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一般操作規(guī)程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一般操作規(guī)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sops)是確保工作流程順暢、效率提升、風險控制的關鍵文檔。它們涵蓋了從生產制造到客戶服務,從財務管理到人力資源管理等多個領域。以下是幾個常見的sop實例:
1. 生產線操作流程:詳細描述每個生產步驟,包括設備設置、原料處理、質量檢查等。
2. 客戶服務流程:規(guī)定接待客戶、處理投訴、解決問題的標準步驟。
3. 財務審批流程:定義財務支出的審批權限和流程,防止財務風險。
4. 員工招聘流程:從發(fā)布職位、篩選簡歷到面試和錄用的全過程。
5. 數(shù)據(jù)安全政策:規(guī)定數(shù)據(jù)的存儲、訪問和保護措施。
目的和意義
制定并執(zhí)行一般操作規(guī)程有以下幾個關鍵目標:
1. 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因個人理解和操作差異造成的浪費和延誤。
2. 確保質量:明確的操作步驟有助于維持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的穩(wěn)定。
3. 降低風險:通過預設的風險應對措施,減少錯誤和事故的發(fā)生。
4. 培訓新員工:sops為新員工提供了快速熟悉工作的指南。
5. 符合法規(guī):許多行業(yè)都有強制性的操作標準,sops能幫助企業(yè)合規(guī)運營。
注意事項
1. 明確性和可理解性:sops應簡潔明了,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和執(zhí)行。
2. 實時更新:隨著業(yè)務變化,應及時修訂sops,確保其時效性和適用性。
3. 參與度:員工應參與sops的制定和修訂,提高他們對規(guī)程的接受度和執(zhí)行力。
4. 訓練與考核:定期進行sops培訓,并通過考核確保員工掌握規(guī)程。
5. 持續(xù)改進: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優(yōu)化操作流程。
6. 文檔管理:妥善保存sops,方便查閱和更新,防止丟失或混亂。
7. 實踐應用:sops不只是紙面文件,應將理論轉化為實際操作,確保執(zhí)行效果。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yè)需結合自身情況靈活運用這些規(guī)程,確保它們既能滿足規(guī)范要求,又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業(yè)務環(huán)境。通過嚴格執(zhí)行一般操作規(guī)程,企業(yè)能夠實現(xiàn)高效、有序、安全的運營。
一般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一般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目的和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本規(guī)程適用于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
2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2. 1電焊工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身體檢查合格,并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基礎理論學習,并考核合格,持經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方可獨立操作。
2.2電焊工必須遵守“十不燒焊”:
a)不是焊工或無操作證焊工不能燒焊;
b)在容器內部或狹小艙室,無人監(jiān)護不能燒焊,重點部位和場所未經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未落實安全措施不能燒焊:
c)不了解焊接地點和周圍情況(如該處是否能動火,有無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燒焊;
d)不了解焊接物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性不能燒焊:
e)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槽車、貯罐等),未經徹底清洗、通風、檢測不能燒焊;
f)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等)做保溫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
未經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不能燒焊;
g)有壓力或密封的導管、容器不能燒焊:
h)作業(yè)現(xiàn)場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能燒焊;
i)在禁火區(qū)域內未經安全部門批準不能燒焊;
j)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作業(yè)時(如油漆、噴涂等)不能燒焊。
2.3焊接場地周圍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標準,電焊操作場地lom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器具和輸運管道),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在此操作時,應通知消防部門和安技環(huán)保部到現(xiàn)場檢查,待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4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油桶、管道等,沾有可燃物質的工件,操作前必須進行檢查,并經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后(敞口開蓋)并經測爆合格后再進行作業(yè)。
2.5固定焊接場所,應設防護屏障,實行工位隔離,還應設通風除塵裝置。
2.6電焊機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保護,工作零線必須接在專用的回流排上:手把線不允許有破損,有走線架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架在走線架上。
2.7立體施工上下層交叉作業(yè),上層作業(yè)應把工具等物件放置穩(wěn)妥,嚴防墜落傷人,不得向下投擲任何物件。高處作業(yè)必須扎安全帶,不準將電焊手把線纏在身上。
2.8船舶修、造掃尾階段,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和禁止明火作業(yè)部位,嚴禁擅自動火,必須動火時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經安技消防部門檢查同意開取動火票后,方可施工。
