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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操作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7

重機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1. 安全檢查:在操作前,務必對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包括但不限于剎車系統(tǒng)、吊具、液壓裝置、鋼絲繩、信號設備等關鍵部件。

2. 操作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了解重機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規(guī)程。

3. 環(huán)境評估:在作業(yè)開始前,需評估工作區(qū)域的安全狀況,確保無潛在危險如電線、障礙物等。

4. 負荷評估:明確重機的最大負荷能力,避免超載,合理規(guī)劃起吊物品的重量和分布。

5. 操作指令:使用標準手勢或信號進行指揮,確保操作員和地面工作人員之間的溝通清晰無誤。

6. 應急準備:設立應急預案,如突發(fā)故障或事故,能迅速采取應對措施。

目的和意義

重機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工作效率,保護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可以減少由于人為錯誤導致的設備損壞和生產延誤,從而降低維修成本,維持生產穩(wěn)定。此外,良好的操作習慣也有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對服務質量和專業(yè)性的信心。

注意事項

1. 操作前務必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反光衣、防護眼鏡和防滑鞋。

2. 不得在疲勞、飲酒或服用可能影響判斷力的藥物后操作重機。

3. 操作過程中,始終保持警惕,嚴禁分心或進行無關行為。

4. 起吊物品時,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物品搖擺或掉落。

5. 重機在移動時,確保周圍無人,避免傷及行人。

6.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潛在問題。

7.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報告上級并采取相應措施。

8. 在非操作狀態(tài)下,重機應停放在指定區(qū)域,切斷電源,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

以上各項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每位員工都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讓我們共同維護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重機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門式起重機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經考試合格并持有設備操作證者,方準進行操作。操作者必須經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應嚴格按照潤滑規(guī)定進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適當,油路暢通,油標(窗)醒目,油杯等清潔。

3、檢查各傳動裝置、操縱機構、大小車走行輪、卷筒、吊鉤、滑輪、肖軸、鋼絲繩等有無磨損及不良處所,起重機軌道上及其兩側,—米以內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應檢查超重機路基和軌道是否良好。

4、檢查信號鈴、信號燈及照明設備是否完善,試驗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開關,以及各制動器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5、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鋼絲繩應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 鋼絲繩磨損腐蝕超過表面鋼絲直徑40%、燒壞壓扁變形、-折斷一股 ?或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根數(shù)超過順繞鋼絲5%,互繞鋼絲10%時均應禁止使用。

6、作業(yè)時,司機只聽一人指揮。司機和指揮者應有明顯的手勢信號或音響信號。司機在執(zhí)行前,應以音響信號呼應。如遇有危險或起重機發(fā)生故障時,不論“停車”信號發(fā)自何人,均應立即停車。

7、第一鉤應先試吊,將重物吊離地200毫米時,做剎車試驗并確認吊裝良好后再作業(yè)。移動過程中,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動途中一切物體0.5米以上。

8、起重機的升降、起動、停止應緩慢,禁止在運行中突然改變方向。當大、小車運行接近終點時,應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為停止運行的手段。

9、如遇停電、電壓大量下降或設備發(fā)生故障,大車行走時兩側支腿不同步發(fā)生偏移時,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開電源開關。如重物處于懸掛位置時,應采取措施,使重物緩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兩臺超重機在同一軌道上行駛相距必須在3米以上。

12、鋼絲繩應定期撿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應將鋼絲繩上的油污雜物清除干凈,把潤滑油加熱至60℃左右,以促使?jié)櫥吐淙肜K股間隙。

13、工作后,應將吊鉤升起,小車停靠在司機室一端,并將起重機開放在指定地點,用夾輪鉗鎖緊軌道。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將各操作手柄(開關)置于空擋(零位),拉開電源開關,鎖閉駕駛室,達到整齊、清潔、安全。

第2篇 工貿企業(yè)桅桿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wěn)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 作棚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2)作業(yè)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lián)軸器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接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簡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15 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線垂直,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6°。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xiàn)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yè)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yè)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 籠降至地面。

