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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fā)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guī)范批發(fā)業(yè)務流程,確保高效、合規(guī)的交易進行。它涵蓋了從供應商管理、庫存控制到訂單處理、價格設定、客戶服務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供應商選擇標準、合作模式、合同條款,以及評估和績效管理流程。
2. 庫存控制:設定庫存水平,規(guī)定補貨機制,防止過度庫存或缺貨情況。
3. 訂單處理:明確訂單接收、確認、執(zhí)行和發(fā)貨的步驟,確保快速準確地滿足客戶需求。
4. 價格策略:制定定價原則,考慮成本、市場競爭和利潤目標。
5. 銷售策略:包括促銷活動、客戶關系管理和市場分析。
6.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標準,保證產品符合客戶要求。
7. 財務管理:涉及賬款管理、支付條款和信用政策。
8. 信息系統:利用信息技術支持批發(fā)業(yè)務,如訂單跟蹤、庫存管理軟件的使用。
重要性
批發(f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風險控制:通過標準化流程降低運營風險,防止因人為錯誤導致的損失。
2. 效率提升:明確職責分工,優(yōu)化業(yè)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客戶滿意度:確??焖夙憫透哔|量服務,提升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4. 合規(guī)性:遵守行業(yè)法規(guī)和企業(yè)政策,防止法律風險。
5. 競爭優(yōu)勢:通過有效的價格策略和銷售策略,增強市場競爭力。
方案
1. 制度建立:由管理層主導,各部門參與,結合業(yè)務實際制定全面的批發(fā)管理制度。
2. 培訓與溝通:定期培訓員工,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制度,加強部門間溝通,解決執(zhí)行中的問題。
3. 執(zhí)行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監(jiān)督機制,如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
4. 反饋與改進:收集員工和客戶的反饋,定期評估制度效果,適時調整和完善。
5. 技術支持:投資合適的it系統,自動化流程,減少人為錯誤,提高效率。
6. 持續(xù)優(yōu)化:隨著市場變化和技術進步,不斷更新制度,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健全的批發(fā)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實踐中,我們需要靈活應對各種挑戰(zhàn),不斷調整策略,以實現批發(fā)業(yè)務的長期繁榮。
批發(f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批發(fā)市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批發(fā)市場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__玉米淀粉批發(fā)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制度及本市場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為本、量才用人、人盡其能、獎優(yōu)罰劣,培養(yǎng)勤政敬業(yè)的職員隊伍,使本公司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
第三條本公司職員須自覺做到:
(一)忠誠守信、服從領導、互相尊重、團結共事;
(二)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三)廉潔奉公、保守機密,不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崗位人員遵守從業(yè)回避制度;
(五)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執(zhí)行;
(六)注意儀容舉止,謙遜禮貌待人;
(七)遵守勞動紀律,忠于職守,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業(yè)務;
(八)愛護公物,注意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四條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職員聘用、培訓、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六條本公司機構設置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本公司根據業(yè)務需要設置以下職能部門:
(一)行政部:負責文秘、人力資源、考勤及勞動紀律、法律事務、資產管理、公關、行政事務等工作。
(二)市場部:負責市場的開發(fā)、推介、宣傳;收集有關市場信息;交易商攤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組織交易商培訓;企業(yè)經營業(yè)務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組織和維護交易活動的正常進行;負責代收代付貨款和有關費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務的咨詢。
(四)儲運部:負責貨物交收的組織管理工作;監(jiān)管指定倉庫;為交易商提供交收、倉儲、運輸等服務和咨詢。
(五)財務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管理。
(六)信息部:負責網站的信息采編及發(fā)布工作;負責建立與維護交易品種及行業(yè)相關的信息庫;為公司提供交易品種及其它相關信息。
(七)技術部:負責網絡系統的日常管理、維護;對交易商參與市場交易提供電腦及網絡技術支持;負責企業(yè)內部辦公自動化技術工作;負責計算機等設備的管理維護。
第三章職務與任免
第八條本公司的職務序列為:
(一)公司領導: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助理;
(二)部門級:經理、副經理。
第九條公司級領導由董事會任免。
第十條部門級,由董事長任免。
第四章選聘與錄用
第十一條本公司在核編范圍內,根據崗位職責及素質標準實行全員聘用制。
第十二條選聘人員,要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招聘遵紀守法、事業(yè)心強、作風正派、業(yè)務水平高、身體健康的人才。注意親屬回避。
第十三條招聘時采取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統一考核,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
第十四條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計劃:部門經理根據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和編制,提出空缺崗位所需人員的基本條件及業(yè)務專長,填寫《增補人員申請表》,董事長審批,行政部負責招聘。
(二)公開招聘:行政部通過廣告、網絡、人才交流市場、高等院校雙選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招聘。收集、整理應聘人員資料。應聘人員應提交:
⑴身份證復印件;
⑵有關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狀況證明復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被錄用人員提供或填寫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否則,一經查出,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填寫的《求職人員登記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類整理。
(三)初選:行政部與用人部門共同對收集整理的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初選。
(四)復試:復試一般采用面試形式,用人部門、行政部及公司領導等共同參與面試,必要時可對應聘者進行筆試。
(五)審批:行政部備齊復試合格的人員資料并錄用意見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經審批合格的人員由行政部通知報到試用并自行到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被錄用人員,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報到。報到時需辦理以下手續(xù):
(1)提供體檢合格證明。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辦理登記手續(xù):填寫《新職員錄用審批表》、《新職員薪金審批表》、《職員履歷表》。
(3)學習《管理手冊》和公司文件,參加新職員培訓;
(4)用人部門經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輔導人員;
(5)安排辦公地點,領取辦公用品、胸卡。
(6)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職稱等證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原件.
(三)試用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筛鶕湓囉闷诠ぷ鞅憩F,由用人部門提議,行政部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縮短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
(四)試用期(滿一個月)只發(fā)應聘職位的基本工資,不享受崗位補貼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試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權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無力承擔應聘崗位工作;
2.試用期間工作失誤較大,造成本公司損失者;
3.品行不佳,給本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4.轉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長試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者。
(六)試用期滿職員應填寫《試用期滿通知書》參加轉正考試。
(七)根據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考試成績用人部門向行政部提出意見,報董事長決定正式錄用、不予錄用、提前轉正或延長試用期。
(八)根據董事長決定,行政部向其發(fā)放《試用期滿通知書》。
(九)考核合格被批準正式錄用的職員,公司與其簽定《聘用合同》。
(十)轉正后的職員享受其所任職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職員檔案
公司行政部負責保管和更新職員檔案。職員個人情況若有下列變動應在5日內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關文件復印件。
⑴結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的變動
⑸緊急情況聯系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的變動
⑹新獲得的教育/專業(yè)資格
⑺政治或商務組織的參與或退出
第五章崗位與職責
第十六條崗位確立
(一)本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各部門的職能設置不同的崗位。
(二)崗位分工是為了明確職責。職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應相互幫助團結協作。
第十七條崗位
(一)依據職務、崗位不同,職員分為公司、部門、職員三個職等。
1.公司領導: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助理;
2.部門級:經理、副經理。
3.職員:各部門從事各專項工作的人員;分別為1-4級。
(二)職等的調整
1.職員的職等根據崗位需要、考核成績等不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調整。
2.職級調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則上可晉升一級,當崗位、職等不變時,職級以本等最高級為限。
3.職等的調整程序及手續(xù)按《人事調整》有關制度執(zhí)行。
第六章工資與福利
第十八條本公司薪金分為基本工資、補貼、效益工資等。
第十九條基本工資按職等確定,共分為三等九級,標準另訂。
第二十條補貼包括崗位補貼、交通補貼、醫(yī)療補貼、住房補貼、通訊補貼和伙食補貼等。
第二十一條效益工資根據當年經營收入的完成情況以及職員的工資等級核定發(fā)放。
第二十二條根據當年稅后利潤超額完成情況可計提獎金。
第二十三條基本工資、補貼每月28日發(fā)放。新聘職員和離職人員按當月實際工作日計發(fā),日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加補貼工資除以22(工作日)計算。
第二十四條效益工資、獎金按年度于春節(jié)前發(fā)放。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職員從正式聘用起的實際工作月份按比例計發(fā),離職人員不予計發(fā)。
第二十五條下列款項須從職員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依照制度由個人承擔的保險費;
(三)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四)違反勞動紀律等相關制度的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依法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保險費用由公司及職員依有關制度分攤。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根據經營
狀況良性發(fā)展,逐步提高職員的福利待遇。職員的福利包括:
(一)在職員生日、結婚、生育及直系親屬去世等情況下酌情發(fā)給禮金(品)或慰問金。
(二)為職員辦理相關保險。
(三)職員因疾病、突變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經本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酌情予以補貼。
第七章考勤與休假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上下班實行簽到考勤制。全體職員上下班均須簽到和簽離。
