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社團管理制度大會旨在規(guī)范社團運作,提升社團效率,確保社團活動的有序進行。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社團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
2. 社團成員管理與入社流程
3. 社團活動策劃與執(zhí)行
4. 財務管理與資源分配
5. 溝通機制與決策程序
6. 評估與改進機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組織架構:明確社團的領導層(如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及其職能,確保責任清晰。
2. 成員管理:規(guī)定成員的權利、義務,以及加入和退出社團的流程,保持社團的活力和穩(wěn)定性。
3. 活動管理:設定活動策劃的標準,包括審批流程、預算控制、活動安全等,確?;顒拥馁|量和影響力。
4. 財務透明:設立財務規(guī)章制度,包括資金來源、支出記錄、審計制度,保證社團資金的合理使用。
5. 溝通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渠道,促進信息的及時傳遞和問題的解決。
6. 評估改進:定期進行社團工作評估,根據反饋調整策略,推動社團持續(xù)發(fā)展。
重要性
社團管理制度大會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提高工作效率。
2. 增強凝聚力: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能增強成員的歸屬感,提升團隊協作精神。
3. 保障權益: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避免因管理不善引發(fā)的矛盾和糾紛。
4. 促進成長:通過系統的活動管理和評估,幫助社團不斷學習和進步,提升社團的整體能力。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社團章程:作為管理制度的基礎,明確社團的目標、價值觀和運作規(guī)則。
2. 建立定期會議制度:通過定期的全體大會和部門會議,討論社團事務,確保決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3. 設立監(jiān)督機制:如設立監(jiān)事會或顧問團,對社團活動和財務進行監(jiān)督,保證公開透明。
4. 培訓與教育:對新成員進行制度培訓,提高他們對社團規(guī)則的理解和遵守。
5.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制度,表彰在社團活動中表現出色的成員,激發(fā)積極性。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健康、有序、充滿活力的社團環(huán)境,讓每一位成員都能在參與中成長,共同為社團的發(fā)展貢獻力量。
社團管理制度大會范文
第1篇 共聯小學社團主持人管理辦法
城南中心小學社團主持人管理辦法
學生社團建設是創(chuàng)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學生社團開展的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的集體活動,能凝聚學生高雅的志趣,培養(yǎng)學生正視自我、提升自我、關心團隊、關愛他人等良好品格,達到寓教于樂、揚長避短、相互促進、共同發(fā)展的教育效果,從而大大增強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fā)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每位教師每學年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元作為社團考核的績效工資,
2、社團活動安排:初中社團逢單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jié)課開展,小學社團逢雙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jié)課開展。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個社團。
3、每次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對社團教師在崗情況進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團教師要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一節(jié)課一點名,填寫好學生出勤統計表,如有無故缺勤者,及時和班級、年級取得聯系。
5、做好學生的思想穩(wěn)定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室外活動社團更要加強安全教育。
6、每次活動做好記錄,建立本社團的檔案資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動相關過程的資料。及時處理社團內一般學生的違紀事件,發(fā)現嚴重傾向性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因不負責任而發(fā)生重大事故,學校將追求其責任。
7、每次社團活動后,主持老師必須按《上饒縣社團評價細則》收集好相關材料:包括教師的教案、學生出勤統計表、活動記錄和相關資料圖片等,每學期檢查一次,進行量化評分。
8、每年每個社團必須申請驗收,驗收時必須按《考核細則》上交相關材料,申請驗收不合格,該社團教師扣50元/人,不申請驗收不上交相關材料的社團教師扣100元/人。
9、本管理辦法從2022年9月1日起實施。
第2篇 某職業(yè)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職業(yè)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一、總則
第一條 學生社團是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愿組成,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是學院實施成功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式。為加強學生社團管理,促進社團活動,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學院倡導成立學生社團,大力支持社團發(fā)展,吸引更多學生參加社團,要求全體學生每人都應該參加一個學生社團,通過社團活動培養(yǎng)自己的成功素質。
第三條 學生社團在校團委的領導下開展活動。社團活動以成功素質教育為主線,以個性發(fā)展和興趣愛好為主題,以培養(yǎng)成功素質為目的,服務學院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
第四條 學生社團必須經校團委登記批準。社團經費原則上自理,校團委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適當資助。
二、社團成立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五條 成立社團應具備的條件:
(一)有相對穩(wěn)定的負責人(3-10人)和一定數量的會員。負責人應品學兼優(yōu),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二)有明確的辦社宗旨,有符合國家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并反映社員共同需求的章程
(三)有合法的活動經費來源。
(四)社團的章程應說明以下事項:
1、社團名稱;
2、性質、宗旨,活動的內容、形式、范圍及任務、目的;
3、組織機構的設置情況;
4、其他必要事項。
第六條 申請成立社團的審批程序
申請成立社團的負責人,按照本規(guī)定第五條的要求,以書面形式向校團委提出申請,包括社團章程、組織機構名單等,并填寫《安徽長江職業(yè)學院學生社團申報表》。校團委組織有關人員對該社團籌備情況進行考查,決定是否試運行。經同意試運行的社團在運行三個月后,遞交轉正申請書,經校團委審批,準予登記,宣布該社團正式成立。
三、社團管理實施細則
第七條 社團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學校團委委托學院社團聯合會負責。
第八條 社團活動必須依據章程,不得從事與社團宗旨無關的活動。
第九條 社團成立后,應在一周之內把該社團負責人、社團成員名單、登記表和各種統計數據上交校社團聯合會,以備存檔。
第十條 未經批準成立的社團,一律不準開展活動。
第十一條 經批準成立的社團,經許可后,才能制作印章、會員證。
第十二條 每學期開始,社團負責人應在兩周之內提交本學期工作計劃。
第十三條 在社團活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須臨時更改,應向院社團聯合會說明原因。
第十四條 社團經費開支(包括校團委資助和自籌)要公開核算,帳目清楚,不定期向會員公布,遇重要活動可向校團委申請資助。
第十五條 社團創(chuàng)辦面向全院的刊物必須經校團委批準,同時在院黨組織(院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登記。學生社團不得創(chuàng)辦面向院外的刊物。
第十六條 凡社團所辦刊物在出版印刷前,必須先將稿件送交院社團聯合會審查,經校團委同意后方可付印。
第十七條 學院大力支持學生社團積極開展活動,對于優(yōu)秀社團給予獎勵,資助活動經費。
四、社團獎懲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 社團考核采取積分制,作為評選優(yōu)秀社團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 社團基本情況(總分20分)
(一)社團必須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二)社團負責人應有高度熱情和較強的組織能力,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三)社團成員必須在院社團聯合會登記注冊。
社團開展活動情況(總分50分)
(一)每個月開展1―2次活動;
(二)社團活動原則上不得在教學時間內舉辦,更不得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三)每學期有比較詳盡的計劃、活動方案,期末要有工作總結;
(四)每次活動要有詳盡的活動計劃,活動參加人數應達到該社團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活動過程中應搞好宣傳工作。
獎勵(總分30分)
1、社團活動有吸引力,生動活潑,有實際效果;
2、社團成員在學院、社會活動中表現突出;
3、社團成員在全國、省、地(市)各類大賽中獲得優(yōu)秀成績。
第二十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社團,應予撤消:
1、社團組織領導不力,且無法正常開展社團活動的;
2、社團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校紀、校規(guī)的。
第二十一條 對于社團負責人違反校紀、校規(guī)或不勝任工作的,校團委要及時指導,按其章程改選。
第二十二條 社團考核獎勵辦法
(一)由校團委、院社團聯合會和管理社團活動的各系、部及相應職能部門組織聯合考核,由團委團干事監(jiān)督執(zhí)行;
(二)評比優(yōu)秀社團一般在每學年六月份舉行,按照社團總數的10%評選;
(三)“優(yōu)秀社團”的表彰與獎勵在每學年9月份進行,“優(yōu)秀社團”學院將給予獎勵;
(四)考核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進行,“優(yōu)秀社團”連續(xù)兩次考核得分應不低于80分;
(五)評選結果報校團委最后審核。
第二十三條 對于連續(xù)兩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社團,經過院社團聯合會討論,校團委批準,宣布撤銷。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條例經學院團代表大會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共青團安徽長江職業(yè)學院委員會。
