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工機械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1. 設備檢查:在開始作業(yè)前,必須對樁工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發(fā)動機、液壓系統、電氣設備、安全裝置等關鍵部件。
2. 操作準備:確保操作員熟悉設備操作手冊,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流程。
3. 場地準備:檢查作業(yè)場地,清除障礙物,確保地面穩(wěn)定,必要時進行地基處理。
4. 樁位定位:依據設計圖紙準確設定樁位,確保打樁方向和深度的準確性。
5. 操作過程:啟動設備,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打樁作業(yè),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猛沖猛停。
6. 施工監(jiān)控:持續(xù)觀察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樁體打入情況,及時調整作業(yè)參數。
7. 完工清理:打樁完成后,關閉設備,清理現場,做好設備保養(yǎng)。
篇2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涉及多種機械,其中土方與樁工機械的操作尤為重要。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打樁機、旋挖鉆機等設備。
篇3
1. 檢查與準備:在操作樁工機械前,務必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包括設備的完好性、液壓系統、電氣線路、安全防護裝置等。
2. 操作員資質:操作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書,并熟悉設備的操作手冊和安全規(guī)定。
3. 現場環(huán)境:確保工作區(qū)域無潛在危險,如松軟地面、高壓線、地下設施等。
4. 設備啟動:啟動前,確認無人在設備附近,鳴笛示意,緩慢進行試運行。
5. 樁孔定位:準確測量并標記樁孔位置,避免誤操作。
6. 樁錘操作:根據地質條件選擇合適的樁錘力度,避免過度沖擊導致設備損壞。
7. 施工監(jiān)控:施工過程中持續(xù)觀察設備運行狀態(tài),及時處理異常。
8. 停機與保養(yǎng):工作結束后,正確停機,進行必要的清潔和保養(yǎng)。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土方與樁工機械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 2操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閑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1. 3機械進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1. 4作業(yè)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的狀況。不得在距現狀電力、通訊電纜、瓦司管道等周圍2m以內作業(yè)。
1.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yè)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并與溝槽邊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離。
1.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yè)。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yè)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系。
1. 7作業(yè)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坍塌可能。
(2) 發(fā)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爆發(fā)。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出現其他不能保證作業(yè)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1.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 9自行式機械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并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yè)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 11機械設備在發(fā)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yè)時,不得進入危險區(qū)域。在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表30.1.6的規(guī)定。
1.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如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其邊坡坡度應符合表35.1.12的規(guī)定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規(guī)定。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fā)現有地下水或土質發(fā)生特殊變化情況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表.1.12 邊坡坡度比例表
見表
1.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檢查等作業(yè)。
1. 14機械作業(yè)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2. 挖 掘 機
2.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yè)。
2. 2挖掘機駕室內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 3電動的單斗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油缸確認完好。
2. 4正鏟作業(yè)時,作業(yè)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guī)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yè)面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yè),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2 6挖掘機適用于在粘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yè)。對爆破掘松后的重巖石內鏟挖作業(yè)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于斗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yè)回轉半徑范圍內停留。裝車作業(yè)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wěn)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2.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并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2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yè)時鏟斗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2. 10作業(yè)時,必須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yè)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yè)時,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fā)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2. 12拉鏟作業(yè)時,鏟斗滿載后不得繼續(xù)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yè)時,應根據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yè)時,必須待大臂停穩(wěn)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2.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2. 14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2. 15發(fā)現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斗應向高坡一邊。
2.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
2. 18作業(yè)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 19作業(yè)后應將機械擦拭干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水放凈(防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后方可離開。