2.9電焊工要做好自我保護,防止塵肺等職業(yè)病發(fā)生,并應按時參加勞衛(wèi)組織的身體檢查。
2.10施工后要徹底檢查施工現(xiàn)場,徹底消滅火種,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第2篇 一般化學藥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藥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粒狀和粉狀的藥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須用匙取出,有腐蝕性藥品必須用瓷匙取出。
2、對于不了解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實驗,一切化學分析藥品,禁止用鼻嗅、嘴嘗或直接用手觸動。
3、化學藥品禁止任意亂放,使用時必須將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內,器皿口不準對人,用完的廢溶液必須倒入池內,并開放冷水隨時沖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揮發(fā)、麻醉性和刺激性氣味的藥品,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必須首先了解其技術、化學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項,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在開啟瓶口時須對無人處,以防藥品崩濺傷人。
(3)對劇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揮發(fā)性的藥品,必須在通風條件良好的通風櫥內進行。
(4)取用有毒或劇毒液體藥品時,必須使用移液管,嚴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熱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時,禁止接近煙頭和易燃品,選擇安全處操作。
(6)使用有毒、劇毒藥品時,操作結束后立即將器皿沖洗凈,試驗臺擦干凈,手洗干凈。
5、過氯酸冒煙時,嚴禁用手拿取。
6、化驗分析人員每次操作結束后,特別是在飲食前,必須徹底的清洗手和面部,嚴禁使用儀器充當餐具或飲食用具。
第3篇 火電廠一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生產廠房內外應保持清潔完整。
(2)在樓板和結構上打孔或在規(guī)定地點以外安裝起重滑車或堆放重物等,應事先經過本單位有關技術部門的審核許可。規(guī)定放置重物及安裝滑車的地點應標以明顯的標記(標出界限合荷重限度)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4)生產廠房內外工作場所的井、坑、孔、洞或溝道,應覆以與地面齊平而堅固的蓋板。在檢修工作中如需將蓋板取下,應設臨時圍欄。臨時的孔、洞,施工結束后,應恢復原狀。
(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樓梯和平臺,應裝設不低于1050mm高的欄桿和不低于100mm高的護板。如在檢修期間需將欄桿拆除時,應裝設臨時遮欄,并在檢修結束時將欄桿立即
裝回。臨時遮欄應由上、下兩道橫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50~1200mm,下桿離地高度為500~600mm,并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臨時遮欄應高1500m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原有高度1000mm的欄桿可不作改動。
(6)所有樓梯、平臺、通道、欄桿應保持完整,鐵板應鋪設牢固。鐵板表面應有紋路以防滑跌。
(7)廠房內設備、材料的堆放應整齊、有序,標識應清楚,不妨礙通行。門口、通道、樓梯和平臺等處,不準放置雜物,以免阻礙通行。電纜及管道不應敷設在經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礙通行。地板上臨時放有容易使人絆跌的物件(如鋼絲繩等)時,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地面有灰漿泥污,應及時清除,以防滑跌。
(8)生產廠房內外工作場所的常用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裝有水位計、壓力表、真空表、溫度表、各種記錄儀表等的
儀表盤、樓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機器轉動部分和高溫表面等狹窄地方的照明,應光亮充足。在操作盤、重要表計(如水位計等)主要樓梯、通道等地點,應設有事故照明。此外,還應在工作地點備用相當數(shù)量的完整手電筒,以便必要時使用。
(9)生產廠房及倉庫應備有必要的消防設備,例如:消火栓、水龍帶、滅火器、沙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設備應定期檢查和試驗,保證能隨時使用。不準將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禁止在工作場所存儲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運行中所需少量的潤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壺、油槍,應存放在指定地點的儲藏室內。
(11)生產廠房應備有帶蓋的鐵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紗頭等),用過的擦拭材料應另放在廢棉紗箱內,定期清除。
(12)所有高溫的管道、容器等設備上都應有保溫,保溫層應保證完整。當室內溫度達到25℃時,保溫層表面的溫度一般不宜超過50℃。
(13)在油管的法蘭盤和閥門周圍,如敷設有熱管道或其他熱體,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災,應在這些熱體保溫層外表再包上鐵皮。不論在檢修和運行中,如有油漏到保溫層上,應將保溫層更換。油管的法蘭盤連接。在熱體附近的法蘭盤,應裝金屬罩殼。禁止使用塑料墊或膠皮墊。油管的法蘭和閥門以及軸承、調速系統(tǒng)等應保持嚴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現(xiàn)象,應及時修好;漏油應及時拭凈,不應留在地面上。
(14)生產廠房內外的電纜,在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開關柜等處的電纜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嚴密封閉。
(15)生產廠房的取暖用熱源,應有專人管理。使用壓力應符合取暖設備的要求。如用較高壓力的熱源時,應裝有減壓裝置,并裝安全閥
(16)寒冷地區(qū)的廠房、煙囪、水塔等處的冰溜子,若有掉落傷人的危險時,應及時清除。如不能清除,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廠房屋面板上不許堆放物件,對積灰、積雪、積冰應及時清除。廠房建筑物頂?shù)呐牌T、水門、管道應無漏汽、漏水而形成大量積冰的可能,以防壓垮房頂而發(fā)生事故。