第3篇 學校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學校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學生社團是指在校學生依據學校政教處、團委的規(guī)定和要求,有共同興趣和愛好的學生自發(fā)形成的群眾性團體,它在校園建設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已逐步成為校園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以及減負政策的提出,中學社團的發(fā)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社團也日益成為學生發(fā)展個性、培養(yǎng)特長、鍛煉能力的舞臺。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貫徹落實責任教育自主發(fā)展,維護學生社團的健康發(fā)展,豐富和活躍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社團的宗旨和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1條 指導思想
以我校辦學思想為依據,以學生自我豐富課余生活,學生提高自我學校生活質量,學生發(fā)展自身的技能和素質,繁榮校園文化、營造主題性和諧校園環(huán)境為指導思想。
第2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章程,社團章程應包括社團的名稱、簡稱、宗旨、主要任務、活動內容、組織機構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
3、有具體活動項目;
4、有一定數量的會員(10人左右);
5、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基本條件;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社團活動室、活動等的管理制度;
7、有系統的社團發(fā)展規(guī)劃,如社團發(fā)展的目標、規(guī)模、會員的培訓目標、計劃等;
8、有指導教師及其意見。
第3條 社團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1、各社團的最高權利機關為會員代表大會。(具有最終裁決權)
2、社團采用社長負責制,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社長(副社長)均由校社團管理委員會開會選舉、批準產生。
3、社團負責人職責包括:統籌規(guī)劃本社團工作,具體領導實施較大規(guī)模的活動,向本社團會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校社團管理委員會的會議,培養(yǎng)社團后備力量等。社團負責人是學生干部的組成部分,按學生干部的條件配備并參加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
第4條 社團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凡我校在籍學生品行端正,承認某社團章程者,均可自愿申請加入該學生社團。原則上一人只能參加一個學生社團。
2、社團會員具有參與民主管理社團的權力和參加社團組織活動的權力。
3、社團會員有遵守憲法、法律和校規(guī)校紀的義務,有遵守社團章程和社團管理制度的義務。
4、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70%,有資格被評選社團內部優(yōu)秀會員;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80%,有資格被評選為校社團優(yōu)秀會員;社團會員參與社團活動率達80%,且表現積極者,經本人申報,可由該社團指導教師和社長推薦為校優(yōu)秀學生(社團活動方面)。
第5條 社團的管理制度
1、社團必須制定《會員管理制度》,必須有社團活動記錄簿、社團會員名冊和社團會員出勤記錄。
2、社團必須制定《社團活動室管理制度》,維護社團活動室及其設備完好,如遇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3、社團必須制定《社團及會員發(fā)展規(guī)劃》,有義務制定社團及會員發(fā)展目標和計劃,并按計劃實施,接受校社團管理委員會階段檢查。
4、社團的指導教師:社團在發(fā)起成立時必須明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是學校的正式教職工。指導教師應熟悉社團的活動內容并能勝任對其工作的指導,對社團會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對社團主要活動進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論證。
5、社團的顧問: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的顧問。社團顧問的職責是在社團登記的宗旨范圍內對社團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聘請顧問時,社團須向校社團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聘請。
第6條 社團的活動
1、社團活動以小型多樣為主,每次活動有記錄,每學期至少應有1次面向全校學生的活動。
2、團出版刊物、與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合活動、面向社會開展活動或聘請校外人員參加活動、舉行有關學校秩序的重大活動等,需提前二周向校社團管理委員會匯報并得到批準,社團及其成員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商業(yè)活動。
3、社團活動安排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教學。
附注: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校社團管理委員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區(qū)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區(qū)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前言
相對于國家規(guī)定和學校規(guī)定的課程而言,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一種自主性的課程,它完全由學生自主設計、自主實施。同時,與學校其他課程相比,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以學生的實踐形式為主。因此,自主性和實踐性是學生社團活動課程的最基本特點。學校社團活動應包含學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學生興趣愛好培養(yǎng)和拓展,個性塑造和張揚,創(chuàng)新能力激活和提升,校園文化建設和豐富等方面發(fā)揮舉足輕重的作用。
__高中的社團是學校課程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有科技創(chuàng)新類、社會科學類、文藝創(chuàng)作類、體育健身類等。是豐富校園生活,精彩青春的重要舞臺。如果說德育課程讓同學們學會審視自我、塑造更完整的人格,逐步培養(yǎng)進取的“志”,那么精彩紛呈的社團活動課程無疑是同學們展示才能和創(chuàng)意、追逐自己的“趣”的舞臺。
__高中社團課程的開發(fā)與建設追求“格物致知,明理達人”的理念,更強調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是學生自我鍛煉、自我欣賞、自我成長的基地,充分發(fā)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因此,我們在社團機制中引進了“學分制”,將選修課與社團活動組合起來,將一部分優(yōu)秀的社團活動吸收成為選修課,形成了學校的社團校本課程,納入學校的課程化體系。
__社團強調:團隊合作,格物致和;率性本真,怡情激趣;同伴互助,情深誼長;抱團發(fā)展,明理達人。在這個不是家庭卻勝似家庭的地方,與一群有著同樣追求與渴望的朋友一同努力,共同成長,三年__高中校園生活必然津津樂道,回味無窮。
經過大家的努力,__高中的社團管理必將趨于規(guī)范化,每個社團都在向不斷成熟、不斷茁壯的目標邁進。在學校課程化建設中,學生社團一定迎來更為廣闊的發(fā)展空間。
南京市__高級中學學生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__高中的社團由學生社團部管理,每個學生社團的成立都必須得到社團部的批準,在社團部注冊,其活動、組織章程、規(guī)章制度、民主換屆等都要得到社團部的審核批準、接受社團部的監(jiān)督。不注冊的社團為非法學生社團,社團部將予以取締。
各社在學生社團部的領導下,都有符合社團特色的章程,每月召開社長例會,不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學年伊始,社團會進行統一招新,學年末,社團部會根據一年的表現、影響力等對社團實施評比,激勵表彰精品、優(yōu)秀社團,全面推進學生社團事業(yè)的發(fā)展。
根據學?!案裎镏轮?明理達人”校本課程學分管理的規(guī)定,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社團活動。主持一個社團,一學年2學分;參加一個社團,一學年1學分。要求每學期參加社團活動不少于10個小時,活動滿10個小時計0.5學分。二年2學分。
社團管理
第一條 社團成立,應具備下列條 件:
1.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備開展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
2.有規(guī)定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4.可以聘請關心社團活動、思想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在某方面有專長的教師和干部擔任指導教師。
5.有規(guī)范的章程,并且章程內容不得與法律規(guī)范和校紀相抵觸。
6.社團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確實受廣大學生歡迎,能為校園文化建設做出貢獻,且該社團的運作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嚴格履行申請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成立并開展工作。
1.申請:成立社團組織要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備案、學生社團履行正式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活動。并提供:
(1)籌備申請書;
(2)符合規(guī)定的社團名稱、宗旨和相關章程;
(3)社團籌備發(fā)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4)社團財務制度和活動經費的來源說明;
(5)指導老師書面意見。
2.登記:填寫《__高中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審核批準:經社團部審查討論后批準通過。
4.批準成立后,社團部向該社團頒發(fā)《南京市__高級中學學生社團許可證》,社團須立即開展活動。
5.學生社團的名稱前必須冠以“__高中...”字樣,名稱享有專用權。
第三條 關于社團負責人的基本規(guī)定:
1.社團實行社長(會長)負責制,每個學生只能擔任一個社長。
2.各學生社團負責人需由民主選舉產生或協商推舉產生,審查通過后由校社團部正式任命。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理事若干。各社團干部視為校級學生干部,并由社團部建檔對其進行定期考察、培訓。
3.擔任社團負責人應具備的基本條 件:政治品德表現良好,學習成績較好,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責任心強,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的處分。
4.社團負責人應接受社團部的監(jiān)督和指導,社團部有權對不稱職的社團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有下列情形的社團負責人將給予免職處理:
(1)違反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者;
(2)不服從團委、學生會、社團部領導者;
(3)未經批準,擅自利用社團進行有償活動者;
(4)所負責社團兩個月無活動者;
(5)所負責帳目不清者;
(6)損害所在社團利益者;
(7)參加例會兩次無故缺席者、三次遲到或請假者;
(8)三次未按時完成任務、三次未按時完整上交材料者;對情節(jié)嚴重的,社團部將張榜公布。
5.新成立的社團,其負責人由社團發(fā)起人民主推選產生,并報社團部審核批準。
6.若社團負責人面臨改造,則需向社團部提出報告,新老負責人做好交接工作。
