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1. 爆炸物品的接收與入庫
- 確認供應商資質及運輸安全證明。
- 檢查物品包裝完整無破損,核對數量與品名。
- 按照規(guī)定存放區(qū)域進行分類存儲。
2. 日常保管
- 定期檢查倉庫環(huán)境,確保干燥通風,避免陽光直射。
- 建立詳細庫存記錄,定期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 嚴禁煙火,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 領用與出庫
- 審核領用申請,確認用途合法合規(guī)。
- 監(jiān)督領取過程,確保安全操作。
- 出庫后及時更新庫存信息。
4. 應急處理
- 掌握應急預案,定期演練。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 在緊急情況下,優(yōu)先保證人員安全。
5. 安全培訓
- 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 更新培訓內容,適應法規(guī)變化。
篇2
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儲存管理:確保爆炸物品儲存在專用、安全的設施內,避免接觸火源和濕氣。
2. 搬運與運輸:使用專用設備和人員進行搬運,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應急預案。
3. 使用操作:遵循正確的引爆程序,避免產生火花和靜電。
4. 個人防護: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
5. 應急處理:制定并演練應急響應計劃,以應對潛在的事故。
6.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7. 記錄與報告:保持詳細的操作記錄,及時上報任何異常情況。
篇3
民用爆炸物品倉庫保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倉庫選址與設計
1. 倉庫應設在遠離居民區(qū)、重要設施和交通要道的地方,以降低潛在風險。
2. 倉庫應具備防爆、防火、防盜和防潮功能,結構堅固,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3. 設計應包括安全出入口、應急疏散通道和足夠的安全距離。
二、物品存儲
1. 爆炸物品應分類、分庫存放,避免相互反應引發(fā)事故。
2. 存儲量需嚴格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不得超載。
3. 儲存物品應定期檢查,確保無破損、變質或泄漏現(xiàn)象。
三、人員管理
1. 倉庫工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操作流程和應急處理方法。
2. 工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嚴禁攜帶火源、電子設備進入倉庫。
3. 倉庫內禁止吸煙、飲食和進行無關活動。
四、出入庫管理
1. 入庫前需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確認物品無異常后方可入庫。
2. 出庫時需核對數量、品種,防止誤領或丟失。
3. 倉庫內搬運作業(yè)應輕拿輕放,避免產生火花。
五、安全監(jiān)控
1. 倉庫應設置24小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并配備警報裝置。
2. 定期進行安全巡查,記錄并報告任何異常情況。
3. 配備消防設備,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六、應急預案
1.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爆炸、盜竊等情況的應對措施。
2.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3. 設立緊急聯(lián)絡機制,確保在危機時刻能迅速啟動響應。
篇4
民用爆炸物品入庫檢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接收準備
1. 確認供應商資質:核實供應商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
2. 檢查包裝:確保物品包裝完整無損,標識清晰,符合相關法規(guī)要求。
二、實物驗收
1. 核對數量:對照采購訂單,逐一清點入庫物品,確保數量準確無誤。
2. 檢驗質量:檢查物品外觀,排除破損、潮濕、變形等異常情況,必要時進行性能測試。
三、儲存環(huán)境
1. 安全距離:確保庫房與周邊建筑物、交通線路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2. 防火防爆:檢查庫房內消防設施完備,通風良好,無火源、靜電等安全隱患。
四、記錄與報告
1. 建立臺賬:詳細記錄入庫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異常處理: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記錄,采取相應措施。
五、人員管理
1. 培訓上崗:所有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知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處置方法。
2. 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篇5
爆炸物品搬運裝卸安全操作規(guī)程
爆炸物品的搬運和裝卸是一項高風險的工作,涉及到人員安全、設施安全及公共安全等多個方面。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操作規(guī)程:
1. 專業(yè)培訓:所有參與搬運裝卸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的爆炸物品處理培訓,了解其性質、危險性及應對措施。
2. 穿戴防護裝備:工作時應穿戴防靜電服、防爆頭盔、防護眼鏡、防滑手套等,確保個人安全。
3. 明確標識:爆炸物品需明確標識,避免混淆或誤操作。
4. 專用工具:使用專用的防爆工具進行搬運,禁止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工具。
5. 限制人數:裝卸現(xiàn)場應控制人數,減少潛在風險。
6. 安全距離:保持與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距離,尤其是在開箱、裝載和卸載時。
7. 嚴禁煙火:工作區(qū)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8. 應急預案:制定并熟知應急預案,以便在發(fā)生意外時迅速響應。