(17)廠房應定期檢查,廠房的結構應無傾斜、裂紋、風化、下塌的現(xiàn)象,門窗應完整無損。
(18)生產廠房裝設的電梯,在使用前應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取得合格證并制定安全使用規(guī)定和定期檢驗維護制度。電梯應有取得特種工操作證的專責人員負責維護管理。電梯的安全閉鎖裝置、自動裝置機械部分、信號照明等有缺陷時應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19)各生產場所應有逃生路線的標示;這是現(xiàn)代企業(yè)應急救援的需求,必須認真做好。
(20)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氫氣、油類、瓦斯等)的人員,應熟悉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規(guī)定。
(21)工作人員的工作服不準有可能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的部分;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衣服和袖口應扣好;禁止戴圍巾和穿長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龍、化纖或棉、化纖混紡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燒加重燒傷程度。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禁止女工穿裙子進入生產現(xiàn)場工作。辮子、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做接觸高溫物體的工作時,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
(22)任何人進入生產現(xiàn)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除外),應正確佩戴安全帽。
(23)運行和檢修人員巡檢過程中,身體不得碰及轉動部件,保持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第4篇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1、電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當?shù)貏趧硬块T統(tǒng)一考試合格后,核發(fā)全國統(tǒng)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yè),并定期兩年復審一次。
2、電工作業(yè)必須兩人同時作業(yè),一人作業(yè),一人監(jiān)護。
3、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線路(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將設備(線路)斷開電源,并對可能送電的部分及設備(線路),采取防止突然串電的措施,必要時應作短路線保護。
4、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時,應先將電源切斷,(拉斷刀閘,取下保險)把配電箱鎖好,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或派專人看護。
5、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潔的工具柜內,并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校驗,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6、在帶電設備附近作業(yè),嚴禁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有關尺寸。
7、用錘子打接電極時,握錘的手不準戴手套,扶接地極的人應在側面,應用工具將接地極卡緊、穩(wěn)住,使用沖擊鉆、電鉆或釬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時,應戴防護鏡。
8、用感應法干燥電箱或變壓器時,其外殼應接地。
9、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機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嚴禁將外殼接地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須使用二線帶地,三線帶地插座。
10、配線時,必須選用合適的剝線鉗口,不得損傷線芯,削線頭時,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勻。
11、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2、工作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由工作負責人根據(jù)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向全體人員進行布置,并明確分工,對于患有不適宜工作的疾病者,請長假復工者,缺乏經驗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緒的人員,不能分配其重要技術工作和登高作業(yè)。
13、作業(yè)人員在工作前不許飲酒,工作中衣著必須穿戴整齊,精神集中,不準擅離職守。
第5篇 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 建設單位 | ||||||||||||||
交底部門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 |||||||||||||||
交底內容: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構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 |||||||||||||||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光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_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癥、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3.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了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xiàn)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xiàn)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xiàn)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 |||||||||||||||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
