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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在建筑公司的日常運營中,安全例會制度是保障項目平穩(wěn)運行的關鍵一環(huán)。搭建這一制度,首先要明確目標,即確保所有員工理解并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步驟如下:
1. 制定例會頻率:定期舉行安全例會,如每周一次,確保及時溝通安全問題。
2. 明確參與人員:包括管理層、項目經理、安全員及一線作業(yè)人員,確保信息傳達全面。
3. 設立議程:涵蓋安全檢查結果、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培訓等內容,保證會議的針對性。
體系框架
安全例會制度的框架應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 會議通知:提前告知參會人員時間、地點和議題,確保準備充分。
2. 會議流程:開場、報告、討論、決策、記錄和關閉,保持會議高效有序。
3. 記錄與執(zhí)行:詳細記錄會議內容,分配任務并跟蹤執(zhí)行情況,確保決議落地。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例會制度對于建筑公司至關重要,它:
1. 提升安全意識:通過持續(xù)的交流,強化員工的安全觀念。
2. 及時發(fā)現隱患:定期檢查,能早期發(fā)現并解決潛在風險。
3. 促進團隊協作:通過共同討論和決策,增強團隊凝聚力。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應清晰易懂,遵循以下格式:
1. 標題:明確指出是“安全例會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據。
3. 主體:詳述制度的各項條款,如會議頻率、參與人員、議程等。
4. 執(zhí)行與監(jiān)督:規(guī)定制度的執(zhí)行方式和違規(guī)處理辦法。
5. 附則:包含修訂歷史和解釋權歸屬。
建筑公司的安全例會制度應以實際操作為導向,注重實效,旨在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通過嚴謹的制度設計,我們可以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緊密相連,從而實現安全目標。
建筑公司安全例會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例會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例會制度
一、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主要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及分析當前的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防范措施,部署下階段工作,并決定有關安全工作重大事宜。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大會,對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總結和表彰,并且計劃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二、公司安全設備部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公司設備安全例會,總結匯報安全生產及設備管、用、養(yǎng)修情況,提出本月計劃,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討論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預防工作。
三、各工程處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情況,部署下月的工作。
四、各工程處的駕駛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安全例會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內容為:傳達上級精神,學習安全規(guī)程,開展安全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動態(tài),進行車輛、設備維護和安全性能檢查。
五、施工工地施工隊安全會在認真組織,隊長在安排總結工作的同時,要針對本隊的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進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點,要對生產工作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隱患進行分析,解決處理意見。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三)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fā)生。為確保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以促進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參照《建筑施工現場處罰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精神,特制訂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請各級各部門、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關于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一、施工生產設備缺少防護設施及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時,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責任者,對隨意確定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存有重大事故隱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隱患,且接到停工通知書逾期不解決的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對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銷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新產品的生產轉移,發(fā)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按本款1~5項規(guī)定,若被罰者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罰款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分公司處室及公司領導罰款50元。一次發(fā)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對工長和技術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項規(guī)定,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含受害人)罰當月公資10%~30%,免發(fā)當日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罰款,如他人違章,處以本人月工資10%~30%的罰款,并在1~6個月內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破壞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于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并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項按10元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再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對于拒絕執(zhí)行整改的有關責任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3)違反消防法規(guī)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兩次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合并處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
,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可免予罰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1.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評分獲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工地經濟獎勵(工地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本地建設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建設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廠,獎勵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全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故事發(fā)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4.職工對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部門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另行計提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3篇 建筑公司施工班組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統一規(guī)范班組安全管理標準,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達到員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和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
第四條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五條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崗時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六條班組分散作業(yè)時,每小組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七條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新員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1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
