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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機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焊接作業(yè)的安全、高效和質量可控,涉及焊機的選購、使用、維護、安全操作及人員培訓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焊機的選擇與購置:明確焊機的技術參數(shù)、品牌信譽、性能穩(wěn)定性等要求。
2. 焊機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涵蓋開機、使用、關閉等步驟。
3. 安全管理: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包括防護設備的使用、緊急情況應對等。
4. 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定期檢查、清潔、潤滑和故障報修的流程。
5. 培訓與考核: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并進行定期考核。
6. 質量控制:設定焊接工藝參數(shù),監(jiān)控焊接質量,確保產(chǎn)品符合標準。
7. 記錄與報告:建立焊機使用記錄和故障報告制度。
重要性
焊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生產(chǎn)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火災、電擊等事故。
2. 提升工作效率:通過規(guī)范操作和定期維護,減少設備故障,保證連續(xù)生產(chǎn)。
3. 保證產(chǎn)品質量:通過嚴格的工藝參數(shù)控制和質量檢查,確保焊接品質。
4. 延長設備壽命:正確的使用和保養(yǎng)能延長焊機的使用壽命,降低更換成本。
5. 提高員工技能:培訓與考核機制有助于提升員工專業(yè)能力,提高團隊整體水平。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焊機管理制度文件,明確各項職責和流程。
2. 設立專職人員負責焊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3.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焊機操作培訓,老員工定期復訓。
4. 實施定期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5. 引入質量管理系統(tǒng),對焊接過程進行監(jiān)控和記錄,確保質量可追溯。
6. 建立焊機故障快速響應機制,確保故障能得到及時處理。
7. 定期評估焊機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優(yōu)化。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焊機管理制度將在保障安全、提升效率、保證質量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為企業(yè)的焊接作業(yè)提供堅實的支撐。
焊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直流電焊機、架線逆變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調撥站對電機車的正常調度,規(guī)范直流電焊機、架線逆變器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井下各采煤、掘進單位有需要焊接工作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申請允許后才允許進行施焊工作;施焊時使用本單位工作用的交流電源,嚴禁使用直流電焊機或土電阻。違反時每次考核500元并勒令立即停止使用。
2、機電科在巷道有使用直流電焊機、架線逆變器的工作,必須提前一天向調度室請示,并在當天工作時向本水平調撥站請示;運輸段在巷道有使用直流電焊機、架線逆變器的工作,工作當天向本水平調撥站請示。未經(jīng)請示,私自使用每次考核200元。
3、其余單位(立昌、通修段)施焊工作時,200m范圍內有交流電流時,必須使用交流電焊機。違反時每次考核200元。
4、緊急搶修需要使用直流電焊機、架線逆變器時,向調度室請示,由調度室通知本水平調撥站。
5、所有在有架線區(qū)域工作的單位,必須在工作范圍60m外設置紅燈。否則,每次考核200元。
第2篇 井下電焊機領用、運輸、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持有電、氣焊操作特殊工種證的人員方可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二條 各隊組需要井下電、氣焊(割)作業(yè)時,嚴格按“一焊一審批、一焊一措施、電、氣焊設備一審批一入井“的原則執(zhí)行。
第二章 電、氣焊設備的領用
第三條 電、氣焊設備由各隊組自行保管,由各隊組派專人進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條 電、氣焊設備領用由各隊組車間管理人員根據(jù)電風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記錄登記發(fā)放。
第三章 電、氣焊設備的保管
第五條 電、氣焊設備使用隊組的責任人是電、氣焊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者,由各隊組指定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 對電、氣焊設備妥善保管,禁止損壞,丟失電、氣焊設備。
(二) 定期對電、氣焊設備進行檢查,確保電、氣焊設備完好。
(三) 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電、氣焊設備。
(四) 不得讓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員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六條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隊組要建立本單位各類電、氣焊設備清冊、臺帳。
第四章 電、氣焊設備運輸
第七條 井口安全員為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的檢查人員,必須執(zhí)行“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入井審批手續(xù)”經(jīng)機電辦、安全辦、生產(chǎn)指揮中心審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經(jīng)井口安全員檢查設備、設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號工及擁罐工憑審批條方可入井,禁止信號工、擁罐工無審批條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信號工、擁罐工進行罰款100元處罰。
第八條 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在入井前要保證氧氣瓶、乙炔瓶防護裝置(安全帽、防振圈)齊全,裝卸過程中必須清裝清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下滾動,裝入礦車時必須保證分車裝運,兩側要有防護,防止與礦車箱體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員進行檢查,有一項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條 電、氣焊設備通過人力或橋吊裝入礦車中,通過副井罐籠入井,井下使用電機車進行運輸,運輸?shù)綗o軌道地點時,由專人抬扛到使用地點。
