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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制度是企業(yè)財務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企業(yè)的資金運作、風險控制及內部審計等多個領域。其主要內容包括借款審批流程、借款用途監(jiān)管、還款計劃管理、風險評估機制以及違規(guī)處罰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借款審批流程:明確借款申請的發(fā)起、審批權限、審批標準及審批時間限制。
2. 借款用途監(jiān)管:確保借款資金用于企業(yè)正常運營或投資,防止資金濫用。
3. 還款計劃管理:制定合理的還款時間表,監(jiān)控還款進度,保證按期償還債務。
4. 風險評估機制:分析借款可能帶來的財務風險,如利率波動、市場環(huán)境變化等。
5. 違規(guī)處罰措施:設定違反借款規(guī)定的懲罰措施,以保障制度的執(zhí)行力度。
重要性
借款管理制度對企業(yè)運營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財務健康狀況和信譽。一個完善的制度可以:
1. 控制財務風險:避免因盲目借款導致的債務危機。
2.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借款資金被有效利用,提高企業(yè)盈利能力。
3. 保障合規(guī)經營:防止非法借貸和資金挪用,遵守法律法規(guī)。
4. 保護企業(yè)聲譽:良好的還款記錄有助于維護企業(yè)信用,增強市場競爭力。
方案
1. 建立嚴格的借款審批流程:設立多級審批制度,確保每一筆借款都有明確的業(yè)務需求和責任人。
2. 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定期審查借款用途,通過財務報表跟蹤資金流向。
3. 制定靈活的還款策略:根據(jù)市場環(huán)境調整還款計劃,應對可能的利率變動。
4. 強化風險評估:建立專業(yè)的風險評估團隊,定期評估借款風險,并制定相應的風險緩解措施。
5. 設立違規(guī)處罰規(guī)定:對于違反借款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有明確的處罰措施,如罰款、職務調整等,以示警戒。
借款管理制度的完善需要從審批、監(jiān)控、風險評估和違規(guī)處罰等多角度出發(fā),以確保企業(yè)資金安全,提升經營效率,維護企業(yè)良好形象。在實際操作中,應不斷根據(jù)市場變化和企業(yè)需求調整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加適應企業(yè)發(fā)展。
借款管理制度不完善范文
第1篇 正大房地產公司借款及費用報銷管理辦法
河口房地產公司借款及費用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差旅費借款;
2、零星購物借款;
3、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條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 零星購物借款程序:
1、由需用部門做出書面申請;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采購人員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五條 借款限額及規(guī)定:
1、借款有額度控制,借款統(tǒng)一由總經理審批;
2、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3、除小額、零星采購以現(xiàn)金支付外,原則上以銀行方式結算。
第六條 暫借款還款、費用報銷時間的規(guī)定
1、借款出差員工回公司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2、市內業(yè)務招待費、零星采購等報銷,應在業(yè)務發(fā)生后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
3、借款人員應按規(guī)定及時報銷或還款,第二次預借款須結清上筆借款方可。
4、報帳后仍有結欠或五個工作日內無故不辦理報銷/還款手續(xù)的員工,財務部將向其發(fā)出催促報帳通知書;被通知后五個工作日仍未結清者,除總經理特批外,財務部有權在該員工的工資中從當月開始,根據(jù)具體情況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七條 報銷基本流程圖及規(guī)定:
1、取得合法的原始發(fā)票:報銷原則上必須取得正式合法之原始發(fā)票,避免取得非正規(guī)發(fā)票。
2、報銷基本流程:
填寫報 銷單據(jù)
財務部審核
分管領導復審
總經理批準
出納
付款
第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解釋,自2022年 8月16日起施行。
第2篇 地產置業(yè)現(xiàn)金借款及報銷管理辦法
1、目的
為確保現(xiàn)金支取符合公司實際業(yè)務及日常運作需要,現(xiàn)金支出內容、手續(xù)及程序符合內部控制規(guī)范,現(xiàn)金支取業(yè)務在財務授權體系監(jiān)控下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庫存現(xiàn)金的收支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財務部,其他部門對涉及到的有關規(guī)定亦應遵照執(zhí)行。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管理費用支出控制規(guī)定 fm-am-13
4、工作程序
4.1庫存現(xiàn)金的支出范圍
1)支付職工個人工資、獎金、津貼、補助等款項。
2)支付個人勞務報酬、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轉帳結算金額(1000元)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具體支出內容僅限于日常辦公耗用品以及對外的小額勞務支出等。
5)日常費用報銷支出(1000元)起點以下。
6)總經理批準的其他款項支出。
4.2現(xiàn)金借款規(guī)范
(現(xiàn)金借款僅限于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及差旅費用)
步驟
工作內容
涉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借款申請
經辦人
經辦人持《借款審批單》向財務部申請借款。借款審批單注明借款部門、責任中心代碼、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額、預計還款日期,如為出差借款,借款人填寫《出差報告單》,附于《借款審批單》后。
一次性借款金額超過1萬的,須提前3天向財務部預告。
2
本部門審批
部門經理
《借款審批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審簽后,交財務部審核。
3
財務部審批,支款
財務部經理
出納
財務部經理審簽借款申請單據(jù),交出納按照《借款審批單》審批金額支付現(xiàn)金。
4
借款確認
經辦人
經辦人在《借款審批單》上簽字確認?!冻霾顖蟾鎲巍方涋k人自行保存,待出差結束報銷費用時使用。
4.3費用報銷程序
(僅指用于現(xiàn)金支付或沖銷借款的報銷管理程序)
步驟
工作內容
涉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銷帳時間規(guī)定
經辦人
原則上應于相關業(yè)務結束后三天內清償借款,最多不超過十五天;
2
費用報銷初審
經辦人
部門經理
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憑證,如為出差的,附原始憑證及《出差報告單》,本部門經理審簽。
3
費用報銷復審
預算管理員
財務部預算管理員根據(jù)月度用款計劃審核報銷申請:
如報銷申請不屬于《月度資金計劃》列支范圍,或金額超過計劃,在單據(jù)上注明“計劃外”或“超計劃”等字樣,并作說明。
如報銷申請在計劃范圍內,簽字確認。
4
超預算報銷補充程序
經辦人
部門經理
分管副總
預算管理員
超計劃的費用報銷,《費用報銷單》返回經辦人填寫《超預算說明》,本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審簽,預算管理員審核
5
報銷審定
財務部經理
財務總監(jiān)
財務部經理審簽,交出納辦理原借款的結算沖銷;
超預算的費用報銷,由財務總監(jiān)審簽,交出納辦理原借款的結算沖銷。
6
逾期借款處理
出納/會計
對于逾期借款,出納將《借款審批單》轉給會計,按其他應收款進行帳務出處理。
5、單據(jù)與記錄
6、流程圖
