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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砌筑規(guī)程
砌筑工作作為建筑施工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其規(guī)程涵蓋了多個方面,主要包括:
1. 材料準備:確保磚塊、砂漿及其他輔助材料的質量符合規(guī)范。
2. 施工前準備:進行現場清理,設定基準線和標高控制點。
3. 砌筑工藝:包括砌筑順序、磚縫處理、水平及垂直度控制。
4. 安全措施:施工人員的防護裝備,作業(yè)平臺的安全設置。
5. 質量檢查:定期進行砌體平整度、垂直度和砂漿飽滿度的檢查。
6. 砌筑后養(yǎng)護:砌體干燥過程中的保濕和保護。
標準
1. 標準化操作:遵循國家和行業(yè)的砌筑技術標準,如jgj 98-2011《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2. 磚塊排列:執(zhí)行“三一”砌磚法,即一塊磚、一鏟灰、一揉壓。
3. 砂漿配比:砂漿的水灰比、稠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確保砌體的穩(wěn)定性和耐久性。
4. 磚縫控制:水平縫和豎向縫寬度應均勻,一般不大于10mm。
5. 結構安全:墻體轉角處、交接處、洞口周邊等部位的加強措施。
6. 驗收標準:砌體工程完成后,需通過隱蔽工程驗收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是什么意思
砌筑規(guī)程意味著在砌筑過程中必須遵循的一系列規(guī)定和程序,旨在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它不僅指明了從材料選取到施工操作的具體步驟,還強調了質量控制和安全防范的重要性。例如,"三一"砌磚法是指每個砌筑動作都應精準無誤,以確保砌體的穩(wěn)定性。砂漿配比的控制則直接影響砌體的耐久性,而磚縫的處理則關乎砌體的整體性和美觀性。此外,安全措施的落實,如使用防護裝備和合理設置作業(yè)平臺,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關鍵。因此,理解和遵守砌筑規(guī)程對于每一位砌筑工人和現場管理者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砌筑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墻體砌筑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墻體砌筑高度超過1.2m時,應由架子工按承重架子標準搭腳手架,砌筑至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必須支搭安全網、護身欄及擋腳板。臨近地面施工來往行人較多的地段,應增設嚴密的圍護設施。
2.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腳手架上必須嚴格控制堆料及施工荷載,一般不得超過270kgf/m2。在樓層上砌筑時,堆料要均勻分布,并不得超過樓面設計允許荷載。
4.在架子上不得向外打磚,護身欄桿上禁止坐人,也不得將身體依靠在護身欄上休息。
5.腳手架上碼磚不得超過三層,料具應放置平穩(wěn),吊線用的線墜要綁扎牢固,防止料、具和磚塊墜落傷人。
6.采用里腳手架砌墻,不得站在墻上劃縫、清掃墻面及檢查大角等作業(yè),不得在墻上行走。
7.手推車裝運磚和砌塊等,要碼放整齊,不得超過車幫高度,卸車時不得撒把傾倒。
8.采用塔吊運料、運磚宜設磚籠,裝磚不得超過磚籠高度,使用料斗吊運砂漿時,砂漿不要裝得過滿,在塔吊起重物運轉范圍的下方,不得有人操作及逗留。
9.現場堆碼磚、砌塊等,堆放場地要平整堅實,磚垛應按丁(250塊)碼放齊整,垛高不超過2m,保證場容場貌。
第2篇 砌筑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第2條: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斬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第3條: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第4條:起吊磚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得松開夾具。
第5條:搬運磚塊要拿穩(wěn)放牢,用鐵斗車裝磚不要裝得太滿,防止升吊過程中滑落掉下傷人。
第6條:往坑槽內運磚塊,應用溜槽,且下方不得有人。
第7條: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huán)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第8條: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磚塊材料應離開坑邊1m以上,當深基坑裝設擋板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也不得踩踏砌體和支撐上下。
第9條: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采用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
第10條:腳手架上堆料不得超過規(guī)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三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二人。
第11條:在樓層(特別是預制板面)施工時,堆放機械、磚塊等物品不得超過使用荷載,如超過荷載時,必須經過驗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進行堆放和施工。
