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起重機工安全操作準備
1. 檢查設備:在開始工作前,全面檢查起重機的各部件,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器、限位裝置等,確保無損壞、松動或異常磨損。
2. 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了解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狀況,如地面穩(wěn)定性、周圍障礙物、電力線路位置等,避免潛在風險。
3. 設定警示標志:在作業(yè)區(qū)域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提醒其他人員遠離。
二、起重機操作過程
1. 啟動與移動:啟動起重機時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移動時保持視線清晰,注意觀察周圍情況。
2. 貨物裝載:確認貨物捆綁牢固,避免在起吊過程中滑脫。根據貨物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嚴禁超載。
3. 起吊與降落:起吊和降落要緩慢,保持平穩(wěn),避免劇烈晃動。在接近目標位置時,應使用微動控制。
三、應急處理
1. 故障應對:一旦發(fā)現(xiàn)起重機運行異常,立即停止操作,進行故障排查或報告維修。
2. 危險情況:如遇貨物墜落、吊具斷裂等緊急情況,迅速撤離現(xiàn)場并啟動應急預案。
四、個人防護
1. 穿戴裝備: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確保自身安全。
2. 遵守規(guī)定:禁止在操作過程中吸煙、飲食或進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標準
1. 符合gb/t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起重機的安全運行。
2. 遵守企業(yè)內部的安全操作手冊,執(zhí)行定期的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
3. 員工須通過安全培訓并取得相關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定期進行復訓以保持技能水平。
考試題及答案
1. 起重機工在作業(yè)前需要檢查哪些關鍵部件?(多選) a. 鋼絲繩 b. 吊鉤 c. 制動器 d. 限位裝置 e. 電源線
答案:a, b, c, d
2. 在什么情況下,起重機工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報告維修?(單選) a. 發(fā)現(xiàn)貨物捆綁不牢固 b. 吊具輕微磨損 c. 起重機運行異常 d. 地面略有不平
答案:c
3. 當遇到貨物墜落的緊急情況時,起重機工應怎么做?(單選) a. 嘗試接住貨物 b. 迅速撤離現(xiàn)場 c. 繼續(xù)操作起重機 d. 撥打求救電話
答案:b
4. 起重機工在操作過程中應如何保障個人安全?(多選) a. 穿戴個人防護裝備 b. 避免吸煙、飲食等行為 c. 確保視線清晰,注意周圍環(huán)境 d. 隨意更換個人防護裝備
答案:a, b, c
起重機工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橋式起重機工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認真執(zhí)行相關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通則》(《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要熟悉起重機的機械性能,在接班和開始作業(yè)前,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必要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通知主管人員。
第三條禁止起重機吊起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吊起重物時起重機司機和司索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四條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在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要在吊離地面高度0.5m后停下,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第五條工作中必須服從指揮工指揮。
第六條啟動前,先觀察行走路線和軌道是否有障礙物并鳴電鈴10秒后,方可開車,嚴禁吊鉤從人或設備上通過。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準起吊作業(yè)。
1.貨物捆綁不牢、不穩(wěn);
2.工件上有人或放有活動物品;
3.超過額定負荷、斜拉歪掛;
4.工件重量不明或埋在地下;
5.用起重機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
6.制動器和安全裝置失靈;
7.看不清指揮信號或指揮手勢不規(guī)范;
8.有棱角的工件,沒有墊好;
9.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10.使用不規(guī)范的吊索具系吊工件。
第八條起重機檢修、加油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九條起重機在運行中如遇臨時停電或發(fā)生故障,應拉下開關。吊物垂直下方掛警告標志或專人監(jiān)護,禁止通行。
第十條起重機工應熟悉和了解吊運指揮信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
第十一條有主輔吊鉤的起重機主輔吊鉤不準同時使用。
第十二條駕駛室內應配有絕緣介質的滅火器。
第十三條工作完畢,應將吊鉤升起(吊鉤上不得有載荷),切斷電源。
第2篇 移動式起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基本規(guī)定
(1)新機或經過大修以及改變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機,應經載荷試驗和檢查驗收合格,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方可投入運行。
(2)超過預修期而需繼續(xù)運行時,必須通過技本鑒定,規(guī)定允許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應措施,并經機電、技安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3)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經體格檢查證明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達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號及規(guī)則;
4)具有操作維護起重機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調整部位的調整方法。
