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 安全操作準備
- 1.1 檢查設備:在啟動蒸汽鍋爐前,確保所有安全裝置(如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等)正常,無損壞或堵塞。
- 1.2 燃料準備:檢查燃料供應是否充足,燃料品質符合鍋爐運行要求。
- 1.3 水質處理:確保給水經過軟化處理,防止結垢和腐蝕。
2. 啟動與運行
- 2.1 加水:將鍋爐加滿清潔的軟化水,保持水位在正常范圍內。
- 2.2 點火:遵循制造商的操作指南進行點火,禁止直接投燃料啟動。
- 2.3 調整負荷:根據生產需求逐步調整燃燒器,保持穩(wěn)定的壓力和溫度。
3. 運行監(jiān)控
- 3.1 定期巡檢:每小時至少一次檢查鍋爐運行狀態(tài),包括壓力、水位、煙氣排放等。
- 3.2 記錄數據:詳細記錄運行參數,以便分析和調整。
- 3.3 故障應對:遇到異常情況立即停機,按照故障排除手冊進行處理。
4. 停機與維護
- 4.1 安全停機:當需停機時,應逐漸降低負荷,待鍋爐冷卻后再關閉相關閥門。
- 4.2 清潔保養(yǎng):定期清理爐膛、煙道,檢查設備磨損情況,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 4.3 再啟動前檢查:在重新啟動前,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啟動。
標準
1. 符合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
2. 遵循制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手冊和安全指南。
3. 實施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操作流程標準化。
4. 符合gb/t 2887-2008《計算機場地通用規(guī)范》中關于電力、環(huán)境條件的規(guī)定。
5. 符合gb 50041-2008《鍋爐房設計規(guī)范》的安全要求。
考試題及答案
1. 蒸汽鍋爐啟動前,應確保哪項設備正常? 答案:安全裝置,如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
2. 燃燒器調整應依據什么進行? 答案:生產需求。
3. 發(fā)現鍋爐運行異常時,應如何處理? 答案:立即停機,按照故障排除手冊進行處理。
4. 停機后,何時可以進行再次啟動? 答案:全面檢查無問題后。
5. 蒸汽鍋爐運行過程中,多久進行一次巡檢? 答案:每小時至少一次。
蒸汽鍋爐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蒸汽鍋爐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司爐工必須經過技術學習培訓,具備應有的安全操作常知識,經考試合格并持操作證后方可操作,學徒、實習人員必須由師傅帶領,否則不準單獨操作。
2點火前必須檢查設備各部位及安全附件(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儀表控制系統、排污閥、給水設備及通風除塵設備、爐膛、爐排、煙道)并經水壓試驗,無泄漏、確認良好后,爐水至水位線時,方可點火啟動。
3點火前應先進行爐膛通風,開啟引風機5分鐘,確保爐膛無可燃汽體后方可點火,鍋爐烘爐時,應緩慢升溫,防止升溫過快導致爐墻裂紋及部件損壞,烘爐結束后進行升壓,升壓至額定壓力30%時,進行沖洗水位計,升至60%時,開始供汽暖管,防止發(fā)生水擊事件,先開疏水閥后,慢慢開啟供汽閥門,然后逐步加大,全開后應回轉半圈,防止汽閥受熱后卡住。
4鍋爐正常運行中,應連續(xù)供水,供軟化水先除氧,保持中上水位(+15左右)不準燒低水位和滿水,鍋爐水位降至下極限時,經“叫水”仍不見水位或滿水時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仍不見水位恢復立即停爐檢修。
5鍋爐應每三月至少一次超壓連鎖實驗,高低水位報警、低水位連鎖裝置。
6司爐人員應每周至少一次自動及手動排汽,以檢查和確保安全閥的靈敏可靠,運行中鍋爐壓力應控制在額定范圍內,如果發(fā)現兩只表相差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設法找出失靈的表,并立即更換,當超壓時應停止燃燒供給并打開安全閥。
7每班應進行一次沖洗水位表,密切注意兩只水位表水位是否一致,否則應立即修復,兩只同時壞時,應停爐檢修。
8連續(xù)排污根據化簡結果確定排污大小,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運行穩(wěn)定時,低負荷進行排污,排污時應戴手套,排污要慢開慢關,防止沖擊管道現象。
9值班人員必須巡回檢查并觀察鍋爐各個部位及輔機運轉情況,發(fā)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通知帶班班長并做好記錄,情況嚴重立即停爐檢修。
10爐內燃燒保持爐膛內負壓20-30帕,以防火床前移燃燒下煤斗,煤層厚度根據煤質及負荷情況適當調整,煤層應在爐排尾部0.5-1米左右燃燒完畢,灰渣是暗色。
11觀看火床時應戴手套側身觀看,以防噴火傷人。每班必須拉動各個放灰桿不低于2次,防止積灰堆積,發(fā)現爐膛內結焦、掉磚、及時清理防止損壞出渣機。
12勤觀察爐排鱗片是否有掉的、斷裂的、及時更換,爐排跑偏及時調整。
13停爐后鍋爐尚有壓力,應注意保持正常水位,降壓、降溫時多注意,燃燒嚴禁燃燒煤箱,短時間停爐要壓火,?;鸫胧?若長期停爐應做好防腐、防凍處理并做好干法保養(yǎng)或濕法保養(yǎng)。
14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緊急停爐:
- 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 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 給水系統失效或出現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 鍋爐水位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假水位);
- 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 鍋爐原件損壞(如爐內爆管,省煤器爆管等)危及運行安全;
- 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 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15緊急停爐步驟:
- 立即停止給煤,放下煤閘板,停止送風,減少引風;
- 退出爐膛內燃燒煤,打開灰門、爐門、加速冷卻;
- 因缺水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爐內加水,不得開啟空氣閥或提升安全閥等降壓工作;
- 因滿水而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開啟排污閥放水降低至指定水位。
16發(fā)現不正常情況要立即報告領導和采取措施,發(fā)生事故時,除報告領導和搶救外, 還要保護現場。
17鍋爐房內的操作地點,各種儀表處,應有足夠照明,值班人員熟知工具備用照明 設備或燈具的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18每個司爐人員必須按鍋爐房的崗位工作,安全保衛(wèi),清潔衛(wèi)生、設備維護保養(yǎng)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嚴格執(zhí)行交際制度中的“五交”,“五不交”。
第2篇 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蒸汽鍋爐是一種經常處于高溫條件下工作的特種設備,操作不當它將有爆炸的危險。為了保障其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如下規(guī)程:
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單位無關的事情,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并嚴格酒后和帶病上班。
二、密切注視水位和壓力變化,做到“燃燒穩(wěn)定,水位穩(wěn)定,汽壓穩(wěn)定”。嚴禁發(fā)生缺水、滿水事故和超壓運行。一旦發(fā)現鍋爐嚴重缺水時,嚴禁向鍋爐進水!
三、定期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保持其光潔明亮,便于觀察。高低水位自動控制,超壓連鎖保護裝置及其報警裝置,必須隨時處于靈敏可靠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修復。
四、安全閥要定期做手動試驗(每月一次,于每月最后一個白班進行,操作時應輕拉輕放手柄)和汽動試驗(每季度)最后一個白班進行),以保持其靈敏可靠。
五、認真執(zhí)行排污制度和操作要求,每次排污量以降低水位25~30mm為宜,應在高氣壓,低負荷運行。
六、值班人員應在鍋爐內進行巡回檢查,以便及時掌握鍋爐本體安全附件和個附屬設備(如省煤器、水泵、電機、閥門等)的運行情況一旦發(fā)現不能向鍋爐給水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七、經常于水質化驗人員取得聯系,掌握水質情況,嚴格執(zhí)行國家工業(yè)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管理,避免鍋筒內結生水垢和腐蝕。
八、精心操作,處值班司爐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亂動控制臺的按、旋鈕和鍋爐內的閥門、儀表等,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