6.1現(xiàn)金借款流程(見附件一)
6.2費用報銷流程(見附件二)
第3篇 _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差旅費借款;
2.零星購物借款;
3.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條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零星購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五條借款限額:
1.除特殊情況外,借款金額一般以不超過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為限。
2.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領用備用金的個人,要定期(不定期)報銷,報銷后預借備用金數(shù)額不得超出規(guī)定限額。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九條財務部門在每月底進行暫借款清查,口頭或書面通知當事人催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原則為5天)清帳,否則從工資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解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差旅費借款;
2.零星購物借款;
3.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條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零星購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五條借款限額:
1.除特殊情況外,借款金額一般以不超過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為限。
2.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領用備用金的個人,要定期(不定期)報銷,報銷后預借備用金數(shù)額不得超出規(guī)定限額。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九條財務部門在每月底進行暫借款清查,口頭或書面通知當事人催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原則為5天)清帳,否則從工資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解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暫借款管理辦法
《暫借款管理辦法》
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范圍
第二條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費借款;
2. 零星購物借款;
3. 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差旅費和臨時性借款):
1. 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借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批準,程序為
a.一萬元以內:經辦人申請 部門經理審查確認主管副總或總監(jiān)
審核 總經理批準。
b. 一萬元以上:經辦人申請 部門經理審查確認主管副總或總監(jiān)
審核 董事長批準;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借款單》為借款依據(jù)、報銷差旅費審核依據(jù)。
第四條零星購物借款程序:
1. 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批準;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采購請款單為借款依據(jù)。
第五條一般零星購物借款限額為 1000元,駕駛員、行政管理員可領取經核準的備
用金,核定標準由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對個人臨時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給,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借,有借款尚未還清者不得繼借;
2. 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
3. 經各級主管簽批;
4. 到財務部以《借款單》作為借款還款依據(jù)。
第七條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一個月工資額,超過時須有公司擔保人。
第八條暫借款可使用現(xiàn)金、支票或匯票支付,視不同情況和公司財務規(guī)定確定。對經常性
借款人員,經批準可辦理商務信用卡。
第九條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 對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 對領用備用支票、匯票結算的采購,使用后2天內報銷;
3. 對領用備用金的部門、個人、定期(不定期)報銷;
4. 對個人借款,最長不超過2個月還款。
第十條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四章監(jiān)督和處罰
第十一條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
責任。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定期、不定期清理暫借款。對逾期未還、未報者,發(fā)送報銷催辦單通知
當事人;仍未改進者,扣除工資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解釋、修訂,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撰稿:白水泉 qq:1630030
第6篇 暫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差旅費借款;
2.零星購物借款;
3.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條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零星購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五條借款限額:
1.除特殊情況外,借款金額一般以不超過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為限。
2.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領用備用金的個人,要定期(不定期)報銷,報銷后預借備用金數(shù)額不得超出規(guī)定限額。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九條財務部門在每月底進行暫借款清查,口頭或書面通知當事人催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原則為5天)清帳,否則從工資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解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建筑總公司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總公司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土建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shù)貢r,由辦公室主任批準(重大款項辦公室主任應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土建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子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guī)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xù),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guī)定辦理。
第四條現(xiàn)金會計不按照規(guī)定辦理的每次罰款200元。