第12條:不準站在墻頂上劃線、刮縫和清掃墻面或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第13條:不準用不穩(wěn)固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操作,更不準在未經加固的情況下,在一層腳手架上隨意再疊加一層。腳手板不容許有空頭現象,不準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第14條:使用于垂直運輸的吊籠、繩索具等,必須滿足負荷要求,牢固無損;吊運時不得超載并須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
第15條:磚料運輸車輛,兩車前后距離: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裝磚時要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倒塌傷人。
第16條:冬季施工時,腳手板上有冰霜、積雪,應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進行操作。
第17條: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時,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沖走砂漿,使砌體倒塌。
第18條:在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yè)時,必須設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第3篇 砌筑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爬梯。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逢),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2.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炒u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架上腳踏板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3. 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銜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4. 起運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使用斗車時,裝車不得超重,卸車要平穩(wěn),不得在臨邊傾倒和停放。
5.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掛設防護立網。
6.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行條、瓦條上行走。屋面的臨邊必須設有防護,方準操作。
7. 室內作業(yè)時,2米以上(含2米)必須搭設牢固里腳手架,鋪好腳踏板,不準使用鐵桶、墊磚、木凳等。
8. 室內作業(yè)使用照明時,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花線、塑膠線作為導線。
9. 砌筑時需要使用臨時腳手架時,必須有牢固支架,架板應采用長2-4米,寬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墊磚不得超過三塊。
10. 砌筑操作時,架板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砌筑與裝修時使用板不得同時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工作完畢必須清理架板上的磚、灰和工具。
11. 在高處架上砌筑與裝修操作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扔材料或工具,必須采用傳遞方法。
12.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等吊籃??糠€(wěn)定后方可拉車出料,先開吊籃停靠裝置方可進人吊籃內推拉斗車。
13.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正確使用聯(lián)絡信號,吊籃下降時人必須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開機人員發(fā)出升降信號。
14. 泥普工在樓層面卸料(磚、砂漿等材料)時,不得將材料卸在臨邊1米的范圍內。
15. 運料工在運送材料時不得從井架吊籃下通行,在發(fā)現吊籃防護門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向井架操作工發(fā)出升降信號。
16. 磚塊垂直運輸,應采用鐵籠集裝。塔吊吊運時,嚴禁在塔吊下站人或進行作業(yè);采用塔吊安裝樓板時,在其下層樓內不得進行作業(yè)。
17. 嚴禁站在墻頂上進行砌磚、勾逢、清洗墻面以及檢查四大角等工作。
18. 搬運石塊時,必須拿穩(wěn)、放牢,防止傷人。
19. 磚墻(柱)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2米。
第4篇 砌筑鐵水包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 檢查所用機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 搬運砌筑材料時,要輕拿輕放以免損壞和傷人。
4. 修鐵水包時,要將磚堆放好,以免掉落砸傷人。往鐵水包內天運材料時,鐵水包內不準有人工作。
5. 新砌筑、新修補的鐵水包,必須完全烘烤干,方能投入使用。
6. 使用機械設備和天車時,要專人指揮。信號和手勢必須正確和清晰。
7. 在鐵水包邊工作和檢查時,要注意安全,以防掉入鐵水包內。
