不準在設備運轉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車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 作程序進行工作。
2.13未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電工不得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接線 方式和結構。
2.14使用梯子時,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應牢固無裂紋。梯子與地面之 間的角度以75度為宜。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 時拉繩必須牢固。
2.15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應裝在 工具袋內,禁止上、下拋扔,工作現場應有監(jiān)護人。
2.16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線安全規(guī)程。
2.17工作結束后,應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對工作項目進行周密 檢查,確定無誤后,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必要時,將有關事宜載入交接班記錄。
2.18遇到發(fā)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按緊急救護法進行搶救,并 應保護現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并做好記錄。
2.19使用電動工具應遵守有關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二氧化碳滅火器或 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并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21低壓維修的范圍:公房動力配電箱隔離開關下火以下的電氣維修。下 火以上部分歸高壓維修。
第4篇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遵守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關規(guī)定。
2. 不準在設備運行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運并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拆卸修理。臨時工作中斷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是否已經斷開,并驗明是否無電。
3. 動力配電箱的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閘。
4. 電機檢修后必須遙測相間及每相對地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合格,把皮帶輪上緊方可試車??蛰d電流應不超過規(guī)定范圍。
5. 試驗電機、電鉆等,不能將其放在高處,需放穩(wěn)后再試。
6. 定期巡檢、維修電氣設備,應確保其正常運行,安全防護裝置齊備完好。
7. 凡是暫時拆除的電氣設備的導線電源端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對不再使用的電源管線應拆除。
8. 熔斷器熔絲的額定電流要與設備或線路的安裝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帶電裝卸熔體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操作人站在絕緣墊上。
9. 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或接零必須完好、合格。即:電氣設備裸露的不帶電導體(金屬外殼)經接地線、接地體與大地緊密連接起來,稱保護接地,其電阻一般不超過4歐姆。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零線相連接,稱保護接零。在同一低壓配電系統(tǒng)中,保護接零與保護接地不許混用。
10. 螺口燈頭的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11. 監(jiān)督執(zhí)行在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其它危及安全,影響維護檢修的物品。
12. 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接線安全技術規(guī)程。
13. 每次檢修完工后,必須清點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將檢修情況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電與使用人一起試車。不能由維修電工單獨試車。
14. 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清掃、維修,檢查脫扣機構是否靈敏,定期測試絕緣電阻,阻值應不低于1.5兆歐,電子式漏電保護器不準用兆歐表測量相鄰端子間的絕緣電阻。
15. 低壓停電時,按規(guī)定辦理停電手續(xù),并會同申請停電人去現場檢查、驗電、掛地線或設遮攔,在開關的操作把上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yè)”的警示牌。在同一線路上有兩組或以上人員同時工作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xù),并在此路刀閘把上掛以數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畢,作業(yè)人員檢查、清理現場,待全部人員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終結并簽字后交停電執(zhí)行電工復查無誤方可摘警示牌送電。遇有兩組及以上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在各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電。
第5篇 高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范圍內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
3、操作規(guī)程
3.1、所有高、低壓維修電工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本《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通用安全規(guī)定》及有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2、維修電工在巡視所管轄的高壓設備、變壓器、變配電房時,
不得進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0.7米),進出高壓室、變壓器、變配電室時應隨手將門鎖好。
3.3、 巡視時發(fā)現設備缺陷,應及時向有關上級領導報告,在取
得有關領導同意和變配電值班電工許可后,并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處理設備的缺陷工作。
3.4、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3.5、高壓設備的檢修、故障處理、維護和清掃工作,需要將有關
高、低壓設備停電時,應嚴格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認真填寫、核對、辦理工作票。
3.6、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開始工作前,維修電工必
須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的規(guī)定,在變配電值班人員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搶修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3.7、工作票的負責人在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前,應認真負責檢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3.8、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現場
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3.9、維修電工、工作負責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值班人員的同意。
3.10、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
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員。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問離開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
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
3.12、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
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13、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班應清掃、清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
