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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帶運輸安全措施4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3

皮帶運輸安全措施

第1篇 皮帶運輸機回撤安全措施

1、皮帶運輸機回撤順序:

膠帶→傳動裝置→機頭框架→儲帶倉→機尾。

2、皮帶運輸機回撤安全措施

(1)在運輸順槽口(巷道十字交叉口)安裝一部jh-14絞車回撤皮帶機頭設備,絞車固定方式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進行固定,信號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拆除皮帶機前,控制開關必須停電閉鎖,掛停電警示牌并設專人看管。

(3)設備起吊裝車位置,巷道頂板、棚梁和起吊點必須安全完好,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再進行作業(yè)。

(4)電機減速器起吊裝車時,要進行一次試吊,試吊高度不得超過100mm。

(5)拆卸機頭大件時,先用鋼絲繩扣與起吊錨桿進行固定,然后進行起吊拆卸設備;設備裝車時用兩個移動式阻車器將車輛阻延牢固,封車必須牢固可靠。

(6)用絞車將皮帶機機頭件托運至四岔口處裝車,封車采用40t鏈條和鋼絲繩扣封車。

(7)傳動裝置解體后,對于裸露的軸頭等部位要進行包扎保護,嚴防損壞軸頭和結合面;回撤設備時的螺栓、銷子等零碎部件用麻袋分類裝袋專人看管,不得損壞或丟失。

(8)用絞車運輸皮帶機設備時,信號把鉤工必須全面檢查鉤頭及封車情況,檢查無誤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9)使用絞車拉運機頭大件時,鋼絲繩兩側或三角區(qū)內嚴禁任何人員作業(yè)或停留,預防鋼絲繩斷繩發(fā)生意外。

(10)人工搬運設備時,施工人員要重拿輕放,同起同落行動統一。

(11)用手拉葫蘆起吊時,操作人員嚴禁站在被起吊設備下或站在設備有下滑趨勢的地方操作。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

第2篇 _皮帶運輸巷安全措施

一、概況

現施工的皮帶運輸巷由于巖石堅硬,采用綜掘機破巖困難,經研究決定采用放震動炮配合綜掘機施工,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方法

1、采用先放震動炮再配合綜掘機施工的方法,放一次震動炮可割兩個循環(huán)。

2、使用7665型風鉆打眼配六棱釬子濕式打眼,炮眼布置根據現場實際確定,打眼前要對風鉆風水管等進行檢查,打眼完畢,要用壓風將所有炮眼吹干凈,然后將所有工具放在安全地點。

三、爆破材料

炸藥:使用2#巖石乳化炸藥。

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1-5#,總延時≤130毫秒;

母線:采用銅芯線纜,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發(fā)爆:mfb(d)-200型防爆發(fā)爆器。

四、裝藥結構

采用正向裝藥,毎眼裝藥量為400g。

5、起爆方式

使用mfb(d)-200型發(fā)爆器,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裝藥放炮,聯線方式為串聯聯線。

三、安全技術措施

1、每次放炮前要把掘進機退出工作面至少20米以外的安全距離,并閉鎖把附近的瓦斯探頭、電纜、掘進機照明燈、油管、風筒等用廢舊皮帶保護好,以防放炮崩壞。

2、每次放炮后,工作面附近30米范圍內要及時灑水降塵。

3、加強敲幫問頂和頂板管理。

4、 每次放炮后,要及時進行永久支護,不得空頂作業(yè)。

5、 每次放炮后,粒徑大于300mm的大石頭要停機處理。

6、放炮時,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裝藥量不得大于150g,炮眼封滿炮泥;炮眼深度為0.6~1.0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為超過1.0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7、放炮時,要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及“三保險”制度,瓦斯?jié)舛却笥?.0%時,嚴禁裝藥放炮。

8、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打眼;爆破地點附 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爆破。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 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掘進工作面內,體積大于0.5m3內積聚的瓦斯?jié)舛冗_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 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9、裝配引藥前,必須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準備好炮泥,損壞的水炮泥應交回藥庫。

10、裝配引藥數量必須由爆破工根據現場要求確定,不得由他人代替,并由專人負責監(jiān)督,裝配好的引藥雷管腳線必須扭結。

11、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12、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13、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4、引藥裝配以后,必須點清數目,放在專用炮頭箱內,以防散失。

15、裝配引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6、定炮前,爆破工、班組長、按照現場要求對炮眼深度、炮眼角度、炮眼位置、圍巖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定炮。

17、定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進行清理。班組長負責對炮眼內的煤、巖粉進行清除;班組長負責對放炮地點30m范圍內進行灑水滅塵。

