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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工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至關(guān)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它涵蓋了項目啟動、計劃制定、執(zhí)行監(jiān)控、風險控制、變更管理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項目質(zhì)量,并有效控制成本。
包括哪些方面
1. 項目啟動階段:明確項目目標,確定項目團隊,分配資源,制定初步的工作計劃。
2. 計劃制定:詳細規(guī)劃項目進度,設定關(guān)鍵里程碑,編制預算,設定質(zhì)量標準。
3. 執(zhí)行監(jiān)控:跟蹤項目進度,定期評估績效,確保工作按計劃進行。
4. 風險管理:識別潛在風險,制定應對策略,實時更新風險清單。
5. 變更管理:規(guī)范變更流程,評估變更影響,確保變更不影響項目整體目標。
6. 質(zhì)量控制:實施質(zhì)量檢查,確保工程符合預設標準,處理質(zhì)量問題。
7. 溝通協(xié)調(diào):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確保信息流通,解決合作中的問題。
重要性
動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過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責任分配,減少工作延誤,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成本:通過預算管理和變更控制,防止成本超支,保證項目的經(jīng)濟效益。
3. 確保質(zhì)量:通過質(zhì)量標準和檢查,確保工程品質(zhì),提升企業(yè)聲譽。
4. 風險防范:提前預見并處理潛在問題,降低項目失敗的風險。
5. 促進協(xié)作:良好的溝通機制有助于團隊協(xié)作,提升項目執(zhí)行效果。
方案
1. 制定詳盡的動工程序:包括項目啟動會議、計劃編制、資源分配等步驟,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
2. 建立風險管理框架: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設立風險應對小組,快速響應突發(fā)情況。
3. 實施項目審計:定期檢查項目進度,對比實際與計劃,找出偏差并調(diào)整。
4. 強化溝通培訓:提高團隊成員的溝通技巧,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地傳遞。
5. 設立變更審批制度:任何項目變更都需經(jīng)過審批,確保變更合理且可控。
6. 質(zhì)量管理體系:設立質(zhì)量檢查點,嚴格執(zhí)行質(zhì)量標準,及時反饋并解決質(zhì)量問題。
動工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項目成功的關(guān)鍵,它需要結(jié)合實際情況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市場的變化。通過嚴格執(zhí)行這套制度,企業(yè)可以實現(xiàn)項目管理的標準化、專業(yè)化,從而提升整體競爭力。
動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2 引用標準
gb 2900.28 電工名詞術(shù)語 電動工具
gb 3883.1~3883.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3 電動工具應符合的條件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 3883.1~3883.12的相應規(guī)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jīng)國家認定的檢驗機構(gòu)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3.3 工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生產(chǎn)使用說明書,說明書應有獨立的章節(jié)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nèi)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關(guān)的預防措施等。
4 管理
4.1 工具的管理必須包括:
4.1.1貫徹執(zhí)行本標準和其他有關(guān)安全管理的要求;
4.1.2監(jiān)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4.1.3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shù)教育和培訓;
4.1.4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diào)查、統(tǒng)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并上報有關(guān)部門;
4.1.5按照本標準和工具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nèi)容至少應包括:
4.2.1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4.2.2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4.2.3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4.2.4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4.2.5操作者注意事項。
4.3 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shù)檔案。
5 使用
5.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
5.2 在一般作業(yè)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還應采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5.3 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gòu)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應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5.4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yè)場所應有人在外監(jiān)護。
5.5 在濕熱、雨雪等作業(yè)環(huán)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5.6 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5.7 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連接。
5.8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
5.9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單獨連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nèi)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連接起來。
5.l0 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 (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 檢查、維修
6.1 工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6.2 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6.2.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6.2.2保護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6.2.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6.2.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6.2.5電源開關(guān)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6.2.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6.2.7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轉(zhuǎn)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6.2.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6.3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
6.3.1 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6.3.2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qū)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相應縮短檢查周期。
6.3.3 在梅雨季節(jié)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6.3.4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6.2條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
6.4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也阻小于表1規(guī)定的數(shù)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5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6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6.7 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guī)格不符的零部件。
6.8 在維修時,工具內(nèi)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diào)換。
6.9 工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jīng)修理后,必須進行下列測量和試驗。
6.9.1 絕緣電阻測量
6.9.2 絕緣耐壓試驗
6.10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第2篇 某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nèi)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jié)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jié)構(gòu)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nèi)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gòu)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nèi)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卡頭牢固,轉(zhuǎn)動靈活,開關(guān)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guān)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nèi)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guān)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3篇 可移動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可移動工具的管理,規(guī)范員工正確使用,防止在使用過程中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nèi)使用的(包括供應商攜帶的)所有可移動工具的管理
3定義
可移動工具是指攜帶和移動比較方便的手動工具,氣動工具和電動工具
4職責和分工
分工 職責 | 采購 | ehs | 生產(chǎn) | 電工 |
可移動工具的采購 | ★ | ☆ | ☆ | |
可移動工具的使用培訓 | ☆ | ★ | ☆ | |
可移動工具的維修檢查 | ☆ | ☆ | ★ |
★= 負責部門☆ = 配合部門
5手動工具
5.1使用者必須熟知各種工具的專業(yè)功能,正確選擇和使用適用于工作的工具。
5.2盡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調(diào)節(jié)扳手或開口扳手。使用扳手時應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發(fā)生傷害。
5.3管筒扳手的鉗口必須尖銳并保持清潔,以免打滑。
5.4螺絲刀和各類鉗具的手柄必須絕緣,但不得以此作為故意接觸帶電體的理由。
5.5嚴禁將諸如螺絲刀類的手動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褲兜里,以免接觸到帶電體而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
5.6除非設計允許,否則嚴禁將工具作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錘子敲打),嚴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動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能使用,必須張貼明確標識(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責任部門處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設計,嚴禁擅自改制工具,嚴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氣動工具
6.1氣動工具的高壓軟管應選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壓力的合格軟管,軟管與工具之間應使用專業(yè)接頭(如快速接頭)對接,軟管的長度應盡可能短,能滿足工作需求盡可。軟管接頭應保持清潔,以免異物進入損壞工具
6.2氣動工具上的開關(guān)或保險夾必須固定,嚴禁使用開關(guān)或保險夾與工具分離的氣動工具。
6.3制造壓縮空氣的場所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壓縮空氣進入氣動工具之前必須經(jīng)干燥和油水分離以保證其具有良好的潤滑效果。
6.4使用壓縮空氣進行清潔清掃工作時,如果噴嘴是固定型的,壓力應不得超過30 psi,同時必須使用噴嘴保護并穿戴個人防護裝備。
6.5嚴禁使用壓縮空氣清掃衣服、皮膚或頭發(fā),嚴禁把高壓軟管對準他人。
7電動工具
7.1只有經(jīng)過培訓的員工才可以使用電動工具,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種電動工具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要求。
7.2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橡膠軟電纜或塑料護套軟線,引線不得有接頭,長度不得超過5m。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破裂、線頭脫落、插頭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張貼標識,送交維修。
第4篇 公司手持電動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fā)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guī)定了_______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gb3787-2006)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chǎn)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2014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a版)》