第3篇 蒸汽鍋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蒸汽鍋爐是生產、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設備之一。鍋爐房是我單位的一個要害部位。蒸汽鍋爐在使用中具有高溫、高壓的特點。如管理不善,就會發(fā)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生產中斷,給學校和國家?guī)韲乐負p失。因此每個司爐及維修人員在工作中時刻保持高度責任心,保證鍋爐正常運行,嚴格遵守。
一、嚴格遵守司爐工崗位制,發(fā)揮團結,互助支愛的精神。
二、搞好鍋爐及設備的保養(yǎng),經常保持鍋爐房整潔,注意力爭節(jié)約煤、水、電。
三、在鍋爐運行中保持規(guī)定壓力、溫度,不得超壓。要注意辯別假水位。牢記管道系統,閥門分布位置及運行中的開閥狀況。開閉閥門時應在手輪的側面逐漸開或閉。時刻關注老鍋爐運行失常和事故前兆,應了解其發(fā)生原因及預防處理方法。必要時采取緊急停爐和緊急處理。牢記配電盤各按鈕作用,停爐時不留有余壓并切斷總電源。
四、煤斗提升或下降時,煤斗下邊嚴禁站人,鼓風機吸風口、引風機、出渣機、減速機傳動部分附近,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fā)生。司爐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違者罰款處理。
五、認真選煤,防止易爆物〈如雷管等〉危險物品入爐。冬季刨煤防止凍煤層塌落砸傷。運煤防止碰、扭、壓傷,使用工具平時排列整齊。
六、配電盤周圍嚴禁堆放金屬及易燃易爆物,并注意防塵,注意防火。要按時排污,及時清理除塵器里的煙灰。
七、鍋爐運行中如發(fā)生故障或電火等情況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班長。
八、要合理供氣,節(jié)約供氣,杜絕跑、冒、漏,防止燙傷。
九、當鍋爐房發(fā)生事故、故障,在處理事故、事故及責任不清時,司爐人員不得離開鍋爐房。
十、對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分別情況給批評及其他處分。
十一、各班設立兼職安全員,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第4篇 蒸汽鍋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任務及職責:
1.1負責鍋爐機組的開停車以及日常維護,完成生產和生活供汽任務。
1.2負責軟化系統的正常運行,保證軟水各項指標合格。
1.3負責各設備的正常運行和除氧水池的補水及液位控制。
1.4負責本崗位的衛(wèi)生情況和所屬設備維護保養(yǎng)潤滑等。
1.5嚴格執(zhí)行本廠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進行巡檢和填寫運行記錄表,不得超前滯后,保證正常供汽。
1.6堅守崗位,隨時監(jiān)視鍋爐水汽、蒸汽壓力、流量、液位及鍋爐的燃燒運行情況,出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自己無法處理時,盡快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2、工藝指標:
軟水硬度≤0.03mmol/l????????? 鍋爐水堿度6-24 mmol/l
鍋爐水ph值10-12(25℃)?? 安全閥設定值(汽壓)1.25 mpa???? 鍋爐運行汽壓0.8-1.1 mpa????? 額定蒸發(fā)量10t/h
3、?系統運行方法及步驟:
3.1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① 檢查各種儀器儀表是否正常。
② 檢查整個供汽管道和各水汽法蘭連接點,確認無泄漏。
③ 檢查煤氣壓力是否標準,確定供煤氣管道內暢通,無冷凝液。
④ 檢查軟化水系統能否正常運轉。
⑤ 檢查軟水是否合格,確認軟水箱液位在1/3以上。
⑥ 檢查除氧水池是否有足夠的水。
⑦ 檢查鍋爐水是否合格及鍋爐內有無其它異常現象。
⑧ 檢查鍋爐操作配電柜內部運行設備的電源開關是否在運行狀態(tài)。
⑨ 檢查鍋爐水位是否正常,保持在鍋爐水位表1/3處。
3.2啟動運行程序
① 啟動引風機開啟引風機擋板,待引風機運行正常平穩(wěn)后,啟動鼓風機并且開啟鼓風門擋板。
② 調節(jié)引風機和鼓風機風門開張角度比例2:1,吹掃爐膛內殘留可燃氣體10-15分鐘,觀察引風機、鼓風機運行狀況。
③ 待吹掃適當的時間后,準備點火,先開啟1#煤氣球閥,按住點火按鈕,觀察確認爐膛內有電火花后,開啟2#點火煤氣閥,將火點燃后,放開點火按鈕。
④ 待小火燃燒確認平穩(wěn)正常后,開啟煤氣氣動切斷閥后,立即緩慢開啟3#煤氣球閥,調節(jié)3#煤氣球閥開張角度至正常、平穩(wěn)燃燒狀態(tài)后觀察燃燒狀況,以火焰中心呈紅、黃色,邊緣呈藍色,燃燒穩(wěn)定,機組不振動、不脫火為宜,至此點火完成,鍋爐進入正常運行狀態(tài)。
⑤ 點火完成后,立即關閉1#、2#點火煤氣閥,防止停爐后點火煤氣進入爐膛而發(fā)生爆炸導致事故。
4、?燃燒的調節(jié):
①?鍋爐的排煙溫度控制在170℃左右。
②? 增加煤氣量時,應先增加通風量,反之減弱通風量也應先減少煤氣供給。
②?保持爐膛完全燃燒時,必須保持一定的空氣剩余系數。
④? 配風增加風量時,先開大引風門,后開大鼓風門,減少風量時,先關子鼓風門,再關子引風門。
⑤? 燃燒配比的三種情況:
a 火焰呈明藍色,煙冒白煙,表明空氣量過大(或煤氣量過?。?。
b 火焰中心呈紅黃色,邊緣呈淺藍色,爐內充滿平穩(wěn)燃燒火焰,煙無色透明,表明燃燒完全、正常。
c 火焰呈紅黃色,爐內有不完全燃燒現象,煙冒黑煙,表明空氣量過小(或煤氣量過大)。
5、?水位、氣壓的調節(jié):
① 隨時監(jiān)視鍋爐自動(手動)給水運行狀況,保持鍋爐給水壓力在0.5mpa以上,保持鍋爐給水正常水位在-30-30之間。
② 根據生產用氣量,鍋爐額定出力和實際運行蒸汽壓力,隨時調節(jié)燃燒狀況。
③ 在鍋爐額定出力范圍內,如氣壓不足,可以適當加大煤氣燃燒量,必須保證鍋爐在額定蒸發(fā)量、額定蒸汽壓力范圍內不超負荷運行。
6、?鍋爐水位表的沖洗操作步驟:
①?先將鍋爐水位加至運行水位最高線。
②?緩慢打開水位表下部放水旋塞(汽水共汽)。
③?關閉水位表中部水旋塞(汽沖洗)。
④?打開水位表中部水旋塞,關閉水位表上部汽旋塞(水沖洗)。
⑤?循環(huán)水汽沖洗幾次后關閉放水旋塞,水位表沖洗完畢。
⑥?沖洗口訣:下中中,上上下。
7、?巡回檢查時間:每小時巡檢一次
巡檢路線:操作室????? 燃燒器????? 引風機????? 鼓風機????? 鍋爐水位表?????? 分氣缸?????? 鍋爐給水泵????? 鍋爐看火孔
軟水箱?????? 除氧泵????? 除氧器????? 操作室
8、?設備維修保養(yǎng)操作規(guī)定:
①?每周沖洗水位表一次。
②?每班檢查燃燒器燃燒情況。
③?每班檢查煤氣管道是否泄露。
④?每班檢查各種儀器、儀表是否正常。
⑤?每周加油或檢查一次風機運行情況、油位。
⑥?每半月將所屬設備的閥門絲杠潤滑一次。
⑦?汽測壓力表,給水壓力表每月沖洗彎管一次。
⑧?煤氣過濾器每半年檢查清理一次濾網口雜油。
⑨?安全閥每月手動試驗一次。
⑩?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各電氣明線是否松動異常,清除水位電極棒的水垢等雜物,排放一次水箱底部泥渣。
??安全閥每半年校驗檢查一次。
??燃燒器每三個月清理一次積灰,每年進行一次年檢。
??鍋爐本體每年進行一次年檢。
??各水泵電機定期做好軸承的加油潤滑工作。
9、?鍋爐房安全注意事項:
①?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熟悉本崗位設備、輔機及安全防護器具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消防和急救常識。
②?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杜絕“三違“現象發(fā)生。
③?非本崗位人員禁止亂動設備,停用和檢修設備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確認無誤,通知相關領導后方可啟動。
④?本崗位所屬的蒸汽管線、閥門、引風筒、燃燒器,禁止身體裸露部位接觸,防止燙傷,鍋爐排污和開關蒸汽閥門時應緩慢動作,嚴防壓力過大沖擊管線閥門振動。
⑤?禁止觸摸運轉設備的轉動部位,需要檢修和清理衛(wèi)生時應在停車狀態(tài)下進行。
⑥?禁止帶壓檢修設備、管線、閥門,泄壓時人應站在安全位置,禁止敲打錘擊。
⑦?鍋爐房上下樓梯必須集中注意力,握緊欄桿,嚴防跌落,勞保穿戴必須齊全可靠。
10、?特殊操作現象:
①?鍋爐給水泵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而不能向鍋爐供水。
②?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見邊緣。
③?不斷向鍋爐補水,水位繼續(xù)下降。
④?設置在氣空間內的安全閥壓力表全部失靈。
⑤?鍋爐元件損壞危及人身安全。
⑥?鍋爐燃氣壓力低于規(guī)定值500pa(防止回火)。
發(fā)生上述現象應實施停爐檢查,故障消除后方可轉入正常運行。
11、?停電操作:
①?停電后,煤氣切斷閥已自動關閉,馬上將3#煤氣球閥全部關閉。
②?關閉鍋爐出口蒸汽閥、鍋爐定排和連續(xù)排污閥,防止鍋爐缺水。
12、?停煤氣操作:
①?嚴格監(jiān)視鍋爐用煤氣壓力,當主管煤氣壓力低于1500pa時,為了防止煤氣回火,應立即停爐。
②?關閉煤氣氣動切斷閥和3#煤氣球閥。
13、?停水操作:
①?馬上實施緊急停爐,關閉煤氣氣動切斷閥和3#球閥。
②?關閉鍋爐出口蒸汽閥,鍋爐定排和連續(xù)排污閥,防止鍋爐缺水。
③?認真檢查鍋爐水位情況,待條件具備后向鍋爐內補水。
第5篇 小型燃油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嚴格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啟爐前:
1、要按操作規(guī)范的要求將各種閥門及電源開關置于正確位置。
2、檢查水位計、安全閥、排污閥、管路及各種儀表是否完好。
3、檢查軟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是否正常。
第三條鍋爐運行中:
1、開關閥門要戴好防護手套。
2、要認真巡查油管、油箱、油泵、閥門有無漏油現象,發(fā)現漏油要及時處理。
3、要經常檢查軟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如水、油位到下限時,要及時補水、加油。
4、當系統壓力升至0.05mpa時,方可開啟主氣閥及分氣缸閥門供汽。主氣閥要緩慢開啟。
5、檢查管路和閥門有無漏水、漏汽現象,如有漏水、漏汽及時處理。
6、水位計與鍋爐連接的閥門,在鍋爐運行中必須處于常開狀態(tài)。
第四條供汽結束停爐時,要先關閉燃燒器電源和補水電源,然后關閉補水閥門。
第五條遇有下列情況,要立即停止鍋爐運行,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1、看不清水位標志。
2、鍋爐漏水。
3、鍋爐補水設備失效。
4、水位計、安全閥、排污閥、壓力表損壞或失靈。
5、鍋爐爐墻有裂縫或鍋爐鋼架燒紅。
6、鍋爐燃燒器故障。
第六條每班必須排污一次,排污后要檢查排污閥是否有泄漏。
第七條經常檢查防爆風機、防爆燈、阻火透氣帽是否完好。
第八條油箱間、操作間的軸流風機要常開。
第九條根據水質化驗結果及時加鹽。
第十條鍋爐房、油箱間和操作間內嚴禁煙火。
第6篇 燃氣蒸汽鍋爐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燃油(氣)蒸汽鍋爐投用前必須安裝驗收合格,領取鍋爐使用登記證,司爐人員必須經培訓并持有相應級別的《司爐工操作證》,并制訂好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運行,嚴防事故發(fā)生。
一、點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一)點火前的內外部檢查;
1.對新裝、移裝、大修、長期停用的鍋爐,在點火前應作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鍋爐內外部,鍋筒、集箱內有無雜物;人手孔墊是否完好和擰緊;爐膛受熱層和爐子等絕熱層是否完好;爐膛內有無雜物、油垢;燃燒設備是否齊全良好;煙道閘門開關是否靈活,煙道內無雜物。
2.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水位表應清晰、閥門開關靈活,有安全水位紅線;安全閥完好,在校驗期內;壓力表表盤應清晰、有工作壓力紅線、指針回零且在校驗期內;防爆門、排污閥是否開關靈活、嚴密等。
3.檢查日用油箱,輕油日用油箱有效容積宜為鍋爐最大小時耗油量,且不大于1m3,應安裝在獨立的日用油箱間內。若燃用重油應確認油溫在50℃左右;用燃氣做燃料時,應檢查燃氣壓力是否達到要求。
4.檢查熱工儀表和電器儀表是否安全完好。熱工儀表應在校驗期內,動作靈敏可靠;電源電壓正常;電控箱面板上的指示燈、儀表應完好;
5.檢查各轉動機械如油泵、風機、水泵等轉動方向是否符合要求,轉動是靈活無異常。
6.檢查各油路、水路、汽路閥門,應啟閉靈活,無泄漏,處于工作狀態(tài);油路截止閥應處于開通狀態(tài);汽路主汽閥關閉、疏水閥開通,空氣閥打開;水路截止閥應處于開通狀態(tài),軟化水箱的水位應確保鍋爐用2小時以上。
7.檢查現場照明,特別是水位表;壓力表處照明應充足。
8.上述檢查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和處理情況作好記錄。
〈二〉、鍋爐的煮爐;
新裝、移裝或大修后的鍋爐在正式投用前應煮爐,以去除鍋內鐵銹、油污和其他雜質,使受熱面內表面形成保護摸,可防止腐蝕和保證蒸汽品質。煮爐工作按鍋爐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并注意:
1.加藥量;加藥量與鍋爐水容量及臟物程度、性質有關,一般加藥量為每噸水加氫氧化鈉2~4kg、磷酸三納2~4kg、溶解成水溶液,打開鍋爐空氣閥,鍋爐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
2.煮爐過程;煮爐時應有較高水位,煮爐時向視鍋爐水容量而定,一般為34小時,對于4t/h下的鍋爐可降至20小時左右,具體煮爐方法一般如下:
〈1〉點火開壓至0.2-0.3mpa為1小時,在0.2-0.3mpa下堿煮6-12小時(視鍋爐容量而定),同時熱緊螺栓;升壓至于50%工作壓力為2小時,在此壓力下保壓6-12小時(視鍋爐容量而定)。
〈2〉鍋水化驗;煮爐期間應多次排污和補充給水,每隔3-4小時取爐水化驗,分析鍋水全堿度和磷酸含量,當全堿度<45mmol/l時補充加藥,煮爐后期要磷酸根含量穩(wěn)定,方認為煮爐合格后,在原壓力下運行4-6小時停爐,待爐水溫度低于75℃時可排除爐水,再用清水沖洗所有接觸過藥液的地方,并清洗干凈。
〈3〉煮爐合格標準:鍋爐內表面無油垢、浮銹,并在金屬表面形成一層黑亮的堿性保護膜為煮爐合格,否則應第二次煮爐直到合格為止。
二、點火、升壓操作:
(一)、點火操作:
1、點火前經檢查,確認合格后,對爐膛進行吹掃(開引風機5-10分鐘或打爐膛門孔,煙道擋扳使之自然拔風10-15分鐘),以防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在點火時發(fā)生爐膛爆炸。
2、吹掃結束后,按下啟動電鈕,點燃引火燃料,火焰監(jiān)視器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點火器繼續(xù)燃燒10秒鐘左右后,主燃閥被驅動,點燃主燃器,主燃器若正常燃燒,點火系統自動關閉(新有點火程序將由程序自動控制)。
3、如點火失敗,應切斷燃料通風5分鐘后再點火啟動,若點火連續(xù)3次失敗,則要停爐檢查,清除點火失敗的原因。
〈二〉、升壓過程:
1、點火成功后,一般把負荷選擇開關置“手動……..小火”狀態(tài)約10分鐘,熱態(tài)爐除外。
2、啟動時要注意控制溫度支緩慢上升,并使鍋爐各受熱面溫升均勻,當放空閥中冒出蒸汽時,關閉放空氣閥開始升壓。
3、當汽壓升至0.05mpa~0.1mpa時,應沖洗和檢查鍋爐的水位表。
4、當汽壓升至0.15mpa~0.2mpa時,檢查安全閥是否泄漏,并通過壓力表三通旋塞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同時檢查壓力表是否能回到零。
5、當汽壓升至0.2~0.25mpa時,對鍋爐進行一次排污。排污時鍋爐水位應在最高允許水位,排污后要檢查排污關閉后是否嚴密。
6、當汽壓升至0.3mpa時,要全面檢查鍋爐受元件的緊固件,如人孔、頭孔、手孔各個法蘭的螺栓是否松動,并進行一次熱擰緊(不準使用加長套筒的扳手)。
7、當只有一臺鍋爐供汽時,該爐壓力升至60%時,開始暖管。
8、當有二臺及以上鍋爐供汽時合用一根蒸汽母管時,該爐壓力升至低于蒸汽管系統壓力0.1mpa時,可進行并爐。
9、當汽壓升至鍋爐工作壓力時,再沖洗一次水位表,按要求對安全閥進行調整,(如已經校驗好的安全閥則試跳一次),并記錄好安全閥的開始壓力,回座壓力。
10、調試壓力控制器,使之發(fā)揮作用(如報警、大小轉換、停爐等),以證明其是否靈敏,然后再按規(guī)定調整好。
〈三〉供汽
1、當達到送汽壓力時,應先減低火力。
2、開啟送汽閥,注意要動作緩慢,并注意疏水和暖管,以防“水擊”。
3、送汽閥開到最大位置后應回半圈。
三、運行管理及安全操作;
〈一〉司爐人員的職責;
1、保持汽壓、水位和燃燒正常,保證用汽量的需要;
2、檢查和保持各安全附件、控制儀表靈敏、可靠。
3、檢查和保持管道、閥們、人手孔等處無泄漏,各種鋪機設備運行正常。
4、保持鍋爐房整潔,填寫好運行記錄。
〈二〉正常運行管理
1、燃燒調整;
正常燃燒時,爐膛中穩(wěn)定,呈白橙色,,火焰光亮清晰,有輕微隆隆聲。如果火焰暗紅、伴有火星和黑煙等均表示燃燒有問題,應及時調整油氣量和風量。
燃油鍋爐燃油火焰分析見下表
油嘴著火情況?原因分析?處理和調整
火焰呈白橙色、光亮清晰?油風配合良好,調風器正常?燃燒良好
火焰暗紅?1.霧化片質量不好或孔徑過大2風量不足3.油壓太低或太高4.重油鍋爐溫太低。.?1、換霧化片 2、加風量 3、調整油壓(調整回油量) 4、提高重油溫度
火焰紊亂?1、風油配合不良 2、油嘴角度與位置不當?1、調整風量 2、調整油嘴角度與位置
著火不穩(wěn)定?1、油嘴與調風器位置配合不良 2、油嘴質量不好 3、油中含水過多 4、油質油壓波動?1、調整油嘴與調風器位置 2、更換油嘴 3、疏水? 4、提高油質,穩(wěn)定油壓
火焰中放蘭色火花?1、調風器位置不當 2、油嘴周圍結焦 3、油嘴孔徑過大或接觸處漏油?1、調整調風器位置 2、清焦 3、檢查更換油嘴
火焰中有火星和和黑煙?1、油嘴和調風器位置不當 2、油嘴周圍結焦 3、風量不足 4、爐膛溫度太低?1、調整油嘴、調風器位置 2、清焦 3、增加風量 4、不應長時間低負荷運行
火焰中有黑絲條?1、油嘴質量不好,局部堵塞或霧化片未壓緊 2、風量不足?1、清洗更換油嘴 2、增加風量
2、煙管清灰
當排煙溫度升高,說明煙管積灰、妨礙傳熱,應及時清灰.煙管清灰時,應停止運行,鋼洗刷從前端或后端通煙管.清灰后注意把爐門,煙箱門關閉嚴密.
3、定期排污:
(1)排污前先將爐水調至高至正常水位,排污要在低負荷時進行.
(2)排污時先開一次閥(靠近鍋爐的)再慢開二次閥.尤其是冬天溫度低時更要小心,如發(fā)生水擊,排污管劇烈震動等情況應立即停止排污.
(3)排污時應嚴格監(jiān)視水位.本著勤排、少排、均勻排的原則,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對所有排污管須輪流進行排污.排污結束后,應檢查排污閥關閉是否嚴密.
4、定期清洗油過濾器和燃燒器噴嘴,指示燈和點火棒等.
5、定期試驗和檢驗各安全附件、保護連鎖裝置,保持靈敏、可靠.
(1)定期沖洗壓力表存小彎管,校核壓力表指示是否準確,試驗壓力控制器是否靈敏準確,調低壓力值,看調節(jié)大小火與超壓連鎖是否動作).
(2)定期手動排放安全閥,防止安全閥的閥芯、閥座粘?。?/p>
(3)每班至少沖洗一次水位表,定期試驗自動進水與低水位報警和連鎖是否正常.
