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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瓦斯隧道施工通風 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據(jù)勘測設計文件提供的瓦斯最大涌出量、里程段落、投入機械設備及人員數(shù)量等因素,考慮一定富裕系數(shù),提前做好通風設計計算,確定施工通風風量、風速(不小于1m/s),科學選配通風設備。確保隧道中的瓦斯稀釋到允許濃度以下。
⑵瓦斯隧道施工通風設計計算選配通風機械設備要考慮設備故障因素,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防止設備故障造成洞內瓦斯積聚與超限。
⑶要選用防爆型風機、阻燃型防靜電風管,風機距洞口20米布設。
⑷施工過程中加強瓦斯隧道施工通風管理,對通風機械設備、通風管路要做到經(jīng)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降低通風系統(tǒng)的故障率、減少通風管路的漏風量,確保施工通風系統(tǒng)正常和通風效果。
⑸瓦斯隧道施工通風機必須設兩路供電系統(tǒng),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電源應有15min啟動,保證風機的運轉。注意保證施工通風供電線路的維護、管理和檢修,必須配置自發(fā)電及備用供電系統(tǒng),避免因停電或供電線路故障時造成洞內瓦斯積聚或超限。
⑹因停電、通風機械設備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風系統(tǒng)停止運行,在恢復正常通風后,對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車洞等通風不良、瓦斯易積聚的地點,瓦斯不得超過2%,當檢查超過此濃度時,應停止施工,撤出人員,切斷電流,停止電動機運轉或開啟電器開關,待進行局部充分通風處理后,由瓦斯檢測員進行再次專項檢測,證實瓦斯?jié)舛鹊陀谝?guī)定允許濃度,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施工。
⑺工作面若采用局扇通風,由于局扇或供電故障造成局扇停風時,在恢復局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jié)舛?證實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范圍內的ch4濃度不超過1%,且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風流中,ch4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啟動局扇通風。否則,必須先采取相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⑻因工序銜接、施工組織等臨時停工的施工地點不得停風,不得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qū)域進行機械施工作業(yè)。
⑼對施工通風系統(tǒng)或通風設施等出與異常時,如通風風筒脫節(jié)或破壞等,必須及時組織修復,盡快恢復正常通風。
⑽發(fā)生瓦斯涌出、噴出的異常狀況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首先考慮杜絕一切可能產(chǎn)生火源、斷電、加強通風,同時盡快撤出施工人員,對隧道進行警戒,進一步研究采取抽排瓦斯的具體安全措施。
第2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總則
1.1為防止瓦斯隧道的事故發(fā)生,保證員工及其他隧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參照《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guī)范》(tb10120-2002)、《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行業(yè)的瓦斯類技術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在建瓦斯隧道。在隧道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與瓦斯有關的地質情況與原設計不符時,應按程序要求報經(jīng)建設、設計、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根據(jù)實際揭示的地質資料進行處理。
1.3瓦斯隧道施工項目經(jīng)理部必須建立以項目經(jīng)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機構,根據(jù)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專門機構,明確各機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1.4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jīng)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編制應對事故的緊急救援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組織演練,確保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儲備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設備。
1.5項目經(jīng)理必須保證安全生產(chǎn)必需的各種資源的投入,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1.6瓦斯隧道除滿足本措施的有關規(guī)定外,建設單位另有規(guī)定的還必須滿足其要求,并滿足國家或行業(yè)現(xiàn)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2、施工通風
2.1一般規(guī)定
瓦斯隧道施工期間,應建立瓦斯通風監(jiān)控、檢測的組織系統(tǒng)、測定氣象參數(shù)、瓦斯?jié)舛取L速、風量等參數(shù),低瓦斯工區(qū)可用便攜式瓦檢儀,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除便攜式瓦檢儀外,尚應配置高濃度瓦檢儀和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并配備救護隊。
2.2通風系統(tǒng)
2.2.1低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應采用壓入式或巷道式。
2.2.2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或隧道,施工通風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2.2.3瓦斯隧道各工區(qū)在貫通前,應做好風流調整的準備工作。貫通后,必須調整通風系統(tǒng),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風系統(tǒng)風流穩(wěn)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2.2.4瓦斯隧道各掘進工作面都必須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串連通風。
2.2.5瓦斯隧道需要的風量,須按照爆破排煙、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shù)以及瓦斯絕對涌出量分別計算,并按允許風速進行檢驗,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2.2.6按瓦斯絕對涌出量計算風量時,對于低瓦斯工區(qū),應能將洞內各處的瓦斯?jié)舛认♂尩?.5%以下;對于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其長度較大的獨頭巷道,應能將工作面的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认♂尩?.5%以下;有平行導坑的巷道式通風時,平行導坑的瓦斯?jié)舛认♂尩?.75%以下。
2.2.7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風速不得小于1m/s。
2.2.8瓦斯隧道施工中,對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間和襯砌模板臺車附近區(qū)域,可采用空氣引射器氣動風機等設備,實施局部通風的辦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2.2.9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間,應實施連續(xù)通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機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謴屯L前,必須檢查瓦斯?jié)舛?,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榷疾怀^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2.2.10采用平行導坑作回風道時,除用作回風的橫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橫通道應及時封閉,留作運輸用的橫通道應設兩道風門。
2.3通風設備
2.3.1壓入式通風機必須裝設在洞外或洞內新風流中,避免污風循環(huán)。瓦斯工區(qū)的通風機應設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應在15min內接通,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3.2瓦斯工區(qū),必須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備用通風機,并經(jīng)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2.3.3瓦斯突出隧道掘進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風機,均應實行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及風電閉鎖、瓦電閉鎖供電。
2.3.4瓦斯隧道應采用抗靜電、阻燃的風管。風管口到開挖面的距離應小于5m,風管百米漏風率應不大于2%。
2.3.5排放高濃度瓦斯時,必須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應控制風流,使排出的風流在同巷道式風流混合處的瓦斯?jié)舛炔坏贸^1.0%,回風系統(tǒng)內還必須停電撤人。
3、電氣與作業(yè)機械
3.1一般規(guī)定
3.1.1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供電應配置兩套電源,隧道內采用雙電源線路,其電源線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負載。
3.1.2瓦斯隧道內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機電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l)高壓不應大于10000v;
(2)低壓不應大于1140v;
(3)照明、手特式電器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電話、信號裝置的額定供電電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低瓦斯工區(qū)不應大于220v;
②高瓦斯工區(qū)和煤與瓦斯突出工區(qū)不應大于127ⅴ;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應大于36v。
3.1.3瓦斯隧道內的配電變壓器嚴禁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瓦斯隧道內供電。
3.1.4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器設備及其帶動的機器外露的傳動和轉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和遮攔。
3.2電纜
3.2.1瓦斯隧道內高壓電纜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固定敷設的電纜應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選用;
(2)移動變電站應采用監(jiān)視型屏蔽橡套電纜;
(3)電纜應采用銅芯。
3.2.2瓦斯隧道內低壓動力電纜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固定敷設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鉛包紙絕緣電纜、鎧裝聚氯乙烯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
