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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是確保企業(yè)日常運營中車輛管理有序進行的重要規(guī)范,涵蓋了車輛購置、使用、維護、報廢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主要內容包括車輛配備標準、駕駛員管理、車輛調度、維修保養(yǎng)、安全行駛、費用控制以及相關責任制度。
包括哪些方面
1. 車輛配置:明確各類車輛的購置標準,如車型、排量、用途等,以及車輛的分配原則。
2. 駕駛員管理:規(guī)定駕駛員的選拔標準、培訓流程、考核機制,以及其職責和行為規(guī)范。
3. 車輛調度:設定車輛調度流程,包括申請、審批、記錄和反饋機制,確保資源合理分配。
4. 維修保養(yǎng):制定定期保養(yǎng)計劃,明確緊急維修處理程序,以及與第三方服務商的合作模式。
5. 安全行駛:制定安全駕駛規(guī)定,包括駕駛行為準則、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6. 費用控制:設立車輛使用成本預算,監(jiān)控油費、維修費、保險費等各項支出,實施成本節(jié)約措施。
7. 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車輛管理中的職責,建立違規(guī)處罰機制,保障制度執(zhí)行。
重要性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有助于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還能有效保障員工出行安全,維護企業(yè)形象。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可以防止資源浪費,減少交通事故風險,提升企業(yè)的整體運營效能。
方案
1. 設立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確保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2. 建立車輛使用申請系統(tǒng),所有用車需求需提前申請,經審批后方可使用,以避免資源濫用。
3. 對駕駛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其專業(yè)素養(yǎng)和安全意識。
4. 與信譽良好的維修服務商簽訂合同,確保車輛得到及時、專業(yè)的保養(yǎng)和維修服務。
5. 制定詳細的費用報銷政策,對超出預算的部分進行分析和管控,持續(xù)優(yōu)化成本結構。
6. 定期進行車輛管理審計,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將得以全面落地,為企業(yè)的高效運行提供有力保障。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局車輛管理,確保合理調度、高效運轉、安全行駛、節(jié)約開支,更好地為全局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參照執(zhí)行。
一、車輛管理對象
本制度所指車輛管理對象包括:局機關及各基地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范圍
(一)單位所有公務性用車;
(二)上級或其它單位經領導同意的借用車。
三、車輛使用原則
(一)工作為主、急需優(yōu)先和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
(二)合理使用、統(tǒng)一調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嚴守制度、確保安全的原則;
(四)統(tǒng)一管理、節(jié)約開支,嚴謹公車私用的原則。
四、車輛管理
(一)車輛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辦公室負責全局車輛的統(tǒng)一調度使用,其中基地車輛由基地主任具體負責,接受局辦公室指導。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調度車輛。
(2)由辦公室指定車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車輛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務用車,應填寫《工作用車申請單》,提交車隊負責人。
(3)取水、財務取款、大件設備運輸、檢查、接待等日常公務用車,由車隊負責人直接派遣車輛;各科室臨時用車,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車隊負責人需報辦公室同意后派遣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遣車輛。
(4)局領導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內(即不在外過夜)的,由車隊負責人根據領導指示派遣車輛,報辦公室備案;出主城6區(qū)以外且時間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慶市范圍的,車隊負責人需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核后方可派遣車輛。
(5)在主城6區(qū)范圍以內,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車輛。辦理緊急事務需派遣車輛的,必須經分管局長及分管辦公室局長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區(qū)以外的車輛,車隊負責人應根據辦公室或局領導簽批意見,出具派車單。
(7)車隊負責人應掌握實時車輛在位情況,并統(tǒng)一做好車輛派遣工作,除特殊情況外,局機關應保證1輛車以上備用。
2.出車管理
(1)駕駛員必須服從車管人員的車輛調度安排,接到任務后應及時出車。出車時要帶齊證件,并對車輛作相關檢查,若發(fā)現車輛故障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及時檢修,不帶病出車。
(2)駕駛人員按派車單規(guī)定路線完成出車任務,不得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遇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改變線路的,必須報車輛管理人員同意,車輛派遣單是駕駛員每月計發(fā)出差補助的唯一依據。
(3)出車到達目的地后,原則上車輛應就地等候工作人員完成公務后一道返回機關,若遇車管人員安排其它緊急任務,車輛可返回,用車人另行乘車回單位。
(4)出車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與車管人員聯系,以便車管人員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在位情況。
(5)出車過程中,未經允許嚴禁公車私用或轉交他人使用,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由此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和損失,由駕駛員本人及用車人負責,我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車管人員應不定期抽查核實駕駛員的出車情況,若發(fā)現弄虛作假、謊報出車者,應取消當月的所有出車補貼,并在會上通報批評。
3.車輛停放
(1)所有公務用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時應停放車庫,不得擅自將車輛停放在外單位、個人家中,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造成車輛損壞及丟失等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2)遇節(jié)假日,除安排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鑰匙應交由車管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轉交他人使用。
(二)車輛維護
1.保養(yǎng)、維護及年檢
(1)車輛保養(yǎng):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及車內外衛(wèi)生清潔由本車駕駛員負責,駕駛員應愛護和保養(yǎng)好自己所駕駛、保管的車輛,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確保一有任務就能立即出車。
(2)車輛維護:駕駛員應定期對車輛作相關維護和檢查,若發(fā)現車輛有故障要及時向車管人員報告并及時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3)車輛證件的辦理和保管:由車管人員指定相關駕駛員辦理車輛年檢手續(xù)及防汛車汛期免路橋費的手續(xù),繳納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車輛保險等費用;以上證件由本車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他人。
2.維修
(1)駕駛員無法修理需送廠修理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填寫車輛保修單,報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后,送指定廠家修理。
(2)車輛送廠修理過程中,該車駕駛員應每天到現場檢查修理質量。接車時應嚴格檢查修理項目,達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車;接車時車管人員應到現場驗收并審核有關費用,簽字登記后,財務才能予以報銷。
(3)出長途車,途中需要修理時,所修項目應是影響安全行駛的部位,不得借故購買其它備用件,修理費需經乘車人簽字,車管人員審核登記,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報銷。
(三)車輛油耗管理
每個季度由辦公室對每輛車油耗情況進行一次統(tǒng)計,并在駕駛員和局領導之間進行通報,對超標準的油耗費用,超過20%的按超過部分的80%承擔。
(四)有關費用管理
1.出車補助
(1)實行每月定額公里補助;出差補助依據《派車單》記載的出車情況,按照局差旅費標準報銷。
(2)專職駕駛員公里數補助按300元/月包干;駕駛員兼設備維修人員的公里數補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費用
(1)洗車費實行包干制;報銷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時應寫明行車路線、出車到達地,并由用車人簽字證明,報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報銷。
(2)凡修理費(含換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2人以上參加價格商議;大修車輛,車管人員、辦公室主任應到修理廠參加價格商議,并報分管局長批準后才能進行修理,否則其產生的維修費不予報銷。
(3)駕駛員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交通管理部門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五、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職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的宗旨。
2.服從車輛調度安排,保證行車安全,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3.愛護車輛,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負責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和各種車輛證、照的保管,保證行車安全。
4.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況,出車返回后,應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并適時清潔車輛。
5.遵守機關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6.嚴格執(zhí)行廉政紀律,維護水文局形象。
7.完成車輛管理人員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車管人員職責
1.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學習交通法規(guī)、業(yè)務知識,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駕駛員隊伍的政治責任和業(yè)務技能。
