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民用爆炸物品操作規(guī)程
一、爆炸物品的分類與識別
1. 炸藥類:包括工業(yè)炸藥、火藥、煙火劑等,應能準確識別其外觀特征和標識。
2. 爆破器材:如雷管、導火索、導爆索、起爆器等,了解其構造和功能。
3. 爆炸裝置:如炸藥包、爆破筒等,需掌握其組裝和使用方法。
二、存儲與搬運
1. 存儲場所:應設在安全、通風良好、無火源的專用庫房內,保持干燥,嚴禁混存其他物品。
2. 搬運程序:使用專用搬運工具,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摩擦產生火花。
三、作業(yè)準備
1. 審批手續(xù):進行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和作業(yè)許可證。
2. 作業(yè)計劃:制定詳細的操作方案,明確作業(yè)人員職責,預估風險并制定應急預案。
四、裝藥與布設
1. 裝藥:遵循“少裝多次”的原則,確保裝藥均勻,避免過量。
2. 布設:依據地質條件和設計要求,合理布置炸藥,確保爆破效果。
五、引爆與監(jiān)控
1. 引爆系統(tǒng):選用合適的引爆器材,確保連接可靠,防止早爆或晚爆。
2. 監(jiān)控措施:設置安全警戒線,監(jiān)控現場動態(tài),確保人員安全。
六、作業(yè)后處理
1. 爆破后檢查:確認爆區(qū)無殘留炸藥,及時清理廢棄物。
2. 安全撤離:爆破后,所有人員應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工程效率,同時保護周邊環(huán)境不受破壞。通過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可以降低爆炸事故的風險,提升爆破作業(yè)的科學性和安全性,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知爆炸物品的性質和操作流程。
2. 禁止在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爆破作業(yè),如雷雨、大風等。
3. 應急預案需定期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4. 嚴禁私藏、轉讓、濫用爆炸物品,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
5. 保持良好的通訊聯(lián)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6. 在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
7. 作業(yè)結束后,及時歸還剩余爆炸物品,不得私自留存。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為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提供基本指導,但實際情況可能因地域、項目特性和法規(guī)要求有所不同,操作時應結合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民用爆炸物品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民用爆炸物品入庫檢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程序
1)證單查驗:生產企業(yè)是否有生產許可證,運輸手續(xù)是否齊全、有效,是否有產品檢驗合格證和產品說明書。
2)貨物核對:品種、規(guī)格、數量是否與貨單相符。
3)檢查產品外包裝。
4)拆箱檢查產品內包裝。
5)檢查產品外觀。
6)需要時,抽樣檢查產品性能。
2、技術要求
1)產品外包裝:封裝牢固、整齊、無破損。有箱條碼、產品名稱、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稱及地址、生產日期(或批號)、箱含量、凈重、體積和“防火防潮”、“輕拿輕放”等安全用語或安全圖案及執(zhí)行標準代號等內容。
2)產品內包裝:無明顯變形、無損壞;內包裝是否有條形碼。
3)產品外觀:整潔、表面無浮藥、無霉變、無污染,雷管編碼清晰。
4)產品性能:應與產品說明書相符。
3、注意事項
1)發(fā)現異常問題應立即按管理職責報告上一級領導,并及時處理。
2)發(fā)現產品包裝破損應單獨存放,并及時完善其包裝或視情節(jié)按照廢品處理辦法處理。
3)發(fā)現有浮藥應立即處理。
第2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規(guī)程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儲存:
1、炸藥和雷管的儲存量不能超過藥庫的設計儲存量:
2、炸藥雷管必須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變質。
3、炸藥和雷管要分別存放,并按規(guī)定地點按不同種類分別存放,不準混放。
二、民用爆炸物品發(fā)放:
1、嚴格火藥雷管的領退手續(xù),領退要當面點清,數量必須與領單相符。
2、沒有導通和未編號的雷管,嚴禁發(fā)出。
3、領取炸藥和雷管必須使用專用箱子,否則不予發(fā)放。
4、藥庫必須建立總帳,及領退帳目,做到日清月結。
三、放炮工專用雷管空箱或空箱都要分別存放,并排放整齊。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運輸:
1、裝卸與搬運炸藥和雷管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扔、摔、碰、撞。
2、人力搬運炸藥和雷管時每人每次一箱,不準扛運。
3、庫內搬運采用人力搬運。
4、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輸,炸藥箱子要碼放整齊。雷管箱子允許碼放兩層。不準倒放、立放。
5、汽車行駛速度,運輸硝銨炸藥時在正常情況下接普通貨物速度行駛; 運輸雷管時正常情況下,不許超過20km/h,天氣不好不許超過10km/h。
6、運輸民用爆炸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不準擅自改行,不準在中途逗留,也不準其它人或貨搭乘。
7、民用爆炸物品入礦后,運到卸藥站。
8、在井筒內運輸炸藥雷管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運送;
(2)礦車運輸炸藥時,堆放高度不得超過車皮高度的2/3;裝罐籠時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
(3)在裝有炸藥的罐籠或吊桶內除放炮工或護送人員(庫管人員外),不得有其它任何人員;
(4)運送炸藥雷管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m/s;吊桶升降速度,無論運送何種炸藥,都不得超過1m/s;
