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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操作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4

機車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機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啟動前檢查

- 檢查機油、冷卻水、燃油是否充足,確保機車各項液體處于正常水平。

- 檢查機車各部件連接是否緊固,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和傳動裝置。

- 檢查電氣設備,包括燈光、儀表和開關功能是否正常。

2. 啟動與運行

- 按照正確的步驟啟動機車,避免過度負載。

- 在啟動后低速運轉一段時間,讓發(fā)動機預熱。

- 運行中注意監(jiān)聽機車聲音,觀察儀表指示,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

3. 行駛操作

- 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持安全速度。

- 注意路況變化,合理使用剎車,避免急加速或急剎車。

- 轉彎時降低速度,保持車身穩(wěn)定。

4. 停車與保養(yǎng)

- 停車時選擇平坦地面,關閉發(fā)動機,拉起手剎。

- 定期進行機車保養(yǎng),包括更換機油、濾芯,清潔空氣濾清器等。

- 存放機車時應遮蓋防護,防止風吹雨淋。

目的和意義

機車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確保駕駛員的安全,提高機車的使用壽命,并維護良好的道路秩序。通過遵循這些規(guī)程,可以預防因操作不當導致的機械故障,減少交通事故風險,同時也有助于保護環(huán)境,減少排放污染。此外,規(guī)范的操作也能培養(yǎng)駕駛員良好的駕駛習慣,提升其專業(yè)技能。

注意事項

1. 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機車。

2. 禁止在飲酒或服用影響判斷的藥物后駕駛。

3. 駕駛過程中,務必保持專注,避免分心。

4. 在惡劣天氣或視線不佳的情況下,應降低速度,增加安全距離。

5. 嚴禁超載,確保機車負荷在允許范圍內。

6. 定期檢查和更換磨損部件,防止因硬件問題引發(fā)事故。

7. 遇到故障時,不要強行駕駛,應及時尋求專業(yè)幫助。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實際情況和特定機車型號的使用手冊。每位駕駛員都應根據(jù)自身經(jīng)驗和機車特性,靈活應用并不斷優(yōu)化駕駛技巧。

機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機車操作規(guī)程

各鐵路局:

為適應鐵路運輸生產(chǎn)和科學技術不斷發(fā)展的需要,確保列車運行安全、正點,使機車操作規(guī)范化、標準化,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機車操作規(guī)程》進行了重新修訂,現(xiàn)予公布,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各鐵路局要組織機務運用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機車乘務員認真學習《機車操作規(guī)程》,根據(jù)新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并認真執(zhí)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2000年5月1日機車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機車乘務員是鐵路運輸?shù)闹饕しN,為使機車乘務員操縱列車規(guī)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機車操作規(guī)程》(以下稱本規(guī)程)。

第二條機車乘務員和各級機車運用干部必須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做到遵章守紀、愛護機車、平穩(wěn)操縱、安全正點。

第二章段內作業(yè)

出勤

第三條出乘前嚴禁飲酒,必須充分睡眠,準時出勤。

第四條認真抄閱運行揭示,根據(jù)擔當列車種類、天氣等情況,制訂運行安全注意事項,并摘錄于司機手冊。

第五條出勤時,應按規(guī)定整潔著裝,攜帶工作證、駕駛證,到機車調度員處報到,認真聽取指導,領取司機報單及列車時刻表,將ic卡、司機手冊交機車調度員審核并簽認。

接車

第六條交接機車時,認真了解機車運用、檢修情況,辦理燃料、耗電交接,領取工具、備品。蒸汽機車應到化驗室了解鍋爐軟水情況。

第七條檢查機車時,應對走行部、基礎制動裝置、牽引裝置、制動機、電氣控制系統(tǒng)、機車行車安全裝備和柴油機、主變壓器、受電弓、鍋爐等進行重點檢查試驗。

1.東風4型內燃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一。

2.韶山4型電力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二。

3.前進型蒸汽機車檢查項目見附表三。

4.本規(guī)程規(guī)定以外的機型,由鐵路局參考本規(guī)程自行制定。機務段應根據(jù)乘務方式、整備設備、技術作業(yè)時間等情況參照上述三種機型檢查給油程序的技術規(guī)定,制定具體檢查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東風4型內燃機車電氣動作試驗按附件一規(guī)定進行;韶山4型電力機車高低壓試驗按附件二的規(guī)定進行;jz-7、dk-1、et-6(el-14)型制動機,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規(guī)定進行。本規(guī)程規(guī)定以外的制動機檢查和試驗方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三章出段與掛車