2.加強車隊安全、勞動和保密紀律教育,搞好駕駛員隊伍的團結,提高服務質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重大事故發(fā)生,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安全檢查,經常抽查車輛運行和停放情況,所有學習檢查情況應有書面記載。
3.認真做好單車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駕駛員出車補貼,汽車維修、燃料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開支情況,協(xié)助辦公室建立車輛單車管理檔案。
4.嚴格按照本制度加強駕駛員及車輛的日常管理,確保后勤保障工作順利完成。
(三)勞動紀律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本局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派遣,按時出車,文明服務,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1)為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在領導沒有離開單位前,不能離開崗位;在領導不用車時,應接受其它出車任務。
(2)駕駛員因病因事必須提前向車管人員請假。
(3)汽車故障需修理,駕駛員應提前報告車管人員,不得在派車時才提出,如因此影響工作則按無故不出車處理。駕駛員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車管人員應在安全學習時向全體駕駛員通報。
(4)駕駛員保管的車輛不得交給其他人駕駛,一經發(fā)現此情況扣發(fā)當月安全獎、優(yōu)質服務獎和當月的績效獎金。情況嚴重的,由此而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應受到嚴肅處理并以經濟處罰。
2.在休息時間,遇有緊急公務,車管人員必須及時調度車輛,駕駛員必須聽從安排及時出車,對電話通知出車不允許不接電話和無故關機,駕駛必須時時保持通訊暢通。
3.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未經派車私自出車者,按對外行車的實際公里計費,在工資或補助中扣除;出私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車駕駛員全部負責承擔。
六、獎懲
(一)獎勵項目及標準
1.績效獎:根據局機關和各基地出臺的《駕駛員績效考核辦法》,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駕駛員的績效獎金。
2.安全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車輛不碰、不擦、不掛,未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駕駛情況給予審查。
3.優(yōu)質服務獎:40元/月,每半年兌現一次,半年內提供優(yōu)質服務、服從統(tǒng)一安排、出車滿勤的駕駛員每人給予240元獎勵,由辦公室對駕駛員半年的出車情況給予審查。
4.通訊費: 80元/月,每月兌現,發(fā)生不接聽電話或關機的,由辦公室對其情況給予處罰。
(二)處罰
1.駕駛員確保車輛安全,不得私自出車、私拉便客、車輛夜不入庫、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車或轉交他人駕駛等現象,發(fā)現之一者,扣發(fā)當月優(yōu)質服務獎40元,并每次罰款50元,同時收取用車人費用。
2.凡出現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保險公司賠償部分外)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扣發(fā)當年安全獎;由交管部門認定是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上班不在崗(除特殊情況外)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度、無正當理由不出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作出停止駕駛,待崗學習,扣發(fā)公里補助或績效獎金等處理。
4.對電話通知出車而不接電話或無故關機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務和無故不出車處理,若發(fā)現一次不接電話或關機扣除當月通訊費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當月全部通訊費用”。
5.因工作需要可對駕駛員進行調整,若駕駛員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崗學習改換其它工種,臨時工自動辭職。
6.駕駛員若將車輛有關證件遺失,由駕駛員負責補辦,所需費用自理。
第2篇 單位車輛加強管理制度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1
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guī)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yè)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yè)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yè)的辦公用車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yè)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yè)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yè)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yè)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
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xù),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yè)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yè)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fā)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wèi)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tài)度不好,影響企業(yè)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yè)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yè)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fā)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20條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單位車輛與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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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單位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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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某機關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為領導服務,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須保證領導用車,出車停車后,司機不準遠離停車地點,保證及時行駛,避免耽誤時間。
2、領導工作用車不經領導本人同意,不準私自拉人。
3、嚴格執(zhí)行派車和行駛考核制度。司機車出要認真進行登記,按照出車登記簿逐項填寫,如發(fā)現不符之處,不予報銷有關費用。領導用車可直接通知司機,但司機要及時告知隊長或主管主任。
4、車輛實行統(tǒng)一管理定向服務。司機要隨叫隨到,服從調度,及時出車。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出車和向外借車,不準無故停車。
5、嚴格執(zhí)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準私自曠工,節(jié)假日值班車輛要按時到崗。工作時間不出車時,要在工作崗位上待命或學習,不得外出辦私事或擅離崗位。
6、要愛護車輛,注意保養(yǎng)。要搞好車輛的日常衛(wèi)生清潔,做到清潔入庫,如回庫時間過晚,應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誤出車。車內座套要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出車前司機要認真檢查車輛,以確保安全行駛,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做到小毛病維修不過夜,需要停車修理的車輛,要及時報修。
7、嚴格修車制度。車輛故障維修需由隊長填寫車輛修理通知單,報主管主任批準后,送指定修理廠維修。司機不得自行確定加件及修理項目,更不允許個人在外隨意買件。
8、加強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本制,加油前由車隊隊長或主管主任簽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隊長統(tǒng)計出行里程及耗油數量,并張榜上墻。上級領導機關來岫車輛需要加油時,由隊長或主管主任登記,并報主任批準。
9、嚴格車庫管理,保證庫內清潔。日常衛(wèi)生由行政科派人員負責,以保持車庫內的衛(wèi)生整潔。不出車時要及時入庫,不要隨意停放在前后院內。平時注意庫內衛(wèi)生的保持,冬季出庫要及時關好庫門。外來車輛不準停在庫內。
10、要做到安全行車,司機要保持頭腦清醒,精力充沛,不準酒后駕駛,車輛不準帶病行駛,確保行駛安全,要做到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違章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要依據有關規(guī)章嚴厲懲罰。
11、領導干部及非專職司機嚴禁駕車。
第6篇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每一個企業(yè)在車輛方面,為建立、完善單位車輛管理,規(guī)范單位車輛管理各項工作,確保行車安全,都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一、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概況
1、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3、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單位車輛調度和使用制度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3、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4、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6、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三、單位車輛維護與修理制度
1、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3、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四、相關費用報銷制度
1、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2、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五、單位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3、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4、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5、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六、單位考核與獎懲