3. 推 土 機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各系統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緊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繩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3. 2作業(yè)前應清除推土機行走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m,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 3保養(yǎng)、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fā)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yǎng)或檢修時,必須用木方將推鏟墊穩(wěn)。
3.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變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3.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3.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3. 7推土機向溝槽內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3.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3.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m(東方紅牌推土機不得超過1.5m)。嚴禁推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3. 10在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干時必須注意樹干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3.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3. 13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qū)域內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3. 14作業(yè)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于空擋,然后關閉發(fā)動機。
3. 15作業(yè)后必須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把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3. 16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鏟 運 機
4. 1拖式鏟運機的牽引機械應按本規(guī)程推土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2作業(yè)前應檢查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并把操縱桿(包括主離合器)放在空擋位置。采用油壓操縱機構操縱桿應放在中間位置。并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方向接頭、撐架及固定鋼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輪等,液壓式鏟運機還應檢查各液壓管路接頭、液壓控制閥等,確認正常方可啟動。手搖發(fā)動時防止搖把回彈,手拉繩啟動時,不得將拉繩纏在手上。
4. 3作業(yè)前鏟運機的道路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2條的規(guī)定。
4. 4機械運轉中,不準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等作業(yè)。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傳動皮帶等部件。
4. 5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動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 6兩臺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拖式鏟運機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鏟運機不得小于20m。平行作業(yè)時兩機間隔不得小于2m。在狹窄地區(qū)不得強行超車。
4. 7鏟運機上下坡時,必須掛低速檔行駛。不得途中換擋,下坡時不得脫擋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業(yè),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坡寬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離坡邊緣不得少于1m,斜坡橫向作業(yè)時,機身必須保持平穩(wěn)。作業(yè)中不得倒退。
4. 8作業(yè)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離開時,必須把變速擋板扳到空擋,熄火后方可離開。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業(yè),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發(fā)動機。
4. 10鏟土提斗時動作要緩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鏟土時應直線行駛,助鏟時應有助鏟裝置,正確掌握斗門開啟的大小,不得切土過深,兩機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駛助鏟平穩(wěn)。
4. 12鏟運機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拖拽,確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鏟運機的差速器鎖,只能在直線行駛的泥濘路面上短時間使用,嚴禁在差速器鎖住時拐彎。
4. 14在公路上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帶人或裝載其他物料。
4. 15檢修斗門或在鏟斗下作業(yè),必須把鏟斗升起后用銷子或鎖緊鏈條固定,再用撐桿將斗身頂住,并制動住輪胎。
4. 16作業(yè)完畢后,應將鏟運機開出溝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
4. 17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規(guī)定執(zhí)行。
5. 平 地 機
5. 1作業(yè)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擋位置,檢查并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象,然后發(fā)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正常方可啟動作業(yè)。
5.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
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業(yè)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yè)時,鏟刀應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cm。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5. 6各類鏟刮作業(yè)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一擋。刮土和平整作業(yè)可用二、三擋,換擋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耗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5. 7平地機轉彎或調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在高速擋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5. 8作業(yè)后平地機應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積水處。
5. 9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19規(guī)定。
6. 裝 載 機
6. 1作業(yè)前應檢查發(fā)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6.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c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6.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yè)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6. 4向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有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6.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6. 6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fā)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的作業(yè),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wěn)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6.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6. 10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xù)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