燃氣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操作鍋爐的人員必須熟知所操作鍋爐的性能和有關安全知識,持證上崗。非本崗人員嚴禁操作。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應將設備及運行的安全情況進行交底。交接班時要檢查鍋爐是否完好。
2.鍋爐及安全附件應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鍋爐運行前應具備的條件和檢查項目:
①檢查天然氣壓力是否正常,天然氣過濾是否正常通氣,燃燒時油泵及過濾器應能正常過油,打開天然氣供氣閥門燃油時應打開供油閥門;
②檢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開給水系統各部位閥門、風門,手動位置時煙道應在打開的位置,應將電控柜上泵選擇開關選擇在適當的位置;
③檢查安全附件應處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壓力表應處在開的位置上;
④各操作部位應有良好的照明設施;
⑤除氧器能正常運行;
⑥軟化水設備能正常運行,軟化水應符和gb1576的標準,軟水箱內水位正常,水泵運行無故障。
4.開機
①接通電控柜的電源總開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號,如果無信號應采取相應措施或檢查修理,排除故障;
②燃燒器進入自動清掃、點火、部分負荷、全負荷運行狀態(tài);
③在升至一定壓力時,應進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鍋爐沖洗水位表一次,并檢查爐內水位;
5.爐水控制指標:
①爐水堿度 6~26mmol/l。②爐水含氧量 ≤0.1mg/l。③給水硬度 ≤0.03mmol/l。④爐水ph值 10~12
6.正常停爐:
①關閉鍋爐運行開關。②關閉天燃氣閥門。③鍋筒內壓力降低。④鍋筒內水位處于高水位。⑤檢查排污閥是否關閉嚴密。⑥關閉鍋爐上水泵閥門。⑦關閉電源總開關
7.事故停爐:
①當發(fā)現鍋爐本體產生異常現象,安全控制裝置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鈕,停止鍋爐運行;
②鍋爐給水泵損壞,調解裝置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鈕,停止鍋爐運行;
③當電力燃料方面出現問題時應采取按動急斷開鈕;
④當有危害鍋爐或人身安全現象時均應采取緊急停爐;
8.臨時停電注意事項:
①迅速關閉主蒸汽閥、防止鍋筒失水;
②關閉電源總開關和天然氣閥門;
③關閉鍋爐表面排污閥門防止鍋爐出現其它故障;
④關閉除氧器供氣閥門;
⑤按正常停爐順序,檢查鍋爐燃料,汽、水閥門是否符合停爐要求。
9.燃氣供應不足時的注意事項:
①迅速與天然氣調度取得聯系問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應可行的措施;
②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
③隨時觀察燃燒情況,火焰正常為麥黃色。
第7篇 酒店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酒店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點火前應做好鍋爐本體、輔機所有附件檢查,并確認正常。
1、檢查鍋爐本體是否有損傷。
2、輔機是否正常,軟水是否合格。
3、給水閥、給油閥是否處于全開狀態(tài);排污閥、蒸汽閥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4、供油系統是否正常。
5、電源、電控部分是否正常。
二、確認一切正常后,可(開爐)點火、升壓,當蒸汽壓力升至額定壓力1mpa的2/3時,逐漸打開蒸汽閥供汽。
鍋爐運行中,視鍋爐水質的堿度而確定給鍋爐實行部分排污,操作時要謹慎、密切注意水位的變化。保持壓力0.7-0.9mpa之間,嚴禁超過額定壓力1mpa。視蒸汽用量調節(jié)爐火大小的轉換閥。開爐時要注意觀察主蒸汽管道和使用部門情況,并且觀察日用油箱油位。
三、鍋爐停爐時先關閉蒸汽閥、給水閥、燃油閥、關閉電源,等爐內壓力至常壓后,排放鍋爐爐內余水。
四、在鍋爐加入水之后打開排污閥,使水低于正常水位,是否能夠低水位報警。水位正常后,按正常程序點火,并做好調整,保證燃燒良好。若點火失敗,應停止點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重新點火。
五、運行中每小時進行巡視檢查一次(內容如一),并按規(guī)定做好各項記錄,簽名確認。
六、每班應進行沖洗水位表一次,對鍋爐全排污一次,安全閥排汽試驗及各項安全裝置檢驗按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做記錄簽名確認。
七、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水位下降到下限位以下不熄火、不能自動給水。
2、水位升至上極限位以上仍不停止給水。
3、水位不斷下降,雖不斷加大給水,水位仍下降。
4、給水系統不能運行,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可靠給水。
5、水位、安全閥、壓力控制器任何一種失控。
6、鍋爐元件損壞或本體發(fā)生異常,危及人身安全。
7、鍋爐房失火或發(fā)生火警等異常情況。
8、鍋爐壓力上升超過允許工作壓力,安全閥排汽,仍不自動熄火、壓力繼續(xù)上升。
八、因鍋爐嚴重缺水引起的緊急停爐,不能立即加水,須待爐體冷卻之后方可加水。
九、按規(guī)定做好值班記錄。
第8篇 dzlw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保持鍋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wěn)定,供氣開關閥門要輕緩,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鍋爐內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45毫米范圍內,不得高于最高或低于最低水位。如水位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有堵塞情況,應立即沖洗。
三、司爐人員每班須沖洗水位表一次。如發(fā)現水位表漏水、漏汽時,應上緊填料,如玻璃模糊不清或水位線看不準時,雖經吹洗,仍沒有效果時,應予更換。兩只水位表,其中一只損壞,應立即修理,兩只同時損壞,應立即停爐。
四、每班至少應對每臺給水設備啟動一次,檢查設備是否運行正常,如有故障,立即進行修理。
五、壓力表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檢查壓力是否正常,如發(fā)現表面玻璃破碎、讀數不準等缺陷,應立即更換,壓力表裝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
六、定期對安全閥做手動的放氣試驗。
七、每隔半月左右,應對爐排裝置及減速機注油一次,防止損壞。
八、鍋爐房應保持整潔,清除鍋爐房內的積水,鍋爐房里葉不準堆放其它東西,經常檢查鍋爐及鍋爐房附屬設備,發(fā)現情況及時處理,保證鍋爐設備安全運行。
九、接班的司爐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交班的司爐人員要做到:鍋爐工況穩(wěn)定,附件靈活、可靠。鍋爐及輔機都無異狀,鍋爐房整齊干凈。
十、每隔半月左右應清除后拱上的積灰。
第9篇 燃油氣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燃油(氣)蒸汽鍋爐投用前必須安裝驗收合格,領取鍋爐使用登記證,司爐人員必須經培訓并持有相應級別的《司爐工操作證》,并制訂好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運行,嚴防事故發(fā)生。
一、點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一)點火前的內外部檢查;
1.對新裝、移裝、大修、長期停用的鍋爐,在點火前應作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鍋爐內外部,鍋筒、集箱內有無雜物;人手孔墊是否完好和擰緊;爐膛受熱層和爐子等絕熱層是否完好;爐膛內有無雜物、油垢;燃燒設備是否齊全良好;煙道閘門開關是否靈活,煙道內無雜物。
2.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水位表應清晰、閥門開關靈活,有安全水位紅線;安全閥完好,在校驗期內;壓力表表盤應清晰、有工作壓力紅線、指針回零且在校驗期內;防爆門、排污閥是否開關靈活、嚴密等。
3.檢查日用油箱,輕油日用油箱有效容積宜為鍋爐最大小時耗油量,且不大于1m3,應安裝在獨立的日用油箱間內。若燃用重油應確認油溫在50℃左右;用燃氣做燃料時,應檢查燃氣壓力是否達到要求。
4.檢查熱工儀表和電器儀表是否安全完好。熱工儀表應在校驗期內,動作靈敏可靠;電源電壓正常;電控箱面板上的指示燈、儀表應完好;
5.檢查各轉動機械如油泵、風機、水泵等轉動方向是否符合要求,轉動是靈活無異常。
6.檢查各油路、水路、汽路閥門,應啟閉靈活,無泄漏,處于工作狀態(tài);油路截止閥應處于開通狀態(tài);汽路主汽閥關閉、疏水閥開通,空氣閥打開;水路截止閥應處于開通狀態(tài),軟化水箱的水位應確保鍋爐用2小時以上。
7.檢查現場照明,特別是水位表;壓力表處照明應充足。
8.上述檢查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和處理情況作好記錄。
〈二〉、鍋爐的煮爐;
新裝、移裝或大修后的鍋爐在正式投用前應煮爐,以去除鍋內鐵銹、油污和其他雜質,使受熱面內表面形成保護摸,可防止腐蝕和保證蒸汽品質。煮爐工作按鍋爐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并注意:
1.加藥量;加藥量與鍋爐水容量及臟物程度、性質有關,一般加藥量為每噸水加氫氧化鈉2~4kg、磷酸三納2~4kg、溶解成水溶液,打開鍋爐空氣閥,鍋爐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
2.煮爐過程;煮爐時應有較高水位,煮爐時向視鍋爐水容量而定,一般為34小時,對于4t/h下的鍋爐可降至20小時左右,具體煮爐方法一般如下:
〈1〉.點火開壓至0.2-0.3mpa為1小時,在0.2-0.3mpa下堿煮6-12小時(視鍋爐容量而定),同時熱緊螺栓;升壓至于50%工作壓力為2小時,在此壓力下保壓6-12小時(視鍋爐容量定)。
〈2〉鍋水化驗;煮爐期間應多次排污和補充給水,每隔3-4小時取爐水化驗,分析鍋水全堿度和磷酸含量,當全堿度<45mmol/l時補充加藥,煮爐后期要磷酸根含量穩(wěn)定,方認為煮爐合格后,在原壓力下運行4-6小時停爐,待爐水溫度低于75℃時可排除爐水,再用清水沖洗所有接觸過藥液的地方,并清洗干凈。
〈3〉煮爐合格標準:鍋爐內表面無油垢、浮銹,并在金屬表面形成一層黑亮的堿性保護膜為煮爐合格,否則應第二次煮爐直到合格為止。
二、點火、升溫操作:
(一)、點火操作:
1、點火前經檢查,確認合格后,對爐膛進行吹掃(開引風機5-10分鐘或打爐膛門孔,煙道擋扳使之自然拔風10-15分鐘),以防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在點火時發(fā)生爐膛爆炸。
2、吹掃結束后,按下啟動電鈕,點燃引火燃料,火焰監(jiān)視器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點火器繼續(xù)燃燒10秒鐘左右后,主燃閥被驅動,點燃主燃器,主燃器若正常燃燒,點火系統自動關閉(新有點火程序將由程序自動控制)。
3、如點火失敗,應切斷燃料通風5分鐘后再點火啟動,若點火連續(xù)3次失敗,則要停爐檢查,清除點火失敗的原因。
〈二〉、升壓過程:
1、點火成功后,一般把負荷選擇開關置“手動……..小火”狀態(tài)約10分鐘,熱態(tài)爐除外。
2、啟動時要注意控制溫度支緩慢上升,并使鍋爐各受熱面溫升均勻,當放空閥中冒出蒸汽時,關閉放空氣閥開始升壓。
3、當汽壓升至0.05mpa~0.1mpa時,應沖洗和檢查鍋爐的水位表。
4、當汽壓升至0.15mpa~0.2mpa時,檢查安全閥是否泄漏,并通過壓力表三通旋塞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同時檢查壓力表是否能回到零。
5、當汽壓升至0.2~0.25mpa時,對鍋爐進行一次排污。排污時鍋爐水位應在最高允許水位,排污后要檢查排污關閉后是否嚴密。
6、當汽壓升至0.3mpa時,要全面檢查鍋爐受元件的緊固件,如人孔、頭孔、手孔各個法蘭的螺栓是否松動,并進行一次熱擰緊(不準使用加長套筒的扳手)。
7、當只有一臺鍋爐供汽時,該爐壓力升至60%時,開始暖管。
8、當有二臺及以上鍋爐供汽時合用一根蒸汽母管時,該爐壓力升至低于蒸汽管系統壓力0.1mpa時,可進行并爐。
9、當汽壓升至鍋爐工作壓力時,再沖洗一次水位表,按要求對安全閥進行調整,(如已經校驗好的安全閥則試跳一次),并記錄好安全閥的開始壓力,回座壓力。
10、調試壓力控制器,使之發(fā)揮作用(如報警、大小轉換、停爐等),以證明其是否靈敏,然后再按規(guī)是調整好。
〈三〉供汽
1、當達到送汽壓力時,應先減低火力。
2、開啟送汽閥,注意要動作緩慢,并注意疏水和暖管,以防“水擊”。
3、送汽閥開到最大位置后應回半圈。
三、運行管理及安全操作;
〈一〉司爐人員的職責;
1、保持汽壓、水位和燃燒正常,保證用汽量的需要;
2、檢查和保持各安全附件、控制儀表靈敏、可靠。
3、檢查和保持管道、閥們、人手孔等處無泄漏,各種鋪機設備運行正常。
4、保持鍋爐房整潔,填寫好運行記錄。
〈二〉正常運行管理
1、燃燒調整;
正常燃燒時,爐膛中穩(wěn)定,呈白橙色,,火焰光亮清晰,有輕微隆隆聲。如果火焰暗紅、伴有火星和黑煙等均表示燃燒有問題,應及時調整油氣量和風量。
燃油鍋爐燃油火焰分析見下表
油嘴著火情況原因分析處理和調整
火焰呈白橙色、光亮清晰油風配合良好,調風器正常燃燒良好
火焰暗紅 1.霧化片質量不好或孔徑過大2風量不足3.油壓太低或太高4.重油鍋爐溫太低。.1、換霧化片
2、加風量
3、調整油壓(調整回油量)
4、提高重油溫度
火焰紊亂
1、風油配合不良
2、油嘴角度與位置不當
1、調整風量
2、調整油嘴角度與位置
著火不穩(wěn)定
1、油嘴與調風器位置配合不良
2、油嘴質量不好
3、油中含水過多
4、油質油壓波動
1、調整油嘴與調風器位置
2、更換油嘴
3、疏水
4、提高油質,穩(wěn)定油壓
火焰中放蘭色火花
1、調風器位置不當
2、油嘴周圍結焦
3、油嘴孔徑過大或接觸處漏油
1、調整調風器位置
2、清焦
3、檢查更換油嘴
火焰中有火星和和黑煙
1、油嘴和調風器位置不當
2、油嘴周圍結焦
3、風量不足
4、爐膛溫度太低
1、調整油嘴、調風器位置
2、清焦
3、增加風量
4、不應長時間低負荷運行
火焰中有黑絲條
1、油嘴質量不好,局部堵塞或霧化片未壓緊
2、風量不足
1、清洗更換油嘴
2、增加風量
2、煙管清灰
