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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員工的出差行為,確保出差活動的有效性和經濟性,同時保障員工在外出期間的工作效率與安全。它通過明確出差流程、費用報銷標準和管理責任,促進公司的資源合理配置,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業(yè)務執(zhí)行的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出差申請:規(guī)定員工出差前需提交詳細行程計劃和預期成果,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門審批。
2. 費用預算:設定各類費用的上限,如交通、住宿、餐飲等,并要求員工在預算范圍內進行支出。
3. 出差審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批權限,確保出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 出差報告:要求員工出差結束后提交詳細的出差報告,包括工作完成情況、費用明細等。
5. 費用報銷:規(guī)定報銷流程,包括原始憑證的收集、審核和支付時間。
6. 工作安全:強調員工在出差期間的安全意識,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導和保險措施。
7. 休假與調休:對于出差期間的休息時間,制定相應的休假和調休政策。
重要性
1. 控制成本:有效的出差管理制度能避免不必要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 提升效率:通過規(guī)范流程,減少因溝通不暢或決策延遲導致的時間浪費。
3. 維護員工權益:確保員工在出差期間的權益得到保障,增強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4. 保障業(yè)務執(zhí)行:明確的責任分配和審批流程有助于確保出差任務的順利完成。
5.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國家關于差旅費管理的相關法規(guī),降低法律風險。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提供清晰的出差申請表格和報銷表格模板,便于員工操作。
2. 建立審批系統(tǒng):利用企業(yè)內部系統(tǒng)自動化處理出差申請和審批,提高效率。
3. 定期審計:對出差費用進行定期審查,確保符合公司政策和預算限制。
4. 培訓與溝通:定期進行出差管理制度的培訓,解答員工疑問,確保制度落地執(zhí)行。
5. 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期望構建一個既有利于公司運營,又能滿足員工需求的出差管理制度,實現公司與員工的共贏。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對于出差的員工,如何做好出差的費用報銷管理,出差的員工各其規(guī)章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條目的
為統(tǒng)一、規(guī)范員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確出差費用預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司員工出差分為:省內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條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登記表》,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填寫的,須在到達出差目的地開展工作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出差結束時間的填寫。
第五條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辦公室主任處。
第六條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須打卡,若因個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視為無效,不予發(fā)放出差補貼;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預見性的原因無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負責人需要及時跟相關上級主管確認其加班事宜。
第七條出差員工在生活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不得損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條出差員工補休規(guī)定見下表:
出差員工補休規(guī)定
返回派出地時間
乘車時間
補休時間
返回派出地時間≥14:00
乘車時間<6小時
0天
6小時≤乘車時間<12小時
半天
乘車時間≥12
1天
注:1. 出差員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時間以實際到達派出地車站時間為準。
2.在14:00之前到達派出地的不管乘車時間是多長,都不能再補休,到達當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費管理規(guī)定
第九條員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內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1000元。
第十條出差人員如需借支生活費,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的《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借支金額,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出納人員確認審批結果,辦理費用借支手續(xù)即可。
第十一條出差需借大筆現金時,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生活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tǒng)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生活費報銷手續(xù)。
第四章交通費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三條員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出差員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規(guī)定
火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乘坐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火車票統(tǒng)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汽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購買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汽車票統(tǒng)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飛機乘坐規(guī)定
經理級員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飛機,其他級別員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飛機,出差路途較遠且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注:飛機票統(tǒng)一由公司安排購買。
其它情況
員工在出差地處理事務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可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出租車。
第十四條出差員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辦公室主任有足夠時間去訂購車/機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到辦公室主任處領取車/機票。
第十五條交通費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tǒng)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交通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交通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符合購買火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火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員工,按特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其軟(硬)席座位票價的30%發(fā)給補助。
(三)符合購買汽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汽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班次的員工,按慢車坐票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直達快班的員工,按直達快班坐票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第五章住宿費管理規(guī)定
第十六條全國各類城市等級劃分標準:
類別
城市