第6篇 高空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一、 施工現(xiàn)場
第一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職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縱規(guī)程。在操縱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縱。
第二條 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需經由專門練習,考試合格發(fā)給操縱證,方準獨立操縱。
第三條 準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需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舉措措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需系安全帶;上下交叉功課有危險的出進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舉措措施,距地面2m以上功課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按期檢查,無生生許可證的,嚴禁使用。
第四條 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舉措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安全員同意。
第五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舉措措施和顯著標志。
第六條 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qū),要吊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七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於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八條 坑槽施工,應常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痕、松散或支橕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間隔,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九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平均,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十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養(yǎng)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實,應調換輕便工作。
二、 機電設備
第十一條 機械操縱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十二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需穩(wěn)固,滾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三條 工作前必需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十四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需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念頭具必需按劃定進行接零保護外,且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箱,必需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保』;臨時停電或停工時,必需拉閘加鎖且停、送電由專人負責。
第十五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功課,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第十六條 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7篇 一般電工儀器儀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示波器、電橋、電位計時,必須懂得其使用方法,通過儀器保管人后才能動用。
2.使用電橋測量電阻必須使被測對象斷開電源,單獨測量。一切標準儀器應定期校驗,嚴禁擅自拆卸。
3.使用搖表前,應先空載試驗,使用不得過猛,必須確認被試設備,線路無電時才能工作。
4.使用萬用表必須懂得使用方法,測量電壓、電阻、電流時應區(qū)別交,直流及測量范圍。
5.禁止使用機殼漏電的電工儀器、儀表。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8篇 a1開關所旋轉式隔離刀閘一般操作規(guī)程
6.1 _gn2-10型高壓開關柜內的隔離開關所用操作機構是js型操作聯(lián)鎖機構,此聯(lián)鎖機構的特點是能防止操作失誤。為此,對它進行操作 ,只有在斷路器分斷后,才能進行。
6.2 合閘的操作
6.2.1 將切斷手柄鍵7旋至“分斷閉鎖”位;
6.2.2 將操作手柄插入上刀閘孔2內,先拉動少許撳下此刀閘的定位鍵5(啟動后松開)后推至合閘位,使上刀閘合上;
6.2.3 按上述方法將操作手柄插入下刀閘孔3內,將下刀閘合上;
6.2.4 將切斷手柄鍵旋至“工作位置”合閘操作完成。
6.3 分閘的操作
6.3.1 將切斷手柄鍵7旋至“分斷閉鎖”位;
6.3.2 將操作手柄插入下刀閘孔3內,先拉動少許撳下此刀閘的定位鍵5(啟動后松開)后拉至分閘位將下刀閘拉開;
6.3.3 按上述方法將操作手柄插入刀閘孔2內,將上刀閘拉開;
6.3.4 將切斷手柄鍵旋至“工作位置”。
6.4 檢修(接地刀閘)的操作
6.4.1 檢修時為了檢修的安全,必須合上接地刀閘,故接地刀閘必須在上、下刀閘都處于斷開位置才能操作;
6.4.2 將切斷手柄鍵旋至“分斷閉鎖”位置;
6.4.3 將操作 手柄鍵插入檢修(接地)刀閘孔1中,先拉動少許撳下此刀閘的定位鍵5,后推至合閘(接地)位
6.4.4 將切斷手柄鍵7旋至“檢修”位置,柜門即可拉開進行檢修。
6.4.5 檢修工作完畢后,將開關柜門關上,將切斷手柄鍵7旋至“分斷閉鎖”位置;
6.4.6 將操作手柄插入檢修(接地)刀閘孔1中,先拉動少許撳下此刀閘的定位鍵5,后拉至分閘位;
6.4.7 將切斷手柄鍵7旋至“工作位置”。
第9篇 一般化學藥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藥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粒狀和粉狀的藥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須用匙取出,有腐蝕性藥品必須用瓷匙取出。