當排煙溫度升高,說明煙管積灰、妨礙傳熱,應及時清灰.煙管清灰時,應停止運行,鋼洗刷從前端或后端通煙管.清灰后注意把爐門,煙箱門關閉嚴密.
3、定期排污:
(1)排污前先將爐水調至高至正常水位,排污要在低負荷時進行.
(2)排污時先開一次閥(靠近鍋爐的)再慢開二次閥.尤其是冬天溫度低時、更要小心.如發(fā)生水擊,排污管劇烈震動等情況應立即停止排污.
(3)排污時應嚴格監(jiān)視水位.本著勤排、少排、均勻排的原則,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對所有排污管須輪流進行排污.排污結束后,應檢查排污閥關閉是否嚴密.
4、定期清洗油過濾器和燃燒器噴嘴,指示燈和點火棒等.
5、定期試驗和檢驗各安全附件、保護連鎖裝置,保持靈敏、可靠.
(1)定期沖洗壓力表存小彎管,校核壓力表指示是否準確,試驗壓力控制器是否靈敏準確,調低壓力值,看調節(jié)大小火與超壓連鎖是否動作).
(2)定期手動排放安全閥,防止安全閥的閥芯、閥座粘住.
(3)每班至少沖洗一次水位表,定期試驗自動進水與低水位報警和連鎖是否正常.
第10篇 蒸汽鍋爐安全生產規(guī)程
蒸汽鍋爐是生產、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設備之一。蒸汽鍋爐在使用中具有高溫、高壓的特點。如管理不善,就會發(fā)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生產中斷,會帶來嚴重損失。因此每個司爐及維修人員在工作中時刻保持高度責任心,保證鍋爐正常運行,嚴格遵守。
一、嚴格遵守司爐工崗位制,發(fā)揮團結,互助支愛的精神。
二、搞好鍋爐及設備的保養(yǎng),經常保持鍋爐房整潔,注意力爭節(jié)約煤、水、電。
三、在鍋爐運行中保持規(guī)定壓力、溫度,不得超壓。要注意辯別假水位。牢記管道系統,閥門分布位置及運行中的開閥狀況。開閉閥門時應
在手輪的側面逐漸開或閉。時刻關注老鍋爐運行失常和事故前兆,應了解其發(fā)生原因及預防處理方法。必要時采取緊急停爐和緊急處理。牢記配
電盤各按鈕作用,停爐時不留有余壓并切斷總電源。
四、煤斗提升或下降時,煤斗下邊嚴禁站人,鼓風機吸風口、引風機、出渣機、減速機傳動部分附近,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fā)
生。司爐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違者罰款處理。
五、認真選煤,防止易爆物〈如雷管等〉危險物品入爐。冬季刨煤防止凍煤層塌落砸傷。運煤防止碰、扭、壓傷,使用工具平時排列整齊。
六、配電盤周圍嚴禁堆放金屬及易燃易爆物,并注意防塵,注意防火。要按時排污,及時清理除塵器里的煙灰。
七、鍋爐運行中如發(fā)生故障或電火等情況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班長。
八、要合理供氣,節(jié)約供氣,杜絕跑、冒、漏,防止燙傷。
九、當鍋爐房發(fā)生事故、故障,在處理事故、事故及責任不清時,司爐人員不得離開鍋爐房。
十、對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分別情況給批評及其他處分。
十一、各班設立兼職安全員,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第11篇 燃氣蒸汽鍋爐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一、鍋爐運行的首備條件:
1、必須有質檢部門簽發(fā)的《鍋爐使用登記證》和質檢、鍋檢所檢驗部門簽發(fā)的鍋爐定期檢驗合格證。
2、必須有符合《鍋爐房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運行記錄。
3、司爐工必須經特殊工作培訓、考試合格,持有鍋爐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并具備熟練的操作技能,方準上崗。
4、水處理設備及各項化驗指標均達到鍋爐運行水質標準。
二、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各種儀器、儀表是否正常。
2、循環(huán)水系統及鍋爐補水系統無異常,各閥門開啟度達到規(guī)定狀態(tài)。
3、檢查燃氣壓力不得低于8000pa,供氣管路無泄漏。
4、運行前對燃燒程序控制器復位。
5、檢查軟水箱,確認水量充足后開啟閥門。
6、檢查鍋爐補給水量是否正常。
7、檢查軟化水系統工作是否正常。
8、檢查加藥裝置工作是否正常及加藥桶藥液充足。
9、檢查鍋爐內是否有其它異常情況。
10、檢查鍋爐水位、壓力、溫度、點火與火焰檢測四大保護裝置、燃料輸送管道的泵與閥門等進行認真檢查調試工作。
11、以上各項檢查正常后,按通主電源空氣開關,打開鑰匙開關,未經檢查和試驗合格的鍋爐,嚴禁進行點火作業(yè)。
三、啟動鍋爐:
1、給水開關、風機開關、負荷開關放在自動位置。
2、控制面板的指示燈如出現極度低水位、泄漏故障、熄火故障等“聲”、“光”報警,則不能啟動鍋爐,必須檢查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按“復位”鍵方能恢復正常。
3、高水位顯示“光”報警,低水位顯示“聲”、“光”報警。
4、鍋爐水位壓力正常,燃氣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的情況下,方可按“啟動”鍵進入運行。
四、燃燒器運行程序:
啟動→燃氣檢漏→風機啟動→開大風門吹掃→風壓檢測→火焰檢測→關小風門→→點火(電火花及主氣閥打開)→火焰監(jiān)控→燃燒→小火運行→→大火運行→進入正常燃燒→進入壓力控制及各種保護。
在燃燒器運行中出現極度低水位,第二超壓運作、燃氣泄漏、熄火故障、低氣壓時,鍋爐將自動停爐并報警,應按“消音”后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按“復位”鍵重新啟動。出現極度低水位報警后,系統會自動鎖定水泵不能給鍋爐補水,待查清原因,故障消除后按“復位”鍵水泵方能正常工作。
五、運行中注意事項:
1、鍋爐從冷點火升到工作壓力時,升溫升壓時間一般控制在3~4小時。當鍋爐壓力升到0.05~0.1mpa時,應沖洗鍋爐壓力表和水位計;當鍋爐壓力升到0.15~0.2mpa時,應關閉鍋爐上空氣閥并檢查安全閥是否泄漏,如有泄漏應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當鍋爐壓力升到0.2~0.25mpa時,對鍋爐要進行一次排污試驗,排污時鍋爐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并檢查排污閥是否泄漏,如有泄漏應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當鍋爐壓力升到0.3mpa時,要全面檢查鍋爐受壓元件的緊固部件,如人孔、手孔、檢查孔和各法蘭連接的螺栓是否松動,并進行一次熱擰緊。
2、水泵在自動運行狀態(tài)下檢查能否保持正常水位,水位在“起泵線”以下能正常啟動,水位在“停泵線”水泵能停止工作。
3、壓力控制是否正常,當蒸汽壓力達到設定值時,燃燒停止,超壓燈亮,在壓力降低到設定值時,鍋爐能自動啟動。
4、當壓力達到負荷設定值時,負荷由大火轉到小火,當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由小火轉大火燃燒。
5、當壓力在正常設定壓力情況下不能停爐時,第二超壓會報警停爐,須重新啟動。
6、排煙溫度不能超過300℃,否則應停爐檢查。
7、鍋爐進入正常運行階段時,鍋爐司爐人員要加強對鍋爐本體、安全附件與儀表和輔屬設備進行監(jiān)控,認真搞好鍋爐及輔屬設備的巡回檢查和及時填寫運行記錄。
六、停爐工作:
1、在需要停爐時,把負荷由自動轉到小火后按“停爐”鍵,燃燒器將停止工作。
2、在確定水位正常,各閥門狀態(tài)達到規(guī)定值后,方可斷開電源及鎖匙開關,除緊急停爐外,一般不應采取先切斷總電源的方法進行停爐。
七、緊急停爐:
遇有燃氣突然泄漏、鍋爐突然超壓、大量缺水或其它突發(fā)緊急情況,如鍋爐未自動停爐,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迅速按下鍋爐操作面板上的紅色按鈕,關閉燃氣管道總閥門,切斷鍋爐房總電源,向主管領導迅速報告。
第12篇 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勞部發(fā)[1996]276號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護人身安全,促進國民經濟的發(fā)展,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程。
第2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承壓的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及鍋爐范圍內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 汽水兩用鍋爐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現定。本規(guī)程不適用于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壓蒸汽鍋爐和原子能鍋爐。
第3條 各有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h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鍋爐安全監(jiān)察工作。各級勞動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勞動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監(jiān)察機構)負責監(jiān)督本規(guī)程的執(zhí)行。
第4條 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是鍋爐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的基本要求。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如果與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不符時,應以本規(guī)程為準。
第5條 進口固定式蒸汽鍋爐或國內生產企業(yè)(含外商投資企業(yè))引進國外技術按照國外標準生產且在國內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鍋爐,也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況如與本規(guī)程基本要求不符時,應事先征得勞動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同意。
第6條 有關單位若采用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等新技術,如與本規(guī)程不符時,須將所做試驗的條件和數據或者有關的技術資料和依據送省級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核同意后,報勞動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批。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7條 鍋爐的設計必須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鍋爐的結構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四章的要求。鍋爐受壓元件的強度應按《水管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或《鍋殼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進行計算和校核。
第8條 鍋爐產品出廠時,必須附有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其內容應包括: 1.鍋爐圖樣(包括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圖): 2.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4.鍋爐質量證明書(包括出廠合格證、金屬材料證明、焊接質量證明和水壓試驗證明); 5.鍋爐安裝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6.受壓元件重大設計更改資料。 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鍋爐,至少還應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鍋爐熱力計算書或熱力計算結果匯總表; 2.過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煙風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4.熱膨脹系統圖。 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鍋爐,還應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再熱器壁溫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2.鍋爐水循環(huán)(包括汽水阻力)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匯總表; 3.汽水系統圖; 4.各項保護裝置整定值。
第9條 鍋爐產品出廠時,應在明顯的位置裝設金屬銘牌,銘牌上應載明下列項目: 1.鍋爐型號; 2.制造廠鍋爐產品編號; 3.額定蒸發(fā)量(t/h)或額定功率(mw); 4.額定蒸汽壓力(mpa); 5.額定蒸汽溫度(℃); 6.再熱蒸汽進、出口溫度(℃)及進、出口壓力(mpa); 7.制造廠名稱; 8.鍋爐制造許可證級別和編號; 9.鍋爐制造監(jiān)檢單位名稱和監(jiān)檢標記; 10.制造年月。 對散件出廠的鍋爐,還應在鍋筒、過熱器集箱、再熱器集箱、水冷壁集箱、省煤器集箱以及減溫器和啟動分離器等主要受壓部件的封頭或端蓋上打上鋼印,注明該部件的產品編號。
