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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支部組織生活制度是黨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組織學習: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如黨的綱領、政策法規(guī),提升黨員的思想理論水平。
2. 黨員大會:定期召開全體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支部重大事項,匯報工作情況,接受黨員監(jiān)督。
3. 黨小組活動:根據支部規(guī)模設立黨小組,進行日常的學習交流和組織活動。
4. 民主生活會:定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黨內民主氛圍。
5. 黨課教育:定期舉辦黨課,由支部書記或其他黨員講授,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yǎng)。
6. 黨日活動:設定固定日期為黨日,進行志愿服務、紀念活動等,增強黨員歸屬感。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學習計劃: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確保學習內容全面、深入。
2. 大會議程:黨員大會需提前公示議程,確保每個黨員都能充分準備。
3. 民主生活會規(guī)則:明確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原則和方式,保障公正公平。
4. 黨課主題:根據時事和黨員需求,選擇有針對性的黨課主題。
5. 黨日活動策劃:精心設計黨日活動,使其既有教育意義,又能增進團隊凝聚力。
規(guī)范
執(zhí)行這些制度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規(guī)定時間:各類組織生活應按時舉行,不得隨意更改。
2. 全員參與:所有黨員必須積極參與,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3. 記錄留存:活動要有完整記錄,以便日后查閱和總結。
4. 反饋機制:建立黨員反饋渠道,及時了解和解決黨員意見和問題。
5. 透明公開:支部工作和決策過程應公開透明,增加黨員的信任度。
重要性
支部組織生活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對于強化黨組織的凝聚力,提升黨員的黨性意識,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能夠促進黨員間的交流與合作,還能通過持續(xù)學習和自我反省,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黨的事業(yè)發(fā)展提供堅實基礎。良好的組織生活也有助于營造風清氣正的黨內環(huán)境,推動支部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
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范例
基層組織是市委會的根基,健全支部組織生活,是加強支部對黨員進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黨員政治思想水平、發(fā)揮黨員積極作用的一項重要組織措施,也是增強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提高基層組織工作成效的一種重要手段。為了堅持支部組織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幾項規(guī)定:
一、支部應把堅持組織生活制度作為一項日常的主要工作來抓,如無特殊情況,一般應每2個月召開一到二次組織生活會。
二、組織生活的內容應緊密圍繞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實際工作需要來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靈活多樣,應特別注意講求實效。
三、每次組織生活會,每個黨員都應自覺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應向支部請假。
四、在組織生活會上,黨員可充分發(fā)表意見,但一旦形成決議,黨員都要自覺服從,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
五、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的老黨員可根據自身健康情況來參加組織生活,對于這些老同志,支部應指定專人聯系,向他們傳達有關活動情況,并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六、黨員參加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將作為考核評優(yōu)的內容。
第2篇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范本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一、宣傳、貫徹、執(zhí)行《揭陽基層黨組織黨內組織生活10項制度》。
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
即:每月十日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支委會,每季召開一次黨支部大會,上一次黨課。
三、堅持黨內監(jiān)督。
要求每個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內的監(jiān)督。
自覺執(zhí)行黨內監(jiān)督制度和局制訂的《黨內監(jiān)督制度》。
黨支部在年中、年終要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四、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根據上級文件的要求,認真開展一年一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要把民主評議黨員的過程,當作一次學習教育、自我評價的過程;當作一次創(chuàng)先爭優(yōu)、以爭創(chuàng)‘三有一好’,永葆先進性的過程。
評選表彰優(yōu)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定期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召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
會前要征求黨內外意見和建議,會后做好上報等事項。
六、堅持以爭創(chuàng)‘三有一好’,永葆先進性教育活動。
堅持在黨員中開展理想、責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動,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七、做好黨費收繳工作。
黨員交納黨費時間定于每月十日。
對黨員交納的黨費由支部按期上繳上級黨組織。
八、認真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
要按照發(fā)展黨員程序,認真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做到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
第3篇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
第一條??? 為了適應黨員管理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強黨內團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根據黨章和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黨員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的組織生活會,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民主生活會。每名黨員在組織關系轉入黨委時,黨委組織部都要將其編進黨的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參加組織生活會應按照“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 的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達到統(tǒng)一思想、增強團結、促進黨員相互交流的目的。組織生活會應當由團支部書記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第四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根據需要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黨員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和最新集團、礦會議精神,交流在工作環(huán)境中貫徹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情況,通報與黨組織的聯系及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全體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該在會前向支委請假,但每年參會次數必須達到該年支部組織生活會次數的60%以上,各支部應做好出席記錄。必要情況下,黨支部可以擴大非黨員參加,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六條??? 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主要檢查能否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能否深入實際工作、為黨員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達到端正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的目的。
第七條??? 支部書記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黨員暢所欲言,創(chuàng)造民主、團結、深刻、進步的會議氛圍。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書面發(fā)言,由支部書記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支部書記應在會后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第八條??? 各黨支部每年要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民主評議過程和內容要形成書面材料,由黨委辦公室保存。評議內容包括:(1)黨員在工作中是否動搖了共產主義信念,是否同黨組織經常保持聯系、按期繳納黨費、積極過組織生活;(2)黨員是否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和穩(wěn)定;(3)黨員在工作中表現是否積極,是否做到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和集體利益;
第九條??? 民主評議要評選出若干先進黨支部、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優(yōu)秀___員等,予以表彰;對評議為思想不積極的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應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條??? 民主生活會后15天內,應向黨委組織部報送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需要黨委組織部幫助解決的問題,應在會后及時請示。
第十一條??? 對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報礦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二條???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就被視為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將其除名,并報黨委批準;對在六個月內不積極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組織要找其談話,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 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必須遵守保密紀律,對于需要保密的內容,不得外泄或擴散。如有違反,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第4篇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的組織生活,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和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企事業(yè)支部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機關支部可適當增加次數。支部大會表決時,通過選舉(推薦)事項以及其他問題時,本支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表決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時,要有本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大會決議必須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1、聽取和審查黨的基層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2、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及選舉(推薦)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預備人選)。3、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4、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違紀黨員的處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處置。5、討論決定支部其他重要問題或有關事項。
