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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機動車牌照借用協(xié)議書
機動車牌照借用協(xié)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借用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丙方(擔保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京牌照提供給乙方使用,并由乙方出資、以甲方名義購買車輛,乙方承擔使用牌照及車輛期間的一切責任,丙方提供擔保,具體約定如下:
一、因乙方尚未取得北京市機動車牌照,故經(jīng)甲方同意,借用甲方所有的京牌照;并由乙方出資、以甲方名義購買車輛(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車輛后,應當向甲方備案該車輛的有關信息),車輛所有權歸乙方(不包括甲方牌照);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承擔包括交納相關稅費、機動車商業(yè)保險、機動車交強險、機動車日常維修保養(yǎng)、承擔使用車輛造成的事故賠償、違章罰款等使用牌照、車輛的所有責任。
二、牌照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用期滿,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到車輛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查詢該牌照被借用期間是否有未了之保險費用、車輛管理費用、事故賠償責任、違章罰款等,如存在前述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如因存在上述情況而乙方又未能在借用期結束時或甲方要求歸還時結清的,乙方應當按照每拖延一日賠償甲方人民幣100元整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如因乙方在借用牌照期間車輛發(fā)生罰款、事故等被第三方起訴或處以有關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如導致甲方的支出(包括誤工費、律師費、訴訟費、罰款及滯納金、保險費、賠償?shù)谌降馁M用等)亦均由乙方承擔,且由于乙方未能及時繳納罰款或賠償?shù)谌交蚵男邢鄳x務導致訴訟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不低于人民幣1萬元的損失補償,甲方有權收回牌照,且乙方應當將車輛交付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按照本協(xié)議和甲方的要求履行全部義務為止。乙方未能賠償包括第三方和甲方損失且損失超過車輛價款50%以上的,甲方有權直接將車輛予以出售,用出售價款支付上述費用,若售價不足以支付的,乙方還應補足。
五、借用期間,甲方有權隨時提出終止借用,但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六、借用期滿或者甲方要求提前終止借用的,乙方應當在7日內(nèi)配合甲方將借用甲方資格購買的車輛過戶到乙方名下,否則甲方有權強制保管車輛,乙方應當承擔保管費用,直至乙方完成相關義務為止。甲方要求乙方歸還車牌時,如乙方不予配合的,甲方有權采取掛失等方式到車輛牌照管理機關重新申領牌照等所有相關證照。
七、甲乙雙方均充分并明確的知曉,甲方將其車牌出借給乙方使用,并不表示甲方與乙方之間建立了任何勞動關系、雇傭關系、委托關系。
八、若本協(xié)議被認定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的,乙方應立即歸還牌照并將車輛過戶到乙方名下,并承擔借用期間產(chǎn)生的一切稅費、保險、賠償責任、罰款等費用。若乙方在歸還時未如實告知并履行交納這些費用的,乙方除應承擔交納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承擔不低于1萬元的賠償責任。
九、甲方已于年月日將牌照交付給乙方。
十、丙方作為乙方的介紹人,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若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任一條款,丙方愿向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期間: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至車輛牌照借用期滿之日后2年止。
十一、若因本協(xié)議的履行產(chǎn)生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協(xié)議簽署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身份證復印件和工作單位及收入證明,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
十三、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經(jīng)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zhí)二份,乙方執(zhí)一份,丙方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