篇6
爆炸物品管理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以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存儲與保管
2. 運輸與搬運
3. 使用與處置
4.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5. 員工培訓與教育
6. 監(jiān)控與記錄
篇7
爆炸物品倉管員的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接收與驗收
- 確保所有入庫的爆炸物品均有合法的來源證明和安全檢查報告。
- 檢查物品包裝完整,無破損、泄漏或其他安全隱患。
2. 儲存管理
- 分類存儲,不同類型的爆炸物品應分開存放,避免相互影響。
- 標簽清晰,每個物品上應有明確的標識,包括名稱、危險等級、有效期等信息。
- 定期檢查庫存,確保物品狀態(tài)良好,及時處理過期或損壞的物品。
3. 出庫與發(fā)放
- 嚴格執(zhí)行審批流程,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領取爆炸物品。
- 記錄詳細,每次出庫都要記錄領取人、數量、用途等信息。
- 監(jiān)督領用過程,確保物品安全交接。
4. 庫區(qū)維護
- 保持庫區(qū)清潔,定期清理雜物,避免引發(fā)火災或爆炸。
- 檢查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 安全警示,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確保照明充足。
篇8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規(guī)程
1. 物品分類與存儲
- 炸藥:包括工業(yè)炸藥、火工品等,應儲存在專用的防爆倉庫內。
- 引爆物:如雷管、導火線等,需單獨存放并遠離火源。
- 爆破器材:包括炸藥包、爆破筒等,須妥善保管防止損壞。
2. 許可與審批
- 使用民用爆炸物品需取得相關許可證件,確保合法合規(guī)。
-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證上崗。
3. 運輸與押運
- 運輸過程中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使用專用運輸車輛。
- 押運人員應全程監(jiān)控,確保安全無誤。
4. 使用與爆破作業(yè)
- 爆破作業(yè)前制定詳細安全方案,進行風險評估。
- 現(xiàn)場設置警戒區(qū)域,確保非作業(yè)人員遠離。
5. 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
- 建立應急預案,對突發(fā)情況迅速響應。
- 發(fā)生事故后,立即上報并啟動應急機制。
篇9
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物品分類與儲存:根據物品性質,將爆炸物品分為不同的類別,并在專用設施內進行妥善儲存。
2. 許可證制度: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操作需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證。
3. 操作人員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并持有相關證書。
4. 運輸規(guī)定:運輸爆炸物品應遵守特定的安全規(guī)定,包括專用運輸車輛和路線規(guī)劃。
5. 應急預案:制定并定期演練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6. 安全檢查:定期對儲存和使用場所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隱患。
篇10
民用爆炸物品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裝載準備:確保所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培訓,檢查設備及工具完好無損。
2. 裝載過程:遵循輕拿輕放原則,避免產生火花和靜電,嚴格控制裝載量不超過規(guī)定標準。
3. 卸載操作:在指定的安全區(qū)域進行,保持警戒,防止意外掉落或碰撞。
4. 運輸途中: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持安全距離,配備專門押運人員,確保運輸車輛狀態(tài)良好。
5. 儲存管理:在專用倉庫內,遵循分類儲存、定期巡查、防潮防火等規(guī)定。
6.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進行定期演練,確??焖夙憫话l(fā)情況。
篇11
爆炸物品儲存庫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人員資質與培訓
1. 儲存庫的工作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yè)背景,接受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書。
2. 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更新和應急演練,確保所有人員熟悉應急預案。
二、設施設備
1. 儲存庫應設在遠離居民區(qū)、重要設施的地方,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的防爆、防火標準。
2. 庫內應設有消防設施,如滅火器、自動噴水系統(tǒng)等,并定期檢查維護。
三、物品分類與存儲
1. 爆炸物品應根據性質、危險程度進行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2. 保持儲存區(qū)域干燥、通風良好,避免陽光直射。
四、入庫與出庫管理
1. 入庫前需嚴格檢查物品包裝、標識,確保無破損、無泄漏。
2. 出庫時,核對數量、品種,防止誤領、誤運。
五、日常監(jiān)控
1. 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監(jiān)控系統(tǒng)應全天候運行,記錄庫內情況。
2. 定期巡查庫區(qū),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潛在風險。
六、應急響應
1. 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火警、泄漏、地震等情況的應對措施。
2. 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能迅速撤離。
篇12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接收與裝載
