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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電源管理制度是針對施工現(xiàn)場、大型活動或特殊情況下短期使用的電力設施進行規(guī)范管理的制度,旨在確保安全、高效、經濟的電源使用,防止因臨時電源管理不當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包括哪些方面
1. 電源設備的選用與配置:明確臨時電源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要求,以及根據(jù)用電負荷合理配置電源設備。
2. 安裝與接線規(guī)定:規(guī)定臨時電源的安裝位置、布線方式,以及電氣接線的安全操作流程。
3. 使用與維護:明確臨時電源的日常使用規(guī)則,包括開關操作、負載管理、故障報修等。
4. 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設立定期安全檢查機制,確保臨時電源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
5. 應急處理與應急預案:制定臨時電源故障或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提高應對能力。
6. 責任劃分與獎懲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設定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措施。
重要性
臨時電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有效實施可以:
1. 防止電氣火災和觸電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安全。
2. 確保工程進度不受影響,減少因電力問題導致的經濟損失。
3. 提升用電效率,降低能源浪費。
4. 增強組織對電力資源的管控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編寫臨時電源使用和管理的標準化手冊,涵蓋從設備選擇到故障處理的所有環(huán)節(jié)。
2.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強化安全意識。
3. 設立專門管理團隊:由專業(yè)電工組成臨時電源管理團隊,負責日常管理和應急響應。
4. 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利用現(xiàn)代技術手段,如電力監(jiān)測系統(tǒng),實時監(jiān)控電源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
5. 強化責任落實:通過定期審計和考核,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和懲罰。
6. 不斷優(yōu)化改進: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反饋,持續(xù)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使之更加適應實際需求。
通過上述方案,臨時電源管理制度將能夠更好地服務于各類臨時用電場景,確保電力使用的安全、穩(wěn)定和高效。
臨時電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發(fā)電廠臨時電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范臨時電源使用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___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與公司有合同約定的承包方。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 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對臨時電源安全監(jiān)督與檢查工作。
第四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對臨時電源使用的審批、技術指導與管理工作。
第五條 設備檢修責任單位對外包施工隊伍使用臨時電源進行全過程的監(jiān)管。
第六條 使用臨時電源的單位對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及設備安全負責。
第三章 程序
第七條 從檢修電源箱接引臨時電源時,公司內部單位可在就近的檢修電源箱接引;外包施工單位由公司設備檢修責任單位填寫《臨時電源使用申請單》,經生產技術部批準,由外包施工單位自行接引,設備檢修責任單位監(jiān)督執(zhí)行,并通知檢修電源箱責任單位。
第八條 需從電源盤接引的臨時電源,公司設備檢修責任單位要提出臨時用電申請報告,申請報告要寫明臨時用電負荷的容量、所處位置、使用時間等,由生產技術部審核,經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接引使用。與公司簽訂供電協(xié)議的施工單位,按《___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非生產用能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第四章 要求
第九條 從配電盤接引的臨時電源,在接引位置要標明負荷名稱。
第十條 臨時電源使用單位從檢修電源箱接引電源時,如不使用插頭接引的,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人員接引。
第十一條 在檢修電源箱處接引的臨時電源,接引與拆除工作由臨時電源使用單位負責。從配電盤接引的電源,在負荷側要設置臨時電源盤。配電盤側停、送電由運行人員操作,負荷側停、送電由臨時電源使用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臨時電源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極數(shù)和線數(shù)必須與其負荷側負荷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一致。