(5)每臺起重機應配備專職司機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機的指導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助手不得單獨進行調整工作。
(6)值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應將發(fā)辮塞入帽內。
(7)嚴禁酒后或精神情緒不正常的人員操作。與本機無關人員禁止上機。
(8)必須保持起重機內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丟損,應及時補齊及修復。
(9)起重機上配備的變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證動作靈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10)起重機吊有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yè)時,司機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閑談。
(11)夜間作業(yè)時,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2)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1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在公路上行駛時,要嚴格執(zhí)行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4)起重機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都應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機件時,嚴禁煙火;清洗完畢后,要及時處理干凈。廢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紗等不得亂潑、亂放。
2、起動發(fā)動機
(1)起動前要檢查冷卻水、潤滑油、燃油、液壓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各連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緊手制動器,將變速桿、取力器(to桿)都置于空檔位置,踩下離合器踏板,并適度踏下加速踏板,連通起動開關,進行起動。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10s,一次起動未成,約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動。如果3次未成,則應檢查原因,設法排除故障。
(3)低溫起動時,必須使用預熱裝置,先用起動機驅動發(fā)動機空轉幾轉后,方可給油起動。qy-8型起重機起動時,可在進氣管中噴射起動液助燃。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殼。
(4)發(fā)動機起動后,緩慢放松離合器踏板,觀察各儀表的指針是否動作。機油壓力是否達到本機要求的壓力。怠速運轉3~5min,使發(fā)動機水溫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溫為75~90c),然后經中、高速運轉,觀察發(fā)動機有無異聲,焦臭氣味、漏油、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在機油壓力和水溫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最低標準之前,不得高速運轉;無論何時,發(fā)動機都不應在無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高速運轉。
3、起吊作業(yè)
(1)作業(yè)前的準備規(guī)則
1)各操縱桿應置于空檔位置,并鎖住制動器踏板。
2)發(fā)動機在中速下按合輸出動力,使液壓油及各齒輪箱的潤滑油預熱15~20min,寒冷季節(jié)可適當延長預熱時間。
3)起重機進入現(xiàn)場,應檢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有無障礙物。起重機應停放在作業(yè)點附近平坦堅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軟不平時,支腿應用勢木墊實,使起重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狀態(tài)下使用起重機。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機支腿后,輪胎不可接觸地面。
6)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必須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機應檢查穩(wěn)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過掛鉤吊住后鋼板彈簧,整機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機支腿時,應將機身校正。
7)作業(yè)時,不要扳動支腿操作機構。如需調整支腿時,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進行調整。
(2)作業(yè)規(guī)則
1)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然起落臂桿。
2)作業(yè)時,臂桿可變傾角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tl-252型起重機臂桿長35m時,應為30°~80°。制造廠無規(guī)定時,最大傾角不得超過78°。
3)變幅角度或回轉半徑應與起重量相適應。
4)回轉前要注意周圍(特別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礙物。
5)必須在回轉運動停止后,方可改變轉向。當不再回轉時,應鎖緊回轉制動器。
6)起吊作業(yè)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后向進行,向前回轉時,臂桿中心線不得超過支腿中心。
7)臂桿外伸時,第二、第三節(jié)必須同步,如其中一節(jié)發(fā)生遲緩現(xiàn)象,應即予調整。第四節(jié)臂桿只有在第二、三節(jié)全部伸出后才允許伸到需要的長度。
8)帶副桿的臂桿外伸時,要取出副桿根部銷軸,并把它插入第一節(jié)下的固定銷位。
9)臂杯外伸時,應充分下降吊鉤,以免發(fā)生過繞。
10)臂杯向外延伸,當超過限制器發(fā)生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不得強行繼續(xù)外伸。
11)當臂桿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時,要防止超負荷。
12)在時、臂桿角度縮回不得太小,先縮回第四節(jié),然后再將第二、三節(jié)縮回。
(3)副桿的延伸與收存的規(guī)則
1)延伸副桿時,工作范圍內應無任何障礙物。
2)延伸或收存副桿時,各支腿應完全伸出。