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3.1? 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3.2? 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jié)構(gòu)符號“回”。
3.3? 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nèi)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 選購
4.1? 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jīng)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gòu)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4.2? 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jié)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nèi)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4.3? 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jīng)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4.4? 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shù)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 保管
5.1? 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zhì)的場所。
5.2? 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5.3? 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周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并記錄備案。
5.4? 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臺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chǎn)品合格證書、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等
6? 使用
6.1?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6.2? 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3? 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gòu)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6.4? 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lián)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jiān)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6.5? 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
6.6? 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6.6.1? 外觀檢查:
6.6.1.1? 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6.6.1.2? 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6.6.1.3? 開關(guān)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6.6.1.4? 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6.6.1.5? 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6.6.2? 電氣檢查:
6.6.2.1? 通電后反應正常,開關(guān)控制有效;
6.6.2.2? 通電后外殼經(jīng)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6.6.2.3? 對于旋轉(zhuǎn)工具,通電后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6.7? 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guān)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采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 電源開關(guān)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鉤在開關(guān)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diào)。
6.9? 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6.10? 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lián)結(jié)。
6.11?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
6.12?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lián)結(jié)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nèi)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lián)結(jié)起來。
6.13? 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 操作手電鉆或電錘等旋轉(zhuǎn)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zhuǎn)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zhuǎn)動部分絞纏。
6.15? 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cè)將電源斷開。
6.16?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fā)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 檢查維護
7.1?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測
7.1.1? 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7.1.2?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qū)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周期。
7.1.3?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500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2mω,ⅱ類不低于7mω;ⅲ類不低于1mω。
7.1.4? 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上表的規(guī)定,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7.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7.3? 修理后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nèi)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diào)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diào)換。檢修后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jīng)用500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2mω,ⅱ類不低于7mω;ⅲ類不低于1mω。工具絕緣部分經(jīng)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950v,ⅱ類—2800v,ⅲ類—380v。
7.4? 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guī)格不符的零部件。
7.5? 在維修時,工具內(nèi)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
7.6?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8? 管理臺帳格式
第5篇 手持式電動工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電動工具)的采購、驗收、使用、檢查、維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電等事故的發(fā)生,以免造成人身傷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及分類
本制度適用于功能公司各車間、科室、部門所有電動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機(也稱角磨機)、沖擊鉆、手電鉆、電磨、手持砂輪機、水鉆、電錘等。
電動工具按電氣保護的方式分為三類:
ⅰ類工具即為普通型電動工具,其額定電壓超過50伏,ⅰ類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在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聯(lián)起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ⅰ類工具的插頭為三腳插頭。
ii類工具即絕緣結(jié)構(gòu)全部為雙重絕緣結(jié)構(gòu)的電動工具。其規(guī)定電壓超過50v。
ii類工具不允許設置接地裝置。一般為絕緣外殼。
ii類工具必須采用加強絕緣電源插頭,且電源插頭與軟電纜或軟線壓塑成一體的不可重接電源插頭。
ⅱ類工具只允許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腳電源插頭。ii類工具均帶有標志“回”。
iii類工具即安全電壓工具。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在防止觸電的保護依靠由安全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nèi)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電壓高的電壓。
三、電動工具的管理
3.1、電動工具的采購、驗收及貯存
3.1.2、供應不根據(jù)各部門、車間提交的申購計劃進行采購。
3.1.2、物流部倉管科負責新購電動工具的驗收,新購電動工具必須帶有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產(chǎn)品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等資料。
3.1.3、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zhì)的場所。
3.2、電動工具的使用
3.2.1、電動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員應認真閱讀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使用時,使用人員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2.2、在一般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ⅰ類電動工具;若使用ⅰ類電動工具時,還應在電氣線路中采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3.2.3、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gòu)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ⅰ類或ⅲ類工具
3.2.4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在電氣線路中裝設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ⅱ類工具。
ⅲ類電動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及ⅱ、ⅲ類電動工具的電源控制箱和電源藕合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yè)場所操作時,應有人在外監(jiān)護。
3.2.5、在濕熱、雨雪等作業(yè)環(huán)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3.2.6、ⅰ工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pe),
3.2.7、電動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電動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藕合器進行聯(lián)接。
3.2.8、電動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
3.2.9、電動工具的插頭、插座應按規(guī)定正確接線,插頭、插座中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連接保護接地線(pe)。嚴禁在插頭、插座內(nèi)用導線直接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起來。
3.2.10、電動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3.2.11、設備科建立總臺帳,各使用部門必須建立本部門的電動工具臺帳,其內(nèi)容包括:名稱、型號、部門編號、出廠編號、檢驗日期、下次檢驗日期等。
4、檢查和維修
4.1、電動工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物流部倉管科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4.2、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4.2.1、是否有產(chǎn)品認證標志及定期檢查合格標志;
4.2.2、外殼、手柄有否裂縫或破損;
4.2.3、保護接地線(pe)聯(lián)接是否完好無損;
4.2.4、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4.2.5、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4.2.6、電源開關(guān)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4.2.7、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4.2.8、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轉(zhuǎn)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4.2.9、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4.3、電動工具的定期檢驗,功能公司設備科是電動工具的檢定部門,根據(jù)使用情況其檢定周期定為半年。針對使用環(huán)境或崗位的不同,使用部門根據(jù)情況可以申請追加檢驗。
4.3.1、電動工具的定期檢驗項目:
a、文件4.2.1~4.2.9中的所有項目。
b、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其不應小于下表中的規(guī)定
測量部位
絕緣電阻/mω
ⅰ類電動工具
ⅱ類電動工具
ⅲ類電動工具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7
1
4.3.2、經(jīng)設備科檢查合格的電動工具,應在電動工具的適當部位,粘貼檢查“合格”標識。各使用部門注意保存標識的完整性?!昂细瘛睒俗R應鮮明、清晰、正確并至少應包括:
a、工具編號;
b、檢查單位名稱或標記;
c、檢查人員姓名或標記;
d、有效日期。
4.4、長期擱置不用的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表1規(guī)定的數(shù)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經(jīng)檢查合格、粘貼“合格”標志后,方可使用。