(2)移動式或手持式電器設備的電纜,應采用專用的不延燃橡套電纜;
(3)開挖面的電纜必須采用銅芯。
3.2.3瓦斯隧道內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不延燃橡套或礦用塑料電纜。
3.2.4電纜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應懸掛。懸掛點間的距離,在豎井內不得大于6m,在正洞和平導或斜井內不得大于3m。
(2)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若受條件限制,當電纜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m。
(3)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l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05m。
3.2.5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器設備連接,必須使用與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器設備連接。
(2)在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內,電纜之間若采用接線盒連接時,其接線盒必須是防暴型。高壓低絕緣電纜接線盒內必須灌注絕緣充填物。
3.3電器與保護
3.3.l瓦斯隧道內的低壓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油斷路器、帶油的啟動器和一次線圈為低壓的油浸變壓器。
3.3.2瓦斯隧道照明燈具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已襯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燈具,可采用e_d ii型防爆照明燈;
(2)開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燈具,必須采用e_d 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
(3)移動照明,必須使用礦燈。
3.3.3隧道內高壓電網(wǎng)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3.3.4瓦斯隧道內禁止高壓饋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fā)生單相接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
3.3.5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內的局部通風機和開挖面的電器設備,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區(qū)段的一切電源。
3.3.6為了防止地面雷電波及隧道內引起瓦斯爆炸,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經(jīng)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隧道內的供電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避雷裝置;
(2)由地面直接進入隧道內的軌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隧道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集中接地;
(3)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3.3.7隧道內36v以上的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其接地電阻值應滿足下列要求:
(l)接地網(wǎng)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2ω;
(2)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與接地網(wǎng)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ω。
3.4作業(yè)機械
3.4.1隧道內非瓦斯工區(qū)和低瓦斯工區(qū)的電氣設備和作業(yè)機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機械嚴禁駛入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
3.4.2隧道內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的電氣設備和作業(yè)機械,必須是礦用防爆型。
3.4.3蓄電池機車及礦燈的充電房,應離開洞口50m以上,因條件限制,只能設在洞內時,必須有專門的通風系統(tǒng)。
4、鉆爆作業(yè)
4.1一般規(guī)定
4.1.1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必須采用安全防爆型機電設備。
4.1.2瓦斯隧道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防突、防爆及瓦斯檢測工作,設置消防設施,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應配備救護隊。
4.1.3施工作業(yè)及管理人員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須持證上崗。
4.2鉆爆作業(yè)
4.2.1瓦斯工區(qū)鉆孔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開挖工作面附近20m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5%;
(2)必須采用濕式鉆孔;
(3)炮眼深度不應小于0.6m。
4.2.2瓦斯工區(qū)裝藥與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1%;
(2)爆破地點20m內,礦車、碎石、煤渣等物體阻塞開挖面不得超過1/3;
(3)通風風量足,風向穩(wěn),局扇無循環(huán)風;
(4)爆眼內煤、巖粉清除干凈;
(5)爆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應進行爆破。
4.2.3瓦斯工區(qū)的爆破作業(yè)必須采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的含水炸藥。
4.2.4瓦斯工區(qū)必須采用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4.2.5瓦斯工區(qū)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向連續(xù)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內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以下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l/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層中爆破,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封堵。炮眼應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4.2.6爆破網(wǎng)絡和連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采用串聯(lián)連接方式,線路所有連接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覆絕緣層并懸空.
(2)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間距;
(3)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并隨用隨掛,嚴禁將其固定,母線的長度必須大于規(guī)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4)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5)嚴禁將瞬發(fā)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lián)網(wǎng)路中使用。
4.2.7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做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2.8在非瓦斯突出工區(qū)進行爆破作業(yè)時,爆破15min后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jié)舛刃∮趌%,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才允許工作人員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5、揭煤防突
5.l煤層超前探測
5.1.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標識的各突出煤層位置進行超前探測,標定各突出煤層準確位置,掌握其賦存情況及瓦斯狀況。
5.1.2超前探孔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近突出煤層前,應在距設計煤層位置15~20m(垂距)的開挖工作面打超前探孔一個,初探煤層位置;
(2)在距初探煤層位置10m(垂距)處的開挖工作面上打3個超前探孔,并取巖(煤芯),分別探測工作面前方土部及左右部分煤層位置;
(3)按各孔見煤、出煤點計算煤層厚度、傾角、走向與隧道的關系,并分析煤層頂、底板巖性;
(4)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過程中的瓦斯動力現(xiàn)象;
(5)各探孔施工應滿足下列條件:
1)每個探孔應穿透煤層并進入頂(底)板不小于0.5m;
2)正式探測孔應取完整的巖(煤)芯,進入煤層后宜用干鉆取樣;
3)各探孔直徑應不小于76mm;
4)施鉆中應觀察孔內排出的漿液、煤屑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
5.2防止煤與瓦斯突出措施
5.2.1經(jīng)預測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時,施工單位應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術、組織、安全、通風、搶險、救護等技術組織措施。
5.2.2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應建立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技術負責制,成立揭煤防突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施工技術、通風安全、瓦斯檢測、救護搶險等部門的負責人。
5.2.3防止煤與瓦斯突出可采用鉆孔排放、抽放瓦斯、水力沖孔等或其他經(jīng)試驗證明有效的技術措施;鐵路隧道,以采用鉆孔排放措施為宜。
5.2.4鉆孔排放應按下述要求進行:
(1)鉆孔排放應先進行設計;
(2)鉆孔排放設計內容應包括:煤層賦存狀況、煤層參數(shù)、預測時的各項指標、排放范圍、鉆孔排放半徑、排放時間、排放孔個數(shù)、每孔長度、角度、排放孔施工及排放期間的安全措施等;
(3)排放時間、排放半徑及排放孔個數(shù),應根據(jù)排放范圍及隧道總工期綜合分析確定,其排放范圍及排放孔角度可參照下表(附表一)取值。
附表一:鉆孔排放參數(shù)參考值
排放范圍(m) | 鉆孔排放半徑(m) | 排放時間(d) | 排放孔角度 (°) | |||||
左 | 右 | 上 | 下 | 0.3~1.0 | 15~30 | 水平角 | 仰角 | 傾角 |
≥5 | ≥5 | ≥5-7 | ≥3 | 0-90 | 0~45 | 0~20 |
(4)鉆孔排放位置應設在距煤層垂距不小于3m的開挖工作面上,施鉆時各孔應穿透煤層,并進入頂(底)板巖層不小于0.5m;
(5)鉆孔排放布孔時,在煤層厚度二分之一處的孔距應不大于2倍排放半徑,并以此計算各孔的角度和長度;
(6)當煤層傾角小、煤層厚、一次排放鉆孔過長、俯角過大時,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鉆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1.0m。即:揭開煤層前,先排放工作面前方煤層前段和中段瓦斯,揭開煤層后或在煤巷掘進時,在排放煤層中段和后段的瓦斯。
(7)瓦斯突出工區(qū),宜采用上下半斷面長臺階法開挖,以利用上部臺階排放下部臺階的部分瓦斯,其臺階長度應根據(jù)通風需要和隧道結構的安全、圍巖穩(wěn)定性綜合考慮確定。
(8)下部臺階瓦斯排放應采取下列措施:
1)可在上部臺階底部打俯角孔排放;
2)孔距與排距均以1.0m為宜;
3)每排排放鉆孔連線應與煤層走向平行。