a類(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廣州、深圳
b類(大型城市)
重慶、天津、杭州、南京、哈爾濱
c類(中大型城市)
武漢、沈陽、濟南、長春、石家莊、長沙、成都、西安、昆明、鄭州、福州、南昌、南寧、合肥、烏魯木齊、大連、青島
d類(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貴陽、蘭州、???、寧波、溫州、廈門、珠海、中山、東莞、臺州、泉州、汕頭、無錫、蘇州、徐州、湖州、湛江、煙臺、淄博、濰坊、濟寧、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齊齊哈爾、包頭、株洲、常德、洛陽、宜昌、綿陽、襄樊、荊州、南陽
e類(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邊遠小型城市及地區(qū),在此不一一列舉
全國各類城市分類
第十七條員工出差的住宿標準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標準見下表:
第十八條出差員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總裁、總經理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套房,環(huán)境優(yōu)雅須帶有會客室,所在區(qū)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車。
(二)副總經理、總監(jiān)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間。
(三)經理級住宿標準為普通商務酒店。
(四)各區(qū)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實際需要與當地商務酒店簽定長期合作協(xié)議。
(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出差時,除男女有別可分開住宿外,無特殊情況不可獨自開房住宿;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同住一間房間時,以崗位級別高的員工住宿費用可報銷額度作為標準,不累加住宿人員可報銷額度。
第十九條住宿費用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住宿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tǒng)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住宿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住宿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出差員工住在親友家,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人員外出期間生病,確需住院治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申請休假,住院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六章補貼規(guī)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出差員工在啟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時刻出發(fā)皆可享有出差補貼,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當天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一條出差補貼費隨當月工資一齊發(fā)放,享有出差補貼的天數要扣除出差期間休假的天數;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補貼,不同時享有加班補貼。
第二十二條員工出差補貼規(guī)定如下:
出差補貼按照出差目的地地域等級不同劃分如下表:
城市等級
a類城市
b類城市
c類城市
d類城市
e類城市
補貼額度
市場部員工:
90元/天
市場部員工:
70元/天
市場部員工:
50元/天
市場部員工:
40元/天
市場部員工:
35元/天
其他員工:
70元/天
其他員工:
50元/天
其他員工:
40元/天
其他員工:
30元/天
其他員工:
25元/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以上工作失誤內容未詳盡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誤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失誤等級予以相應處罰,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guī)則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zhí)行。
【第2篇】測繪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企業(yè)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出差時應填寫《出差審批單》。
二、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xù)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xù)。
三、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四、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yè)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
五、出差人員返回企業(yè)后,30天內應按規(guī)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將原始發(fā)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六、業(yè)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列明企業(yè)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yè)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七、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yè)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3篇】l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強化成本管理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及各子公司之國內員工(注:含臨時工、特聘員工,香港籍職員按香港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3. 出差可分為當日出差、遠途出差和國外出差三種。
3.1 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3.2 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3 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4. 當日出差
4.1 員工當日出差時填寫《外出單》由部門經理核準。
4.2 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廣東地區(qū)20元/餐,內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據所在地區(qū)另行制定標準,每餐標準不得超出15元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4.3 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guī)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4.4 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4.5 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特殊情況須事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
5. 遠途出差
5.1 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寫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門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副總裁)核準后,方可出差。
5.2 遠途出差之員工須在《出差申請書》差旅費預支欄填寫預支金額,經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向財務部預借旅費。
5.3 出差人員因特殊情況未按程序辦理出差手續(xù)的,須請人代辦或事后回所屬單位補辦出差手續(xù)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4 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災禍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回廠需以書面報告并附相關性證據,經調查確實無誤的可報銷差旅費。
5.5 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和《出差報告單》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到財務部報銷差旅費。
5.6 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乘坐火車、公交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總經理(副總裁)人員核準,可乘坐空運交通工具。