7.各社團理事由負責人提名產生。
第四條 學校內部報刊的審批程序
1.要向校外發(fā)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社團部審核同意,報學校團委、黨支部備案。
2.只在校內發(fā)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書面申請,報社團部審核,并經校團委、黨支部批準。
第五條 各社團必須有符合自身發(fā)展的合理章程,章程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名稱;
2.宗旨;
3.組織機構設置.管理制度,執(zhí)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其職能;
4.社團類別,活動的內容,范圍及活動方式;
5.經費來源及使用原則.管理辦法;
6.社團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負責人的條 件,產生.罷免程序及權限;
8.社團會員資格的取得和喪失(成員條 件.入退手續(xù));
9.應
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批準成立后的社團必須按要求每學期開學后四周內到社團部登記注冊,填寫登記表和所需表項,社團登記注冊后方可進行活動,逾期未注冊的,注銷其社團資格。
第六條 以下情況不得批準社團成立: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第三條 規(guī)定的;
2.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的;
3.發(fā)起人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第七條 各學生社團自身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社團的方針,發(fā)展規(guī)劃等;
2.選舉和增補社團負責人和理事會成員;
3.制定修改社團章程;
4.吸收新會員。
第八條 社團活動:
1.社團活動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在社團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充分發(fā)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2.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yè)余.資源.小型.多樣的原則,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對社團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獨立自主,有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有償服務應報社團部批準。
3.注冊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后二周內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內向社團部提交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初步方案.預期效果.預算等;工作小結內容包括組織情況.參與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效果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4.社團活動安排應與學校的各項工作和活動相協調一致,不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如特殊情況應報有關部門批準。
5.學生社團所開展的校內活動必須事先報請社團部,認真填寫審批表,由社團部同校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在活動時接受社團部的指導和監(jiān)督。社會上組織重大活動.邀請校外人員進行學術交流活動.跨校際的活動必須報經社團部同意后方可開展。社團活動受社團部監(jiān)督,社團部有權取消社團活動。
6.學生社團要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充分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定期反映學生思想動態(tài),反映學生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7.各社團必須團結友善,不得以不正當行為進行競爭。
8.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即取消“優(yōu)秀社團”和有關評比獎勵的資格。
1)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參加社團部召開的社團負責人會議的;
2)不服從管理制度的;
3)校內外活動不提前申報的,并造成嚴重成后果的;
4)不按規(guī)定按期注冊的。
第九條 社團經費管理:
1.社團經費遵循“自籌、自立、自主”的原則,主要來源有以下方面:
1)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2)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2.社團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堅持節(jié)約,合理使用,杜絕
鋪張浪費的原則。
3.社團經費必須有專人負責,負責做好經費管理工作,列清明細帳,并定期向會員公布。
4.社團部有權隨時對社團進行帳務審核,并將結果記入社團評比總分。
5.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fā)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部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社團部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yè)活動。
6.社團換屆或更改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部的財務審計。
第十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均須對本社團內成員注冊一次,并將注冊情況及有關事宜報告社團部。
第十一條 變更和終止
1.學生社團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如既更名,又更改活動范圍則視為原社團注銷。
2.學生社團因難以維持和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成員同意后,可向團學聯社團部申請解散,由社團部討論后注銷并公告。
3.對違反國家法令,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社團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社團,社團部有權視情況作相應整頓和處理,直至勒令解散,造成嚴重后果的,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持續(xù)一學期不進行活動的社團,社團部有權發(fā)出公告予以解散。
社團評估和獎懲
第一條 社團部每學年結合各個社團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日常開展工作情況對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優(yōu)秀社團,精品社團。
第二條 結合日常檢查和綜合評估對受表彰的社團及社團負責人給予一定獎勵。
第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對其社團給予相應處分:
1.一學期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2.未經社團部批準開展活動或開展活動與社團部批準的方案不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財務混亂的;
4.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
處分分為:通報批評.警告.暫停活動和勒令解散,對受處分的社團,其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
第5篇 區(qū)高中社團部管理辦法
區(qū)高級中學社團部管理辦法
為配合學校的教學改革,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繁榮校園文化,加強我校學生素質教育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的指導和管理,推進社團的健康發(fā)展,活躍學生的業(yè)余文化生活,提高綜合素質,促進全面發(fā)展,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社團部應積極地開展社團服務工作,緊扣時代主旋律,積極組織引導校內各學生社團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在完善校園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學生活動健康有序開展。
一、社團部的職能
1. 社團部負責新成立社團的登記,注冊。
2. 社團部負責組織和協調學生社團的活動,對學生社團的日常活動進行宏觀管理,對社團的工作作原則性指導。
3. 社團部負責審核.考評學生社團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動計劃。
4. 負責對各類學生社團考核評比,評選優(yōu)秀學生社團,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社團作出適當處理,并有權解散嚴重管理不當或有嚴重違紀.違反章程的社團。
5. 負責對各級社團會長.副會長的工作進行培訓、審查和考評。
二、社團部干部職責
(一)社團部部長職責:
1. 社團部管理工作。
2. 傳達學校行政會議.團委精神,審批布置并宏觀管理社團各項主題活動。
3. 負責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4. 通過考核審查,競聘,參與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5. 參與社團部后備力量的培養(yǎng)與舉薦。
(二)社團部干事職責:
1. 協助社團部部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 做好例會出席情況及會議記錄。
3. 負責社團整體活動人員調配問題。
4. 負責管理社團內部檔案及資料。
5. 負責社團整體宣傳報.校報為主辦的宣傳刊物。
(三)社團指導老師
1.協助社團做好申報工作;
2.指導社團制作活動計劃和材料積累;
3.組織好每次活動。
三、社團部的管理辦法
(一)社團部設:部長一名、干事兩名。
(二)社團部部長由校長室任命,享受中層副職待遇,干事原則上由相關年部干事兼職。干事聘期為一年。干事應當主動團結在社團部周圍,在遵守社團部章程的前提下,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完成社團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團活動原則上安排在周五下午3.4節(jié)課。
四、社團考核制度
(一)對社團的考評實行學期評比制,凡在社團部注冊的社團都有資格參加評比。(二)對社團的考評采取積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團部評分基準為100分,
其中社團主要負責人的工作情況占10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及活動計劃占10分;工作總結點10分;活動記錄點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為止;例會的到會情況占20分,遲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另外30分為各社團活動開展情況的評定分,分數依據所開展活動的意義,規(guī)模及效果由社團部評定。
(三)對社團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年度優(yōu)秀社團評比的主要依據。
第6篇 某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雖然是學生社團,但也要遵循一定的規(guī)章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韺W生社團管理章程,歡迎閱讀!