18、裝藥時,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掘進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9、炮眼間距:在巖層中眼距不得小于0.3m。

20、每次爆破作業(yè)前,爆破工用發(fā)爆器進行網路導通檢查(引爆前,把兩條爆破母線用手指壓在兩個測量端子上,如測量燈亮說明各雷管線聯結良好,否則會出現啞炮,測量合格后再起爆)。嚴禁用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21、迎頭爆破嚴格執(zhí)行拉線躲炮制度,躲炮距離為:拐彎巷道大于75m,直線巷道大于150m,并設掩體。其躲炮距離從距起爆地點最近的一個炮眼算起。

22、爆破前,必須加強對固定機械設備和電纜的保護,并將流動設備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并組織人員撤離警戒區(qū),人員撤離不徹底,不得安排放炮。設崗、撤崗必須由班組長安排,其他人員無權設崗、撤崗,班組長沒有下達命令撤崗時,不得隨意撤崗,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qū)。

23、爆破工要自己連線自己爆破。母線嚴禁有明線接頭或破皮現象。嚴禁裸露爆破,嚴禁放糊炮非發(fā)爆器起爆爆破。

2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25、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26、爆破母線懸掛在沒有電纜的巷道一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27、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28、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29、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

30、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31、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32、爆破后,擔任警戒人員接不到或聽不清撤崗信號,不準私自撤崗

33、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煙被吹散,爆破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34、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的指導下進行,首先要對爆破地點的危巖進行處理,做好必要的臨時支護,摘除懸矸,執(zhí)行好敲幫問頂制度。拒爆、殘爆必須在當班處理完畢,不準交班。

35、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36、剩余的雷管和水炮泥由班組長清點核實,并退回藥庫。

四、其他

1、掘進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2、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3、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安全等級不得低于二級,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4、一個工作面不得使用2種不同品種、不同規(guī)格的炸藥。

5、工作面爆破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制度。必須執(zhí)行全斷面一次起爆。嚴禁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6、工作面嚴禁定炮和其他工序同時作業(yè)。

7、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傘檐超過規(guī)定。(2)在爆破地點20m以內,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3)工作面風量不足。

8、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9、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當班處理完畢。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舊炮眼插上標志桿),重新裝藥起爆。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拒爆、殘爆炮眼也必須當班處理完畢。

五、其它事項嚴格執(zhí)行《皮帶運輸巷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3篇 皮帶運輸巷安全措施

一、概況

現施工的皮帶運輸巷由于巖石堅硬,采用綜掘機破巖困難,經研究決定采用放震動炮配合綜掘機施工,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方法

1、采用先放震動炮再配合綜掘機施工的方法,放一次震動炮可割兩個循環(huán)。

2、使用7665型風鉆打眼配六棱釬子濕式打眼,炮眼布置根據現場實際確定,打眼前要對風鉆風水管等進行檢查,打眼完畢,要用壓風將所有炮眼吹干凈,然后將所有工具放在安全地點。

三、爆破材料

炸藥:使用2#巖石乳化炸藥。

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1-5#,總延時≤130毫秒;

母線:采用銅芯線纜,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發(fā)爆:mfb(d)-200型防爆發(fā)爆器。

四、裝藥結構

采用正向裝藥,毎眼裝藥量為400g。

5、起爆方式

使用mfb(d)-200型發(fā)爆器,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裝藥放炮,聯線方式為串聯聯線。

三、安全技術措施

1、每次放炮前要把掘進機退出工作面至少20米以外的安全距離,并閉鎖把附近的瓦斯探頭、電纜、掘進機照明燈、油管、風筒等用廢舊皮帶保護好,以防放炮崩壞。

2、每次放炮后,工作面附近30米范圍內要及時灑水降塵。

3、加強敲幫問頂和頂板管理。

4、 每次放炮后,要及時進行永久支護,不得空頂作業(yè)。

5、 每次放炮后,粒徑大于300mm的大石頭要停機處理。

6、放炮時,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裝藥量不得大于150g,炮眼封滿炮泥;炮眼深度為0.6~1.0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為超過1.0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米。

7、放炮時,要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及“三保險”制度,瓦斯?jié)舛却笥?.0%時,嚴禁裝藥放炮。

8、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打眼;爆破地點附 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爆破。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 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掘進工作面內,體積大于0.5m3內積聚的瓦斯?jié)舛冗_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 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9、裝配引藥前,必須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準備好炮泥,損壞的水炮泥應交回藥庫。

10、裝配引藥數量必須由爆破工根據現場要求確定,不得由他人代替,并由專人負責監(jiān)督,裝配好的引藥雷管腳線必須扭結。

11、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12、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13、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4、引藥裝配以后,必須點清數目,放在專用炮頭箱內,以防散失。