第八條班組教育內容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守則;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救護知識;
七、本單位的安全動態(tài)。
第九條班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員工、換崗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學時;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或填寫教育記錄卡;
四、班組應適時組織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應急措施演習,掌握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五、對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意見,1周以后1個月以內復查。
第四章 班組安全活動
第十條班組班前會(班組安全交底)
一、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任務及工作環(huán)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危險危害因素,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
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學習、抽考員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班組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安全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班組每周例會
一、班組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班組安全例會。時間不少于1小時,例會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
二、例會內容
(一)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對班組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
(三)系統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四)識別新的危險源以及班組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交流安全生產經驗以及分析事故教訓等。
第十二條班組安全檢查
一、班組長要組織進行班前和班中檢查。班前檢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佩帶情況,各崗位所用設備、工器具技術狀況;班中檢查施工生產動態(tài)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安全員巡視檢查各崗位執(zhí)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情況,檢查各崗位查出問題整改及上報情況;
三、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做出處理意見,能夠整改的應付諸實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上報,并注明原因和報告部門名稱、接受報告人姓名及職務;
四、做好檢查記錄,明確檢查內容、問題、整改情況、上報事項、控制措施、檢查人、檢查時間和部位等。
第五章 班組安全生產標準
第十三條班組各崗位人員熟知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本班組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車輛無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杜絕疲勞作業(yè)。
第十六條班組內每項操作,每個員工都能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章操作。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班組長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十八條班組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第十九條新上崗員工必須明確專人監(jiān)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jiān)護期間不得獨立工作。安全監(jiān)護期不少于1個月。
第二十條凡有危險源的班組必須有完備的“預防控制措施”,每個員工對本崗位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達到熟知。
第二十一條 每個班組必須建立安全管理臺帳。要求記錄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按國家或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三
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制度(三)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jgj59-99 為標準。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yè)性檢查
由公司組織專業(yè)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短顚懖环霞m正通知單》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科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短顚懖环霞m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
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特殊節(jié)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短顚懖环霞m正通知單》
第6篇 建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fā)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 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fā)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qū))安全監(jiān)督局、市(區(qū))安監(jiān)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fā)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 發(fā)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 事故發(fā)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調查
事故發(fā)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fā)現有上述違規(guī)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處理
1.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 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5. 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6. 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1、各級技術負責人必須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在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均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書面記錄。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處施工,必須設立醒目標志及車輛誘導表設。
3、當遇上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吊裝作業(yè)和懸空作業(yè)。
4、在自然光線不足或夜間進行施工時,工作地點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guī)定扣好帽帶,一切施工過程中都要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yè),無安全設施的,必須使用安全帶,扣好保險勾。
7、高空作業(yè)時,不準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可開機啟用。
9、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二、安全生產細則
1、施工現場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詳細的平面布置;運輸道路,臨時電網,各種管道、倉庫、附屬設施以及其它臨時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安全和衛(wèi)生要求。
⑵施工現場內一般不允許架設超過建筑物的高壓電線,如必須保留高壓電線時,應該按電力部門規(guī)定,使高壓電線和它所經過的建筑物或工作地點保護一定的安全水平距離,水平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達不到規(guī)范要求,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現場內危險的深坑、予留洞口等處,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或掛設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應有紅燈示警。
⑷場地內均應有適當的排水溝,但排水溝不得妨礙施工區(qū)的交通;通過運輸 道路的溝渠,應搭設牢固的橋板或在溝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構件、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wěn)定,不得超高(根據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場地內的廢料等,在下班前應及時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或接零保護裝置。