(9)排放孔施工前應加強排放工作面及開挖段的支護,防止坍塌造成突出;
(10)排放孔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施鉆,鉆孔過程中應有專人檢查其角度和長度;
(11)排放孔施工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各種異常情況及動力現(xiàn)象,當某孔施工中動力現(xiàn)象嚴重,可暫停該孔施工,待其他孔完成后再補鉆該孔;
(12)每鉆完一個孔應檢測該孔瓦斯?jié)舛?,然后每天進行兩次,以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時間。
5.2.5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工作面風流及回風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葯z測,當排放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1.5%時,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加強通風。
5.3石門揭煤及煤巷掘進
5.3.1揭煤前應進行石門揭煤設計,其內容包括:揭開石門、過煤施工、出煤層等各階段施工方法、支護手段、組織指揮、搶先救災挖方案及安全措施等。
5.3.2采用震動放炮措施時,石門開挖工作面距煤層的最小垂距是:急傾斜煤層2m、傾斜和緩傾斜煤層1.5m,如果巖石松軟、破碎,還應適當增加垂距。
5.3.3石門揭媒易用微震動爆破法。
5.3.4不同傾角、厚度的煤層可用下列方法揭煤:
(1)急傾斜和傾斜薄煤層,應一次全斷面揭穿煤層全厚;
(2)急傾斜和傾斜的中厚、后煤層,一次全斷面揭入煤層深度應不小于1~1.3m。
(3)緩傾斜煤層,應一次全斷面揭開巖柱。當傾角小于12o,巖柱水平長度大時,可刷傾面解開煤層。
5.3.5石門揭煤爆破時,應在洞外起爆,洞內必須停電,停止一切作業(yè),人員撤出洞外。在煤層中掘進時,可在洞內遠距離爆破。
5.3.6在半巖半煤和全煤層中掘進應符合下列要求:
(1)揭開媒層后,應檢查工作面前方10m上、中、下、左、右范圍內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如各項指標均符合要求,可掘進5m,再檢驗10m,再掘進5米,即應始終保持工作面前方5m的安全區(qū)。
(2)每循環(huán)進尺不宜超過1.0m,在全煤層中掘進應少打眼、少裝藥,且只能用電煤鉆打眼。
(3)在半煤半巖中掘進,應在巖石炮眼中裝藥,其總藥量為普通爆破量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一,煤層中如煤質堅硬,需爆破時,只能采用松動爆破。
(4)在軟弱破碎巖層或煤層中掘進,應采用超前支護或預注漿,防止崩塌引起突出。
(5)爆破后應及時噴錨支護,及時封閉瓦斯。
5.3.7仰拱應與隧道邊墻同步施工,保證拱、墻、仰拱初期支護和二次襯砌形成閉合整體。
5.3.8煤系地層設防段的二次模注襯砌措施應預留注漿孔,襯砌完成后及時注漿,充填空隙以封閉瓦斯。
6、施工安全及事故處理
6.1施工安全
6.1.1 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yè)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1.2 瓦斯隧道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瓦斯檢測、洞口安全檢查、搶險救護工作,應建立項目經(jīng)理、主管生產(chǎn)(安全)的副經(jīng)理、安全負責人、專門機構層層把關、各負其責的安全管理體系。瓦斯檢測機構原則上應保證3人/洞口以上,洞口警戒機構原則上應保證2人/洞口以上,且必須由企業(yè)員工擔任。
6.1.3根據(jù)計算結果,配置足夠數(shù)量的監(jiān)測、檢測、警報、自救、防爆、消防設施、設備和工具。保證備用風機、發(fā)電機的完好性,必須滿足隧道24小時不間斷供風的需求。
上一頁123下一頁6.1.4項目經(jīng)理部必須建立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檢查制度;
(3)安全獎懲制度;
(4)瓦斯隧道通風管理制度(含通風設施設備管理、局部通風管理、通風設計、審批、管理等);
(5)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6)瓦斯檢測、監(jiān)控、報告制度(瓦斯隧道施工單位應于每天將監(jiān)測結果報公司安質部);
(7)瓦斯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含防塵管理制度、貫通管理制度、一炮三檢制、三人連鎖起爆制等);
(8)瓦斯隧道防火及安全警戒檢查制度(含防火管理、洞口警戒、檢查等);
(9)緊急救援與搶險制度(含緊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緊急搶險隊伍的人員配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緊急救援物資的儲備等);
(10)瓦斯隧道用各種儀器、設備、設施等的檢查維修檢定制度。
瓦斯隧道除應建立健全上述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外,還必須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或建設單位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6.1.5瓦斯監(jiān)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瓦斯隧道洞口必須設置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專職瓦斯監(jiān)測人員,每60min檢測一次。
(2) 檢測瓦斯用的儀器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驗,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凡經(jīng)大修的儀器,必須經(jīng)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瓦斯?jié)舛葯z測地點及范圍:
1)每個斷面應檢查拱頂和兩側拱腳,墻腳各距坑道周邊20cm處;
2)開挖面風流及爆破地點附近20m內的風流和局部坍塌處;
3)局部風機前后10m內的風流中;
4)電動機及其開關20m以內的風流中。
6.1.6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爆破制”;
(2)瓦斯工區(qū)爆破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瞬發(fā)電雷管;
(3)瓦斯工區(qū)必須采用電力起爆,嚴禁使用半秒、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ms;
(4)洞內爆破時,人員應撤至洞外。當隧道太長時,單線必須撤至300 m以外,雙線上半斷面必須撤至400m以外,雙線全斷面必須撤至500 m以外。
6.1.7在揭開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定:
(1) 開挖工作面出現(xiàn)下列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應立即報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上報有關部門:
1)瓦斯?jié)舛群龃蠛鲂?,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異味等?/p>
2)開挖工作面地層壓力增大,鼓壁,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明顯、響煤炮、掉碴、支護嚴重變形折斷;
3)煤層結構變化明顯,層理紊亂,由硬變軟,厚度與傾角發(fā)生變化,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xiàn)斷裂、波狀起伏等;
4)鉆孔時有頂鉆、夾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xiàn)象。
(2)石門揭煤爆破時,應在洞外起爆,洞內必須停電,停止一切作業(yè),人員撤至洞外。在煤層中開挖時,可在洞內遠距離爆破。
(3)揭煤爆破15 min后,應由救護隊員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開挖工作面對爆破效果、瓦斯?jié)舛鹊冗M行檢查,確認安全后通知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通風30 min后,由瓦檢人員檢測開挖工作面、回風道瓦斯?jié)舛?,當開挖工作面瓦斯?jié)舛刃∮?.0%,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時,方可通知工地負責人允許施工人員進洞。
(4)揭煤時,主風機正常運轉,備用主風機及二路電源應保持待啟動狀態(tài)。
(5)揭煤工作應由揭煤領導小組統(tǒng)一協(xié)調指揮,揭煤時救護隊員及設備在洞口待命,一旦發(fā)生險情立即搶救。
6.1.8 在瓦斯隧道頂部進行作業(yè)時,應隨時檢測作業(yè)范圍的瓦斯?jié)舛?,尤其應注意檢測塌空區(qū)、拱頂、腳手架頂、臺車頂?shù)纫子谛纬赏咚狗e聚且風流不易到達的地方,當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濃度大于2%時,附近20m范圍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1.9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開挖過程中,除加強通風外,放炮前后在開挖工作面附近20m內必須噴霧灑水。
6.l.10 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不應進行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切割等工作。當情況特殊不可避免時,在焊接、切割等工怍地點前后各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5%,并不得有可燃物,兩端應各設一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yè)完成前由專人檢查,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yè)。
6.1.11隧道內瓦斯?jié)舛认拗导俺尢幚泶胧舷卤恚ǜ奖矶┑囊?guī)定。
附表二:隧道內瓦斯?jié)舛认拗导俺尢幚泶胧?/p>
序號 | 地點 | 限值 | 超限處理措施 |
1 | 低瓦斯工區(qū)任意處 | 0.5% | 超限處20m范圍內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監(jiān)測 |
2 | 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 | 2.0% | 超限處附近20m停工,斷電,撤人,進行處理,加強通風 |
3 | 開挖工作面風流中 | 1.0% | 停止電鉆鉆孔 |
1.5% | 超限處停工,撤人,切斷電源,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等 | ||
4 | 回風巷或工作面回風流中 | 1.0% | 停工、撤人、處理 |
5 | 放炮地點附近20m風流中 | l.0% | 嚴禁裝藥放炮 |
6 | 煤層放炮后工作面風流中 | 1.0% | 繼續(xù)通風、不得進人 |
7 | 局扇及電氣開關10m范圍內 | 0.5% | 停機、通風、處理 |
8 | 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m范圍內 | 1.5% | 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
9 | 竣工后洞內任何處 | 0.5% | 查明滲漏點,進行整治 |
6.1.13機電設備應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規(guī)定:
(1) 瓦斯工區(qū)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設備,應采用防爆型,當采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m范圍內瓦斯?jié)舛缺仨毿∮?%。
(2)安裝后的機電設備,必須經(jīng)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3)機電設備應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路、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jié)舛瘸夼c供電的閉鎖、局扇與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無接頭連接不緊密或散接頭,有漏電保護裝置,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等。
(4)電動裝碴、開挖等作業(yè)機械在操作中,防爆開關表面溫度過高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5)瓦斯工區(qū)使用蓄電池機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
