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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11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48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天車,也稱為行車或起重機,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不可或缺的設備,用于搬運重物。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確保天車機械結構完好,電氣系統(tǒng)無異常,吊鉤、鋼絲繩、制動器等功能部件正常。

2. 作業(yè)準備:穿戴好防護裝備,了解貨物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吊具。

3. 啟動與行駛:緩慢啟動,保持平穩(wěn),避免急剎車和急轉(zhuǎn)彎。

4. 起吊與下降:輕起輕放,避免沖擊,視線清晰,確保周圍無人或障礙物。

5. 操作過程中:遵循信號指揮,禁止超載,隨時觀察設備運行狀態(tài)。

6. 停止與關閉:作業(yè)完畢后,將天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斷電源,做好交接班記錄。

目的和意義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旨在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減少生產(chǎn)事故,維護工廠的正常運營秩序。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貨物搬運的安全性和準確性,同時也有利于企業(yè)合規(guī)管理,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天車運行中,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維修或調(diào)整,如遇故障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給相關人員。

3. 注意天氣條件,如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天車作業(yè)。

4. 對于特殊形狀或不規(guī)則負載,需采取額外的固定措施,確保貨物穩(wěn)定。

5.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及時清理可能影響操作的雜物。

6. 在視線不佳的情況下,應借助輔助設備或人員協(xié)助,確保操作安全。

7.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和安全檢查,確保天車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以上規(guī)定旨在為天車操作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設備狀況靈活應對。每一位操作者都應以責任心和謹慎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凡操作天車人員,必須熟悉操作按鈕的啟動方向、各種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正確的吊掛、捆綁方式,否則禁止使用。

2. 工作前應檢查天車,吊具(如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3. 天車和吊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4. 吊運的物體必須吊掛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吊運時禁止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動作或斜拉,斜拽。物體旋轉(zhuǎn)時,必須平穩(wěn)后方可松鉤。

5. 吊運物體的高度必須高出運行線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從人的上方通過。

6. 禁止用吊鉤吊人或乘坐在吊運的物體上。

7. 兩人共同吊運物體時,動作必須協(xié)調(diào)一致,操作開關的人員,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

8. 操作人員在吊運工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與別人閑談。

9. 捆綁、吊運具有尖銳邊緣的物體時,須用木板等軟料墊好,防止鋼絲繩被克斷。

10. 工作結束后應將天車開回停放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

第2篇 工貿(mào)企業(yè)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規(guī)定天車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

二、范圍:天車作業(yè)。

三、職責:天車操作工負責具體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 天車工須經(jīng)專門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操作人員在使用天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方可啟用。

3、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5、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6、對天車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7、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遙控器電源并保存好遙控器。

8、檢修天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時,應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或設專人看管,禁止人員從下面通行。

9、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0、天車運行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機件。

11、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發(fā)出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1米。

12、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3、不準將全物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負荷吊運,如有特殊情況要經(jīng)公司領導同意,要有專人指揮,但必須有安全措施。

15、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是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行車速度不得過快。

16、工作結束不用時,應將天車停放在安全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將遙控器關閉比保存好。

17、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第3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7)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七)

為確保天車安全規(guī)范操作,維護公司和員工生命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操作者必須經(jīng)過公司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jīng)考核合格,熟悉有關天車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嚴格按本規(guī)定進行操作。

作業(yè)準備

1.起吊物品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并根據(jù)起吊物重量正確選擇天車(3、5、10、20噸),按要求對天車和吊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其正常狀態(tài)。

2.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負荷達到最大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起吊物品時要正確選用吊具,確認所選的吊具適用并能承載被吊物品,嚴禁超載。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環(huán)或其他規(guī)定的承載處,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檢查并確認吊高、鋼索夾角等滿足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

5.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操作人員要正確選用鋼絲繩或吊裝帶,吊物時需用吊環(huán)時,一定確保吊環(huán)旋緊牢固方可操作。

作業(yè)中

7.起吊時必須使吊鉤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側(cè)向斜吊,拉拽受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擋啟動,起吊平穩(wěn)后換快速擋。

8.天車搬運物品時,要使受吊物在天車行線內(nèi)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嚴禁將吊載物從人頭上通過,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時,一定在吊物下面采