二、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應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也可召開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主要內容:1、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2、分析研究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制訂教育管理監(jiān)督措施。3、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工作重大問題的方針方法。4、研究選舉(推薦)事宜和發(fā)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6、研究有關干部選拔、調整等方面的問題。7、討論研究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8、研究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有關問題,并提出初步意見。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含不設小組的支部)每月應召開一至二次。主要內容:1、組織黨員學習。2、研究貫徹執(zhí)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3、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4、討論選舉(推薦)事宜、發(fā)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工作。5、討論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
四、黨 課
黨課教育每季度1―2次。應圍繞對黨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_思想、_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以及如何做一個名符其實的_黨員等為主要內容開展教育。黨課也可采用上級有關部門統(tǒng)一編寫的或黨刊發(fā)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層黨組織自己編寫,組織看電教片,請優(yōu)秀黨員介紹先進事跡,組織參觀學習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會
黨小組(含不設黨小組的黨支部)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匯報思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間召開。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既要參加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又要參加支部委員會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所在小組(或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外,每年還要參加一次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第5篇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范例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的組織生活,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和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企事業(yè)支部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機關支部可適當增加次數。支部大會表決時,通過選舉(推薦)事項以及其他問題時,本支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表決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時,要有本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參加方為有效,大會決議必須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1、聽取和審查黨的基層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2、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及選舉(推薦)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預備人選)。3、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4、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違紀黨員的處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處置。5、討論決定支部其他重要問題或有關事項。
二、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應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也可召開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主要內容:1、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2、分析研究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制訂教育管理監(jiān)督措施。3、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工作重大問題的方針方法。4、研究選舉(推薦)事宜和發(fā)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6、研究有關干部選拔、調整等方面的問題。7、討論研究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8、研究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有關問題,并提出初步意見。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含不設小組的支部)每月應召開一至二次。主要內容:1、組織黨員學習。2、研究貫徹執(zhí)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3、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4、討論選舉(推薦)事宜、發(fā)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考察工作。5、討論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
四、黨 課
黨課教育每季度1―2次。應圍繞對黨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_思想、_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作風以及如何做一個名符其實的___員等為主要內容開展教育。黨課也可采用上級有關部門統(tǒng)一編寫的或黨刊發(fā)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層黨組織自己編寫,組織看電教片,請優(yōu)秀黨員介紹先進事跡,組織參觀學習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會
黨小組(含不設黨小組的黨支部)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匯報思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間召開。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既要參加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又要參加支部委員會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所在小組(或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外,每年還要參加一次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第6篇 礦業(y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
第一條 為了適應黨員管理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強黨內團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根據黨章和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黨員管理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的組織生活會,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民主生活會。每名黨員在組織關系轉入黨委時,黨委組織部都要將其編進黨的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參加組織生活會應按照“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 的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達到統(tǒng)一思想、增強團結、促進黨員相互交流的目的。組織生活會應當由團支部書記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第四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根據需要每季度召開一次,組織黨員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和最新集團、礦會議精神,交流在工作環(huán)境中貫徹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情況,通報與黨組織的聯系及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參加對象應為支部全體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該在會前向支委請假,但每年參會次數必須達到該年支部組織生活會次數的60%以上,各支部應做好出席記錄。必要情況下,黨支部可以擴大非黨員參加,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六條 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主要檢查能否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能否深入實際工作、為黨員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達到端正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的目的。
第七條 支部書記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黨員暢所欲言,創(chuàng)造民主、團結、深刻、進步的會議氛圍。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書面發(fā)言,由支部書記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支部書記應在會后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第八條 各黨支部每年要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民主評議過程和內容要形成書面材料,由黨委辦公室保存。評議內容包括:(1)黨員在工作中是否動搖了共產主義信念,是否同黨組織經常保持聯系、按期繳納黨費、積極過組織生活;(2)黨員是否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和穩(wěn)定;(3)黨員在工作中表現是否積極,是否做到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和集體利益;
第九條 民主評議要評選出若干先進黨支部、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優(yōu)秀___員等,予以表彰;對評議為思想不積極的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應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條 民主生活會后15天內,應向黨委組織部報送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需要黨委組織部幫助解決的問題,應在會后及時請示。
第十一條 對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報礦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二條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就被視為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將其除名,并報黨委批準;對在六個月內不積極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組織要找其談話,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 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必須遵守保密紀律,對于需要保密的內容,不得外泄或擴散。如有違反,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