第三十條職員請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時簽到者,須向上級報告,并應于返回當日由上級核簽確認。
第三十一條職員之間不得代為簽到,否則代簽與被代簽者均按一次計半天曠工論處。
第三十二條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遲于上班時間5分鐘簽到(離)者為遲到。累計三次遲到早退者,視為曠工半天。
第三十三條職員請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又不按制度補辦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三十四條曠工半天,扣發(fā)二天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曠工一天者,扣發(fā)五天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曠工兩天者,扣發(fā)半月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和各項補貼。一年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累計曠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權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條加班
因工作需要,經公司領導批準安排,在國家法定節(jié)日加班者,累計7小時,按日基本工資的200%加發(fā)薪金。加班時須報知部門經理批準,月末(25日前)報行政部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齡一年以上的職員,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帶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當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職員書面申請,三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行政部核準;三天以上及部門負責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實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四)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當年公休假者,經本人申請、行政部審核,可加發(fā)半個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單位所在地的職員,利用公休假探親,每年可報一次探親路費,已婚職員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兩年可報一次探親路費。
(六)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xù)。
(七)休假期間待遇不變。
第三十七條婚、喪假
(一)本公司正式職員,提交結婚證書復印件的可在當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據國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職員,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喪假(不含在途時間)。
(三)婚、喪假請假手續(xù)同公休假。
(四)婚、喪假期間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產假
(一)本公司工齡一年以上的女職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標生育子女的,可按國家有關制度享受產假。(國務院發(fā)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1、產假假期,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2、對晚育(指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在法定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
(二)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休產假應提前三個月申請,由本部門、行政部協調安排,報公司領導核準。
(三)產假期間發(fā)放基本工資。
第三十九條父親假
男職員的妻子生育(初育),職員本人可享受帶薪假十天,但應在孩子出生半年內休完。
第四十條病假
(一)職員生病不能堅持工作可以請病假。
(二)病假一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兩個工作日(含)以上五個工作日(含)以內須出具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五個工作日以上,須出具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核準;部門負責人請病假,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三)每月連續(xù)病假三個工作日(含),累計病假五個工作日(含)扣發(fā)病假期間的崗位津貼;病假連續(xù)超過五個工作日,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者,扣發(fā)當月崗位津貼和病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四)全年連續(xù)病假十個工作日,累計病假二十個工作日,酌情扣發(fā)當年效益工資。
第四十一條事假
(一)不屬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之制度請假者即為事假。
(二)職員請事假應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審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個工作日為限,事假期間扣發(fā)基本工資和各項補貼。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連續(xù)事假十個工作日,累計二十個工作日,本公司有權提前解聘。
(五)如請假未在行政部備案,將作曠工處理,扣除曠工期間工資,并取消當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與培訓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職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條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對職員全年的工作績效、品行、功過、出勤等方面的綜合評價、考查,時間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為:
1.個人總結;
2.部門評議;
3.考試或其他輔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協同各部門進行??己私Y果經行政部審查后報公司領導核批??己撕细裾?即獲續(xù)聘資格。
第四十四條不定期考核
(一)試用期考核:職員試用期滿應進行考核。具體辦法見本制度《選聘與錄用》有關條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認為必要時,隨時進行的考試或考核。
第四十五條職員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記存?zhèn)€人檔案,作為獎懲、職級升遷的依據。