第10條 鍋爐的安裝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外,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鍋爐可參照《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中第六冊tj231(六)《破碎粉磨設備、卷揚機、固定式柴油機、工業(yè)鍋爐安裝》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2.5mpa的鍋爐,可參照sdj245《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鍋爐機組篇)》的有關規(guī)定。
第11條 鍋爐在安裝前和安裝過程中,安裝單位如發(fā)現受壓部件存在影響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時,應停止安裝并報告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所提出的質量問題應盡快提出處理意見。
第12條 鍋爐安裝質量的分段驗收和水壓試驗,由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主體驗收時,除鍋爐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外,一般還應有安全監(jiān)察機構派員參加。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后,安裝單位應將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等,移交使用單位存人鍋爐技術檔案。
第13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xù),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鍋爐,不得投人使用。
第14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原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無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鍋爐不得投人使用。
第15條 電力系統的發(fā)電用鍋爐的使用管理和操作人員的管理考核應按《電力工業(yè)鍋爐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6條 鍋爐的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鍋爐設備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guī)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并認真執(zhí)行。 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還應建立定期對自動儀表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第17條 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鍋殼)、爐膽、回燃室、封頭、爐膽頂、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管子脹接改焊接以及大量更換受熱面管子等,應有圖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可參照鍋爐專業(yè)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修理完工后,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鍋爐技術檔案內。
第18條 在用鍋爐修理時,嚴禁在有壓力或鍋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受壓元件。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受壓元件時,禁止帶水焊接。
第19條 鍋爐及其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技術要求可參照鍋爐專業(yè)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提高鍋爐運行參數的改造,在改造方案中必須包括必要的計算資料。由于結構和運行參數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相適應。
第20條 鍋爐改造竣工后,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將鍋爐改造的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人鍋爐技術檔案內。
第三章 材料(內容:略)
第四章 結構(內容:略)
第五章 受壓元件的焊接(內容:略)
第六章 脹接(內容:略)
第七章 主要附件和儀表(內容:略)
第八章 鍋爐房
第183條 鍋爐一般應裝在單獨建造的鍋爐房內。 鍋爐房不應直接設在聚集人多的房間(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廳、影劇院的觀眾廳、候車室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貼鄰或主要疏散口的兩旁。新建的鍋爐房不應與住宅相連。
第184條 鍋爐房如設在多層或高層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層中,則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每臺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不超過10t/h,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1.6mpa; 2.每臺鍋爐必須有可靠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和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 3.每臺鍋爐的安全附件和聯鎖保護裝置要定期維護和試驗,以保證其靈敏、可靠; 4.鍋爐間的建筑結構應有相應的抗爆措施; 5.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必須持有相應級別的司爐操作證,且連續(xù)操作同類別鍋爐五年以上,未發(fā)生過事故; 6.必須有安全疏散通道。
第185條 鍋爐房不宜設在高層或多層建筑的地下室、樓層中間或頂層,但由于條件限制需要設置時,除符合本規(guī)程第184條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且鍋爐房的設置應事先征得市、地級及以上安全監(jiān)察機構同意: 1.每臺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不超過4t/h,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1.6mpa; 2.必須是用油、氣體作燃料或電加熱的鍋爐; 3.燃料供應管路的連接采用氫弧焊打底。 此外,當鍋爐房設置在地下室時,應采取強制通風措施。
第186條 鍋爐房不得與甲、乙類及使用可燃液體的丙類火災危險性房間相連。若與其他生產廠房相連時,應用防火墻隔開。余熱鍋爐不受此限制。
第187條 鍋爐房建筑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鍋爐間的外墻或屋頂至少應有相當于鍋爐間占地面積10%的泄壓面積(如玻璃窗、天窗、薄弱墻等)。泄壓處不得與聚集人多的房間和通道相鄰。
第188條 鍋爐房應符合下列要求: 1.鍋爐房內的設備布置應便于操作、通行和檢修; 2.應有足夠的光線和良好的通風以及必要的降溫和防凍措施; 3.地面應平整無臺階,且應防止積水; 4.鍋爐房承重梁柱等構件與鍋爐應有一定距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受高溫損壞。
第189條 鍋爐房每層至少應有兩個出口,分別設在兩側。 鍋爐前端的總寬度(包括鍋爐之間的過道在內)不超過12m,且面積不超過200m2的單層鍋爐房,可以只開一個出口。 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在鍋爐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門住,鍋爐房的出人口和通道應暢通無阻。
第190條 在鍋爐房內的操作地點以及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處,應有足夠的照明。鍋爐房應有備用的照明設備或工具。
第191條 露天布置的鍋爐應有操作間,并應有可靠的防雨、防風、防凍、防腐的措施。
第九章 使用管理
第192條 鍋爐房主管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按章作業(yè)。
第193條 鍋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執(zhí)行有關鍋爐安全運行的各項制度,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鍋爐操作間和主要用汽地點,應設有通訊或訊號裝置。
第194條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且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195條 當鍋爐運行中發(fā)現受壓元件泄漏、爐膛嚴重結焦、受熱面金屬超溫又無法恢復正常以及其他重大問題時,應停止鍋爐運行。
第196條 檢修人員進人鍋爐內進行工作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進入鍋筒(鍋殼)內部工作前,必須用能指示出隔斷位置的強度足夠的金屬堵板將連接其他運行鍋爐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開,且必須將鍋筒(鍋殼)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開,使空氣對流一定時間。 2.在進入煙道或燃燒室工作前,必須進行通風,并將與總煙道或其他運行鍋爐的煙道相連的煙道閘門關嚴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氣體作燃料的鍋爐,應可靠地隔斷油、氣的來源。 4.在鍋筒(鍋殼)和潮濕的煙道內工作而使用電燈照明時,照明電壓應不超過24v;在比較干燥的煙道內,應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電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5.在鍋筒(鍋殼)內進行工作時,鍋爐外面應有人監(jiān)護。
第197條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必須采取防腐措施。
第198條 為了延長鍋爐使用壽命,節(jié)約燃料,保證蒸汽品質,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腐蝕而引起鍋爐部件損壞或發(fā)生事故,使用鍋爐時應按《鍋爐水處理管理規(guī)則》的規(guī)定做好水質管理工作。
第199條 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鍋爐的水質,應符合gb 1576《低壓鍋爐水質》的規(guī)定。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 3.8mpa的鍋爐的水質,應符合gb 12145《火電發(fā)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水汽質量標準》的規(guī)定。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不得投人運行。
第200條 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執(zhí)行排污制度。定期排污應在低負荷下進行,同時嚴格監(jiān)視水位。
第十章 檢驗
第201條 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工作包括外部檢驗、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鍋爐的使用單位必須做好鍋爐的定期檢驗工作,各級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檢驗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和檢驗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從事鍋爐定期檢驗的單位及檢驗人員應按照《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guī)則》和《壓力容器檢驗員資格鑒定考核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資格。
第202條 在用鍋爐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內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當內部檢驗和外部檢驗同在一年進行時,應首先進行內部檢驗,然后再進行外部檢驗。 電力系統的發(fā)電用鍋爐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周期可按照電廠大件周期進行適當調整。 對于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應每三年進行一次水壓實驗。
第203條 除定期檢驗外,鍋爐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內部檢驗: 1.移裝鍋爐投運前; 2.鍋爐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復運行前; 3.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運行一年后; 4.根據上次內部檢驗結果和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
