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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建筑物內(nèi)所有人員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疏散,主要內(nèi)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設施配置:詳細規(guī)定各類疏散設施的種類、數(shù)量、位置和維護標準。
2. 檢查維護:設定定期檢查和維護疏散設施的程序和責任人。
3. 應急演練:制定疏散演練計劃,確保所有人員熟悉疏散路線和流程。
4. 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疏散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5. 記錄管理:建立疏散設施使用和檢查的記錄系統(tǒng),便于追蹤和評估。
包括哪些方面
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應包括以下關鍵點:
1. 疏散標識:明確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顏色和樣式,確保清晰可見。
2. 疏散通道:規(guī)定通道的寬度、暢通無阻的要求,以及緊急出口的標識。
3. 應急照明:設置應急照明設備,保證緊急情況下視線充足。
4. 滅火設備:配備適當?shù)臏缁鹌鞑?,并定期檢查其功能狀態(tài)。
5. 報警系統(tǒng):設定火災報警系統(tǒng)的觸發(fā)條件和響應機制。
6. 演練計劃:設計不同場景的疏散演練,涵蓋日常辦公、節(jié)假日和特殊活動等情況。
7. 培訓內(nèi)容:包括疏散路線、安全知識、急救技能等,確保全員參與。
8. 記錄與報告:記錄每次演練結(jié)果,分析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重要性
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生命安全:在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下,有效的疏散設施能減少人員傷亡。
2.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和地方關于建筑安全的規(guī)定,避免法律風險。
3.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業(yè)社會責任感,增強公眾信任。
4. 降低損失:快速疏散能減少財產(chǎn)損失,降低停業(yè)風險。
方案
為實施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方案:
1. 制定詳細的設施配置圖,明確每個區(qū)域的疏散設施分布。
2. 建立由安全管理人員主導的檢查小組,負責設施的日常巡查和維護。
3. 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全員疏散演練,確保演練的實戰(zhàn)性和有效性。
4.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疏散知識培訓,納入入職培訓體系。
5. 定期審查和完善制度,根據(jù)實際情況調(diào)整優(yōu)化。
6.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疏散設施的問題或改進建議。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有望構(gòu)建一個高效、安全的疏散設施管理體系,為所有人員的生命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
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人民醫(yī)院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在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四、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五、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六、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七、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tài)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持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
十、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如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
第2篇 辦公樓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辦公樓內(nèi)各單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yè)、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二、辦公樓的產(chǎn)權(quán)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保證設置的防火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設施完整、好用,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丟失的,應及時修復、更換。
第3篇 j酒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zhuǎn),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tǒng)、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yè)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yǎng)。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zhuǎn)。
第4篇 保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上墻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墻制度: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生產(chǎn)、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5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統(tǒng)一管理,未經(jīng)許可禁止挪用。
2各業(yè)主單元自備之消防器材由業(yè)主單位自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該工作之落實情況由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并做好檢查記錄。
3大廈消防設施未經(jīng)許可嚴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公共區(qū)域滅火器械每年之更換藥劑、充氣等工作。
5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保養(yǎng)要求:
(1)滅火器的保養(yǎng)做到無積灰、噴嘴通、位置符合規(guī)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雜物堆積。
(2)消火栓的保養(yǎng)做到經(jīng)常加油并保持清潔,無生銹。
(3)水帶的保養(yǎng)做到卷緊放齊,無霉變,水帶箱玻璃清潔光亮無積灰。
6大廈內(nèi)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檢查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jīng)過消防監(jiān)督機構(gòu)批準并安排有效的后備措施。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shù)標準制定安全疏散設施配備計劃,并按計劃落實;
2.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位、定崗、定標準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設施應及時更換;
4.安全疏散設施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對違反疏散設施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6篇 某公司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jié)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生產(chǎn)、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xié)議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于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于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
2、房間內(nèi)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zhuǎn)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60㎡且經(jīng)常停留人數(shù)不多時,可向內(nèi)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墻等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采用燃燒后產(chǎn)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 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于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diào)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 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nèi)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層數(shù)不超過3層,且人數(shù)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 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zhuǎn)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zhuǎn)角區(qū),不應大于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xù),且間距不應大于5米;
3、內(nèi)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xù)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cè)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xù),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fā)光源或自然采光量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
第九條 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于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xù)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分公司安全技術(shù)室,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jù)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shù)?;顒悠陂g應對人數(shù)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zhuǎn)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第7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8篇 公司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jié)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辦公、工作場所。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辦公室疏散出口為走廊西頭出口,各倉庫疏散出口為出入庫進出口;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zhuǎn)門;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
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安全出口:除特殊情況外,窗口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
第六條 安全疏散標識: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顯著位置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第七條 應急照明燈:辦公室和倉庫各個安全出口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八條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倉儲部,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部門的負責人。
第九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2、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窗口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第十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一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
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zhuǎn)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倉儲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9篇 安全疏散設施防火管理制度
1、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按規(guī)定設置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關閉狀態(tài);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5、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6、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7、嚴禁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8、嚴禁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9、安全疏散設施出現(xiàn)故障要立即報告,規(guī)定24小時內(nèi)修復,并做好記錄;。
第10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11篇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妨礙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條 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第三條 嚴禁在營業(yè)、生產(chǎn)、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蛘邔⑾腊踩枭⒅甘緲酥菊跀r、覆蓋。
第四條 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第五條 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12篇 s飯店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柜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cè)應使用固定的柜臺、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cè)擺設易倒的柜臺、貨架、服裝模特。
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第13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5)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
三、嚴禁在營業(yè)、生產(chǎn)、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者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當場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14篇 公司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jié)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辦公、工作場所。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辦公室疏散出口為走廊西頭出口,各倉庫疏散出口為出入庫進出口;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zhuǎn)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安全出口:
除特殊情況外,窗口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
第六條 安全疏散標識:
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顯著位置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第七條 應急照明燈:
辦公室和倉庫各個安全出口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八條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倉儲部,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部門的負責人。
第九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第十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一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zhuǎn)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倉儲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15篇 飯店賓館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4.每天對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并做好檢查記錄;
嚴禁下列行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 在營業(y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