第四十六條本公司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強職員的學習培訓,以提高職員的工作水平、業(yè)務素質。
培訓類型(一)職前培訓:新職員報到后,行政部協同用人部門對其進行職前培訓,主要內容為:
1.本公司簡況;
2.本公司基本業(yè)務制度、基本內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門及崗位的職責、工作流程;
4.介紹工作區(qū)域及同事。
(二)在崗培訓:可以進行產品、技能培訓、基礎知識培訓。培訓的方式:
1、公司或部門舉辦培訓;
2、部門經理日常工作安排對下屬進行培訓;
3、參加知名企業(yè)的培訓;
4、選修大專院校、研究院(所)的有關課程;
5、參加國內培訓單位舉辦的培訓;
本公司將根據需要對在崗職員進行分期分批培訓,提倡和鼓勵職員利用業(yè)余時間進修對口專業(yè)知識。通過業(yè)余學習獲得高于本人原等級的技術資格并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別獎勵。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七條獎勵分為兩類:
(一)嘉獎
(二)記功
第四十八條嘉獎
(一)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貫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業(yè)績突出,足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發(fā)事件勇于負責處置恰當者;
4.檢舉違規(guī)違法行為經查屬實者;
5.其他經研究確認的原因。
(二)嘉獎以通報表彰為主,酌情予以物質獎勵。
記功
第四十九條
(一)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記功:
1.對市場有特殊貢獻,足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災害,處理及時,處置恰當,避免或減少損失者;
3.累計嘉獎三次;
4.其他研究決定的原因。
(二)記功除通報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質獎勵。
第五十條處罰分為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臨時員工的工作處罰和聘用員工的工作處罰二種。
第五十一條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考勤、臨時員工的工作等情況處罰。由行政部派專人定期進行檢查、行政部經理不定期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填寫《違紀情況單》,出現一次違紀情況罰款人民幣十元。
第五十二條懲罰為四種: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解聘;
(四)開除。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時間擅離崗位,怠慢職守,產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三)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四)違反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輕微者;
(五)發(fā)生事故有意隱瞞者;
(六)連續(xù)數月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工作時間消極怠工或擅離職守,屢勸不聽者;
(二)無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級命令、指示,影響本公司利益者;
(三)無故拖延為交易商辦理合法手續(xù)或超越職權違規(guī)為交易商辦理有關手續(xù)者;
(四)遇突發(fā)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誤造成較大不良影響者;
(六)累計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務者;
(二)違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較大損失者;
(三)無正常理由,拒不服從上級指導和安排,多次勸告不聽者;
(四)態(tài)度惡劣,言行不軌,嚴重影響本公司工作氣氛和公共關系者;
(五)失職或對問題失誤,使本公司受到損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過制度時間者;
(七)試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違法亂紀,嚴重影響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擾亂社會治安者;
(二)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索賄受賄者;
(三)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交易商事實確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五)連續(xù)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計曠工五日者;
(六)累計二次記過者;
第五十六條職員受處罰,將酌情予以扣發(fā)薪金、罰款等經濟處罰。
第五十七條職員獎罰記錄由行政部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章人事調整
第五十八條人事調整包括職務、等級調整(職等升降)、辭職、解聘、開除等。
第五十九條人事調整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任職素質標準為條件,考核為依據,兼顧個人發(fā)展?jié)撃?嚴格按制度權限及程序辦理。
第六十條職等調整的核定權限及程序。
(一)董事長由董事會任免。
(二)職員職等調整由董事長辦公會議討論,董事長決定。
(三)凡經核定進行人事調整的職員,行政部以《職等調整通知書》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條被調整職員的待遇自調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條辭職
(一)本公司允許職員在聘任期間辭職。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辭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意見,報行政部審核,董事長批準。
(二)行政部向獲準辭職的人員送發(fā)《離職通知書》。辭職者應按制度辦理交接手續(xù),否則視為擅離職守,按除名對待,由此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辭職者憑簽核完整的《離職通知書》到財務部領取當月實際工作日的基本工資和補貼。
第六十三條解聘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市場有權解聘:
1.符合本制度《獎勵與處罰》中解聘條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產或其他原因被核準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員(試用人員除外)由所在部門報行政部審核,董事長批準。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員發(fā)送《離職人員通知書》。被解聘人應按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關手續(xù),否則按除名對待,由此造成的損失,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試用期被解聘者)憑簽核完整的《離職人員通知書》可領取當月工資。