8. 在軌道上修補鐵水包時,白天掛旗,夜晚掛燈。并做好檢修牌和操作牌的交接工作。要時刻注意來往車輛,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9. 修補鐵水包時,不準往包內打水。處理鐵水包內殘渣時,要檢查所倒殘渣地點是否有積水。如有水不準倒殘渣,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10. 在軌道上修補鐵水包時,要嚴格執(zhí)行鐵路交通安全規(guī)定 。物料堆放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
第5篇 泥水工砌筑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爬梯。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逢),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第2條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砍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架上腳踏板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第3條 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銜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第4條 起運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使用斗車時,裝車不得超重,卸車要平穩(wěn),不得在臨邊傾倒和停放。
第5條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掛設防護立網。
第6條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行條、瓦條上行走。屋面的臨邊必須設有防護,方準操作。
第7條 室內作業(yè)時,2米以上(含2米)必須搭設牢固里腳手架,鋪好腳踏板,不準使用鐵桶、墊磚、木凳等。
第8條 室內作業(yè)使用照明時,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花線、塑膠線作為導線。
第9條 砌筑時需要使用臨時腳手架時,必須有牢固支架,架板應采用長2-4米,寬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墊磚不得超過三塊。
第10條 砌筑操作時,架板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砌筑與裝修時使用板不得同時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工作完畢必須清理架板上的磚、灰和工具。
第11條 在高處架上砌筑與裝修操作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扔材料或工具,必須采用傳遞方法。
第12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等吊籃??糠€(wěn)定后方可拉車出料,先開吊籃??垦b置方可進人吊籃內推拉斗車。
第13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正確使用聯(lián)絡信號,吊籃下降時人必須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開機人員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4條 泥普工在樓層面卸料(磚、砂漿等材料)時,不得將材料卸在臨邊1米的范圍內。
第15條 運料工在運送材料時不得從井架吊籃下通行,在發(fā)現吊籃防護門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向井架操作工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6條 磚塊垂直運輸,應采用鐵籠集裝。塔吊吊運時,嚴禁在塔吊下站人或進行作業(yè);采用塔吊安裝樓板時,在其下層樓內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17條 嚴禁站在墻頂上進行砌磚、勾逢、清洗墻面以及檢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條 搬運石塊時,必須拿穩(wěn)、放牢,防止傷人。
第19條 磚墻(柱)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2米
第6篇 砌筑作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應掌握本工種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對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及衛(wèi)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操作人員在生產現場區(qū)域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防塵口罩、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
3、作業(yè)人員應盡量在上風口工作,并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增濕,防止粉塵飛揚,減少危害,保證粉塵濃度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
4、應定期檢測工作場所危害職業(yè)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標,應采取整改措施。
5、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做到文明、清潔生產,降低職業(yè)危害。
6、作業(yè)人員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yè)健康體檢。
第7篇 耐火磚砌筑和拆除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規(guī)范耐火磚安裝砌筑和拆除安全控制程序。