4.5、電動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線(pe)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交個車間或部門的電工進行修理(若本部門或車間無法修理的,交設備科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4.6、電動工具經(jīng)維修和試驗合格后,應在適當部位粘貼“合格”標志;對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的工具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并采取隔離措施。
第6篇 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和使用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質(zhì)量可靠,有效指導現(xiàn)場工作人員正確維護和使用工器具,以確保人身、電網(wǎng)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辦法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職責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門承擔其的維護管理職責,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管理內(nèi)容與要求
管理內(nèi)容
3.1.1?電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帶、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照明燈具、防毒面具、絕緣桿、絕緣夾鉗、絕緣罩、絕緣升降板、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驗電筆、絕緣硬(軟)梯、腳扣、絕緣繩索、絕緣斗臂車、接地線等。
3.1.2 ?電氣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槍鉆、砂輪機、切割機,電動拉鉚槍、電動坡口機、電磨頭、電剪刀、交直流焊機、磨光機手提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曲線鋸、鉆床、臺鉆、風葫蘆、電動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門、班組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設立檔案,具體要求如下:
3.2.1?部門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設備清冊的管理上:各部門按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以便于查看某類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填寫表格如下圖:
序號 | 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部門 編號 | 生產(chǎn)廠家 | 領(lǐng)用 日期 | 存放地點 | 備注 |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部門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如下圖,
序號 | 名稱 | 部門 編號 | 檢驗人 | 檢驗日期 | 所在 班組 | 設備狀況 | 備注 |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部門和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
3.2.2 ?班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設備清冊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各班組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填寫表格與部門填寫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與部門相同。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此項工作班組管理或部門統(tǒng)一管理都可以,無論誰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證其原始報告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或部門,應向被檢驗工器具的部門提供檢驗情況(指檢驗結(jié)果是否合格等)。
3.3?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根據(jù)《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測試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請各部門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3.3.1 ?驗電器: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起動電壓試驗 | 半年 | 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 | 試驗時,接觸電極應與試驗電極相接觸 | |||
2 | 額定電壓試驗 | 半年 |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5min,在該時間段內(nèi)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 ||||
3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試驗長度(m) | 工頻耐壓(kv) | ||
1 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2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成組電壓降試驗 | 不超過5年 | 對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線的任意兩個線夾之間分別施加13a,18a,26a,36a…電流,測量其電壓降,其壓降應小于或等于同長同截面絞線的壓降值,或者不超過型式試驗時測得壓降的115% | 線鼻與多股軟導線壓接的應立即做該試驗 | |||
2 | 接地絕緣棒的絕緣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工頻耐壓(kv) | 持續(xù)時間(min) | 試驗電壓加在護環(huán)與緊固頭之間 | |
10 | 45 | 1 | / | ||||
35 | 95 | 1 | / | ||||
63 | 175 | 1 | / | ||||
110 | 220 | 1 | / | ||||
220 | 440 | 1 | / | ||||
330 | 380 | / | 5 | ||||
500 | 580 | / | 5 |
3.3.3 ?絕緣桿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試驗長度 (m) | 工頻耐壓(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上一頁12下一頁3.3.4?絕緣夾鉗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試驗長度 (m) | 工頻耐壓(kv) | 持續(xù)時間(min) | |
10 | 0.4 | 45 | 1 | ||||
35 | 0.6 | 95 | 1 | ||||
63 | 0.7 | 175 | 1 | ||||
110 | 1.0 | 220 | 1 | ||||
220 | 1.8 | 440 | 1 |
3.3.5?絕緣硬梯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靜負荷試驗 | 1年 |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 ||||
2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試驗長度(m) | 工頻耐壓(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6 ?絕緣罩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工頻耐壓(kv) | 時間 (min) | 按gb12168方法進行試驗 |
6—10 | 30 | 5 | ||||
35 | 80 | 5 |
3.3.7 ?絕緣手套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半年 | 電壓 等級 | 工頻耐壓(kv) | 持續(xù)時間(min) | 泄漏電流(ma) | |
高壓 | 8 | 1 | ≤9 | ||||
低壓 | 2.5 | 1 | ≤2.5 |
3.3.8 ?絕緣斗臂車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1年 | 額定電壓(kv) | 試驗長度(m) | 工頻耐壓(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9 ?絕緣繩索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工頻耐壓試驗 | 半年 | 試驗長度 (m) | 工頻耐壓(kv) | 持續(xù)時間 (min) | |
0.5 | 105 | 5 |
3.3.10?安全帶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靜負荷試驗 | 半年 | 種類 | 試驗靜拉力(n) | 載荷時間(min) | |
大帶 | 2205 | 5 | ||||
腰帶 | 2205 | 5 | ||||
小帶 | 1470 | 5 | ||||
2 | 沖擊試驗 | 半年 | 80kg重量做自由墜落試驗 | 用于懸掛安全帶,按gb6096-85方法進行試驗 |
3.3.11?安全帽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1 | 沖擊性能試驗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沖擊力小于4900n | 按使用場合不同分批進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進行試驗 |
2 | 耐穿刺性能試驗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 |
3.3.12 ?腳扣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1 | 靜負荷試驗 | 半年 | 施加980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
3.3.13 ?升降板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1 | 靜負荷試驗 | 半年 | 施加220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
3.4 ?電氣工具和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3.4.1 ?預防性試驗前應檢查以下項目: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開關(guān)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轉(zhuǎn)動靈活無障礙。
3.4.2 ?測量工具的絕緣 電阻
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不小于7(兆歐)
3.4.3?絕緣耐電壓試驗
帶電零件與殼體零件間加電壓500v—2500v,絕緣電壓試驗的時間應維持1分鐘。
3.5 ?電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規(guī)定
3.5.1 ?各部門應根據(jù)各種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有關(guān)標準和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制訂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2?對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shù)教育和培訓,使其熟悉設備的結(jié)構(gòu)、特點、性能,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過必要的考試,合格者允許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經(jīng)過電力安全工器具培訓的人員不允許使用。
3.5.3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nèi)容至少應包括:
——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項。
——工具檢驗、試驗部門、時間,工具檢驗時限。
3.5.4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shù)檔案。
3.5.5?各單位應根據(jù)工作性質(zhì)、工作需要、工作范圍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響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強使用前的檢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須由使用人員對外觀、帽帶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安全帶要對外觀、鎖扣牢固等情況認真檢查。使用前對安全工器具關(guān)鍵部位的檢查必須嚴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早解決。
3.5.7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按有關(guān)規(guī)定重新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須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須嚴格按照預防性試驗項目、周期、要求進行試驗,未按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產(chǎn)工作中使用。
3.5.11?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照產(chǎn)品風電場家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期限使用,超過使用壽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對雖未超過使用壽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許使用。
4?報告和記錄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檔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
第7篇 食品公司勞動工資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勞動工資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真正體現(xiàn)“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不斷改善和提高員工在工資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員工在勞動與工資之間達到動態(tài)平衡,達到激發(fā)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促進公司發(fā)展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員工。包括實習和試用員工,不包括臨時用工。
第三條工資組成
公司員工的薪資分為年薪制和月薪制。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技術(shù)人員實行年薪制,對其他員工實行月薪制。
員工的工資由“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兩大模塊組成。
基礎工資 =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津貼+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 = 月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
實行計件制員工按計件辦法實行。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平時的月發(fā)工資與核定的年薪工資的差額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補發(fā)。但績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補發(fā)。