2、對于不了解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實驗,一切化學分析藥品,禁止用鼻嗅、嘴嘗或直接用手觸動。
3、化學藥品禁止任意亂放,使用時必須將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內,器皿口不準對人,用完的廢溶液必須倒入池內,并開放冷水隨時沖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揮發(fā)、麻醉性和刺激性氣味的藥品,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必須首先了解其技術、化學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項,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在開啟瓶口時須對無人處,以防藥品崩濺傷人。
(3)對劇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揮發(fā)性的藥品,必須在通風條件良好的通風櫥內進行。
(4)取用有毒或劇毒液體藥品時,必須使用移液管,嚴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熱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時,禁止接近煙頭和易燃品,選擇安全處操作。
(6)使用有毒、劇毒藥品時,操作結束后立即將器皿沖洗凈,試驗臺擦干凈,手洗干凈。
5、過氯酸冒煙時,嚴禁用手拿取。
6、化驗分析人員每次操作結束后,特別是在飲食前,必須徹底的清洗手和面部,嚴禁使用儀器充當餐具或飲食用具。
第10篇 一般化驗藥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藥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粒狀和粉狀的有毒藥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須用藥勺取出;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用瓷匙取出。
2、對于不了解其性能的化學藥品,不得隨意放置和混合,不得隨意實驗;一切化學藥品,禁止用嘴嘗、鼻子聞或直接用手觸動。
3、化學藥品禁止隨意亂放,使用時,必須將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器皿內,器皿口不準對人,用完的廢溶液必須倒入池內,并開放冷水隨時沖掉。
4、凡有毒、易燃、易爆、易揮發(fā)、麻醉性和刺激性氣體的藥品,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必須了解其技術、化學性質、使用方法,并在熟悉注意事項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開啟瓶口時要對無人處,以防藥品崩濺傷人;
(3)對劇毒、刺激性、麻醉性以及揮發(fā)性的藥品,必須在通風條件良好的通風櫥內進行;
(4)取用有毒或劇毒液體藥品時,必須使用移液管,嚴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熱或配制易燃、易爆藥品時,禁止接近煙火,選擇安全處操作;
(6)使用有毒、劇毒藥品時,操作結束后,立即將器皿沖洗干凈,試驗臺擦干凈,手洗干凈。
第11篇 裝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般要求
1、熟識和掌握裝吊工一般知識及作業(yè)對象的操作技術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
2、檢查作業(yè)場所的環(huán)境、安全設施等,確認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方可進行作業(yè)。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檢查所使用工具、設備的性能,確認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檢查作業(yè)場所的電氣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定,夜間作業(yè)是否有足夠的照明和安全電壓工作燈。
5、盡量避開雙層作業(yè),確屬無法避開時,應對下層采取隔離防護措施,確認完善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6、在使用起重機械作業(yè)時,應嚴格遵守有關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不得要求司機違章起吊。
7、鋼結構拼裝遇到螺栓孔錯位時,應用尖頭工具校正孔位,嚴禁用手指頭在孔內探摸,以防擠傷。
第12篇 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2.在操作場地10米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氣體產生的器皿管線)。
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在此操作時,應通知消防部門和安全部門到現(xiàn)場檢查,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
3.工作前必須穿戴防護用品,操作時(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仰面焊接應扣緊衣領,扎緊袖口,戴好防護帽。
4.在缺氧危險作業(yè)場所及有易燃、易爆揮發(fā)物、氣體的環(huán)境,設備、容器應經事先置換通風,并經監(jiān)測合格。
5.對壓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須預先泄壓、敞開、置換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質后再施焊,潮濕環(huán)境,容器內作業(yè)還應采取相應電氣隔離或絕緣等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
6.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
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jiān)護,并有良好通風措施,照明電壓應采用12伏,禁止在油過漆或噴涂過塑料、盛過油品并有殘油的容器內焊接。
7.電焊機接零(地)線及電焊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路線應絕緣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一切電路應獨立或隔離。
8.電焊機的屏護裝置必須完善(包括一次側、二次側接線),電焊鉗把與導線連接處不得裸露。
二次線接頭應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處作業(yè),應遵守高處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時不準將工作回路線纏在身上,高處作業(yè)應設人防護。