2 適用范圍
熟料工段參與耐火磚砌筑和拆除的內部員工;具體施工的合同第三方。
3 引用標準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4、所在區(qū)域存在安全風險:
高溫燙傷、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粉塵、噪音、摔傷、墜落、碰傷、掛傷、砸傷、夾傷、頂傷、釘傷、壓傷、切傷、刺傷等。
5 安全技術要求
5.1前提條件及準備工作:
5.1.1使用簡易安全防護籠或便攜式防護遂道
5.1.2應配備恒壓開關或恒壓控制(也叫常閉式緊急停車開關),當壓力釋放時會自動切斷電源
5.1.3保證耐火材料拆除區(qū)域內沒有通電電纜
5.1.4所有參與工作的人員必須配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包括粉塵和煙氣口罩。
5.1.5確保所有工作區(qū)域(窯頭、窯內等)有足夠的照明,且照明用電為24v安全電壓。
5.1.6進行窯內密閉空間做拆除工作之前,必須先得到相應的工作許可。
5.1.7確保窯未最低一級旋風筒下料管及煙室縮口已用器具隔斷。
6標準操作規(guī)程:
5.1拆除:
5.1.1啟動拆除設備/工具時,操作人員必須與其保持一定距離。檢查是否存在不正常振動或其他異常。
5.1.2清理預熱器系統(tǒng)結皮。
5.1.2確保壓縮空氣管路沒有漏氣情況,如果有漏氣或氣管破裂,應先關閉壓縮空氣閥門。
5.1.3使用小型打磚機進行拆除時采取向前拆除法。
5.1.4不允許用窯輔傳排空拆除的耐火材料。
5.1.5隔離打磚機的工作范圍。
5.1.6隔離裝運廢耐火材料的貨車或存儲區(qū)域。
5.2 砌磚
5.2.1確保設備/砌磚機附近沒有雜物。
5.2.2檢查砌磚機所有氣缸是否有漏氣情況(漏氣時有噪音)。如果其中一個氣缸有漏氣現象,需壓縮空氣安全閥(是否配套)。
5.2.3保證沒有任何人無意關閉給砌磚機提供氣源的空壓機(至少要在空壓機附近張貼書面警告。
5.2.4砌磚機平臺堆放的耐火磚量不能超重。
5.2.5檢查并調整整個砌磚機在窯內安裝固定是否平衡牢固。
5.2.6砌磚機平臺保證適當數量的作業(yè)人員,不能過于擁擠
5.2.7吊起砌磚機”o”型圈時,確保其處于被鎖定狀態(tài)。
5.2.8配備有操作資格的叉車司機。
5.3切磚:
5.3.1確保切磚操作人員穿戴勞保.
5.3.2電氣回路的電纜敷設應整齊,不能亂搭
5.3.3禁止在易燃物附近進行切磚作業(yè)
5.3.4安裝之前仔細檢查刀片。使用之前仔細檢查每個刀片。禁止使用有任何損壞或異常磨損跡象的刀片。需牢固、穩(wěn)固的安裝刀片,用扳手緊固。
5.3.5啟動時應站在設備一邊,直到轉輪達到正常云狀速度。然后,檢查刀片振動和擺動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站在切裝機的前方。
5.3.6選擇通風良好的區(qū)域實施切割作業(yè)。
5.3.7應將耐火磚牢固的固定在切割平臺上,此操作必須在機器停機情況下進行。
5.3.8確保身體任何部位遠離刀片和其他轉動部件。設備運轉中,禁止站在刀片正前方。
5.3.9不能在沒有冷卻水的情況下進行切割(除非堿性磚),以防止過熱損壞。切割過程中保持水箱內水位。確保噴頭有充足穩(wěn)定的冷卻水,這樣會降低95%的粉塵。
6 相關文件
6.1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第8篇 耐火磚砌筑拆除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規(guī)范耐火磚安裝砌筑和拆除安全控制程序。
2 適用范圍
熟料工段參與耐火磚砌筑和拆除的內部員工;具體施工的合同第三方。
3 引用標準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4、所在區(qū)域存在安全風險:
高溫燙傷、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粉塵、噪音、摔傷、墜落、碰傷、掛傷、砸傷、夾傷、頂傷、釘傷、壓傷、切傷、刺傷等。
5 安全技術要求
5.1前提條件及準備工作:
5.1.1使用簡易安全防護籠或便攜式防護遂道
5.1.2應配備恒壓開關或恒壓控制(也叫常閉式緊急停車開關),當壓力釋放時會自動切斷電源
5.1.3保證耐火材料拆除區(qū)域內沒有通電電纜
5.1.4所有參與工作的人員必須配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包括粉塵和煙氣口罩。
5.1.5確保所有工作區(qū)域(窯頭、窯內等)有足夠的照明,且照明用電為24v安全電壓。
5.1.6進行窯內密閉空間做拆除工作之前,必須先得到相應的工作許可。
5.1.7確保窯未最低一級旋風筒下料管及煙室縮口已用器具隔斷。
6標準操作規(guī)程:
5.1拆除:
5.1.1啟動拆除設備/工具時,操作人員必須與其保持一定距離。檢查是否存在不正常振動或其他異常。
5.1.2清理預熱器系統(tǒng)結皮。
5.1.2確保壓縮空氣管路沒有漏氣情況,如果有漏氣或氣管破裂,應先關閉壓縮空氣閥門。
5.1.3使用小型打磚機進行拆除時采取向前拆除法。
5.1.4不允許用窯輔傳排空拆除的耐火材料。
5.1.5隔離打磚機的工作范圍。
5.1.6隔離裝運廢耐火材料的貨車或存儲區(qū)域。
5.2 砌磚
5.2.1確保設備/砌磚機附近沒有雜物。
5.2.2檢查砌磚機所有氣缸是否有漏氣情況(漏氣時有噪音)。如果其中一個氣缸有漏氣現象,需壓縮空氣安全閥(是否配套)。
5.2.3保證沒有任何人無意關閉給砌磚機提供氣源的空壓機(至少要在空壓機附近張貼書面警告。
5.2.4砌磚機平臺堆放的耐火磚量不能超重。
5.2.5檢查并調整整個砌磚機在窯內安裝固定是否平衡牢固。
5.2.6砌磚機平臺保證適當數量的作業(yè)人員,不能過于擁擠
5.2.7吊起砌磚機”o”型圈時,確保其處于被鎖定狀態(tài)。
5.2.8配備有操作資格的叉車司機。
5.3切磚:
5.3.1確保切磚操作人員穿戴勞保.
5.3.2電氣回路的電纜敷設應整齊,不能亂搭
5.3.3禁止在易燃物附近進行切磚作業(yè)
5.3.4安裝之前仔細檢查刀片。使用之前仔細檢查每個刀片。禁止使用有任何損壞或異常磨損跡象的刀片。需牢固、穩(wěn)固的安裝刀片,用扳手緊固。