2)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查和維修,保證防爆性能良好;
3)機車的閘、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電氣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不得使用該機車;
(6)蓄電池機車及礦燈的充電房應距洞口50m以外;
(7) 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使用期間,日常檢查外, 尚應按照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查,檢查周期應符合下表(附表三)的規(guī)定。
附表三:機電設備和電纜的檢查周期
序號 | 檢查項目 | 周?期 | 備注 |
1 | 使用中的防爆機電設備的防爆 | 每月/次 | 專職電工應每日檢查外部一次 |
2 | 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 | 每半年/次 | |
3 |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 每年一次 | |
4 | 主要機電設備絕緣電阻檢查 | 每月一次 | |
5 |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 每季一次 | 外觀和懸掛情況由專職電工每周檢查一次 |
6 | 移動式機電設備的橡膠電纜絕檢查 | 每月一次 | 由當班司機或專職電工每班檢查一次外表有無破損 |
7 | 接地電阻測定 | 每季一次 | |
8 | 新安裝的機電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 | 投人運行前測定 | |
9 | 瓦斯檢測儀器儀表 | 10d一次 |
(1)消防設施:
1)瓦斯工區(qū)必須在洞外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池中應經(jīng)常保持不小于200 m3儲水量,持一定的水壓;
2)瓦斯工區(qū)內必須設置消防管路系統(tǒng),每隔100m設置一個閥門(消火栓);
3)瓦斯作業(yè)區(qū)內應設置滅火器及消防設施,經(jīng)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2)火源管理:
l)嚴禁火源進洞,洞口、洞口房、通風機房附近20m范圍內不得有火源,當通風機房不在洞口作業(yè)場內時,需另制訂防火措施;
2)瓦斯工區(qū)作業(yè)人員進洞前必須經(jīng)洞口檢查人員檢查確認無火源帶入洞內。
(3)易燃品管理
1)瓦斯工區(qū)內不得存放各種油類,廢油應及時運出洞外,不得灑在洞內;
2)瓦斯工區(qū)內待用和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張等,必須存放在密閉的鐵桶內,并由專人送到洞外處理。
6.1.15 瓦斯工區(qū)進洞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進人瓦斯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
(2)嚴禁穿著易于產(chǎn)生靜電的服裝進人瓦斯工區(qū);
(3) 進人瓦斯突出工區(qū)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攜帶個人自救器。
6.2 事故預防及處理
6.2.1 發(fā)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shù)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并立即制訂搶救方案。
6.2.2 瓦斯工區(qū)處理塌方、冒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塌方體土方聚積的瓦斯應設置局部通風排除;
(2)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jiān)測工作,掌握瓦斯?jié)舛茸兓闆r,及時發(fā)出險情報告;
(3)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封閉瓦斯。
6.2.3 火災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災時,不得停風,但應控制風向、風量;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3)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設置防火墻封閉火區(qū)。
6.2.4 火區(qū)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防火墻應編號并在附近設置欄桿及警示牌,并經(jīng)常檢查,做到封閉嚴密;
(2)封閉的火區(qū)確認火已經(jīng)熄滅,達到啟封條件方可啟封;啟封已熄滅的火區(qū)必須制訂安全措施;
(3)啟封火區(qū)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口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當發(fā)現(xiàn)復燃征兆時,應立即停止送風重新封閉火區(qū);
(4)啟封火區(qū)及火區(qū)初期恢復通風等工作由救護隊進行,火區(qū)口風流經(jīng)過的坑道內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第3篇 瓦斯隧道施工通風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據(jù)勘測設計文件提供的瓦斯最大涌出量、里程段落、投入機械設備及人員數(shù)量等因素,考慮一定富裕系數(shù),提前做好通風設計計算,確定施工通風風量、風速(不小于1m/s),科學選配通風設備。確保隧道中的瓦斯稀釋到允許濃度以下。
⑵瓦斯隧道施工通風設計計算選配通風機械設備要考慮設備故障因素,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防止設備故障造成洞內瓦斯積聚與超限。
⑶要選用防爆型風機、阻燃型防靜電風管,風機距洞口20米布設。
⑷施工過程中加強瓦斯隧道施工通風管理,對通風機械設備、通風管路要做到經(jīng)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降低通風系統(tǒng)的故障率、減少通風管路的漏風量,確保施工通風系統(tǒng)正常和通風效果。
⑸瓦斯隧道施工通風機必須設兩路供電系統(tǒng),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電源應有15min啟動,保證風機的運轉。注意保證施工通風供電線路的維護、管理和檢修,必須配置自發(fā)電及備用供電系統(tǒng),避免因停電或供電線路故障時造成洞內瓦斯積聚或超限。
⑹因停電、通風機械設備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風系統(tǒng)停止運行,在恢復正常通風后,對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車洞等通風不良、瓦斯易積聚的地點,瓦斯不得超過2%,當檢查超過此濃度時,應停止施工,撤出人員,切斷電流,停止電動機運轉或開啟電器開關,待進行局部充分通風處理后,由瓦斯檢測員進行再次專項檢測,證實瓦斯?jié)舛鹊陀谝?guī)定允許濃度,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施工。
⑺工作面若采用局扇通風,由于局扇或供電故障造成局扇停風時,在恢復局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jié)舛龋C實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范圍內的ch4濃度不超過1%,且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風流中,ch4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啟動局扇通風。否則,必須先采取相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⑻因工序銜接、施工組織等臨時停工的施工地點不得停風,不得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qū)域進行機械施工作業(yè)。
⑼對施工通風系統(tǒng)或通風設施等出與異常時,如通風風筒脫節(jié)或破壞等,必須及時組織修復,盡快恢復正常通風。
⑽發(fā)生瓦斯涌出、噴出的異常狀況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首先考慮杜絕一切可能產(chǎn)生火源、斷電、加強通風,同時盡快撤出施工人員,對隧道進行警戒,進一步研究采取抽排瓦斯的具體安全措施。
第4篇 瓦斯隧道施工 安全措施
1、總則
1.1為防止瓦斯隧道的事故發(fā)生,保證員工及其他隧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參照《鐵路瓦斯隧道技術規(guī)范》(tb10120-2002)、《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行業(yè)的瓦斯類技術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在建瓦斯隧道。在隧道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與瓦斯有關的地質情況與原設計不符時,應按程序要求報經(jīng)建設、設計、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根據(jù)實際揭示的地質資料進行處理。
1.3瓦斯隧道施工項目經(jīng)理部必須建立以項目經(jīng)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chǎn)管理機構,根據(jù)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專門機構,明確各機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1.4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jīng)有關部門審核后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編制應對事故的緊急救援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組織演練,確保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儲備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設備。
1.5項目經(jīng)理必須保證安全生產(chǎn)必需的各種資源的投入,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1.6瓦斯隧道除滿足本措施的有關規(guī)定外,建設單位另有規(guī)定的還必須滿足其要求,并滿足國家或行業(yè)現(xiàn)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2、施工通風
2.1一般規(guī)定
瓦斯隧道施工期間,應建立瓦斯通風監(jiān)控、檢測的組織系統(tǒng)、測定氣象參數(shù)、瓦斯?jié)舛取L速、風量等參數(shù),低瓦斯工區(qū)可用便攜式瓦檢儀,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除便攜式瓦檢儀外,尚應配置高濃度瓦檢儀和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并配備救護隊。
2.2通風系統(tǒng)
2.2.1低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應采用壓入式或巷道式。
2.2.2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或隧道,施工通風方式宜采用巷道式。
2.2.3瓦斯隧道各工區(qū)在貫通前,應做好風流調整的準備工作。貫通后,必須調整通風系統(tǒng),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風系統(tǒng)風流穩(wěn)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2.2.4瓦斯隧道各掘進工作面都必須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串連通風。
2.2.5瓦斯隧道需要的風量,須按照爆破排煙、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shù)以及瓦斯絕對涌出量分別計算,并按允許風速進行檢驗,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2.2.6按瓦斯絕對涌出量計算風量時,對于低瓦斯工區(qū),應能將洞內各處的瓦斯?jié)舛认♂尩?.5%以下;對于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其長度較大的獨頭巷道,應能將工作面的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认♂尩?.5%以下;有平行導坑的巷道式通風時,平行導坑的瓦斯?jié)舛认♂尩?.75%以下。