第九條機車整備完畢機班全員上車后,將機車移動至接近警沖標處停車,要道準備出段。

1.確認出段信號或股道號碼信號、道岔開通信號、道岔標志的顯示正確,厲行呼喚應答,鳴笛動車出段。

2.移動機車前,應注意鄰線機車、車輛的移動情況;段內走行嚴守速度規(guī)定。電力機車在段內走行及掛車時,應使用輔助司機控制器操縱。

3.機車到達站、段分界點停車,簽認出段時分,了解掛車股道和經(jīng)路,按信號顯示出段。

4.蒸汽機車清灰、放水必須在站、段指定地點進行。

第十條進入掛車線后,應嚴格控制速度,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及停留車位置。

1.距脫軌器、防護信號、車列前10m左右必須停車。

2.確認脫軌器、防護信號撤除后,顯示連掛信號,以不超過5km/h的速度平穩(wěn)連掛。

3.連掛時,根據(jù)需要適量撒砂,連掛后要試拉。

第十一條掛車后,單閥(dk-1型制動機為空氣制動閥,以下同)制動,司機確認機車與第一輛車的車鉤、制動軟管連接和折角塞門狀態(tài)。

1.正確輸入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以下簡稱監(jiān)控裝置)有關數(shù)據(jù)。向運轉車長或車站值班員(助理值班員)了解編組情況、途中甩掛計劃及其他有關事項。

2.貨物列車應在列車充風或列車制動機試驗時,按壓列車尾部安全防護裝置(簡稱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的黑色按鍵3s以上,檢查本機車與列尾裝置主機是否已形成一對一關系和列尾裝置作用是否良好。貨運票據(jù)須由機車乘務組攜帶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列車管達到定壓后,司機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及檢車人員的要求進行列車制動機試驗。

4.發(fā)現(xiàn)排風有異狀或列車管漏泄,其壓力下降每分鐘超過20kpa時,通知檢車員及時檢查處理。

5.制動關門車輛數(shù)超過規(guī)定時,發(fā)車前應持有制動效能證明書。

6.列車制動機進行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應在試驗完畢后,接受制動效能證明書。

7.司機接到制動效能證明書后,應校核每百噸列車重量換算閘瓦壓力,不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以下簡稱《技規(guī)》)及本區(qū)段的規(guī)定時,應要求車站值班員(助理值班員)進行處理或由列車調度員發(fā)給限速運行命令。

第十二條列車制動機試驗

1.全部試驗

列檢所無列車制動機的地面試驗設備或該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機車對列車充滿風后,司機應根據(jù)檢車員的要求進行試驗:

(1)自閥減壓50kpa(編組60輛及以上時為70kpa)并保壓1min,對列車制動機進行感度試驗,全列車必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手柄移至運轉位后,全列車須在1min內緩解完畢。

(2)自閥施行最大有效減壓(列車管定壓500kpa時為140kpa,定壓600kpa時為170kpa),對列車制動機進行安定試驗,以便檢車員檢查列車制動機,要求不發(fā)生緊急制動,并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規(guī)定。司機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得超過20kpa。

2.簡略試驗

列車管達到規(guī)定壓力后,自閥施行最大有效減壓并保壓1min,測定列車管貫通狀態(tài),檢車員、運轉車長、車站值班員或有關人員檢查確認列車最后一輛車發(fā)生制動作用;司機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得超過20kpa。

3.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

在長大坡道前方的列檢所需進行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時,應在列車制動機按全部試驗方法試驗后,自閥減壓100kpa并保壓3min,列車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