二、借款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 工人結婚可借款looo元,工人生病可借款200元,需住院由項目醫(yī)生和項目經理證明,費用由公司代繳,最后按有關規(guī)定歸戶。如家中遇喪事可借1000元,其余情況一律不得借款。本條規(guī)定由項目經理認可后,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六條 項目經理以下管理人員如遇蓋房或結婚而需要借款的,可借款10000元,堅決不允許透支借款,如生病可借款500元,需要住院的,費用由公司支付,最后按有關規(guī)定歸戶。本條由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 項目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生病可借款looo元,住院費用由公司支付并按規(guī)定歸戶,蓋房和結婚的可借款2萬元。本條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 除以上情況外,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需借款的,200元以內的由項目經理把關,500元以內由分公司經理把關,1000元以內由子公司經理把關,1000元以上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 如發(fā)現(xiàn)采用弄虛作假手段借款的,按借款總額的20%罰款。
第十條 如利用領取備用金的形式占用公款金額超過5萬元者視為挪用公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訴諸法律。
第十一條 現(xiàn)金會計及審批人對重復借款把關不嚴的,超出規(guī)定部分對審批人和現(xiàn)金會計按10%罰款。
第8篇 個人借款管理規(guī)定辦法
個人借款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yè)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yè)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yè)務健康發(fā)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商業(yè)銀行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yè)務,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fā)放的用于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guī)、審慎經營、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huán)節(jié)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qū)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fā)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個人貸款業(yè)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規(guī)定對個人貸款業(yè)務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shù)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后,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愿、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xiàn)能力。
第十五條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采取現(xiàn)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 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fā)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xiàn)金收入為基礎,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tài)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jù)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guī)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權限,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根據(jù)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huán)節(jié)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
第四章 協(xié)議與發(fā)放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托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于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fā)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fā)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后,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fā)放貸款。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fā)放至借款人賬戶,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規(guī)定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 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并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fā)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jié)的認定記錄。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二)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xiàn)金結算方式的;
(三)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xiàn)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六章 貸后管理
第三十五條 個人貸款支付后,貸款人應采取有效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jiān)控分析,確保貸款資產安全。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應區(qū)分個人貸款的品種、對象、金額等,確定貸款檢查的相應方式、內容和頻度。貸款人內部審計等部門應對貸款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和評價。
第三十七條 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并作為與借款人后續(xù)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經貸款人同意,個人貸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內(含)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guī)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采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xié)議重組。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違反本規(guī)定規(guī)定辦理個人貸款業(yè)務的,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可采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guī)定建立、執(zhí)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