學生社團管理章程
一、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調動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促進學生間的交流,培養(yǎng)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挖掘學生潛能,激發(fā)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健康和諧發(fā)展,全面落實素質教育,王口鎮(zhèn)中學在校內建立學生團體,并制定本章程。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學生社團的領導,完善學生社團管理機制,學校建立學生社團領導小組。
組 長:劉_(校長)
副組長:崔_(德育副校長)
組 員:管_(德育主任)
杜_(團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社團有關活動,定期召開有關學生社團工作會議,巡查、督導社團活動。
三、社團名稱
四、活動要求
1、課外活動指學生在校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體育、藝術、科技、文娛等社團活動。
2、學生社團應當在法律和學校管理制度范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領導和管理,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學生參加校內相關社團,以自愿為原則,自覺遵守管理規(guī)定。指導教師在綜合測評時享受學校規(guī)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課加1分。
4、學校為社團活動提供設施與場地,支持社團的建設和發(fā)展。
5、指導教師要制定科學的活動計劃,精心設計活動教案,組織相應的比賽活動,對學生的出勤要嚴格把關,對不按時出勤、缺勤以及不積極完成活動任務的學生要及時通報給班主任。
6、指導教師在學期末對社團成員進行等級評價。
7、學校定期對學生社團進行檢查與考核,對表現突出的社團和個人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的社團給予批評直至撤消。
8、任何社團和個人不得以開展課外活動為名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活動。
9、各學生社團要依據本章程制定本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活動計劃等。
第7篇 某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
第三章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四章社團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章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六章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七章社團的經費來源
第八章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九章社團聯合會
第十章附則
人力資源總處制
2005年11月16日
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集團社團的管理,維護社團活動秩序,促進社團在各方面健康繁榮的發(fā)展,豐富同仁的工余生活,提升同仁素質,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積極支持集團各項工作,依照國家法律和集團有關規(guī)章,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有事業(yè)群自辦的協會、社團等。
第二條社團的宗旨:融合 健康 創(chuàng)新 娛樂
第三條開展項目:
(一) 體能性項目: 如球類、體操、田徑、登山、游泳、太極拳等;
(二) 才藝性項目: 如舞蹈、樂器、合唱團、繪畫、書法、相聲、小品等;
(三) 藝文性項目: 如朗誦、寫作、詩歌、讀書會等;
(四) 學
第8篇 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管理機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fā)展,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高校精神文明建設,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高素質人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湖北省鄂青聯發(fā)[__]25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指在校學生基于共同的興趣、愛好而自愿組成,由學院登記注冊,以實現成員的共同志愿為目標,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協會、學會、研究會、聯合會、聯誼會及文學(詩)社等學生組織。
第三條 學生社團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以及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服務大學生成長成才為根本宗旨,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理論教育、科技、藝術、文化體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fā)展,培養(yǎng)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服務和凝聚同學。
第五條 學生社團由所在黨委領導負責。團委在黨委授權之下,和學工處一道,負責校內學生社團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 學生社團成立,須經團委審查同意,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會員達到并超過200人(含200人)的學生社團須報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和湖北省教育廳備案。
第七條 學生社團不具有法人資格。學生社團的成員必須是我院全日制在讀的具有正式學籍的研究生、本(專)科生。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八條 成立學生社團,均需按照理論學習、學術科技、文藝藝術、社會科學、志愿服務、體育健身等類別向團委申請登記。一個社團只能申請進行一類登記。
第九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學生聯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3)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
(4)有規(guī)范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所屬學校的名稱;
(5)有具體活動項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基本條件;
(8)有指導教師。
第十條 申請籌備成立高校學生社團,發(fā)起人應當向團委提交下列文件:
(1)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學生社團的章程;
(3)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絡地址;
(4)籌備負責人基本情況;
(5)業(yè)務指導教師名單及基本情況;
(6)業(yè)務指導單位的資格審查文件;
(7)成員范圍及數額;
(8)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名稱、活動場所;
(2)宗旨、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
(3)學生社團類別;
(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5)組織管理制度、執(zhí)行機構的產業(yè)程序及權限;
(6)經費來源、財務管理、經費使用的原則;
(7)負責人的條件、權限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團終止的程序;
(10)應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團委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成立的決定。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zhí)行機構、負責人,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盡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傳成立。公布前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收以會費、組織籌備成立以外的活動。
第十三條 有以下情況不予批準社團成立: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
(2)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
(3)發(fā)起人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四條 學院團委負責下列監(jiān)督管理工作:
(1)負責學生社團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
(2)對學生社團實施年度檢查;
(3)對學生社團邀請校外人員來院校進行社會政治和學術文化活動進行審查批準;
(4)對學生社團違反本辦法的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十五條 對未經批準擅自成立社團進行活動且不聽勸阻者,團委將協同學工處強行停止其活動,對組織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在換屆或者更換負責人之前,團委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檢查。
第十七條 學生社團應當定期向學校團委申請注冊,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持相關資料向院團委申請注冊。學生社團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備藝術圖章和其他標志,但須由團委批準。
第十八條 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必須報團委批準。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團委批準。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chuàng)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和其他相關規(guī)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fā)行必須由團委審查通過。團委有權對違反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罷免社團負責人;
(2)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3)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4)修改社團章程;
(5)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二條 社團會員大會應當每學期召開一次,并將大會形成的決議報團委批準或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四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指社團正副會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會員通過首次會員大會選舉通過,經團委審查后產生。學生社團的正、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xù)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guī)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3)經補考仍有一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4)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五章 學生社團經費