2.2.7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風速不得小于1m/s。
2.2.8瓦斯隧道施工中,對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間和襯砌模板臺車附近區(qū)域,可采用空氣引射器氣動風機等設備,實施局部通風的辦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2.2.9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間,應實施連續(xù)通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機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謴屯L前,必須檢查瓦斯?jié)舛?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榷疾怀^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2.2.10采用平行導坑作回風道時,除用作回風的橫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橫通道應及時封閉,留作運輸用的橫通道應設兩道風門。
2.3通風設備
2.3.1壓入式通風機必須裝設在洞外或洞內新風流中,避免污風循環(huán)。瓦斯工區(qū)的通風機應設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應在15min內接通,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3.2瓦斯工區(qū),必須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備用通風機,并經(jīng)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2.3.3瓦斯突出隧道掘進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風機,均應實行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及風電閉鎖、瓦電閉鎖供電。
2.3.4瓦斯隧道應采用抗靜電、阻燃的風管。風管口到開挖面的距離應小于5m,風管百米漏風率應不大于2%。
2.3.5排放高濃度瓦斯時,必須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應控制風流,使排出的風流在同巷道式風流混合處的瓦斯?jié)舛炔坏贸^1.0%,回風系統(tǒng)內還必須停電撤人。
3、電氣與作業(yè)機械
3.1一般規(guī)定
3.1.1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供電應配置兩套電源,隧道內采用雙電源線路,其電源線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負載。
3.1.2瓦斯隧道內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機電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l)高壓不應大于10000v;
(2)低壓不應大于1140v;
(3)照明、手特式電器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電話、信號裝置的額定供電電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低瓦斯工區(qū)不應大于220v;
②高瓦斯工區(qū)和煤與瓦斯突出工區(qū)不應大于127ⅴ;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應大于36v。
3.1.3瓦斯隧道內的配電變壓器嚴禁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瓦斯隧道內供電。
3.1.4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器設備及其帶動的機器外露的傳動和轉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和遮攔。
3.2電纜
3.2.1瓦斯隧道內高壓電纜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固定敷設的電纜應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選用;
(2)移動變電站應采用監(jiān)視型屏蔽橡套電纜;
(3)電纜應采用銅芯。
3.2.2瓦斯隧道內低壓動力電纜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固定敷設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鉛包紙絕緣電纜、鎧裝聚氯乙烯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
(2)移動式或手持式電器設備的電纜,應采用專用的不延燃橡套電纜;
(3)開挖面的電纜必須采用銅芯。
3.2.3瓦斯隧道內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電纜、不延燃橡套或礦用塑料電纜。
3.2.4電纜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應懸掛。懸掛點間的距離,在豎井內不得大于6m,在正洞和平導或斜井內不得大于3m。
(2)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若受條件限制,當電纜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m。
(3)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l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05m。
3.2.5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器設備連接,必須使用與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器設備連接。
(2)在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內,電纜之間若采用接線盒連接時,其接線盒必須是防暴型。高壓低絕緣電纜接線盒內必須灌注絕緣充填物。
3.3電器與保護
3.3.l瓦斯隧道內的低壓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油斷路器、帶油的啟動器和一次線圈為低壓的油浸變壓器。
3.3.2瓦斯隧道照明燈具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已襯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燈具,可采用e_d ii型防爆照明燈;
(2)開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燈具,必須采用e_d 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
(3)移動照明,必須使用礦燈。
3.3.3隧道內高壓電網(wǎng)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3.3.4瓦斯隧道內禁止高壓饋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fā)生單相接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
3.3.5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內的局部通風機和開挖面的電器設備,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區(qū)段的一切電源。
3.3.6為了防止地面雷電波及隧道內引起瓦斯爆炸,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經(jīng)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隧道內的供電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避雷裝置;
(2)由地面直接進入隧道內的軌道和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隧道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集中接地;
(3)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3.3.7隧道內36v以上的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其接地電阻值應滿足下列要求:
(l)接地網(wǎng)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2ω;
(2)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與接地網(wǎng)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ω。
3.4作業(yè)機械
3.4.1隧道內非瓦斯工區(qū)和低瓦斯工區(qū)的電氣設備和作業(yè)機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機械嚴禁駛入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
3.4.2隧道內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的電氣設備和作業(yè)機械,必須是礦用防爆型。
3.4.3蓄電池機車及礦燈的充電房,應離開洞口50m以上,因條件限制,只能設在洞內時,必須有專門的通風系統(tǒng)。
4、鉆爆作業(yè)
4.1一般規(guī)定
4.1.1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必須采用安全防爆型機電設備。
4.1.2瓦斯隧道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防突、防爆及瓦斯檢測工作,設置消防設施,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應配備救護隊。
4.1.3施工作業(yè)及管理人員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須持證上崗。
4.2鉆爆作業(yè)
4.2.1瓦斯工區(qū)鉆孔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開挖工作面附近20m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5%;
(2)必須采用濕式鉆孔;
(3)炮眼深度不應小于0.6m。
4.2.2瓦斯工區(qū)裝藥與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1%;
(2)爆破地點20m內,礦車、碎石、煤渣等物體阻塞開挖面不得超過1/3;
(3)通風風量足,風向穩(wěn),局扇無循環(huán)風;
(4)爆眼內煤、巖粉清除干凈;
(5)爆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應進行爆破。
4.2.3瓦斯工區(qū)的爆破作業(yè)必須采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的含水炸藥。
4.2.4瓦斯工區(qū)必須采用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4.2.5瓦斯工區(qū)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向連續(xù)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內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以下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l/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層中爆破,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封堵。炮眼應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4.2.6爆破網(wǎng)絡和連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采用串聯(lián)連接方式,線路所有連接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覆絕緣層并懸空.
