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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機關考勤制度是確保工作秩序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管理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出勤記錄:每日簽到簽退,以準確記錄員工的工作時間。
2. 請假審批:規(guī)范請假流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等各類假期的申請與審批。
3. 遲到早退處理:設定遲到早退的界定標準及相應的處罰措施。
4. 缺勤管理:對無故缺勤的情況進行追蹤和處理。
5. 調休安排:對于加班或者特殊情況的調休規(guī)定。
內容是什么
機關考勤制度的內容需詳細明確,例如:
- 出勤記錄應采用電子化系統(tǒng),以提高效率和準確性。 - 請假審批需提前申請,通過書面或線上方式提交,由直接上級或人事部門審批。 - 遲到早退的定義應具體,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即視為遲到或早退,可設定罰款或其他懲罰。 - 缺勤管理中,連續(xù)無故缺勤一定天數(shù)可啟動警告或解雇程序。 - 調休安排需合理,確保公平,防止濫用,同時考慮到工作需要和員工權益。
規(guī)范
執(zhí)行考勤制度時,需遵循以下規(guī)范:
- 公開透明:所有考勤政策公開,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并遵守。 - 公平一致: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避免偏頗。 - 及時更新: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制度,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 定期審計:定期檢查考勤記錄,確保數(shù)據(jù)準確無誤。 - 溝通反饋:對于考勤異常,及時與員工溝通,理解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重要性
機關考勤制度的實施對于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和員工權益至關重要。它有助于:
1. 建立良好的工作紀律,提高團隊的組織性和責任感。
2. 保障工作時間的有效利用,避免資源浪費。
3. 為績效評估提供客觀依據(jù),促進公正的薪酬分配。
4. 保護員工權益,避免過度勞累,有利于員工的身心健康。
5. 提升組織形象,對外展示專業(yè)和有序的管理。
通過嚴格執(zhí)行機關考勤制度,我們可以營造一個高效、公平的工作環(huán)境,從而提升整個機構的運行效能。
j機關考勤制度范文
第1篇 j機關考勤制度
(一)全體機關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機關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上班時間5分鐘內未到崗,視為遲到;30分鐘未到視為曠工半天;無故半天不到崗,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為嚴肅考勤制度,辦公室負責對全局干部、職工的出勤情況作不定期檢查;
(三)考勤實行簽到制度,工作人員每天上、下午上班時在辦公室的考勤表上簽到;無特殊情況,工作人員都必須先到科室報到,遇特殊情況,不能到科室報到的事前應向科室負責人說明原因。上班后需外出辦理公務,應向辦公室通報,并填寫外出公示欄;
(四)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的,必須給辦公室出具證明材料。
第2篇 _政府機關考勤制度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工作人員心請?zhí)接H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須書面請假,按程序審批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領導及本科(股)負責人知會請假情況。職工因病因事請假的,必須履行手續(xù),凡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30天(不含住院)或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者,當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規(guī)定時間的則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審批。全局人員需要請假,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經局長審批;所有簽批后的假條交辦公室登記備查。無局長批準簽字的假條視為無假自假。
3、假期計算。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當天到正式上班時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嚴格銷假制度。職工請假期滿或年休假期滿后,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并到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xù)。若遇特殊情況,需續(xù)假者,應在假期未滿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在外地不能回單位的,可電話、電報聯(lián)系辦理,并實事求是說明續(xù)假原因。
5、凡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擅離工作崗位或無故超假者,經核實后,按曠工處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職工必須按區(qū)政府頒布的休息時間上下班,上下班以規(guī)定時間前(后)推10分鐘為上下班準時,不得遲到、不得早退,否則為不按時上下班。
2、干部職工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職工上下班主動簽到,如果不簽到又不說明理由的,按曠工處理。職工出差、下鄉(xiāng)、外出辦事的,必須向辦公室說明出差、下鄉(xiāng)、外出辦事的地點和事由。職工下鄉(xiāng)后,必須用所在地的座機電話向辦公室報告,不報告者按曠工處理。
3、干部職工均實行考勤制。考勤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將考核情況作為年芳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4、凡全區(qū)性的會議及社會公益活動(義務勞動、植樹等)必須參加,凡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發(fā)200元補貼。
5、全體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對無故制度和上班時間不請假外出辦私事的人員,可累計計算時間,情節(jié)較輕的按本制度第一項第五款規(guī)定處理。職工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請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請事假一年內累計超過7天后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職工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選先進個人和核定年終達標獎的主要依據(jù)。
6、職工節(jié)假日出差、下鄉(xiāng)領取加班補助后不得再報銷旅差費。
7、參加各類函授、自修學習的面授時間,應抵銷公休假。在各類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學習期間不再享受公休假和當年年終獎。
8、職工年度曠工或不假外出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辭退。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長說明理由,年終考核確定為稱職,并在局職工大會上作出書面檢討,年終獎減半計發(fā),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長說明理由,并在局職工大會上作出書面檢討,除按曠工處理外,扣當月一切津補貼,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長說明理由,并寫出書面檢討。
9、各股、室做好職工節(jié)假日加班、夜間值班的登記工作,由股、室負責人審核后交辦公室存查。
10、考勤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每個月結職工的出勤考核情況進行匯總,經核實無異議后報告局領導并存檔備查,職工出勤考核情況作為年終評選先進和核定年終獎標準的主要依據(jù)。
第3篇 _市審計局機關考勤制度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樹立“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機關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tǒng)一按市政府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guī)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xù)。
4、集體活動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shù)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guī)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工作年限執(zhí)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guī)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shù)每天扣發(fā)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fā)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fā)現(xiàn)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第4篇 j機關考勤請假制度
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運轉機制,增強紀律觀念,提高辦事效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確因特殊情況需晚來或早走者,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時間必須嚴格履行本崗位職責,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串崗,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
3、以科室為單位進行考勤,由科室負責人負責考勤工作,并于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將考勤月報表送辦公室審核匯總??记诒響鐚嵎从潮究剖夜ぷ魅藛T的出勤情況,嚴禁弄虛作假??记谥贫葓?zhí)行情況,作為年終考核、評選先進的的依據(jù)。