第二十六條 各社團的活動經費采取學校支持與自籌相結合,以自籌為主的原則。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勤工儉學、社會籌資等渠道自籌經費。社團舉辦活動可向團委提出經費申請,并附詳盡預算報告,學生社團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管理經費。
第二十七條 各社團可根據自身發(fā)展需要收取一定會費,學生社團聯合會可視本校情況制定相應的社團會費標準。經費開支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定期公布,實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監(jiān)督。團委將不定期對各社團的會費使用和財產狀況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問題,將提請有關部門,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活動。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團委報告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學生所參加的社團數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個社團擔任主要負責人。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條 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一條 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團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二條 學生和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 社團會員有按社團章程規(guī)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促進社團的健康發(fā)展。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變更的,應當在7日內向登記團委申請變更登記。學生社團修改章程,應當在7日內報團委核準。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當向學校團委申請注銷登記:
(1)完成學生社團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的;
(2)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團被責令關閉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七條 學生社團在提出注銷申請登記后,團委應當組織對其財務進行清查。清查期間,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清查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學生社團應當自清查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團委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由社團負責人簽、經會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和清算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 學生社團處置注銷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八章 學生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 院團委每年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一批“優(yōu)秀社團”及“優(yōu)秀社團干部”,成績特別突出者,推薦到湖北省參加“湖北省高校標兵社團”和“湖北高校優(yōu)秀社團干部”的評選。
第四十二條 凡是在學院注冊的合法社團的干部均有評選資格,優(yōu)秀社團干部的名額為10名。
第四十三條 優(yōu)秀社團干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品學兼優(yōu),組織能力強,群眾基礎好;
(2)社團進步顯著,工作成績突出;
(3)在其領導下,社團精神面貌好,社團規(guī)模不斷擴大;
(4)與院團委聯系緊密,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時上交審批。
第四十四條 團委定期對全校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并對社團和負責人給予獎懲。評估細則及標準:
(1)社團基本建設情況(30分)
a.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用良好;
b.社團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c.社團負責人品學兼優(yōu)、工作能力強、群眾基礎好;
d.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
e.社團工作年初有計劃,年末有總結,活動有記錄。
(2)社團活動情況(50分)
a.社團內容豐富健康,形式活潑多樣;
b.活動次數、參加人數、活動規(guī)模;
c.活動在學院中的知名度、影響力及社會反響;
d.活動是否對學生素質的提高有較大幫助;
e.活動形式、內容等是否有創(chuàng)新。
(3)社團獲得的榮譽(10分)
a .社團獲得的各級榮譽;
b.社團活動情況在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
(4)社團工作展望(10分)
對日后社團發(fā)展方向、活動計劃等方面內容。
第四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團委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解散。
(1)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
(2)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3)不遵守本辦法規(guī)定和接受各團委的規(guī)定和指導;
(4)財務出現重大差錯和混亂;
(5)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按規(guī)定定期注冊的;
(6)社團執(zhí)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7)社團成員盜用社團名義進行活動;
(8)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9)社團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的;
(10)背棄社團宗旨,從事與本社團宗旨、活動范圍不符活動,造成一定影響、情節(jié)惡劣的;
(11)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注冊的學生社團名單每學期公布一次;
(12)社團連續(xù)兩學期末進行活動的。
第九章 學生社團交際活動
第四十六條 社團開展全省范圍的校際活動實行委托制。
第四十七條 每年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湖北省教育廳從命名的“湖北高校標兵社團”中委托部分社團負責組織下一年度全省相關類社團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湖北職業(yè)技術學院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__年10月1日起實行。
第9篇 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各社團的經費管理使用,進一步實現社團聯合會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團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社團的穩(wěn)步發(fā)展,參照《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學生社團為非營利性組織,其經費來源有:
(1)會員所交會員費;
(2)社團通過舉辦培訓班、有償服務等方式獲取的合法費用中留存部分。
(3)企業(yè),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捐贈的款項;
(4)社團聯合會發(fā)展基金和專項活動撥款;
第三條 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條 社團財務應由專人管理,并建立統一的賬目,接受校社團聯合會委派的審計人員的監(jiān)督復核,審計員每學期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遞交各協會收支狀況的報告。
第五條 各社團必須做好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并接受會員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社團財務部
第六條 社團應設立財務部,并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賬目,一人負責現金,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職位,不得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院團委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學生社團應積尋求學校及其他極部門的經濟支持和社會贊助。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及組織活動上。
第八條 社團財務人員履行的職責:
(1)明晰登記資金來源、去向,并備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2)在學生社團財務部長換界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后存檔備案。
(3)定期向社團主席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全體社團會員的監(jiān)督。
(4)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后,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5)應積極主動配合財務部人員的工作。
(6)學期末,每個社團要將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作出總結。對帳目進行核對、匯總,并作書面總結,一式兩份,一份社團自己存檔,一份交給社聯財務部,財務部對社團的帳本進行監(jiān)督。各協會應在期末將統一的帳本交回財務部,財務部將對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核實。
第三章 會員費與贊助費的支配與管理
第九條 各社團根據社團聯合會的規(guī)定收取會員年費,收繳的會費應如實入賬,如有會員變動應及時在賬目中反映會費的增減。
第十條 收繳的會費全部交由社團聯合會統一保管,成立社團發(fā)展基金。若需使用經費,提前一周向社團聯財務部提交經費申請報告。
第十一條 協會自留款的管理:
(1)財務人員對每一筆收支做詳細登記
(2)財務人員應以公正,嚴明的態(tài)度,認真,細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時地、真實地做好每一筆帳目。詳細記錄收支時間、經手人姓名、活動名稱及用途。憑據作帳,記帳是用黑色鋼筆,不能有錯,有錯用紅色筆把整條記錄劃掉,不能用涂改液,務求社團帳目清晰無誤。
(3)協會的收支必須有原始憑證。
第十二條協會自留款用途:
協會內部常規(guī)活動及其他活動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條贊助費和贊助物品的管理:
協會與外單位合作所獲贊助費,統一上交社團聯管理,并提取總金額的20%—50%作為該協會發(fā)展基金。凡以社團聯合會名義所得款項和物品統一上繳入帳,由主席團統一調配,避免不必要的開支,??顚S谩?/p>
第四章 申請社團發(fā)展基金
第十四條 大型活動的標準為各項預算費用總和達300元以上,可申請社團發(fā)展基金。
第十五條 可支持經費,依據協會活動質量、規(guī)模及上交經費綜合裁定。
第十六條 辦理預支程序如下:
(1)活動一周前將詳細的活動方案及經費申請表上交活動部,經審批后由活動部專人直接遞交給學團聯財務部。
(2)財務部組織人員對活動經費預算進行審查,經主席團審批后到財務部領取經費。
(3)支持經費的支出情況必須詳細記錄到各協會內部帳冊。