第204條 內部檢驗的重點是: 1.上次檢驗有缺陷的部位; 2.鍋爐受壓元件的內、外表面,特別在開孔、焊縫、扳邊等處應檢查有無裂紋、裂口和腐蝕; 3.管壁有無磨損和腐蝕,特別是處于煙氣流速較高及吹灰器吹掃區(qū)域的管壁; 4.鍋爐的拉撐以及與被拉元件的結合處有無裂紋、斷裂和腐蝕: 5.脹口是否嚴密,管端的受脹部分有無環(huán)形裂紋和苛性脆化; 6.受壓元件有無凹陷、彎曲、鼓包和過熱; 7.鍋筒(鍋殼)和磚襯接觸處有無腐蝕; 8.受壓元件或鍋爐構架有無因磚墻或隔火墻損壞而發(fā)生過熱; 9.受壓元件水側有無水垢、水渣; 10.進水管和排污管與鍋筒(鍋殼)的接口處有無腐蝕、裂紋,排污閥和排污管連接部分是否牢靠。
第205條 外部檢驗的重點是: 1.鍋爐房內各項制度是否齊全,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鍋爐周圍的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鍋爐房內可見受壓元件、管道、閥門有無變形、泄漏; 3.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水位表、水表柱、安全閥、壓力表等與鍋爐本體連接通道有無堵塞; 4.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和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5.超壓報警和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6.點火程序和熄火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7.鍋爐附屬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8.鍋爐水處理設備是否正常運轉,水質化驗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第206條 鍋爐除一般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外鍋爐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也需要進行水壓試驗。 水壓試驗前應對鍋爐進行內部檢查,必要時還應進行強度核算。不得用水壓試驗的方法確定鍋爐的工作壓力。
第207條 水壓試驗壓力應符合表10-1的規(guī)定。 表10-1 水壓試驗壓力 名稱 鍋筒(鍋殼)工作壓力p 試驗壓力 鍋爐本體 <0.8mpa 1.5p但不小于0.2mpa 鍋爐本體 0 .8~1.6mpa p+o.4mpa 鍋爐本體 >1.6mpa 1.25p 過熱器 任何壓力 與鍋爐本體試驗壓力相同 可分式省煤器 任何壓力 1.25p+0.5mpa 再熱器的試驗壓力為1.5p1(pl為再熱器的工作壓力)。直流鍋爐本體的水壓試驗壓力為介質出口壓力的1.25倍,且不于小省煤器進口壓力的1.1倍。 水壓試驗時,薄膜應力不得超過元件材料在試驗溫度下屈服點的90%。
第208條 鍋爐進行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緩慢地升降。當水壓上升到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有無漏水或異?,F象,然后再升壓到試驗壓力。鍋爐應在試驗壓水壓試驗應在周圍氣溫高于5℃時進行,低于5℃時必須有防凍措施。水壓試驗用的水應保持高于周圍露點的溫度以防鍋爐表面結露,但也不宜溫度過高以防止引起汽化和過大的溫差應力,一般為20℃~70℃。 合金鋼受壓元件的水壓試驗水溫應高于所用鋼種的脆性轉變溫度。
第209條鍋爐進行水壓試驗,符合下列情況時為合格: 1.在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沒有水珠和水霧; 2.當降到工作壓力后脹口處不滴水珠: 3.水壓試驗后,沒有發(fā)現殘余變形。
第210條 鍋爐的檢驗報告應存人鍋爐技術檔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211條 鍋爐發(fā)生事故時,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報告和處理。
第212條 本規(guī)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勞動人事部1987年2月17日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勞人鍋(1987) 4號)同時廢止。
第13篇 立式燃焦炭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規(guī)程
1 點火前的準備工作
(1)上水前應對鍋爐進行全面檢查,鍋爐進水前對水進行處理,使水符合 gb/t1576《工業(yè)鍋爐水質》中的有關規(guī)定;
(2)進水時應檢查是否有漏水現象,如發(fā)現有漏水情況應及時加以排除;
(3)進水時要檢查壓力表,進出口閥門及水位考克等是否完好,起閉是否無誤。
2 點火及燃燒
先開啟下爐門,在爐排上放一層木柴等易燃物,點燃木柴后,待燃燒穩(wěn)定后可逐漸加厚焦炭層,慢慢地加大清灰門,增加通風量,形成紅火層,是焦炭燃燒正常,最終形成約250mm厚的焦炭燃燒層。
3 調整安全閥
安全閥應在初次升火時調整,(1)按照《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1996)第七章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2)安全閥的調整方法:拆去開口銷,除去頂蓋,擰松螺帽,然后擰動調節(jié)螺桿使彈簧放松或壓緊,達到安全閥要求的排氣壓力。調整后,應反復作幾次升壓試驗,確認達到標準后,擰緊、鎖緊螺帽,再將其余零件裝妥; (3)所有安全閥經校核后不許亂動,安全閥校核后應加鎖或鉛封。
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等參數應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4)在校驗安全閥時,汽包內的水位應比正常水位稍低,并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后須隨時進水; (5)切忌敲擊安全閥的任何部位,開啟安全閥只能用閥上的控制杠桿; (6)在安全閥未校核前應絕對禁止投入運行。注意:安全閥應請有資格的單位校驗,不得私自拆封調壓。
4 供汽
當爐內汽壓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汽時,火勢宜緩,供汽前鍋爐水位線不宜超過正常水位,供汽時應將總汽閥應稍微開啟讓微量蒸汽進行暖管,同時將管路中的泄水閥開啟,排去冷凝水,暖管的時間應注意管道的膨脹和管道支架的變形情況,如發(fā)現不正常時應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已熱,管路上冷凝水逐步減少時,方可全部打開總汽閥,開啟時應緩慢進行,同時注意鍋爐各部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總汽閥完全開啟后,應將總汽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膨脹后不能轉動。鍋爐供汽后,應再一次檢查校驗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滲漏現象,各種連接是否正常。
5 正常運行
正常運行時要做到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wěn)定。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
(1)給水要求:鍋爐給水必須進行水處理。給水水質必須滿足 gb/t1576《工業(yè)鍋爐水質》中的有關規(guī)定;
(2)鍋內水位:鍋內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范圍內,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內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有阻塞現象,應立即進行沖洗;
(3)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一次;
(4)壓力表:要經常檢查,彎管是否堵塞。如發(fā)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進行更換;
(5)安全閥:應定期拉動提升手柄作排氣試驗;
(6)排污閥: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7)正常操作:必須根據用汽情況不間斷地調整鍋爐負荷,調整燃燒,保持汽壓穩(wěn)定;運行時要注意鍋爐各部位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8)鍋爐房清潔:鍋爐房應保持清潔,不要堆放其他雜物;注意室內照明,尤其是水位表和壓力表;經常巡視鍋爐房周圍,檢查鍋爐及附件是否正常;
(9)交接班:為了保證每班能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司爐工在交接班時,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接班司爐工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前到達并做好準備;交接班時要做到:a、鍋爐蒸汽壓力和水位正常;b、爐膛內燃燒工況正常;c、各機械設備運轉正常;d、鍋爐安全附件靈敏可靠;e、鍋爐房清潔整齊,燈光明亮;做好交接本記錄。
特別注意:鍋爐使用時應勤清灰、勤打焦。發(fā)現有小的結焦時,應及時鉤出,以免結成大塊焦。
特別提醒:鍋爐給水必須進行水處理。以免結垢造成橫水管堵塞。
6 排污
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鍋爐損壞,必須保證鍋水水質符合gb/t1576《工業(yè)鍋爐水質》的標準,超過允許時,必須對鍋水進行排污,以降低水位 25mm左右,每班至少一次,排污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1)排污閥在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2)具體操作,先微開一點,待管路預熱后微微開大,排污完畢后關好。排污時若發(fā)現管內有沖擊聲,應即關小排污閥直至沖擊聲消失后再開啟。
排污不宜長時間連續(xù)進行,以免影響循環(huán)。
二、停爐
1 鍋爐停爐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短期內不使用蒸汽時,應“暫時停爐”。
(2)為了清潔、檢查或修理,須將爐水放出時,應“完全停爐”;
(3)遇到危急情況時,必須“緊急停爐”。
2 上述停爐情況不同,要求也不同,因此進行的步驟也有所不同,分別說明如下:
(1)暫時停爐,是有計劃的,因此停爐時應注意安全和妥善維護設備,具體步驟如下:a、停爐前適當減少焦炭添加量,同時減弱通風;b、焦炭在停爐前盡量燒光;c、鍋爐冷卻后水位要下降,因此停爐前的水為宜高于正常水位;d、停爐后應關閉總汽閥和煙氣調節(jié)門。
(2)完全停爐,一般運行 1-3個月應停爐一次,停爐時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后待鍋水冷卻到 70℃以下時,方可把鍋水放出,這時必須注意先將安全閥開啟,讓鍋爐內部和大氣相通,如需縮短鍋水冷卻時間,也可通過進水管進水冷卻,同時排污管放出熱水,但水位不低于正常水位,放水后,即開啟人孔、手孔,并進行沖洗。
(3)緊急停爐,鍋爐運行時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緊急停爐并通知有關部門:a、鍋爐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下限以下時;b、不斷加大鍋爐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時;c、鍋爐水位已升到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上限以上時;d、給水設備全部失效時;e、所有水位表、安全閥或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時;f、鍋爐元件損壞,危機運行人員安全時;g、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切斷鼓風機電源,迅速清除所有焦炭。
三、維修保養(yǎng)
1 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以下列幾點: (1)每班檢查風機運行情況,若風機發(fā)生劇烈震動,應停車檢查;(2)鍋爐底部地面上不可積水,以防潮濕腐蝕底座。
2 鍋爐運行 1-2星期,應進行一次檢查,閥門、儀表及管道有否滲漏損壞,如有應進行修復。
3 鍋爐每運行 6 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除上述工作外,還應進行:(1)清除鍋殼底部的水垢和泥垢,并用清水沖洗; (2)對鍋爐進行內外檢查,如受壓部分的焊縫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有,應及時修復; (3)檢查完畢后,可在著火面涂以鍋爐漆; (4)檢查風機是否正常;(5)必要時可拆去保溫層作徹底檢查;(6)鍋爐底座、保溫罩殼及煙風道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14篇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使用
1、進爐水前應關閉出水閥、排污閥,蒸汽管應暢通,壓力表管路上的三通旋塞應在運行位置,然后開啟進水閥,進水至正常水位。
2、點火、升壓及封爐
(1)鍋爐點火前在爐排上鋪一層粒度為40~50mm的塊煤(雙層爐排鍋爐鋪在上爐排上),在煤塊上放一層細煤,然后細煤上放些木柴,除進煤口外,關閉其余爐門。此后點燃木柴將煤引燃,待燒旺后,將預拌好的含適量水份的煤均勻鋪上,一般紅火層厚度保持在150mm,若過厚要將部分紅火通到下爐排上,若出現明火,應用煤將明火部分蓋住,如要加快蒸發(fā)速度,可在下爐排上加一些木柴,上下同時燃燒。
(2)升溫升壓時,如水位熱膨脹過高,應進行排污閥放水,使液位不得超過最高液位線。
(3)只要具備進爐水的壓力大于爐內蒸汽壓力時,就能連續(xù)燃燒,供應蒸汽。
(4)要封火停爐時需在底火上壓一層濕煤,關閉所有爐門,并將爐水進至最高水位。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爐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水位(滿水),經過放水仍繼續(xù)上升;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