第十條 運輸過程中不得對電、氣焊設備進行野蠻裝運,造成電、氣焊設備損壞。
第五章 電、氣焊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井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遵守《井下電、氣焊管理規(guī)定》要求,嚴格執(zhí)行《井下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xù)。
第十二條 使用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焊機電源線的拆、裝應由電鉗工進行。
(二)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外殼接地情況,接地線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接地線應用螺絲上緊,禁止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
(三)使用電焊機前,應檢查并確認一、二次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氣焊設備的銘牌規(guī)定。接線柱應有墊圈,接線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齊全,無松動或損壞。
(四)電焊機二次接地線應直接接在焊件上。嚴禁將電纜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屬構件等作為電、氣焊設備二次接地線。
(五)起動電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可接觸,以防短路。調節(jié)電流或變更極性接法時,應在空載情況下進行。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一次線路的帶電部分。
(六)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第十三條 使用氧氣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乙炔發(fā)生器及其連接部分不得漏氣,橡膠軟管不應有鼓包、裂縫或漏氣,如有漏氣現(xiàn)象,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二)氧氣瓶、乙炔瓶不許碰撞,并嚴禁放在靠近熱源的地方。氧氣瓶和乙炔瓶距離不得少于7米,氧氣和乙炔距焊接點進風側10米以外。
(三)焊槍連接處必須嚴密,嘴子如有堵塞,應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鳴爆時,應快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然后放在冷卻水中冷卻。
(五)焊槍和割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立即點火,然后調整火焰,熄火時與此相反,先關乙炔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六)點燃焊咀和割咀時,不準觸碰熱金屬,也不得將其放在熱的工件上。
第十四條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帶電的設備,必須先檢查電源已斷開。
第十五條 在狹小或潮濕地點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墊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觸電的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第十六條 電焊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穿好勞動防護用品,在金屬工件上焊接時,必須穿好絕緣鞋或帶絕緣手套。
第十七條 在高處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作業(yè)點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十八條 電、氣焊設備作業(yè)完畢后,必須及時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升井,井下嚴禁存放風電焊設備及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責任隊組罰款500元。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于2022年2月10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機電供應中心。
第3篇 井下電焊機領用、運輸、保管、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持有電、氣焊操作特殊工種證的人員方可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二條 各隊組需要井下電、氣焊(割)作業(yè)時,嚴格按“一焊一審批、一焊一措施、電、氣焊設備一審批一入井“的原則執(zhí)行。
第二章 電、氣焊設備的領用
第三條 電、氣焊設備由各隊組自行保管,由各隊組派專人進行保存和管理。
第四條 電、氣焊設備領用由各隊組車間管理人員根據(jù)電風焊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記錄登記發(fā)放。
第三章 電、氣焊設備的保管
第五條 電、氣焊設備使用隊組的責任人是電、氣焊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者,由各隊組指定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 對電、氣焊設備妥善保管,禁止損壞,丟失電、氣焊設備。
(二) 定期對電、氣焊設備進行檢查,確保電、氣焊設備完好。
(三) 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電、氣焊設備。
(四) 不得讓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員使用電、氣焊設備。
第六條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隊組要建立本單位各類電、氣焊設備清冊、臺帳。
第四章 電、氣焊設備運輸
第七條 井口安全員為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的檢查人員,必須執(zhí)行“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入井審批手續(xù)”經(jīng)機電辦、安全辦、生產(chǎn)指揮中心審批同意并在入井前經(jīng)井口安全員檢查設備、設施完好合格后,副井信號工及擁罐工憑審批條方可入井,禁止信號工、擁罐工無審批條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入井,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信號工、擁罐工進行罰款100元處罰。
第八條 電、氣焊(割)設備、設施在入井前要保證氧氣瓶、乙炔瓶防護裝置(安全帽、防振圈)齊全,裝卸過程中必須清裝清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下滾動,裝入礦車時必須保證分車裝運,兩側要有防護,防止與礦車箱體碰撞,以上措施均需由安全員進行檢查,有一項不合格均禁止入井。
第九條 電、氣焊設備通過人力或橋吊裝入礦車中,通過副井罐籠入井,井下使用電機車進行運輸,運輸?shù)綗o軌道地點時,由專人抬扛到使用地點。
第十條 運輸過程中不得對電、氣焊設備進行野蠻裝運,造成電、氣焊設備損壞。
第五章 電、氣焊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井下電、氣焊作業(yè)必須遵守《井下電、氣焊管理規(guī)定》要求,嚴格執(zhí)行《井下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xù)。