(10)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承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yè)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yè)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 用木塊楔緊縫隙,使起重機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勻地傳給地面,以防在吊裝中 發(fā)生沉陷和偏斜。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桅桿式起重機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關系到起重機穩(wěn)定性能,夾角小, 纜風繩受力小,起重機穩(wěn)定性好,但要增加纜風繩長度和占地面積。因此,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 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桅桿式起重機結構簡單,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纜風繩均勻地拉 牢主桿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個地錨稍有松動,就能造成主桿傾斜而發(fā)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滿載重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 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作業(yè)在小范圍移動時,可以采用調整纜繩長度的方法使主桿在直立情況下穩(wěn)定移動。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如距離較遠時,由于纜風繩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轉運后重新安裝。

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 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在起吊滿載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 制器。

9.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

第3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檢查規(guī)程

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檢查

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2、操作前應松開夾軌器,按規(guī)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路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于2~3m,并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xiàn)象。

3、軌道安裝后,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3.1.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3.2.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3.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于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

3.4.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于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4、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xiàn)象。

5、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6、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7、操作系統(tǒng)、電氣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xiàn)象。

8、對于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9、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0、所有電氣系統(tǒng)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歐)。

11、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12、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人生產。

第4篇 工貿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帶電設備區(qū)域內使用汽車吊、斗臂車時,車身應使用不小于16㎜2的軟 銅線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應設圍欄,并設置適當?shù)木緲酥九啤?/p>

2.起重機停放或行駛時,其車輪、支腿或履帶的前端或外側與溝、坑邊緣的距離不準小于溝、坑深度的1.2倍;否則應采取防傾、防坍塌措施。

3.作業(yè)時,起重機應置于平坦、堅實的地面上,機身傾斜度不準超過制造廠的規(guī)定。不準在暗溝、地下管線等上面作業(yè);不能避免時,應采取防護措施,不 準超過暗溝、地下管線允許的承載力。

4.作業(yè)時,起重機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吊物等與架空輸電線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準小于表11-4的規(guī)定,且應設專人監(jiān)護。

表11-4與架空輸電線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離

1.5

3.0

4.0

5.0

6.0

7.0

8.5

5長期或頻繁地靠近架空線路或其他帶電體作業(yè)時,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6汽車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收 緊。車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汽車起重機及輪胎式起重機作業(yè)前應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進行其他操 作。作業(yè)完畢后,應先將臂桿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車式起重機除設計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準吊物行走。

8汽車吊試驗應遵守gb5905《起重機試驗、規(guī)范和程序》,維護與保養(yǎng)應遵守zbj80001《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維護與保養(yǎng)》的規(guī)定。

9高空作業(yè)車(包括絕緣型高空作業(yè)車、車載垂直升降機)應按gb/t 9465-2008《高空作業(yè)車》標準進行試驗、維護與保養(yǎng)。

第5篇 液壓伸縮臂軌道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內燃軌道起重機司機必須接受起重駕駛工作的專業(yè)培訓,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必須培訓合格,有相應的資質,持證上崗。起重司機必須熟知生產場所的設備、環(huán)境、危險因素、作業(yè)方法及防范措施。

2、設備操作前,應按照設備自檢自修范圍內的各項要求進行檢查或保養(yǎng),各維護步驟完成后,確認柴油機在空栽狀態(tài)下,確保各部件良好后方可操作設備作業(yè)。

3、作業(yè)前認真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起重機狀況,確認良好方可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注意天氣情況,大風或雷電時,有可能發(fā)生直吊重物搖擺,吊臂被雷擊等現(xiàn)象,因此必須嚴格遵守6級及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起重機作業(yè)條例。

5、進入司機室室前,操持司機室地板、設備、手、鞋無油泥、水、污泥,防止滑倒造成事故。

6、司機離開起重機前,必須閉鎖回轉機構,關閉電源,以防止非操作人員上機操作。

7、設備運行中發(fā)生不良狀況或故障時,應立即松開操作手柄停止作業(yè),關閉柴油機,聯(lián)系設備維修人員,并配合設備維修人員進行處理解決。

二、禁止事項:

1、嚴禁起重機司機無證(包括操作證過期)操作。

2、嚴禁起重機司機起機后擅離工作崗位。

3、起重作業(yè)過程中嚴格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1超負荷不吊;○2物件未掛牢不吊;○3無人指揮或多人指揮信號不明不吊;○4重量不明或物地埋在地下不明不吊;○5靠近帶電導線,建筑物危險品時,小于規(guī)定的距離不吊;○6吊運的物體上有人或有浮動物品不吊;○7棱角銳利物件未采取襯墊措施不吊;○8吊鉤沒有對準物件重心不吊;○9吊索夾角超過120度不吊;○10未試吊不吊。

4、禁止用吊鉤運送或起升人員,作業(yè)人員、維修人員嚴禁在升起的大臂及吊起的物件下通過、作業(yè)。

三、操作規(guī)程:

1、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

1.1、認真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起重機狀況,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損傷、各液壓系統(tǒng)的閥門是否全部打開、柴油機的冷卻水位,機油位及燃油是否滿足要求,確認良好方可作業(yè)。

1.2、作業(yè)前確認力矩限制器是否良好,作業(yè)中嚴禁甩開力矩限制器進行起重作業(yè),由力矩限制器監(jiān)控起重作業(yè)。

1.3、柴油機啟動前,必須檢查動力間各傳動部是否有異物,檢查燃油及各部潤滑情況是否良好,檢查各控制按鈕、各手柄、各閥是否在正確位置。

1.4、在開始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周圍情況,特別注意有無其他工程機械、構建物及電氣線路等導電體。

2、設備開機程序:

2.1、柴油機的啟動,首先用鑰匙打開蓄電池電源開關,然后用按壓柴油機起動電鈕,起動柴油機至穩(wěn)定轉速。

2.2、打開起重機支腿,并確認支腿支撐牢固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2.3、根據現(xiàn)場實際情況在力矩限制器上選取適宜的工況。

2.4、開始起重機作業(yè)和開始回轉操作之前,按下喇叭按鈕,以警告位于起重機周圍的人員。操作時必須與作業(yè)者緊密配合,步調一致。移動和起升重物只應聽從作業(yè)者所發(fā)出的信號進行,但停車信號不論由誰發(fā)出,均應立即停車。

2.5、起吊期間,吊載需保持在視野內。若看不到吊載,須保證手語者在視野內。

2.6、如果起重機在非常狹窄地方工作時,最好空載完成所有動作,預先考慮所有能安全靈活的完成起吊工作的動作。從力矩限制器上仔細觀測特殊起重工況下的吊臂和臂長。

3、操作完成后的要求:

3.1作業(yè)完畢后,落下吊臂,放置好吊鉤組,并將各按扭、各閥、開關復位,關閉電源開關。

3.2檢查、清掃設備,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現(xiàn)場確認良好,起重機司機確認鎖閉起重機駕駛室、機械間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四、維護保養(yǎng)及自檢自修范圍

1、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熟悉設備構造、性能、傳動原理、加工方法和范圍。每班作業(yè)認真填寫《設備點檢、運行記錄卡》。

2、每周對設備進行清掃擦拭,保證設備機械間及設備外表面清潔。

3、按照內燃軌道起重機潤滑標準,定期對機械部件進行注油潤滑。

4、每次啟機后柴油機必須在中速下運轉2-3小時,以便為蓄電池補充電,蓄電池貯存長期不用時,每隔3個月進行一次充電保養(yǎng)。

5、更換或添加液壓油時,必須考慮下列各項:無論更換或添加時,必須使用濾油車進行;添加時必須保證相同牌號的液壓油(yb-n32抗磨液壓油或10號航空液壓油);油箱用不銹鋼制成,換油時,禁止使用棉絲清潔,但可沖洗;定期從排污口排放水分及雜質;必須使用建議牌號,質量優(yōu)良的液壓油。

6、液壓油進行循環(huán)過濾的周期一般為三個月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起重機上的濾油器,并將紙質濾芯更換;每兩年或三年對系統(tǒng)的液壓油進行徹底更換。

7、每次作業(yè)前目測鋼絲繩,繩股不能有任何松散及斷絲、斷股現(xiàn)象。要經常潤滑,建議用鋼絲繩專用潤滑脂浸透鋼絲繩。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反饋設備車間。