4.列車制動機試驗時,司機應注意充、排風時間,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綠色鍵,檢查列車管壓力的變化情況,并作為本次列車操縱和制動機使用的參考依據(jù)。

第四章發(fā)車準備與發(fā)車

第十三條司機做好發(fā)車時間預報,督促做好發(fā)車準備工作。

1.內燃機車掛車后,應及時調節(jié)好油、水溫度,保證在發(fā)車時,柴油機的油、水溫度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

2.蒸汽機車在發(fā)車前,應施行汽缸預熱,并進行壓油機搖油。起動時要做到汽壓足,爐火旺,水表水位應符合本區(qū)段規(guī)定要求。

3.貨物列車起動困難時,可適當壓縮車鉤,但不應超過總輛數(shù)的三分之二。壓縮車鉤后,在機車加載前,不得緩解機車制動。

第十四條起動列車前,必須二人及其以上確認行車憑證、發(fā)車信號顯示正確,厲行呼喚應答,鳴笛起動列車。

1.起動列車前再次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綠色鍵,檢查尾部列車管壓力是否與機車列車管壓力基本一致。

2.列車起動時,應檢查自閥(dk-1型制動機為電空制動器,以下同)、單閥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儀表的顯示狀態(tài),做到起車穩(wěn)、加速快、防止空轉。

3.內燃機車提手柄,電力機車進級時,應使柴油機轉速及牽引電流穩(wěn)定上升。當列車不能起動或起動過程中空轉不能消除時,應迅速將主手柄回0位,重新起動列車。

4.蒸汽機車在起動加速階段,可使用粘著重量增加器,列車速度達到30km/h時及時關閉。根據(jù)速度增長情況逐步加大汽門開度,適當提高手把位置,做到汽壓、水位及火床通風穩(wěn)定,不發(fā)生汽水共騰,不應過早關閉送風器。

第五章途中作業(yè)

列車操縱示意圖

第十五條機務段應根據(jù)擔當?shù)臓恳齾^(qū)段、使用機型、牽引定數(shù)、區(qū)間運行時分標準等編制列車操縱示意圖。在編制過程中,應利用監(jiān)控裝置對其進行校核優(yōu)化。

第十六條列車操縱示意圖應包括以下內容:

1.列車速度曲線;

2.運行時分曲線;

3.線路縱斷面和信號機位置;

4.站場平面示意圖;

5.提、回手柄(把)及開、關汽地點;

6.動力制動使用和退回地點;

7.空氣制動減壓和緩解地點;

8.區(qū)間限制速度及區(qū)段內各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機械間、走廊巡視時機;

10.各區(qū)間注意事項。

列車操縱與安全注意事項

第十七條機車司機在運行中應依照列車操縱示意圖操縱列車,并執(zhí)行呼喚應答(運行中呼喚應答標準見附件六)和車機聯(lián)控制度。

嚴格遵守每百噸列車重量換算閘瓦壓力限制速度,列車限制速度,線路、橋隧、信號容許速度,機車車輛最高運行速度、道岔、曲線和慢行地段等限制速度,以及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速度控制模式設定的限制速度的規(guī)定。

列車運行中,當列尾裝置主機發(fā)出電池欠壓報警時,司機應及時通知就近車站值班員或列車調度員,并按其指示妥善處理。

第十八條設有前后司機室的機車,司機必須在運行方向前端司機室操縱(調車作業(yè)推進運行時除外)。在正常情況下,非操縱端控制電路的各開關均應置于斷開位并鎖閉,取出自、單閥手柄;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和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置于關閉位。

第十九條操縱機車時,未緩解機車制動不得加負荷(特殊情況除外);運行中或未停穩(wěn)前,嚴禁換向操縱。設有速度工況轉換裝置的機車,車未停穩(wěn),不準進行速度工況轉換。