(4)活動后社團需將經費回執(zhí)單在一周內上交財務部。
第五章 申請系活動經費支持
第十七條 各社團應積極尋求所掛靠學部及系、專業(yè)的經費支持。
第十八條 經費審批程序如下:
(1)社團向社團聯合會提交詳細的活動計劃書及經費預算方案。
(2)社團聯合會社團項目組審批通過后交院團委備案。
(3)社團負責人持加蓋有院團委和社團聯合會公章的審批表到各系團委領取相應經費,經費數額由系根據活動質量和其他標準確定。
(4)領取經費后,社團將《社團活動申請表》交至院團委,院團委將依此憑據,年終對各系團委進行考核。
第六章經費報銷
第十九條 (1)發(fā)票必須是蓋有工商局公章正規(guī)的增值稅發(fā)票。
(2)發(fā)票標題中間必須寫明: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聯合會以及社團全稱。
(3)發(fā)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據應注明具體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發(fā)票上不易寫明的需另附清單。不得填寫辦公用品等籠統名稱,否則不予報銷;票據背面注明款項的詳細用途及經手人,且必須有社團社長及學團聯主席的簽字。
(4)路費報銷需憑車票,且在票據背面注明區(qū)間,出租車費原則上不予報銷。
(5)活動經費在預算內的支出方能通過發(fā)票報銷,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團特批外,否則一律只報銷預算內的金額。如無特殊情況,在經費支出一周內須上交回執(zhí)單發(fā)票,以便匯總安排。如無故延期不交的,不與報銷。必須如實上報預算費用,不得夸大,不得虛報帳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報銷私人費用,否則一經察實,報主席團將給予嚴肅處理。各成員應相互監(jiān)督,發(fā)現包庇,默許行為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 責任
第二十條 嚴禁社團成員以權謀私,濫用,挪用,侵占社團經費,一經查實,將按《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給予嚴肅處理,并取消年終評獎資格;擔任社團干部的,給予免去相關職務的處罰;情節(jié)較重者,經主席團研究后報校團委指導老師處理;違反校規(guī)校紀的,報學校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權益部將定期抽查各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若發(fā)現財務問題,將追究社團財務人員直接責任,同時追究社團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團委支持社團聯合會依靠社會贊助舉辦活動,但不得損害學院,社團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團委如實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到收入與支出的公開化和書面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所有,本制度有關細則,另行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10篇 社團財務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各社團的經費管理使用,進一步實現社團聯合會內部資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團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社團的穩(wěn)步發(fā)展,參照《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學生社團為非營利性組織,其經費來源有:
(1)會員所交會員費;
(2)社團通過舉辦培訓班、有償服務等方式獲取的合法費用中留存部分。
(3)企業(yè),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捐贈的款項;
(4)社團聯合會發(fā)展基金和專項活動撥款;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條社團財務應由專人管理,并建立統一的賬目,接受校社團聯合會委派的審計人員的監(jiān)督復核,審計員每學期向社團聯合會財務部遞交各協會收支狀況的報告。
第五條各社團必須做好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并接受會員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社團財務部
第六條社團應設立財務部,并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賬目,一人負責現金,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職位,不得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條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院團委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學生社團應積尋求學校及其他極部門的經濟支持和社會贊助。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及組織活動上。
第八條社團財務人員履行的職責:
(1)明晰登記資金來源、去向,并備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2)在學生社團財務部長換界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后存檔備案。
(3)定期向社團主席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全體社團會員的監(jiān)督。
(4)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后,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5)應積極主動配合財務部人員的工作。
(6)學期末,每個社團要將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作出總結。對帳目進行核對、匯總,并作書面總結,一式兩份,一份社團自己存檔,一份交給社聯財務部,財務部對社團的帳本進行監(jiān)督。各協會應在期末將統一的帳本交回財務部,財務部將對本社團一學期以來的財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核實。
第三章 會員費與贊助費的支配與管理
第九條各社團根據社團聯合會的規(guī)定收取會員年費,收繳的會費應如實入賬,如有會員變動應及時在賬目中反映會費的增減。
第十條收繳的會費全部交由社團聯合會統一保管,成立社團發(fā)展基金。若需使用經費,提前一周向社團聯財務部提交經費申請報告。
第十一條協會自留款的管理:
(1)財務人員對每一筆收支做詳細登記
(2)財務人員應以公正,嚴明的態(tài)度,認真,細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時地、真實地做好每一筆帳目。詳細記錄收支時間、經手人姓名、活動名稱及用途。憑據作帳,記帳是用黑色鋼筆,不能有錯,有錯用紅色筆把整條記錄劃掉,不能用涂改液,務求社團帳目清晰無誤。
(3)協會的收支必須有原始憑證。
第十二條協會自留款用途:
協會內部常規(guī)活動及其他活動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條贊助費和贊助物品的管理:
協會與外單位合作所獲贊助費,統一上交社團聯管理,并提取總金額的20%—50%作為該協會發(fā)展基金。凡以社團聯合會名義所得款項和物品統一上繳入帳,由主席團統一調配,避免不必要的開支,??顚S?。
第四章 申請社團發(fā)展基金
第十四條大型活動的標準為各項預算費用總和達300元以上,可申請社團發(fā)展基金。
第十五條可支持經費,依據協會活動質量、規(guī)模及上交經費綜合裁定。
第十六條辦理預支程序如下:
(1)活動一周前將詳細的活動方案及經費申請表上交活動部,經審批后由活動部專人直接遞交給學團聯財務部。
(2)財務部組織人員對活動經費預算進行審查,經主席團審批后到財務部領取經費。
(3)支持經費的支出情況必須詳細記錄到各協會內部帳冊。
(4)活動后社團需將經費回執(zhí)單在一周內上交財務部。
第五章 申請系活動經費支持
第十七條各社團應積極尋求所掛靠學部及系、專業(yè)的經費支持。
第十八條經費審批程序如下:
(1)社團向社團聯合會提交詳細的活動計劃書及經費預算方案。
(2)社團聯合會社團項目組審批通過后交院團委備案。
(3)社團負責人持加蓋有院團委和社團聯合會公章的審批表到各系團委領取相應經費,經費數額由系根據活動質量和其他標準確定。
(4)領取經費后,社團將《社團活動申請表》交至院團委,院團委將依此憑據,年終對各系團委進行考核。
第六章經費報銷
第十九條(1)發(fā)票必須是蓋有工商局公章正規(guī)的增值稅發(fā)票。
(2)發(fā)票標題中間必須寫明: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社團聯合會以及社團全稱。
(3)發(fā)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據應注明具體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發(fā)票上不易寫明的需另附清單。不得填寫辦公用品等籠統名稱,否則不予報銷;票據背面注明款項的詳細用途及經手人,且必須有社團社長及學團聯主席的簽字。
(4)路費報銷需憑車票,且在票據背面注明區(qū)間,出租車費原則上不予報銷。
(5)活動經費在預算內的支出方能通過發(fā)票報銷,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團特批外,否則一律只報銷預算內的金額。如無特殊情況,在經費支出一周內須上交回執(zhí)單發(fā)票,以便匯總安排。如無故延期不交的,不與報銷。必須如實上報預算費用,不得夸大,不得虛報帳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報銷私人費用,否則一經察實,報主席團將給予嚴肅處理。各成員應相互監(jiān)督,發(fā)現包庇,默許行為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 責任
第二十條嚴禁社團成員以權謀私,濫用,挪用,侵占社團經費,一經查實,將按《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給予嚴肅處理,并取消年終評獎資格;擔任社團干部的,給予免去相關職務的處罰;情節(jié)較重者,經主席團研究后報校團委指導老師處理;違反校規(guī)校紀的,報學校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權益部將定期抽查各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若發(fā)現財務問題,將追究社團財務人員直接責任,同時追究社團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團委支持社團聯合會依靠社會贊助舉辦活動,但不得損害學院,社團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團委如實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到收入與支出的公開化和書面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所有,本制度有關細則,另行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另附帳本記帳方法:
(1)每一會計期(或審查期)的開始時第一行先寫“上期余額”,表示當時社團所擁有的經費。
(2)按時間順序填寫每一項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貸方。
(3)計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額。
(4)當會計期(或審查期)結束后總結這期的財務情況。即填寫“本期發(fā)生額”和“期末余額”兩行。“本期發(fā)生額”是這期的總收入和總支出,計算出總收入并記在借方,總支出記在貸方。最后再填寫期末余額。
(5)如果出現錯誤,若是小錯誤,可用紅筆劃去在下一行重寫;若是大錯誤,須用紅筆沿對角線劃去重寫。無論哪種錯誤,都要在旁邊用紅筆寫上更改人的姓名
第11篇 _學生社團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根據自身的特點、發(fā)展情況、歷史背景、邀請適合自身的指導老師,其目的為促進學生社團積極運作,使社團建設管理正規(guī)化。
第二章聘任原則
第二條社團以聘請一名指導老師為原則。
第三條社團根據自身文化特點可聘請與本社團專業(yè)相符且對社團工作有足夠興趣的指導老師。
第三章聘請范圍
第四條社團可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專業(yè)素質人才、人脈廣闊的社會人士、熱心大學生活動事務的老師等作為指導老師。
