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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建筑設備管理制度涵蓋了一系列管理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設備采購、安裝、使用、維護、更新與報廢等。具體來說,它涉及到設備的選擇標準、采購流程、驗收程序、操作規(guī)程、保養(yǎng)計劃、故障處理機制、安全規(guī)定、責任分配以及績效評估等方面。這些內容旨在確保設備的高效運行,降低運營成本,保障施工安全,并提升工程質量。
重要性和意義
建筑設備是工程項目的物質基礎,其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良好的設備管理制度能夠:
1. 提高工作效率:規(guī)范化的設備管理流程可以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停工時間,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2. 保障施工安全:明確的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可預防設備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安全。
3. 降低成本:通過科學的維護保養(yǎng),延長設備壽命,減少頻繁更換設備的成本。
4. 提升工程質量: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
措施
1. 設備采購:制定嚴格的設備選型標準,選擇性能可靠、符合工程需求的設備。采購過程中應進行多方位比較,確保性價比最優(yōu)。
2. 安裝與驗收:由專業(yè)人員進行設備安裝,驗收時需嚴格檢查設備性能及配件完整性,確保設備滿足使用要求。
3. 操作培訓:對操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保養(yǎng)和應急處理的培訓,確保他們熟練掌握相關技能。
4. 使用與維護:建立設備使用記錄,定期進行保養(yǎng),及時發(fā)現并解決設備問題。對于頻繁使用的設備,應增加檢查頻率。
5. 安全管理:設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評估,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事故發(fā)生。
6. 故障處理:建立快速響應的故障報修機制,確保設備故障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7. 更新與報廢: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和磨損程度,適時進行更新?lián)Q代。報廢設備需遵循相關規(guī)定,確保環(huán)保和資源合理利用。
8. 責任落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責,實行責任制,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專人負責。
9. 績效評估:定期對設備管理工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措施旨在構建一個系統(tǒng)化、標準化的建筑設備管理體系,以實現設備管理的精細化和專業(yè)化,推動建筑項目的順利進行。
建筑設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工程公司設備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設備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為了加強對設備的采購控制,設備的租賃管理和設備的檔案管理,明確相應的管理要求,確定監(jiān)督檢查與實施考核辦法,以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真正達到安全生產,特制訂設備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設備采購的控制
項目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購置合格的施工機械設備。所購設備有效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實行許可證制度產品的許可證等)必須齊全。
二、設備租賃的管理
1.公司應對設備出租和承租對象所能承擔的資質和能力進行確認。
2.項目單位承租設備時應對出租商進行評價,選用合格出租商的設備,并合理使用及時維護。
3.出租單位出租的設備、機具和配件,應保證性能良好、運行安全可靠并及時進行檢修和維修。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出具安全性能檢測合格證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機具和配件。
4.公司應與出租企業(yè)在租賃設備前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三、對大型設備裝、拆安全控制
1.對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事前制訂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實行審批手續(xù)。
2.對安、拆施工企業(yè)的資質、從業(yè)人員資格必須進行評價。組織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基礎的隱蔽工程驗收。
3.按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專業(yè)監(jiān)控人員到位和檢查驗收,及時做好監(jiān)控記錄等,監(jiān)控內容必須有書面記錄。
4.施工企業(yè)應嚴禁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不得將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工作分解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yè)進行。
5.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除了安裝單位自查、自檢以外,還應當委托相應的建筑機械設備檢測機構對已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實施檢測,經檢測合格,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
四、機械設備的完好標準與設備完好的要求
1.應做好設備的管理工作,及時傳達并有效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從方案到現場實施,均要控制,嚴禁企業(yè)內部各個場所使用國家、行業(yè)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產設備,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藝。
2.企業(yè)應有創(chuàng)新意識,提倡優(yōu)先選用國家、行業(yè)和地方上推薦的新型施工設備,以及新的施工工藝和新的安全防護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領域有所創(chuàng)新。
五、特種設備的管理
1.公司應對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專人管理,明確管理要求、職責和權限,確定監(jiān)督檢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
2.應確保各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均通過相關法定檢測機構定期檢測,且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設備檔案管理
公司應當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并備有設備狀況明細表,包括自有設備、出租設備、承租設備的數量、設備型號及規(guī)格、日常檢查記錄等管理記錄和目前狀況的簡要情況說明。
七、安全檢查測試工具的配備與管理
施工企業(yè)應配備相應的合格安全**,并做好**的校準和檢定管理工作,根據本企業(yè)施工的特點,規(guī)定并有效落實各施工場所配備相應完善的安檢測設備和工具,配備的安全檢測設備應有配套的相關產品合格證書或許可證或認證證書。施工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對安全**進行檢定、校正。
第2篇 建筑公司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fā)展要求,施工企業(yè)的設備、機具更新改造進一步加快,機具的數量也相應的增加,為此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
1設備和機具使用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操作規(guī)程,了解設備的原理專人使用。
材料科指派人員對機具或大型機械設備的、維修人員對設備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檢查和維修。
2機具的安全裝置嚴禁亂拆、亂裝,更不能為了方便而拆除,機具的維修應由專人維修,維修人員在維修完成后,必須進行運行操作,維修人員不得在機械設備運行中維修、保養(yǎng)、潤滑緊固等工作。
3. 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束緊袖口;