5.7 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摩托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門經理以上領導核準后可實數報銷。
5.8 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5.9 各分公司人員因業(yè)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報銷差旅費。
6. 國外出差
6.1 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寫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總裁或董事長核準。
6.2 國外出差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6.3 出國期間有關膳宿、交通、雜費等費用依公司之規(guī)定辦理。
6.4 受國內外機構補助之出國人員,其旅費已由其它機構支給者,不得再支領任何有關差旅費,但所受補助費不足支付時,可支領其差額。
6.5 出國人員在國外之長途旅行,應以規(guī)定路程為限,如有規(guī)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費用須由總裁核準始得申報。
6.6 公司長期派駐國外之人員,在派駐地期間之待遇,由高級副總裁視其派駐地區(qū)之生活水準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設施等擬訂標準后實施。
6.7 出國人員公司應給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其投保金額標準與有關事項另行制訂。
7. 交通
7.1 至出差地點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則上不得搭乘飛機,應盡量乘火車或汽車出行,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超過600公里可搭乘飛機,副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以搭乘火車或汽車為原則,特殊情形需報請總經理(副總裁)簽呈核準。
7.2 一般情況下,機票及火車票由行政部負責代購,乘坐火車的標準如下。
級別 軟臥 硬臥 軟座 硬座
一、集團總部 總裁、副總裁、助理副總裁、總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總經理、省區(qū)營運總監(jiān)
一、集團總部 總監(jiān)、高級經理、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副總經理
一、集團總部 副經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屬分公司 經理、副經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員
注:1.副主管級以上人員乘車時間必須超過6小時可乘座臥鋪。
7.2 副主管級以下人員乘車時間必須超過12小時可乘座臥鋪。
7.3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車辦法申請,經行政部核準,不得另報支交通費。
7.4 業(yè)務人員由派駐地點出差到外地拓展業(yè)務者,其市內交通費用實行固定補助的辦法,補助標準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補助的不得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用,但城市之間的交通費可以附票據報銷。
7.5 與經理級以上人員隨行,其交通費參照同行人員最高級別人員標準報銷。
8. 住宿
8.1 住宿費報銷標準(必須附正式發(fā)票報支):
單位:人民幣,元/日
級別 一級城市 二級城市 三級城市
總裁 四星級或以上標準
一、集團總部 副總裁、助理副總裁、總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總經理、省區(qū)營運總監(jiān)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一、集團總部 總監(jiān)、高級經理、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副總經理
單人間 上限350元 實報實銷
單人間 上限300元 實報實銷
單人間 上限250元 實報實銷
一、集團總部 副經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屬分公司 經理、副經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上限20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8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50元 實報實銷
如超過2 人以上同行,同一性別的必須2人或2人以上共住一間,應選擇雙人間或3人間客房。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員
上限15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2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00元 實報實銷
一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天津、深圳。
二級城市:特區(qū)城市(深圳除外)、各省(自治區(qū))省會城市及有國家經濟開發(fā)區(qū)之城市。
三級城市:除以上地區(qū)城市以外的城市。
8.2 員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當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滿,否則出差人員不得住宿酒店,應以住宿公司宿舍為優(yōu)先,出差住宿原則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 出差人員在火車、輪船、客運車中歇夜或由出差處所免費招待住宿者,不得再報銷。
8.4 若因廣交會、展覽會、旅游城市旺季房價等原因超出住宿標準的,事先應向直屬上級報告,事后書面說明原因,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住宿費用可按實際費用報銷。
8.5 出差期間洗衣費自理,公司不予報銷。
9. 膳雜費
9.1 在出差地如無提供餐食,從出發(fā)至返回之餐費以下列上限標準報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費報銷標準:
單位:人民幣元/日
職別 一級城市 二級城市 三級城市
9.2以定額方式報支餐費,不需附餐費憑證,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請客人,不得再報支餐費。
9.3 核實報支之費用,如與出差同行人共餐,應予賬單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 員工與副經理以上級別人員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內)可參照一同出差最高級別人員餐費標準報銷,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標準或各單位標準報銷。
10.0差旅費預支
10.1 出差前于申請出差時同時申請差旅費預支款,其預支費用額度需經分管領導及會計審核后,方可至出納處領取。
10.2 預支款應予返回一周內結清,未予限期內結清者,公司有權自薪資中扣回。
10.3 出差至各分公司處,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為處理。
11. 差旅費報銷
11.1 差旅費報銷憑《出差旅費申報表》申請,附相關憑證及已核準之《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副總裁)核準后,向出納結清預支或支領墊付款。
11.2 出差期間因業(yè)務需要而花費的業(yè)務公關費用,另以費用申請單分別報銷,不能并入差旅費申請。
11.3 出差返回后一周內沖銷所有款項。
11.4 為便于審核,實報實銷費用盡量自己結賬,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 出差人員如到家住地點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報銷住宿費用,伙食費、交通費用可按公司標準報銷;如家住在同一城市農村的人員可參照此辦法標準報銷。
11.6 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事先應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份由個人自理,不發(fā)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11.7 出差期間與工作有關的長途電話費用由公司報銷,非業(yè)務人員若因出差原因手機話費超出補助標準,可申請適當增加話費補助,但必須提供話費清單和客戶公司名稱。
11.8 出差期間患病, 如買藥或醫(yī)療費用, 社保不能報時,由公司按照社保報銷標準予以報銷。出差期間若患重大疾病或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司,費用報銷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呈請公司由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執(zhí)行。
12. 因參加炎夏戶外體力等特殊性工作, 如山上林木調查等, 特殊出差津貼補助方案由各單位自行制定,報公司總裁后執(zhí)行。
13. 業(yè)務招待費用報銷應遵循先請示后宴請的原則,招待費用應嚴格控制,杜絕鋪張浪費現象。
14. 本規(guī)定由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釋。
