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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3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確保了生產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降低意外損失,維護企業(yè)的經濟效益。一個健全的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重要基石,它強化了風險預防意識,促進了安全文化的形成。

安全制度有哪些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及時發(fā)現潛在隱患。

2. 操作規(guī)程:明確設備操作步驟,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

3.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措施,以減少損害。

4. 培訓制度:定期培訓員工,提升其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5. 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責任到人,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應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度復雜,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制度應適時更新,以適應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 - 實施過程中需監(jiān)督與反饋,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 安全事故后,應及時分析原因,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體現,其制定與執(zhí)行需要全面考慮實際情況,確保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緊密相連,形成有效的安全防護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推動企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為了對本礦的各類機電設備配置、使用、修理和報廢過程進行控制,減少設備事故,提高設備的利用率,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制定并實施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主要適用于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yè)公司主要生產部門和其他擁有設備及安全設備管理相關的單位和個人。

3 職責

3.1 設備管理部為本礦設備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礦設備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設備的安全運行與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3.2 安全環(huán)保部應定期對設備的安全機件與完好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評比,并將存在的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整改。

3.3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在用設備的安全使用、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

3.4 設備管理部、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各部門有關安全設備管理進行監(jiān)察。

4 執(zhí)行程序

4.1 設備配置

4.1.1 設備管理部根據本單位年生產計劃,合理考慮設備配置,向相關領導和部門提出申請和計劃。

4.1.2 在生產過程中,當現有設備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時,設備管理部應及向相關領導和部門提出申請和計劃,做好設備調劑工作。

4.1.3 設備管理部對新到設備要全面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

4.1.4 設備管理部應建立本單位設備臺帳,做好大型設備的技術檔案。

4.1.5 設備使用單位應做好設備管理和維修信息的積累工作,做好數據管理和統(tǒng)計分析工作。統(tǒng)計報表應有專人負責統(tǒng)計,做到填寫整齊,數據準確、上報及時。

4.1.6 車輛、移動設備的輪胎使用、維護執(zhí)行《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yè)公司輪胎管理辦法》。

4.2 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4.2.1 由設備管理部組織各設備使用單位的相關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同時履行相關的操作職責。

4.2.2 凡是使用部門在冊的設備,必須執(zhí)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做到臺臺設備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操作和安全運行記錄。

4.2.3 維修部、儲運部應制定設備大中修修理工藝或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的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進行檢查。

4.2.4 設備使用單位應遵守《大唐國際錫林浩特礦業(yè)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廠家技術指南及《交接班制度》精心使用設備,履行班前班后交接班檢查制度。

4.2.5 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系統(tǒng)的安全設備巡檢保證體系,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和廠家有關要求,定出檢查的內容(檢查什么)、部位(巡檢點)、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確定每個檢點的檢查周期。

4.2.6 對保養(yǎng)設備檢查按“三清”與“四保要求”規(guī)范作業(yè),設備潤滑以“五定”要求為檢查質量標準。

4.2.7 各部管理人員以“三好”為本,抓好設備安全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運行。

4.2.8 各部設備操作、維修人員應掌握“四會”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4.2.9 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設備安全保護裝置。

4.2.10 在有火源周圍的生產設備如有嚴重漏油現象要及時處理,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

4.2.11 由設備使用單位的機電負責人負責,指定專人進行設備運行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現場不能處理故障或可能危及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運行設備,并報告生產調度部協調處理。同時由設備的操作者填入《日常點檢作業(yè)卡》并存檔管理。

4.2.12 設備的維護管理按本單位《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由設備使用單位的機電負責人負責落實。

4.2.13 由設備操作人員填寫日常點檢記錄,設備使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員制定設備的預防性檢修計劃、材料配件采購計劃。

4.2.14 設備管理部負責審核設備的預防性檢修計劃、材料配件采購計劃,經相關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設備使用單位的機電負責人負責按計劃執(zhí)行。

4.3 設備大、中修

4.3.1 針對系列情況制定設備大、中修計劃

(1)運行中經常發(fā)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

(2)運行中已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及局部部位結構損壞的。

(3)各設備使用單位依據設備動態(tài)資料,提出改進方案的。

(4)運行達不到中修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設備部位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

4.3.2 設備大、中修由維修部、儲運部負責實施。

4.4 設備封存

4.4.1 對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與停用半年以上的設備進行封存。

4.4.2 設備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維護并采取防塵、防銹蝕、防潮措施。

4.4.3 維修部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并列入安全設備檢查范圍。

4.4.4 對所有封存設備一般情況下不許拆卸,如特殊需要時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4.5 使用部門應辦理封存手續(xù),封存設備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4.5 設備報廢