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工作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
操作前要查機械各項部件和安全裝置,并進行運行,確認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yè)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jiān)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jiān)察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guī)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嚴禁酒后作業(yè),全體作業(yè)人員必須協(xié)同作業(yè),服從指揮。
5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操作,并應明確各自責任,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
6凡用汽油發(fā)動的機械,操作人員禁止吸煙,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裝機械應裝各種安全保險裝置,起重吊機在停工休息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
,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
8各種機具必須做到保護接零和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機械設備應實行人定機制度。
9 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的保養(yǎng)規(guī)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
10新購機械設備必須由項目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設備科審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后方可購置,新購的設備必須具有制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并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設備科驗收確認后方可購進使用,并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第3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塔機應當每天停機后對機械進行一次例行保養(yǎng),傳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如塔身連接螺栓應經常進行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則必須及時擰緊或更換。
1: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
1.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摩擦面導上,不應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須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1減速箱、變速箱、外齒合齒輪等各部位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油表中的要求進行。
1.3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guī)定,必須立即更換。
1.4凡開式齒輪傳動必須有防護罩,行走開式齒輪因下部有外漏部分,因此要經常檢查軌道的清潔,使沙粒泥土等不致進入齒輪而損壞齒輪。
1.5經常檢查各部的連接情況,如有松動,應予擰緊。塔身連接螺栓應在塔身受壓時檢查松緊度,(可采用旋轉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塔身受壓狀態(tài)),所有連接銷軸都必須有開口銷,并張開。
1.6經常檢查各機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fā)現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液壓爬升系統(tǒng)的維護和保養(yǎng)
2.1使用液壓油應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guī)定進行加油和換油,并清洗油箱內部。
2.2溢流閥的壓力調整后,不得隨意變動,每次進行爬升之前,應用油壓表檢查其壓力是否正常。
2.3應經常檢查各部管接頭是否緊固嚴密,不準有漏油現象。
2.4濾油器要經常檢查有無堵塞,檢查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閥,如發(fā)現滲漏應及時檢修。
2.6總裝和大修后初次啟動油泵時,應先檢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電動轉動方向是否正確,油壓是否正常,吸油管路是否漏氣,無誤后空載運行油缸幾次,排出油缸內氣體后,再進行升降作業(yè)。
2.7在冬季起動時,要開開停停往復幾次,待油溫上升和控制閥靈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屬結構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1在運輸中應設法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
3.2在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修與保養(yǎng),以防銹蝕。
3.3經常檢查結構連接螺栓、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變形和松動等情況。
3.4每隔1-2年 噴刷油漆一遍。
4:電氣系統(tǒng)的維護和保養(yǎng)
4.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包扎和更換已損壞的部分。
4.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出故障后繼續(xù)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4.3各控制箱、配電箱等要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氣設備上的灰塵,并保持電氣設備干燥。
4.4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觸電開關動作必須可靠,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修復和更換,否則起重機嚴禁使用。
4.5每年搖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4.6電機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當磨掉原電刷高度的2、3時,應更換。
5: 塔機分級保養(yǎng)制度的規(guī)定
第4篇 建筑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特種設備包括: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等。
2、新購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4、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各種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維修或更換,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防止因違章操作不當發(fā)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組織的特種設備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繼續(xù)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要立即組織整改。
6、做好特種設備檔案管理,責任到人,保證各種資料的完整。
第5篇 新工廠業(yè)主方建筑施工及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lián)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6篇 建筑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保證安全生產,降低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危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各類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中建筑港集團有限公司設備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
4.1日常保養(yǎng):即班保養(yǎng),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維護和保養(yǎng),主要對機械及某些零件進行檢查、清潔、調整、潤滑、緊固等。
4.2定期保養(yǎng):指工作一段時間后進行的停工檢查,其主要內容是,排除發(fā)現的故障,更換工作期滿的易損部件,調整個別零件,并完成班保養(yǎng)的全部內容。
5職責