8、每日檢查設備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xiàn)象,如自行無法處理,及時反饋設備車間。

9、設備進行檢修時,操作人員必須跟班檢修,按自檢自修范圍進行工作并積極配合設備維修人員作業(yè)。

第6篇 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說明

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說明

一、作業(yè)前檢查和起動

1. 起動前檢查:

(1)各安全裝置應齊全可靠;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液壓油等均應充足;

(4)各連接件應無松動。

2. 起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按規(guī)定起動發(fā)動機。

3. 發(fā)動機起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批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二、履帶起重機工作前注意事項

1. 起重機應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軟應夯實后枕木垂直于履帶墊實,地面不平時應事先加以不整。

2. 起重機必須有音響清晰的喇叭或鈴等信號。

第7篇 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應在乎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按照jgj 33—2001第3.2節(jié)的規(guī)定啟動內燃機。

5.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其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作業(yè)時,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當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7.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并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動作。

9.起吊重物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繼續(xù)起吊。在重物升起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鉤冒頂。當起重機停止運轉而重物仍懸在空中時,即使制動踏板被固定,仍應腳踩在制動踏板上。

10.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xié)調,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tài)。

11.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12.起重機行走時,轉彎不應過急;當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彎;當路面凹凸不平時,不得轉彎。

13.起重機上下坡道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大。嚴禁下坡空擋滑行。

1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5.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6.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xiàn)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17.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lián)絡手段進行指揮。

19.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0.作業(yè)后,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應關停內燃機,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各制動器加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加鎖。

21.起重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運送。特殊情況需自行轉移時,應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動輪應在后面,機身、起重臂、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并應加保險固定。每行駛500~1000m時,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22.起重機通過橋梁、水壩、排水溝等構筑物時,必須先查明允許載荷后再通過。必要時應對構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過鐵路、地下水管、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并不得在上面轉彎。

23.用火車或平板拖車運輸起重機時,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機裝上車后,應將回轉、行走、變幅等機構制動,并采用三角木楔緊履帶兩端,再牢固綁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墊實,不得使吊鉤懸空擺動。

第8篇 履帶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每班工作前,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各項檢查與保養(yǎng)后,方可啟動發(fā)電機。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將所有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發(fā)動后應注意各部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異響。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二、開始工作前,應先試運轉一次。運轉時先接上主離合器再按順序扳動各機構的操縱桿,檢查各機構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檢修。

三、作業(yè)前應注意在起重機回轉范圍內有無障礙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最大仰角不得超過78°。

五、重物起吊時,司機的腳應放在制動器踏板上,并嚴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鉤到達頂點。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額定重量時,起重機必須置于堅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軟和不平時應采取措施。起吊時的一切動作應以緩慢的速度進行,禁止同時進行兩種動作。

七、吊物行走時,地面應堅實平坦,起重臂應在履帶正前方,重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0.5米,回轉機構、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起重機禁止作運輸機械使用。

八、空車行走轉向時不得過快過急。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九、在深坑邊工作時,機身與坑邊應根據土質情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以防塌方。

十、起重機行走時。避免在松軟或不能承受重壓的管、溝、地面上行駛,以防翻倒或壓壞管、溝。如果必須通過,應在地面上鋪上結實的木板。

十一、起重機不能在斜坡上橫向運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須運行或轉動時,應將機身墊平。

十二、工作完畢后,應關閉發(fā)動機,操縱桿放到空檔位置,將各制動器剎死。冬季應將冷卻水放盡。并將駕駛室門窗鎖住。

十三、履帶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9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4

三. 停機后檢查

3. 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3. 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3. 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第10篇 隨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只有經過培訓才可以操作起重機,操作人員在起重機運轉時不得離開控制臺,未經操作人員允許不能進入起重機的操作范圍,禁止在起重物下站人,禁止用起重機提升人。