第四章聘請程序
第五條由社團提出申請聘任人員,經當事人及校團委同意后方可聘請。
第六條由各社團向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指導老師個人檔案等資料。
第七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發(fā)放聘任證書。
第八條指導老師的解聘工作由社團向社聯提交解聘申請后注銷或變更。
第五章權利義務
第九條要求指導老師每學年指導活動至少兩次,或通過見面會、授課、演講等形式參與社團活動。
第十條社團內部為指導老師提供適當的待遇,尊敬指導老師,聽取指導老師的意見并堅持自己的原則。
第十一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頒發(fā)榮譽證書或實物獎勵等以感謝指導老師對社團的幫助。
社團建設指導小組二課證發(fā)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guī)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并取得合格證書?!?/p>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于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fā)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fā)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二章二課證的發(fā)放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zhí)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fā)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fā)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yōu)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核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yōu)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yōu)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三章二課證的管理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為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第12篇 _校社團財務管理監(jiān)督辦法
第三章財務管理監(jiān)督辦法第一條
校社團聯盟將以學年為審查年度,即以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一個年度,對校級社團進行年度財務審查。
第二條
社團聯盟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社團須根據校社團聯盟的要求上交審查資料,配合校社團聯盟的審查工作。
第三條
每月末,社團財務負責人須就本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總結,向社團聯盟遞交本月的詳細財務收支表,財務收支表須按社團現金日記賬如實完整地記錄本月的經濟活動,并對每一項目進行清晰明了的說明;各社團上交財務收支表的時間、地點每月末例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社團財務工作應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按規(guī)定向社聯內部成員公示本社團財務情況,接受社聯成員的監(jiān)督。
第五條
社團財務審查內容
一、社團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符合《__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二、財務資料是否真實、全面、完整;
三、財務處理是否正確,是否遵守財務條例、按章辦事;
四、對應收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長期掛帳等不良現象。對不明確的款項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進行處理;
五、是否嚴格執(zhí)行預算,是否合理合規(guī);
六、現存資產是否與賬簿記錄相符;
七、負責人有變動的學生社團,在負責人離任之前應對進行離任審查,并上報社團聯盟,以界定有關經濟責任;
八、財務狀況是否及時上報。
第四章社團財務審查準則第一條
社團聯盟將受理對社團財務狀況的投訴,并將對被投訴社團進行嚴格審查,有關投訴信息將被嚴格保密。
第二條
對于出現嚴重財務問題的校級社團,社團聯盟將上報校團委,院級社團交由各院系自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取消其當年“十佳社團人”的參選資格,取消該社團當年“優(yōu)秀社團”的參選資格;
對于財務清晰明確的社團,社團聯盟將在“十佳社團人”及“優(yōu)秀社團”的評比中優(yōu)先考慮。
第三條
社團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務必做到內容詳實、數據真實、憑據完整,能夠如實反映社團的財務狀況。
第四條
社團財務表應當準確、清晰,填寫的項目信息詳細完整,社團財務表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
第五條
審查過程將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社團成員參與監(jiān)督。
第13篇 s社團建設指導小組檔案管理制度
社團建設指導小組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管理制度,規(guī)范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證文件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文件中了解社團及其發(fā)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 檔案管理原則
第二條 反映社團活動及發(fā)展實情。
第三條 分類明確便于查閱。
第四條 管理規(guī)范。
第三章 存檔范圍
第五條 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fā)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 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fā)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guī)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 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 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 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于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文件材料。
第十條 關于社團成立、合并、撤銷、更改名稱等文件資料。
第十一條 關于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 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 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文件。
第十四條 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四章 檔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 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 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 社團重要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 檔案收發(fā)、查閱及更新
第十九條 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 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zhí)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 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六章 處罰制度
第二十三條 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 對于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后酌情給予處罰。
第14篇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范例
中學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學生社團(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愿結合在一起,在學校團委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團體。根據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團的成立與發(fā)起
(一)申報條件
1、我校在籍學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愛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項條例,均可向校團委申請組建社團。
2、申請成立新的社團,應提前向社團部遞交申請報告書。應如實、詳盡的介紹社團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團(協會)發(fā)起人員詳細個人情況。3、社團名稱健康、恰當,能夠反映本社團的宗旨、原則、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確的社團章程。
5、學生社團必須有一個固定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為我校具有管理職能和學術研究的正式機構。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專業(yè)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6、符合有關社團組織建設相關政治思想的指導原則,遵守學校各項有關學生活動的組織紀律原則,符合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的各項規(guī)章和制度。
7、能指導和促進廣大同學積極、健康地投身學生社團(協會)工作,能較全面地發(fā)展和鍛煉學生的素質、能力。
8、組織機構精簡,活動有序,財務計劃清晰。
(二)申報過程
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應首先與校團委聯系了解學生社團的相關情況。將相應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交到校團委。校團委在接到申請后,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其是否具備成立的條件,視情況決定是否召開社團申請人答辯會。若有答辯會,社團申請人應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答辯。審核(答辯)完畢后兩周內,由社團部決定是否批準成立,公布審核結果。
二、社團的機構設置
1、學生社團(協會)一般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其他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2、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協會)的指導教師。社團(協會)指導教師的職責是在協會登記的宗旨范圍內對社團(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
三、社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團(協會)的印章由校團委統一刻制發(fā)放,社團(協會)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圖章。
