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操作步驟
1. 礦燈接收與檢查
- 收集歸還的礦燈,逐一檢查其外觀完整性,確認無破損、缺失部件。
- 檢查礦燈電量,確保電池充滿,指示燈顯示正常。
2. 礦燈充電
- 將檢查合格的礦燈放入充電架,按照編號有序排列。
- 連接電源,啟動充電設備,確保每個礦燈開始充電。
3. 故障處理
- 發(fā)現(xiàn)故障礦燈,標記并隔離,報告給維修人員。
- 記錄故障詳情,以便追蹤和維修。
4. 發(fā)放登記
- 礦工領取礦燈時,進行身份核對,確保礦燈與礦工對應。
- 登記礦燈編號,記錄領取時間,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5. 日常維護
- 定期清理充電架和礦燈,保持設備清潔。
- 定期檢查充電設備運行狀態(tài),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礦燈的充電發(fā)放工作,確保礦燈在礦井作業(yè)中的正常使用,保障礦工的安全。通過有效的檢查、充電和發(fā)放流程,可以預防因礦燈故障導致的意外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有利于延長礦燈的使用壽命,減少設備更換成本。
注意事項
1. 充電過程中嚴禁接觸裸露電線,防止觸電。
2. 發(fā)放礦燈時,務必確認礦燈功能完好,避免將故障礦燈帶入礦井。
3. 對于連續(xù)故障的礦燈,應及時分析原因,改進維護方法。
4. 妥善保管礦燈,防止未經(jīng)授權的人員擅自取用。
5. 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如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礦燈充電發(fā)放工需嚴格按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礦燈管理的高效、安全。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積累經(jīng)驗,提高服務質(zhì)量,為礦工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礦燈充電發(fā)放工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規(guī)定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礦燈充電、發(fā)放工作業(yè)。
二、上崗條件
1、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必須學習必要的電氣知識和電化學原理,熟悉掌握電氣安全,防爆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和完好標準,按本規(guī)程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規(guī)定
1、礦燈充電室內(nèi)溫度應保持在15~25c之間,并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充電、修理間均應設排風裝置。
2、燈房內(nèi)設有安全滅火設備,室內(nèi)禁止煙火。特殊情況需電氣焊作業(yè)時,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由礦總工程師批準。
3、作業(yè)時必須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4、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5、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6、負責礦燈的充電、定期檢修、維修及收、發(fā)工作。
四、操作準備
1、開工前,按時參加班前會,由負責人講解安全技術措施;
2、認真進行安全確認,檢查所需用的工具材料和設備是否完好,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有安全隱患;
五、正常操作
1、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不得發(fā)出使用:
1.1燈頭、燈蓋鎖失靈。
1.2 充電不足。
1.3 燈頭圈松動。
1.4 玻璃破裂。
1.5 燈線破損。
1.6 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礦燈應進行下列檢查:
2.1燈鎖、燈圈、玻璃、燈頭殼及燈線等有無損壞,閉鎖裝置是否有效。
2.2電池槽是否有破損、變形。
2.3有無紅、滅燈。
3、日常充電
3.1把用過的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后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zhuǎn)18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3.2每小時調(diào)整一次電壓,調(diào)整調(diào)壓器手柄將電壓保持在+0.2伏范圍內(nèi)。在整個充電過程中,應經(jīng)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
4、充電注意事項
4.1充電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4.2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 45 c。
4.3當電池不需要繼續(xù)充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zhuǎn)180°,切斷充電回路。
4.4當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燈頭反時針旋轉(zhuǎn)180。
4.5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小時,充電電流降至0.1安以下,否則應使用備用燈。
4.6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
4.7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4.8礦燈初充電后,放置2小時,進行放電試驗。將礦燈打開放電11小時,電池電壓不低于3.5伏則認為合格。對于不合格電池,可使用1安電流充電24~28小時后進行放電試驗,依此反復直至合格為止。
5、初充電時應注意事項
5.1初充電過程不準停電。初充電過程中如充電電壓已調(diào)到最大,充電電流仍不能維持1安,則需延長充電時間,使電池充足72小時。
5.2初充電24小時后,各個電池充電指示器的指針都應在l安左右,如個別充電指示器指針不動或相差太大時,應檢查各處接觸情況。
5.3初充電最后兩小時應注意電池電壓是否已穩(wěn)定,如充電72小時后電壓依然上升,則應繼續(xù)充電,直至電壓不再上升為止。
6、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
7、 電架上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8、燈頭部的拆卸與維護
8.1用三角套扳手擰松三角保險螺釘,取下燈頭圈。
8.2取下燈頭留、燈面玻璃、反射器。
8.3檢查燈頭開關、電纜等有無松動。
8.4用叉口改錐將燈帽螺釘取下.取下帽掛鉤保險彈簧片、充電開關和襯片,即能檢查充電觸頭。
8.5用扳手旋下電纜固定螺母,用改錐旋下電纜端部的焊片即可從燈頭上取下電纜。發(fā)現(xiàn)有損壞現(xiàn)象時,應將損壞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將電纜護套割去30毫米(電纜長度不小于1.l米),在割掉護套8毫米處用手鉗子將新軋頭軋緊,套上橡皮墊圈,使它位于軋頭和固定螺母之間,然后用搬手將固定螺母裝在燈頭上擰緊。電纜端部分別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燈頭正負極接通。
8.6通過上述檢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將燈頭裝好即可。
9、上蓋部分的拆卸與檢查
9.1礦燈使用半年后,應將上蓋拆下進行檢查修理。
9.2用叉口改錐將鎖蓋螺釘擰松,取下鎖蓋及螺釘,這時蓋身即可取下,檢查完后,將蓋身放在電池頂部,固定好鎖蓋,擰緊鎖蓋螺釘。
10、礦燈拆卸必須用專用工具。
11、不同電位的導電零件之間和導電零件與金屬外殼之間的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不小于1.5毫米。
12、不得拆卸蓄電池外電路設置的防止短路的保護裝置。
13、 拆裝后的礦燈,各處螺栓必須緊固,達到完好標準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工作場地衛(wèi)生,將用電設備斷開,材料、工具擺放整齊,并填寫好有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