第四條 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基本原則是按照目標利潤、目標成本和費用控制進行考核。績效考核將根據(jù)部門及員工不同的職務、職責(技能)和崗位職責等因素,分為若干種考核辦法并設立多個考核級別或系數(shù)。
績效考核由財務計劃部根據(jù)年初公司確定的各項指標,按財務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進行分部門考核。按月度預發(fā)、按季度小結(jié)、年度全部兌現(xiàn)。
公司籌建期按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工作業(yè)績等進行考核,籌建及試生產(chǎn)期間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據(jù)崗位與職務不同分為:部門負責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長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員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10年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工資發(fā)放比例另定。
第五條基本工資標準
月薪工資總額在3000元以下的按 50%確定為基本工資。
月薪工資總額在4000―8000元之間的按 45%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計算。
月薪工資總額在8000元以上的按 40%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計算。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公司在籌建期和試生產(chǎn)階段實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8―9小時。對超出規(guī)定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時加班加點1.5倍。
加班計算方法為:
日加班工資=本人的基本工資 / 50元每天×加班天數(shù)×相應的倍數(shù)
(零星加班累計8小時為1天)
科級(包括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加班不發(fā)加班費,可以安排調(diào)休輪休。
計件制人員均按工序定額單價實行計件工資,不再考慮基礎工資和加班工資。
第七條 事假及病假工資
事假工資扣發(fā):
本人月工資總額 / 50每 天×事假天數(shù) = 應扣工資
病假工資扣發(fā):
先前有調(diào)休的經(jīng)部門領(lǐng)導批準后可以使用調(diào)休日充抵病假天數(shù)。(當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調(diào)休充抵)
一年工齡以下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fā);
一年工齡以上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計發(fā);
第八條工資稅收問題
公司確定的工資標準除特殊情況下均為稅前工資。員工工資欄的稅前年薪即為核定的工資報酬。
員工應按國家標準交納工資所得稅。
工資所得稅由公司財務部門代為交納。
第九條 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由于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員工離職時的工資計算按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
1、被公司勸辭員工:
因工作不稱職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勸其辭退的員工,離職時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評得分結(jié)清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工資部分。
2、自已請辭員工:
公司對自已請求辭職且經(jīng)批準的員工,按離職日期發(fā)放月工資、補發(fā)季度考核部分滿月的部分(未滿月的部分不予補發(fā)),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兌現(xiàn)。
3、擅自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
公司對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不再發(fā)放任何工資。
離職員工的工資結(jié)算單由人事部門出具,交給財務部的工資結(jié)算員造冊發(fā)放。
第十條工資發(fā)放規(guī)定
1、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根據(jù)《工資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內(nèi)容和方法核算好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信息存檔,并按時報送給財務部確保員工工資的準確計算與及時發(fā)放。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按員工出勤記錄(包括加班)及績效考評得分為計算依據(jù),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將相關(guān)工資計算資料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工資結(jié)算員。
2、正式生產(chǎn)后的績效考核工資的結(jié)算工作由財務部門按考核辦法計算完成,季度與年終考核由相應部門配合、財務計劃部完成,報總經(jīng)理批準后才能造冊發(fā)放。
3、每月10日為上月工資發(fā)放日(遇公休日則提前或推遲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發(fā)放工資的,將于發(fā)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節(jié)日可以提前發(fā)放。
第十一條工資保密原則
工資管理的原則是:
1、員工之間不允許互相打聽工資情況。
2、與工資管理工作無關(guān)的人員不得打聽、傳閱、查看相關(guān)工資管理文件資料。
3、相關(guān)工作人員不得將有關(guān)工資管理、發(fā)放等文件資料隨便放在工作臺面上。
4、相關(guān)工作人員不得允許其他無關(guān)人員查看、翻閱包括電腦中的工資文檔。要設定好工資操作相關(guān)密碼和鎖放好工資管理、發(fā)放等相關(guān)的文件資料。
5、如有有關(guān)人員因工作需要查看相關(guān)工資管理、發(fā)放等文件資料和工資單等,應遵循審核、批準程序,即必須經(jīng)過主管副總或總經(jīng)理批準。
6、對故意泄漏工資機密的相關(guān)人員,公司將按《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理。
第十二條附則
本制度從20__年元月1日起試行。公司以前所發(fā)的相關(guān)規(guī)定若與本制度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的解釋權(quán)以人事部門的意見為準。
第8篇 電氣檢修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圍
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的職責、內(nèi)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chǎn)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電測法規(guī)》-(jjg622-8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標準》(gb3883.1~12-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gb3787-93)
《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動式木走梯安全標準》(gb17059.1-86)
《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2-86)
《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3-86)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電氣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2002.11.7)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國電發(fā)【2002】777號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基礎管理標準)
《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shù)語和定義
電氣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及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帶電部分。
一般防護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管理,確保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保證使用人員的安全,特制定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及漏電保護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內(nèi)容與辦法
5.1電氣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屬于經(jīng)過國家檢測中心試驗鑒定的合格產(chǎn)品。
5.1.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1.3產(chǎn)品有廠名、廠址、出廠編號、出廠檢定合格證或檢測中心鑒定報告證書。
5.1.4選購有入網(wǎng)證的生產(chǎn)廠家,選購符合相應國家標準(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產(chǎn)品。
5.2電動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3883.1~12的相應規(guī)定。
5.2.2工具必須有安全認證標志,工具上應有幾類工具的永久標志。
5.2.3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3漏電保護器
5.3.1必須選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chǎn)的,有入網(wǎng)證合格產(chǎn)品。
5.3.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安裝接線圖及注意事項。
5.3.3選型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漏電保護器必須與使用的設備相匹配。
5.4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
5.4.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相關(guān)規(guī)定
5.4.1.1電檢班代表廠部負責全廠電氣安全用具試驗、貼簽發(fā)證工作,并設立電子、書面兩套臺帳,實施統(tǒng)一管理。
5.4.1.2班組日常管理電氣安全用具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檢工作。
5.4.1.3所有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超過試驗周期禁止使用。
5.4.1.4電氣電檢班按電氣安全用具編號填寫試驗日期、試驗結(jié)果并簽名。
5.4.1.1.5.3試驗合格品貼合格證,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測試班集中處理,不得返回原單位。
5.4.1.6電氣安全用具電子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3:
5.4.2電動工器具試驗及有關(guān)規(guī)定
5.4.2.1電動工器具試驗周期為六個月,分電氣絕緣試驗及機械性能檢驗兩部分。
5.4.2.1.1電動工器具絕緣試驗分工: 電氣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電動工器具絕緣測試工作,測試紀錄在測試結(jié)束2天內(nèi)傳報電檢班。其他由電氣電檢班負責。
5.4.2.1.2所有單位電動工器具電氣絕緣試驗由電檢班負責統(tǒng)一審批,填寫電子臺帳。
5.4.2.1.3機械性能檢驗:由電動工器具使用班組指定設備專責人或者保管員負責(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guān)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檢驗合格后填寫電子臺帳并簽名。
5.4.2.1.4電動工器具兩項檢驗均合格,安全主管簽名、發(fā)合格證,該工具方可準許使用。
5.4.2.2按電動工器具種類建立電子臺帳,記錄各類工器具數(shù)量。對春、秋檢工器具檢驗數(shù)量進行統(tǒng)計并與總數(shù)比較,增加、減少應注明原因。
5.4.2.3電動工器具分合格、待修、報廢三種。合格與待修的電動工器具分別位置、分開存放;合格的電動工器具按編號、名稱定置擺放;報廢的電動工器具交由分場統(tǒng)一處理,不得在班組保存。
5.4.2.4各班組電動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動式、手持式、電焊機以及其他工具的順序編號注冊。
5.4.2.5 電動工器具電源線的要求:單相工具采用三芯電源線;三相工具采用四芯電源線。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工器具外殼接地與電源接地構(gòu)成保護接地系統(tǒng)。
5.4.2.6電動工器具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4
5.5 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領(lǐng)用審批規(guī)定。
5.5.1生產(chǎn)部安全主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組申請領(lǐng)用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的材料計劃,必須經(jīng)安全主管審核。
5.5.3新領(lǐng)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須經(jīng)本單位安全主管編號、注冊。
5.5.4新領(lǐng)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經(jīng)電氣檢修及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安全主管發(fā)合格證后,方可準許使用,否則視為不合格工具。
5.6部門、班組建立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的臺帳,檢查、試驗、維修記錄。明確保管專責人。所有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分場統(tǒng)一編號,班組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編號用標簽打印后粘貼,編號必須清晰。
5.7保管人員每次發(fā)放或收回必須進行檢查,每月對管轄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5.8現(xiàn)場放置電動工器具中不應有報廢品,報廢品應單獨存放。
5.9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并填好維修技術(shù)檔案。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應達不到安全技術(shù)指標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方允許補報和購置新的工器具。
5.10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保管
5.10.1絕緣工具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有條件的可放在紅外箱中,防止積塵。
5.10.2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鋼絲繩應編號,保管應定置擺放,對號入座。
5.10.3絕緣手套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zhì)接觸。
5.10.4絕緣靴不得當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與雨靴放在一起,并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zhì)接觸。