4.5.1 對于關鍵設備超過使用年限其主要結構和部件已嚴重磨損;喪失或自然災害造成已無法恢復原有性能;使用不安全的設備應廢止。

4.5.2 各種車輛尾氣排放超過標準的應及時治理或改造,治理、改造無效的應報廢。

4.5.3 各種車輛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行駛公里超出規(guī)定里程;達到使用壽命超期服役應報廢。

4.5.4 對到期報廢的設備,設備管理部應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有關部門提交明細,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置。

5 相關文件

_《設備管理條例》

_《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_《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_《主要設備保養(yǎng)手冊》

_《輪胎管理辦法》

_《交接班制度》

_《崗位責任制》

_《設備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_使用設備交接班記錄

_日常點檢記錄

_主要設備運轉日報表記錄

_設備現場檢查記錄

_整改通知單

_設備封存、啟封審批表記錄

_設備報廢記錄

_各部門相關記錄

7 附件

第2篇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電器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九、幼兒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禁煙的規(guī)定。

第3篇 車輛、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門、安全人員及駕駛員四級管理。

(二)主要內容是監(jiān)督落實車輛強制維護檢測、視情修理,設施設備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車輛設備的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周檢查、月檢查、二級維護和大修竣工出廠檢查、換季維護竣工檢查以及長途出車檢查。

(四)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程,車管人員每周按照《汽車日常維護作業(yè)項目規(guī)定》的要求,統(tǒng)一對車輛進行的一次檢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車一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技術要求》等規(guī)定,統(tǒng)一對車輛設備進行的一次檢查。

(五)督促車輛按時到當地經確認的綜合性能監(jiān)測站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達一級以上。

(六)檢查車輛標志牌燈是否有效,及時更換損毀的標志牌燈,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七)建立車輛安全管理獎罰體系,對車輛設備的維護、檢測、技術管理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對車輛設備管理混亂、車況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

第4篇 燃氣電氣設備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第5篇 _s物業(yè)項目設備機房安全制度

物業(yè)項目設備機房安全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房應由設備人員負責。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配電房。若要進入,須經設備主任批準,由設備人員陪同進入。

進出配電房須隨手關門,通風洞、須罩上鐵絲網,以防小動物竄入,發(fā)生電器事故。

不準擅自改變原設備及線路。

供電回路操作開關的用途要有明顯的標識,停電檢修必須掛牌,嚴禁超負荷運行。

操作、檢修時須按規(guī)定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絕緣鞋、手套。

機房內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須事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經設備主任同意,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進行。

機房消防設施完備,并定期檢查。

機房內、外保持清潔,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門窗、設備均無積塵、積水、油漬。禁止亂堆雜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空調設備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機房設備必須由設備人員負責。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機房。若要進入,須經設備主任批準,由設備人員陪同進入。

離開機房應隨手關門。

不準擅自改變原設備及線路。

機房內設備由空調維修工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機房設備其功能操作標識均應簡單明確。主機和循環(huán)泵運行與備用標識應與控制柜上的開關位置一致。閥門開與關標識應與實際狀態(tài)一致。

機房內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須事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經設備主任同意,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進行。

機房消防設施完備,并定期檢查。

機房內、外保持清潔,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門窗、設備均無積塵、積水、油漬。禁止亂堆雜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電梯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電梯機房內任何設備非電梯維修工禁止操作。

電梯送電、斷電必須由設備人員操作,禁止非設備人員操作。

機房內環(huán)境溫度應保持在5-30℃,墻上掛溫度計。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電梯機房。若要進入,須經設備主任批準,由設備人員陪同進入。

離開電梯機房應隨手關閉門窗。

電梯機房因維修保養(yǎng)等原因造成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機房內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須事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經設備主任同意,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進行。

機房消防設施完備,并定期檢查。

機房內、外保持清潔,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門窗、設備均無積塵、積水、油漬。禁止亂堆雜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轎廂、機房及門衛(wèi)的聯絡系統(tǒng)必須完好,發(fā)生緊急狀態(tài)時能及時聯絡并疏導乘客。

松閘裝置必須掛在醒目位置,并且在松閘裝置邊,表有注明的字樣。

維修、保養(yǎng)等原因造成停梯,應在一層掛牌告示。

【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泵房設備必須由設備人員負責。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泵房及水箱房。若要進入,須經設備主任批準,由設備人員陪同進入。