第四十二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采取監(jiān)管措施外,還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fā)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規(guī)定規(guī)定的;
(三)違反本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權限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jié)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現(xiàn),或雖發(fā)現(xiàn)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規(guī)定規(guī)定的審慎經營規(guī)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以存單、國債或者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金融產品作質押發(fā)放的個人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fā)放的個人貸款,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發(fā)放給農戶用于生產性貸款等國家有專門政策規(guī)定的特殊類個人貸款,暫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
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個人貸款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規(guī)定制定個人貸款業(yè)務管理細則及操作規(guī)程。
第四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暫借款管理規(guī)定【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管理范圍
第二條 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費借款;
2. 零星購物借款;
3. 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標準
第三條 對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簽批;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請款單為借款依據(jù)、報銷差旅費審核依據(jù)。
第四條 對零星購物借款:
1. 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簽批;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采購請款單為借款依據(jù)。
第五條 一般零星購物借款限額為 元(如2000元),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對個人臨時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給,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借給;有借款尚未還清者,一律不準再借。
2. 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
3. 經各級主管簽批。
4. 到財務部以請款單作為借款還款依據(jù)。
第七條 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2個月工資額,超過時須有公司擔保人。
第八條 暫借款可使用現(xiàn)金、支票或匯票支付,視不同情況和公司財務規(guī)定確定。對經常性借款人員,經批準可辦理信用卡。
第九條 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 對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 對領用備用支票、匯票結算的采購,使用后5天內報銷;
3. 對領用備用金的部門、個人、定期(不定期)報銷;
4. 對個人借款,最長不超過2個月還款。
第十條 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四章 監(jiān)督和處罰
第十一條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定期、不定期清理暫借款。對逾期未還、未報者,發(fā)送報銷催辦單通知當事人;仍未改進者,扣除工資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財務部解釋、修訂,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第9篇 人力顧問公司借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借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資金管理,加快公司資金周轉速度,規(guī)范公司借款審批手續(xù),督促借款及時歸還,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公司。。
三、借款原則
1、500元以下的小額款項原則上不辦理借款事宜,采用直接報銷形式。
2、凡有借款未結清的,不得再行借款。
3、普通員工當日單筆現(xiàn)金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2千元,2千元以上的需由本部門負責人辦理借款。
4、嚴禁多頭借支、多頭報銷。
5、同一事項借款不得拆分借款。
四、借款方式
1、借款按支付方式可分為現(xiàn)金借款與支票借款。
2、現(xiàn)金借款的支出范圍限差旅費、勞務費。大額現(xiàn)金借款(1萬元以上,含1萬元),均需提前1天與財務部聯(lián)系,以便財務人員事先從銀行提取所需款項。
3、支票借款主要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支付印刷費、物流費、房租、物業(yè)、水電費等商務性借支行為。
4、為加強現(xiàn)金管理、控制現(xiàn)金支出,除了必須使用現(xiàn)金的事項外,原則上其他事項均需采取支票轉帳方式支付。
五、還款規(guī)定
1、勞務費、差旅費之外的借款。借款人須在自借款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還清。
2、差旅費借款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a、借款人當月返回公司的,必須在返回公司后當月內銷帳。
b、當月不能返回公司的,借款人須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財務部說明理由,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銷帳。
c、公司派出的長期出差人員借支差旅費的,每月將報銷單據(jù)寄回公司,委托部門相關人員辦理手續(xù)。
3、如借款確需延長還款周期,應提出說明并由主管副總裁批準并送交財務部方可。
六、還款方式
1、直接報銷沖帳。借款人用報銷款直接沖抵欠款。
2、現(xiàn)金還款。借款人報銷沖帳后仍未還清欠款的,以現(xiàn)金將余額部分還清,并由財務人員開具收據(jù)結清借款人的欠款。
七、未及時還款處理方式
財務部門每月出具欠款統(tǒng)計表,對欠款長達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發(fā)送欠款催繳通知書,催促欠款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7日之內)還清欠款;限期內未歸還者,由財務部通知人力資源部執(zhí)行扣款對定,將于當月在本人工資中扣除,直至欠款還清為止。
八、審批人責任
借款審批人對每一筆借款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并配合財務部對未按時歸還的借款進行追繳。
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十、本辦法自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原公司有關借款的管理規(guī)定廢止.