3)收存時應根據指揮信號,拆卸或存放副吊鉤。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會使起重機停止動作,此時,應操作力矩限制器釋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繼續(xù)進行。
4)收存時應特別注意不可將鋼絲繩絞的太緊。
(4)提升和降落的規(guī)則
1)起吊前,應查表確定臂桿長度,臂桿傾角,回轉半徑及允許負荷間的相互關系,每一數據都應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絕不許超出規(guī)定,強行作業(yè)。
2)應定期檢查起吊鋼絲繩及吊鉤的完好情況,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3)起吊前,要檢查蓄能器壓力矩限制器、過繞斷路裝置,報警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4)為防止作業(yè)時離合器突然脫開,應用離合器操縱桿加以鎖緊。
5)正式起吊時,先將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機檢查重物綁扎的牢固性和平穩(wěn)性,制動的可靠性,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6)作業(yè)中如突然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卸載,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和修理。禁止在作業(yè)時,對運轉部位進行修理、調整、保養(yǎng)等工作。
7)當重物懸在空中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8)當負荷不超過最大定值的1.5時,可使用自由下落裝置,但操作要平穩(wěn)。
9)起吊鋼絲繩從卷筒上放出時,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項
1)在提升或降落過程中,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2)操作室內禁止堆放有礙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員禁止進入操作室。
3)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壓與地面凍結以及理設在地下的物件。
4)嚴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須用吊籠或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5)開始工作前,必須仔細檢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發(fā)出信號。
6)雨雪天氣,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靈,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起吊重物時,重物重心與吊鉤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絕不可偏置?;剞D速度要均勻,重物未停穩(wěn)前,不準作反向操作。非緊急情況,嚴禁緊急制動。
8)起吊重物越過障礙時,重物底部至少應高出所跨越障礙物最高點0.5m以上。
9)要注意吊構起升高度,應防止升過極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機時,必須先將重物落地,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停機。
(6)新機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機在交合期各潤滑部位應充分潤滑按規(guī)定及時換油。
(7)應盡量避免雙機抬吊。確因工作需要雙機抬吊時,必須兩機性能相同,負荷分配均勻,荷重不得超過兩機總起重量的75%,起吊時動作要一致,禁止回轉臂桿,嚴格服從統(tǒng)一指揮。
第3篇 橋式起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橋式起重機工須經訓練考試,并保有操作證方能自力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患上單獨操作
二、 開車前該當真查抄裝備機械、電器部分和防備保護保險裝置是不是無缺、靠患上住要是控制器、限位器、電鈴、緊迫開關等首要附件掉靈,嚴禁吊運
三、 必需聽取掛鉤起重職員批示,但對于不論什么人拍發(fā)的緊迫泊車旌旗燈號,都應立即泊車.
四、 橋式起重機工必需在患上到批示旌旗燈號后方能舉行操作,必需聽清口令,看準用手做姿式,橋式起重機開始工作時應先鳴長笛警示.
五、 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0位轉到熬頭檔,之后逐級增降低速度度.換向時必需傳達0位.
六、 當靠近卷揚線位器時,巨細車輪臨近終端或者與臨近橋式起重機相遇時,速度要緩慢.禁絕用倒
車取代制動、限位取代泊車、緊迫開關取代平凡開關
七、 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者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巨細軌道雙側除查抄外禁絕走行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禁絕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
八、 事情停息時,不患上將起重物懸空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者落放吊物時應鳴鈴正告,嚴禁吊物從操作室、裝備和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患上太高,因為廠地、空間限制只患上從裝備上方通過時,應只管即便減低吊件高度,穿行裝備后,快速減低至正常高速
九、 兩臺橋式起重機同時吊起一物時,要聽取批示,不調相符
10、 運行時,橋式起重機與橋式起重機之間要連結絕對于似的間隔,任何時間警示對于方,毫不頂車撞行,同時克制開動橋式起重機頂嘴另一臺無人駕駛的橋式起重機
十一、 檢查修理橋式起重機應停泊安全所在,切斷電源,掛上“克制合閘”的警示牌
十二、 重噸位物件吊起時,應先稍離地試吊,明確承認懸掛平順,制動杰出之后升高,緩慢運行禁絕同時操作兩只控制手柄
十三、 橋式起重機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禁絕在運行時舉行檢查修理和調解機件
十四、 運行時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需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吊起物件未放下或者索具未脫鉤,禁絕脫離駕駛室
十五、 運行時因為突然故障而引吊起件下滑時,必需采納緊迫辦法向無人處降落
十六、 夜里功課應有充足的照明
十七、 吊運大物件故障視線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和批示
十八、 橋式起重機工必需當真做到“十不吊”
1》、跨越定額負荷不吊;