⑺施工現場應按規(guī)定設置“三相五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三級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進行土方工程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上下設施(如電纜、自來水管道等)的調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時,應根據土質情況設置邊坡或加設支撐以防止塌方,嚴禁挖“神仙土”。
3、爆破工程
開挖樁基、基坑、基槽、管溝和平整場地爆破的,應有專門的具體措施,經批準后才能施工,同時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打眼、裝藥、放炮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檢查制度。
⑵裝藥嚴禁使用鐵器,裝置帶有雷管的藥包時一定要輕塞,不準重擊;不準邊打炮眼、邊裝藥。
⑶放炮前要明確規(guī)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確定警戒人員;在其它人員安全避入安全地帶后,方可引爆,并派專人負責記錄響炮數和炮數是否相符,檢查有無瞎炮。
⑷當用電爆時,應設專用線路,起爆裝置應有專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時,要用燃燒速度相同的導火索。
⑸遇有瞎炮,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裝炸藥進行爆炸。處理瞎炮應指定專人,在處理完之前,一律不允許他人進入險處(包括夜間)。
⑹炸藥和雷管的運輸和存放,按照公安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由專人保管,嚴格領發(fā)手續(xù)。
4、高空作業(yè)
⑴在高空作業(yè),所有器材均應堆放穩(wěn)妥,所有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⑵非排除障礙人員,一律不準攀登腳手架、井字架、起重臂,井架吊籠嚴禁乘人上下。
⑶腳手架必須綁扎牢固,符合規(guī)定,并不得超載使用,用鋼管搭設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連接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或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安裝金屬腳手架時,如遇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期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發(fā)生事故。
⑸用于垂直運輸的井字架、門式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纜風繩(嚴禁用鋼筋,其地錨應牢固),或與建筑物聯接,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要裝避雷接地裝置。
⑹對于從事高空作業(yè)的職工,必須進行體格檢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長期病號復工期等人員和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從事高空作業(yè)。
5、機電設備和吊裝作業(yè)
⑴電動機械和電器有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將電源切斷,并將線頭絕緣。
⑵各種機具、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分,都要安裝保護裝置,如有保護裝置,操作者不同或者隨意拆除,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⑶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有防火、防潮等設施,各種線路嚴禁和金屬腳手架綁在一起,中間均應絕緣;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聯結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和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檢查,并進行試吊,起重司機和指揮員有操作證,并必須熟悉起重機械的性能、起重物的重量,核對并統一指揮信號。如發(fā)生特殊緊急情況或信號錯誤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⑸起重時,起重臂上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⑹各式起重機應根據需要,設備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控制器,各種安全保險裝置,懸臂起重機起重量指示器應經常檢查是否靈敏可靠。
⑺堅決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
6、施工現場用電管理
⑴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持證上崗。新參加電氣工作人員,首先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以及技術培訓,在熟練民工的帶領指導下,跟班學習一段時間后,方可進行獨立作業(yè),同時要求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觸電的急救方法和安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方法。
⑵在中性點接地的低壓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
⑶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必須在4僖韻攏
第8篇 建筑公司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fā)展要求,施工企業(yè)的設備、機具更新改造進一步加快,機具的數量也相應的增加,為此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
1設備和機具使用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操作規(guī)程,了解設備的原理專人使用。
材料科指派人員對機具或大型機械設備的、維修人員對設備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檢查和維修。
2機具的安全裝置嚴禁亂拆、亂裝,更不能為了方便而拆除,機具的維修應由專人維修,維修人員在維修完成后,必須進行運行操作,維修人員不得在機械設備運行中維修、保養(yǎng)、潤滑緊固等工作。
3. 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束緊袖口;
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工作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
操作前要查機械各項部件和安全裝置,并進行運行,確認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yè)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jiān)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jiān)察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guī)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嚴禁酒后作業(yè),全體作業(yè)人員必須協同作業(yè),服從指揮。
5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操作,并應明確各自責任,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
6凡用汽油發(fā)動的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吸煙,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裝機械應裝各種安全保險裝置,起重吊機在停工休息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
,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
8各種機具必須做到保護接零和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機械設備應實行人定機制度。
9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保養(yǎng)規(guī)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0新購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設備科審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新購的設備必須具有制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并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設備科驗收確認后方可購進使用,并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入操作。
二、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guī)定。
2、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qū)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5、塵毒的危害和防護。
6、執(zhí)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及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五)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活動的安全,按我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guī)定:公司按年生產總值的8‰,設立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用于配備工人勞保用品、舉辦安全教育培訓、更新生產場所安全設施、改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產獎勵、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安全生產保證的開支。為了確保??顚S?公司對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提取與使用做如下規(guī)定,請各部門遵照執(zhí)行。