二、 操作時嚴禁兩種機構同時動作,被起吊物不能超出起重機載荷圖所標定的載荷值。

三、 不準帶角度起吊載荷,確保載荷安全牢固;不準拖拉或斜拉載荷,不準吊埋在地里或凍結在地上的重物;載荷剛離開地面時,要確保載荷在行進方向沒有障礙。

四、 在起重地區(qū)在高壓線的上方要保持最小5米的距離。

五、 操作起重機的場地地面必須堅實、平整,傾斜度不在于1:20,工作過程地面不得下陷,若必須在松軟或塌下去的地面上時,一定要在支腿和地面之間放一塊支撐板(如木塊、鐵板等)以增大承載面積。

六、 操作環(huán)境溫度應為-25度~55度之間,在閃電、雷雨天氣或風速大于6級風的情況下不準使用起重機。

七、 開始提升操作前,一定要檢查提升裝置是否完好,貨物一定要固定牢固,起重機鎖緊裝置要鎖緊。

八、 起重貨物時的吊繩(纜)夾角不宜太小或太大,最大不宜超過120°,否則吊繩承受的拉力太大易斷裂,角度太小則使吊繩太長。

九、 操作完畢后,在移動車輛之前,起重機必須完全縮回并鎖定。

第11篇 岸邊集裝箱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檢查設備的完好性,按下總控制按鈕,進行相應的試燈試報操作,發(fā)現(xiàn)有問題、隱患時必須及時處理、反饋和報告。

2. 學員在開車時,必須集中精力,認真操作。當起重機運行時,禁止打開起動裝置,起動電阻,配電盤等進行檢視,禁止在任何部件進行潤滑。

3.對電器設備進行檢查時,應選擇維修模式進行操作,電器設備本身應該斷電。

4.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有異?,F(xiàn)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不能開車。

5.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能依靠“限位開關”停車,以免限位開關失效,發(fā)生事故。緊急停車時,如發(fā)現(xiàn)停不下來或控制失靈,可先拉下緊停開關,再拉下空氣斷路器,切斷電源,待處理好事故再恢復運轉狀態(tài)。

6.停車操作時,遇突然停電,應拉下總閘刀,各操作手推到零位,通電后再按開車步驟開車。

7.停止操作前,吊具必須升至安全位置,小車停放在大梁中央,切斷電源,停車等待。

8.工作完畢,離開駕駛室,必須切斷緊急開關,拉下電源總閘刀,各控制開關放在零位。

第12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操作證者,方可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2 操作前,應檢查行車、吊具(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鏈條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負荷使用;操作系統(tǒng)、信號、限位開關、剎車機構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工作。

3 吊鉤工件時要掛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嚴禁有行人,

任何情況下都要嚴禁用人作配重。開車前,必須仔細觀察上、下、左、右及樓梯周圍有無行人和其他障礙物,并先響鈴,無異常才能行車。

4 在吊運工件時精力要集中,聽從地面專人按規(guī)定的手勢的訊號指揮;操作時他人不得亂發(fā)信號(緊急情況下例外);開車運行時要發(fā)出警號,使下面的人員知道運行的方向;不得同時開動正付卷筒的兩個吊鉤;若在翻箱、翻工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

5 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 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8 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 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9 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10 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11 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2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13篇 輪胎式龍門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認真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作業(yè)前:

1、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排除障礙物,取出輪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斷起動加熱電源和外接電源。

3、起動發(fā)動機,檢查發(fā)電機工作狀態(tài),確認正常。

4、進行空車試驗,確認升降、行走裝置運轉正常有效。

5、確認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作業(yè)。

第三條作業(yè)中:

1、按順序操作各手柄和開關按鈕起動設備,吊箱時,吊具在集裝箱上就位后,先將吊具轉鎖開關關閉(見指示燈顯示)后,再動起升手柄,開始用點動方式,當確認轉鎖掛牢后,再逐漸加速起升;放箱時,操作程序相同,轉鎖動作相反,燈光顯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穩(wěn)、準,嚴禁驟起驟停。

3、小車行走要穩(wěn),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車行走要鳴警報,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嚴禁吊起集裝箱在人員或牽引車駕駛室上方移動或停留。

5、起重機跨距范圍內不準行人和非作業(yè)車輛停留,否則不準作業(yè)。

6、駕駛室外機車上不準站人。

7、風速≥20m/s時,不準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作業(yè)要由主管經理批準并制定防風措施。