5.1項目部機料部負責項目部所有大中型機械設備(包括外租賃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5.2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人員負責對各單位大中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察工作。
6具體內容
6.1項目部制訂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 各類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技術規(guī)定;
b) 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
c) 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制度;
d) 冬季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
e) 中小型機械設備的報廢、申購制度。
6.2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拆裝
6.2.1項目部根據施工計劃,確定大中型機械設備的拆裝計劃。
6.3.2機械設備拆裝隊編制拆裝技術措施,報項目部總工批準。
6.2.3施工前,機械設備拆裝隊根據拆裝技術措施,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4機械設備拆裝隊應指定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并要有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在場監(jiān)護。
6.2.5機械設備安裝結束后,項目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并組織進行相關的試驗及試運行,填寫相關記錄
6.3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
6.3.1項目部根據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本單位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6.3.2項目部建立所使用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記錄檔案。
6.3.3對于大中型機械設備多班運行作業(yè)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3.4確保特種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做到定人、定崗、定機。
6.3.5組織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機械設備運行安全技術交底。
6.3.6監(jiān)督檢查運行操作人員的在作業(yè)前、作業(yè)中、作業(yè)后的使用維護工作及其記錄的符合性。
6.3.7監(jiān)督檢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
6.3.8對于影響安全使用的機械設備,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6.4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yǎng)
6.4.1在施工初期,使用單位針對機械設備的使用狀況及施工計劃,制訂定期保養(yǎng)計劃并組織實施。大中型機械設備定期保養(yǎng)計劃報項目部機料部批準,報項目部備案。
6.4.2使用單位制訂交通機械設備的定期保養(yǎng)計劃,并組織實施。
6.4.3項目部機料部負責與政府相關的檢查部門聯(lián)系工作。
6.5機械設備安全檢查
6.5.1項目部定期組織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填寫機械設備整改單限期整改。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機械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內容必須齊全。
第8篇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存放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存放與管理制度
第一章、現場材料的存放與管理制度
一、建立對進場材料的檢驗制度:
在組織材料分批進場時,除按規(guī)定時間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的堆放區(qū)域外,還必須對材料的名稱、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日期、價格進行檢查與驗收。防止交貨短少、損壞與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材料進場,造成積壓與占用場地。在驗收中要做到:
1、必須根據進場材料驗收單上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分別采用清數、量方、檢尺、過磅等不同方法,逐一進行驗收,并根據實際驗收情況作好記錄。經過驗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進庫堆碼。
2、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國標、部標或其它標準)嚴格驗收。水泥、鋼材要做到隨料附證,無質量證明的不予驗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證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種構、配件進場驗收時,要按照加工計劃的品名、代號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對驗收。檢驗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向送料人和承運人提出詢問和查對,在未查清前,不得隨意使用,以免造成質量事故。
4、對進場的各種材料,要逐日做好進場情況的詳細記錄,待驗收后,分品種、規(guī)格、數量等記入相應的明細賬內。
5、對驗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及時處理。基本要求是執(zhí)行:質量不好照退,數量不足照扣,運輸有損壞照賠等制度,采用經濟手段把好材料進場關。
二、材料實行按定額用量供應制度:
現場材料的使用必須以施工定額為依據,以單位工程為單位,按分部分項工程限額領用材料。為此,特制訂如下領用制度:
1、為了對材料在使用過程中監(jiān)督和檢查,促進班組核算,在限額領料單上注明班組完成該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額數量,為班組實行干前預算,干中核算,干后結算提供了依據和標準。當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組辦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續(xù)。
2、對不能實行定額供應的材料和工具,如腳手架、模板、夾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賃辦法供應,使用階段由班組負責保管,完工后,進行清點,超過損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負經濟責任,對節(jié)約部分要實行獎勵。
3、對分部分項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漿、混凝土等,則建立攪拌站集中供應,按限額發(fā)牌子領料。根據牌子收回數量進行用料結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與進出倉臺賬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設置倉庫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資到達現場后,都要通過驗收,存入庫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帳物對號、固定存放。為此,特制訂如下倉庫管理制度:
1、收料必須嚴格手續(xù),做到無單不收料、無單不做帳,根據進場憑證進行驗收登帳。
2、材料、物資在倉庫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濕、不發(fā)霉、不生銹、不腐爛、不燃不燥,確保物資完整無缺,不發(fā)生差錯和損壞。對貴重物資要有專庫柜加鎖,對危險品要隔離存放。
3、發(fā)料應根據無單不發(fā),急用先發(fā),順序易出的原則,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數量準確、規(guī)格對路、手續(xù)簡便。
4、要經常組織廢料回收,修舊利廢。對退回的材料物資事先要列出清單,然后辦理退庫手續(xù);要經常清理現場,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場清。
5、必須設卡建帳,收發(fā)料單據要及時記卡、記帳,實行日清月結、季抽查,竣工后盤點的制度;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現場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機固定制度:
1、生產工人是施工機械的操作者,對機械設備的合理使用、維護、保養(yǎng)負有直接責任。
2、實行人機固定制度,使現場施工機械的保管、保養(yǎng)工作落實到人。
3、能夠按專人、專管、專用的機械設備都采取人機固定,對集體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機械設備則實行機長負責制。