第十三條 臨時電源所用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第十四條 現(xiàn)場所有作業(yè)使用的臨時電源必須裝設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一)單臺電機設備可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30ma及以上,100ma以下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二)有多臺設備的總保護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100ma及以上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三)安裝在潮濕場所的電氣設備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15-30ma、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四)手持式電動工具、移動電器應優(yōu)先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五)在金屬物體上工作,操作手持式電動工具或行燈時,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10ma、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六)漏電保護器安裝后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應正確動作,帶負荷分合開關3次,均不應有誤動作。
(七)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第十五條 開關、保護設備符合安全要求,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十六條 臨時電源線應有支架架空且高度符合安全要求,室內架空線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時不低于6米。臨時電源線布置要規(guī)范,不準隨地亂拉電源線。
第十七條 穿過臨時電源箱孔洞的導線部分,必須加套管。使用的臨時電源線必須是軟皮防水電纜線。
第十八條 臨時電源線必須遠離電、火焊作業(yè)區(qū)和熱體,電源線通過步梯、平臺不準阻礙正常通行,不準拖至地面,橫過道路部分應裝設在硬質套管中,并有明顯警示標識。
第十九條 臨時電源線接引不準用勾掛、纏繞等方法連接,應裝設插座、插頭或刀閘。
第二十條 新安裝的臨時電動機、開關箱須敷設臨時電源時,電源引線必須架空或穿入電纜溝不允許直接放在地面。
第二十一條 臨時電力電纜外殼在制作過程中應同時制作接地線。
第二十二條 安裝的臨時電源在每次使用時應作全面檢查,禁止使用絕緣不合格的電源線。
第二十三條 臨時照明電源在照明箱處必須作可靠接地,防止作業(yè)人員使用時發(fā)生觸電。
第二十四條 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風工作時,不應超過2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變壓器不許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部。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wǎng),金屬網(wǎng)、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第二十五條 移動電纜盤應隨電動工器具每半年進行一次檢驗,合格的應粘貼合格標簽,對于不合格的進行修理或更換,并保證在現(xiàn)場使用的電源線完好無損。
第二十六條 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架設臨時電源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臨時電源導線纏繞在護欄、管道及腳手架上。
第二十八條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第二十九條 電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米,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電焊工離開場所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三十條 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
第三十一條 臨時電源使用完畢后,使用單位須告知該電源箱或配電盤責任單位,在檢修電源箱處接引的由使用單位自行拆除;在配電盤接引的,先通知運行單位停電,然后由配電盤責任單位拆除。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
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標準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支持性文件
1.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1部分:熱力和機械、發(fā)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
3.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1992)
第七章 附件
1.臨時電源使用申請單
第2篇 臨時電源安全管理制度
內容及要求
一、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氣設備,臨時配電箱內負荷總開關應裝有漏電保護器。
二、臨時電源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三、臨時照明設備懸掛應牢固。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氣,不準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四、廠區(qū)、倉庫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規(guī)范。嚴禁在庫房亂拉臨電線、電燈等用電設備,嚴禁在庫房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五、配電室內不準架設臨時線路。配電室的電源應設總閘,并單獨安裝開關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護措施。
六、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裝置。電氣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
七、廠區(qū)、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八、配電室、主控樓、配房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九、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人員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十、配電室、主控樓、配房內嚴禁明火作業(yè)和使用電爐,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審批程序