9.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起吊不得靠極限位置限制器達到停車的目的。

10.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需單獨使用,不準同時起吊兩個物體。

11.吊物上嚴禁有人或其他浮放物品。

12.在整個起吊、搬運過程中,操作者和指揮者相互配合,隨時觀察受吊物四周情況,保證人員、物品和設備的安全。

13.天車運行時,操作人員要集中精神面對天車運行方向,注意防止絆倒,并按規(guī)定對下列情況哨聲警鳴: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視線不清楚時。

③接近跨內(nèi)另一起重機時。

④接近人員時。

⑤行進中準備停車時。

14.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操作人員不能離開,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5.天車操作人員和扶重人員作業(yè)時應帶安全帽,操作人員不要帶手套,手要相應的干凈,避免污垢進入按鈕里面。

16.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7.天車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響聲、誤動作和操作失靈等情況,要及時切斷電源,迅速上報相關負責人,盡快排除故障和隱患。

18.工作中突然斷電時,將控制器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檢查是否正常。

作業(yè)后

19.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靠墻或兩側(cè)),并將吊鉤升至一定高度,將操作手柄關閉,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20.堅持配合有關方面定期檢修和維保,保證設備完好。

第4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chǎn)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jīng)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jīng)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cè)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chǎn)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zhuǎn)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shù)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zhuǎn)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zhuǎn)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zhuǎn)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zhuǎn)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zhuǎn)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diào)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nèi)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shù)母叨取?/p>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jīng)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5篇 澆注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應對天車所有的機電設備、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并保持完好。

3、必須聽從專人指揮吊運鋼(鐵)水包和進行澆注等工作。

4、出鋼(鐵)水后,先將鋼(鐵)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約0.2米進行試閘,確認可靠時,打鈴通知地面人員避開,方準吊起移動。

5、吊起或下降盛有鋼(鐵)水包時必須緩慢啟動,不得搖晃,運行或停止時,應高于沿途障礙物 0.5米。

6、澆注過程中,天車工應注意地面動態(tài),聽從指揮。

7、澆注完畢后,按指定地點倒渣,翻包要緩慢進行,四周人員必須離開。

8、在吊運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時,必須把大、小車及卷揚制動器等事先進行空運轉(zhuǎn)試驗,確認無誤,才能工作。在吊運過程中,嚴禁把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與其它物體相碰撞。

9、天車出現(xiàn)下列問題時,不準使用:

(1)卷揚限位器失靈;

(2)大、小車限位器失靈;

(3)艙門聯(lián)鎖開關失靈;

(4)卷揚機上壓緊鋼絲繩的壓板螺釘松動;

(5)大車緩沖器或大車軌道盡頭沒有擋頭或失效;

(6)沒有信號裝置或失靈,天車鋼結鉤變形、裂紋、脫焊;

(7)機械傳動部分沒有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傳動不靈活;

(8)吊鉤轉(zhuǎn)動不靈活;固定吊鉤的螺母、保險墊圈或開口銷損壞;

(9)鋼絲繩已達報廢標準或扭勁;

(10)制動器不能有效地剎車,制動器連桿上的螺栓開口銷有缺少或損壞,

或螺釘松動;

(11)所有緊固機件的螺釘發(fā)生松動、滑絲等;

(12)電線的絕緣損壞,接地線斷開;

(13)電氣設備及接入電源的防護保險裝置失靈;

(14)司機室內(nèi)無絕緣墊;

(15)天車大、小車軌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礙物 ;

(16)司機室內(nèi)有油料,油棉紗等易燃物品;

(17)司機室內(nèi)沒有滅火器材。

第6篇 單梁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身體狀況良好。

2、吊運重物前應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嚴禁超載、超負荷吊運。

3、進行作業(yè)前應檢查以下幾點:

1)操作者步行范圍內(nèi)無障礙物;軌道上不應有異常,重物運行通道周圍無人員通行。

2)試動按鈕裝置起升、下降、左右運行動作是否靈敏、準確;同時按動一組按鈕電動葫蘆不得動作。

3)空載吊鉤上升至極限位置時,限位應準確可靠;

4)起升、下降及運行的制動應靈敏可靠,導繩器及其它安全裝置動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diào)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6、重物達到或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最小高度吊運。重物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7、無下降限位器的電動葫蘆,在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業(yè)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體時,不得進行操作。