1. 接收爆炸物品時,必須核對品名、數量、編號及生產日期,確保無誤。
2. 裝載前檢查運輸車輛的安全設備,如滅火器、警示標志等是否完備。
3. 裝載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撞和振動,嚴禁超載。
二、運輸途中
1. 駕駛員需持有特殊物品運輸許可證,并熟悉路線及應急預案。
2. 運輸過程中保持安全速度,避免急剎車和快速轉彎。
3. 車輛應停放在陰涼、通風、遠離火源的地方,禁止在人員密集區(qū)域停留。
三、卸貨與交付
1. 到達目的地后,立即通知接收方進行現(xiàn)場核驗。
2. 卸貨時,應由專業(yè)人員操作,遵循先入庫后簽字的原則。
3. 交付完成后,雙方應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篇13
1. 爆炸物品的存儲:必須在指定的安全倉庫內,遠離居民區(qū)和重要設施。
2. 操作人員資質:所有操作人員需持有專業(yè)培訓證書,并了解相關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
3. 裝卸流程:使用專用工具,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或摩擦引發(fā)火花。
4. 運輸規(guī)定:使用防爆車輛,遵守交通規(guī)則,途中禁止吸煙或使用電子設備。
5. 應急處理:配備消防設備,制定應急預案,發(fā)生意外立即啟動。
篇14
民用爆炸物品拆箱分發(fā)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 接收與驗收:確保運輸過程的安全,核對物品數量、種類及包裝完整性。
2. 存儲管理:合理安排存儲位置,遵循防爆、防火、防潮原則。
3. 拆箱作業(yè):執(zhí)行嚴格的拆箱程序,防止意外觸發(fā)。
4. 分發(fā)登記:詳細記錄領取人信息,確保物品流向可追溯。
5. 安全運輸:使用專用運輸工具,遵守運輸規(guī)定。
6. 使用指導:提供安全操作指導,確保使用者熟知操作流程。
7. 廢棄物處理:對廢棄包裝進行妥善處置,防止安全隱患。
篇15
民用爆炸物品操作規(guī)程
一、爆炸物品的分類與識別
1. 炸藥類:包括工業(yè)炸藥、火藥、煙火劑等,應能準確識別其外觀特征和標識。
2. 爆破器材:如雷管、導火索、導爆索、起爆器等,了解其構造和功能。
3. 爆炸裝置:如炸藥包、爆破筒等,需掌握其組裝和使用方法。
二、存儲與搬運
1. 存儲場所:應設在安全、通風良好、無火源的專用庫房內,保持干燥,嚴禁混存其他物品。
2. 搬運程序:使用專用搬運工具,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摩擦產生火花。
三、作業(yè)準備
1. 審批手續(xù):進行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和作業(yè)許可證。
2. 作業(yè)計劃:制定詳細的操作方案,明確作業(yè)人員職責,預估風險并制定應急預案。
四、裝藥與布設
1. 裝藥:遵循“少裝多次”的原則,確保裝藥均勻,避免過量。
2. 布設:依據地質條件和設計要求,合理布置炸藥,確保爆破效果。
五、引爆與監(jiān)控
1. 引爆系統(tǒng):選用合適的引爆器材,確保連接可靠,防止早爆或晚爆。
2. 監(jiān)控措施:設置安全警戒線,監(jiān)控現(xiàn)場動態(tài),確保人員安全。
六、作業(yè)后處理
1. 爆破后檢查:確認爆區(qū)無殘留炸藥,及時清理廢棄物。
2. 安全撤離:爆破后,所有人員應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篇16
爆炸物品裝卸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個人防護裝備
- 穿戴符合標準的防護服、防爆頭盔、防爆眼鏡、防靜電鞋和手套。
- 攜帶必要的應急設備,如滅火器、急救包等。
2. 安全距離與隔離
- 裝卸作業(yè)時,確保與周圍人員和建筑物保持安全距離。
- 設置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作業(yè)區(qū)域。
3. 操作流程
- 按照預先設定的安全程序進行操作,如檢查包裝、標識、數量等。
- 使用專用工具,避免產生火花或靜電。
4. 天氣條件
-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如雷雨、高溫等,應暫停裝卸作業(yè)。
5. 緊急應對
- 掌握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路線、報警方法和現(xiàn)場處置措施。
6. 培訓與資格
- 定期接受安全培訓,確保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
- 持有相關資質證書,證明其勝任此項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裝卸和出入管理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基本建設和生產礦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的押運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有從事煤礦安全或采掘工作面兩年以上工齡。
第3條? 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證書,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押運過程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2、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3、嚴格執(zhí)行押運防范措施與管理責任,嚴防押運過程中發(fā)生丟失和被盜。
第5條? 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炸藥和雷管性能的人員、持證押運。
四、押運準備
第6條? 運送爆炸物品前,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爆炸物品運輸證,持證押運。
第7條? 必須備有合格的滅火器和防止日曬雨淋蓬布,并在車上插上有危險字樣的小黃旗。汽車排氣管應裝在汽車前部保險杠下,且進入庫區(qū)時尖加裝防火罩。
第8條? 嚴禁用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拖車、摩托車、自行車或其它貨物混裝車運輸爆炸物品。
五、爆炸材料運輸
(一)地面運輸
第9條炸藥、雷管必須分別運輸。炸藥箱要擺放整齊,雷管最多只準碼放兩層,不準倒放、立放,兩層之間及車和雷管要用柔軟材料墊好,炸藥或雷管裝車高度必須低于車廂緣10厘米。
第10條? 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應用帆布覆蓋、捆緊,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嚴禁在庫內逗留。