【第4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有關問題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領導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應遵照執(zhí)行。
(二)出差人憑經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存檔以便核查開支的審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內應報清費用并結清暫支款,未在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申請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后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指定并核準。
第四條 工作日出差不得計加班費,但假日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經請示延時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六條出差地區(qū)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由財務部另行確定。(財務總監(jiān)制定)
第八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規(guī)定標準憑據報銷,超過標準自付。
(二)膳食費、通訊費按規(guī)定補貼標準領取。
(三)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四)如無法取得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由經理核準后,才能報銷。
【第5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統(tǒng)一規(guī)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
內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yè)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yè)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yè)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fā)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投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以及所屬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出差類型
(一)當日出差:出差當日能往返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權責單位核準按遠途出差辦理。
3.短途出差原則上只允許乘坐汽車、火車硬座交通工具。
(二)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8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四條出差審批流程
(一)個人申請出差
1.主管級以下人員出差應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按審批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并報行政部備案。
2.主管級以上的出差須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報行政部備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權責部門、總經理、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yè)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經相關人員簽字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guī)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xù)的,出差前可以電話和短信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xù)。
3.出差員工(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員考勤執(zhí)行員辦理外出考勤登記和核實。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
第五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
(一)出差時間規(guī)定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fā)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后出發(fā)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后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如下表: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交通費用住宿標準出差補貼
重點城市一級城市二級城市縣級以下城市遠途出差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實支350元/日250元/日200元/日150元/日80元/天40元/天
業(yè)務或其他人員實支25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備注: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
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3、重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
4、對于需報住宿人員,出差期間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住宿費用標準原則上實報實銷,上限不得超過該表所核定的住宿標準,如超出該住宿標準,則超出部份自理;
5、所有報銷項目需持相關票據,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
六條、出差費用的預借支、核銷流程
(一)出差費用預借支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由財務部按出差地點及差期時間核定。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3.預借支:
(1)所有預借支都需報總經理、常務副總審批,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出差結束后5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fā)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5)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總經理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并審批。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1.核銷規(guī)定:
(1)住宿費用按實報銷,最高不得超過本制度所訂標準,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2)業(yè)務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fā)票等票據報銷,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出差人員未經核準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后予以報銷。
(5)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jié)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部門批準并由行政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2.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并向本部門負責人呈交一份出差報告單。
(2)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后,依財務部規(guī)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fā)票(補貼部份不需發(fā)票)。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審核并按財務報銷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4)經相關人核準后,方可到財務領取報銷費用。
(5)涉及超出規(guī)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所報銷金額的6折
支付。
【第7篇】g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zhí)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fā)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guī)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