5.3.5啟動時應站在設備一邊,直到轉輪達到正常云狀速度。然后,檢查刀片振動和擺動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站在切裝機的前方。
5.3.6選擇通風良好的區(qū)域實施切割作業(yè)。
5.3.7應將耐火磚牢固的固定在切割平臺上,此操作必須在機器停機情況下進行。
5.3.8確保身體任何部位遠離刀片和其他轉動部件。設備運轉中,禁止站在刀片正前方。
5.3.9不能在沒有冷卻水的情況下進行切割(除非堿性磚),以防止過熱損壞。切割過程中保持水箱內水位。確保噴頭有充足穩(wěn)定的冷卻水,這樣會降低95%的粉塵。
6 相關文件
6.1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第9篇 鋼包砌筑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
1、砌筑前準備
1.1、 砌筑前穿戴好勞保用品,上崗前不得飲酒,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1、 檢查攪拌機、吊車,切磚機是否運行正行;檢查所需工具(鋼絲繩、托盤、鋼梯、風鎬、行走架梯等)是否可靠。
3.1、 將所需砌筑材料按要求和砌筑順序運至現場。
4.1、 確認現場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5.1、 修砌鋼包前,必須先搭好跳板。上下吊物時,鋼包內不允許有人,地面必須有專人指揮。
6.1、 鋼包內有人工作時不許在罐沿上擺放任何東西及進行上部修理。
7.1、 包坑內有人工作時,地面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8.1、 磚垛高不得超過1.5米,取磚時要注意防止磚垛脫落傾倒傷人,不得超過兩個臺階。
9.1、 在使用攪拌機時,必須專人操作。嚴禁將手伸到機體內或用手調整皮帶。出現問題要立即切斷電源,在有人監(jiān)護下進行處理。
1.10、 用吊具吊磚時,確認吊牢后,在撤離到安全位置,方可指車起吊。
1.11、調運時不得歪拉斜拽和超載,砌筑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將吊車斷電處理。
2、全新包砌筑
2.1、首先檢查鋼包包殼是否有開裂和耳軸處是否安全,包底結構件是否完好,焊好鋼包包沿;放正鋼包,然后處理包殼內部雜物和鐵銹層,按規(guī)定沿鋼包包壁四周粘貼約100cm高絕熱保溫板;下好預留胎具,澆鑄包底永久層澆注料搗實達設計高度,停留2小時后將包底找平;停留8小時后拔出胎具能夠可繼續(xù)施工。
2.2、按設計要求砌筑包底,四周預留永久層澆鑄規(guī)定距離;置入水口座磚和透氣座磚,砌磚包底工作層磚,澆鑄專用澆注料填實座磚和包底磚預留縫隙;澆鑄永久層澆注料并搗實。
2.3、隨著工作層砌筑高度的增加要求始終保持粘貼絕熱保溫板高于砌筑工作層100cm左右。
2.4、包底砌筑完成后,找平包底四周,預留永久層澆鑄規(guī)定距離,砌筑鋼包包壁鎂碳磚;砌筑包壁工作層磚要求平、緊、嚴,層與層之間要錯縫砌筑;工作層磚每砌筑四—五層,澆鑄澆鑄永久層澆注料并搗實。
2.5、當高度達到渣線位置時,改砌渣線鎂碳磚,重復永久層砌筑操作。
2.6、達到接近包沿高度時,按設計要求澆鑄包沿料。
3、大修包砌筑
3.1、清理包中永久層殘余附著耐火材料,修補破損永久層。
3.2、薄薄鋪一層鎂砂粉找平包底,重復以上全新包工作層砌筑,鎂碳磚工作層與永久層之間用鎂砂填實。
4、中修包砌筑
4.1、根據鋼包使用實際狀況拆除渣線、挖補包底、更換座磚。
4.2、中修包的修補程序,先保底——換座磚——包壁——封包沿或包壁——封包沿——換座磚——包底。
5、砌筑結束
5.1、搞好文明生產,清理包坑內部和周圍雜物,對所用設備要及時清理,剩余內火磚要擺放整齊,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6、鋼包烘烤時,每一小時進行巡檢一次,注意調整火焰,保證伴氣排水通暢。
第10篇 砌筑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
2.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施工機具是否完好,腳手架及安全設施、防護用品是否齊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3.冬季施工時,應先清除腳手板上的冰霜、積雪,清除后方可作業(yè)。在大風、大雨、冰凍等惡劣天氣后,應先檢查已砌筑好的砌體是否有垂直度的變化,是否有裂縫產生,是否有不均勻下沉等。
4.砌基礎時,應注意檢查基坑土質變化,堆放磚(砌)塊材料應離坑邊1m以上,深基坑有擋板支撐時,應設上下爬梯,操作人員不得踩踏砌體和支撐,作業(yè)運料時,不得碰撞支撐。
5.砌體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采用里腳手架必須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防護欄和擋腳板、安全網,并隨施工高度上升。
6.腳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過規(guī)定荷載標準值,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準超過兩人。
7.不準站在砌體頂上做砌筑、劃線、刮縫、清掃墻面及修鑿石材,或檢查墻面平整度、垂直度、裂縫等作業(yè)。
8.不準用不穩(wěn)固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上墊高作業(yè),不準勉強在超過胸部的墻上砌筑。不準徒手移動上墻的料石。
9.砍磚時,應面向內打;用錘打石時,應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是否牢固。
10.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yè)時,必須設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垂直運輸的吊籠、繩索具等,必須滿足負荷要求,吊運時不得超載。
11.在砌體上不宜拉纜風繩,不宜吊掛重物,不宜做其他臨時設施的支撐點。
12.作業(yè)結束后,應將腳手板上和砌體上的碎塊、灰漿清掃干凈,清掃時注意防止碎塊掉落,同時做好已砌好砌體的防雨措施。
第11篇 飲水工程砌筑施工方法規(guī)程