第六十四條開除
(一)凡符合除名條件的,本公司予以開除。
(二)被開除者,本公司不給任何補償;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必要時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第六十五條按制度程序辦理完離職手續(xù)的職員,本公司可協助其辦理有關保險等轉移手續(xù)。
第六十六條人事調整記錄由行政部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一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七條本公司人事檔案內容包括:
(一)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等;
(二)個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工作總結、考核記錄、獎罰記錄等資料文件;
(三)個人在本公司期間職務、職等、崗位調整等資料文件;
(四)個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培訓情況記錄;
(五)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第六十八條職員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的檔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專人負責。
第六十九條職員的檔案屬保密資料,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泄漏其內容。
第七十條 查閱檔案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則和審批制度,個人不得借閱本人檔案;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要經行政部負責人核準。查閱者嚴禁涂改、圈劃、抽換、復印檔案資料,不得泄漏其內容。
第七十一條職員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檔案,遵從自愿原則,可將檔案轉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負擔在人才中心保管費用。
第七十二條職員離職,其檔案按制度程序辦理轉遞手續(xù),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和責任由本人承擔。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間的必要記錄備查。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圖紙審批發(fā)放回收銷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guī)范管理公司的礦圖,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礦圖、及外來圖紙的存檔、保管、復制、發(fā)放、回收、銷毀及回收處理。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所有礦圖的管理。
二、職責
生產技術科是礦圖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圖紙的編制、保管、發(fā)放、回收、銷毀及歸檔管理。
三、工作程序
3.1.圖紙和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批、發(fā)放和管理
3.1.1.設計人員按設計程序完成對礦圖的設計編制,經過各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公司總工程師、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交資料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需下發(fā)的圖紙由資料管理員發(fā)放,并做好發(fā)放記錄。
3.1.2.外來圖紙經技術負責人審查后,由資料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需下發(fā)的由資料管理員發(fā)放,并做好發(fā)放記錄。發(fā)放的圖紙應加蓋項目負責人及日期章。
3.1.3.礦圖底圖電子版,及時備份,如有丟失,應追究其遺失者責任。
3.2.圖紙的更改回收與銷毀
3.2.1.礦圖需更改時,應填寫圖樣(文件)更改申請單,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更改。
3.2.2.對于過期的圖紙,由生產技術科圖紙保管員定期統一回收,統一銷毀。
3.3.資料管理員如對所保管圖紙保管不善,如丟失或違犯本制度時,應提出批評,情節(jié)嚴懲時應給予經濟處罰。
第3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
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
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 的電源應予以 。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
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 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 》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
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
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
急救知識;
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
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
運輸安全知識;
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
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5篇 a農貿批發(fā)市場管理制度
批發(fā)市場也有批發(fā)市場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農貿批發(fā)市場的管理制度,僅供大家參考。
為進一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規(guī)范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1.市場經營戶在與市場管理辦公室簽訂《租賃合同》獲得攤檔、鋪位使用權后,應按規(guī)定持有效證件及時向市場管理監(jiān)督部門申領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關證照,經領取后方可開業(yè)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銷售的商品,必須同時取得相關“許可證明”,方可開業(yè)經營。
2.市場經營戶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市場管理,接受市場檢查監(jiān)督,落實違章整改;按規(guī)定依法納稅,及時交納市場各項費用。