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等獎勵。
2、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獎勵。
3、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fā)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七、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司機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無照駕駛。
2、在執(zhí)行公務的過程中,除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外,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
(2)出現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guī)則等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公司接到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
3、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xié)助處理。
5、當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
(4)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等資料。
(5)如發(fā)生人身傷害,應迅速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yī)院進行治療。
(6)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
(7)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八、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制度由頒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單位車輛與駕駛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_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后,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系,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fā)文認可。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準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荚嚭细?,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并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后,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鑒定后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鑒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后,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fā)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借用期間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后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如果用于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guī)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guī)定辦理好車輛定編
等許可手續(xù),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鑒定,并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后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xù)。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yǎng)。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后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并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jié)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并在修車后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yǎng)分四種:即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yǎng)。
③車輛保養(yǎng)是定期強制執(zhí)行的,必須堅持“保修并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yǎng)周期
第七章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yǎng)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_復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說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fā)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guī)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_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fā)現車輛是否有異?,F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后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x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zhí)行完任務回場(庫)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后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采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局有半規(guī)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0條: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第8篇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一)
企業(yè)車輛管理制度【1】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yǎng)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guī)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允許停車的區(qū)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jié)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tǒng)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 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tǒng)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xù)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tǒng)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tǒng)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tǒng)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zhí shuì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zhí shuì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zhí shuì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fā)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yǎng)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fā)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guī)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guī)發(fā)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yǎng)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相關規(guī)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車輛公里與保養(yǎng)項目標準見<保養(yǎng)標準表>。
2、2、2保養(yǎng)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yǎng)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xù)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2、2、5定期保養(yǎng)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fā)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fā)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fā)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fā)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yǎng)、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yǎng)、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yǎng)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yǎng)、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tǒng)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yǎng),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fā)生。當發(fā)生時,駕駛員態(tài)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fā)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fā)生,如有發(fā)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fā)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yè)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tǒng)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fā)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xù)。
