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行車前準備
1. 檢查設備:確保行車各項機械、電氣設備完好,無損壞、松動、漏電現象。
2. 熟悉載荷:了解吊裝物品的重量、形狀、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吊具和吊點。
3. 清理現場:清除吊裝區(qū)域內的障礙物,保證作業(yè)安全。
二、行車操作
1. 啟動前確認:鳴笛示意,確認周圍人員已遠離行車。
2. 平穩(wěn)起吊:緩慢提升,待貨物離地后,再平穩(wěn)移動。
3. 控制速度:吊運過程中,保持勻速,避免急停急轉。
4. 監(jiān)視負載:全程觀察負載狀態(tài),防止擺動、翻轉。
三、行車維護
1. 定期保養(yǎng):按制造商建議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性能良好。
2. 故障處理: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報告維修,不得強行使用。
3. 記錄維護:做好設備運行和維修記錄,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
四、應急措施
1. 緊急停車:遇到危險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
2. 應急疏散:發(fā)生事故,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預案。
標準
1. 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安全法規(guī),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等。
2. 遵循企業(yè)內部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員工接受過專業(yè)培訓并通過考核。
3. 設備需通過定期檢驗,確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標準。
4. 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能力。
考試題及答案
1. 行車前需要檢查哪些內容?(多選) a. 機械設備完整性 b. 電氣設備安全性 c. 載荷信息 d. 現場清理 答案:a、b、c、d
2. 行車操作中,應如何提升貨物?(單選) a. 快速提升,迅速移動 b. 緩慢提升,穩(wěn)定移動 c. 直接提升,隨意移動 答案:b
3. 發(fā)現行車故障,應如何處理?(單選) a. 繼續(xù)使用,自行維修 b. 報告維修,停止使用 c. 找同事幫忙修理 答案:b
4. 在行車操作中,如何確保人員安全?(多選) a. 鳴笛示意 b. 清理工作區(qū)域 c. 監(jiān)視負載狀態(tài) d. 遇到問題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 答案:a、b、c、d
5. 行車安全規(guī)程的制定依據有哪些?(多選) a. 國家法規(guī) b. 行業(yè)規(guī)定 c. 企業(yè)內部規(guī)定 d. 設備制造商建議 答案:a、b、c、d
行車起重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管理內容
3.1操作規(guī)程
3.1.1試車:在空載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部件運行情況,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起重重量使用,嚴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應經常檢查并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常現象。
3.1.4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的制動彈簧之松緊,使兩電機的松緊一致,保證同步再將調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車輪軸承及開式齒輪的潤滑。
3.1.6本起重機不適用于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和相對溫度大于85%,充滿腐蝕性氣體場所里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
3.2.2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3.2.3吊鉤應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磨損無超標,緊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開關,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緊停開關緩沖器、終端止擋器保護裝置有效。
3.2.5各指示燈應完好,禁止帶病開機,禁止吊運易燃易爆品,嚴禁撞車。
3.2.6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操作應緩慢,不得頻繁正反操作按鈕,離機應關電源。
第2篇 行車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行車司機必須經專門的訓練、考試,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二、 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及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完好、可靠。嚴禁酒后開車。
三、 行車司機必須熟悉手勢信號,操作時應集中思想,服從起重掛鉤人員的指揮,啟動前先鳴鈴;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漸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大小車臨近端、與鄰近行車相遇或吊鉤接近卷揚限位器時,速度要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四、 運行中突然停電,必須將控制手柄轉到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得離開駕駛室。
五、 嚴禁超載起吊。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牢靠、制動良好后再緩慢升高,慢速運行。
六、 吊裝物下嚴禁站人、行人或作業(yè)。
七、 行車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也不得進行檢修和調整工作。
八、 檢查行車橋梁時,必須切斷電源,掛上安全牌并專人監(jiān)護。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得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上。
九、 鋼絲繩要定期檢查,經常加油,保持潤滑良好。
十、 行車停車時,必須??吭谝?guī)定的固定地點,將吊物、索具卸掉,并切斷電源。
十一、 行車司機發(fā)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得進行吊運作業(yè)。
1. 超過額定負荷或重量不明,以及吊物埋在地下的;
2. 指揮信號不明,或作業(yè)場所光線暗淡;