離開泵房應隨手關門。

不準擅自改變原設備及線路。

泵房設備其功能操作標識均應簡單明確。水泵運行與備用標識應與控制柜上的開關位置一致。無特殊情況轉換開關應開至自動位置。閥門開與關標識應與實際狀態(tài)一致。

機房內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須事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經設備主任同意,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進行。

機房消防設施完備,并定期檢查。

機房內、外保持清潔,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地面、墻壁、門窗、設備均無積塵、積水、油漬。禁止亂堆雜物和易爆、易燃物品。

地下室蓄水池溢流信號安全、有效。

第6篇 加油站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yǎng)、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qū)、卸油區(qū)、加油區(qū)、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yè)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tǒng)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 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wěn)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 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yǎng)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 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 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 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yè)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 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 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 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 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

e. 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 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 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 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整隔爆間隙值;

i. 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 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yè)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yè)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 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 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 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 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 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yè);

h. 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 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 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

2、 防雷防靜電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 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 加油站工藝設備;

c. 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 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 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 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內;

e. 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 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tǒng)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 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yè)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yè)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yè)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guī)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yè)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yè)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4) 裝卸易燃油品必須采取下列防靜電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業(yè)中,嚴禁人工檢尺、測溫和采樣,或者將其他物體插入油罐內;

c. 罐內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車油罐車裝卸油應當符合移動設備防靜電接地的規(guī)定。

嚴禁使用無內部緩沖檔板的油罐運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攜式容器灌裝易燃油品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須使用導靜電的裝油容器;

b. 桶體、加油槍(嘴)計量設備必須靜電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裝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

(6) 人工檢測罐內油面高度、油品溫度和油品采樣的防靜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 測量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b. 測溫盒和采樣器的繩索必須導靜電,繩索末端與罐體應當可靠接地;

c. 鋼卷檢尺、測溫盒繩、采樣器繩進入油罐必須緊貼護板,輕落輕提。

嚴禁使用化纖布擦拭檢尺、測溫盒和采樣器。

(7)清洗設備、器具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嚴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設備、器具和地坪;

b.嚴禁用壓縮空氣清掃儲存易燃油品油罐;

c.嚴禁使用化纖、塑料、絲綢等容易產生靜電的制品擦拭物體及設備;

d.嚴禁在一個油罐內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設備兩種清洗方法作業(yè);

e.清洗易燃油品儲罐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8)爆炸危險場所人員著裝和導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爆炸危險場所,應當穿著防靜電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靜電鞋,不得穿著兩件以上易產生靜電的內衣和尼龍、腈綸襪子;

b.進入爆炸危險場所必須預先觸摸人體消靜電裝置;

c.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衣、脫衣、拍打服裝以及梳頭、打鬧。

爆炸危險場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絕緣油漆,或者鋪設非導靜電的橡膠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儲油罐應當設置房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雷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根據需要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者避雷帶;

c.進入變(配)電室的高壓電路應當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想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d.信息系統(tǒng)配電線路的首、末端與電子器件連接時,應當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e.信息系統(tǒng)應當采用鎧裝電纜或者鋼管配線,電纜金屬外皮的兩端或者保護鋼管的兩端均應當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應當對防靜電防雷接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防靜電防雷裝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閃器完好,無熔化,無折斷,避雷器瓷套無裂縫、碰傷;

b.明裝導體完好,無銹蝕、機械損傷和折斷,銹蝕截面不得減少30%;

c.引下線距地2米至0.3米無破壞;

d.接地測試斷接點接觸良好;

e.防雷裝置保護范圍無縮小;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值,埋設周圍情況良好。

第7篇 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部負責建立車輛檔案,并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 回場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統(tǒng)一停放停車場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 車輛必須實行統(tǒng)一調度制度。車輛調度工作要求:

(1) 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暫行規(guī)定范圍。

(2) 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yè)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⑶ 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調用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 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調度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 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yè)務承運臺帳、日志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 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

五、 車輛使用、保養(yǎng)、維修

1、 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走合保養(yǎng)。

2、 車輛的維護和保養(yǎng)。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檢測。

3、 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fā)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主管人員同意進維修站修理。

4、 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購置車輛保險。

五、 設備管理

1、 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2、 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置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3、 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志,配備、設置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夠的數量。

4、 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并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5、 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6、 消火栓設置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guī)定要求。

7、 嚴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8篇 特種設備單位安全管理標準化循環(huán)改進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標準化循環(huán)改進制度