2》、批示旌旗燈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昏暗或者背章批示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合合適安全要求不吊;
4》、橋式起重機和懸掛重物直接舉行加工的不吊;
5》、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動作不活絡、掉效的不吊;
6》、歪拉斜掛工件的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者工件上浮放有勾當物的不吊;
8》、氧氣瓶、電石氣瓶等具備爆炸性物不吊;
9》、帶棱角塊口未墊好不吊;
10》、工件埋在地下與地面修建物或者裝備掛鉤毗連的不掛
19要求司機必需做到:
1) 在交班前該當有充實的蘇息和深度睡眠,克制喝酒
2) 交班時和上一班職員接洽好再上車,兩邊當真執(zhí)行交交班制度
3) 操作時,審慎警惕,精神集中,與掛鉤職員緊密感情好共同,嚴酷按照同一的旌旗燈號操作
二十、 交交班查抄和維護
交交班查抄和維護可以實時發(fā)現(xiàn)問題,盡早防備,首要由橋式起重機工查抄鋼絲繩,鉤頭和外露齒輪的磨耗環(huán)境,查抄卷揚限制器是不是矯捷靠患上住,機電和各轉一下部分有沒有異樣振蕩和噪音,輪軸轉一下是不是正常
二十一、 周檢內部實質意義
查抄接觸器、控制器中電與磨耗環(huán)境:制動器閘帶、鋼絲繩磨耗和聯(lián)軸器上鍵的聯(lián)接及螺釘緊固環(huán)境:查抄雙制動器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制動力矩的巨細等
二十二、 月檢內部實質意義
1) 查抄電念頭、降低速度器、軸承支座,角型軸承箱等底座螺釘緊固環(huán)境及驅動機電碳刷的磨耗環(huán)境
2) 查抄鋼絲繩壓板螺釘的緊固和管口處導線絕緣層的磨耗環(huán)境
3) 查抄各限位開關轉動軸的潤滑環(huán)境,平衡輪處鋼絲繩的磨耗環(huán)境
4) 查抄降低速度箱內潤滑的油連量等
第4篇 移動式起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
移動式起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基本規(guī)定
(1)新機或經過大修以及改變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機,應經載荷試驗和檢查驗收合格,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方可投入運行。
(2)超過預修期而需繼續(xù)運行時,必須通過技本鑒定,規(guī)定允許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應措施,并經機電、技安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3)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經體格檢查證明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達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號及規(guī)則;
4)具有操作維護起重機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調整部位的調整方法。
(5)每臺起重機應配備專職司機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機的指導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助手不得單獨進行調整工作。
(6)值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應將發(fā)辮塞入帽內。
(7)嚴禁酒后或精神情緒不正常的人員操作。與本機無關人員禁止上機。
(8)必須保持起重機內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丟損,應及時補齊及修復。
(9)起重機上配備的變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證動作靈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10)起重機吊有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yè)時,司機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閑談。
(11)夜間作業(yè)時,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2)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1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在公路上行駛時,要嚴格執(zhí)行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4)起重機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都應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機件時,嚴禁煙火;清洗完畢后,要及時處理干凈。廢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紗等不得亂潑、亂放。
2、起動發(fā)動機
(1)起動前要檢查冷卻水、潤滑油、燃油、液壓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各連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緊手制動器,將變速桿、取力器(to桿)都置于空檔位置,踩下離合器踏板,并適度踏下加速踏板,連通起動開關,進行起動。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10s,一次起動未成,約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動。如果3次未成,則應檢查原因,設法排除故障。
(3)低溫起動時,必須使用預熱裝置,先用起動機驅動發(fā)動機空轉幾轉后,方可給油起動。qy-8型起重機起動時,可在進氣管中噴射起動液助燃。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殼。
(4)發(fā)動機起動后,緩慢放松離合器踏板,觀察各儀表的指針是否動作。機油壓力是否達到本機要求的壓力。怠速運轉3~5min,使發(fā)動機水溫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溫為75~90c),然后經中、高速運轉,觀察發(fā)動機有無異聲,焦臭氣味、漏油、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在機油壓力和水溫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最低標準之前,不得高速運轉;無論何時,發(fā)動機都不應在無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高速運轉。
3、起吊作業(yè)
(1)作業(yè)前的準備規(guī)則
1)各操縱桿應置于空檔位置,并鎖住制動器踏板。