4、凡固定在班組使用的施工操作機械,如木工機械、鋼筋加工機械等,則在班組內分別實行操作崗位負責制;對不能實行上述負責制的機械設備,則應設專職的保養(yǎng)工保養(yǎng)。
二、崗位責任制度:
1、在崗工人應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來操作。
2、盡可能的提高機械使用率以達到提高質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愛護機械設備,嚴格執(zhí)行保養(yǎng)規(guī)程。
4、保管好原機零件、部件、附屬設備、隨機工具;做到完整齊全,不丟失、不損壞。
5、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填寫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
三、例行保養(yǎng)制度:
1、操作人員在開機前、使用中、停機后必須按規(guī)定的項目和要求對機械設備進行例行的檢查和保養(yǎng)。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檢查、潤滑調整、緊固、反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過例行保養(yǎng)使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并減少故障的發(fā)生。
四、定期保養(yǎng)制度:
1、機械設備運轉到所規(guī)定的定額工時時,要停機進行保養(yǎng)。
2、保養(yǎng)周期根據機械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和實際工作經驗而制定。
3、為了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和單機效率,必須加強維修保養(yǎng)。
4、嚴格按照設備的保養(yǎng)間隔期,依據規(guī)定的作業(yè)的范圍和要求,執(zhí)行維修保養(yǎng)。
第9篇 _建筑施工企業(yè)材料、構配件、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材料、構配件、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對物資、構配件、設備采購實施有效控制,確保采購物資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明確驗收及現場管理,對供方施加質量、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影響。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需用物資的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和用戶提供物資的驗證。
3.相關文件
3.1《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jiān)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合格供應商評價結論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負責合格供應商的評價選擇,并保存評價記錄。
5.3執(zhí)行層
本制度的執(zhí)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采購物資進場后的驗證工作;負責組織驗收及現場管理;負責施加質量、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影響對其供應的物資進行環(huán)境及安全衛(wèi)生檢查。
6.工作程序
6.1物資分類
a類:鋼材、水泥、磚(包括砌塊)、勞保用品;
b類:砂、石、商品砼、砼預制構件及工程設備。
c類:a、b類以外的物資
6.2 選擇:
由工程部組織對a、b類物資供貨商考察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名錄》,以后項目部采購a、b類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處采購。c類物資不對供貨商評價,進場后執(zhí)行《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規(guī)定進行驗證。由辦公室對承包商進行綜合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工程(勞務)承包商記錄》;
b.供貨商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能力應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要求,公司應對供貨商的產品說明書和技術鑒定書進行評價,還應對供貨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所供貨物在保證產品質量同時,還應確保符合環(huán)境、安全衛(wèi)生管理要求;
1.所供貨物材料的包裝必須滿足環(huán)保、安全衛(wèi)生要求;
2.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粉塵、噪聲、及尾氣排放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
3. 在選擇化工材料時,應要求供貨方盡可能提供化學物資安全數據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4.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勞動防護用品及化學危險品等物資,還需按安全衛(wèi)生及環(huán)境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證
5.公司應對中間商的經營合法性及范圍進行評價,對資金狀況、貯存和運輸能力進行評價,對中間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標準:具備縣級以上工商部門頒發(fā)的建筑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能夠證明企業(yè)等級的資質證書;提供以往的施工業(yè)績證明材料;具備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勞務承包商標準:具備工商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具有法定代表資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滿足工程需要的技術工人及特殊作業(yè)人員;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對新發(fā)展承包商的評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應進行為期一個月試用,由項目部對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考察,并填寫《試工期考評記錄》報經營經營預算部;
9.顧客指定供貨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
6.2采購信息
6.2.1采購計劃:材料員根據工程預算、施工進度計劃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于每月25日前編制下月度的物資采購計劃,詳細采購計劃,項目經理核實簽字,報生產副經理,生產副經理根據公司及工程需要情況做出批示,同意購買后由工程部負責按計劃采購,如有其他情況應批示意見,采購員按生產經理批示執(zhí)行。較貴重物資的采購計劃應由總經理批示。整個過程執(zhí)行書面記錄程序,做好交接手續(xù),做到有據可詢。對于工地臨時急需的小型物資,由項目經理批示,工地材料員及時采購,并及時通報公司工程部,做好相關記錄。
6.2.2訂貨合同:由工程部負責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訂貨合同,生產副經理審批,較重要合同應由總經理審批,應注意審批采購要求是否充分和適宜。
6.2.3采購信息內容應體現在物資采購計劃和訂貨合同中,必須注明采購物資的驗收標準,必要時應注明對供應商(中間商)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生產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過程和設備要求的批準內容。
6.4采購物資、構配件、設備的驗證
6.4.1采購物資進入現場后,材料員應及時驗收,做好記錄并將有關質量證明文件傳遞給施工員。
6.4.2進場物資由材料員按《產品的監(jiān)視和測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組織檢驗和試驗,物資標識執(zhí)行《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進場物資經檢驗不合格,執(zhí)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應處對物資進行檢驗,應在訂貨合同中對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明確規(guī)定,采購人員應依據質量標準及合同要求嚴格檢驗并做好記錄。
6.4.5當合同有規(guī)定時,業(yè)主可在供應商處對采購物資進行驗證,要安排好驗證的方式,但項目部不能將該驗證作為物資合格的依據,仍應進行規(guī)定的檢驗和試驗。
6.5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管理
6.5.1現場材料及施工機具嚴格按施工平面圖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機具的要求分別碼放,并掛設標志牌。