5.10.5漏電保護器必須由專人保管,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1)漏電保護器接線必須正確,安裝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后必須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均應正確動作。
(2)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范圍
1)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2)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
3)安裝在環(huán)境惡劣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5.11按照不同種類的電動工器具分別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2每半年(春、秋檢)由各班安全員或技術(shù)員與專責人(保管員)一同對本班組工器具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按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合格者到測試班領(lǐng)取相應數(shù)量的合格證,貼在已檢合格設備的明顯之處,并做好檢驗記錄備查。不合格者,應單獨放置,立即按有關(guān)規(guī)定修復或報廢。
5.13安全帶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nèi),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油漬等和尖銳堅硬的物體,不準長期暴曬。應當定置擺放。
5.14移動梯子、高凳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點應干燥,無腐蝕性液體及氣體。特別注意梯子擺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砸傷人員和設備儀器。移動梯子、高凳不能與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動梯子和高凳上擺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變形。
5.15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應請專業(yè)人員(專責人)進行維修試驗工作,并做好維修試驗記錄。
5.15.1電氣安全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1)漏電保護器投運前進行試驗一次,應當動作良好。
(2)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檢查有試驗合格標簽,和試驗記錄。未超過有效期使用。
(3)絕緣部分表面無裂紋、破損或污漬。
(4)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或破漏、劃痕等。絕緣手套漏氣,不能用于機械操作。
(5)驗電器每次使用前都應檢查,絕緣部分有無污垢、損傷、裂紋、聲光顯示是否完好。驗電器自檢功能正常。
(6)攜帶型短路接地導線、線卡及導線護套符合標準要求,固定螺絲無松動現(xiàn)象。
(7)安全帶使用前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和扭結(jié)現(xiàn)象;皮革配件應完好、無傷殘;金屬配件應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無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與邊框間距符合要求;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應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限制升降裝置應齊全好用;木、玻璃鋼制構(gòu)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金屬制的組件無嚴重銹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防滑裝置齊全可靠。梯子、高凳檢驗周期為一年,標準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執(zhí)行。
5.16電動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5.16.1電源線應完好無損,電源開關(guān)動作正常、靈活、不缺損、破裂。電源插頭必須完整無損。
5.16.2工器具的外殼、手柄完好無損,機械防護裝置應完好。
5.16.3保護線連接應正確,牢固可靠。
5.16.4轉(zhuǎn)動部件及防護裝置應完好。轉(zhuǎn)動部分應轉(zhuǎn)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5.16.5安裝地點應光亮充足,場地便于人員操作使用。
5.16.6電源線應用橡皮絕緣軟電纜電纜管整齊敷設,絕緣良好,帶電部分不得外露。
5.16.7電動工器具必須單獨使用開關(guān)(刀閘)。工器具的接地裝置必須良好,符合要求。
5.16.8電焊機檢查
5.16.8.1檢查開關(guān)和漏電保護器及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6.8.2檢查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6.8.3檢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理。
5.16.8.4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應有良好的絕緣層。
5.17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1漏電保護器使用。
5.17.1.1電動工器具及環(huán)境惡劣的電氣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將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
5.17.1.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源控制開關(guān)。
5.17.1.3漏電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檢查其動作原因,如檢查未發(fā)現(xiàn)問題時允許試投一次。如再次動作,可考慮作試驗或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5.17.2電氣安全用具使用
5.17.2.1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掌握正確使用方法。不懂得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電氣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許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與高壓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位發(fā)生接觸。
5.17.2.4電氣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核準與所操作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5.17.3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工具完整好用,防護裝置齊全,帶電工具的附件(鉆頭、砂輪片、無齒鋸片)應無缺陷,安裝牢固。
5.17.3.3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正確安全的操作。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場所,應使用ii、iii類工具。使用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5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gòu)架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器具。
5.17.3.6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nèi)等工作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器具,或使用裝設漏電保護器的ii類工器具。裝設的漏電保護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點外面。
5.17.3.7工器具的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diào)換。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電源連接器連接(轉(zhuǎn)接)。電源線要架空敷設,如在地面敷設應做好防護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險或轉(zhuǎn)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應固定牢固,不能松動有飛脫的可能。刀具接觸被加工工件要緩慢,不準突然用力,避免損壞工具和傷人。作業(yè)中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傷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須切斷開關(guān),停止總電源,做好防止轉(zhuǎn)動的安全措施。停止作業(yè)前應從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換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guān)。停止作業(yè)或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guān)。
5.17.4安全帶使用
5.17.4.1班組根據(jù)工作需要領(lǐng)用合適類型的安全帶。
5.17.4.2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檢查的項目。
5.17.4.3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5.17.4.4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5.17.4.5安全帶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使用頻繁的繩要經(jīng)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17.4.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組根據(jù)需要領(lǐng)用合適類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動梯子、高凳要在檢查周期內(nèi)使用。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將梯子。高凳架設在不穩(wěn)固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
5.18.6現(xiàn)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梯子、高凳,確保工作安全。
5.19電焊機的使用
5.19.1電焊機及電源
5.19.1.1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guān),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guān)。
5.19.1.2電焊機連接的電源線,長度不易超過2-3米。當有臨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電線桿用瓷瓶隔離布置敷設,其高度必須距離地面2.5米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點的電氣線路應布置正確,并應注意檢查開關(guān)和漏電保護器及電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9.1.4電焊機電源輸入端不論是否帶有電纜,均應予以保護,以防止人體意外接觸,并表明極性。
5.19.1.5電焊機輸出回路不得與接地保護端或電焊機機架連接,內(nèi)部連接應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斷線或松脫也不會引起輸入和輸出回路間發(fā)生通電現(xiàn)象。
5.19.1.6應經(jīng)常檢查和保持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9.1.7如電源內(nèi)部采取可移動繞組調(diào)節(jié)焊接電流,則要求可動繞組在各個位置都應與其它帶電部分至少8毫米的氣隙。
5.19.1.8經(jīng)常移動切與人體易于接觸的控制回路,其電壓值為:工頻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電焊電纜及焊鉗
5.19.2.1電焊機用的軟電纜芯線應采用多股細銅線或細鋁線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應根據(jù)焊接需要載流量和長度,按電焊機用電纜的標準選用。
5.19.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兆歐姆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補完好。
5.19.2.3從焊接工件到電焊機的回路導線應采用電纜或?qū)щ娡旰玫匿摻罾喂炭煽康剡B接,如果鋼筋連接不良或電纜細長,一致回路導線電阻大時,焊接電流產(chǎn)生分流,電焊機接地線易被燒斷而發(fā)生各種事故。
5.19.2.4電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易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連接器牢固連接,保證絕緣良好。
5.19.2.5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用保護套等保護措施。嚴禁把電纜搭在高壓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jié)構(gòu)、軌道、管道、暖氣設施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
5.19.2.7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5.19.2.8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必須要有良好絕緣層。
5.19.2.9電焊鉗如超負荷使用或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手柄會發(fā)熱,應在自然冷卻后再用,不應將鉗浸在水中冷卻。
5.19.3電焊機接地裝置
5.19.3.1電焊機應專設接地極,接地線截面積一般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徑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脫。應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氣、乙炔等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以防止由于產(chǎn)生電阻熱或在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chǎn)生火花而引爆。
5.19.3.3電焊機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須使用獨立的接地線。
5.19.3.4不能將電動機、電動工器具的電源線接在其接地線上,否則就可能被燒毀。
5.19.4電焊機的使用
5.19.4.1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5.19.4.2電焊機必須經(jīng)常保持清潔。如焊接現(xiàn)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的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防護。電焊機必須有防止雨雪的防護設施。
5.19.4.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型電焊機)。
5.19.4.4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電焊機開關(guān)(刀閘)前應先檢查電焊機等設備,如電焊機接地情況,電源線和電焊線絕緣情況。電焊工在離開工作場所時應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5.19.4.6電焊機設備的裝設、檢查、維修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2.20電氣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者,按違章處理。根據(jù)情節(jié)及對人身、設備的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處罰。