4、上班時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圍、時間在1天以內的,應向分管領導報告;外出時間在2天以上,或離開本市的工作人員,應向局長報告事由和去向。
5、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遇事離崗必須說明情況。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時間超過1天均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的,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曠工15的天,按辭退處理。
6、凡局機關重大工作、活動,無故不參加或遲到,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7、考勤表由辦公室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訂。
二、請假
1、干部職工的請假從嚴控制,因病、因事確需請假的,方可批準。請假應事先請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必須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2、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半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并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1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3、科室負責人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4、班子成員、副縣級調研員請假由局長批準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5、機關工作人員請假,由本人寫請假條。病假一般應有醫(yī)院證明。
6、有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的,應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因故不能辦理的應向領導先行告知,獲準后方可續(xù)假,并在回單位后及時補辦手續(xù),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的以曠工論處。
7、機關工作人員在假期未滿或期滿回單位上班后,科室工作人員應向分管領導報到;正、副科級干部應向局長報到。
8、請假去外地者,行前要說明去向,并將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告知科室負責人,以便聯(lián)系。
9、對有資歷享受年休假、探親假而未享受的以及產假、哺乳假、婚喪假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假期內遇國家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的,不作請假天數(shù)計算。
10、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工作人員不予考核。
第5篇 局機關考勤制度-范本
為了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樹立“團結、廉政、務實、創(chuàng)新”的機關良好形象,營造優(yōu)良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機關的辦事效率,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除認真執(zhí)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外,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tǒng)一按省政府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不準閑扯聊天,不準擅離辦公室和中途外出辦私事。
3、不準上班干與本職無關的事。上班時間要盡職盡責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喧嘩吵鬧,不準搞個人娛樂活動。鼓勵大家學政治、學時事政策、學科技業(yè)務和法律金融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yè)務素質。
4、實行考勤登記制度。每個處室指派一名副處以上干部負責考勤登記,并將出勤情況逐日報局總值班匯總登記。
5、嚴格請假制度。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處室主管領導請假,不允許先斬后奏。
本機關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休假時間均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因病、因事請假在3天以內,一般干部由處室領導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局領導批準。處級以上干部請假3天以下者,報分管局領導批準,3天以上者,報局長批準。除法定假(指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個雙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關規(guī)定假的須提前2天填表辦理審批手續(xù),因公出市、出省者須報局領導批準,并將審批報告交處室考勤員統(tǒng)計。
6、嚴格實行督查制度。局直機關黨委將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一般采取上班后15分鐘或中途對在崗情況進行抽查。凡未預先請假和報告離崗的,均以違規(guī)論處。 7、從發(fā)文之日起,機關干部必須填寫省人事廳統(tǒng)一印發(fā)的“公仆日記”或“考勤記實手冊”,作為年終考核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jù)。
二、獎懲措施
1、本考勤制度僅限于經局人事處核定的在編在崗人員,并由辦公室發(fā)放或代發(fā)工資的人員范圍內執(zhí)行,其獎金基數(shù)按現(xiàn)行工資來源辦法辦理。
2、考勤獎金基數(shù)按每人每年1200元核定,凡出滿勤,辦事高效、高水準,無違規(guī)扣罰者,每人每月獎100元,按季兌現(xiàn)。
3、出勤率與考勤獎掛鉤。除法定假外,每缺勤一天扣考勤獎10元,直至該季考勤獎扣完為止。
4、未經請假報告,凡遲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計10次以上的,扣發(fā)當季全部考勤獎金。
5、無故曠工5天以上者,扣發(fā)全年考勤獎;無故曠工4天以下者,每曠工1天扣發(fā)20%的年考勤獎金,已發(fā)放的從工資中扣回。
6、上班時間干私活、超過工間操(上、下午各15分鐘)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個人娛樂活動的,初次提出批評教育,累計5次以上者,扣發(fā)當季考勤獎。
7、上班時間串崗、閑扯、喧嘩打鬧,影響他人工作的,給予通報批評,屢教不改的,扣發(fā)當季考勤獎。
8、干部職工年累計扣發(fā)全年考勤獎25%以上(含25%)者,不能評為優(yōu)秀公務員和優(yōu)秀職工。
9、機關工作人員確需加班的,經分管局長批準,各處室可酌情安排補休。
考勤工作由局直機關黨委負責,每月匯總報局領導,作為考核干部職工和發(fā)放年終獎的依據(jù)。各處室領導要嚴格考勤,如實匯總本處室人員的出勤情況。局直機關黨委要認真負責,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對處領導和考勤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第6篇 機關考勤制度辦法
機關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全局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后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后,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于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fā)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fā)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fā)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fā)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于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fā)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fā)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fā)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fā)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fā)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并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于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fā)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金。
7、關于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xù)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y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fā)年終獎,并按有關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fā)現(xiàn)報主管局長后按曠工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jù)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tǒng)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準。
第7篇 機關考勤制度-范本
一、___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tài)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jù)。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第8篇 z政府機關考勤制度
一、考勤每天早晨以廣播音開始為準,未到者為遲到。下班以規(guī)定時間為準,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
二、考勤由政府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
三、遲到、早退均按缺勤半天對待。