第10篇 公司流動資金借款管理辦法
公司流動資金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 借款對象僅限于本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嚴禁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直接或間接地提供資金。
第二條 借款用途:僅限于流動資金借款。
第三條 借款額度:單筆借款不超過2000萬元。
第四條 借款期限:單筆借款期限最長為一年。
第五條 資金占用費率:參照最高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第六條 借款程序:
1、申請借款的子公司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室提交借款申請書,申請書中寫明資金用途、借款額度、借款期限、資金占用費率、到期歸還的本金及資金占用費總額等內容,并附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還款計劃。借款申請書需經借款公司第一負責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
2、副總經理受理借款申請書并提出意見,經班子會議審議后,由集團公司總經理在借款申請書上簽署最終意見。
3、對最終通過的借款申請,由集團公司財務處辦理借款的相關手續(xù)。
第七條 借款公司必須設立專門的借款賬戶,在專戶內??顚S?。在借款期間內,借款公司向分管副總經理提交借款使用情況報告。
第八條 借款公司應在借款到期日向集團公司財務處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金,同時繳納資金占用費。
第九條 借款公司如需展期,應在到期前五日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提交展期申請,展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且每筆借款最多只能展期一次。對于在借款到期日或超過到期日提出的展期申請不予受理。
展期申請中應寫明展期原因、需展期的借款額、展期期限、資金占用費率、到期歸還的本金及資金占用費總額等內容,并附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還款計劃。展期申請書需要借款公司第一負責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
借款展期的審批程序與借款程序相同。
第十條 以下情況不予以借款:
1、借款公司發(fā)生逾期未還款的記錄。
2、借款公司曾有一次將借款資金挪做他用的記錄,并且該次挪用在借款期間內未能更正或者發(fā)現(xiàn)于還款之后。
3、集團公司的資金狀況不允許。
4、集團公司認定的其他不予借款的情況。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借款公司逾期未還款,按月計收1‰逾期利息。
2、借款公司將借款資金挪做他用,要追究借款公司領導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會館財務暫借款管理辦法
休閑會館財務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范圍
第二條 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費借款;
2. 零星購物借款;
3. 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標準
第三條 對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簽批;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請款單為借款依據(jù)、報銷差旅費審核依據(jù)。
第四條 對零星購物借款:
1. 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 經各級主管審查、審核、簽批;
3. 到財務部領款;
4. 財務部以采購請款單為借款依據(jù)。
第五條 一般零星購物借款限額為 元(如2000元),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對個人臨時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給,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借給;有借款尚未還清者,一律不準再借。
2. 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個人用途。
3. 經各級主管簽批。
4. 到財務部以請款單作為借款還款依據(jù)。
第七條 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2個月工資額,超過時須有公司擔保人。
第八條 暫借款可使用現(xiàn)金、支票或匯票支付,視不同情況和公司財務規(guī)定確定。對經常性借款人員,經批準可辦理信用卡。
第九條 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 對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 對領用備用支票、匯票結算的采購,使用后5天內報銷;
3. 對領用備用金的部門、個人、定期(不定期)報銷;
4. 對個人借款,最長不超過2個月還款。
第十條 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四章 監(jiān)督和處罰
第十一條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定期、不定期清理暫借款。對逾期未還、未報者,發(fā)送報銷催辦單通知當事人;仍未改進者,扣除工資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解釋、修訂,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第12篇 酒店財務借款核銷管理辦法
酒店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五)