第十二條 使用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焊機電源線的拆、裝應由電鉗工進行。
(二)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外殼接地情況,接地線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接地線應用螺絲上緊,禁止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
(三)使用電焊機前,應檢查并確認一、二次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氣焊設備的銘牌規(guī)定。接線柱應有墊圈,接線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齊全,無松動或損壞。
(四)電焊機二次接地線應直接接在焊件上。嚴禁將電纜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屬構件等作為電、氣焊設備二次接地線。
(五)起動電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可接觸,以防短路。調節(jié)電流或變更極性接法時,應在空載情況下進行。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一次線路的帶電部分。
(六)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第十三條 使用氧氣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乙炔發(fā)生器及其連接部分不得漏氣,橡膠軟管不應有鼓包、裂縫或漏氣,如有漏氣現(xiàn)象,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二)氧氣瓶、乙炔瓶不許碰撞,并嚴禁放在靠近熱源的地方。氧氣瓶和乙炔瓶距離不得少于7米,氧氣和乙炔距焊接點進風側10米以外。
(三)焊槍連接處必須嚴密,嘴子如有堵塞,應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
(四)由于焊咀和割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鳴爆時,應快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然后放在冷卻水中冷卻。
(五)焊槍和割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立即點火,然后調整火焰,熄火時與此相反,先關乙炔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六)點燃焊咀和割咀時,不準觸碰熱金屬,也不得將其放在熱的工件上。
第十四條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帶電的設備,必須先檢查電源已斷開。
第十五條 在狹小或潮濕地點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墊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觸電的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第十六條 電焊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穿好勞動防護用品,在金屬工件上焊接時,必須穿好絕緣鞋或帶絕緣手套。
第十七條 在高處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作業(yè)點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十八條 電、氣焊設備作業(yè)完畢后,必須及時將風電焊設備、設施升井,井下嚴禁存放風電焊設備及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責任隊組罰款500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于2016年2月10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機電供應中心。
第4篇 電焊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電焊機管理,確保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依據(jù)《電阻焊機的安全要求》、《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分廠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從事焊接的相關人員,應遵守本制度,同時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機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規(guī)定要求。
第二章電焊機管理責任制
第三條電焊機由分廠統(tǒng)一管理,派專人進行保存及管理。日常由各分廠電工組負責管理維修,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分廠電焊機臺帳;
(二)定期對分廠所轄班組電焊機進行檢查、試驗,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三)定期檢查各班組崗位電焊機保管、使用情況。
第四條電焊機使用崗位是電焊機的直接責任者,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電焊機妥善保管,禁止損壞、丟失電焊機;
(二)定期對電焊機進行檢查,確保電焊機完好;
(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電焊機;
(四)嚴禁非本崗位人員使用電焊機。
第三章電焊機的日常管理
第五條分廠要建立電焊機臺帳,做到內容完整清晰,帳、物一致,編號統(tǒng)一。
第六條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電焊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未經(jīng)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電焊機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條電焊機的存放要做到定置管理,表面清潔,溫、濕度符合說明書要求。
第四章電焊機的檢測、維護
第八條電焊機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測,由分廠統(tǒng)一組織專人負責。正常情況下分別于每年1月份、7月份進行檢查測試。
第九條檢測工作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本單位沒有電工的須請電氣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并將檢測結果記錄在臺帳上。
第十條電焊機的一、二次繞組之間,繞組與鐵芯之間絕緣電阻應大于5mω(使用500v兆歐表),繞組、引線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5mω。
第十一條電焊機裸露的導電部位和轉動部分防護罩應完好,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第十二條安裝在廠房外或其它室外的電焊機,要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對灰塵較多的要及時清掃,發(fā)現(xiàn)受潮的電焊機應進行干燥處理。對受潮嚴重的電焊機要及時進行修復工作,經(jīng)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電焊機的使用