司機在起運和停止絞車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fā)生震動;
(5)禁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運送炸藥和雷管;
(6)禁止將炸藥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第3篇 民用爆炸物品倉庫保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程序
1)每天上班,首先巡視庫房周圍及門、鎖,查看有無異常。
2)打開倉庫門,巡視產品堆放有無異常,帳、卡、物數量是否相符。檢查倉庫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3)每天檢查庫房內溫度、濕度至少1次,高溫、高濕季節(jié)應根據需要增加檢查次數,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根據庫房內溫度、濕度變化情況,及時開、關通風門、窗換氣,或采取拖地措施增加庫房內濕度。
4)出、入庫作業(yè)時,指揮產品擺放位置,制止裝卸、搬運違章現象,做好產品堆垛標識和產品出、入庫登記等工作。
5)及時清理庫內雜物,做好衛(wèi)生打掃工作。
6)關閉庫房門窗且確認庫門落鎖無誤后,方可下班。
2、注意事項
1)嚴禁無關人員入庫,非保管員、出入庫搬運人員進入倉庫均應進行登記。
2)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帶入倉庫,嚴禁將水灑到產品上。
3)庫房內嚴禁存放雜物。
4)及時清理庫房周圍雜草等易燃物。
5)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
第4篇 民用爆炸物品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裝卸和出入管理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基本建設和生產礦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的押運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有從事煤礦安全或采掘工作面兩年以上工齡。
第3條? 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證書,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押運過程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2、必須遵守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3、嚴格執(zhí)行押運防范措施與管理責任,嚴防押運過程中發(fā)生丟失和被盜。
第5條? 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炸藥和雷管性能的人員、持證押運。
四、押運準備
第6條? 運送爆炸物品前,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爆炸物品運輸證,持證押運。
第7條? 必須備有合格的滅火器和防止日曬雨淋蓬布,并在車上插上有危險字樣的小黃旗。汽車排氣管應裝在汽車前部保險杠下,且進入庫區(qū)時尖加裝防火罩。
第8條? 嚴禁用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拖車、摩托車、自行車或其它貨物混裝車運輸爆炸物品。
五、爆炸材料運輸
(一)地面運輸
第9條炸藥、雷管必須分別運輸。炸藥箱要擺放整齊,雷管最多只準碼放兩層,不準倒放、立放,兩層之間及車和雷管要用柔軟材料墊好,炸藥或雷管裝車高度必須低于車廂緣10厘米。
第10條? 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應用帆布覆蓋、捆緊,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嚴禁在庫內逗留。
第11條? 運送炸藥或雷管時駕駛員、押運員應關閉手機、傳呼機。嚴禁在汽車上抽煙、使用手機、傳呼機。司機必須辦理危險品運輸執(zhí)照。
第12條? 運炸藥或雷管的路線必須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汽車必須按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不準中途隨意改變路線或無故逗留,也不準其他人員或貨物搭乘。
第13條? 用敞棚汽車運送炸藥或雷管押運員不準坐在駕駛室內,必須坐在車廂后留出的空間內。
第14條? 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室外氣溫低于一10℃防凍結措施。
第15條? 不準在裝卸地點帶煙、火或發(fā)火工具。
第16條? 人工搬運,背運時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箱(30千克),2人抬運,每次不得超過兩箱(60千克)
搬運時嚴禁扔、摔、碰、撞,要抓穩(wěn)、抓緊、輕拿輕放。
(二)井下運輸
第17條? 爆炸材料運輸,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持證押送。
第18條? 爆炸材料到達井口前,押運工要提前做好準備。爆炸材料到達井口后,要認真清點核實數量,并與供應部門辦好交接手續(xù)。
第19條? 炸藥、雷管不得在井口拆箱,應成箱運往井下爆炸材料庫。
第20條? 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有木質隔板的專用車輛內,車輛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只準裝1層雷管箱,并加蓋上鎖。炸藥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入高度不得越過車邊緣。
第21條? 立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雷管、炸藥必須分別運。
2、必須事先通知提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3、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罐籠內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不得滑動。運送其他類炸藥時,爆炸材料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三分之二。
4、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押運人員外不提有其他人員。