2、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單位車輛與駕駛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_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后,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系,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fā)文認可。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準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荚嚭细?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并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后,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鑒定后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鑒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后,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fā)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借用期間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后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如果用于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guī)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guī)定辦理好車輛定編等許可手續(xù),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鑒定,并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后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xù)。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yǎng)。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后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并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jié)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并在修車后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yǎng)分四種:即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yǎng)。
③車輛保養(yǎng)是定期強制執(zhí)行的,必須堅持“保修并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yǎng)周期
第七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yǎng)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_復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說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fā)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guī)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_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fā)現車輛是否有異?,F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后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x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zhí)行完任務回場(庫)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后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采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局有半規(guī)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0條:本制度自__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第9篇 小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應屆畢業(yè)生黨團制度網-訊】
為加強本辦機動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經主任辦公會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yǎng)、加油等統(tǒng)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辦公室人秘科進行管理,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負責安排調度。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yǎng)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人秘科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人秘科協(xié)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側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外單位向我辦借車的,須經主任批準。
5、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登記,由人秘科負責登記,每月由人秘科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
6、逢節(jié)假日,一般情況下輪流安排一輛值班車。其他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值班領導與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正職后副職,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人秘科負責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或人秘科通知,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3、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4、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fā)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辦公室報告。
第四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搞好清潔衛(wèi)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fā)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fā)生部位,并如實向人秘科報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修理時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一次性修理費在100元(含)以內的由人秘科長決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決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審批。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干部同意后報主任批準后,由司機和隨車人員會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分管車輛調度領導審批后,方準報銷。
4、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修車時間由人秘科向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報告后,由分管領導安排好修理時間。
6、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第10篇 某事業(yè)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事業(yè)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使用和管理
1、車輛使用、保養(yǎng)和修理由秘書科統(tǒng)一管理。
2、辦公室人員公務用車,須報請聯系書記同意。
3、外單位借車的,一般不予安排。
4、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和增添設備,由駕駛員申請,秘書科長審核,辦公室主任同意后到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維修保養(yǎng)。
5、夜間停放車輛要相對固定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防被盜、被毀或造成其它事故。
二、駕駛員的管理
1、駕駛員明確工作職責,端正服務態(tài)度,恪守保密制度。
2、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開車。
3、駕駛員實行坐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
4、私自用車,須先請示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11篇 單位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第4條:調配
(一) 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 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 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 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 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第5條:車輛調度
(一) 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 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 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 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 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 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 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相關推薦:
第12篇 事業(yè)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
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guī)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
第13篇 事業(yè)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全文
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關于事業(yè)單位車輛管理制度的全文,歡迎大家查看!