第十三條經(jīng)專業(yè)培訓合格,持有焊工特種作業(yè)操作合格證的人員方能進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條電焊作業(yè)必須遵守動火工作票管理規(guī)定,在禁止動火區(qū)域動火,應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xù)。
第十五條電焊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第十六條電焊機電源線的拆、裝應由電工負責進行。
第十七條電焊機使用環(huán)境溫度在5至40℃之間。在環(huán)境溫度不高于20℃時,濕度不得大于90%;環(huán)境溫度不高于40℃時,濕度不得大于50%。
第十八條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外殼接地情況,接地線應有良好的導電性能,其截面積不得小于12平方毫米,接地線應用螺絲上緊,禁止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
第十九條嚴禁把氧氣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的氣體管道,以及各類設備、管道等非直接接地的裝置作為接地極。
第二十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3米。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設離地面2.5米以上高度的固定電源線。電焊機二次線電纜長度應不大于30米。二次線應布設整齊、固定牢固,接頭不超過3個,接頭使用快速接頭插座,并用絕緣材料包好,導線的金屬部分不得裸露。導線通過道路時,必須將其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埋設在地下。通過鐵道時,必須從軌道下面穿過。
第二十一條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一、二次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guī)定。接線柱應有墊圈,接線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齊全,無松動或損壞。
第二十二條多臺電焊機的接地裝置應分別由接地處引接,不得串聯(lián)接地。
第二十三條電源線要使用專用插座從檢修電源箱接引,不得從盤門處引入?,F(xiàn)場的焊線不允許散落在地上,所有焊線應懸掛固定,做到走向有序,排列整齊。
第二十四條嚴禁將電焊導線靠近熱源、接觸鋼絲繩、轉動機械或將其搭在氧氣瓶、乙炔瓶上。
第二十五條電焊機二次接地線應直接接在焊件上。嚴禁將電纜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屬構件等作為電焊機二次接地線。
第二十六條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可能帶電的設備,必須先檢查電源已斷開。
第二十七條在密閉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工作時,應遵守受限空間作業(yè)制度,且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第二十八條在狹小或潮濕地點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墊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觸電的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第二十九條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時,必須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第三十條焊接預熱件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第三十一條使用中的電焊機要放在通風、干燥的地方,平穩(wěn)放置。需露天作業(yè)的,應根據(jù)季節(jié)和環(huán)境情況做好防雨、防雪等措施。
第三十二條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工作。
第三十三條在焊接地點周圍5米范圍內,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確實無法清除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或防護措施。
第三十四條起動電焊機時,焊鉗和焊件不可接觸,以防短路。調節(jié)電流或變更極性接法時,應在空載情況下進行。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一次線路的帶電部分。
第三十五條電焊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穿好勞動防護用品,在金屬工件上焊接時,必須穿好絕緣鞋或帶絕緣手套。
第三十六條在高處電焊作業(yè)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作業(yè)點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三十七條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第三十八條直流焊機的電刷和整流片應接觸良好,當電刷磨損或損壞時,應及時進行更換。焊接時如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停止焊接,查找原因,請專業(yè)人員進行修理。
第三十九條使用電焊機時,工作電流不得超過相應負載持續(xù)率規(guī)定下的許可電流,電焊機運行時的溫升不得超過額定值。
第四十條倒換電焊機接頭、轉移作業(yè)地點、發(fā)生故障或電焊工離開作業(yè)場所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一條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電焊機。當焊接過程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第四十二條在不進行焊接工作時,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四十三條電焊機使用采取定點定位的方法,使用完畢必須放置到規(guī)定地點。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分廠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電焊機使用管理制度
一、電弧焊的一般規(guī)定
1、 焊接設備上的電機、電器、空壓機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處應有保護罩。
2、 現(xiàn)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用品。
3、 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 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5、 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6、 在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采取措施:容器上必須有進、出風口并設置通風設備;焊接時必須有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7、 焊接預熱焊件時,應設擋板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電焊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理設在地下。