飲水工程砌筑施工方法
1漿砌石體砌筑
(1)一般要求
①砂漿必須要有試驗配合比,強度須滿足設計要求,且應有試塊試驗報告,試塊應在砌筑現場隨機制取。
②砌筑前,應在砌體外將石料上的泥垢沖洗干凈,砌筑時保持砌石表面濕潤。
③砌筑因故停頓,砂漿已超過初凝時間,應待砂漿強度達到2.5mpa 后才可繼續(xù)施工;在繼續(xù)砌筑前,應將原砌體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時應避免震動下層砌體。
④勾縫多漿標號應高于砌體砂漿;應按實有砌縫勾平縫,嚴禁勾假縫,凸縫;勾縫密實,黏結牢固,墻面潔凈。
⑤砌石體應采用鋪漿法砌筑,砂灰漿厚度應為20-50mm,當氣溫變化時,應適當調整。
⑥采用漿砌法砌筑的砌石體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對不同時砌筑的面,必須留置臨時間斷處,并應砌成斜搓。
⑦砌石體尺寸和位置的允許偏差,不應超過有關的規(guī)定。
(2)塊石、毛石砌體
①砌筑基礎的第一皮石塊應座漿,且將大面朝下。
砌體基礎擴大部分,若做成階梯形,上級階梯的石塊應至少壓砌下級階梯的1/2,相鄰階梯的塊、毛石應相應錯縫搭接。
②砌體應風皮臥砌,并應上下錯縫、內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zhèn)攘⑹瘔K、中間填心的砌筑方法。
③砌體的灰縫厚度應為20-30mm,砂漿應飽滿,石塊間較大的空隙應先填塞砂漿,后用碎塊或片石嵌實,不得先擺碎石塊后填砂漿或干填碎石塊的施工方法,石塊間不應相互接觸。
④砌體第一皮及轉角處、交接處和洞口處應選用較大的石料砌筑。
⑤石墻必須設置拉結石。拉結石必須均勻分布、相互錯開,一般每0.7m2墻面至少應設置一塊,且同皮內的中距不應大于2m。拉結石的長度,若其墻厚等于或小于400mm 時,應等于墻厚;墻厚大于400mm 時,可用兩塊拉結石內外搭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50mm,且其中一塊長度不應小于墻厚的2/3。
⑥砌體每日的砌筑高度,不應超過1.2m。
(3)料石砌體
①料石基礎砌體的第一皮應采用丁順座漿砌筑。階梯形石基礎的上級階梯料石應至少壓砌下級階梯的1/3。
②料石砌體的灰縫厚度,應按料石種類確定,細料石砌體不大于5mm,半細料石砌體不大于10 mm,粗料石和毛料石砌體不大于20 mm。
③砌筑料石砌體時,料石應放置平穩(wěn),砂漿鋪設厚度應略高于規(guī)定的灰縫厚度。其高出厚度:細料石和半細料石為3-5 mm,粗料石和毛料石為6-8 mm。
④料石砌體應上下錯縫搭砌,砌體厚度等于或大于兩塊料石寬度時,若同一皮內全部采用順砌,則每砌兩皮后,應砌一批丁砌層;若在同皮內采用丁順組砌,則丁砌石應交錯設置,其中距應不大于2m。
(4)卵石砌體
①卵石砌法有人字和品字砌法兩種。
②每層先鋪砂漿30 mm 厚,再砌卵石,每塊卵石應被砂漿包住,每層大卵石的間隙,鋪滿砂漿,隨即用小卵石填緊塞實。
③人字砌法,平面每隔1 m 左右應砌一塊其長度與墻同厚的拉結石;品字砌法,在水平方向每隔1 m,豎向每隔0.5 m 應砌一塊與墻同厚的拉結石。
2干砌石體砌筑
(1)一般要求
①砌石工程應在基礎驗收及結合面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②砌筑前,在基礎面上放出墻身中線及邊線。放樣立標,拉線砌筑。
③干砌石使用材料應按施工圖紙要求采用合適的砌筑料。石料使用前表面應洗除泥土和水銹雜質。
④砌體縫口應砌緊,底部應墊穩(wěn)填實,與周邊砌石靠緊,嚴禁架空。
⑤宜采用立砌法,不得疊砌和浮塞;疊砌是指用薄石重疊,雙層砌筑,浮塞是指砌體的縫口,加塞時未經砸緊。石料最小邊厚不宜小于15cm。
不得有通縫和上下層垂直對縫,錯縫不得小于10cm。砌筑時縫隙不應大于2 cm,三角縫不應大于3 cm,表面平整度不應大于3 cm。明縫要用小片石填塞緊密,一般以手拉不出為宜。
⑥不得使用翅口石和飛口石。翅口石是指一邊薄一邊厚的石料,上下兩塊薄石部分互相搭接而成;飛口石是指石塊的邊口很薄,未經砸掉即砌上。
⑦不得在外露面用塊石砌筑,而中間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層面以小塊石、片石找平。
⑧在梯形溝、渠的施工中,宜先底后坡,由中間后兩邊,由下而上砌筑。對矩形而言,可先側墻后底部。
⑨干砌石體鋪砌前,應先鋪設一層厚為100-200mm 的砂礫墊層。鋪設墊層前,應將地基平整夯實,砂礫墊層厚度應均勻,其密實度應大于90%。
(2)干砌料石(條石)工程:
①砌筑前要按墻體厚度,設計要求預先計算層數和選定排列方法、尺寸。
②采用單皮順砌。但必須上下錯縫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較短條石長度的1/3,雙軌條石排列也要順砌,但上下左右豎縫均應錯開。
③條石平整度不應大于2cm。
④按一順一丁或兩順一丁排列,砌縫應橫平豎直,丁石的上下方不應有豎縫;丁石的上下方應為順石,以增加其整體強度。
(3)干砌石護坡
①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應在夯實的砂礫層上,以一層與一層錯縫鎖結方式鋪砌,砂礫墊層的粒徑應不大于50mm,含泥量小于5%,墊層應與飯砌石鋪砌層配合砌筑,應自下而上分層鋪設,并隨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
②護坡表面砌縫的寬度不應大于25mm,砌石邊緣應順直、整齊牢固。
③砌體外路面的坡頂和側邊,應選用較整齊的石塊砌筑平整。
④為使沿石塊的全長有堅實支撐,所有前后的明縫均應用小片石料填塞緊密。
3養(yǎng)護
砌體外路面,在砌筑后12-18h 之間應及時養(yǎng)護,經常保持外路面的濕潤。養(yǎng)護時間:水泥砂漿砌體一般為14 天,混凝土砌體為21 天。
4 砌石表面勾縫
勾縫砂漿采用細砂,用較小的水灰比,采用425 號水泥拌制砂漿?;疑氨葢刂圃?:1 至1:2 之間。清縫在料石砌筑24 小時后進行,縫寬不小于砌縫寬度,縫深不小于縫寬的二倍。
勾縫前必須將槽縫沖洗干凈,不得殘留灰渣和積水,并保持縫面濕潤。勾縫砂漿必須單獨拌制,嚴禁與砌石體砂漿混用。拌制好的砂漿向縫內分幾次填充并用力壓實,直到與表面平齊,然后抹光。砂漿初凝后砌體不得擾動。勾縫表面與塊石應自然接縫,力求美觀、勻稱,砌體表面濺上的砂漿要清除干凈。當勾縫完成和砂漿初凝后,砌體表面應刷洗干凈,至少用浸濕物覆蓋保持21 天,在養(yǎng)護期間應經常灑水,使砌體保