9、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被吊重物與鋼絲繩不垂直時不得進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

第7篇 抓斗吊、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人員開車前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靈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二、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斷續(xù)鳴鈴報警。

三、天車起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停車。

四、天車起吊時,操作人員要做到起重機無負荷運轉(zhuǎn),確認無問題時,方可起吊。

五、吊運重物要平穩(wěn),不要撞設備及其它東西。下面有人通過時,應發(fā)出警鈴信號。起吊物件要輕起輕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零”位置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回“零”位,嚴禁開快車,以防撞墻或脫軌。

七、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及大、小車臨近終端時,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也不得用限位開關停車。

八、不準任何非操作人員進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員在工作停歇時,禁止把重物懸空。

十、在任何情況下,不準起吊超過天車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應重新檢查天車動作是否正常。

十二、當天車在空載移動時,吊鉤或抓斗應升高到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運行過程中,不得突然變速或突然開倒車,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

十四、檢修天車時,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配電箱前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標志。

十五、清理、擦試天車各部件時,操作人員必須斷電后再進行。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十六、鋼絲繩和潤滑系統(tǒng)應按時檢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應找電工處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十九、超重機的各限位開關及其它安全裝置,除檢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閉。

二十、司機在離開操作室之前必須做到:

1、將天車、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懸掛重物;

3、天車吊鉤升到超過所有障礙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斷開電源開關。

二十-、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無人指揮不吊;

2、信號不清不吊;

3、超負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綁、吊掛不牢不吊;

6、歪拉、斜掛不吊;

7、物件帶棱角未處理好不吊;

8、掛鉤不當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第8篇 工貿(mào)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規(guī)定天車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

二、范圍:天車作業(yè)。

三、職責:天車操作工負責具體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 天車工須經(jīng)專門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操作人員在使用天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方可啟用。

3、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5、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6、對天車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7、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遙控器電源并保存好遙控器。

8、檢修天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時,應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或設專人看管,禁止人員從下面通行。

9、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0、天車運行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機件。

11、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發(fā)出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1米。

12、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3、不準將全物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負荷吊運,如有特殊情況要經(jīng)公司領導同意,要有專人指揮,但必須有安全措施。

15、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是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行車速度不得過快。

16、工作結束不用時,應將天車停放在安全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將遙控器關閉比保存好。

17、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第9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chǎn)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jīng)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jīng)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cè)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chǎn)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zhuǎn)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shù)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zhuǎn)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zhuǎn)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zhuǎn)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zhuǎn)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zhuǎn)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diào)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nèi)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shù)母叨取?/p>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jīng)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10篇 煉鋼天車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 天車司機應了解起重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主要技術參數(shù),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能和正確的操作方法。學徒工操縱起重機必須有專職司機進行監(jiān)護,未經(jīng)考試合格的天車工,不準單獨上崗操作。

2. 上下車時要跟司機聯(lián)系清楚,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車,要手扶欄桿不準手持重物,不準滑、蹦、跳。任何人不得強行扒車,嚴禁從一車跨越另一車。

3. 開車前要仔細檢查設備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嚴禁天車帶病作業(yè)。司機在送電試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后,方可按順序合閘送電試車。

4. 司機在作業(yè)過程中,要精神集中聽從地面人員的正確指揮,認真執(zhí)行“十不吊”準則: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②重物超負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③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吊。

⑤工件捆綁不牢或重心不穩(wěn)不吊。⑥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⑦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⑧菱角物體沒有防護措施不吊。

⑨歪拉斜拽任何物體不吊。⑩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5. 司機在作業(yè)過程中要左右t望,注意鄰車情況防止撞車,吊物不準從重要設備或人頭上通過。

6. 司機在操作中必須聽從地面專職人員指揮,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服從,未辯明情況之前不得盲目開車.