一、資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按公司產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與比例:安全勞動防護用品40%;安全教育培訓25%;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25%,其他10%。
4.公司決算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需確保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定期劃撥、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領導責任。
5.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6.安全教育培訓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監(jiān)督管理,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yǎng)或不定期抽查,發(fā)現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以及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并現令限期整改。
8.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9.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細目,明確計劃經費預算款額。
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規(guī)定
1.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資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預算中專門立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預算計劃,納入經營成本預算管理。
安全部門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表,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執(zhí)行。
項目經理部按工程標的總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表,總額由經理部控制,須按比例分解到勞務分包,并監(jiān)督使用。
公司建立搶險救災應急專項費用用于搶險救災和應急。
2.加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既要堅持科學、實用、低耗,又要保證執(zhí)行法規(guī)、規(guī)范,確保措施的可靠性。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費用投入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實現,要對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起到保證作用。
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由總包負責。
用于安全防護的產品性能,質量達標并檢測合格。
3.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項目目錄表。
項目目錄表包括:基坑、溝槽防護;結構工程防護;臨時用電;裝修施工;集料平臺;個人防護等。
三、本制度從修訂后發(fā)布日期起開始執(zhí)行。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__年十二月一日
第11篇 建筑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 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誼發(fā)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fā)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yè)公司)
三、 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并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并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國外企業(yè)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xù))
2、企業(yè)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范圍相符)
3、企業(yè)進京注冊登記手續(xù)(必須在時間和范圍內有效)
4、 企業(yè)法人證書或企業(yè)法人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證明
5、 三年內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qū)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yè),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yè)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
8、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 企業(yè)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yè)績證書)
10、 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人員進京注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后,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 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注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 未辦特種作業(yè)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并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并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 單位進場后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fā)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衛(wèi)衛(wèi)生環(huán)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 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yè)文字資料并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 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筑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zhí)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yōu)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fā)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fā)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 0.4%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fā)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yè)和現場條件;
6、確保總包ci戰(zhàn)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yè)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guī)定》、《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來京施工企業(y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yè)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fā)的外地進京企業(yè)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fā)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yè)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yè)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guī)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guī)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執(zhí)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fā)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yè)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zhí)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yè)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guī)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
