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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是項目管理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涵蓋了從變更提議、評估、批準、執(zhí)行到關閉的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變更申請:當項目中出現影響范圍、進度、成本或其他關鍵因素的變更需求時,需填寫詳細的變更申請表,明確變更原因、預期影響及實施計劃。
2. 變更評估:由項目管理團隊或專門的變更控制委員會對申請進行技術、經濟和風險等方面的全面評估,確保變更的可行性。
3. 變更審批:評估通過后,需經過相關利益方的審批,包括項目負責人、客戶代表等,確保變更符合項目目標和合同約定。
4. 變更通知:審批通過后,需及時通知所有受影響的團隊成員、供應商和其他相關方,確保變更的透明性和一致性。
5. 變更實施:變更執(zhí)行過程中應有明確的計劃、責任人和監(jiān)控機制,確保變更按計劃進行。
6. 變更跟蹤與審查:變更實施后,需持續(xù)跟蹤效果,定期審查,必要時進行調整。
流程
1. 提出變更:項目團隊或相關方識別出變更需求,填寫變更申請表,并提交給變更控制小組。
2. 變更評估:變更控制小組分析變更的影響,包括技術、成本、時間等方面,編寫評估報告。
3. 召開變更評審會議:評估報告提交給項目管理團隊和相關利益方,共同討論決定是否接受變更。
4. 批準變更:如果變更被接受,將由項目經理或指定授權人簽發(fā)變更批準文件。
5. 制定實施計劃:變更批準后,項目團隊制定詳細實施計劃,包括時間表、資源分配和風險應對措施。
6. 實施變更:按照實施計劃進行變更,同時更新項目文檔和計劃。
7. 監(jiān)控與審查:變更實施期間,定期檢查進度,確保變更按預期進行。
8. 變更關閉:變更完成后,進行效果驗證,若達到預期效果,關閉變更,否則可能需要重新評估。
重要性和意義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的存在對于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具有重大意義:
1. 控制風險:通過嚴格的變更管理,可以降低因變更帶來的不確定性和潛在風險,保證項目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
2. 維護質量:變更管理確保了變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因倉促決策導致的質量下降。
3. 保護利益:確保所有變更都經過充分討論和審批,保護了各方的合法權益,避免了后期糾紛。
4. 提高效率:明確的變更流程減少了因無序變更造成的混亂,提高了項目執(zhí)行的效率。
5. 保持溝通:變更管理制度強化了項目團隊內外的溝通,增強了協作和理解。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是項目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它通過規(guī)范化的流程和嚴謹的決策,為項目的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需要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這一制度,以適應不斷變化的項目環(huán)境和需求。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工程變更審批程序,避免工程變更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使建設資金合理、安全、高效的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工程變更的均應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1)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2)原設計的錯誤、遺漏,(3)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4)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等。
1.4 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按圖施工,原則上不得發(fā)生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工程變更管理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實行現場人員、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三級審核管理的原則。
工程項目便跟的決策權屬項目領導小組,重要變更的審批權由總裁執(zhí)行,項目組是工程變更管理的執(zhí)行部門和監(jiān)督部門,現場工作組具體負責變更申請的現場復核。
2.2 現場工作組是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jiān)督,也是對工程項目熟悉最高的部門,在現場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應履行如下職責:
(1)可以提出工程變更;
(2)調查復核確認工程變更事項,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否決相關方提出的變更申請。
(3)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確認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等,工程變更經批準后發(fā)送工程變更通知;
(4)工程變更后施工的監(jiān)督。
2.3 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變更的協調溝通機構,負責
(1)提出工程變更,復核工程變更申請;
(2)組織協調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3)組織預算組編制工程變更預算;
(4)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論證,包括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進度控制、預算方案、材料價格變動等;簽發(fā)工程變更簽證;
(5)組織并落實變更方案的具體實施,并對變更實施后的結果進行評估、總結
(6)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
(7)對現場工作組進行考評。
2.4預算組按照工程變更方案、設計變更文件等編制工程變更的預算,并監(jiān)督預算的執(zhí)行。
2.5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申請、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申請等,簽署工程變更補充協議或相關合同。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需總裁審批。
第三章 工程變更一般規(guī)定
3.1工程變更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制,即:按工程變更類型、預計工程量、預算工程造價等將工程變更分為一般變更和重要變更;在實施中再根據所發(fā)生的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3.2一般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規(guī)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工程造價變化不大、施工進度變化不大的變更。一般變更通常有:為提高工程質量,少量改換工程材料;因季節(jié)、天氣等原因,為保證施工進度及質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變更;工程結構物位置的局部調整;工程結構物形式的個別調整。一般變更的工程量變化小于原預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的變動小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
3.3 重要變更是指在工程實施中發(fā)生的涉及規(guī)模較大、技術要求較高、投資變化較大的工程變更。重要變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質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換工程材料;工程結構物的增加和刪除的變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調整。工程量變化量大于預算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以上。
3.4 處理工程變更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程項目文件一經批準,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應根據工程變更規(guī)定程序上報審批。
(2)工程變更的管理與審批須根據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有利工程進展、節(jié)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在工程變更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的審批。