6.5.2水泥庫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漿地面,并做防水、防濕處理。
6.5.3現場鋼材、管材按不同規(guī)格分類掛牌碼放整齊,并加墊木,距地15cm。
6.5.4現場木材、構件、按不同規(guī)格掛牌碼放,底部墊好支牢、排放整齊。
6.5.5鋼管按規(guī)格存放,保持一頭整齊。鋼模板不同規(guī)格碼成垛,不干凈的模板及時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后碼好。
6.5.6現場施工中的磚成丁,砂石成方,分規(guī)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場應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資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銹、不霉、不變、不凍、不壞、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貴重物品要求有專庫并加鎖管理,劇毒和易爆品要有雙人保管、收、發(fā),并選擇安全地點單獨設庫。
科學管理、合理存放,標識鮮明,材質不混,名稱正確,成套物品不準拆套。
露天庫的物資,按平面布置圖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齊,有的材料要下墊上蓋,防止腐蝕,要設標識牌,并標明狀態(tài),對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進庫時間,定期檢查,做好記
錄,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應商的管理與復查
6.6.1工程部負責與供應商簽訂物資的供應合同,其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觸。
6.6.2項目部必須按照供應合同與供應商發(fā)生業(yè)務往來。
第10篇 業(yè)主方新工廠建筑施工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lián)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機、錘路機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5、空壓機罐體、壓力表、安全閥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并且取得相關檢驗合格證,皮帶要有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6、砂輪機必須有安裝可靠的防護罩,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并且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7、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必少于5m,且離明火10m,瓶完好無損,氣管無破損,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閥和年檢標志;
8、叉車輪胎完好、剎車(手剎)裝置靈敏可靠,升降系統(tǒng)安全可靠,并有年檢標志;
9、升降機或吊籠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木工機械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并且旋轉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
11、設備調試運轉調整前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電]的標志牌,調試運轉時需指定開關操作者操作,確保安全;
12、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加油和進行清理。
第二十三條 挖機管理
挖機作業(yè)時必須由熟練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練者操作;離開駕駛席時,挖機等作業(yè)裝置要放到地上,機器要掛上手閘、關閉發(fā)動機及拔走鑰匙。
第二十四條 起重作業(yè)管理
1、車輛型吊機作業(yè)時要由具備資格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無具備資格者操作,作業(yè)結束時將吊構按規(guī)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鋼絲繩起吊貨物,及起吊時人不得進入吊件的下方;
3、鋼纜卷起準備起吊,吊繩一旦繃緊離開地面繃緊時,并要確認貨物穩(wěn)定后再起吊;
4、起吊時必須確認吊車的指揮者,指揮者必須具有相應起吊指揮經驗;
5、車輛吊機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對鋼絲繩和吊具進行點檢,確保鋼絲繩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處理
1、電氣處理(配線等)作業(yè)要持有電工操作證人員處理,操作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2、電氣線路安裝及設備安裝維修作業(yè)前要確認停電范圍,斷開開關需要掛上[不要合閘通電]的警示標志牌,禁止人員混同作業(yè);
3、斷開的電源線末端要進行絕緣包扎處理,確保電源線不裸露;
4、通電前要用驗電器(試電筆)檢測電源通電情況。
第二十六條 進入機械內部作業(yè)
1、必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來自慣性、殘壓、自由落體落下的危險,并在控制開關上掛[不許按開關]警示標志牌;
2、身體進入機械設備或者安全欄中、禁止開動機械,懸掛[機器內有人作業(yè)]的警示標志牌,并指定專人在機械外監(jiān)視;
3、進入備有安全鎖功能設備的內部時,要鎖好安全插銷;
4、機械設備啟動,先確認機械內部運轉部位沒有人員進入之后再進行設備啟動。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域禁止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時,周圍要設置棚欄防止翻落,并確定土坑進出口,出入口處要設置寫有注意事項的警示看板;
3、打樁時必須具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在樁機周邊要設置禁止進入圍欄措施,并在吊樁的作業(yè)范圍內要采取禁止進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業(yè)時,必須用送風機先進行30分鐘以上的送風,送風結束后用動物(雞)進行測試,測試時為30分鐘,確認以后才能進入施工;作業(yè)時必須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監(jiān)視(沒有缺氧危險的地方),并將缺氧作業(yè)場所在現場公示;
5、切斷、切削作業(yè)時,工具上要設置安全罩,并正確穿戴好眼鏡、口罩、手套等保護用具;
6、鉆鑿作業(yè)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7、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圍閉作業(yè),懸掛安全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第二十八條 做好施工現場5s工作
1、作業(yè)區(qū)域每天要實施二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整頓工作,確保現場整齊整潔;
2、作業(yè)現場材料的擺放和堆放要杜絕崩塌和翻倒隱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區(qū)域,放置在區(qū)分擺放場所規(guī)定的場所;
4、防火設備和急救設備前不能擺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業(yè)場所殘余材料和垃圾,并確保通道暢通;
6、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工地時必進行沖洗干凈。
第五章 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廣州日美達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且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進場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作業(yè)許可證必須戴在左側胸部便于檢查。
第三十條 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相對應勞動保護用品,在施工作業(yè)中禁止穿短褲、七分褲、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條 作業(yè)人員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及電源線和操作特種設備(除持有相對應特種作業(yè)資格證人員外),并且禁止作業(yè)人員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線和在電線上晾曬衣服,及使用電爐、熱得快、電極棒等危險較大的電器用品,宿舍使用的電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第三十二條 作業(yè)人員需要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相對應的(高空作業(yè)許可證)人員,才能在批準的高空部位作業(yè),未經批準高空作業(yè)項目,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安全帶必須掛在生命線上或牢固的掛鉤上。