2、校團委社團部有權取締未經批準而非法活動的社團(協會),并將對組織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違紀處分,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3、校團委社團部每年將對全校的社團(協會)進行一次統一的審核與注冊工作。
4、社團(協會)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
5、學生社團(協會)因難以維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協會)成員同意后,可以向社團部提出解散申請,由社團部進行注銷,報學校團委備案并予以公告。
6、對于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社團(協會),社團部有權對其進行整頓,性質嚴重的有權令其解散。并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責任者應負責任。
7、連續(xù)一學期不開展活動的社團(協會),學校團委社團部有權發(fā)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團(協會)會長的職責是統籌規(guī)劃本社團(協會)工作,領導開展社團活動,向本社團(協會)成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社團部組織的例會,培養(yǎng)社團(協會)后備力量等。
9、學年內有兩門或兩門以上考試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學校黨、團、行政處分者;因違反規(guī)定,被管理部門撤職的社團(協會)負責人;因違反規(guī)定,被責令解散的社團(協會)負責人或主要成員不得擔任社團(協會)負責人:
10、社團(協會)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準無故缺席社團干部例會,如有事不能到場應事先請假,且每學期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次;按時遞交上級要求的各種名單、文件、資料等;按時參加社團部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規(guī)范社團(協會)工作,使其朝著積極、健康、文明的方向發(fā)展;自覺接受社團部對其工作的考核及評估;積極、認真、負責地搞好社團(協會)的各項工作;
11、社團(協會)負責人因學業(yè)或其它原因需要離職時,需向社團部遞交離職申請,并選好下屆會長,經社團部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職。
12、社團(協會)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招收會員的辦法并設立會費征收制度,會員在每學期初持會員證向社團(協會)注冊,不執(zhí)行此規(guī)定者視為自動離會。學生可以同時參加幾個社團(協會)。對于有違法、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校規(guī)校紀行為的社員,社團(協會)有權對其除名。
13、社團(協會)會員享有:對本會工作的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權參加本會舉行的各項活動;有向學校團委社團部反映情況、舉報的權利,經社團部查實輕度違反者予以批評警告,并取消該社團該年度所有評獎評優(yōu)資格,重者予以解散,相關違反校規(guī)校紀問題由社團部提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14、社團成員應自覺遵守社團(協會)章程、執(zhí)行社團(協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參加社團(協會)活動,完成社團(協會)任務;履行所屬社團(協會)規(guī)定的其它合法義務。
15、任何個人不得假借社團(協會)名義,舉辦或參與違背社團(協會)宗旨的不正當活動,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16、未經登記或逾期未注冊且以社團(協會)名義開展活動者;登記、注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者;開展活動內容與登記宗旨不符者;從事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校紀校規(guī)活動者;從事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者;財物管理混亂或非法參與經濟活動者;社團成員侵吞社團財物,挪用社團經費者屬于社團違紀行為。如有違紀者對社團(協會)會長和主要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在社團(協會)活動中違反規(guī)定受校紀處分的學生,未經學校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擔任社團負責人或主要干部;對社團(協會)可責令暫?;顒踊蚶樟罱馍?被責令暫?;顒拥膮f會整頓后重新開始活動者,須重新注冊。
17、對于管理體制完善,機構健全,制度完備,隊伍團結,管理有序,換屆及時,財務明晰,社團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園活動中作用突出,能夠帶動其他社團的發(fā)展?;顒娱_展具有影響力,活動組織情況良好的社團給予集體獎勵。
18、對于領導有方,組織有力,責任心強,學習成績優(yōu)秀,按時參加會議,組織活動樣式能夠推陳出新,活動能夠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和趣味性的社團負責人給予個人獎勵。
(二)活動管理
1、社團(協會)注冊成立后,會長有組織開展社團(協會)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社團(協會)活動必須符合其宗旨和性質,不得從事與本社團(協會)無關的活動。
2、社團(協會)開展活動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覺悟,陶冶情操,活躍生活,培養(yǎng)能力的
活動,內容積極健康,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_等內容。
3、社團(協會)活動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guī)定,不得與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相沖突,不得影響社團(協會)成員學習。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學生安全及學校秩序的事件發(fā)生,要愛護各種公共設施、設備,否則追究組織者責任。
4、學生社團(協會)舉行面向全校和社會的大型活動前,必須先向學校團委匯報詳細的活動方案(包括活動的目的、內容、計劃、人員、時間、所需設備、場所以及經費等);社團(協會)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后要及時進行書面總結并報社團部。
5、任何社團(協會)不得擅自以學校名義開展對外活動。學生社團(協會)組織與校外機構(包括各種企事業(yè)單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動,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
6、社團(協會)活動凡邀請校外人員參加的,應報社團部備案。
7、學生社團(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或提供其它服務性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各種能力為前提,做到健康積極地為同學服務,未經社團部批準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三)經費和資產管理
1、學生社團(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營利性活動。
2、學生社團(協會)自成立時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3、學生社團(協會)必須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帳目,一人負責現金。
4、學生社團(協會)自籌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社團可依據具體情況,經社團部審查同意,收取一定額度的會員費;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yè)或部門以資金、實物等方式進行的捐贈;社團在組織活動時,經社團部批準可以向校外企業(yè)或部門爭取贊助;社團接受捐贈或爭取贊助過程中不得承諾學校規(guī)定允許范圍之外的條件。
5、社團財務人員的職責:
(1)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會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會員監(jiān)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對未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的社團(協會),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并限制其活動;情節(jié)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消該社團(協會)。
6、各社團(協會)的固定資產,凡是自籌經費購置者,其所有權、使用權歸社團(協會)。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做好移交與管理,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追究責任。
7、學生社團(協會)領導機構換屆或調整時,所有原社團(協會)檔案、物品、經費、會議記錄等必須在社團部的監(jiān)督下進行交接,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學生社團(協會)解散要將遺留經費和物資按規(guī)定上繳。
8、學生社團(協會)需使用學校教學、活動場地和設備,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并做好維護工作。
四、附則
1、此制度自實施當日有效。
第15篇 附中社團管理制度格式
附中社團管理制度
為健全和完善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加強學生社團的管理,促進其健康、向上的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其在校園文明建設和學生素質教育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社團管理體制
1.學校團委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各社團活動情況在班主任討論群反饋。
2.建立健全“一名社長(隊長或團長)、一群骨干、一個理念、一份章程”的社團管理體制。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新成員的招募
(1)各社團招募時間定在每學年新生入學后第一周。
(2)采取自愿報名和老師推薦的方式。
(3)各社團確定名單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
2.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按時參加社團活動,不得無故缺勤。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
(3)尊重指導老師,服從管理。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特殊原因及時請假。
(5)維護本社團的榮譽,愛護本社團的器材,保護場地環(huán)境衛(wèi)生。
三、社團獎懲制度
1.每個學期末進行優(yōu)秀社員評比并給予表彰。
2.為學校爭得榮譽的社團,根據獎項級別給團支部活動積分。
(1)獲省一等獎或第一至三名每人每次積5分,累計最高積25分;
(2)獲省二等獎或第四至六名、市一等獎或第一至三名每人每次積3分,累計最高積15分;
(3)獲市二等獎或第四至六名、區(qū)一等獎或第一至三名每人每次積2分,累計最高積10分;
(4)參加學校組織安排的演出任務或比賽每人每次積1分,累計最高積5分。
(5)訓練過程,無故曠訓達3次以上者,不予積分。
3.為確保社團成員的穩(wěn)定性,納入月班級量化考核。
(1)參加社團活動的學生每人每月加班級量化分0.2分,每班最高加5分。
(2)無故曠課一次扣0.2分,遲到一次扣0.1分。
(3)未經學校批準擅自組織活動,影響社團正?;顒拥募壊炕虬嗉?給予月量化分扣3分處理。
4.班主任對社團成員納新或流失有追究責任的權利,同樣學校也有追究班主任責任的權利。
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