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 設備準備與檢查
- 車間員工需在設備停機前完成當前生產任務,并確保設備處于清潔、無殘留物料狀態(tài)。
- 保全工應攜帶必要的工具和安全設備,如防護眼鏡、手套和耳塞。
2. 安全隔離
- 車間員工在設備電源處掛上“正在維修”警示牌,并關閉主電源開關。
- 保全工確認設備完全斷電后,進行進一步的安全隔離措施,如鎖定開關或安裝接地線。
3. 檢修流程
- 保全工主導設備檢查,車間員工協助識別問題,如異常噪音、磨損部件等。
- 發(fā)現問題后,保全工負責拆卸、更換或修復故障部件,車間員工協助提供所需工具和零件。
4. 安全配合
- 在高風險操作(如高空作業(yè)或重型部件移動)時,車間員工應提供額外的安全監(jiān)護。
- 雙方保持清晰的溝通,使用標準的安全信號,如手勢和對講機。
5. 維修后檢查
- 保全工完成維修后,進行試運行,確認設備功能正常。
- 車間員工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確認無異常后,解除安全隔離。
6. 記錄與反饋
- 雙方記錄設備維修細節(jié),包括問題描述、維修步驟和更換部件。
- 若遇到復雜問題,共同討論解決方案,必要時向上級報告。
標準
1. 設備檢修必須遵守企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自縮短流程或忽視安全措施。
2. 車間員工與保全工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訓,確保對設備操作和維修知識的掌握。
3. 檢修過程中,任何一方發(fā)現潛在危險,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
4. 所有維修記錄需準確無誤,以便追蹤設備歷史狀況和預測未來維護需求。
考試題及答案
1. 誰應在設備檢修前掛上“正在維修”的警示牌? 答:車間員工。
2. 保全工在設備檢修過程中主要負責什么? 答:保全工主要負責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試運行。
3. 在高風險操作時,誰應提供額外的安全監(jiān)護? 答:車間員工。
4. 設備檢修完成后,由誰解除安全隔離? 答:在確認設備正常運行后,由車間員工解除安全隔離。
5. 設備檢修記錄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記錄設備的維修細節(jié),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和預測未來維護需求。
車間員工與保全工在設備檢修時安全配合操作規(guī)程范文
車間員工與保全工在設備檢修時安全配合操作規(guī)程生產車間的設備出現故障時,車間操作人員需要向主管或班級長上報,填寫工作聯系單,由保全部負責維修。這確保設備的安全檢修,保護人身安全,必須遵守以下操作規(guī)程:
1、當車間的機械、電器、線路等出現故障時,相關人員應在保全工出現的第一時間向保全工說明余妙設備出現故障的部位。
2、當保全工在維修時,都要在修理的設備及電源控制處掛上“嚴禁操作,正在維修中”等警示牌子。做到不掛警示牌不能檢修的原則。如果沒有掛上,生產人員要提示督促掛好警示牌,并做好記錄備案,以防發(fā)生不測時用于責任依據。
3、在保全工維修期間,生產車間任何人嚴禁擅自啟動任何開關,特別是電源開關。違反并造成人員的傷、殘、死等惡性時件時,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4、只有在維修人員許可下,方可撤走警示牌,并做好交接后,才能啟用。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5、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嚴禁生產車間人員擅自維修,亂拆亂接。以免出現觸電、爆炸、軋傷、致死等后果,不按操作規(guī)程或擅自違反操作規(guī)程者發(fā)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6、對出現故障的設備應按程序反映到相關值班保全工處,如果上述人員不配合(如夜晚睡覺、該來的不來等行為,可以書面形式記下事情經過,上報生產部,由生產來協查解決。
第2篇 車間員工保全工設備檢修安全配合操作規(guī)程
車間員工與保全工在設備檢修時安全配合操作規(guī)程生產車間的設備出現故障時,車間操作人員需要向主管或班級長上報,填寫工作聯系單,由保全部負責維修。這確保設備的安全檢修,保護人身安全,必須遵守以下操作規(guī)程:
1、當車間的機械、電器、線路等出現故障時,相關人員應在保全工出現的第一時間向保全工說明余妙設備出現故障的部位。
2、當保全工在維修時,都要在修理的設備及電源控制處掛上“嚴禁操作,正在維修中”等警示牌子。做到不掛警示牌不能檢修的原則。如果沒有掛上,生產人員要提示督促掛好警示牌,并做好記錄備案,以防發(fā)生不測時用于責任依據。
3、在保全工維修期間,生產車間任何人嚴禁擅自啟動任何開關,特別是電源開關。違反并造成人員的傷、殘、死等惡性時件時,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4、只有在維修人員許可下,方可撤走警示牌,并做好交接后,才能啟用。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5、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嚴禁生產車間人員擅自維修,亂拆亂接。以免出現觸電、爆炸、軋傷、致死等后果,不按操作規(guī)程或擅自違反操作規(guī)程者發(fā)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6、對出現故障的設備應按程序反映到相關值班保全工處,如果上述人員不配合(如夜晚睡覺、該來的不來等行為,可以書面形式記下事情經過,上報生產部,由生產來協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