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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部門管理制度是確保學生會工作有序進行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組織結構、職責分配、會議制度、決策流程、績效評估、獎懲機制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組織結構:明確各部門的設立及其相互關系,定義會長、部長及成員的角色和職責。
2. 職責分配:詳細列出各部門的工作范圍,確保每個職務都有清晰的任務指派。
3. 會議制度:規(guī)定會議的召開頻率、形式、議程設定以及會議紀要的制作和分發(fā)。
4. 決策流程:設定提案提出、討論、投票和執(zhí)行的步驟,確保決策的公正和效率。
5. 績效評估:制定評估標準和周期,以客觀評價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表現。
6. 獎懲機制:設定獎勵和懲罰的標準,激勵成員積極參與和貢獻。
重要性
學生會部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 提高效率: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決策流程可以減少工作中的混亂,提高工作效率。 - 促進溝通:規(guī)范的會議制度能保證信息的及時傳遞,促進各部門間的溝通協作。 - 增強責任感:通過績效評估和獎懲機制,增強成員的責任感和歸屬感。 - 維護公正:確保每位成員都有公平的機會參與決策,維護學生會的公正形象。
方案
1. 設立定期的部門例會,討論工作進展,解決遇到的問題,并記錄會議紀要。
2. 制定詳細的職責清單,明確每個職位的日常工作和臨時任務,避免工作重疊或遺漏。
3. 對于重大決策,實行公開透明的投票制度,尊重每個成員的建議,以多數決原則決定。
4. 設立季度或學期的績效評估,結合部門目標和個人表現,公正評價成員的工作成果。
5. 對于表現優(yōu)秀的成員,給予公開表彰或實質性的獎勵;對于需要改進的地方,提供指導和支持,必要時采取適當的紀律處分。
學生會部門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體成員的共同遵守和持續(xù)優(yōu)化,只有這樣,才能構建一個高效、和諧、充滿活力的學生會組織。
學生會部門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學生會部門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效率和學生會干部的綜合素質,激發(fā)學生會干部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辦法。 學生會干部考評主要對象為所有學生會干部及干事。 學生會部長、副部長考評由主席負責監(jiān)督辦公室具體執(zhí)行,各部干事考評由各部負責并接受辦公室監(jiān)督。 學生替主席、副主席考評包括團委、辦公室考評二個部分,每個部分各占30%。 學生會辦公室考評包括團委,主席、副主席考評二個部分,每個部分各占30%。 部長考評包括副部長考評、主席辦公室考評二個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副部長考評包括部長考評、主席辦公室考評二個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干事考評包括部長、副部長考評二個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各類考評每學期分一次,分別在每學期期末進行。 評分標準采取基本分與考評分相結合的方式,總為100分?;痉终?0%,考評分占60%。 具體評分方法: (一) 基本分評分方法:
基本分是指:
(1)干部平時的出勤分(包括會議出勤和活動出勤),此項占總分的20%分,全勤即可拿到滿分20分,缺勤一次扣2分,請假、遲到、早退每次各扣1分(公假除外),以此類推。
(2)工作場所佩帶工作卡及穿拖鞋,此項占總分的10%分,滿分10分,無佩帶工作卡及穿拖鞋者一次扣1分,以此類推。
(3)工作筆記,此項占總分的10%分,{a、優(yōu)秀(10-08)b、良好(7-5)c、差(4-0)}??荚u對象在評估時必須作3分鐘以內的階段述職報告。
所有人員的考評均適用基本分辦法。
(二)考評分評分方法:考評分包括四個方面內容,占總分的60%。
_部長、副部長考評內容:
1.工作態(tài)度及舉行活動的內容形式(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2.舉行活動的效果及創(chuàng)新程度(占15分)
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3.工作過程中的組織能力、匯報情況及與各部的協調能力(考評副部長要考慮配合部長工作情況)(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4.工作的計劃、總結及時上交情況及內容質量(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_干事考評內容:
1.工作態(tài)度及舉行活動的參與情況(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2.在活動中發(fā)現并提出合理解決問題的方法(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3.活動過程中的辦事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4.工作成效、任務完成及時性(占15分)
a、優(yōu)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第二條計分方法:
(一)基本分由辦公室根據工作記錄具體核算,報主席和副主席簽字確認,以通知形式公布。
(二)考評分要先確定整體類別(a或b或c),然后在該類分值范圍內確定其具體得分。
第三條所有部門進行的考評,應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綜合全面考評。 第四條考評效果:總分達不到60分的干部應予以辭退,總分不足70分的干部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總分在全部干部的前20%以內者可得到適應獎勵,并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五條學習成績作為附加考評依據(教務處期末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