8、作業(yè)中出現(xiàn)故障或斷電時,應將手柄和開關按鈕回零位,司機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第三條作業(yè)后:

1、將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關閉各控制系統(tǒng)。

2、機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輪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條上下機注意事項: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級上下。

2、所帶物品,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背好。較重的物品要用繩子提放,嚴禁拋擲工具和物品。

3、作業(yè)中,嚴禁一切人員上下起重機,如確需上下起重機,必須通知司機,待司機停止作業(yè),將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

第14篇 軌道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

軌道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按照起重機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工作前注意事項

1. 檢查走行部分,起重裝置、傳動裝置、照明設備、標志燈、汽笛應完好。

2. 檢查各運動和旋轉部分及各軸承的潤滑與給油裝置應良好,并適當給油。

3. 煤、油、水應充足。

4. 氣壓表、水表、安全閥及給水裝置等作用良好。

5. 檢查制動裝置應靈活可靠,砂箱內應有足夠的砂。

三、工作中注意事項

1. 司機于每次開始動作時,應確認車上、車下不得有非操作人員,起重機周圍無障礙物,然后鳴笛開始操作。

2. 起重機一切機件的開始動作和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發(fā)生沖擊,機械正向運轉時,不得突然使其倒轉。

3. 起吊重物時應按規(guī)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軌道卡子。

4. 吊重物時,應注意下方及移動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時,應鳴笛,待其離開后再動作。

5. 起重機自力走行或吊車走行時速度應按原廠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禁止超速。

6. 起重機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況停放時必須放好止輪器。

7. 禁止起重機在不能保證穩(wěn)定的不良線路上或道岔轍尖上停放和進行起吊作業(yè)。

8. 起重機在曲線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時,起重量應降低20%,在曲線上吊貨行走時,起重量應降低40%。

9. 禁止起重機在超過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坡道上吊貨走行。

10. 在同一線路上有數(shù)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時,各起重機吊鉤間距不得小于5m,起重機走行時彼此相接近時,應發(fā)信號相互警告。

11. 工作中脫軌或發(fā)生機件破損時,司機應將吊重物迅速放下。如重物不能放下時,應對重物可能墜落的地方加以防護。

四、工作后注意事項

1. 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起,起重臂放落在臂架上,并與軌道中心線一致。

2. 關閉汽門,開放汽缸排水閥,將離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檔位置。

3. 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機,應作好防溜措施,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將吊鉤固定在軌道上,并派專人看守。

4. 對于有火及有蒸汽壓力的起重機需留司機或司爐一人在車看管。

5. 冬季熄火時,應開放所有排水閥,放盡各部存水。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蒸汽軌道起重機的蒸汽鍋爐操作,應按蒸汽鍋爐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 軌道起重機在線路上運行時,還應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中有關行車和信號規(guī)則,以及《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與軌道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第15篇 橋式類型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機司機在操作前,應對起重機作安全全面檢查,要對各機構進行空車運轉,仔細檢查各機械電器安全聯(lián)鎖開關和限位開關動作的靈敏性,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二、起重機司機在操作前中遇有下列情況下時,應發(fā)出警告信號。

1、超重機在起動后,即將開動前;

2、在靠近同層的其他起重機時 ;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時;

三、操作中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的手段。

四、嚴禁吊運的物體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物沿運安全通道移動。

五、操作電磁場收盤或抓夾起重機時,禁止任何人員在移動吊物下面工作或通過,應劃出危險區(qū)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們重視。

六、起重機司機要做“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起載不吊;

3、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或其他設備有鉤掛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體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吊;

七、在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等。

八、在工作完畢后,將起重機的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滑觸線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車開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九、電磁吸盤和抓斗式起重機,應將吸盤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掛。

十、下班前,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扳轉到斷路位置,拉下開關,關閉司機室門后下車。

十一、當有大風時,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的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倒。

十二、司機在下班前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fā)生的問題及時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交給接班人。

重機操作規(guī)程15篇

有哪些1.安全檢查:在操作前,務必對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包括但不限于剎車系統(tǒng)、吊具、液壓裝置、鋼絲繩、信號設備等關鍵部件。2.操作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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