4.7、分包方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yè)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fā)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fā)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yè)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zhí)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fā)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yè)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衛(wèi)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fā)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wèi)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guī)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zhàn)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fā)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wèi)、環(huán)保衛(wèi)生、料具管理和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安制度、門衛(wèi)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guī)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y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wèi)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檔案室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門或個人查閱時,須經檔案室負責人或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同意,并僅限于室內閱覽。
3、凡因特殊需要,經批準同意借出的檔案,外借時間一般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繼續(xù)利用,須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4、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隨意涂改、圈劃、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刪檔案內容或污損檔案。
5、凡外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須持單位正式介紹信,寫明查檔目的。安全、公安部門查閱有關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批轉。
6、凡復制、摘錄檔案,須經檔案室負責同志。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7、借閱檔案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xù),并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8、電話查詢檔案,只限于一般問題的咨詢。
9、檔案的儲存必須規(guī)范、分門別類,標識明確,便于查詢。
第1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xù)。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zhí)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zhí)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yè)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zhí)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fā)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fā)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yè),從而保證作業(yè)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tài),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jié):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
3.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jiān)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定指示并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勞動保護法規(guī)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y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yè)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yè)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yè)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3.嚴格貫徹執(zhí)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yè)、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fā)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guī)章作業(yè),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yè)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jié)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專業(yè)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yè)務部門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對某項專業(yè)(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jié)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fā)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zhí)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zhí)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4篇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怎么寫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九)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yè)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 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 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yè)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jiān)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 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 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第15篇 建筑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顚S?。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16篇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九)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yè)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yè)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jiān)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第17篇 _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六)
一、為增強企業(yè)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yè)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huán)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學習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環(huán)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yè)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yè)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于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jiān)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18篇 建筑公司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建筑公司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是行之有效的措施應形成制度,按照以下規(guī)定堅持執(zhí)行。
1、班前崗位教育由班組負責人組織,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完成。
2、班組負責人每天班前必須對防護設施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檢查,并向工人進行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職工防護用品和使用情況,及時處理不安全因素。
3、班前活動內容應針對各班組專業(yè)特點和作業(yè)條件進行,不能以布置生產工作替代安全活動內容。
平時的班前活動中可增加以下內容:
3.1小結本周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
3.2特別是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的工作環(huán)境和特殊作業(yè)部位等,如何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3.3分析班組職工思想動態(tài)及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3.4表揚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訓