十一、需用臨時電源的單位,要提出用電申請,申請要寫明臨時用電負荷的容量、所處地理位置、使用時間及注意事項等,報生產技術部審批。
十二、生產技術部審核確定臨時用電負荷所接電源具體位置、開關容量、保護設置等。經安生部部長及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接引使用,并同時通知安全監(jiān)查保衛(wèi)部等有關單位了解情況。
維護及管理
十三、臨時用電負荷的電源需從廠內380v動力盤接引的其接引工作必須由380v動力盤責任單位負責進行,從其他電源盤接引的其接引工作由該電源盤責任單位負責進行。不準用戶私自接引。線路及負荷布置要符合我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
十四、臨時用電負荷的電源接好后,要有明顯標志、標明負荷名稱,并把用電負荷的容量、所處地理位置、使用時間及注意事項等向電源設備責任單位,并上鎖將箱門鎖好,特別是對運行單位要交待清楚。
十五、臨時電源的停、送電操作,380v動力盤由運行值班人員進行,其他電源盤由其責任單位進行,用戶無權操作。特殊情況需用戶自行操作的,須經安生部部長及以上領導批準。
十六、臨時電源用完后,用戶須告知電源設備(即380v動力盤或其他電源盤)責任單位,并拆除。
十七、臨時電源的接引與拆除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負責人必須由380v動力盤或電源盤責任單位的人員來擔任。
第3篇 施工現(xiàn)場臨時電源敷設、引接管理制度
1. 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在施工現(xiàn)場敷設和引接臨時電源前,必須到生產技術科和安監(jiān)科辦理《臨時用電審批單》,然后持《臨時用電審批單》到電氣車間辦理臨時電源的敷設和引接手續(xù)——外來單位從事引接臨時電源的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電氣車間廠用班的專門培訓,指定引接部位后,方可進行引接。
2. 電廠內部單位在現(xiàn)場進行臨時電源的敷設和引接,必須由熟悉廠內配電設施,且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來進行。
3. 設備容量超過45kw的臨時電源的敷設和引接,必須由電氣車間廠用班人員來進行,并辦理《臨時用電審批單》;接線完畢后要進行試運,同時要有書面交待。
4. 臨時電源引接應在指定的檢修電源箱上進行,停電后,將臨時線接在刀閘或開關下口,不允許在起重設備、照明箱等電源上引接。
5. 臨時電源引接時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觸電或設備短路,電纜、開關等配電控制裝置應與用電負荷相匹配。
6. 手持(移動式)電動工具引接電源時必須按要求加裝相應的漏電保護器,并做好絕緣、隔墊和固定措施。
7. 敷設電纜應用合格的橡膠絕緣電纜,禁止使用花線。
8. 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敷設臨時電源線。
9. 禁止將導線纏繞在護欄、管道及腳手架上,特殊需要時必須加有絕緣措施。
10. 臨時電源敷設時還應做好防雨(水)、防壓(擠)、防刮(碰)等防范措施。
11. 臨時電源引接完畢后必須與使用方核實后再做傳動,嚴禁隨意拉合電源。
第4篇 臨時電源的使用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了加強現(xiàn)場臨時電源的管理,避免由于違章使用引起人身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運行部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熟知本管理制度,嚴格按本制度執(zhí)行;
1.3 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現(xiàn)場臨時電源的使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1.4 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條文發(fā)生沖突時,以上級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
2 臨時電源的使用管理制度
2.1 現(xiàn)場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都屬于運行人員接班檢查、中間巡回檢查的范圍,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2.2 現(xiàn)場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在正常無工作情況下,應將其總電源切電;
2.3 由于現(xiàn)場工作需要,檢修人員要求送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電源時必須聯(lián)系當值值長同意下令運行人員方可執(zhí)行送電,工作結束后聯(lián)系運行人員立即切電,檢修人員無權私自進行切、送電工作;
2.4 運行人員要使用臨時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時,必須經當值值長同意后方可送電使用;
.2.5 在送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電源之前,必須在就地檢查無人員工作,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各部完好,各開關、刀閘、導線絕緣良好方可送電;杜絕預約送電;
2.6 檢修電源箱正常情況下,必須將柜門鎖好;
2.7 使用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時其導線、電器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嚴禁將絕緣不合格的導線、電器工具接入;
2.8 接臨時電源時檢查對應接線柱上側電源開關確斷開,接線端要接在專用的接線柱上,接線要牢固、安全、可靠,接線柱的螺冒要擰緊無松動現(xiàn)象嚴禁隨意纏繞;有插頭的要將合適的插頭插入對應的插座,嚴禁將無插頭的導線插入插座內;
2.9 使用電源插座電源時,檢查對應插座上側電源開關確斷開,方可將引線插頭插入,檢查插頭接觸良好方可送電,嚴禁將無插頭的導線插入插座內;
2.10 嚴禁將臨時電源接在現(xiàn)場照明電源箱、工作mcc屏、控制箱上;
3 考核細則
3.1 凡不按規(guī)定進行切、送電私自進行者,一旦發(fā)現(xiàn)運行人員考核本人100元,檢修人員匯報該部門領導,情節(jié)嚴重者上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門;