(2)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間距;
(3)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并隨用隨掛,嚴禁將其固定,母線的長度必須大于規(guī)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4)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5)嚴禁將瞬發(fā)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lián)網(wǎng)路中使用。
4.2.7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做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2.8在非瓦斯突出工區(qū)進行爆破作業(yè)時,爆破15min后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jié)舛刃∮趌%,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才允許工作人員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5、揭煤防突
5.l煤層超前探測
5.1.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標識的各突出煤層位置進行超前探測,標定各突出煤層準確位置,掌握其賦存情況及瓦斯狀況。
5.1.2超前探孔施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近突出煤層前,應在距設計煤層位置15~20m(垂距)的開挖工作面打超前探孔一個,初探煤層位置;
(2)在距初探煤層位置10m(垂距)處的開挖工作面上打3個超前探孔,并取巖(煤芯),分別探測工作面前方土部及左右部分煤層位置;
(3)按各孔見煤、出煤點計算煤層厚度、傾角、走向與隧道的關系,并分析煤層頂、底板巖性;
(4)掌握并收集探孔施工過程中的瓦斯動力現(xiàn)象;
(5)各探孔施工應滿足下列條件:
1)每個探孔應穿透煤層并進入頂(底)板不小于0.5m;
2)正式探測孔應取完整的巖(煤)芯,進入煤層后宜用干鉆取樣;
3)各探孔直徑應不小于76mm;
4)施鉆中應觀察孔內排出的漿液、煤屑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
5.2防止煤與瓦斯突出措施
5.2.1經(jīng)預測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時,施工單位應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術、組織、安全、通風、搶險、救護等技術組織措施。
5.2.2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應建立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技術負責制,成立揭煤防突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施工技術、通風安全、瓦斯檢測、救護搶險等部門的負責人。
5.2.3防止煤與瓦斯突出可采用鉆孔排放、抽放瓦斯、水力沖孔等或其他經(jīng)試驗證明有效的技術措施;鐵路隧道,以采用鉆孔排放措施為宜。
5.2.4鉆孔排放應按下述要求進行:
(1)鉆孔排放應先進行設計;
(2)鉆孔排放設計內容應包括:煤層賦存狀況、煤層參數(shù)、預測時的各項指標、排放范圍、鉆孔排放半徑、排放時間、排放孔個數(shù)、每孔長度、角度、排放孔施工及排放期間的安全措施等;
(3)排放時間、排放半徑及排放孔個數(shù),應根據(jù)排放范圍及隧道總工期綜合分析確定,其排放范圍及排放孔角度可參照下表(附表一)取值。
附表一:鉆孔排放參數(shù)參考值
排放范圍(m)
鉆孔排放半徑(m)
排放時間(d)
排放孔角度 (°)
左
右
上
下
0.3~1.0
15~30
水平角
仰角
傾角
≥5
≥5
≥5-7
≥3
0-90
0~45
0~20
(4)鉆孔排放位置應設在距煤層垂距不小于3m的開挖工作面上,施鉆時各孔應穿透煤層,并進入頂(底)板巖層不小于0.5m;
(5)鉆孔排放布孔時,在煤層厚度二分之一處的孔距應不大于2倍排放半徑,并以此計算各孔的角度和長度;
(6)當煤層傾角小、煤層厚、一次排放鉆孔過長、俯角過大時,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鉆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1.0m。即:揭開煤層前,先排放工作面前方煤層前段和中段瓦斯,揭開煤層后或在煤巷掘進時,在排放煤層中段和后段的瓦斯。
(7)瓦斯突出工區(qū),宜采用上下半斷面長臺階法開挖,以利用上部臺階排放下部臺階的部分瓦斯,其臺階長度應根據(jù)通風需要和隧道結構的安全、圍巖穩(wěn)定性綜合考慮確定。
(8)下部臺階瓦斯排放應采取下列措施:
1)可在上部臺階底部打俯角孔排放;
2)孔距與排距均以1.0m為宜;
3)每排排放鉆孔連線應與煤層走向平行。
(9)排放孔施工前應加強排放工作面及開挖段的支護,防止坍塌造成突出;
(10)排放孔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施鉆,鉆孔過程中應有專人檢查其角度和長度;
(11)排放孔施工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各種異常情況及動力現(xiàn)象,當某孔施工中動力現(xiàn)象嚴重,可暫停該孔施工,待其他孔完成后再補鉆該孔;
(12)每鉆完一個孔應檢測該孔瓦斯?jié)舛?然后每天進行兩次,以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時間。
5.2.5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工作面風流及回風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葯z測,當排放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1.5%時,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加強通風。
5.3石門揭煤及煤巷掘進
5.3.1揭煤前應進行石門揭煤設計,其內容包括:揭開石門、過煤施工、出煤層等各階段施工方法、支護手段、組織指揮、搶先救災挖方案及安全措施等。
5.3.2采用震動放炮措施時,石門開挖工作面距煤層的最小垂距是:急傾斜煤層2m、傾斜和緩傾斜煤層1.5m,如果巖石松軟、破碎,還應適當增加垂距。
5.3.3石門揭媒易用微震動爆破法。
5.3.4不同傾角、厚度的煤層可用下列方法揭煤:
(1)急傾斜和傾斜薄煤層,應一次全斷面揭穿煤層全厚;
(2)急傾斜和傾斜的中厚、后煤層,一次全斷面揭入煤層深度應不小于1~1.3m。
(3)緩傾斜煤層,應一次全斷面揭開巖柱。當傾角小于12o,巖柱水平長度大時,可刷傾面解開煤層。
5.3.5石門揭煤爆破時,應在洞外起爆,洞內必須停電,停止一切作業(yè),人員撤出洞外。在煤層中掘進時,可在洞內遠距離爆破。
5.3.6在半巖半煤和全煤層中掘進應符合下列要求:
(1)揭開媒層后,應檢查工作面前方10m上、中、下、左、右范圍內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如各項指標均符合要求,可掘進5m,再檢驗10m,再掘進5米,即應始終保持工作面前方5m的安全區(qū)。
(2)每循環(huán)進尺不宜超過1.0m,在全煤層中掘進應少打眼、少裝藥,且只能用電煤鉆打眼。
(3)在半煤半巖中掘進,應在巖石炮眼中裝藥,其總藥量為普通爆破量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一,煤層中如煤質堅硬,需爆破時,只能采用松動爆破。
(4)在軟弱破碎巖層或煤層中掘進,應采用超前支護或預注漿,防止崩塌引起突出。
(5)爆破后應及時噴錨支護,及時封閉瓦斯。
5.3.7仰拱應與隧道邊墻同步施工,保證拱、墻、仰拱初期支護和二次襯砌形成閉合整體。
5.3.8煤系地層設防段的二次模注襯砌措施應預留注漿孔,襯砌完成后及時注漿,充填空隙以封閉瓦斯。
6、施工安全及事故處理
6.1施工安全
6.1.1 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yè)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1.2 瓦斯隧道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瓦斯檢測、洞口安全檢查、搶險救護工作,應建立項目經(jīng)理、主管生產(chǎn)(安全)的副經(jīng)理、安全負責人、專門機構層層把關、各負其責的安全管理體系。瓦斯檢測機構原則上應保證3人/洞口以上,洞口警戒機構原則上應保證2人/洞口以上,且必須由企業(yè)員工擔任。
6.1.3根據(jù)計算結果,配置足夠數(shù)量的監(jiān)測、檢測、警報、自救、防爆、消防設施、設備和工具。保證備用風機、發(fā)電機的完好性,必須滿足隧道24小時不間斷供風的需求。