3.5堅持周四安全日活動,創(chuàng)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班組。
4、每次班前活動應簡單重點記錄活動內容。
必須完成兩種表格:
⑴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⑵班組每周安全活動日記錄
5、對不堅持班前安全活動或活動內容、時間、人員不落實,無記錄,根據公司《安全獎懲辦法》對班組負責人罰款50元,一月內有兩次不活動者,罰班組負責人100元。
第19篇 建筑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安全工作順利進行,完成本年度管理目標確定的各項指標的實現,在總結過去的安全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補充,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和持續(xù)改進,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部長崗位職責
1.1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執(zhí)行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落實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1.2及時發(fā)放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并監(jiān)督項目部對行業(yè)相關標準、技術規(guī)范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1.3組織參與公司及項目部規(guī)章制度、技術措施、操作規(guī)程、施工方案和救援預案的編審工作,負責公司招投標所需要的文件。
1.4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工作。
1.5負責簽訂公司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和安全總交底。
1.6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規(guī)劃和具體部署。
1.7組織參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工作,制訂預防控制措施。
1.8監(jiān)督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fā)放和使用。
1.9監(jiān)督指導各項目部安全員的內外業(yè)和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失職行為進行批評和教育。
1.10 對施工現場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監(jiān)督指導或旁站。
1.11 定期組織開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檢、復查工作,糾正違章指揮、違規(guī)作業(yè),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有權責令停產、限期整改并上報公司主要領導。
1.12 定期組織安全員進行安全生產評比活動,總結交流管理經驗,并表彰先進。
1.13 負責在建工程的分段驗收和各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評價與考核。
1.14 組織落實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申報,對施工現場特殊部位或節(jié)點進行圖像采集和存檔。
1.15 組織落實各項目部的特殊工種和從事有職業(yè)健康危害的作業(yè)人員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1.16 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17 負責與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包括安全監(jiān)察站、省市安全協會、勞動局、環(huán)保局、工會、綜合執(zhí)法局、建筑市場監(jiān)察大隊、交易中心的業(yè)務往來和溝通,協調工程的開工、復工、檢查和竣工工作。
1.18 負責工程停工和竣工后安全內業(yè)資料的收集審核工作。
1.19 負責本部門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
1.20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安全員崗位職責
2.1全面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地方法規(guī)、文件,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行業(yè)標準、技術規(guī)范和企業(yè)管理制度。
2.3認真落實企業(yè)和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4參與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以及各項操作規(guī)程、救援預案的編制,并對其在施工中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2.5負責制訂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定期進行考核和評價。
2.6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對班組活動進行檢查和指導,做好施工人員及特殊工種的三級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專項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fā)證工作。
2.7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安全開工、復工和竣工的手續(xù)審批備案工作。
2.8認真執(zhí)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9參與施工現場腳手架和防護網的搭設、施工機具的安裝、臨時用電設施的設置和模板等重點分部、分項工程的旁站、檢查及量化驗收工作。
2.10 負責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和生活區(qū)進行日常巡視和檢查,并做好記錄,堅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11 如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有權令其暫停生產,并立即向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對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
2.12 配合公司和上級安全監(jiān)察部門現場檢查指導,并協助項目經理做好接待工作,對下達的整改意見要虛心聽取,認真回復。
2.13 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取證,并將取證材料及時上報到公司安全部。
2.14 負責項目部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對門衛(wèi)和更夫進行日常檢查。
2.15 對進出場的設備、設施進行簽字備案,并對其周轉、維修、保養(yǎng)等工作進行檢查。
2.16 負責本項目部安全內業(yè)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類存檔工作。
2.17 負責與公司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2.18 負責項目部業(yè)績材料的存檔工作。
2.19 配合項目部其他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3.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
3.1施工前準備
3.1.1 安全員要協助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和生活區(qū)的臨時設施進行布置。
3.1.2 項目部組織機構、各種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板圖及時上墻。
3.1.3 現場圍檔、燈廂式安全門、六牌一圖、防火工具和宣傳圖板的設置。
3.1.4 需購置新設備的,要及時向公司上報設備采購計劃。
3.1.5 已進場的設備要制訂維修保養(yǎng)計劃,定期保養(yǎng),填好記錄。
3.1.6 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成員(包括專業(yè)班組)成立危源辨識小組,根據本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場地布置等情況全面進行危險源辨識,編制重大事故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習計劃,安全員參與編制,并且上報公司審批。
3.1.7 及時對進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和發(fā)證,與作業(yè)班組及個人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3.1.8 臨時用電的安裝配置和維護管理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實行三相五線制及兩級保護,宿舍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各種設備保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零線應重復接地,施工現場內不少于3處,接地電阻不大于l0 q,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分開,工作接地電阻不大于4 q,室內線路及燈具高度不低于2.4m,現場維護電工必須每周測試漏電保護器,并且填寫用電檔案,檔案填寫應真實,有專人管理。
3.2基礎工程
3.2.1 土方開挖前,安全員必須向建設單位索要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如無此資料,安全員有權拒絕施工。
3.2.2 按照技術人員提供基坑支護方案和基礎施工方案監(jiān)督檢查。
3.2.3 在基坑周圍設置1.2m高標準護欄,作業(yè)人員上下要有專用馬道。
3.2.4 在安全教育時對深基坑施工的針對性要加強。
3.2.5 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2.6 在基坑邊堆放物料時,物料堆與基坑邊緣的水平距離必須大于1.5m,高度不得超過l.5m。
3.2.7 要密切注意基坑及周圍土質情況的變化,如有異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上報項目經理。
3.2.8 加強對樁基礎工程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3.3主體工程。