第11條? 運送炸藥或雷管時駕駛員、押運員應關閉手機、傳呼機。嚴禁在汽車上抽煙、使用手機、傳呼機。司機必須辦理危險品運輸執(zhí)照。
第12條? 運炸藥或雷管的路線必須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汽車必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不準中途隨意改變路線或無故逗留,也不準其他人員或貨物搭乘。
第13條? 用敞棚汽車運送炸藥或雷管押運員不準坐在駕駛室內,必須坐在車廂后留出的空間內。
第14條? 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室外氣溫低于一10℃防凍結措施。
第15條? 不準在裝卸地點帶煙、火或發(fā)火工具。
第16條? 人工搬運,背運時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箱(30千克),2人抬運,每次不得超過兩箱(60千克)
搬運時嚴禁扔、摔、碰、撞,要抓穩(wěn)、抓緊、輕拿輕放。
(二)井下運輸
第17條? 爆炸材料運輸,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持證押送。
第18條? 爆炸材料到達井口前,押運工要提前做好準備。爆炸材料到達井口后,要認真清點核實數量,并與供應部門辦好交接手續(xù)。
第19條? 炸藥、雷管不得在井口拆箱,應成箱運往井下爆炸材料庫。
第20條? 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有木質隔板的專用車輛內,車輛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只準裝1層雷管箱,并加蓋上鎖。炸藥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入高度不得越過車邊緣。
第21條? 立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雷管、炸藥必須分別運。
2、必須事先通知提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3、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罐籠內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不得滑動。運送其他類炸藥時,爆炸材料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三分之二。
4、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押運人員外不提有其他人員。
5、罐籠升降的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米/秒,運關其他炸藥時,不得超過4米/秒。司機在起動或停止提升時,不得使罐籠發(fā)生震動。
6、吊桶升降速度:無論運送何種爆炸材料,升降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司機在起動或停止提升時,不得使吊桶發(fā)生震動。
7、交接班、人員上下班時間風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8、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第22條? 斜井運送炸藥、雷管,除執(zhí)行第21條款規(guī)定,炸藥、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外,斜井上下人員提前聯(lián)系好,并做好接車準備。
第23條? 斜井運送炸藥、雷管的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第24條? 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同一列車內運輸。如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之間,必須用3個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2、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隔板的車箱內,車箱內部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其他類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上緣。
3、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應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4、列車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5、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人員、物料或工具。
6、嚴禁用蓄電池電動車運送爆炸材料。
7、不許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在井底車場和大巷中停留。
8、裝卸地點朋架空線,必須停電后才能裝卸。
第25條? 水平巷道和傾斜巷道內可靠的信號裝置時,可用鋼絲繩子牽引的車輛運送爆炸材料,但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運輸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運輸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箱內以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到運輸爆炸材料。
第26條? 從干道向井下藥庫的鐵路支線應不少地兩處絕緣軌。兩處絕緣軌之間的距離,進單車時,應大于1車身和長度。
第27條? 運送爆炸材料的車輛到達爆炸材料庫后,要立即卸車,做到輕拿輕放,嚴禁扔、擲、碰撞等。
第28條? 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金屬專用容器內,并加蓋上鎖。電雷管和炸藥嚴禁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途中逗留。
3、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性材料的人員沿井筒上下。
六、收尾工作
第29條? 裝、卸車完畢,押運工要立即與庫管員清點數量、品種,確認無誤后,辦好接驗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