15、裝配引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6、定炮前,爆破工、班組長、按照現場要求對炮眼深度、炮眼角度、炮眼位置、圍巖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定炮。

17、定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進行清理。班組長負責對炮眼內的煤、巖粉進行清除;班組長負責對放炮地點30m范圍內進行灑水滅塵。

18、裝藥時,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掘進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9、炮眼間距:在巖層中眼距不得小于0.3m。

20、每次爆破作業(yè)前,爆破工用發(fā)爆器進行網路導通檢查(引爆前,把兩條爆破母線用手指壓在兩個測量端子上,如測量燈亮說明各雷管線聯結良好,否則會出現啞炮,測量合格后再起爆)。嚴禁用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21、迎頭爆破嚴格執(zhí)行拉線躲炮制度,躲炮距離為:拐彎巷道大于75m,直線巷道大于150m,并設掩體。其躲炮距離從距起爆地點最近的一個炮眼算起。

22、爆破前,必須加強對固定機械設備和電纜的保護,并將流動設備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并組織人員撤離警戒區(qū),人員撤離不徹底,不得安排放炮。設崗、撤崗必須由班組長安排,其他人員無權設崗、撤崗,班組長沒有下達命令撤崗時,不得隨意撤崗,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qū)。

23、爆破工要自己連線自己爆破。母線嚴禁有明線接頭或破皮現象。嚴禁裸露爆破,嚴禁放糊炮非發(fā)爆器起爆爆破。

2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25、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26、爆破母線懸掛在沒有電纜的巷道一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27、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28、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29、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

30、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31、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32、爆破后,擔任警戒人員接不到或聽不清撤崗信號,不準私自撤崗

33、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煙被吹散,爆破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34、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的指導下進行,首先要對爆破地點的危巖進行處理,做好必要的臨時支護,摘除懸矸,執(zhí)行好敲幫問頂制度。拒爆、殘爆必須在當班處理完畢,不準交班。

35、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36、剩余的雷管和水炮泥由班組長清點核實,并退回藥庫。

四、其他

1、掘進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2、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3、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安全等級不得低于二級,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4、一個工作面不得使用2種不同品種、不同規(guī)格的炸藥。

5、工作面爆破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制度。必須執(zhí)行全斷面一次起爆。嚴禁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6、工作面嚴禁定炮和其他工序同時作業(yè)。

7、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傘檐超過規(guī)定。(2)在爆破地點20m以內,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3)工作面風量不足。

8、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9、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當班處理完畢。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舊炮眼插上標志桿),重新裝藥起爆。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拒爆、殘爆炮眼也必須當班處理完畢。

五、其它事項嚴格執(zhí)行《皮帶運輸巷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4篇 皮帶運輸機回撤安全措施范本

1、皮帶運輸機回撤順序:

膠帶→傳動裝置→機頭框架→儲帶倉→機尾。

2、皮帶運輸機回撤安全措施

(1)在運輸順槽口(巷道十字交叉口)安裝一部jh-14絞車回撤皮帶機頭設備,絞車固定方式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進行固定,信號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拆除皮帶機前,控制開關必須停電閉鎖,掛停電警示牌并設專人看管。

(3)設備起吊裝車位置,巷道頂板、棚梁和起吊點必須安全完好,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再進行作業(yè)。

(4)電機減速器起吊裝車時,要進行一次試吊,試吊高度不得超過100mm。

(5)拆卸機頭大件時,先用鋼絲繩扣與起吊錨桿進行固定,然后進行起吊拆卸設備;設備裝車時用兩個移動式阻車器將車輛阻延牢固,封車必須牢固可靠。

(6)用絞車將皮帶機機頭件托運至四岔口處裝車,封車采用40t鏈條和鋼絲繩扣封車。

(7)傳動裝置解體后,對于裸露的軸頭等部位要進行包扎保護,嚴防損壞軸頭和結合面;回撤設備時的螺栓、銷子等零碎部件用麻袋分類裝袋專人看管,不得損壞或丟失。

(8)用絞車運輸皮帶機設備時,信號把鉤工必須全面檢查鉤頭及封車情況,檢查無誤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9)使用絞車拉運機頭大件時,鋼絲繩兩側或三角區(qū)內嚴禁任何人員作業(yè)或停留,預防鋼絲繩斷繩發(fā)生意外。

(10)人工搬運設備時,施工人員要重拿輕放,同起同落行動統一。

(11)用手拉葫蘆起吊時,操作人員嚴禁站在被起吊設備下或站在設備有下滑趨勢的地方操作。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幼兒園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皮帶運輸安全措施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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