6.1.4項目經(jīng)理部必須建立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檢查制度;
(3)安全獎懲制度;
(4)瓦斯隧道通風管理制度(含通風設施設備管理、局部通風管理、通風設計、審批、管理等);
(5)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6)瓦斯檢測、監(jiān)控、報告制度(瓦斯隧道施工單位應于每天將監(jiān)測結果報公司安質部);
(7)瓦斯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含防塵管理制度、貫通管理制度、一炮三檢制、三人連鎖起爆制等);
(8)瓦斯隧道防火及安全警戒檢查制度(含防火管理、洞口警戒、檢查等);
(9)緊急救援與搶險制度(含緊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緊急搶險隊伍的人員配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緊急救援物資的儲備等);
(10)瓦斯隧道用各種儀器、設備、設施等的檢查維修檢定制度。
瓦斯隧道除應建立健全上述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外,還必須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或建設單位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6.1.5瓦斯監(jiān)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瓦斯隧道洞口必須設置經(jīng)專業(yè)培訓的專職瓦斯監(jiān)測人員,每60min檢測一次。
(2) 檢測瓦斯用的儀器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驗,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凡經(jīng)大修的儀器,必須經(jīng)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瓦斯?jié)舛葯z測地點及范圍:
1)每個斷面應檢查拱頂和兩側拱腳,墻腳各距坑道周邊20cm處;
2)開挖面風流及爆破地點附近20m內的風流和局部坍塌處;
3)局部風機前后10m內的風流中;
4)電動機及其開關20m以內的風流中。
6.1.6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爆破制”;
(2)瓦斯工區(qū)爆破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瞬發(fā)電雷管;
(3)瓦斯工區(qū)必須采用電力起爆,嚴禁使用半秒、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 ms;
(4)洞內爆破時,人員應撤至洞外。當隧道太長時,單線必須撤至300 m以外,雙線上半斷面必須撤至400m以外,雙線全斷面必須撤至500 m以外。
6.1.7在揭開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時,應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定:
(1) 開挖工作面出現(xiàn)下列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應立即報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并上報有關部門:
1)瓦斯?jié)舛群龃蠛鲂?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異味等;
2)開挖工作面地層壓力增大,鼓壁,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明顯、響煤炮、掉碴、支護嚴重變形折斷;
3)煤層結構變化明顯,層理紊亂,由硬變軟,厚度與傾角發(fā)生變化,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xiàn)斷裂、波狀起伏等;
4)鉆孔時有頂鉆、夾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xiàn)象。
(2)石門揭煤爆破時,應在洞外起爆,洞內必須停電,停止一切作業(yè),人員撤至洞外。在煤層中開挖時,可在洞內遠距離爆破。
(3)揭煤爆破15 min后,應由救護隊員配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開挖工作面對爆破效果、瓦斯?jié)舛鹊冗M行檢查,確認安全后通知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通風30 min后,由瓦檢人員檢測開挖工作面、回風道瓦斯?jié)舛?當開挖工作面瓦斯?jié)舛刃∮?.0%,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時,方可通知工地負責人允許施工人員進洞。
(4)揭煤時,主風機正常運轉,備用主風機及二路電源應保持待啟動狀態(tài)。
(5)揭煤工作應由揭煤領導小組統(tǒng)一協(xié)調指揮,揭煤時救護隊員及設備在洞口待命,一旦發(fā)生險情立即搶救。
6.1.8 在瓦斯隧道頂部進行作業(yè)時,應隨時檢測作業(yè)范圍的瓦斯?jié)舛?尤其應注意檢測塌空區(qū)、拱頂、腳手架頂、臺車頂?shù)纫子谛纬赏咚狗e聚且風流不易到達的地方,當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濃度大于2%時,附近20m范圍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1.9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開挖過程中,除加強通風外,放炮前后在開挖工作面附近20m內必須噴霧灑水。
6.l.10 高瓦斯工區(qū)及瓦斯突出工區(qū),不應進行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切割等工作。當情況特殊不可避免時,在焊接、切割等工怍地點前后各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么笥?.5%,并不得有可燃物,兩端應各設一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yè)完成前由專人檢查,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yè)。
6.1.11隧道內瓦斯?jié)舛认拗导俺尢幚泶胧舷卤?附表二)的規(guī)定。
附表二:隧道內瓦斯?jié)舛认拗导俺尢幚泶胧?/p>
序號
地點
限值
超限處理措施
1
低瓦斯工區(qū)任意處
0.5%
超限處20m范圍內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監(jiān)測
2
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
2.0%
超限處附近20m停工,斷電,撤人,進行處理,加強通風
3
開挖工作面風流中
1.0%
停止電鉆鉆孔
1.5%
超限處停工,撤人,切斷電源,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等
4
回風巷或工作面回風流中
1.0%
停工、撤人、處理
5
放炮地點附近20m風流中
l.0%
嚴禁裝藥放炮
6
煤層放炮后工作面風流中
1.0%
繼續(xù)通風、不得進人
7
局扇及電氣開關10m范圍內
0.5%
停機、通風、處理
8
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m范圍內
1.5%
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9
竣工后洞內任何處
0.5%
查明滲漏點,進行整治
6.1.12 在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施工期間,應利用避車洞或橫通道設置避難所,并應有向外開啟的隔離門和電話,所內應有安全設施和足夠數(shù)量的自救器。
6.1.13機電設備應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規(guī)定:
(1) 瓦斯工區(qū)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設備,應采用防爆型,當采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m范圍內瓦斯?jié)舛缺仨毿∮?%。
(2)安裝后的機電設備,必須經(jīng)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檢查,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3)機電設備應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路、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jié)舛瘸夼c供電的閉鎖、局扇與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無接頭連接不緊密或散接頭,有漏電保護裝置,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等。