第三十三條 作業(yè)人員每天必須參加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的班前班后安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安全會議。
第三十四條 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搞好5s工作,不準在施工現場奔跑、打架、吸煙等不良習慣的發(fā)生,發(fā)生電器火災事故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發(fā)生火警必須馬上進行撲救,控制無效后應立即報打119報警,并報告廣州日美達安全部門。
第六章 違章處罰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yè)人員違章行為按《廣州日美達建筑施工安全違章處罰標準》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依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管理部總務科。
第11篇 建筑施工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lián)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4、切割機、錘路機等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5、空壓機罐體、壓力表、安全閥必須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驗,并且取得相關檢驗合格證,皮帶要有防護罩,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6、砂輪機必須有安裝可靠的防護罩,防護罩與砂輪之間的間隙要匹配,砂輪與罩殼板正面間隙應為20-30mm,罩殼板的側面與砂輪間隙為10-15mm,并且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
7、氣瓶和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必少于5m,且離明火10m,瓶完好無損,氣管無破損,并且有防撞圈、回火閥和年檢標志;
8、叉車輪胎完好、剎車(手剎)裝置靈敏可靠,升降系統(tǒng)安全可靠,并有年檢標志;
9、升降機或吊籠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木工機械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并且旋轉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
11、設備調試運轉調整前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柜上要有[禁止通電]的標志牌,調試運轉時需指定開關操作者操作,確保安全;
12、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加油和進行清理。
第二十三條 挖機管理
挖機作業(yè)時必須由熟練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不熟練者操作;離開駕駛席時,挖機等作業(yè)裝置要放到地上,機器要掛上手閘、關閉發(fā)動機及拔走鑰匙。
第二十四條 起重作業(yè)管理
1、車輛型吊機作業(yè)時要由具備資格者操作,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無具備資格者操作,作業(yè)結束時將吊構按規(guī)定放置好;
2、禁止使用1根鋼絲繩起吊貨物,及起吊時人不得進入吊件的下方;
3、鋼纜卷起準備起吊,吊繩一旦繃緊離開地面繃緊時,并要確認貨物穩(wěn)定后再起吊;
4、起吊時必須確認吊車的指揮者,指揮者必須具有相應起吊指揮經驗;
5、車輛吊機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對鋼絲繩和吊具進行點檢,確保鋼絲繩和吊具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處理
1、電氣處理(配線等)作業(yè)要持有電工操作證人員處理,操作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2、電氣線路安裝及設備安裝維修作業(yè)前要確認停電范圍,斷開開關需要掛上[不要合閘通電]的警示標志牌,禁止人員混同作業(yè);
3、斷開的電源線末端要進行絕緣包扎處理,確保電源線不裸露;
4、通電前要用驗電器(試電筆)檢測電源通電情況。
第二十六條 進入機械內部作業(yè)
1、必須切斷電源、確認沒有來自慣性、殘壓、自由落體落下的危險,并在控制開關上掛[不許按開關]警示標志牌;
2、身體進入機械設備或者安全欄中、禁止開動機械,懸掛[機器內有人作業(yè)]的警示標志牌,并指定專人在機械外監(jiān)視;
3、進入備有安全鎖功能設備的內部時,要鎖好安全插銷;
4、機械設備啟動,先確認機械內部運轉部位沒有人員進入之后再進行設備啟動。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域禁止吸煙,吸煙必須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
2、挖坑深度在0.5米以上時,周圍要設置棚欄防止翻落,并確定土坑進出口,出入口處要設置寫有注意事項的警示看板;
3、打樁時必須具備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操作,在樁機周邊要設置禁止進入圍欄措施,并在吊樁的作業(yè)范圍內要采取禁止進入的措施;
4、在缺氧地方作業(yè)時,必須用送風機先進行30分鐘以上的送風,送風結束后用動物(雞)進行測試,測試時為30分鐘,確認以后才能進入施工;作業(yè)時必須有2人以上,其中1人要在外面監(jiān)視(沒有缺氧危險的地方),并將缺氧作業(yè)場所在現場公示;
5、切斷、切削作業(yè)時,工具上要設置安全罩,并正確穿戴好眼鏡、口罩、手套等保護用具;
6、鉆鑿作業(yè)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震手套、耳塞、安全鞋等防護用品;
7、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圍閉作業(yè),懸掛安全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第二十八條 做好施工現場5s工作
1、作業(yè)區(qū)域每天要實施二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整頓工作,確?,F場整齊整潔;
2、作業(yè)現場材料的擺放和堆放要杜絕崩塌和翻倒隱患,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米;
3、材料要放置在指定區(qū)域,放置在區(qū)分擺放場所規(guī)定的場所;
4、防火設備和急救設備前不能擺放物品;
5、每天要清理作業(yè)場所殘余材料和垃圾,并確保通道暢通;
6、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工地時必進行沖洗干凈。
第五章 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廣州日美達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且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進場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作業(yè)許可證必須戴在左側胸部便于檢查。
第三十條 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正確穿戴相對應勞動保護用品,在施工作業(yè)中禁止穿短褲、七分褲、拖鞋、露指鞋等。
第三十一條 作業(yè)人員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及電源線和操作特種設備(除持有相對應特種作業(yè)資格證人員外),并且禁止作業(yè)人員在宿舍亂拉亂接電源線和在電線上晾曬衣服,及使用電爐、熱得快、電極棒等危險較大的電器用品,宿舍使用的電器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
第三十二條 作業(yè)人員需要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相對應的(高空作業(yè)許可證)人員,才能在批準的高空部位作業(yè),未經批準高空作業(yè)項目,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安全帶必須掛在生命線上或牢固的掛鉤上。
第三十三條 作業(yè)人員每天必須參加由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的班前班后安全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安全會議。
第三十四條 作業(yè)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搞好5s工作,不準在施工現場奔跑、打架、吸煙等不良習慣的發(fā)生,發(fā)生電器火災事故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發(fā)生火警必須馬上進行撲救,控制無效后應立即報打119報警,并報告廣州日美達安全部門。
第六章 違章處罰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和施工作業(yè)人員違章行為按《廣州日美達建筑施工安全違章處罰標準》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依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管理部總務科。