5、罐籠升降的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米/秒,運關其他炸藥時,不得超過4米/秒。司機在起動或停止提升時,不得使罐籠發(fā)生震動。
6、吊桶升降速度:無論運送何種爆炸材料,升降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司機在起動或停止提升時,不得使吊桶發(fā)生震動。
7、交接班、人員上下班時間風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8、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第22條? 斜井運送炸藥、雷管,除執(zhí)行第21條款規(guī)定,炸藥、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外,斜井上下人員提前聯(lián)系好,并做好接車準備。
第23條? 斜井運送炸藥、雷管的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第24條? 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同一列車內運輸。如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之間,必須用3個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2、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隔板的車箱內,車箱內部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其他類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上緣。
3、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應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4、列車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5、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人員、物料或工具。
6、嚴禁用蓄電池電動車運送爆炸材料。
7、不許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在井底車場和大巷中停留。
8、裝卸地點朋架空線,必須停電后才能裝卸。
第25條? 水平巷道和傾斜巷道內可靠的信號裝置時,可用鋼絲繩子牽引的車輛運送爆炸材料,但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運輸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運輸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箱內以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等到運輸爆炸材料。
第26條? 從干道向井下藥庫的鐵路支線應不少地兩處絕緣軌。兩處絕緣軌之間的距離,進單車時,應大于1車身和長度。
第27條? 運送爆炸材料的車輛到達爆炸材料庫后,要立即卸車,做到輕拿輕放,嚴禁扔、擲、碰撞等。
第28條? 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金屬專用容器內,并加蓋上鎖。電雷管和炸藥嚴禁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途中逗留。
3、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性材料的人員沿井筒上下。
六、收尾工作
第29條? 裝、卸車完畢,押運工要立即與庫管員清點數量、品種,確認無誤后,辦好接驗收手續(xù)。
第5篇 民用爆炸物品拆箱分發(fā)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程序
1)從倉庫內將需拆箱的民用爆炸物品搬運到分發(fā)間,若整箱分發(fā)時應直接將產品搬運到運輸車上。
2)使用不發(fā)火工具進行拆箱,取出所需產品進行分發(fā)。
3)需要將雷管零發(fā)時,應將拆盒的零星雷管掛在雷管架上,嚴禁將其直接放在地上。
4)若需要將剩余產品返回庫房內存放,應首先對其重新包裝。
2、注意事項
1)非對產品質量進行檢驗或零發(fā)產品不得對民用爆炸物品拆箱。
2)嚴禁在庫房、運輸車內拆箱。
3)拆箱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拖拉、摩擦、碰撞、投擲、倒置。
4)拆箱不得使用可發(fā)火的工具。
5)拆箱后要注意觀察是否有零散藥物,若發(fā)現,要采用適當方法及時清理干凈,并按照廢品處理有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
6)拆箱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6篇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程序
1)裝車前車輛檢查。按照出車前檢查要求認真檢查車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裝車。將車輛戴好防火罩,??吭谖kU性建筑物門口2.5m以外處裝車。
3)裝車后檢查。收集全套隨車文件,并查驗所裝貨物,檢查車載貨物的擺放、固定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按照批準行車路線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2、注意事項
1)進入危險性作業(yè)區(qū)域,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
2)嚴禁在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附近從事吸煙等明火作業(yè),嚴禁靠近車輛打手機。
3)中途需要停車時,應選擇遠離建筑物、等級公路、重要設施的場地,保證車輛與其之間的安全距離。
4)嚴禁將危險品卸貨在民宅、人員聚集等區(qū)域。
5)嚴禁客貨混裝、超速和違規(guī)超車等。
6)出現產品丟失、被盜、被搶等事件,應立即報案,并向公司領導及時匯報。
7)發(fā)生火災,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若可能發(fā)生爆炸,應立即撤離爆炸現場,做好臨時警戒,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同時,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并配合應急救援隊伍搞好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