1.目的

為持續(xù)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改進完善,確保安全管理順利建標立章,保障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單位所有安全生產部門及特種設備各有關人員

3職責

3.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管理標準化自評,對安全管理標準化的持續(xù)改進負責。

3.2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作好安全管理標準化自評,并負責組織接受安全管理標準化其它部門的評價,負責評價后改進措施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驗證。

3.3各單位和各有關人員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管理標準化評價,如實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按照安全管理機構要求認真實施本部門本崗位的改進。

4.內容

4.1自評

自評至少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年底前進行。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自評小組。自評應明確以下內容:

4.1.1時間,

4.1.2參加的部門及人員;

4.1.3內容與方式,

4.1.4結論及意見。

自評應采取首次會明確動員,末次會總結反饋的程序,并就自評結果,評價與被評價雙方簽署備忘錄。

4.2改進

4.2.1改進來源:自評以及他評,安全管理標準化創(chuàng)建中的意見和建議。

4.2.2改進管理: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負責,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分解改進目標,抓落實督查改進結果。

4.2.3改進方式:各改進責任單位(崗位人員)針對改進目標,制定改進方案,落實改進措施,上報改進結果,接受檢查。安全管理機構匯總改進結果,上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檔備查。

第9篇 電氣設備清掃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設備清掃:

l、清掃必須全部停電并由兩人以上進行。容性設備在驗電證明電源已斷開后,要進行放電。

2、現場要明確負責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去做,負責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清掃周期:每月一次。

4、清掃內容:除塵;檢查接點、觸點燒蝕情況;信號、儀表指示裝置;液位控制裝置;傳動機構等。

5、清掃結束后要由負責人檢查工作完成情況,確認設備無問題,現場無遺留工具,人員離開工作現場后再指定值班員合閘送電。確認被清掃的設備已正常運行后與值班人員交接清楚方可離開現場并由負責人填寫記錄。

二、電氣設備檢修:

l、設備發(fā)生打火、閃絡、發(fā)熱、異響、機構失靈、信號儀表指示異常等情況,應及時退出運行進行檢修。

2、檢修現場要明確負責人、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負責人要求操作,監(jiān)護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現場。

3、停電時要嚴格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停電驗電程序進行,容性設備放電后方可工作。

4、監(jiān)護人的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并要認真執(zhí)行《電氣設備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檢修完畢,要清理現場,驗點工具,對檢修的設備做必要的測試后方可通電運行。待檢修負責人與值班人員共同確認正常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并由檢修負責人填寫檢修記錄。

第10篇 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進行,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保證師生人身健康,特規(guī)定如下:

1、及時修繕、整改水井、電機等用水設施設備。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裝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學生宣傳用水知識。

4、不許學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電機抽水。

5、不許學生喝生水,學生可以自備水,學??梢詼蕚溥m量的熱水。

6、嚴禁小販到校門口賣冰棍、汽水等。

7、及時處理學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節(jié)約用水,定期檢查評比。

(二)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guī)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guī)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guī)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tǒng)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fā)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fā)現異?,F象,如發(fā)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fā)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學校食堂安全用氣的責任人。責任人要教育、指導和督促食堂炊事員做好安全用氣工作;每周至少對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2、食堂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的安裝必須由燃氣公司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裝。

3、食堂購買的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4、使用天然氣時必須按規(guī)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葉釀成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氣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氣瓶使用后要牢記關閉閥門,特別突遇停氣更應牢記,嚴防因燃氣泄露釀成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發(fā)生。

6、發(fā)現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有漏氣現象,應及時報告食堂司務長,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yè)人員前來維修。

7、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杜絕學生接觸燃氣設施設備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氣引發(fā)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造成校產損失要賠償,并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11篇 特種設備安全制度

1、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現場操作,嚴格遵守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掛牌上崗,不得違規(guī)違章作業(yè)。

2、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交接班時應對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確定不存在問題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進行現場操作時,應做好以下記錄:

(1)特種設備運行記錄;

(2)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記錄;

(3)特種設備故障記錄;

(4)特種設備交接班記錄。

5、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6、未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相關作業(yè),其余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特種設備使用現場。

第12篇 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煤礦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依據國家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

涉煤二級公司及煤礦要根據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實際的相關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概念及范圍

第三條 安全設施是指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煤礦開拓與開采過程中頂板管理、礦井通風、瓦斯防治、粉塵防治、防滅火、防治水、電氣提升運輸、安全監(jiān)控、礦山救護保健