5、安全附件失效;
6、鍋爐部件損壞,危及鍋爐運行;
7、發(fā)生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二、維護注意事項:
1、在水質符合gb1576-2001規(guī)定的標準條件下,每天進行一次排污,
排污量約降低50mm水位。
2、每季打開手孔、清洗孔清除水垢一次。
3、每月清除爐內積灰二次,每年清除煙囪一次。
4、鍋爐水垢的清除,請按本規(guī)程第四條進行。
三、停爐保養(yǎng)
如果鍋爐準備停用一段時間,則需作好停爐的保養(yǎng)工作。由于鍋爐內部潮濕通風不良,又因空氣中氧氣及二氧化碳能溶解于鍋爐水中,會對金屬造成腐蝕,因此,停爐期間做好保養(yǎng)工作,防止鍋爐腐蝕,有以下兩種保養(yǎng)法:
1、濕法保養(yǎng):如鍋爐停用期較短,且在需要時能迅速升溫使用,則濕法保養(yǎng)比較有利。
先將鍋爐內水垢污物全部去除沖洗干凈,然后將處理過的軟水進到
鍋爐的正常水位,并將適量的氫氧化鈉或磷酸三鈉溶解后,加入鍋爐中,溶解成堿度為200~300毫克/升。
鍋水每星期化驗一次,如堿度不夠,應再加氫氧化鈉或磷酸三鈉。
2、干法保養(yǎng):如停爐時間較長,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保養(yǎng)時應先將鍋爐內部的水垢和泥渣徹底清除。然后加入軟水到正常水位,并將鍋爐用小火慢慢升壓到0.05mpa。這時可停止燃燒,把余火及灰渣取出,打開排污閥,將鍋內水放盡,利于鍋爐的余熱將鍋爐烘干。
鍋爐全部冷卻后,打開清洗孔、手孔,將盛裝好的生石灰4~6公斤放入鍋筒內,以吸收鍋筒內的潮氣。(爐膽與煙囪室里也放些生石灰,然后關閉所有手孔、閥門、爐門,防止潮氣進入。保養(yǎng)期間應定期檢查)。
四、水垢的清除
由于鍋爐給水不處理或選擇水處理方法不當,管理不善等原因而使鍋爐不同程度上結有水垢,應設法用手工或化學方法除垢。
1、手工除垢:先打開清洗孔和手孔,用鋼絲刷、鏟刀進行人工清除
受熱面的水垢。
2、化學酸洗除垢:化學酸洗應由持證的專業(yè)酸洗單位進行。
第15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年滿18周歲。
第2條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部門頒發(fā)的司爐工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4條熟練掌握鍋爐的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對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進行安全操作。
第5條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鍋爐操作和運行的安全知識,懂得蒸汽鍋爐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種的應會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且操作的鍋爐應與司爐證類別允許操作的范圍一致。
第7條司爐證要定期進行復審,復審時應先進行考核,,復審不合格或超期未復審的司爐證作廢。
第8條鍋爐投入使用前,必須取得使用證,運行后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第9條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和記錄。
三、操作準備
第10條運行前檢查與準備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部件裝置是否齊全。
2、爐篦、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3、風道內煙氣調節(jié)門是否靈活,開關位置是否與圖紙吻合。
4、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給水管路、排污管路,裝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條升火的步驟如下:
1、關閉排污閥,開啟排空閥,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2、將已軟化并除氧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進入溫度一般不高于40℃),讓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時,開啟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爐篦上(嚴禁鐵釘帶入)引燃,點火前先開引風機,調節(jié)煙氣調節(jié)門,待引燃物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點火門,向煤斗內加煤。間斷開啟爐排,并在左側拔火孔處加強觀察著火情況,適當進行拔火,等前烘燒熱,煤能連續(xù)著火后調節(jié)鼓引風量,爐堂負壓維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燒正常。
第12條升火時,溫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熱補同,產生過大壓力,影響鍋爐壽命。
第13條升火后影注意爐內水位,加熱后水位會上升,如超過最高水位時,可進行排污。
第14條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沖洗水位表盒壓力表彎管,當氣壓增至0.2-0.3mpa氣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是否嚴密,如有滲漏,應擰緊手孔及入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無漏。
第15條當爐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注意各部有無特殊聲響,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
第16條鍋爐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氣壓升至工作壓力,需要的時間不少于4小時,以后升火,從冷卻起步小于12小時,從熱爐起不小于半小時。
第17條初次升火時,應按勞動局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第137條表7-2的規(guī)定壓力進行調整。
(二)運行
第18條水質要求: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2001標準。
第19條鍋內水位:蒸汽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圍內,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堵塞,應立即進行沖洗。
玻璃水位計每班應沖洗兩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狀態(tài),玻璃水位計每班必須校正一次。
第20條壓力:經常注意壓力變化情況,盡可能保持爐內壓力穩(wěn)定。壓力表彎管應每班沖洗一次,為保證正確,壓力表每年應校驗一次。。蒸汽鍋爐氣壓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
第21條 給水設備:蒸汽鍋爐給水盡可能采用連續(xù)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溫應低于工作壓力之下飽和溫度40℃,如超過規(guī)定溫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環(huán)管調節(jié)水溫,保證省煤器不損壞。發(fā)現省煤器與箱殼之間墊料不密封而漏風(可用燭火試驗)應用石棉繩嵌密。
第22條安全閥:注意安全閥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盤和閥座粘住,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每隔2-4星期應升高一次,作排放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
第23條安全保護:蒸汽鍋爐應用高低水位報警裝置,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鍋爐還應裝設蒸汽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
第24條供汽:當鍋爐內壓力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火勢宜緩,供汽前爐內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項:
第25條爐膛內正常的燃燒狀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淺灰色,爐膛負壓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條必須不間斷的根據供熱情況來調整鍋爐內負荷和檢查燃燒室的運行。保持鍋爐壓力穩(wěn)定。
第27條 大部分燃燒在正常運行下,其燃燒層厚度不應超過170-180毫米,一般對于煙煤采用薄煤層快速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80-120毫米,雨天煤濕時宜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
第28條煤斗內不能缺煤,隨時消除斗內搭橋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爐排上的現象。
第29條對于高揮發(fā)份的燃料,為了防止煤在閘門下燃燒,煤在吊入煤斗前應打堆澆水,澆水要均勻,一般以手掐能結成松團最適宜,含水量在10--20%之間。
第30條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離煤閘門0.2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若發(fā)現煤閘門低下燃燒,可對燃煤加些煤渣,適當增加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
第31條如果燃料在距煤閘門0.4米處才開始著火稱“脫火”。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著火孔處用拔火勾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拔到新進入爐膛的燃燒層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著火。
第32條燃層應在爐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層,防止爐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應注意,如發(fā)現后軸線前0.5米處紅火,應立即拔火,讓其充分燃燒盡。
第33條發(fā)現結焦時要打焦。
第34條應避免長時間的壓火,因長時間壓火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的冷卻,可能會引起爐排過熱而產生損壞。
第35條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運行。
第36條向供熱系統供氣時必須是在循環(huán)水泵運行的情況下方可打開供氣閥供氣。
(四)清爐:
第37條對于4噸鍋爐清爐工最好選擇在低負荷時進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項:
第38條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第39條如有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第40條排污時應在低負荷、高水位中進行。
(六)停爐:
停爐有三種情況:暫時停爐、安全停爐、緊急停爐。
第41條暫時停爐步驟如下:
(1)停爐前適當減少添煤量,同時相應減弱通風。
(2)爐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應盡量燒完。
(3)鍋爐冷卻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應關閉主氣調節(jié)門。
第42條完全保護:停爐時要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后、待爐水慢慢冷卻70℃以下時,方可把水放出,這時必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鍋筒內部與大氣相通。
第43條緊急停爐:先關鼓風機、后關引風機,清除爐排上的燃料。
(七)維護、保養(yǎng)
第44條鍋爐運行2-3星期應檢查一次。打開省煤器頂蓋,清除管外積塵,清除管內污垢。對鍋爐內進行檢查,發(fā)現可疑之處應立即處理。檢查各部輔助設備是否正常。
第45條鍋爐運行3-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第46條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條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一下幾點:
1、不允許爐膛噴火、正壓燃燒。
2、爐排前部輪軸和后輪軸的四只油杯中每班應旋緊一次對軸承加油。
3、傳動裝置,如爐排減速器、引風機軸承箱以及出渣裝置等傳動部分的潤滑油應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
4、鏈條爐排是否斷路,如有應進行更換。
5、閥門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條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yǎng)方法,有干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停爐一個月以下可采用濕法保養(yǎng)。
五、收尾工作
第49條打掃工作場地,保持設備的清潔。
第50條認真填寫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第51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