四、事假、病假超過 一天以上者,均需寫出書面假條(病假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報辦公室,不報按缺勤處理并進行通報。
五、凡超過國家法定假期(如婚喪、生育假等國家法定假期規(guī)定時間)的,沒有特殊原因一律按缺勤對待。
六、根據(jù)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十四章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報請組織、人事部門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程序予以辭退。
七集體活動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達指定集合地點,整齊列隊,不到的以缺勤對待。
八、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要寫出書面檢查并進行通報,一月累計遲到超過10次(以政府辦考勤為準,包括早操、學習等),在機關干部大會上作檢查。
九、每周考勤情況需做一次匯總,送到部門領導。
第9篇 機關考勤制度
考 勤 制 度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全局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后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后,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于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fā)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fā)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fā)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fā)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于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fā)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fā)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fā)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fā)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fā)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并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于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fā)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金。
7、關于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xù)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y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fā)年終獎,并按有關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fā)現(xiàn)報主管局長后按曠工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jù)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tǒng)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準。
第10篇 h機關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全局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后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后,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于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fā)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fā)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fā)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fā)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于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fā)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fā)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fā)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fā)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fā)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fā)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并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于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fā)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金。
7、關于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xù)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y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fā)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fā)年終獎,并按有關規(guī)定扣發(fā)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fā)現(xiàn)報主管局長后按曠工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jù)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tǒng)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準。
第11篇 局機關考勤請假制度
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運轉機制,增強紀律觀念,提高辦事效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確因特殊情況需晚來或早走者,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時間必須嚴格履行本崗位職責,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串崗,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
3、以科室為單位進行考勤,由科室負責人負責考勤工作,并于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將考勤月報表送辦公室審核匯總??记诒響鐚嵎从潮究剖夜ぷ魅藛T的出勤情況,嚴禁弄虛作假。考勤制度執(zhí)行情況,作為年終考核、評選先進的的依據(jù)。
4、上班時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圍、時間在1天以內的,應向分管領導報告;外出時間在2天以上,或離開本市的工作人員,應向局長報告事由和去向。
5、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遇事離崗必須說明情況。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時間超過1天均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的,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曠工15的天,按辭退處理。
6、凡局機關重大工作、活動,無故不參加或遲到,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7、考勤表由辦公室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訂。
二、請假
1、干部職工的請假從嚴控制,因病、因事確需請假的,方可批準。請假應事先請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必須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2、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半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并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1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3、科室負責人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4、班子成員、副縣級調研員請假由局長批準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5、機關工作人員請假,由本人寫請假條。病假一般應有醫(yī)院證明。
6、有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的,應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因故不能辦理的應向領導先行告知,獲準后方可續(xù)假,并在回單位后及時補辦手續(xù),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的以曠工論處。
7、機關工作人員在假期未滿或期滿回單位上班后,科室工作人員應向分管領導報到;正、副科級干部應向局長報到。
8、請假去外地者,行前要說明去向,并將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告知科室負責人,以便聯(lián)系。
9、對有資歷享受年休假、探親假而未享受的以及產假、哺乳假、婚喪假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假期內遇國家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的,不作請假天數(shù)計算。
10、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工作人員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