(4)提出變更申請時,須附完整的工程變更佐證資料:變更申請表、變更理由、原始記錄、設計圖紙的缺點、變更工程造價計算書等。
(5)對于工程變更,現場工作組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根據工程現場實際數據、資料嚴格審查所提工程變更理由的充分性與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準確地做好工程變更的核實、計量與估價,切實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規(guī)定程序正確受理。
(6)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變更的審批應規(guī)定嚴格的時間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內批復。
(7)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準后,由現場工作組根據批復下達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通知及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并相應增減有關工程費用。
3.5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tài)性,工程變更時有發(fā)生,當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時,可申請進行變更:
(1)因設計不完善而出現錯、漏、碰、缺時;
(2)有更優(yōu)設計方案時,新方案可使投資更省、功能更強、加快工程進度等;
(3)施工難度大,使施工確實無法順利進行時;
(4)工程施工條件的變化導致以往的設計無法實施時;
(5)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
(6)工程物資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時
(7)其它需要變更的情況出現時。
第四章 工程變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設計方、監(jiān)理方、建設方均可作為工程變更的提出方;當工程變更事項發(fā)生時,變更提出方對變更事項調查,確定需變更工程時,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4.2.監(jiān)理方、現場人員、項目部、中介服務機構對變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時間應控制在3日內完成,并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工程變更。
4.3.項目部對工程變更申請相關情況向項目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決定工程項目是否變動。
4.4 變更方案的確定
(1)按照工程變更類型,項目部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中介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2)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對施工方提出的價格進行調查評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供應部采購;
(3)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單位承擔,并簽訂補充協議,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單位承擔;
(4)設計變更的,設計方重新設計,并追究相關方責任。
4.5項目部組織預算組對工程變更進行預算,預算人員根據工程變更方案及相關材料編制變更預算。
4.6項目部提出工程變更審批申請,設計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和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變更申請簽署意見,預算組對工程預算簽署意見;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方案,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須總裁審批(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應在2日內給出回復)。
4.7 工程的變更應出具《工程變更簽證單》(見附件),《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簽字后作為統(tǒng)一變更依據。
4.8 工程變更被批準后,現場人員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關方。
第五章 工程變更管理
5.1 項目部要切實做好工程變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變更管理和控制體系。涉及工程變更的按規(guī)定要求訂立施工補充合同,同時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實際情況及相關行業(yè)標準;設備、材料數量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價格確定方面要按照規(guī)定或市場情況進行。
5.2 現場工作組應加強對變更項目監(jiān)督檢查,隨時糾正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偏差,確保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變更文件進行。
5.3 工程變更一般要牽涉到變更費用的問題,必須公正、公平、合理地確定工程變更造價,項目部要處理好工程變更造價問題,需遵循以下原則:
(1)對原工程造價清單中已含有的項目,應直接取用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對類似工程項目,也應盡可能地參照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或在原單價基礎上作合理的計算調整。
(2)原造價清單中沒有可參考的項目單價,若采用原清單項目單價明顯不合理時,可由項目部、監(jiān)理、施工各方共同協商確定一個合理價格。
5.4 工程工作范圍變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圍的變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標時估計的工作或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這種變更一般會引起額外的工程,對于規(guī)模不大額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額外工程單價,應經過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批準后方能進行。
5.5 工程施工條件變更的控制,
(1)施工條件的變更是由于實際的現場條件不同于招標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現場條件;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方報價時能預料到的,此項改變不構成變更,因為改變而產生的費用在投標報價中已考慮;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無法預料到的,則此項改變構成工程變更,這種工程變更應按照工程變更程序進行。
(2)由于工程物料價格變動而需要變更工程的,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應及時核實變更情況:
①對于物料價格變動幅度在3%以內的,原則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預算執(zhí)行;
②對于物料價格變動超過3%的變更,由現場工作組和項目部根據市場調查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價,并加強現場監(jiān)控力度;或變更工程標準;或與施工方協商共同解決。并由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按照工程變更管理流程進行報批;
③現場工作組和項目部人員須做好工程價格變動評估和控制,力爭在變幻不定的市場情況下,少發(fā)生變更。
④對核對不實的價格變更,對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溝通協調,使項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圍下順利完工。
5.6 工程設計變更的控制
設計變更是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的修改或補充都屬于設計變更;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均應由監(jiān)理方審查,經公司審查批準后的圖紙方能作為施工方實施變更的依據。
5.7 工程施工變更的控制
施工變更的內容及產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順序的改變與調整、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等。