8、 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
并有專人監(jiān)護。
9、 接地線及手把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上,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10、 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11、 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須檢查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xiàn)象。
12、 焊鉗應與手把線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的焊縫。
13、 在載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jīng)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如超過a級60c、b級80c時,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
14、 施焊現(xiàn)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5、 作業(yè)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
二、交流電焊機
1、 應注意初、次級線,不可接錯,輸入電壓必須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guī)定。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2、 次級抽頭連接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應無松動或損壞。
3、 移動電焊機時,應切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停電,應切斷電源。
三、旋轉式直流電焊機
1、 新機使用前,應將換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凈,使換向器與電刷接觸良好。
2、 啟動時,檢查轉子的旋轉方向應符合焊機標志的箭頭方向。
3、 啟動后,應檢查電刷和換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時,應停機查明原因,經(jīng)排除后,方可使用。
4、 數(shù)臺焊機在同一場地作業(yè)時,應逐臺啟動,并使三相載荷平?。
四、硅整流直流電焊機
1、 電焊機應在原廠使用說明書要求的條件下工作。
2、 使用時,須先開啟風扇電機,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仔細察聽應無異響;停機后,應清潔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3、 嚴禁用搖表測試電焊機主變壓器的次級圈和控制變壓器的次級線圈。
五、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
1、 檢查送絲滾動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磨損或接觸不良時應更換。
2、檢查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不足時應添加。
3、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六、對焊機
1、 對焊機應安置室內,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少于3m,并應分別接在不同相位的電網(wǎng)上,分別有各自的開關;導線的截面應符合規(guī)定。
2、 作業(yè)前,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應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無泄漏,確認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jù)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c,排水量應根據(jù)溫度調節(jié)。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配合搬運鋼筋的操作人員,在焊接時要注意防止火花燙傷;閃光區(qū)應設擋板,焊接時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6、 冬季施工時,室內溫度應不低于8c;作業(yè)后,放盡機內冷卻水。
七、點焊機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極的油污;通電后,機體外殼應無漏電。
2、 啟動前,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和調整好極數(shù),接通水源、氣源,再接通電源。
3、 電極觸頭應保持光潔,如有漏電時,應立即更換。
4、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必須保持干燥;排隊水溫度不得超40c,排水量可根據(jù)氣溫調節(jié)。
5、 嚴禁在引燃電路中加大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電弧不能發(fā)生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6、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應預熱淚盈眶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不得小于5min。
第6篇 電焊機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⑴電焊機一、二次接線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
⑵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線
⑶電焊機設備的安裝、修理必須有電工進行,焊機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焊工不得隨意拆修焊接設備。
⑷焊工推送閘刀時,不要正對電閘,防止因短路造成的電弧火花燒傷面部、手部、,必要時應戴絕緣手套。
⑸電焊鉗應有可靠的絕緣。在容器焊接時,不允許用簡易的無絕緣焊鉗,防止電焊鉗等焊件發(fā)生短路燒毀電焊機或發(fā)生其它意外。焊接完畢后,電焊鉗要放在可靠的地方,再切斷電源。
⑹電焊工在施焊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狹小或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區(qū)內必須穿著干燥的衣服和可靠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鞋不要靠在鋼板上。
⑺更換焊條時,要戴好防護手套,不得用裸露的手直接接觸電焊條或電焊鉗。
⑻電焊用電纜必須絕緣良好,不要把電纜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件上,防止高溫損壞絕緣層,電纜要避免碰撞,磨損。發(fā)現(xiàn)破損應立即修好或更換。
⑼電焊工要熟悉和掌握有關預防觸電急救方法等知識,嚴格遵守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