第12篇 通風設施砌筑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準備
1、按工作安排和施工要求準備相應的工具和設備材料。
2、熟悉當班工作內容、設施用途和工程質量標準等。不清楚的地方要弄清后再行動工。
3、了解工作地點附近采掘、運輸、通風、支護以及電纜敷設情況,對組織施工有困難的,要請示值班領導協(xié)助處理。
4、制定比較合理的材料運輸和轉動方案,搞好施工勞動組合。
(二)施工
1、通風設施施工前,應搞好施工地點的安全支護,所有施工地點均應選擇在前后支架完整、圍巖穩(wěn)定和便于密閉充填的地方。
2、永久性通風設施要按圖施工,墻四周要掏槽,在煤層中不小于1米,巖面不小于0.5米,用不燃性材料修筑,墻下部厚度不小于1米,上部厚度不小于0.45米,并用石灰抹面刷白,墻外設置欄柵、警告牌。
3、臨時性密閉墻四周要掏槽,槽深在煤層中不小于0.5米,巖面中不小于0.3米,墻內外5米支架良好,墻外設置欄柵、警告牌。
4、風門的質量要求:門墻四周要掏槽,槽深在煤層中不小于0.3米,巖石中不小于0.2米,門墻厚度不小于0.45米。門框規(guī)整,與門板接觸處有塑材襯墊,門板要嚴密,厚度不小于30毫米,鐵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風門開啟方向應逆著風流,同時門框要朝順風方向傾斜成80-85°的角度,風門前后支架完整,無空幫空頂。
5、所有通風設施完工均需經過不少于3-4天的養(yǎng)護期,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6、清理施工場地,拆除臨時設施。
第13篇 磚墻砌筑施工工藝規(guī)程
磚墻砌筑施工工藝
砌磚施工通常包括抄平、放線、擺磚樣、立皮數桿、掛準線、鋪灰、砌磚等工序。如是清水墻,則還要進行勾縫。下面以房屋建筑磚墻砌筑為例,說明各工序的具體做法。
1. 抄平
砌磚墻前,先在基礎面或樓面上按標準的水準點定出各層標高,并用水泥砂漿或c10細石混凝土找平。
2. 放線
建筑物底層墻身可按龍門板上軸線定位釘為準拉麻線,沿麻線掛下線錘,將墻身中心軸線放到基礎面上,并據此墻身中心軸線為準彈出縱橫墻身邊線,并定出門洞口位置。為保證各樓層墻身軸線的重合,并與基礎定位軸線一致,可利用預告引測在外墻面上的墻身中心軸線,借助于經緯儀把墻身中心軸線引測到樓層上去;或用線錘掛,對準外墻面上的墻身中心軸線,從而向上引測。軸線的引測是放線的關鍵,必須按圖紙要求尺寸用鋼皮尺進行校核。然后,按樓層墻身中心線,彈出各墻邊線,劃出門窗洞口位置。
3. 擺磚樣
按選定的組砌方法,在墻基頂面放線位置試擺磚樣(生擺,即不鋪灰),盡量使門窗垛符合磚的模數,偏差小時可通過豎縫調整,以減小斬磚數量,并保證磚及磚縫排列整齊、均勻,以提高砌磚效率。擺磚樣在清水墻砌筑中尤為重要。
4. 立皮數桿
立皮數桿(見圖5-1)可以控制每皮磚砌筑的豎向尺寸,并使鋪灰、砌磚的厚度均勻,保證磚皮水平。皮數桿上劃有每皮磚和灰縫的厚度,以及門窗洞、過梁、樓板等的標高。它立于墻的轉角處,其基準標高用水準儀校正。如墻的長度很大,可每隔10~20m再立一根。
圖5-1 皮數桿
1―皮數桿;2―準線;3―竹片;4―圓鐵釘
墻體砌筑施工
5. 鋪灰砌磚
鋪灰砌磚的操作方法很多,與各地區(qū)的操作習慣、使用工具有關。常用的有滿刀灰砌筑法(也稱提刀灰),夾灰器、大鏟鋪灰及單手擠漿法,鋪灰器、灰瓢鋪灰及雙手擠漿法。實心磚砌體大都采用一順一頂、三順一頂、梅花頂等組砌方法。磚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每層承重墻的最上一皮磚或梁、梁墊下面,或磚砌體的臺階水平面上及挑出部分最上一皮磚均應采用丁砌層砌筑。
磚砌通常先在墻角以皮數桿進行盤角,然后將準線掛在墻側,作為墻身砌筑的依據,每砌一皮或兩皮,準線向上移動一次。
總之,為了保證砌塊間的有效連接,磚基礎砌筑前,應先檢查墊土層施工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然后清掃墊層表面,將浮土及垃圾清除干凈。磚墻的砌筑應遵循內外搭接,上下錯縫的原則,上下錯縫不小于60mm,避免出現垂直通縫。無論怎樣砌,必須保證橫平豎直,灰漿飽滿,錯縫搭接,接茬可靠。
第14篇 泥水砌筑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爬梯。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逢),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第2條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炒u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架上腳踏板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第3條 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銜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第4條 起運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使用斗車時,裝車不得超重,卸車要平穩(wěn),不得在臨邊傾倒和停放。
第5條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掛設防護立網。
第6條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行條、瓦條上行走。屋面的臨邊必須設有防護,方準操作。
第7條 室內作業(yè)時,2米以上(含2米)必須搭設牢固里腳手架,鋪好腳踏板,不準使用鐵桶、墊磚、木凳等。
第8條 室內作業(yè)使用照明時,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花線、塑膠線作為導線。
第9條 砌筑時需要使用臨時腳手架時,必須有牢固支架,架板應采用長2-4米,寬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墊磚不得超過三塊。
第10條 砌筑操作時,架板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砌筑與裝修時使用板不得同時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工作完畢必須清理架板上的磚、灰和工具。