施工方有權改變施工技術方案以及施工順序,這種改變的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可以不按變更程序來處理。對于設計變更引起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施工順序的改變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應按正式變更程序來處理。
5.8 工程技術標準變更的控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出于造價、進度等考慮,會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質量的技術標準和改變材料質量或類型選擇,或者由于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的改變和施工設計法規(guī)的改變所引起的設計和施工修改。這種變更需要監(jiān)理方同意并經過公司審核批準后來實施。
5.9 發(fā)生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按照經公司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監(jiān)理單位按照變更后的文件對工程項目進行監(jiān)督,現場工作組人員要做好跟蹤調查,并定期向項目組匯報變更后的情況。
5.10 現場工作人員做好工程變更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為以后決算做準備。
5.11 變更預算人員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預算,監(jiān)督工程的執(zhí)行。
5.12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
(1)工程項目是否需要變更,由項目領導小組決定;
(2)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根據設計合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3)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工程變更,價格增長超過10%的由總裁審批;低于10%的價格變動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4)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工程變更,按照新設工程執(zhí)行。
(5)工程變更預算金額超過5%的重要變更由總裁審批;變動金額低于5%的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5.13 工程變更后的確認,現場工作組和項目組在工程變更后,對變更結果和質量影響進行確認,并編制工程變更報告。
第六章 責任追究
6.1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工程進行變更,因擅自變更工程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項目的承包資格。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自發(fā)現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6.2監(jiān)理單位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和工期作出評估。監(jiān)理工程師應從造價、項目功能、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方案,并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程變更施工和監(jiān)理資料。否則,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監(jiān)理資格。
6.3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把關,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內容,未經批準隨意變更設計,使項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資格。
6.4 項目部和現場工作組要切實加強對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管,凡由以上單位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依據情節(jié)輕重確定其連帶責任。
6.5 對工程變更中存在弄虛作假或工作不負責任的,對工程變更未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批或未及時報批,或故意壓低變更金額規(guī)避審批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其損失由有關單位承擔;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由項目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準之日起生效實施。
第2篇 c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變更監(jiān)督管理制度
zz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變更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變更管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中的變更行為,控制工程投資和工期,根據縣政府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建設應嚴格按概算、預算控制,原則上不允許發(fā)生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按照本規(guī)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xù)。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工程變更是指:
(一) 工程設計變更;
(二) 涉及工程費用增減的施工組織設計變更;
(三) 材料與設備的換用;
(四) 無價材料價格及暫定價的簽證;
(五) 工程量和費用的增減;
(六) 工程質量標準的改變;
(七) 其它實質性變更。
第四條工程變更應該以提高工程質量、節(jié)省投資、節(jié)約資源和推動技術進步為目標,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范,符合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要求。
第五條工程變更等級分為一般工程變更、重要工程變更、主要工程變更三種:
一般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超出合同價,下同)金額在5萬元(含)以下,且累計變更金額在工程預算批復數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要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累計變更金額超過預算批復數但在概算批復數(含)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大工程變更是指累計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處理)的工程變更。
第六條 工程變更審批權限
一般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負責審批,并在當月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發(fā)展和改革局、審計局備案。
重要工程變更由縣財政局會同發(fā)展和改革局、審計局負責審批。
重大工程變更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負責審批。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以下的,增加概算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定后批復;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含)上的,增加概算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查并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后批復。概算調整后,財政部門相應調整項目預算。
第七條集團公司在審核一般工程變更和報批重要工程變更時,需填報工程變更報告單一式六份,說明變更原由、內容及預算金額,并附如下資料:
(一) 經設計和監(jiān)理等單位簽字認可的工程變更單及附件資料;
(二) 工程變更預算單及工程量計算表;
(三) 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適用變更的條款,變更前、后的施工圖;
(四) 其它相關資料。
第八條重大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變更進行內部審查后,向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抄報縣財政局、審計局,說明變更原因、內容及概算擬調整金額,并附送如下資料:
(一)工程變更概預算書;
(二)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變更前、后施工圖紙;
(三)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意見;
(四)其它相關資料。
第九條工程變更報批期限
一般工程變更,集團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工程變更,聯合審查小組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重大工程變更,應在10個工作日(確需委托咨詢評估的,不含委托咨詢評估時間)內審批完畢或審查后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條工程變更審批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發(fā)出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根據變更內容組織施工。
由于工程變更導致工期、費用增減的,由集團公司和施工單位預先書面協定并同步按審批權限報批。但施工單位因組織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項目施工過程中,遇暗塘、暗溝、流沙、軟基等不可見且急需處理的地質情況及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時,為保證工程建設進度,集團公司提請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召開臨時會議,商定處理方案,形成書面意見后邊實施邊報批。
第十二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量計算應當在分項工程被隱蔽前完成復核,并附詳圖和工程量計算式,并提供有明顯尺度的影像資料,經辦人和復核人應在附件上簽字。復核必須要有具體意見,禁止僅簽原則性意見或只簽名無具體意見。
工程變更洽商記錄和隱蔽工程簽證必須手續(xù)完備,不允許事后補辦。變更報告不得隨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圖上修改簽字的形式來代替工程變更報告單。
第十三條因工程變更發(fā)生工程費用增減的,單價或費率應執(zhí)行中標價;合同價外新增項目的單價,根據招標文件相應基礎價、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guī)定及中標下浮率重新組價。
第十四條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工程變更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規(guī)定同步報批。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3篇 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制度(7)
項目工程變更管理制度(七)
由于設計圖紙有遺漏或錯誤,業(yè)主要求改變局部設計,施工時地基、土層、管線等與原設計調查不符,造成無法按原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或影響工程施工難度等原因造成需進行工程變更。對特大型工程來說,工程變更打亂了原有的施工進度安排,在計劃安排、物資供應、人員安排、機械設備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并增大投資或延長工期,但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適用等要求,工程變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變更的步驟及途徑
根據監(jiān)理制和施工實踐,工程變更有以下幾種途徑及相應步驟:
(1)業(yè)主要求改變或完善設計內容,由業(yè)主、設計院發(fā)出書面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按照文件的內容組織實施。
(2)在有業(yè)主、設計院、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四方參加的會議上提出問題,共同研究,由設計人員確定,形成設計交底或會議紀要等書面材料可先執(zhí)行,但以后必須補發(fā)正式設計變更文件。
(3)深化設計,可根據功能適用性、現場實際進行局部變更,此類深化與修改需報設計院,業(yè)主審批。
(4)由承包商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提出的書面文件,經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業(yè)主簽字認可后實施,這種變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簽證前幾方進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見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幾方簽字認證。
(5)工程變更造成返工的簽證工作。設計變更文件下發(fā)后及時組織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核對返工量,并辦理簽證手續(xù),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工程變更均要有正式的變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變更報告必須在監(jiān)理工程師正式答復后才能實施執(zhí)行。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工作由總承包統(tǒng)一負責辦理,并統(tǒng)一編號歸檔保存。
(二)工程變更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要注意工程變更的嚴肅性和預見性。
貫徹先洽后干的原則,要作到及時、準確齊全、有效,辦理簽證要齊正,文字規(guī)格、圖表、數字要準確無誤,各種變更辦理要及時,特別是返工量的認可必須核準,要經過相當一級的認可簽證才能實施。對于施工單位自己提出的工程變更,在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正式答復前,施工應按原設計圖紙進行。對工程變更必須有一定的預見性。分部工程開工前,要認真熟識施工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提前提出變更的項目,及時立項,準備相應的資料,完成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盡可能使工程變更發(fā)生在工程開工之前,為施工準備及安排贏得時間,避免返工損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特大型工程施工時間長,工程量大,分包單位多,在工程變更的同時,要建立完整的記錄,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時間順序或工程項目分門別類編號整理存檔。在管理人員變化時,要及時做好變更資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變更的連續(xù)性、完整性。
3.工程變更文件一定要及時完整地給經營管理部門,以供及時辦理經濟洽商。
4.要盡量簡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降低成本為目的。工程變更在達到業(yè)主提出的美觀、適用、滿足功能要求和設計施工規(guī)范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簡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降低成本,達到施工總體最佳效果。
第4篇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工程變更審批程序,避免工程變更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使建設資金合理、安全、高效的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工程變更的均應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1)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2)原設計的錯誤、遺漏,(3)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4)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等。
1.4 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按圖施工,原則上不得發(fā)生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工程變更管理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實行現場人員、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三級審核管理的原則。
工程項目便跟的決策權屬項目領導小組,重要變更的審批權由總裁執(zhí)行,項目組是工程變更管理的執(zhí)行部門和監(jiān)督部門,現場工作組具體負責變更申請的現場復核。