2)發(fā)動機在中速下按合輸出動力,使液壓油及各齒輪箱的潤滑油預熱15~20min,寒冷季節(jié)可適當延長預熱時間。
3)起重機進入現(xiàn)場,應檢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有無障礙物。起重機應停放在作業(yè)點附近平坦堅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軟不平時,支腿應用勢木墊實,使起重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狀態(tài)下使用起重機。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機支腿后,輪胎不可接觸地面。
6)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必須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機應檢查穩(wěn)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過掛鉤吊住后鋼板彈簧,整機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機支腿時,應將機身校正。
7)作業(yè)時,不要扳動支腿操作機構。如需調整支腿時,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進行調整。
(2)作業(yè)規(guī)則
1)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然起落臂桿。
2)作業(yè)時,臂桿可變傾角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tl-252型起重機臂桿長35m時,應為30°~80°。制造廠無規(guī)定時,最大傾角不得超過78°。
3)變幅角度或回轉半徑應與起重量相適應。
4)回轉前要注意周圍(特別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礙物。
5)必須在回轉運動停止后,方可改變轉向。當不再回轉時,應鎖緊回轉制動器。
6)起吊作業(yè)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后向進行,向前回轉時,臂桿中心線不得超過支腿中心。
7)臂桿外伸時,第二、第三節(jié)必須同步,如其中一節(jié)發(fā)生遲緩現(xiàn)象,應即予調整。第四節(jié)臂桿只有在第二、三節(jié)全部伸出后才允許伸到需要的長度。
8)帶副桿的臂桿外伸時,要取出副桿根部銷軸,并把它插入第一節(jié)下的固定銷位。
9)臂杯外伸時,應充分下降吊鉤,以免發(fā)生過繞。
10)臂杯向外延伸,當超過限制器發(fā)生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不得強行繼續(xù)外伸。
11)當臂桿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時,要防止超負荷。
12)在時、臂桿角度縮回不得太小,先縮回第四節(jié),然后再將第二、三節(jié)縮回。
(3)副桿的延伸與收存的規(guī)則
1)延伸副桿時,工作范圍內應無任何障礙物。
2)延伸或收存副桿時,各支腿應完全伸出。
3)收存時應根據指揮信號,拆卸或存放副吊鉤。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會使起重機停止動作,此時,應操作力矩限制器釋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繼續(xù)進行。
4)收存時應特別注意不可將鋼絲繩絞的太緊。
(4)提升和降落的規(guī)則
1)起吊前,應查表確定臂桿長度,臂桿傾角,回轉半徑及允許負荷間的相互關系,每一數據都應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絕不許超出規(guī)定,強行作業(yè)。
2)應定期檢查起吊鋼絲繩及吊鉤的完好情況,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3)起吊前,要檢查蓄能器壓力矩限制器
、過繞斷路裝置,報警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4)為防止作業(yè)時離合器突然脫開,應用離合器操縱桿加以鎖緊。
5)正式起吊時,先將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機檢查重物綁扎的牢固性和平穩(wěn)性,制動的可靠性,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6)作業(yè)中如突然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卸載,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和修理。禁止在作業(yè)時,對運轉部位進行修理、調整、保養(yǎng)等工作。
7)當重物懸在空中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8)當負荷不超過最大定值的1.5時,可使用自由下落裝置,但操作要平穩(wěn)。
9)起吊鋼絲繩從卷筒上放出時,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項
1)在提升或降落過程中,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2)操作室內禁止堆放有礙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員禁止進入操作室。
3)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壓與地面凍結以及理設在地下的物件。
4)嚴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須用吊籠或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5)開始工作前,必須仔細檢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發(fā)出信號。
6)雨雪天氣,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靈,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起吊重物時,重物重心與吊鉤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絕不可偏置?;剞D速度要均勻,重物未停穩(wěn)前,不準作反向操作。非緊急情況,嚴禁緊急制動。
8)起吊重物越過障礙時,重物底部至少應高出所跨越障礙物最高點0.5m以上。
9)要注意吊構起升高度,應防止升過極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機時,必須先將重物落地,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停機。
(6)新機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機在交合期各潤滑部位應充分潤滑按規(guī)定及時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