第11條 在高處架上砌筑與裝修操作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扔材料或工具,必須采用傳遞方法。
第12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等吊籃??糠€(wěn)定后方可拉車出料,先開吊籃停靠裝置方可進人吊籃內推拉斗車。
第13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正確使用聯(lián)絡信號,吊籃下降時人必須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開機人員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4條 泥普工在樓層面卸料(磚、砂漿等材料)時,不得將材料卸在臨邊1米的范圍內。
第15條 運料工在運送材料時不得從井架吊籃下通行,在發(fā)現吊籃防護門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向井架操作工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6條 磚塊垂直運輸,應采用鐵籠集裝。塔吊吊運時,嚴禁在塔吊下站人或進行作業(yè);采用塔吊安裝樓板時,在其下層樓內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17條 嚴禁站在墻頂上進行砌磚、勾逢、清洗墻面以及檢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條 搬運石塊時,必須拿穩(wěn)、放牢,防止傷人。
第19條 磚墻(柱)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2米。
第15篇 泥水(砌筑)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爬梯。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勾逢),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第2條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炒u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架上腳踏板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第3條 山墻砌完后應立即安裝銜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第4條 起運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使用斗車時,裝車不得超重,卸車要平穩(wěn),不得在臨邊傾倒和停放。
第5條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和掛設防護立網。
第6條 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行條、瓦條上行走。屋面的臨邊必須設有防護,方準操作。
第7條 室內作業(yè)時,2米以上(含2米)必須搭設牢固里腳手架,鋪好腳踏板,不準使用鐵桶、墊磚、木凳等。
第8條 室內作業(yè)使用照明時,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花線、塑膠線作為導線。
第9條 砌筑時需要使用臨時腳手架時,必須有牢固支架,架板應采用長2-4米,寬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墊磚不得超過三塊。
第10條 砌筑操作時,架板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砌筑與裝修時使用板不得同時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操作。工作完畢必須清理架板上的磚、灰和工具。
第11條 在高處架上砌筑與裝修操作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扔材料或工具,必須采用傳遞方法。
第12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等吊籃停靠穩(wěn)定后方可拉車出料,先開吊籃??垦b置方可進人吊籃內推拉斗車。
第13條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機,人站在卸料平臺出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正確使用聯(lián)絡信號,吊籃下降時人必須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開機人員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4條 泥普工在樓層面卸料(磚、砂漿等材料)時,不得將材料卸在臨邊1米的范圍內。
第15條 運料工在運送材料時不得從井架吊籃下通行,在發(fā)現吊籃防護門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向井架操作工發(fā)出升降信號。
第16條 磚塊垂直運輸,應采用鐵籠集裝。塔吊吊運時,嚴禁在塔吊下站人或進行作業(yè);采用塔吊安裝樓板時,在其下層樓內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17條 嚴禁站在墻頂上進行砌磚、勾逢、清洗墻面以及檢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條 搬運石塊時,必須拿穩(wěn)、放牢,防止傷人。
第19條 磚墻(柱)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過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