和緊急避險六大系統(tǒng)等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范技術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六條 煤礦井下安全設施、設備凡屬礦用安全標志產品的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第七條 安全設施投運前,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

操作規(guī)程,及時貫徹到位,操作人員要掌握安全設施、設備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按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持證后, 方可上崗。

第八條 應制定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管理,明確職責部門,按規(guī)定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組織驗收,符合設計要求,驗收人員

簽字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條 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查制度,由相關負

責人具體落實;建立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便于日后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一條 按照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定期監(jiān)測檢驗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定期檢測,檢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經過大修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嚴禁帶病使用。發(fā)現問題必須停止使用,

處理合格后方可投運。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第十四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安全設施、

設備更換、維修、報廢或停用,應及時做好記錄。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五條 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設施、設備事故。

第十六條 安全設施、設備逾期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監(jiān)測檢驗,繼續(xù)

使用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因此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處理。

第十七條 安全設施、設備操作和使用人員發(fā)現安全設施、設備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匯報繼續(xù)使用的按照《煤礦安全紅線管理制度》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13篇 燒結廠進入容器、設備內部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檢修人員進入容器、設備內部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人身事故發(fā)生,保障生產、檢修、作業(yè)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2.1 本標準規(guī)定了進入容器及設備內部作業(yè)的具體要求。

2.2 本標準適用于全廠各部門。

3.管理職能

安全監(jiān)督科負責本辦法的制訂、監(jiān)督檢查與實施,收集匯總對本制度提出的修改建議并進行修改審定。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作業(yè)前首先對容器、設備內部或地坑、地溝內采取用壓縮空氣、蒸汽清掃或鼓風等措施進行通風換氣,防止中毒和窒息,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2 作業(yè)過程中要設專人監(jiān)護和聯絡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單人獨自作業(yè)。

4.3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yè)環(huán)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

4.4 當有墜落危險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4.5 在每次作業(yè)前,必須仔細檢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帶,發(fā)現異常立即更換,嚴禁勉強使用。

4.6 在密閉容器內使用氬,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過程中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讓作業(yè)人員使用空氣呼吸保護工具。

4.7 電氣照明或其它設備等符合國家安全作業(yè)標準。

4.8 進入煤氣設施時,必須測定一氧化碳的濃度,并根據測定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在作業(yè)場所的空氣質量達到標準后方可作業(yè)。

4.9 作業(yè)過程中要備有預防中毒、窒息等急救措施。

4.10 帶入容器、設備及地坑內的工具,工作完畢,必須如數清理查驗取出。

4.11 關閉容器、設備孔門或蓋板時,必須確認其內部無人或無其它物料后方可進行。

5.檢查與考核

各部門要嚴格遵照執(zhí)行此制度,作業(yè)中違反此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按照有關制度考核。

第14篇 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北緱l是關于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的規(guī)定。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工藝、設備和材料在建設活動中屬于物的因素,相對于人的因素來說,這種因素對安全生產的影響是一種“硬約束”,即只要使用了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嚴格,人的作用發(fā)揮的再充分,也仍然難以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產生。因此,工藝、設備和材料和建設施工安全息息相關。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本條明確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guī)律,有利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設備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

對于已經公布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不得繼續(xù)使用此類工藝和設備,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第15篇 蒸壓釜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壓力容器設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二、 貫徹執(zhí)行國家相關法規(guī)、標準,編制適合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管理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

三、 建立設備檔案,并到當地設區(qū)市安全監(jiān)察機構逐臺辦理壓力容器注冊登記。

四、 編制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檢驗計劃,接受安全監(jiān)察機構依法監(jiān)督。

五、 設備報廢、報停、新裝、重大維修時,須報監(jiān)察機構備案。

六、 管理和操作人員須持質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國家統(tǒng)一證件上崗。

七、 按《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及時報告壓力容器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代縣久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第16篇 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所有車輛均實行憑證上崗制度,除擁有可駕駛本車的駕駛證外,還必須憑區(qū)紀委頒發(fā)的公務車輛準駕證上崗駕駛,并且只能駕駛本準駕證指定的車輛。

三、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車輛要在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未在指定地點導致車輛被盜或損壞的,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五、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局主要領導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對事故負有責任者,視情節(jié)嚴重扣發(fā)安全獎。對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者,不論責任大小,除扣發(fā)安全一獎外,并須賠償一定的損失。