2.2 現場工作組是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jiān)督,也是對工程項目熟悉最高的部門,在現場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應履行如下職責:
(1)可以提出工程變更;
(2)調查復核確認工程變更事項,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否決相關方提出的變更申請。
(3)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確認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等,工程變更經批準后發(fā)送工程變更通知;
(4)工程變更后施工的監(jiān)督。
2.3 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變更的協調溝通機構,負責
(1)提出工程變更,復核工程變更申請;
(2)組織協調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3)組織預算組編制工程變更預算;
(4)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論證,包括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進度控制、預算方案、材料價格變動等;簽發(fā)工程變更簽證;
(5)組織并落實變更方案的具體實施,并對變更實施后的結果進行評估、總結
(6)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
(7)對現場工作組進行考評。
2.4預算組按照工程變更方案、設計變更文件等編制工程變更的預算,并監(jiān)督預算的執(zhí)行。
2.5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申請、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申請等,簽署工程變更補充協議或相關合同。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需總裁審批。
第三章 工程變更一般規(guī)定
3.1工程變更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制,即:按工程變更類型、預計工程量、預算工程造價等將工程變更分為一般變更和重要變更;在實施中再根據所發(fā)生的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3.2一般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規(guī)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工程造價變化不大、施工進度變化不大的變更。一般變更通常有:為提高工程質量,少量改換工程材料;因季節(jié)、天氣等原因,為保證施工進度及質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變更;工程結構物位置的局部調整;工程結構物形式的個別調整。一般變更的工程量變化小于原預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的變動小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
3.3 重要變更是指在工程實施中發(fā)生的涉及規(guī)模較大、技術要求較高、投資變化較大的工程變更。重要變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質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換工程材料;工程結構物的增加和刪除的變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調整。工程量變化量大于預算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以上。
3.4 處理工程變更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程項目文件一經批準,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應根據工程變更規(guī)定程序上報審批。
(2)工程變更的管理與審批須根據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有利工程進展、節(jié)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在工程變更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的審批。
(4)提出變更申請時,須附完整的工程變更佐證資料:變更申請表、變更理由、原始記錄、設計圖紙的缺點、變更工程造價計算書等。
(5)對于工程變更,現場工作組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根據工程現場實際數據、資料嚴格審查所提工程變更理由的充分性與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準確地做好工程變更的核實、計量與估價,切實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規(guī)定程序正確受理。
(6)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變更的審批應規(guī)定嚴格的時間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內批復。
(7)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準后,由現場工作組根據批復下達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通知及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并相應增減有關工程費用。
3.5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tài)性,工程變更時有發(fā)生,當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時,可申請進行變更:
(1)因設計不完善而出現錯、漏、碰、缺時;
(2)有更優(yōu)設計方案時,新方案可使投資更省、功能更強、加快工程進度等;
(3)施工難度大,使施工確實無法順利進行時;
(4)工程施工條件的變化導致以往的設計無法實施時;
(5)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
(6)工程物資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時
(7)其它需要變更的情況出現時。
第四章 工程變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設計方、監(jiān)理方、建設方均可作為工程變更的提出方;當工程變更事項發(fā)生時,變更提出方對變更事項調查,確定需變更工程時,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4.2.監(jiān)理方、現場人員、項目部、中介服務機構對變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時間應控制在3日內完成,并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工程變更。
4.3.項目部對工程變更申請相關情況向項目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決定工程項目是否變動。
4.4 變更方案的確定
(1)按照工程變更類型,項目部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中介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2)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對施工方提出的價格進行調查評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供應部采購;
(3)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單位承擔,并簽訂補充協議,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單位承擔;
(4)設計變更的,設計方重新設計,并追究相關方責任。
4.5項目部組織預算組對工程變更進行預算,預算人員根據工程變更方案及相關材料編制變更預算。
4.6項目部提出工程變更審批申請,設計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和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變更申請簽署意見,預算組對工程預算簽署意見;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方案,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須總裁審批(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應在2日內給出回復)。
4.7 工程的變更應出具《工程變更簽證單》(見附件),《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簽字后作為統(tǒng)一變更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