第一條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審核,交孫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 費用發(fā)生后,持報銷票據(jù)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 報銷票據(jù)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jù)(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 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jù),需將多張單據(jù)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并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 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并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 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審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后方可付款,并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 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第13篇 4s店借款及報銷管理制度
汽車4s店借款及報銷管理制度
支付款程序
(一)個人借款(含備用金、因公借款及差旅費借款)
1、借款原則:
(1)各部門根據(jù)本部門業(yè)務實際情況可以申請備用金。
(2)因處理公司事項需借款
(3)憑分管領導批準的出差單預借差旅費
2、單據(jù)填寫:
(1)公司員工的所有個人借款(包括差旅費和其他費用預支款等)均須填制借據(jù)。
(2)申請人只限1人,申請人須同領款人一致;
(3)單據(jù)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也不得代他人借款。單據(jù)上所有內容均需清晰準確地填寫;
3、借款注意事項:
(1)受公司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限制,各部門現(xiàn)金大額借款(5000元以上)均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確??铐椀闹Ц?。
(2)個人借款必須在當月內核銷,25日后借款可以在次月報銷,每年年底前所有借款必須核銷。
(3)原則上對公采購業(yè)務均采用銀行結算方式
4、借款程序
(1)各部門需發(fā)生各項費用時,由經辦人填寫借據(jù),本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2)交至財務部審核、審查費用性質,具體用款額度、付款方式,核對有關協(xié)議、合同,簽注審核意見;
(3)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或領用支票)手續(xù)。
(二)對外支付成本、費用
1、付款原則:對外付款必須有付款依據(jù),實行單位與個人相結合責任制度。
(1)支付供貨商配件款必須附采購訂單。
(2)廣告付款必須附有合同,報樣
(3)支付其他采購等款必須有發(fā)票,預付款時必須附有合同、協(xié)議。
2、單據(jù)填寫:
(1)公司對外付款必須由經辦人填寫((付款審批單)),
(2)如實填寫付款單位名稱,金額,用途、結算方式
(3)廣告費首次付款必須附有合同,付尾款時必須在((付款審批單))注明。
3、備注:
(1)對外的預付貨款必須在1個月內取得發(fā)票,特殊情況需寫說明經總經理簽字。否則停發(fā)次月工資。
(2)財務每月25日結帳付款,遇到節(jié)假日順延,集中支付供應商、代理商款,各業(yè)務人經辦人員接到財務付款通知后及時通知各債權人。
(3)所有發(fā)票的兌獎聯(lián)不得刮開、不得撕除,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4、付款程序
(1)各部門需支付供貨商、海馬總部款、廣告以及其他費用時,由經辦人填寫支付款審批單,本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2)交至財務部審核、審查費用性質,具體用款額度、付款方式,核對有關協(xié)議、合同,簽注審核意見;
(3)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財務部集中辦理付款手續(xù)。
(三)暫支及付款流程圖
經辦人填寫借據(jù)或支付款單
部門領導簽字
財務審核
總經理批準
出納付款
財務費用報銷程序
一、對報銷單據(jù)的要求
1.取得發(fā)票要正規(guī)、記錄要真實。費用單據(jù)要從合法單位取得,所列的經濟業(yè)務內容和數(shù)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要求,不得涂改、刮擦、挖補痕跡,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取得發(fā)票用其他發(fā)票抵沖的,需要單獨填寫支出證明單(無須粘貼)
2.內容要完整。報銷單據(jù)所要求填制的項目必須逐列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匯總開據(jù)的發(fā)票一定要取得購買清單,印刷費、制作費、廣告費、修繕費等發(fā)生前未經總經理同意和財務部門合同審核備案的,財務部有權拒付該筆款項。
3.填寫費用報銷單據(jù)內容、金額與原始單據(jù)要相符,金額不得大于原始單據(jù)金額。
4.使用公司統(tǒng)一的單據(jù)粘貼單粘貼費用單據(jù),粘貼要整齊、平坦、美觀。
5.手續(xù)要完備。按照借款與費用報銷流程的規(guī)定簽字審批。
6.關于通訊費與電話費等報銷票據(jù)的要求:通訊費必須是定額的手撕票,電話費發(fā)票客戶名稱必須為公司名稱,不得是私人名字,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辦理變更手續(xù)。
7.報銷的業(yè)務招待費,必須在票據(jù)后寫明用途(不必涉及到人名),招待時間、招待人數(shù),陪同人數(shù),出租車費必須有當事人在票據(jù)后寫明事由,車輛通行費、停車費應寫明何時去何地辦事;加油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油卡,出差異地加油需總經理同意,并報綜合部備案;拖車費應寫明車牌號。
二、費用報銷時間的要求:
各部門發(fā)生的費用必需在當月發(fā)生當月報銷,25日以后的費用可以在次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報銷的,按下列流程辦理:
1.當月費用延遲至下月報銷情況的發(fā)生,必須由報銷當事人做出合理的書面說明,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通訊費補貼過月不報。
2.如果費用報銷時與實際發(fā)生期,間隔兩個月的,則必須由報銷當事人做出合理的書面說明,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再報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報銷。
3、兩個月以上的單據(jù)財務不再受理報銷,特殊費用除外。
4、所有員工借款必須及時辦理核銷手續(xù),當月借款當月內核銷,25日后借款可以在次月核銷。逾期不辦理,財務部將停發(fā)最近一次工資直至核銷為止的下一個工資發(fā)放日。