3.2 發(fā)現(xiàn)將臨時電源接在現(xiàn)場照明電源箱、工作mcc屏、控制箱者,運行人員考核本人100元,檢修人員匯報該部門領導,情節(jié)嚴重者上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門;
3.3 對使用檢修電源箱、電源插座有違章現(xiàn)象不制止者,考核當值100元;
3.4 對有違章現(xiàn)象造成人員麻電、觸電者,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情況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第5篇 臨時電源的裝拆與使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 為了確保安全用電、人身安全及文明生產,杜絕臨時用電的私拉亂接現(xiàn)象,特制定本標準。
2、 臨時線路或臨時電氣設施,是指在建設、生產、生活等工作中,需短時間敷設使用的電源線路(如照明、加熱、電動工具、試驗、動力設備)等,在工作結束后,即可拆除的設施。
3、 在正常下,一般不得任意裝設、使用臨時線,必須嚴格控制裝設臨時用電線路,未經批準擅自裝設者或到規(guī)定期限不拆除者按違章處罰。
4、 需裝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部門或單位,應由該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署裝設臨時性的書面申請單,寫明用電性質、用電量及期限。經工程部批準,由有關檢修班組現(xiàn)場指定接線地點,并協(xié)助辦理工作票后,方可裝設臨時電源線路。如因特殊情況尚需延期使用,經工程部同意重新申請補延期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5、 凡機組計劃安裝和搶修需使用臨時電源線路,可免辦臨時電源線路申請手續(xù),但必須到中控室登記申請裝設臨時用電,工作結束時必須拆除,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登記簿上簽字、注明拆除時間)。
6、 機組安裝調試后3日內,必須全部拆除現(xiàn)場臨時電源線。
二、臨時線路的敷設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臨時線路應使用絕緣良好、完整無損、規(guī)格符合要求的正規(guī)合格的電線或電纜。
2、 臨時線應盡可能沿墻敷設或走現(xiàn)場電纜架,不得影響通行,不得敷設在地面上,嚴禁擱置在高溫熱體上。
3、 臨時線的電源側應裝有相應容量的開關和保險,禁止將臨時線直接接在干線上。
4、 臨時線裝接應不影響配電盤盤門開關,嚴禁任何人撬開盤門接線。
5、 工作間斷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掛上警告牌。
第6篇 臨時電源敷設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臨時電源敷設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臨時電源敷設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用電安全導責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9]64號 關于印發(fā)《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的通知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臨時電源
是指在檢修、維護其它作業(yè)中,需要臨時搭接的電源。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臨時線一般可分為三類:
a)第一類是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線,如建筑工地的臨時線,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使用時間的須重新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延長使用時間;
b)第二類是使用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的臨時線;
c)第三類是當天用當天拆的臨時線路。
4.2 臨時電源接線的技術要求
4.2.1 臨時電源線路接線:
a)臨時電源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手續(xù)(見附件申請表),申請獲批后由轄區(qū)班組派員接線,使用完畢,由轄區(qū)班組派員拆除臨時線路,恢復線口絕緣;
b)電廠有關部門的臨時電源須經轄區(qū)班組同意,按經批準的布設方案架設并在指定接線處接線,使用完畢,施工部門負責拆除臨時線路做好線口絕緣恢復工作;
c)臨時電源線路的管理、維護及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具有電氣工作人員資格或持有電工證的人員擔任;
d)嚴禁非電氣專業(yè)人員拆、裝臨時電源線路設施;
e)拆接電源工作,必須有監(jiān)護人方可進行。嚴禁臨時工、實習生、培訓生拆接臨時電源線。
4.2.2 臨時電源線路上的電氣設備接線:
a)用電量大的,應按臨時用戶形式接線;
b)用電量較小的,則可從用戶線路配電板上總熔斷器的出線樁引接電源;
c)在電氣裝置和電具的接線樁上連接的線頭,在引出線口前,必須把導線打個結,結應大于出線口孔徑,當導線受拉時曲線結來承擔拉力,保護了線芯;
d)分路線不能在燈頭內并頭,須在線路上用t字接法接好接頭,并包好絕緣;
e)臨時線路上所用移動電具的電源引線口,必須安裝插座。
4.2.3 臨時配電裝置的技術要求:
a)在電源和用電處兩端,均應裝設配電箱,安裝牢固;
b)各種施工場地的臨時性用戶,在就近無適當房屋裝設配電裝置時,應安裝室外型配電箱;
c)配電箱外殼的防護等級應按周圍環(huán)境確定,防觸電類別可為a類或ⅱ類,配電箱應選用防水型或采用防水措施并上鎖,配電箱的安裝高度對地應在1.5m以上,要求操作方便且兒童不易觸及;
d)現(xiàn)場施工電源應使用合格并滿足工地最大用電負荷要求的電源箱或絕源板,電源箱或電源板必須有一總開關控制,箱或板中應有多用戶的端子,并按規(guī)定分級配置漏電保護器及符合規(guī)定的保險絲或保險器;
e)所用的各種開關、熔斷器和插座等電氣裝置的品種規(guī)格均應按正規(guī)線路要求選配和安裝;
f)對無裝漏電保護器的,不允許使用;
g)連接電動機械與電動工具的電氣回路,應設開關式插座并應有保護裝置(如熔絲式自動空氣開關等);
h)嚴禁一閘接多臺電力設備;
i)臨時配電裝置金屬外殼都必須可靠接地,使用中不得將接地裝置拆除;
j)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及時修復,否則不許使用。
4.2.4 臨時電源線路的技術要求:
a)臨時線路應采用耐氣候型的絕緣導線,最小截面為6mm2,在特別潮濕或危險場所,應采用橡套或塑料護套電纜;