9.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嚴禁用溫度超過40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0.5%~1.0%規(guī)定充裝量剩余氣體,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10.工作完畢,應檢查焊接工作地情況(包括相關的二次回路部分)無異常狀況,然后切斷電源,滅絕火種。
第13篇 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 工 現(xiàn)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9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米)
1.5
2
4
5
6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_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jié) 高 空 作 業(yè)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3條 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jié) 季節(jié)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xiàn)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xiàn)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xiàn)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4篇 電氣設備一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電氣設備必須有專職電工進行檢修或專職電工的指導下進行工作,但修理前必須切斷電源,禁止修理帶電的電氣設備。
二、 電源電壓必須與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相同。供電變壓器的容量必須滿足該機械設備的要求,并應按規(guī)定配備電動機的起動裝置。所用保險絲必須符合規(guī)定,嚴禁用銅絲代替。
三、 電動機驅動的機械設備,在運行中移動時,應由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的人員挪移電纜,并防止電纜擦損,如無專人負責電纜時應由操作人員負責照顧,以免損壞而導致觸電事故。
四、 電氣裝置如遇跳閘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不得強行胡亂合閘。
五、 啟動后,應檢視各電氣儀表,并待電流表指示針穩(wěn)定和正常后,才允許正式工作。
六、 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不應低于每伏1000歐姆(如對地220伏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22兆歐);如發(fā)現(xiàn)有斷路等問題,應及時排除。
七、 如遇漏電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滅,禁止用水及其他液體滅火器潑澆。
八、 如遇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緊急救治,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禁止與觸電者接觸,以免再發(fā)生觸電。
九、 所有電氣設備應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作接地線。電氣部分不應有漏電現(xiàn)象。
十、 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樁頭應緊固,并須作經常檢查,如發(fā)現(xiàn)松動,須先切斷電源,再行處理。
十一、 各種機械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接地和接零的保護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但在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上,不得同時接地又接零。
十二、 各種機械設備的電閘箱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燥,不準存放任何東西,并應配備有安全鎖,未經本機操作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允許,其他人員不準隨意開箱合線路總閘或分段線路閘,以防造成事故。
十三、 用水清洗電動施工機械時,不得將水沖到電氣設備上去,以免導線和電氣設備受潮,發(fā)生事故。
十四、 電氣設備應存放在干燥處,在施工現(xiàn)場上,各種電器設備應由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十五、 工作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將電源開關拉開;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十六、 如需修理和保養(yǎng)機械時不僅要切斷電源、撥下保險絲,還應在電閘箱上加鎖,同時掛上“機車修理,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如需合閘時,必須與檢修人員聯(lián)系妥當后,再行合閘,以確保生產安全。
十七、 負荷開關與隔離開關必須按順序操作,即送電時先上隔離開關,再上負荷開關;斷電時先斷負荷開關,再斷隔離開關。
十八、 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并鎖閘箱門。
第15篇 一般架設及拆除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桿上緊線時,應檢查導線有無被樹枝卡住、泥土埋住、河水凍住現(xiàn)象及其他障礙物,避免收緊線條時崩斷傷人。
2向宅內架設引入線時,須裝妥引入支架后方可架設,并須用力收緊,避免線條下垂妨礙交通。如跨過低壓電力線之上,必須另有一人用絕緣棒托住引入線,切勿擱在電力線上拖拉。
3在拆除線路的工作地方,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
4拆除終端桿線條時,須先由最下層兩邊逐條向中間松脫,(應用繩索系牢慢慢放下)不得一次將一邊全部剪斷。
5對中間桿的線條,應將全部扎線拆開,拆至最后幾條時,必須注意電桿本身有無變化;如發(fā)現(xiàn)電桿有折斷的可能,應立即下桿,采取措施后再行工作。
6在剪斷線條時,應先與有關桿上人員聯(lián)系,提醒有關人員注意。
7切勿將任何線條扣于身上,以免被線條拖跌。
8在收緊拉線時,扳動緊線器以二人為限,工作時必須在緊線器后邊的左右側。
9跨越供電線路、公路、街道、河流、鐵路等的線條,應將其跨越部分首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