3. 歪拉斜掛;
4. 吊物捆綁不牢或帶棱角刃口未墊好;
5.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活動物;
6. 吊運氧氣、乙炔氣瓶等具有易燃易爆的材料;
7. 吊運路線下方有較多易燃易爆物品。
第3篇 行車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行車司機必須經專門的訓練、考試,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二、 開車前必須詳細檢查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及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完好、可靠。嚴禁酒后開車。
三、 行車司機必須熟悉手勢信號,操作時應集中思想,服從起重掛鉤人員的指揮,啟動前先鳴鈴;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漸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大小車臨近端、與鄰近行車相遇或吊鉤接近卷揚限位器時,速度要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四、 運行中突然停電,必須將控制手柄轉到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得離開駕駛室。
五、 嚴禁超載起吊。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牢靠、制動良好后再緩慢升高,慢速運行。
六、 吊裝物下嚴禁站人、行人或作業(yè)。
七、 行車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也不得進行檢修和調整工作。
八、 檢查行車橋梁時,必須切斷電源,掛上安全牌并專人監(jiān)護。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得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上。
九、 鋼絲繩要定期檢查,經常加油,保持潤滑良好。
十、 行車停車時,必須??吭谝?guī)定的固定地點,將吊物、索具卸掉,并切斷電源。
十一、 行車司機發(fā)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得進行吊運作業(yè)。
1. 超過額定負荷或重量不明,以及吊物埋在地下的;
2. 指揮信號不明,或作業(yè)場所光線暗淡;
3. 歪拉斜掛;
4. 吊物捆綁不牢或帶棱角刃口未墊好;
5.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著活動物;
6. 吊運氧氣、乙炔氣瓶等具有易燃易爆的材料;
7. 吊運路線下方有較多易燃易爆物品。
第4篇 行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者熟悉橋式起重機的用途、結構、性能、操作方法,持證上崗。
二、每日工作前,停電檢查抱閘、鋼絲繩、電器、機械、安全裝置等是否良好,控制箱接地線是否牢固,并定期對行車進行潤滑,并試開空車確認各部正常方可開動。
三、開動時,先眺望行駛軌道及地面是否有障礙物。
四、駕駛員只接收指揮和預先規(guī)定的信號聯系工作,無指揮人員的信號不得隨意起落或行走,但緊急“行車信號”和“停車”信號不論誰發(fā)出駕駛員必須立即執(zhí)行。
五、較重物件吊離地面后先試驗抱閘是否可靠,吊具是否完好。
六、行走起落前,必須先響鈴警告地面工作人員離開。吊物不準從人頭或設備上通過。
七、吊運鋼板必須用專用卡具,禁止用電線、皮帶、麻繩、鐵絲等吊運物件。
八、不準同時開動三個凸輪控制器。
九、遇到下列情況嚴禁吊運:
1.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
2.超過橋式起重機或吊具負荷。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
4.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動物品。
5.抱閘或安全裝置失靈。
6.埋在或凝結在地下的物件及帶電設備。
7.光線黑暗看不清物件。
8.被吊物件歪拉斜掛。
9.帶棱角刃口的物件沒有襯墊措施。
10.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運行至大、小車軌道末端或接近同軌橋式起重機時,應慢速行駛,嚴禁用反轉方法停止運轉。
十一、運行中如遇緊急停電或發(fā)生故障應拉下開關,吊物垂直下方應設臨時圍欄,懸掛警告標志,禁止通行。
十二、駕駛員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學員工作時師傅不準脫離工作崗位,非駕駛人員未經許可不準爬車或進入駕駛室。
十三、每班要清掃,轉動部分要保持良好潤滑,易損、易動零件要經常檢查保養(yǎng),工具、備件要放牢,以免墜落傷人。
十四、只準從安全梯上下,嚴禁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另一橋式起重機,除維修人員不得從軌道上通行,上下車或離開駕駛室,必須停車,并將吊鉤升起。
十五、工作完畢后,駕駛員必須鎖好總開關,清掃擦拭設備檢查各部分情況,填寫《設備日點檢記錄》,并將操作中發(fā)現的毛病報告有關部門及接班駕駛員。
十六、駕駛員在離開時,必須將行車停放在規(guī)定位置。
第5篇 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管理內容
3.1操作規(guī)程
3.1.1試車:在空載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部件運行情況,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起重重量使用,嚴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應經常檢查并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F象。
3.1.4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的制動彈簧之松緊,使兩電機的松緊一致,保證同步再將調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車輪軸承及開式齒輪的潤滑。
3.1.6本起重機不適用于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和相對溫度大于85%,充滿腐蝕性氣體場所里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
3.2.2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3.2.3吊鉤應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磨損無超標,緊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開關,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緊停開關緩沖器、終端止擋器保護裝置有效。
3.2.5各指示燈應完好,禁止帶病開機,禁止吊運易燃易爆品,嚴禁撞車。
3.2.6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操作應緩慢,不得頻繁正反操作按鈕,離機應關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