b)臨時電源線必須按正規(guī)線路的離地高度要求沿墻或架空敷設,跨越道路應有防護措施;
c)架空高度應:室內大于3.0m、室外大于4.0m、檔距不超過25m、跨越道路大于6.0m(臨時電源線最大垂弧到地面距離):當臨時電源線跨越道路架空高度不能滿足大于6.0m要求時,可采取穿越路面敷設,但穿越路面時必須采取好防護措施,所用木桿梢徑不小于70mm;
d)支持方法,使用時間較長臨時電源線電線固定在絕緣子上,線間距離不小于200mm,導線的接頭和絕緣層的恢復,應按照正規(guī)的方法加工;
e)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上;
f)導線連接臨時線路在一般情況下不宜有中間接頭,若有導線在中間連接,或終端與接線樁連接,應采取防拉斷的加固措施;
g)直線部分的中間接頭應加固以防拉斷:線頭連接處,不應放置在地上,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
h)如用膠皮線套管,則在過路處設有硬管保護,管口裝護圈,以防割破導線。
4.2.5 臨時電源線路上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
a)臨時線路裝置上所有的金屬外殼都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必要時需隨線路附設接地線或保護接零線,禁止借用中性線作為接地線;
b)接地線應與相線和中性線有明顯的區(qū)別,采用多芯電纜時,以黃綠色芯線作為接地線;
c)戶外使用的電氣裝置和用電器具,均需采取防雨措施;
d)各種臨時線路上的電氣裝置和電具都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電氣裝置和電具安裝要牢固可靠,并盡量作固定安裝,不能固定安裝的,也應作臨時性的固定處理;
e)臨時使用的電動機,應安裝在足夠牢固的長木條上;
f)臨時裝設使用的接地裝置,盡可能安裝在臨時配電板附近,接地電阻要符合技術要求,然后接地線隨線路架設到各個需要接地的裝置或設備上,有個別用電設備需要接地時,可就近安裝臨時接地體,接地電阻不可超過10歐姆;
g)凡與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有連接的機械設備,如混凝土攪拌機、卷揚機和吊車等機身,必須可靠接地,并裝設漏電保護器。
4.2.6 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
a)加強對臨時用電的安全教育;
b)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的管理規(guī)定。
c)不準超過電氣設備銘牌額定值使用;
d)嚴禁將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e)嚴禁一個開關或一個插座接兩臺及以上電氣設備或電動工具;
f)移動式電氣設備或電動工具應使用軟橡膠電纜;電纜不得破損、漏電;
g)不準用電源線或軟橡膠電纜拖拉或移動工具;
h)嚴禁濕手接觸電源開關;
i)工作中斷、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j)凡需臨時用電的,應經有關單位或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安裝臨時線路;
k)臨時線路裝置和用電設備,應派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和管理,定期派員進行全線檢查;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場所,就派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
l)臨時用電的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經過檢查合格,方準投入使用;
m)臨時線路安裝完畢后,應經過檢查,合格后方可接電,投入運行;
n)臨時線路安裝完畢后,應指定專人負責運行及維護,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o)臨時用電結束,應及時拆除一切線路裝置的用電設備;
p)凡未經許可安裝的臨時線路裝置,應責令拆除;
q)裝設臨時線要懸掛警告牌,寫明“臨時線危險”,“當心觸電”等字樣;
r)標出拆卸日期,拆卸責任人。裝置臨時線須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采取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布置整齊,放在地面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
4.2.7 現(xiàn)場臨時電源敷設管理規(guī)定:
a)在施工現(xiàn)場開展工作時,在有必要的前提下,可以裝(敷)設臨時電源;
b)裝(敷)設臨時電源時,必須在規(guī)定的電源盤取電,并進行標識;
c)裝(敷)設臨時電源所用的材料、器件(容量、規(guī)格)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d)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e)使用的電動工器具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4.2.8 機組檢修時臨時施工電源管理:
a)大修電源箱的一次線一律由電氣人員接,各單位的臨時電源箱要有專人負責;
b)臨時電源必須使用軟皮電纜線,禁止使用花線或塑料電源線;
c)電焊機、卷揚機的電源線架空部分一般不得低于3米,走向應遵守“電氣安裝規(guī)程”;
d)大修電源開關應裝設合格的漏電保護器,臨時電源線必須遠離電、火焊作業(yè)的熱體,不準阻礙步梯、平臺、通道;不準在地面隨意敷設,穿過車輛通道部分必須有硬質管保護和可靠措施,架空的距地面不少于3米;
e)在容器、水箱、風煙道等金屬容器內及潮濕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按“安規(guī)”要求配置行燈;
f)臨時電源不準用鉤掛、纏繞等方法,應裝設插座,插頭或刀閘,不許在刀閘上部勾掛電源線。
5 要求與考核
5.1 現(xiàn)場臨時電源敷設管理制度是對現(xiàn)場臨時電源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臨時電源的敷設安全是否直接關系到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要求檢修班組、外委施工單位在現(xiàn)場敷設臨時電源時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
5.2 照明線、電焊線、火焊帶都要有支架,支架高度不低于2.5米。對兩帶一線不架空和電焊線有裸露的,每處罰款100元。
5.3 臨時電源線必須采用膠皮電纜線等具有一定防護層的導線,不得使用膠質線、塑料線等防護層較薄的線,違者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