三、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填寫費用報銷單
部門領導簽字
財務審核
總經理批準
出納付款
第14篇 食品股份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食品公司暫借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1.差旅費借款;
2.零星購物借款;
3.其他臨時性借款。
第三條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請款單,注明預借金額;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四條 零星購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購部門作出書面采購計劃;
2.經部門負責人核實、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3.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五條 借款限額:
1.除特殊情況外,借款金額一般以不超過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額為限。
2.駕駛員、采購主管可領取定額借款(備用金),定額標準由各部門經理擬訂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暫借款還款、報銷期限:
1.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5天內報銷差旅費;
2.領用備用金的個人,要定期(不定期)報銷,報銷后預借備用金數(shù)額不得超出規(guī)定限額。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及時報銷或還款。
第八條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第九條 財務部門在每月底進行暫借款清查,口頭或書面通知當事人催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原則為5天)清帳,否則從工資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解釋,自20__年11月__日起施行。
第15篇 后勤集團借款報銷管理辦法
后勤集團借款及報銷管理暫行辦法
一、為規(guī)范集團及各單位借款和報銷行為,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xù)時,經辦人需填寫《借款單》或《z后勤集團報銷憑單》,由單位總經理(含幼兒園園長)簽字;辦理不在單位領導審批范圍內的經濟業(yè)務,還需集團領導或者集團相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
三、借款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可使用現(xiàn)金支付;借款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應通過轉賬支票或匯款結算;遇特殊情況需要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的,應由集團財務部主任簽字批準。
辦理轉賬支票或匯款時,須填寫收款單位的全稱、借款金額及借款用途。
四、出差借款額度由財會人員根據(jù)實際需要測算,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需提前預約。
五、凡涉及購買實物的報銷業(yè)務,必須由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在“驗收人”一欄簽字確認。
六、采購辦公家具、800元以上的設備器材,應由集團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的固定資產管理手續(xù)。
七、在辦理下列經濟事項的借款、報銷手續(xù)時,須同時攜帶以下原件交集團財務部存檔:
1.辦理工程前期的付款業(yè)務,需持預算報告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結算款項需持決算報告。
2.3000元以上的對外合作、協(xié)作、加工、印刷、維修項目和一次性購買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須簽訂相關合同。
3.在同一單位采購用于加工的材料和用于銷售的商品的單項金額在5萬元以上,多項金額在8萬元以上,年累計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需簽訂供銷合同或供貨協(xié)議。
4.達到學校或集團審計和招投標要求的項目,需持審計文件、招投標文件、招標結果備案書和相關合同。
八、要求付款的經濟合同,須在借款或報銷憑單上注明供應商全稱及合同編號。
九、未達到學?;蚣瘓F審計和招投標要求的工程及其它借款、報銷項目,但集團主管領導認為該項目需要審計的,在辦理相關的借款或報銷手續(xù)時,須持指定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書》。
十、辦理借款、報銷業(yè)務的領款人必須是該項業(yè)務的經手人或本單位負責報賬的人員。
十一、集團及各單位財務人員應根據(jù)《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辦理會計業(yè)務。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十二、經辦人應將各類原始單據(jù),按照不同內容分類、整理、粘貼在32開的紙上,并在左上角留出裝訂位置。
十三、原始單據(jù)中業(yè)務發(fā)生內容列示不詳?shù)?應附加清單,無清單的應附說明,并由單位總經理審批。
十四、經辦人應根據(jù)實際經濟業(yè)務,按照項目、費用類別,分別匯總填列《z后勤集團報銷憑單》,并注明原始單據(jù)張數(shù),報銷日期。
十五、因公出差借支的差旅費用,必須在返回后兩周內向集團財務部辦理報賬手續(xù)。
十六、除出差和各單位定額備用金以外的借款均在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xù)。
十七、如遇火車票票據(jù)丟失,由當事人寫明所乘坐的車次、日期、起止地點和票價,附以相應的差旅憑證,經1人以上書面證明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
十八、如遇其他票據(jù)丟失,必須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報各單位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xù)。
十九、黨務、工會、機關各部門的各項借款及報銷由黨委書記、工會主席、部門主任參照以上辦法執(zhí)行。
二十、本辦法的解釋由集團財務部負責。
二十一、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