(4)電動裝碴、開挖等作業(yè)機械在操作中,防爆開關表面溫度過高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5)瓦斯工區(qū)使用蓄電池機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
2)機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查和維修,保證防爆性能良好;
3)機車的閘、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螂姎獠糠质シ辣阅軙r,不得使用該機車;
(6)蓄電池機車及礦燈的充電房應距洞口50m以外;
(7) 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使用期間,日常檢查外, 尚應按照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查,檢查周期應符合下表(附表三)的規(guī)定。
附表三:機電設備和電纜的檢查周期
序號
檢查項目
周期
備注
1
使用中的防爆機電設備的防爆
每月/次
專職電工應每日檢查外部一次
2
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
每半年/次
3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每年一次
4
主要機電設備絕緣電阻檢查
每月一次
5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每季一次
外觀和懸掛情況由專職電工每周檢查一次
6
移動式機電設備的橡膠電纜絕檢查
每月一次
由當班司機或專職電工每班檢查一次外表有無破損
7
接地電阻測定
每季一次
8
新安裝的機電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
投人運行前測定
9
瓦斯檢測儀器儀表
10d一次
6.1.14 瓦斯工區(qū)施工應遵守下列防火安全規(guī)定:
(1)消防設施:
1)瓦斯工區(qū)必須在洞外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池中應經(jīng)常保持不小于200 m3儲水量,持一定的水壓;
2)瓦斯工區(qū)內必須設置消防管路系統(tǒng),每隔100m設置一個閥門(消火栓);
3)瓦斯作業(yè)區(qū)內應設置滅火器及消防設施,經(jīng)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2)火源管理:
l)嚴禁火源進洞,洞口、洞口房、通風機房附近20m范圍內不得有火源,當通風機房不在洞口作業(yè)場內時,需另制訂防火措施;
2)瓦斯工區(qū)作業(yè)人員進洞前必須經(jīng)洞口檢查人員檢查確認無火源帶入洞內。
(3)易燃品管理
1)瓦斯工區(qū)內不得存放各種油類,廢油應及時運出洞外,不得灑在洞內;
2)瓦斯工區(qū)內待用和使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張等,必須存放在密閉的鐵桶內,并由專人送到洞外處理。
6.1.15 瓦斯工區(qū)進洞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進人瓦斯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
(2)嚴禁穿著易于產(chǎn)生靜電的服裝進人瓦斯工區(qū);
(3) 進人瓦斯突出工區(qū)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攜帶個人自救器。
6.2 事故預防及處理
6.2.1 發(fā)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shù)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并立即制訂搶救方案。
6.2.2 瓦斯工區(qū)處理塌方、冒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塌方體土方聚積的瓦斯應設置局部通風排除;
(2)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jiān)測工作,掌握瓦斯?jié)舛茸兓闆r,及時發(fā)出險情報告;
(3)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封閉瓦斯。
6.2.3 火災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災時,不得停風,但應控制風向、風量;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3)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設置防火墻封閉火區(qū)。
6.2.4 火區(qū)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防火墻應編號并在附近設置欄桿及警示牌,并經(jīng)常檢查,做到封閉嚴密;
(2)封閉的火區(qū)確認火已經(jīng)熄滅,達到啟封條件方可啟封;啟封已熄滅的火區(qū)必須制訂安全措施;
(3)啟封火區(qū)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口風流中一氧化碳濃度,當發(fā)現(xiàn)復燃征兆時,應立即停止送風重新封閉火區(qū);
(4)啟封火區(qū)及火區(qū)初期恢復通風等工作由救護隊進行,火區(qū)口風流經(jīng)過的坑道內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第5篇 瓦斯隧道施工工藝 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必須瓦斯控制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⑵要采用正臺階法開挖,拱部開挖一次成形,及時噴砼封閉圍巖減少瓦斯溢出。開挖采用光面爆破,減少巖面坑洼不平造成局部瓦斯積聚。
⑶鉆爆開挖要堅持多打眼、少裝藥、短進尺,快噴錨、強支護、勤檢測,采用超前注漿錨桿雙液注漿,加固并堵塞巖體裂隙,減少或阻止瓦斯外溢。
⑷鉆孔裝藥:采用煤電鉆打眼,孔深小于60公分時,不能裝藥放炮;孔深60-100公分時,封泥不小于孔深一半;孔深1-2.5米時,封泥不小于50公分;孔深大于2.5米時,封泥不小于1米。
⑸起爆:①要采用電力起爆;②起爆母線要采用單回路銅芯絕緣線;③起爆器要在洞口20米處,放炮時洞內要停電;④同一串聯(lián)網(wǎng)絡的雷管必須是同一廠家、同一批號、同一牌號;⑤最后一段雷管的延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⑹雷管和炸藥:必須使用取得生產(chǎn)許可證的煤礦專用雷管和煤礦專用炸藥。炸藥內加鹽可降低猛力,阻止產(chǎn)生火花。
⑺采用濕式作業(yè):鉆孔與噴射砼作業(yè)要做到先開水后開風,以密閉粉塵,避免產(chǎn)生火花。
⑻拱架連接:所有格柵和型鋼拱架連接鋼筋一律采用機械連接,不得焊接連接。
⑼二次襯砌砼:①加入氣密劑(如nf-b型氣密劑) ,增強襯砌砼的氣密性;②二襯砼拆模時要用木棰敲打,防止產(chǎn)生火花。
第6篇 瓦斯隧道施工工藝安全措施
⑴瓦斯隧道施工必須瓦斯控制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⑵要采用正臺階法開挖,拱部開挖一次成形,及時噴砼封閉圍巖減少瓦斯溢出。開挖采用光面爆破,減少巖面坑洼不平造成局部瓦斯積聚。
⑶鉆爆開挖要堅持多打眼、少裝藥、短進尺,快噴錨、強支護、勤檢測,采用超前注漿錨桿雙液注漿,加固并堵塞巖體裂隙,減少或阻止瓦斯外溢。
⑷鉆孔裝藥:采用煤電鉆打眼,孔深小于60公分時,不能裝藥放炮;孔深60-100公分時,封泥不小于孔深一半;孔深1-2.5米時,封泥不小于50公分;孔深大于2.5米時,封泥不小于1米。
⑸起爆:①要采用電力起爆;②起爆母線要采用單回路銅芯絕緣線;③起爆器要在洞口20米處,放炮時洞內要停電;④同一串聯(lián)網(wǎng)絡的雷管必須是同一廠家、同一批號、同一牌號;⑤最后一段雷管的延續(xù)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⑹雷管和炸藥:必須使用取得生產(chǎn)許可證的煤礦專用雷管和煤礦專用炸藥。炸藥內加鹽可降低猛力,阻止產(chǎn)生火花。
⑺采用濕式作業(yè):鉆孔與噴射砼作業(yè)要做到先開水后開風,以密閉粉塵,避免產(chǎn)生火花。
⑻拱架連接:所有格柵和型鋼拱架連接鋼筋一律采用機械連接,不得焊接連接。
⑼二次襯砌砼:①加入氣密劑(如nf-b型氣密劑) ,增強襯砌砼的氣密性;②二襯砼拆模時要用木棰敲打,防止產(chǎn)生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