第12篇 建筑裝飾項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zhí)行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有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做出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認真配合項目經理部組織的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及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jiān)察。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必須認真記錄,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依據。
第13篇 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管理制度
一、 對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構件堅持定期觀測,以保證其使用安全。
二、 對建筑、構筑物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表面破損及缺陷,要及時修繕,以保證使用性能,對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產生的險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時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證安全使用。
三、 對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附近設立防火墻及防火防爆等措施,以保證其安全運行。
四、 要做好建筑、構筑物的采光、通風和衛(wèi)生工作,以保證干燥清潔,要堅決避免振動過大的設備安裝在高層樓面上,影響建(構)筑物的安全。
五、 對工業(yè)管道的排列、埋深、保溫(冷)、反腐、架設方式等,要全面考慮,不可將動力管線架設在有腐蝕性的化工介質和易燃易爆工藝管線附近,以免發(fā)生危險。
六、 加強保溫(冷)管理工作,日常管理中重視保溫(冷)的檢測工作,積極采用新型保溫(冷)材料。
七、 超長、超重的生產裝置、動力設備吊裝就位等,不得任意借助或破壞建筑物、構筑物的梁、柱、樓板、墻面等承物件。
八、 凡因特殊情況開孔、擴孔、拆除及修改原設計的,必須提出申請,做出具體方案,經生產部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批準,方可進行。
九、 日常管理中嚴格控制工藝操作和檢修質量,杜絕化工介質侵蝕和破壞樓板、地面及建筑物的基礎等。
十、 嚴禁將排氣筒(管)和排水設置在離建筑近的屋頂和墻腳處,以防屋面、墻壁、地面侵蝕下沉。
十一、 廠區(qū)道路不準堆放有腐蝕性的化工原料及污水,不準隨意破壞道路,確因施工的需要,需經生產部及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十二、 廠區(qū)施工應辦理動火證,隱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驗收記錄。
第14篇 建筑施工及設備安裝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對施工方、監(jiān)理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第三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人員。
第二章 施工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建筑施工安全資質,辦理施工手續(xù)需提供安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作業(yè)時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條 施工前需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施工安全合約書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或法人受權人員簽名。
第六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按工程合同金額的5%比例交施工安全保證金,作為施工期間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的應急支付金。
第七條 施工單位需辦理臨時用電、高空作業(yè)、臨時動申請,取得批準證后,才能進行相對應的施工作業(yè)。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施工前需接受廣州日美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施工作業(yè)資格證,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
第九條 施工單位需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年檢證件及特殊操作人員操作證,設備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標準。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公司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審查承包方(施工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安全保障條件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第十一條 總務科負責審核施工單位提交辦理施工手續(xù)的相關資料,并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合約書。
第十二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按公司安全制度對施工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罰,并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 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確認,設備設施經總務科確認合格后才能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總務科確認的設備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第十四條 公司項目部門對本部門施工現場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管,及時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五條 施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有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每天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對施工單位及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的權利,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工作。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法依規(guī)開展好施工期間安全的全過程,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每天必少于兩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表,對存在安全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及時進行整改,并在班前班后召開施工作業(yè)安全會議。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由政府部門認可的相應安全管理資格證。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無損壞,及在有效期內,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穿戴負責。
第四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臨時電源管理:
1、臨時電源控制柜、配線、發(fā)電機等,應使用電氣試驗無問題、無劣化和破損的產品,產品有合格證;
2、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專職的電工,電工必須持有效的電工操作證,電工負責施工現場通電、斷電、接線等,及對配電柜(箱)實施上鎖管理;
3、電柜內必須配置單線接線圖(配電系統(tǒng)),電箱、電柜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安裝與負荷相一致的熔斷器;
4、為了防范觸電,要有提示[注意高壓電]、[用電危險]等標志,明確管理責任人及聯(lián)絡方法;
5、臨時線須架空安裝或沿地面敷設應有防止線路受外力損壞的保護措施,電源線連接可靠,電源線無駁接或絕緣無破損;
6、電源線嚴禁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