7. 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指揮信號,工作人員未離開危險區(qū)時不準開車。

8. 吊車司機在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準看書報,不準閑談。

9. 由于受環(huán)境和其他因素影響,司機不清楚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應發(fā)出詢問信號,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見一致,再進行操作。

10. 有主副鉤的起重機,應當把不工作的吊鉤升到接近上升限位置高度,不準兩鉤同時吊運兩個物體。

11. 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起吊時應先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起吊,嚴禁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diào)整制動器。

12. 吊運液態(tài)金屬或較重物品,均先起吊100mm00mm,停頓一下,驗證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再起吊,必須離地面2米以上或高于障礙物才允許開動大小車。

13. 起重機接近同跨或上下層其他起重機時,吊運重物運行路線上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示信號。

14. 操縱控制器時,應逐級開動,禁止控制器手柄從零位直接到高檔,或從順轉(zhuǎn)位置打到反轉(zhuǎn)位置作為停車用(緊急情況例外)。

15. 起重機大車或小車應緩慢靠近終點,正常情況下,禁止碰撞安全擋,嚴禁用限位裝置控制機構運行。

16. 如果停電重物吊在半空中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崗位要警示任何人不要從吊物下通過。

17.所有電磁吸盤車,不得吸有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不準用磁盤撞擊任何物體,不工作時要切斷電源,把磁盤落到地面。

18.吊運過程中如遇突發(fā)故障,如漏鋼、穿包或吊物下滑時,天車工必須冷靜,沉穩(wěn)地采取緊急措施,聽從地面人員指揮,先將控制器打到下降,然后反復做升降動作,同時開動大小車選擇安全位置將重物落下,同時鳴鈴示警,并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19. 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先將吊物穩(wěn)妥降落,然后停車斷電進行檢查,不準帶故障運行。

20. 嚴禁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吊運氧氣瓶、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吊具籠,混裝時禁止吊運。

21.檢修時車必須停在安全檢修位置,司機要聽從檢修人員的指揮,不準隨意摘牌送電,啟動任何工作系統(tǒng)需試車時,司機要確認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后,再按指揮人員要求點動試車確保安全。

22. 天車上有人檢修作業(yè)時,嚴禁司機動車;動車時任何人不得在天車上停留,更不準從窄箱形梁上行走。

23. 起重機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重大設備事故、人身傷害及險肇事故時,除特殊情況外,司機應停車保留事故現(xiàn)場,未經(jīng)主管領導同意不準擅自離開現(xiàn)場。

24. 工作結束后,將起重機開到規(guī)定的停車點,將小車??看筌嚮€的另一端,將主副鉤起升到限位,把各控制手柄扳到零位,電磁吸盤應落到地面,斷開電源開關方可離開。

26. 露天作業(yè)起重機(風力在六級或以上時)應停止作業(yè),用夾軌器或其他防風裝置可靠固定,以防被風刮跑。

第11篇 抓斗吊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人員開車前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靈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二、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斷續(xù)鳴鈴報警。

三、天車起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停車。

四、天車起吊時,操作人員要做到起重機無負荷運轉(zhuǎn),確認無問題時,方可起吊。

五、吊運重物要平穩(wěn),不要撞設備及其它東西。下面有人通過時,應發(fā)出警鈴信號。起吊物件要輕起輕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零”位置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回“零”位,嚴禁開快車,以防撞墻或脫軌。

七、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及大、小車臨近終端時,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也不得用限位開關停車。

八、不準任何非操作人員進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員在工作停歇時,禁止把重物懸空。

十、在任何情況下,不準起吊超過天車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應重新檢查天車動作是否正常。

十二、當天車在空載移動時,吊鉤或抓斗應升高到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運行過程中,不得突然變速或突然開倒車,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

十四、檢修天車時,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配電箱前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標志。

十五、清理、擦試天車各部件時,操作人員必須斷電后再進行。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十六、鋼絲繩和潤滑系統(tǒng)應按時檢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應找電工處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十九、超重機的各限位開關及其它安全裝置,除檢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閉。

二十、司機在離開操作室之前必須做到:

1、將天車、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懸掛重物;

3、天車吊鉤升到超過所有障礙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斷開電源開關。

二十-、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無人指揮不吊;

2、信號不清不吊;

3、超負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綁、吊掛不牢不吊;

6、歪拉、斜掛不吊;

7、物件帶棱角未處理好不吊;

8、掛鉤不當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11篇

有哪些天車,也稱為行車或起重機,是工業(yè)生產(chǎn)中不可或缺的設備,用于搬運重物。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操作前檢查:確保天車機械結構完好,電氣系統(tǒng)無異常,吊鉤、鋼絲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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