6、檢查與考核
6.1電焊線裸露打火或不按規(guī)定做絕緣處理,每一處扣20元。
6.2電、火焊帶相互交叉,每一處扣20元。
6.3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4氧氣、乙炔氣門不嚴或忘關(guān)發(fā)生泄露,每一處扣50元。
6.5 使用電動工器具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或無安全措施,每一處扣100元。
6.7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第9篇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制度
1.為加強安全工器具和電動工具的使用、管理,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標準、安全管理的職責、方法、內(nèi)容。本制度適用于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
3.從事檢修,運行工作的各級領(lǐng)導干部,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有關(guān)生產(chǎn)人員,均應熟悉和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各部門、班組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有專人管理,并有專用的櫥柜或鉤架:放置時應對號入座,存放地點應干燥、通風、保持清潔,帶電作業(yè)工具的保管,應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均應分類編號,電氣的絕緣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應由部門統(tǒng)一編號,安全帶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組為單位統(tǒng)一編號。
6.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試驗檢查,其試驗標準和周期,應嚴格按照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每次試驗后,試驗單位和使用單位均應按規(guī)定做好試驗記錄,合格的貼上“合格”標簽,未貼合格標簽的不準使用。
8.各班組應明確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并將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安全檢查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前,當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進行檢查或必須的試驗。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時(如絕緣操作桿、電鉆)必須和輔助安全工器具(如絕緣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注意以下幾點:
11.1 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進行檢查;
11.2 不得超過試驗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電壓與設備電壓相適應;
11.4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嚴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將絕緣靴套在隔離開關(guān)觸頭上用以隔離電源等;
12.凡報廢的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及時予以銷毀,以防誤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2.1 經(jīng)檢查存在嚴重的缺陷:
12.2 使用壽命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
12.3 電氣或機械試驗不合格。
13.絕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高壓驗電器
13.1 操作桿需要接地,應在護環(huán)前備有專用金屬環(huán),以便于和地線連接。
13.2 陰雨天氣,在產(chǎn)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緊密結(jié)合,無滲透現(xiàn)象。
13.3 操作桿的使用電壓,應與設備運行電壓一致,但允許用高一級電壓等級的絕緣桿在低于該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操作。
13.4 在絕緣桿的金屬接頭上,應用鋼印打上編號,以便統(tǒng)一保管和試驗。
13.5 絕緣操作桿必須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懸掛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陰雨天氣在戶外設備上使用絕緣夾鉗進行操作時,只準使用有傘型絕緣罩的夾鉗。
13.7 絕緣靴嚴禁移做它用(如當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堿靴、雨靴均不得作為電氣設備的安全工器具。
13.8 絕緣靴應放在柜內(nèi)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絕緣靴存放時必須和酸、堿、油類化學藥品等隔離開。
l 3.10 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外觀檢查,如有發(fā)粘或破損則禁止使用。檢查時采用充氣擠壓法,檢查有無漏氣,即使有微小漏氣,也不許使用。
13.11 真絕緣手套應放在柜內(nèi)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絕緣手套應保持干燥、清潔、若有灰塵油污時,可用45 度的低溫肥皂水清洗擦凈,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壓驗電器只適用于戶內(nèi)和戶外良好的大氣下使用,凡天氣不良時,如有雨、雪、霧時,禁止戶外使用。
13.14 使用驗電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墊上,手握在護環(huán)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觸及以上部分,人體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規(guī)定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時碰撞相鄰物體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壓驗電器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保驗電良好。
13.16 驗電器用畢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軟襯墊的匣內(nèi)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裝運途中要避免受劇烈震動。
14.標示牌和遮欄
14.1 電氣設備上、開關(guān)把手上等所掛的標示牌,除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移動或拆除。
14.2 對字跡模糊、顏色脫落及殘缺不全的標示牌必須及時修復更換或報廢。
14.3 懸掛標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風吹掉,電氣設備上所掛的標示牌要用絕緣繩帶,禁止使用金屬絲類,以防造成電氣設備短路或觸電傷亡事故。
14.4 所有電氣設備的試驗現(xiàn)場,檢修場所,現(xiàn)場揭開的臨時孔洞,高處作業(yè)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應設臨時圍欄。
14.5 臨時遮攔必須設置牢固、可靠、醒目,電氣設備設置的遮攔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其他地方所沒的圍欄上根據(jù)現(xiàn)狀應懸掛警標性標示牌,如“危險”、“請勿靠近”、“當心孔洞”等標示牌。
14.6 所有標示牌不得亂丟放,臨時遮攔不得懸掛衣服或移做它用。
15.其他安全工器具
15.1 安全帽的帽殼、帽箍、下腮帶等附件,必須完好無損,并且妥善保管,保證經(jīng)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許隨意亂扔亂坐或移作它用。
15.2 安全帽帶上后,必須扎好下顎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5.3 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一次外觀檢查,應無破損斷裂、霉變、附件損壞或缺失等缺陷。
15.4 使用安全帶必須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溫物體上,禁止系在棱角鋒,利處,以防割裂破壞,安全帶應高掛或平行掛使用,禁上低掛高用,使用時活動卡子應鎖緊。
15.5 安全帶應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溫室內(nèi),防止雨淋生霉。
15.6 在較長的瓷瓶串上作業(yè),或距離懸掛點較遠的其他地方,掛繩的長度不夠時, 可用兩個安全帶的掛繩相連或使用經(jīng)過試驗合格的專用安全繩,不得使用其他繩索,必要時,應同時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15.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缺陷要及時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15.8 有關(guān)使用梯子的具體要求,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16.電動工器具
16.1 所有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絕緣有破損的,不完整的不準使用,固定或移動的電動工具無接地線的不準使用。
16.2 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管理,每六個月由電氣試驗班進行定期檢查,測試絕緣,禁止使用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具。
16.3 不熟悉電動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電動工具。
16.4 使用手提式電動工具,不準提著電動工具的導線或轉(zhuǎn)換部分。
16.5 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16.6 在使用電動工具中,因故障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及遇到臨時停電時,須立即切換電源。
16.7 電氣工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 并避免重物滾過或壓在電線上。
16.8 特別潮濕的地方或金屬容器內(nèi)使用電動工具,使用電壓應為12v。
17.報告和記錄
17.1 各級生產(chǎn)管理人員、運行維護人員,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工作活動中所形成的有關(guān)報告、記錄、應按行政日常工作規(guī)定簽發(fā)、傳遞,立檔。有關(guān)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更新(異動)、檢修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人員的誤操作必須立檔,長期保存。
17.2 存檔的有關(guān)報告、記錄、資料由各級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閱。
18.登高安全工具試驗標準。
名稱
試驗靜拉力(n)
試驗周期
外表檢查周期
試荷時間(min)
安全帶
大皮帶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小皮帶
1470
安全帽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腳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19.電氣絕緣工器具試驗標準
序號
名稱
電壓等級(kv)
周期
交流耐壓(kv)
時間
泄漏電流(ma)
附注
1
絕緣桿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電壓
220
三倍相電壓
2
絕緣擋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20—40)
80
3
絕緣罩
35
每年一次
80
5
(20—40)
4
絕緣夾鉗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線電壓
5
110
260
220
400
5
驗電筆
6--10
半年一次
40
5
20--35
105
6
絕緣手套
高壓
半年一次
8
1
≤9
低壓
2.5
≤2.5
7
橡膠絕緣靴
高壓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絕緣繩
高壓
半年一次
105/0.5m
5
第10篇 手動工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具管理是設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提高維修效率,節(jié)約維修費用,降低生產(chǎn)成本,適應一人多崗、一專多能的要求,特修訂本辦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及使用維護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工具的管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威寧西南公司生產(chǎn)線所有公用、個人及隨機工器具管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的工具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副總領(lǐng)導,供應處、設備保全處負責管理。公司公用工具由供應處倉庫集中統(tǒng)一管理;
2.工具的使用一律按工種標準配備,實行領(lǐng)發(fā)記卡、交舊領(lǐng)新、丟失賠償?shù)墓芾磙k法;工具管理作為設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設備管理檢查及考核范疇。
3.各生產(chǎn)部門設備負責人必須親自指導工具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工具管理制度,并結(jié)合各工種特點制定本部門工具管理的具體措施。
4.供應處職責
供應處負責工具的計劃匯總,采購及庫存,協(xié)助做好工具配備工作。
4.1按供應部制訂的消耗定額進行分解,做好定額的控制;
4.2負責工具計劃匯總,按配備標準對計劃進行審核,負責單價在2000元以下工具的采購和驗收;
4.3制訂部門公用工具卡、個人工具卡,并對部門公用工具卡、個人工具卡進行管理;
4.4及時掌握工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問題,組織工具的正常報廢與非正常報廢的審核;
4.5負責公司工具庫房的管理,定期組織工具管理工作的檢查,并負責相應的考核工作;
4.6根據(jù)保全處提供的維修人員及工種清單做好個人工具卡核發(fā),人員離職時進行會簽并督促歸還工具,人員換崗時對工具配置進行調(diào)整;
4.7負責工具的市場調(diào)查,提供高、新、優(yōu)的工具產(chǎn)品,確保采購的工具質(zhì)量,并做好工具易損件的供應,未經(jīng)保全處認可不得擅自改購計劃外的工具;
4.8加強使用部門和人員對工具超前管理意識和成本意識,努力延長工具的使用年限,發(fā)揮工具的最大效益。
5.保全處職責
5.1按要求制訂、完善本公司工具管理辦法;
5.2完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配備標準,對配備標準以外的配置按要求進行報批;
5.3負責本公司供應所采購工具的技術(shù)確認、驗收質(zhì)量鑒定;
5.4按裝備部委托進行采購,按合同對單價在2000元以上工具進行驗收,辦理資產(chǎn)登記手續(xù);
5.5負責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工具及設備隨機工具、自制工具的臺帳管理,核定本公司維修人員、維修工種以及人員和工種變化情況報公司審核,以便供應部門據(jù)此進行個人工具的核發(fā);
5.6參與供應處組織的對工具的正常報廢與非正常報廢進行技術(shù)鑒定;每季度組織由供應處參加的不少于一次對全公司工具進行一次全面抽查。
5.7保全處負責指導和檢查供應處及各使用部門工器具在倉儲和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和保養(yǎng)。