3.按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在攤檔、鋪位上經營,做到亮證經營,人證相符,不隨意設攤堆物,不占道經營。
4.確保銷售的商品符合質量要求。銷售的食品符合食品衛(wèi)生、食品質量的安全規(guī)定;包裝產品的標識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必須有qs標志。商品的進貨索證要齊全,并接受市場管理人員核查和檢測;凡索證不全的商品一律不準在市場上銷售。禁止銷售假冒偽劣的商品和腐朽變質的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禁止生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其它塑料購物袋必須明碼標價,實行有償使用。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yè)道德,不缺斤短兩,不以次充好,不強賣強買,不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騙消費者,自覺維護市場信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市場內不準打牌、賭博、偷竊、打架斗毆、酗酒鬧事,不準以任何形式擾亂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費者投訴或糾紛,到市場管理辦公室協商調解或經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不得仗勢欺人、態(tài)度粗暴。
7.愛護市場設施。不準亂搭貨架、亂掛亂貼、亂接亂拉,有礙于市場環(huán)境行為的發(fā)生;不準擅自改變市場設施和水電管線。不隨意挪用市場或他人的經營設備用具,如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攤檔、鋪位裝修、廣告、空調設置及使用大功率電器,必須經市場管理辦公室申報批準。自有設施使用不得有礙市場外觀形象,不得危害毗鄰攤檔、鋪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經營戶要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單據和物品;市場內不得帶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動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每日營業(yè)結束,清除好應清理的物品,關閉電源,鎖好門窗,帶走現金和物品。
9.維護市場整潔,搞好攤檔、鋪位門前“三包”工作,樣品上貨架或上攤檔臺面,要擺放整齊;車輛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嚴禁亂堆商品,亂丟垃圾雜物,瓜皮果殼,嚴禁隨地吐痰。不準在市場內帶養(yǎng)寵物,以及做與本市場不適宜的其它行為。
10.不準轉租、轉借和買賣攤檔、鋪位。轉讓、搭拼攤檔、鋪位應事前向市場管理辦公室提出報告,經市場管理辦公室批準,市場管理監(jiān)督部門申辦證照后,方準經營。經營者應配合市場管理辦公室的開業(yè)計劃和經營指導,應在開業(yè)前一個月內將商鋪內的經營設施安裝完畢,在開業(yè)前十日內將臺檔位經營設施準備妥當,否則,在開業(yè)之日造成無法營業(yè)的視為放棄其在本市場經營權,終止其租賃合同,不予退還保證金,由市場收回攤檔、鋪位。
11.市場經營戶在合同期內終止經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報告,經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交清各項費用,辦好設施歸還手續(xù),手續(xù)齊全后方能終止合同,并在規(guī)定期限后清退出市場,市場將保證金退還。在經營中需要更換執(zhí)照戶名或負責人的,須經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并報市場管理監(jiān)督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xù)經營。
12.經營戶不準雇傭情況不明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用工;用工對象必須證件齊全,并由攤檔、鋪位負責人向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根據“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做好聘用的進場工作人員的登記、管理、教育、并承擔各項用工責任,人員變動及時辦理登記變更手續(xù),不辦理登記手續(xù)的人員不給予進攤檔、鋪位工作。
13.開展‘文明經商、誠信經營’活動。經營戶之間應互助關愛,和睦相處,支持、配合市場開展各項服務管理工作,與市場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責任書》、并交納保證金。
本制度望各經營戶遵照執(zhí)行。違反制度的,根據市場管理規(guī)約予以處理;違法的則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6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
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
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 的電源應予以 。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
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 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 》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
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
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
急救知識;
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
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
運輸安全知識;
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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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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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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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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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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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
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