六、因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另行處理。

第17篇 特種器具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特種機械設備(器具)作業(yè)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管理標準高,為保證特種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的運行過程。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2.1公司鍋爐、壓力容器由動力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安全環(huán)保部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監(jiān)督。公司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含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氣鍋爐和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b、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積(v)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2.2每臺鍋爐、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生產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2.3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均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2.4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必須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鍋爐、壓力容器帶病運行。

2.5鍋爐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進行年檢,壓力容器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

a外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b內外部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3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4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c耐壓試驗每10年至少一次。

2.6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guī)定期限定期進行檢測。動力部門、質保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的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應及時統(tǒng)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不得借故拒絕或拖延。

2.7鍋爐、壓力容器檢修,要在無壓力情況下,各種介質必須放清、洗盡后才能進行容器的修補,焊接工人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才能操作。

2.8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或操作鍋爐、壓力容器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yè)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安全管理、檢查。

2.9鍋爐、壓力容器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2.9.1凡需購置鍋爐、壓力容器或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動力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由工程部門召集安技、保衛(wèi)、生產、基建、動力等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包括會簽),并會同公司規(guī)劃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立項,經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實施,任何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添置、更換或改修鍋爐、壓力容器。

2.9.2新購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在指定的有制造許可證的專業(yè)制造單位選購。

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3.1公司的起重機械由工程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裝備制造部門負責維修,安全環(huán)保部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監(jiān)督。

3.2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包含橋式起重機、梁式起重機、電梯、簡易升降機以及0.5噸(含)以上的電動葫蘆,都屬管理范圍。

3.3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能投入運行。

3.4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緩沖器、聯鎖裝置、信號裝置、緊急停止開關、限速器松、斷繩安全開關、掃軌板、轉動部位保護罩、滑線保護擋板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供電線路應有鮮明的色標和信號燈。在明顯的部位應標有最大的起重限載噸位,允許乘客的電梯應標明限載人數。

3.5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對帶有駕室的起重機械必須設專人駕駛,對地面操縱的梁式、電動葫蘆等小型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負責。

3.6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和取得操作證后(專職駕駛人員取得上級勞動部門簽發(fā)的操作證,在地面操縱的非專職人員取得設備部門簽發(fā)的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起重機械的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及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3.7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吊”:

a.物體超負荷或鐵水包過滿不吊;b.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吊;c.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橫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氣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3.8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一旦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9電梯運載物品時,運載物一定要放置平穩(wěn)、牢靠。不允許客貨混裝,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3.10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應做好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組織整修,嚴禁起重機械帶病運行。

3.11工程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需復檢的起重機械,應按市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及時統(tǒng)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

3.12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yè)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管理及檢查。

3.13起重機械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3.13.1凡購置新的起重機械或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工程技術部召集設備、基建與安技等部門進行會審,并經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13.2新購的起重機械必須在指定的,并有上級勞動部門發(fā)給合格證的專業(yè)制造廠選購。

3.13.3委托外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大修理,委外單位必須是經上級勞動部門認可、并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

3.13.4列入基建項目中購置、安裝的起重機械,基建部門負責向上級勞動部門“報檢”,經檢測取得使用證后,方可移交使用。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公司機動車輛分成三類,第一類生產服務型載貨車輛,由后勤部門歸口管理;第二類接待用車輛,由總經理辦公室歸口管理;第三類員工自備車輛,由保衛(wèi)部門歸口管理。保衛(wèi)部門與后勤部門行使車輛安全管理職能。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車輛的年審、年檢換證、辦照工作和對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衛(wèi)部門、后勤部門、總經理辦公室以及安全環(huán)保部,共同做好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行車。

4.2每臺機動車輛的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備,并經登記、編號,報請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4.3機動車輛整體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車輛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完好。車輛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4.4車輛歸屬管理與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及車輛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實行定人定車保管,派車必示安全行車和安全運輸注意事項,嚴按崗位經濟責任制執(zhí)行獎懲考核。

4.5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車輛號牌和駕駛證。

4.6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發(fā)布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違者必定追究責任,并予處罰,直到依法處理。

4.7按照有關規(guī)定只允許在公司界區(qū)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含各種電瓶車、推土機、鏟車等),操作人員應該絕對遵從,不準任意和私自駛離界圍。屬于公司內部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應循具體規(guī)定如下:

a駕駛人員需經過上級勞動部門培訓,領取公司內部機動車操作證,方可駕駛車輛;

b駕駛車輛時,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準駕駛與所持證件不相符的車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駕駛室內不準超額乘坐,車廂內禁止載人;

c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應斷電關鎖門窗;公司內道路時速在10公里以下;進出分廠(分公司)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分廠(分公司)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8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資運輸的人員和車輛,要具有危險物品資格證書方能運行,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公司發(fā)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謹慎和嚴密地組織作業(yè)過程,確保安全行駛裝卸,萬無一失。

