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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本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nèi)部的安全管理,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能迅速、有序地撤離。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設施配置:所有工作場所應配備清晰可見的安全出口標識、應急照明設備、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材以及必要的疏散通道。
2. 設施維護:定期檢查上述設施的功能狀態(tài),確保其正常運行,及時維修或更換損壞設備。
3. 疏散路線規(guī)劃:制定多條疏散路線,避免擁堵,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有效疏散。
4. 應急設施:設立集合點,并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和人員。
培訓內(nèi)容
1. 安全知識教育: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講解疏散設施的用途、操作方法及火災逃生知識。
2. 實操演練:模擬火警情況,讓員工熟悉疏散流程,提升應急反應能力。
3. 角色分配:明確疏散引導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確保在緊急狀況下能快速響應。
4. 法規(guī)培訓:了解并遵守相關安全法規(guī),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應急預案
1. 緊急啟動: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全體員工。
2. 疏散指揮:疏散引導員按照預先設定的路線,指引員工快速、有序撤離。
3. 救援行動:應急救援人員負責協(xié)助受傷或被困員工,同時配合外部救援力量。
4. 后續(xù)處理:評估疏散效果,總結經(jīng)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重要性
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是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乎到員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疏散設施與預案能夠:
1. 減少事故損失:在火災等緊急事件中,快速疏散可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2.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體現(xiàn)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和員工關懷。
3.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導致的罰款或法律責任。
4. 增強員工信心: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工作效率。
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制度不僅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體現(xiàn),也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各層級管理者需高度重視,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共同構建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一)
一、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tài)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jīng)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如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
12、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三、安全疏散設施檢查應填寫《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并存檔。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二)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生產(chǎn)、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xié)議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于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于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
2、房間內(nèi)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第四條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60且經(jīng)常停留人數(shù)不多時,可向內(nèi)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墻等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采用燃燒后產(chǎn)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于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diào)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nèi)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層數(shù)不超過3層,且人數(shù)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角區(qū),不應大于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xù),且間距不應大于5米;
3、內(nèi)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xù)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xù),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fā)光源或自然采光量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
第九條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于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xù)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分公司安全技術室,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jù)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shù)?;顒悠陂g應對人數(shù)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第2篇】飯店賓館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4.每天對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并做好檢查記錄;
嚴禁下列行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 在營業(y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3篇】公司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辦公、工作場所。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辦公室疏散出口為走廊西頭出口,各倉庫疏散出口為出入庫進出口;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安全出口:
除特殊情況外,窗口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
第六條 安全疏散標識:
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顯著位置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第七條 應急照明燈:
辦公室和倉庫各個安全出口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八條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倉儲部,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部門的負責人。
第九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第十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一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倉儲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4篇】j酒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tǒng)、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yè)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yǎng)。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第5篇】某人民醫(yī)院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在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四、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五、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六、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七、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tài)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持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
十、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如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
【第6篇】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妨礙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條 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第三條 嚴禁在營業(yè)、生產(chǎn)、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蛘邔⑾腊踩枭⒅甘緲酥菊跀r、覆蓋。
第四條 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第五條 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7篇】某飯店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柜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應使用固定的柜臺、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擺設易倒的柜臺、貨架、服裝模特。
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第8篇】高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校園必須具備并完善下列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建筑物內(nèi)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防火門、防火卷簾,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
2、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領導擔任組長,由總務處領導牽頭主抓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工作。以下建立安全疏散設施分管責任制,由使用或管理該建筑物的處室,對其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和維護管理包括: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嚴禁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對違反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行為,將按上級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定,追究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的責任。
5、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疏散”演練,熟悉通道,熟認標志,熟悉操作,做到萬無一失。
【第9篇】小區(qū)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6
小區(qū)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六)
為了確保小區(qū)疏散設施的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設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設施.場地:
(1)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電梯前室;
(2)消防電梯.防火門.卷簾;
(3)安全出口指示燈具.標志.疏散示意圖;
(4)消防安全道路.回車場地等;
(5)防排煙設施。
2. 應確保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暢通,不得封閉.封鎖.遮擋樓梯間.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樓梯間內(nèi)堆放物品或增建設施;不得減小上述設施的原設計要求。
3. 應確保常閉式防火門.防火卷簾處于預定狀態(tài),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圍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鎖防火門。
4. 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通過緊急按鈕啟用消防電梯,并確保消防電梯完好.有效。
5. 定期對消防指示標志進行維護.檢查,確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閉.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煙窗.送風.排煙口等設施,并應確保完好.有效。
7. 應確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內(nèi)暢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架設線路等;應確?;剀噲龅氐缆芳皥龅貢惩?滿面積.不得在場地上搭設建筑.挖坑.作業(yè)。
【第10篇】某商城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商城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安全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11篇】賓館飯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4.每天對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并做好檢查記錄;
嚴禁下列行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 在營業(y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12篇】酒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我們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 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2、各員工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 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 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tǒng)、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yè)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yǎng)。
5、 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酒店消防隊科備案。
6、 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第13篇】產(chǎn)業(yè)園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等。
二、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安全疏散設施。
三、防火門、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等消防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
四、日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期間經(jīng)常性檢查區(qū)域內(nèi)的安全疏散設施,行政后勤服務中心負責日常測試和維護。
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禁止在疏散樓梯和通道上堆放雜物,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2.在營業(y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3.常閉式防火門開啟后,應隨手關閉;
4.不得隨意遮擋、挪用、損壞應急照明燈具及疏散指示標志;
5.嚴禁隨意操作防火卷簾等設施。
五、每日消防安全巡查應檢查安全疏散設施,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改正。
六、每季度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防火門、防火卷簾的功能進行測試,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安全疏散設施完整好用。
【第14篇】辦公樓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辦公樓內(nèi)各單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yè)、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二、辦公樓的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保證設置的防火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設施完整、好用,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丟失的,應及時修復、更換。
【第15篇】公共娛樂場所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定期維護、檢查,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二)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三)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tài)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四)常閉式防火門應經(jīng)常保持關閉;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五)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
(七)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八)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十)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十一)在娛樂場所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第16篇】a公司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nèi)的所有生產(chǎn)、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xié)議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于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于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
2、房間內(nèi)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60㎡且經(jīng)常停留人數(shù)不多時,可向內(nèi)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nèi)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墻等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采用燃燒后產(chǎn)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 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于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nèi)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diào)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 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nèi)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層數(shù)不超過3層,且人數(shù)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nèi)部易于開啟的裝置,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 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角區(qū),不應大于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xù),且間距不應大于5米;
3、內(nèi)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xù)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xù),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fā)光源或自然采光量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
第九條 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于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xù)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分公司安全技術室,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jīng)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jù)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shù)?;顒悠陂g應對人數(shù)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zhì)量負有監(jiān)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xù)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