先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再向值班負責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fā)現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并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 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名后,工作 票方告終結。
3.14、人力敷設電纜安排工作人數時,應使每人負擔的重量不超
過35千克,一般每3-5米設一人;工作人員應戴帆布手套,并站在電纜的同一側,轉彎處工作人員必須站在彎曲的外側,不準站在內側,以防電纜拉緊時擠傷。
3.15、對更換電纜橋架的電纜或接頭盒,挖掘出的電纜或接頭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時)必須將其懸吊保護。懸吊電纜時應每隔1.o-1.5米吊一道。懸吊接頭盒時應平放并將兩端電纜固定,不得使接頭受到拉力。
3.16、鋸斷舊電纜的工作必須停電,將電纜芯接地,并辦理工作
許可手續(xù),四芯電纜的零線芯要拆開。鋸斷前必須與電纜圖紙核對是否確實相符,有條件時使用探別器驗證,然后用接地帶木柄的鐵針打入電纜芯后方可工作?;蛘呤褂媒拥氐匿撲?。使用鋸和鐵針的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接地線用截面積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銅線,接地極可用圓鋼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檢查高壓電動機,裝、拆高壓電動機的電纜引線,處理高
壓電動機開關小車柜的故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并做好斷丌電源開關,拉出開關小車,投入接地刀閘,在開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3.18、在變配電變壓器上檢修或拆除變壓器的高、低壓側電纜引線
時,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必須做好切斷高、低壓兩側開關、拉出開關小車、電壓互感器小車,拉開低壓側刀閘,并在低壓側刀閘上加裝擋板進行驗電、放電、投入接地刀閘,裝設接地線的安全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3.19、更換運行中的變壓器吸濕器或硅膠烘潮及加油的工作,應填
用二種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檢修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0、變壓器吊芯檢查或檢修時,除做好相關的停電措施外,還應
在吊芯前做好核實起吊設備、起吊重量、詳細檢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繩索、導鏈、拉鉤等用具工作,必要時應進行承載試驗。起吊時應有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視,每根鋼繩與鉛垂線的夾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氣中暴露的時間。
3.21、處理高壓電容器故障、更換電容器熔斷器時,應填用一種工
作票,必須切斷電容器的電源開關,并將電容器逐個多次放電的接地后,方可進入電容柜內工作。
3.22、對送來廠房內的電動機的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在拆卸前應先在
線頭、軸承、端蓋等處做好標記,拆卸軸承時,對使用的手錘、大錘等工具應進行檢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較大的轉子時,先在轉子軸上套好起重用的鋼繩,用起重設備 吊住轉子慢慢移出。
3.23、對檢修、維護后高、低壓電動機進行通電試運行時,應注意
檢查調壓器的位置,蓋好電動機接線盒的蓋子,對露出轉動部分的軸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6篇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低壓維修電工、安裝電工、低壓內線電工、低壓外線電工。
2操作規(guī)程
2.1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發(fā)給許可證后,持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jiān)護和指導下才準進行操作。
2.2電工應掌握電氣安全知識,了解崗位責任區(qū)域的電氣設備性能,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2.3電工上崗必須穿戴合格的絕緣鞋,必要時應戴安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所用絕緣用具、儀表、安全裝置和工具須檢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損、失效的用具,對不同電壓等級、工作環(huán)境、工作對象,要選用參數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需接觸操作時,應切斷該處的電源,經驗電、放電(電容性設施)之后驗電合格,取下可熔保險器,并在電源開關手把上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方能接觸工作。
2.5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或合閘,必須先將用電設備開關切斷方可操作。處理事故需拉開帶負荷的動力箱閘刀開關時,應采用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和護目鏡或采取防止電弧燒傷、觸電的措施。
2.6各種電氣接線的接頭要保證導通接觸面積不低于導線截面積,線頭不應突出,接線不得松動,絕緣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燈時,需用專用的隔離變壓器供電,且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如在特別潮濕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其電壓不應超過12伏。
2.8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電網接地網可靠連接,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面積要符合標準。
2.9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停電工作,如需帶電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符合從業(yè)要求,監(jiān)護時不得從事操作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情。
2.10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符合絕緣要求的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操作。帶電作業(yè)時,應先分清火線、零線(地線),選好工作位置。工作時應不同時觸及導電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零(地)線;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
2.11在帶電的電度表和繼電保護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檢查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組原接地點應可靠。斷開電流回路時,應事先將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時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不許帶負荷拆、裝尾線。
2.12不準在設備運轉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車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工作。
2.13未經電氣技術負責人許可和批準,電工不得改變電氣設施的原有接線方式和結構。
2.14使用梯子時,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應牢固無裂紋。梯子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75度為宜。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繩必須牢固。
2.15高空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應裝在工具袋內,禁止上、下拋扔,工作現場應有監(jiān)護人。
2.16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線安全規(guī)程。
2.17工作結束后,應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對工作項目進行周密檢查,確定無誤后,向接班人員交接清楚。必要時,將有關事宜載入交接班記錄。
2.18遇到發(fā)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按緊急救護法進行搶救,并應保護現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并做好記錄。
2.19使用電動工具應遵守有關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并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21低壓維修的范圍:動力配電箱隔離開關已下的電氣維修。以上部分歸高壓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