4.9車輛調動或更換駕駛人員時,應認真組織交接。調動的車輛應保持技術狀態(tài)優(yōu)良,隨車工具、附件齊全。交換車輛時應由部門分管領導或車隊長(班長)親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項。

4.10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維護管理

4.10.1車輛歸屬部門必須貫徹執(zhí)行《gb7258—87》國家標準中對于機動車輛“整車及其發(fā)動機、轉向系、制動系、傳動系、行駛系、照明和信號裝置等有關運行安全的技術要求”,做好行駛車輛的維修和計劃大修理,以及初駛車輛保養(yǎng)的安全技術維護及其管理工作,保證公司所屬各類各種車輛符合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4.10.2車輛安全運行的維修技術管理,應當遵照公司發(fā)布的《交通安全管理細則》及《運輸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組織貫徹實施。

4.10.3對于不按國家與企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忽略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維護和實施,以致行駛車輛技術性能嚴重失控,頻繁發(fā)生重大安全及車輛損壞事故時,必究車輛歸屬部門領導的失職責任。

4.10.4修理工在試剎車時,需憑車輛操作證在規(guī)定路段并派有監(jiān)護人員方可試車。

4.10.5車輛在修理期間,不準以任何理由擅自使用或借出外用,一經發(fā)現必予嚴肅處理。

4.11統(tǒng)籌組織安全活動及車輛檢查

4.11.1組織安全活動:

a車輛歸管及使用部門每年應當制訂安全活動計劃,定期編寫有關宣傳資料,及時組織所有車輛駕駛學習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及交通安全知識。

b定期了解、分析駕駛人員的思想狀況和技術素質,幫助他們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車輛管理領導小組每季活動一次,車隊(班)每周活動一次,并作好記錄;駕駛人員應當認真參加每周的安全日學習和車場安全活動,因公外出人員回場后必須補課,活動情況應有記錄備查。

4.11.2組織車輛檢查:

a出車前駕駛員必須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行駛途中應當經常檢查,及時排除一般故障,發(fā)現嚴重損壞機件可能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繼續(xù)行駛;回場后應及時送修保養(yǎng),使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b車隊(班)應隨機抽查車輛的技術狀態(tài),抽查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考核;

c車輛管理領導小組每季組織安全技術抽查一次,車隊(班)每月普查一次,檢查情況納入部門和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檢查、考核情況應記錄在案。

5、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5.1公司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工具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工具部門應對內部擁有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做到帳、卡、物相符合。屬于專人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個人持卡負責保管:公用的,由各部門的庫房或專人立卡負責管理。

公司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持操作的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電熨斗、電動剪及電動砂輪等。

5.2外購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擇優(yōu)選購經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產品,并應根據使用場所的需要,同時考慮配備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

5.3專人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在對該電具進行檢查,確認電具絕緣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凡借用公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須辦理登記手續(xù),每次出借和收回時,庫房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外部檢查,如發(fā)現導線破損、插頭碎裂等缺陷,應立即組織修理,在未修復前,不準再次出借。

5.4手持式電動工具一律不準私人借出使用。

5.5手持式電動工具在用三個月后,應由各部門組織電氣人員全面檢查一次,不設電氣人員的部門應委托設備動力部門進行檢測。檢查項目為: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結是否正確和牢固可靠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插頭是否完整不缺;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機械裝置是否完好;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一類電動工具大于2兆歐姆,二類電動工具大于7兆歐姆,三類電動工具大于10兆歐姆),并要作好詳細的原始記錄。

5.6一類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單相三芯、三相四芯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接地或接零線。

5.7所有電動工具的軟電纜或軟線不準任意拆換,中間不應有接頭。軟電纜或軟線上的插頭不得拆除或任意調換。

5.8使用場所的保護接地電阻值,必須小于4歐姆。

5.9對達不到安全技術要求,而又無法修理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各部門應及時提送工具部門所屬總庫予以報廢注銷。

5.10手持式電動工具合理選用原則:

5.10.1為保證使用安全,在一般場所應選用二類電動工具。如使用一類電動工具,必須采用其它安全措施。配置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器具;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作業(yè)。

5.10.2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點,必須使用二類或三類電動工具。如果使用一類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5.10.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操作時,應使用三類電動工具。如使用二類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三類電動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二類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二、三類電動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5.10.4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氣候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的場所作業(yè),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沖壓機械安全管理