6. 11作業(yè)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qū),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接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7. 鉆 孔 機
7.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于4m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7. 2作業(yè)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
7. 3鉆機作業(yè)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各部件完整,聯結牢固,正確。
(2) 動力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 電氣系統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 卷揚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guī)定。
(5) 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7. 4鉆機作業(yè)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yè)。
7.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cm,并應固定。
7.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孔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wěn)后再進行操作。
7.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注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8. 樁 工 機 械
8. 1一般規(guī)定:
(1) 打樁施工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2) 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3)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嚴禁遠距離斜吊。
(4) 用樁機吊樁時,必須在樁上拴好圍繩。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近后,方可提升樁錘。
(5)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 插樁后應及時檢驗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7) 拔送樁時,應嚴格掌握不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荷載難以計算時,可參考如下辦法:
① 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拔送樁時負荷不得超過電機滿載電流。
② 樁機卷揚機內燃機為動力時,拔送樁時如內燃機明顯減速,應立即停止起拔。
③ 樁機為蒸汽卷揚機時,拔送樁時,如在額定蒸汽壓力下產生減速或停車,應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撥荷載可按4t計算。
(8) 卷揚鋼絲繩應經常處于油膜狀態(tài),不得硬性摩擦。見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標準。吊錘、吊樁可使用插接的鋼絲繩,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繩等。
(9) 作業(yè)中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除蒸汽打樁機在短時間內可將錘擔在機架上外,其他的樁機均不得懸吊樁錘進行檢修。
(10) 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
(11) 雷電天氣無避雷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yè)。
(12) 作業(yè)后應將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切斷電源和電路開關,停機制動后方可離開。
(13) 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樁機運輸:
(1) 汽車裝運樁機時,不得超寬、超高、超載、超長裝運。公路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2) 樁機裝運時必須綁扎牢固,墊、楔可靠,導桿必須擺放平直,不得壓、扭變形。
(3) 運輸中不得急轉彎,應低速行動,通過橋梁、函洞、隧道時,不得超高、超載盲目強行。
(4) 夜間裝運時,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jiān)護。
8. 3樁機的安裝與拆除:
(1) 拆裝班組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拆裝工藝、規(guī)程,拆裝前班組長應進行明確分工,并組織班組作業(yè)人員貫徹落實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高壓線下兩側10m以內不得安裝打樁機。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同意批準,方可安裝。
(3) 安裝前應檢查主機、卷揚機、制動裝置、鋼絲繩、牽引繩、滑輪及各部軸銷、螺栓、管路接頭應完好可靠。導桿不得彎曲損傷。
(4) 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裝底盤必須平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傾斜。樁機的平衡配重鐵,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保證樁架穩(wěn)定。
(6) 震動沉樁機安裝樁管時,樁管的垂直方向吊裝不得超過4m,兩側斜吊不得超過2m,并設溜繩。
8. 4樁架挪動:
(1) 打樁機架移位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暢通無阻。
(2) 挪移打樁機時,嚴禁將樁錘懸高。必須將錘頭制動可靠方可走車。
(3) 機架挪移到樁位上,穩(wěn)固以后,方可起錘,嚴禁隨移位隨起錘。
(4) 樁架就位后,應立即制動、固定。操作時樁架不得滑動。
(5) 挪移打樁機架應距軌道終端2m以內終止,不得超出范圍。如受條件限制,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樁機和震動沉樁機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挪移時應有專人指揮,樁機架不得傾斜。若遇地基沉陷較大時,必須加鋪腳手板或鐵板。
8. 5樁機施工
(1)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傳動、制動、滑車、吊索、拉繩應牢固有效,防護裝置應齊全良好,并經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樁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熟悉樁機構造、性能和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熟練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樁機操作人員操作。
(3) 打樁作業(yè)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揚機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擠壓,纏繞滾筒上不少于3圈。在纏繞鋼絲繩時,不得探頭或伸手撥動鋼絲繩。
(5) 穩(wěn)樁時,應用撬棍套繩或其他適當工具進行。當樁與樁帽接合以前,套繩不得脫套,糾正斜樁不宜用力過錳,并注視樁的傾斜方向。
(6) 采用樁架吊樁時,樁與樁架之垂直方向距離不得大于5m(偏吊距離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樁施工場地,必須經常保持整潔。打樁工作臺應有防滑措施。
(8) 樁架上操作人員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應放入工具袋內,不得放在樁架上。
(9) 利用打樁機吊樁時,必須使用卷揚機的剎車制動。
(10) 吊樁時要緩慢吊起,樁的下部必須設溜(套)繩,掌握穩(wěn)定方向,樁不得與樁機碰撞。
(11) 柴油機打樁時應掌握好油門,不得油門過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樁錘跳躍過高,起錘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機或蒸汽錘拔樁筒,在入土深度超過1m時,不得斜拉硬吊,應垂直拔出。若樁筒入土較深,應邊震邊拔。
(13) 柴油機或蒸汽打樁機拉樁時應停止錘擊,方可操作,不得錘擊與拉樁同時進行。降落錘頭時,不得猛然驟落。
(14) 在裝拆樁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電源。
(15) 檢查或維修打樁機時,必須將錘放在地上并墊穩(wěn),嚴禁在樁錘懸吊時進行檢查等作業(yè)。
(16) 作業(yè)后應按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