第二十條 臨時動火管理(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證):
1、動火作業(yè)時需帶好防護遮光眼鏡,皮手套等保護用具;
2、動火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好滅火器材等滅火工具;
3、動火作業(yè)區(qū)附近不可放置易燃物、可燃物、爆炸物品等;
4、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防止向下燃燒的措施;
5、焊接、切割裝入易燃性的液體和氣體的容器和配管時要事完全清除內部雜物;
6、未取得動火作業(yè)許可證,禁止動火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
1、2米以上的作業(yè)為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要正確佩戴帶安全頭盔(在安全有效期內)和安全帶,安全帶扣必須在高處穩(wěn)固位置或設有固定的安全生產命線,禁止扣在梯子或不固定的位置;
2、在高空作業(yè)時原則設置安全可靠的作業(yè)面,當不能設置作業(yè)面時,要設安全網;
3、不得在高處放置材料、工具等,及禁止向上或向下拋物品;
4、高空作業(yè)時禁止在強風下作業(yè)(10分鐘的平均風速在每秒10米以上時);
5、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才能進行高空作業(yè),未取得高空作業(yè)許可證禁止高空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軟底鞋,禁止穿硬底鞋;
6、腳手架安全可靠,輪子必須帶有效剎車裝置及腳手架必須有1.05m高防護欄;
7、作業(yè)人員禁止站在高空作業(yè)下面,及禁止站在腳手架上移動腳手架;
8、使用金屬梯或其它梯完好無損,及梯子有防滑包腳;
9、禁止在天花板上作業(yè)時仰頭向上作業(yè)及二人同時登高作業(yè);
10、禁止在不平坦、不堅實的地方、腳手架上和高空等有墜落危險的地方端部使用高凳;
11、施工使用的吊機和升降機要符合國家安全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設備管理
1、電焊機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護罩及電源接頭保護罩,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2、手持電動工具完好無缺陷,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電源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開關靈敏可靠,插頭無破損,并且每三個月必須對絕緣電阻檢測,及有檢測記錄;
3、照明必須用射燈,不得用太陽燈,并且電源線用絕緣可靠電纜線,線無駁接和破損,有可靠地線連接,插頭無破損,符合安全要求;
第15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 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qū)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協(xié)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yǎng)及相關的監(jiān)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yōu)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 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 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 國家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三) 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 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 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xié)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ㄗ灾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guī)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 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十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qū)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 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 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 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 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yè)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yè)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yè),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yè)務。
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y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 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yè)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guī)定,并于安裝作業(yè)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xié)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yè)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yè)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fā)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yè)中,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yè)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jiān)督實施、統(tǒng)一指揮。安裝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qū),由專人進行監(jiān)護。
第二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 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xié)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應當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不同季節(jié)、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yè)相互碰撞。
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wěn)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yǎng)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及時形成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yè)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yǎng)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zhí)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yǎng)、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 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qū)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guī)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yè)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yè)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yè)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檢查或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 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 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