6.1公司的沖壓機械由設備部門歸口管理。設備部門應對每臺沖壓機械進行登記、編號,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設備檔案。

公司使用的沖壓、機械;包含機械壓力機、冷擠壓壓力機、剪板機、沖剪機、板料折彎壓力機。

6.2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沖壓、機械,按照蘇勞護(81)第41號文件的規(guī)定,一律不準采購和使用。盲目采購的,追究當事部門和采購人員的經濟責任;違規(guī)使用的,追究使用部門及操作者的失職責任。

6.3使用沖壓、機械的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許獨立操作。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6.4沖壓、機械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保持道路暢通,地面平整,物件堆放齊整,高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存在歪斜、滑動、傾斜的危險跡象。

6.5沖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當可靠有效,完整齊全。

6.5.1沖壓、機械上外露的旋轉部分必須具有牢固的罩、帽、套裝置,腳踏啟動的沖壓床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應封閉,伸腳的空間保持寬敞,踏板表面應有防滑設施。

6.5.2凡屬手進入“???、創(chuàng)口、剪切口”作業(yè)的沖壓、必須配備使用如光電控制、雙手按鈕、拉手、護板、護爪、擋板、電磁手及手吸盤等安全裝置。如果上述裝置一時還不完備可限期臨時代用勾子、鉗子、鑷子等工具。各種安全裝置和工具必須完好可靠,操作方便,任何人不準拆除或中途停用。

6.5.3工藝技術人員在編制沖壓工藝時,應將作業(yè)過程中所需用的安全裝置、工具、工裝及器具,在工藝文件上作出明確規(guī)定和明顯規(guī)定和明顯標示。

6.6從沖壓機械的安全作業(yè)入手,搞好工藝裝備的設計制造及其管理工作。

6.6.1工藝技術人員必須積極從設備、模具、進接料裝置等方面進行革新改造和選用先進技術,設計與制造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工藝裝備,以保障操作人員的安全作業(yè)。

6.6.2新設計的模具須經工藝調試驗證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和投入使用。

6.6.3安全模具與不安全模具應有明顯分類標注,其主要區(qū)別以操作者手部能否進入上下模具空間為界。在一般情況下,應盡量使用安全模具,如遇特殊要求,非使用不安全模具時,必須采取合適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8篇 設備設施大修檢修、維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我部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大修期間的安全作業(yè)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備設施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范圍。

三、在設備設施大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門必須明確大修內容,檢修開始時間和檢修完成時間。

(二)確定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和參加大修的人員。明確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對參加大修的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負責。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掌握大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大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大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huán)境和安全作業(yè)條件,并擬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大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yè)、懸空作業(yè)、平行交叉作業(yè)、停(供)電作業(yè),制冷系統(tǒng)、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yè)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yè)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并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工廠安全環(huán)保主管審批。

(五)設備設施大修的安全用具和大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班前大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大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yè)。

四、設備設施大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大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yè)。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大修作業(yè),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yè)。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大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工作,對大修人員的安全作業(yè)狀態(tài)進行監(jiān)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發(fā)現險情應及時停止大修作業(yè),撤離人員,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后作業(yè)等行為。

(六)每天按大修進度以及大修完成情況做好大修記錄。

五、設備設施大修結束后,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大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運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大修項目的總結工作并形成記錄。

第19篇 安全設施、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一、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用電梯)在進入施工現場后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二、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的安裝與拆除必須由獲得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資格證書的單位進行。

三、 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按原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經有關部門或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 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五、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調整等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為員不得擅自離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第20篇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購置(租賃)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guī)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規(guī)定不準在使用的機械設備。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二、安裝(拆除)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鑒定。

2、不得安裝屬于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建筑施工企業(yè)采購的二手機械設備,必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準的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質量安全技術檢測報告,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質量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

4、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維修保養(yǎng)及運輸說明書;

(4)安裝操作規(guī)程;

(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5、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證書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活動。

6、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單位,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本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安裝、拆除活動,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對其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安裝質量負責。

7、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建筑機械設備作業(yè)人員崗位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

三、驗收檢測

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四、使用

1、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 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交底。

3、 非機具工操作要追查責任者,并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五、保養(yǎng)

1、定期保養(yǎng)的目的:機械設備正確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時的維修保養(yǎng),其目的在于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 保養(yǎng)作業(yè)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

六、維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fā)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tài),對狀態(tài)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周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tǒng),修理設備的 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guī)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

設備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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