一、用車范圍
(一)堅持公車公用原則,首先保障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二)機關人員在城區(qū)內辦事,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派車。
(三)股室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辦公室派車。
(四)特殊情況下外單位調用本局小車,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二、用車手續(xù)
嚴格派車制度。所有用車人均先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局領導審核同意后,填寫派車單,再通知駕駛員出車。用車人要事先告知用車事由、行車路線、往返時間、運行里程,便于統(tǒng)一協(xié)調安排。嚴禁股室和個人私自直接向駕駛員要車。節(jié)假日期間,局機關小車一律歸庫,特殊情況下用車,可由局領導暫行安排后再由辦公室補填派車單。
三、安全管理、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guī),增強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駕駛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嚴禁在上班、行車時間飲酒。
(三)局機關小車無任務時一律停放在車庫,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將小車交他人駕駛,不得私自將車輛借與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用學校車輛。
(四)駕駛人員應按規(guī)定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
(五)汽車受損或出現駕駛員不能排除的故障時,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查驗后送維修費用低和服務信譽好的定點修理廠。修理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駕駛員自定,5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決定,500元以上的報局領導審批。出車途中臨時需要維修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六)局機關小車一律實行定點加油。駕駛員憑供油本加油。每月底,由辦公室根據派車單和小車行駛里程核算用油量。到區(qū)外出車需臨時加油的,憑單據交局長審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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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推動節(jié)能減排,節(jié)約開支,降低行政成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自治區(qū)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鄉(xiāng)實際,制訂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鄉(xiāng)黨政、人大、工青婦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3、加強公務用車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空駛,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費。
4、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治耗、費用等信息。公務用車嚴格執(zhí)行回單位停放制度,節(jié)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5、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準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jié)獎超罰制度,降低運行成本。
6、各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到外地辦理公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盡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公務用車長途行駛。
7、嚴禁公車私用,不準將公務用車對外出租出借。凡違規(guī)公車私用者,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8、嚴禁公務人員擅自駕駛使用公車。凡違反規(guī)定駕駛使用公車造成肇事、損壞、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由該駕駛使用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公務人員駕駛使用公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所在單位要及時向鄉(xiāng)黨委、縣紀委和縣公安交警報告。
10、嚴格執(zhí)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規(guī)定,把公務用車的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納入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節(jié)能減排和績效檢查考核內容。
第14篇 機關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guī)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5篇 單位車輛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于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 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著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并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并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fā)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xù)。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xù)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后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zhí)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tài)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zhí)行任務回場后,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里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并辦理好保管手續(xù)。
(七)平時(或節(jié)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章 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后交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志清晰,各種_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系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后,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guī)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系,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 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fā)文認可。具體規(guī)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yè)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guī)。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huán)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準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荚嚭细?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并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后,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鑒定后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鑒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后,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fā)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并辦理好交接手續(xù)。借用期間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后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fā)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如果用于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guī)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后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 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guī)定辦理好車輛定編等許可手續(xù),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鑒定,并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后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xù)。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yǎng)。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準后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yǎng)、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后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并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jié)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并在修車后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yǎng)分四種:即例行保養(yǎng)(又稱日常保養(yǎng))、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yǎng)。
③車輛保養(yǎng)是定期強制執(zhí)行的,必須堅持“保修并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yǎng)周期
第七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yǎng)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fā)票復印件,行駛證及其它_復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說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guī),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fā)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guī)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_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fā)現車輛是否有異常現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后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x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zhí)行完任務回場(庫)后,做好回場后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fā)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并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jiān)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 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fā)登記,逐臺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jié)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臺車的節(jié)耗情況,開展獎節(jié)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并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jié)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jié)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fā)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后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采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fā)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并按局有半規(guī)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0條:本制度自__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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