6.各生產(chǎn)部門職責
6.1 分廠(處室)設備分管領(lǐng)導的職責
6.1.1貫徹實施工具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本部門各工種工具配備工作;
6.1.2督促本部門工具管理工作,檢查工具不合理損耗,指導工具的修復和技改工作,保證工具的完好率;
6.1.3協(xié)助保全處、供應處推廣應用高、新、優(yōu)工具的工作;
6.1.4加強本部門公用工具庫管理,提高相關(guān)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6.1.5按專業(yè)部門要求落實遺失工具賠償;
6.2 材料員及兼職保管員工具管理職責
6.2.1掌握分廠(處室)范圍各工種的工具配備定額標準、使用年限等內(nèi)容;
6.2.2熟悉工具的正常消耗量,負責各種工具的申報領(lǐng)用手續(xù),并分戶建卡登記;
6.2.3部門公用工具庫房的臺帳,應帳、物相符,月有盤點;精密、貴重、稀少、專用工具的借用,須經(jīng)分廠(處室)分管領(lǐng)導審批;常用工具每月20日前統(tǒng)一匯總向供應處上報增領(lǐng)計劃。
6.3個人工具管理職責
6.3.1熟悉工作范圍,根據(jù)本崗位特點領(lǐng)用相適應的工具;
6.3.2個人工具及工具卡必須妥善保管,有專門工具柜存放,保持工具的干凈、整潔,防止丟失;
6.3.3做好工具使用前的準備,使用中的合理正確操作,以及使用后的維護保養(yǎng);
6.3.4對非正常使用而損壞及遺失的工具,及時上報班組處理;
6.3.5因工作調(diào)動原用工具上交,隨卡辦理交接手續(xù)。
7.工具分類
工具按使用特性分為三類:即公司公用工具、部門公用工具、個人工具。
8.公司公用工具管理
8.1 范圍: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大型或使用頻率低的不常用工具,以充分利用公共資源;
8.2 保管:公司公用工具存放在倉庫指定區(qū)域,由供應倉庫專人保管,臺帳由保全處管理,供應倉庫備份;
8.3 計劃申報及采購
8.3.1已投產(chǎn)企業(yè)補充工具采購程序。由各子公司先拿出工具配置標準及現(xiàn)有工具配置情況,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確需補充配置時,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初審,并報股份公司批準后進行補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審核。
8.3.2 供應處為采購管理部門,依照批準計劃組織供貨。
8.4 驗收及發(fā)放
8.4.1保全處根據(jù)計劃到貨情況負責首次到貨公用工具的日常領(lǐng)料工作;
8.4.2 公用工具管理部門要建立《公司公用工具入庫及借用管理臺帳》,并制定用后歸還考核制度。
9.部門公用工具管理(含班組)
9.1 范圍: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頻率較高、公用性強、不需配備到個人的部分工具;
9.2 保管:部門公用工具存放在專門工具間,并由專人保管,工具卡由供應處管理,各部門備份。
9.3 計劃申報
9.3.1 品種或配備數(shù)量原則上不予增加。超出配置方案以外的工具確需補充配置時,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初審,并報股份公司批準后進行補充;未超出本配置方案的公用工具,也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裝備部審核。
9.3.2 因損壞或丟失需要補充的,提出月度計劃,主管部門編制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正常損壞的由部門出具證明;由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按標準在部門工資總額中扣出;
9.3.3 因設備大修需短時集中超配備使用的,在公司內(nèi)部調(diào)劑仍不能滿足檢修需要時,報公司批準后由采購管理部門組織采購,并回收納入公司公用庫臺帳管理。
9.4 進出庫及臺帳管理
9.4.1 使用部門按照月度計劃統(tǒng)一辦理領(lǐng)料,領(lǐng)料單上具明“部門公用”字樣;
9.4.2 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常用工具的領(lǐng)料及內(nèi)部借用管理工作,同時應建立臺帳;
9.4.3 借用時明確返還期限并落實歸還責任人,制定內(nèi)部歸還制度。
10.個人配備工具
10.1 范圍:崗位常用便于攜帶以及適合于個人保管的一般性低值工具;
10.2 保管:由使用人保管,工具卡由供應處管理,各部門備份;
10.3 計劃申報及領(lǐng)料
10.3.1 新進人員需配備工具的,使用部門應將人員數(shù)量、工種按相應配備標準列表并經(jīng)人事部門復核后報采購管理部門;
10.3.2 使用部門根據(jù)個人工具損壞丟失情況匯總提出月度計劃,并統(tǒng)一辦理記卡及領(lǐng)料手續(xù);
10.3.3 正常損壞的由使用部門出具證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按標準實行有償配發(fā)。賠償額在部門工資總額中扣出,由所在部門考核個人工資;
10.3.4 個人崗位調(diào)整后,原配備工具由所在部門交公司公用工具庫后按新崗位重新配發(fā);
10.3.5 人員調(diào)離時,所在部門負責個人工具回收并交公司公用工具庫,由公用工具庫管理員在《離廠交接手續(xù)》上簽字。
10.4 登記:使用部門應建立個人工具領(lǐng)用臺帳,按照配備標準及相關(guān)規(guī)定,指定專人開具領(lǐng)料單,料單上注明“個人工具”字樣。
11.工具賠償標準
工具領(lǐng)用應堅持以舊換新,工具丟失應進行賠償,非正常損壞除到了使用壽命周期外也應賠償,賠償標準和比例如下表;
價值
(凈值)
50元
以內(nèi)
50-
100
100-300
300-1000
1000-3000
3000-10000
1000元
以上
賠償
標準
90%
80%
60%
50%
40%
20%~40%
20%~30%
個人工具的使用壽命規(guī)定如下:低值易耗工具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2年,其他個人工具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5年,具體見配置標準。
12.工具領(lǐng)用管理
12.1公司公用工具臺帳管理:
公司公用工具采購驗收出庫后保全處應建立固定資產(chǎn)臺帳,臺帳格式如下:
公司公用工具臺帳
領(lǐng)用日期
品名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使用
單位
存放
地點
使用單位領(lǐng)用人
發(fā)料人
備注
12.2工具卡管理:
工具卡分為個人工具卡和部門公用工具卡兩種,個人工具卡(正本)由使用人持有,部門公用工具卡(正本)由使用部門工具管理員持有;個人工具卡(副本)和部門公用工具卡(副本)由供應處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保管。
a、部門公用工具卡(正本)格式:
領(lǐng)用日期
品名
規(guī)格型號
品牌
單位
數(shù)量
發(fā)料人
備注
年
月
日
b、個人工具卡(正本)格式:
領(lǐng)用日期
品名
規(guī)格型號
品牌
單位
數(shù)量
發(fā)料人
備注
年
月
日
12.3工具領(lǐng)用和公用工具借用管理:
12.3.1個人和公用工具領(lǐng)用時必須攜帶工具卡(正本),由供應處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否則倉庫不予發(fā)放。
12.3.2工具發(fā)放后由供應工具業(yè)務管理人員及時在工具卡上登記,發(fā)料人、領(lǐng)料人分別要在正、副本上簽字確認。
12.3.3公用工具日常借用時應建立臺帳,臺帳格式如下:
公用工具借用表
12.4工具維修:
12.4.1保全處根據(jù)日常檢查及部門申報的維修計劃及時做好工具維修工作,修復所需零、配件及費用列入修理費用。
12.4.2修復后的工具應與新采購工具一樣辦理入庫登記手續(xù)。
13.其他管理
13.1 如發(fā)生私自外借或丟失現(xiàn)象,對有關(guān)責任人進行考核;
13.2 技術(shù)管理人員隨工種配備工具;
13.3 用料部門對采購主管部門所采購工具的產(chǎn)品質(zhì)量問題進行監(jiān)督與反映,及時向主管部門反饋,同時向公司考核組建議考核;
13.4 堅持交舊領(lǐng)新制度,有修復價值的工具由保全處組織自修或外委修理并進行質(zhì)量鑒定;
13.5 使用部門要對照標準,制定內(nèi)部管理辦法,防止工具流失。定期與不定期根據(jù)臺帳對工具的進、出、存情況進行檢查;
13.6 保全處每季度牽頭組織(供應處參加)不低于一次的公司檢查,對各分廠、處室公用工具規(guī)范管理情況進行抽檢核查并納入部門考核。
(四)附則
1.本辦法由設備保全處負責起草;
2.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原辦法同時廢止。
第11篇 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總 則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chǎn)的小型設備,極易發(fā)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電搬子、手電鉆、手用電砂輪、電改錐、沖擊鉆等。
2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各單位工具室統(tǒng)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3 各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xù),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4 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 各類手持電動工具每月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
6 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各單位經(jīng)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tǒng)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7 手持電動工具檢查表表樣:
單位: 手用電動工具定期檢查表
檢查
日期
工具名稱
使用
電壓
檢查情況
插 銷
導 線
絕緣電阻
其 他
檢查人: 年 月 日
第12篇 可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可移動工具的管理,規(guī)范員工正確使用,防止在使用過程中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nèi)使用的(包括供應商攜帶的)所有可移動工具的管理
3定義
可移動工具是指攜帶和移動比較方便的手動工具,氣動工具和電動工具
4職責和分工
分工
職責
采購
ehs
生產(chǎn)
電工
可移動工具的采購
_
_
_
可移動工具的使用培訓
_
_
_
可移動工具的維修檢查
_
_
_
_= 負責部門 _ = 配合部門
5手動工具
5.1使用者必須熟知各種工具的專業(yè)功能,正確選擇和使用適用于工作的工具。
5.2盡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調(diào)節(jié)扳手或開口扳手。使用扳手時應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發(fā)生傷害。
5.3管筒扳手的鉗口必須尖銳并保持清潔,以免打滑。
5.4螺絲刀和各類鉗具的手柄必須絕緣,但不得以此作為故意接觸帶電體的理由。
5.5嚴禁將諸如螺絲刀類的手動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褲兜里,以免接觸到帶電體而導致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
5.6除非設計允許,否則嚴禁將工具作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錘子敲打),嚴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動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能使用,必須張貼明確標識(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責任部門處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設計,嚴禁擅自改制工具,嚴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氣動工具
6.1氣動工具的高壓軟管應選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壓力的合格軟管,軟管與工具之間應使用專業(yè)接頭(如快速接頭)對接,軟管的長度應盡可能短,能滿足工作需求盡可。軟管接頭應保持清潔,以免異物進入損壞工具
6.2氣動工具上的開關(guān)或保險夾必須固定,嚴禁使用開關(guān)或保險夾與工具分離的氣動工具。
6.3制造壓縮空氣的場所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壓縮空氣進入氣動工具之前必須經(jīng)干燥和油水分離以保證其具有良好的潤滑效果。
6.4使用壓縮空氣進行清潔清掃工作時,如果噴嘴是固定型的,壓力應不得超過30 psi,同時必須使用噴嘴保護并穿戴個人防護裝備。
6.5嚴禁使用壓縮空氣清掃衣服、皮膚或頭發(fā),嚴禁把高壓軟管對準他人。
7電動工具
7.1只有經(jīng)過培訓的員工才可以使用電動工具,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種電動工具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要求。
7.2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橡膠軟電纜或塑料護套軟線,引線不得有接頭,長度不得超過5m。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破裂、線頭脫落、插頭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張貼標識,送交維修。
7.3電動工具必須雙重絕緣且正確接地,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其接線、開關(guān)和保護裝置有無破損或故障現(xiàn)象。
7.4只有在馬上使用前才對工具接通動力,人員離開時應關(guān)閉動力,切斷電源。
7.5無論工具是否接通動力,都不得將其對準他人。操作人員的手和身體的其它部位應遠離工具動能輸出部位。
7.6搬運電動工具時必須手持工具的主體部位,嚴禁手持電線將工具倒懸于空中搬運,嚴禁拖拉工具,嚴禁將工具置于可能滑落的環(huán)境。
7.7嚴禁在易爆或易燃的環(huán)境中使用動力工具。
7.8電動工具及其所配元件以及易耗附件的采購,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或?qū)I(yè)標準的規(guī)定。采購過程中必須對產(chǎn)品的銘牌、使用說明和檢驗合格證進行驗收。
7.9對電動工具的任何安全改造(如增加防護罩)都應事先征詢生產(chǎn)商的專業(yè)意見后方可進行。
7.10長期擱置不用的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經(jīng)過絕緣電阻檢測。經(jīng)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8個人防護裝備(ppe)
使用可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免發(fā)生危險。具體配備要求參照《個人防護裝備配備標準》。
9檢查和維修
9.1電動工具的檢查和維修由公司專業(yè)電工負責,新購電動工具必須首先經(jīng)過電工的的驗收登記后方可使用。嚴禁非專職人員擅自拆卸和修理電工工具。
9.2電動工具的檢查必須符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的規(guī)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內(nèi)容如下:
第13篇 風動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風動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程。
2 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各風動工具使用單位安全管理。適用于生產(chǎn)作業(yè)過程中使用的各類風動工具。
3 職責
3.1 公司生產(chǎn)制造部負責歸口管理本規(guī)程。
3.2 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風動工具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內(nèi)容
4.1砂輪夾緊裝置必須符合規(guī)定
4.1.1裝夾砂輪時,卡盤與砂輪的接觸面應平整、均勻,其間應裝有柔性材料的軟墊(如紙板、石棉橡膠薄板等)。軟墊的直徑應大于卡盤直徑1-2 mm,厚度為1~2 mm。
4.1.2裝夾的砂輪無裂紋、缺損或受潮。
4.1.3砂輪的裝夾牢靠,無松動,壓緊螺母或螺栓無滑扣,有防松措施。
4.2防護罩應完好無損
4.2.1風動工具必須具備完好無損的防護罩,使用時嚴禁拆卸。