3.3.1 腳手架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編制腳手架施工方案,架子工持上級有關部門發(fā)放的有效證件上崗,按照方案進行施工。禁止違章作業(yè)及酒后作業(yè)。密目網必須用尼龍繩連接并且保證密實。腳手架內跳板要鎖牢,不得有探頭板,上料平臺要有限定荷載的標牌,搭設時不能與架體連結,不能超出額定荷載。腳手架搭設一步架驗收一次,并填寫好記錄。搭設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主體施工時,嚴禁私拆亂卸架體的扣件和拉結點,如違章罰款200元/次。
3.3.2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模板施工方案,按照方案具體實施。支撐的間距、拉桿的步距要合理有序,邊梁的外模板支撐不能與架體相連接。拆模前操作班組長必須有技術人員出具的拆模通知單,按照通知單的規(guī)定進行拆模。如有違反,罰款2000元/次。
3.3.3 混凝土施工前應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說明施工的部位及需要注意的事項。塔吊吊運砼或布料機澆筑砼時,卸料不能集中,以免超出模板的額定荷載,振搗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電源線架設不能拖地。如違反其中一項負激勵
100元/次。
3.3.4 砌筑工程:基礎砌筑時,應經常檢查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裂縫現象,砌筑材料堆放時要離坑邊lm以上。在樓層施工時,材料堆放嚴禁超過額定荷載,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超過荷載時,必須經過驗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進行堆放施工。在架體上施工時,堆磚高度不得超過2層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yè)時,必須設置安全擋板,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3.4裝飾工程
3.4.1 室內抹灰使用的鐵、木馬凳必須搭設平穩(wěn)牢固,操作平臺上堆放的物料不得過于集中,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不得將腳手板支靠在門窗或采暖管道上。嚴禁向窗口外隨意拋投物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電動設備及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裝設漏電保護器。違反其中一項罰款100元/次。
3.4.2 室外抹灰交叉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系好安全帶,必須檢查腳手板是否牢固可靠,不牢固的或有探頭板的應及時處理。在腳手架上工作時,工具不許隨便亂扔,材料堆放不得超載,不得隨意拆除腳手架支護結構和護欄,如妨礙施工必須經工長批準后由架子工負責拆除。密目網嚴禁提前拆除,必須超出作業(yè)層一步架。違反其中一項負激勵l00元/次。
4.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管理
4.1新開工的項目部在進場前必須將施工現場平面圖,五小設施的規(guī)劃報到公司安全部審批,現場的各種宣傳形式及各種板牌,按上級各有關部門和公司統一的要求執(zhí)行。
4.2施工現場的大門、圍擋、五小設施的建設必須按《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統一要求執(zhí)行。
4.3為了防止污染環(huán)境,節(jié)能降耗,禁止原煤散燒,各項目部食堂必須使用液化氣與電飯鍋。
4.4宿舍、食堂、淋浴室和水沖式廁所等處要有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衛(wèi)生管理,淋浴室設防爆燈,防爆開關。
4.5加強防火工作,各項目部根據承建面積的大小,必須按防火要求配備防火工具,高層建筑設消防水源,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6辦公區(qū)、生活區(qū)等處必須設公司統一式樣的垃圾箱,有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開,個別建筑垃圾需要留在施工現場的要堆放整齊,注明標識。
4.7施工現場禁止兒童入內,禁止男女混居。每發(fā)現一人罰款l000元/次。
4.8各項目部要合理設計施工現場的排水工作,保證現場不存水、不積水,對施工中產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內,經沉淀后將清水進行循環(huán)使用,做好節(jié)能工作,自來水隨用隨關,人走燈滅,節(jié)約用水、用電等。
4.9各項目部認真貫徹執(zhí)行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利用板報等宣傳形式對工人進行文明施工和環(huán)保守法教育,使每個工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職工。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
5.1 四口防護: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電梯井口必須設工具化、定型化的固定柵欄門,電梯井內每隔兩層設一道安全網,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邊,除設防護欄桿與安全警示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5.2臨邊防護:基坑周邊無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屋面與樓層周邊等處都必須設防護桿,上桿離地面高1.2m,下桿離地面高0.6m,立柱間距2m,分層設施工的樓梯151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5.3凡是對四口、五臨邊及施工現場防護設施私自拆除或搞破壞行為者負激勵500元/次。
6.機械設備管理
6.1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保險和限位器等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安拆必須有方案、審批手續(xù)齊全,安拆隊伍必須有資質,安裝后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檢測驗收,并辦理運行牌照后方可使用。
6.2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各種機械設備檔案,嚴格按機械設備檔案管理制度執(zhí)行,并將設備的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準用證等復印件全部納入檔案之內,如不建立檔案的安全員罰款50元/項。
6.3各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必須在每月l8日前對現場的設備進行檢查,并將設備檢查月報表及安全文明施工評分表報到公司安全部,不按期報表負激勵50元/次。
6.4對機械設備的規(guī)定和所有表格的填寫按公司體系運行管理手冊要求執(zhí)行。
6.5各種機械設備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有操作規(guī)程和負責人牌,定人、定機、定崗,并做好運行記錄,標明設備標識,檢查設備無標識的對安全員負激勵50元/臺。
6.6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和使用,如有違反且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安全內業(yè)檔案的管理
7.1項目部全部使用內業(yè)微機管理,上崗人員必須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夠獨立操作。
7.2安全內業(yè)要詳實、全面、有針對性。
7.3所有簽字必須本人親筆,不能代簽,如有代簽,代簽人與應簽字人各罰款50元/次。
7.4所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受教育人應全面,包括更夫、炊事員、門衛(wèi)等。
7.5各種驗收表、評分表的數據或結果必須量化處理。
7.6建立健全安全內業(yè)檔案,嚴禁借閱,待交工時歸檔交到公司安全部,資料不全或借閱檔案者負激勵l000元/人。
7.7加大項目部的獎罰制度,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要嚴肅處理,將罰款票據報到公司財務部統一扣款。
7.8每名安全員在工程竣工前將本工程的安全總結及年終時的年終總結報到公司,逾期不報者負激勵200元/人。
7.9各項目部在施工期,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內容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7.10 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公司及安全部對各項目部下達的安全檢查指令書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按要求嚴格及時整改,并將隱患整改記錄報公司安全部,安全部進行復檢,對不按期整改的項目部,針對情節(jié)輕重負激勵l00~500元/次。
8.加強相關安全管理
8.1加強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期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持證上崗必須人證相符,并且將所有特殊工種人員證件的復印件存到安全檔案里,堅決杜絕無證上崗的現象,如項目部使用無證人員上崗,則停止其工作,并對項目負責人負激勵200元/人。
8.2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各項目部必須按標準要求及時向職工發(fā)放各種勞保用品并形成記錄,施工現場所有人員要正確使用三保用品。
8.3加強用工管理,項目部在用工前必須按照上級各有關部門規(guī)定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勞動合同,并且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資格證書。
8.4加強治安管理,施工現場打仗罰款2000元/次,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部門處理。
9.違規(guī)的處理辦法
9.1違反正確使用三寶的處理標準
9.1.1 不正確佩帶安全帽的經理、項目經理罰款200元/次,工長、專業(yè)分包隊長、班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罰款l00元/次,其它管理人員罰款50元/次,職工罰款20元/次,不系下頜帶的同不戴安全帽同樣處理。
9.1.2 不正確佩帶安全帶的對操作者罰款200元/次,班組長罰款200元/次。
9.1.3 私自拆除和改變腳手架的拉結點,四口五臨邊防護密目網和兜網連接的罰款200元--500元/次。
第2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7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七)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