4.2.2防護罩應有足夠強度,防止砂輪破碎時飛出。
4.2.3防護罩與砂輪的間隙應適當,不允許與轉(zhuǎn)動件相互摩擦。如果打磨尺寸較小的內(nèi)孔,而工件本身能起到防護作用時,允許拆除防護罩進行工作,但使用完畢后,必須立即裝上防護罩。
4.3氣閥、開關(guān)必須完好無漏氣
風動工具的開關(guān)和進氣閥應靈活可靠、密封良好,能準確控制正反轉(zhuǎn)和停止。關(guān)閉后不允許有漏氣現(xiàn)象,關(guān)閉不嚴不能使用。
4.4防松脫鎖卡完好,可靠
4.4.1各種形式的進風接頭、過渡接頭,均應保持完好;旋合緊密、牢靠。
4.4.2主軸無明顯彎曲變形。
4.4.3緊固螺母與主軸的旋合應適中,工作時不允許有松動。
4.4.4風管接頭要嚴密可靠,能承受工作時所必需的壓力。
4.4.5定位鎖要牢固,防止柄體與缸體自動松開。
4.4.6鉚釘槍或?qū)L鏟作為鉚槍使用時,必須有安全鉤將鉚頭與槍身可靠連接,防止鉚頭飛出傷人。
4.5氣路密封無泄漏,氣管無老化、腐蝕
4.5.1所有風動工具的風管均應完好,不應有明顯磨損、老化、腐蝕等缺陷。
4.5.2橡膠管不應有鼓包或局部漏氣現(xiàn)象。儲罐以下的鋼管和接頭處不應泄漏。
4.5.3風管應采用耐壓>1 mpa的橡膠管,長度≤12 m。
5 相關(guān)文件
《普通磨具安全規(guī)則(gb2494.2003)》
《氣動工具一般安全要求(gbl7957-2000)》
6 記錄
《風動工具臺賬》
7 附錄
無
第14篇 送電管理所手提電動工具管理制度
為確保手提電動工具的使用能達到在生產(chǎn)過程中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作用,根據(jù)電力安全生產(chǎn)有關(guān)法律,根據(jù)電力安全生產(chǎn)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做好手提電動工具的管理與使用,制定以下規(guī)定:
一 基本要求
1 手提電動工具必須按有關(guān)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并作好實驗和檢查記錄。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手提電動工具;
2 對不合格的手提電動工器具部件應及時更換,手提電動工具定位處不得存放不合格的手提電動工器具;
3 手提電動工具不得存放在酸、堿等具有腐蝕性物質(zhì)處。
二手提電動工具的定置
1 手提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通風場所;
2手提電動工具分類定置存放,存放位置應設醒目的名稱標示;
3手提電動工具使用完后應進行整理,按名稱編號定位放回原處,并擺放整齊;
三手提電動工具的檢查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同時作好檢查記錄;
2手提電動工具使用前應按有關(guān)規(guī)定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后方可使用;
4 手提電動工具檢查標準:
1)外觀是否良好;
2)通電后無異常情況,手提電動工具是否正常運作;
二考核
1如發(fā)現(xiàn)手提電動工具不合格或存放、管理不規(guī)范等按有關(guān)規(guī)定
考核負責人;
2送電管理所應對手提電動工具試驗,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發(fā)
現(xiàn)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3故意損壞手提電動工具應照價賠償,并扣當月月獎10%;
4外出丟失手提電動工具的,由工作負責人賠償,并考核到班
組當月月獎10%;
二○○九年二月四日
第15篇 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使用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質(zhì)量可靠,有效指導現(xiàn)場工作人員正確維護和使用工器具,以確保人身、電網(wǎng)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辦法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職責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門承擔其的維護管理職責,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管理內(nèi)容與要求
管理內(nèi)容
3.1.1電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帶、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照明燈具、防毒面具、絕緣桿、絕緣夾鉗、絕緣罩、絕緣升降板、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驗電筆、絕緣硬(軟)梯、腳扣、絕緣繩索、絕緣斗臂車、接地線等。
3.1.2 電氣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槍鉆、砂輪機、切割機,電動拉鉚槍、電動坡口機、電磨頭、電剪刀、交直流焊機、磨光機手提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曲線鋸、鉆床、臺鉆、風葫蘆、電動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門、班組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設立檔案,具體要求如下:
3.2.1部門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設備清冊的管理上:各部門按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以便于查看某類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填寫表格如下圖:
序號
名稱
規(guī)格型號
部門
編號
生產(chǎn)廠家
領(lǐng)用
日期
存放地點
備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部門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如下圖,
序號
名稱
部門
編號
檢驗人
檢驗日期
所在
班組
設備狀況
備注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部門和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
3.2.2 班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設備清冊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各班組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填寫表格與部門填寫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與部門相同。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此項工作班組管理或部門統(tǒng)一管理都可以,無論誰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證其原始報告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或部門,應向被檢驗工器具的部門提供檢驗情況(指檢驗結(jié)果是否合格等)。
3.3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根據(jù)《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測試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請各部門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3.3.1 驗電器: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起動電壓試驗
半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
試驗時,接觸電極應與試驗電極相接觸
2
額定電壓試驗
半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5min,在該時間段內(nèi)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3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 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2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成組電壓降試驗
不超過5年
對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線的任意兩個線夾之間分別施加13a,18a,26a,36a…電流,測量其電壓降,其壓降應小于或等于同長同截面絞線的壓降值,或者不超過型式試驗時測得壓降的115%
線鼻與多股軟導線壓接的應立即做該試驗
2
接地絕緣棒的絕緣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min)
試驗電壓加在護環(huán)與緊固頭之間
10
45
1
/
35
95
1
/
63
175
1
/
110
220
1
/
220
440
1
/
330
380
/
5
500
580
/
5
3.3.3 絕緣桿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 (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4絕緣夾鉗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 (m)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min)
10
0.4
45
1
35
0.6
95
1
63
0.7
175
1
110
1.0
220
1
220
1.8
440
1
3.3.5絕緣硬梯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1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2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6 絕緣罩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工頻耐壓(kv)
時間
(min)
按gb12168方法進行試驗
6—10
30
5
35
80
5
3.3.7 絕緣手套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電壓
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min)
泄漏電流(ma)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3.3.8 絕緣斗臂車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1年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9 絕緣繩索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試驗長度
(m)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
(min)
0.5
105
5
3.3.10安全帶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種類
試驗靜拉力(n)
載荷時間(min)
大帶
2205
5
腰帶
2205
5
小帶
1470
5
2
沖擊試驗
半年
80kg重量做自由墜落試驗
用于懸掛安全帶,按gb6096-85方法進行試驗
3.3.11安全帽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沖擊性能試驗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沖擊力小于4900n
按使用場合不同分批進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進行試驗
2
耐穿刺性能試驗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
3.3.12 腳扣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980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3.13 升降板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220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4 電氣工具和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3.4.1 預防性試驗前應檢查以下項目: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開關(guān)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zhuǎn)動部分是否轉(zhuǎn)動靈活無障礙。
3.4.2 測量工具的絕緣 電阻
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不小于7(兆歐)
3.4.3絕緣耐電壓試驗
帶電零件與殼體零件間加電壓500v—2500v,絕緣電壓試驗的時間應維持1分鐘。
3.5 電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規(guī)定
3.5.1 各部門應根據(jù)各種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有關(guān)標準和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制訂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2對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shù)教育和培訓,使其熟悉設備的結(jié)構(gòu)、特點、性能,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過必要的考試,合格者允許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經(jīng)過電力安全工器具培訓的人員不允許使用。
3.5.3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nèi)容至少應包括:
——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xiàn)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項。
——工具檢驗、試驗部門、時間,工具檢驗時限。
3.5.4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shù)檔案。
3.5.5各單位應根據(jù)工作性質(zhì)、工作需要、工作范圍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響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強使用前的檢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須由使用人員對外觀、帽帶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安全帶要對外觀、鎖扣牢固等情況認真檢查。使用前對安全工器具關(guān)鍵部位的檢查必須嚴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早解決。
3.5.7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按有關(guān)規(guī)定重新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須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shù)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須嚴格按照預防性試驗項目、周期、要求進行試驗,未按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產(chǎn)工作中使用。
3.5.11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照產(chǎn)品風電場家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期限使用,超過使用壽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對雖未超過使用壽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許使用。
4報告和記錄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檔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