蒸汽機車嚴禁使用逆汽制動(制動失效時除外)。

第二十條內燃機車提、回手柄應逐位進行(無級位調速除外),使牽引電流、柴油機轉速相應穩(wěn)定變化。負載運行中,當柴油機發(fā)生喘振、共振時,司機應及時調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時,主手柄回至1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過程中,若柴油機轉速不下降,應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開燃油系統(tǒng)排氣閥,按下緊急停車按鈕等措施。

第二十一條電力機車運行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根據(jù)列車速度,選擇適當?shù)氖直恢谩恳妱訖C電壓、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

2.解除機車牽引力時,牽引手柄要在接近0位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3.使用磁場削弱時,要在牽引電機端電壓接近或達到額定值,電流還有相當余量時,逐級進行。

4.通過分相絕緣器時嚴禁升起前后兩受電弓,一般不應在牽引電動機帶負荷斷情況下開主斷路器。按斷、合電標,斷開、閉合主斷路器(裝有自動過分相裝置除外)。貨物列車若通過分相絕緣器前,列車速度低于20km/h時,允許快速退回牽引手柄或低負荷斷開主斷路器。

5.遇接觸網(wǎng)故障,降、升受電弓標或臨時降、升弓手信號時,及時降下或升起受電弓。

6.接觸網(wǎng)臨時停電時,要迅速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就地停車。

7.當發(fā)現(xiàn)接觸網(wǎng)異常,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應立即報告電力調度員和列車調度員。

第二十二條蒸汽機車在開、關汽前,適當開放送風器。

1.開汽時,應先小開汽門,使汽室閥體迅速與閥座密貼。

2.關汽時,先將汽門關閉二分之一左右,再關閉汽門的同時,根據(jù)當時列車的速度,將手把較汽門稍后推至運行方向的極端或放置60%~65%處后,將手把提到5%~10%的位置。

3.惰力運行改為給汽運行時,手把原位置不動,先迅速小開汽門,使汽閥體密貼閥座,將手把放到需要的位置后,逐漸加大汽門開度。

4.汽門、手把的調整,應考慮焚火作業(yè)、機車狀態(tài)、運行情況等,科學經(jīng)濟地發(fā)揮蒸汽效能。

第二十三條裝有et-6、el-14型制動機的機車,應在列車起動前,以及每運行1~3個區(qū)間和施行制動前,使用自閥瞬間緩解;單閥緩解每個區(qū)間不得少于一次(jz-7型制動機應確認制動缸壓力表壓力)。

裝有dk-1型制動機的機車,每運行2~3個區(qū)間,應使用檢查按鈕,檢查列車管貫通狀態(tài)。

貨物列車開車后、進站前,應使用列尾裝置對列車管的壓力變化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施行常用制動時,應考慮列車速度、線路情況、牽引輛數(shù)和噸數(shù)、車輛種類以及閘瓦壓力等條件,準確掌握制動時機和減壓量,保持列車均勻減速。進入停車線停車時,應做到一次停妥。牽引列車時,不應使用單閥制動停車,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初次減壓量,不得少于50kpa。

2.追加減壓一般不應超過兩次;一次追加減壓量,不得超過初次減壓量。

3.累計減壓量,不應超過最大有效減壓量。

4.單閥緩解量,每次不得超過30kpa。

5.減壓時,自閥排風未止不應追加、停車或緩解列車制動。

6.牽引貨物列車運行中,自閥減壓排風未止,不得緩解機車制動;自閥減壓后至緩解、停車前,機車制動缸壓力,不得少于50kpa。

7.禁止在制動保壓后,將自閥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緩解、運轉、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牽引采用階段緩解裝置的列車除外)。

8.貨物列車速度在15km/h以下時,不應緩解列車制動。長大下坡道區(qū)段因受制動周期等因素限制,最低緩解速度不應低于10km/h。重載貨物列車速度在30km/h以下不應緩解列車制動。

9.少量減壓停車后,應追加減壓至100kpa。

10.站停超過20min時,開車前后應進行列車制動機簡略試驗。

第二十五條施行緊急制動時,迅速將自閥手柄推向緊急制動位,并解除機車牽引力。車未停穩(wěn),嚴禁移動單、自閥手柄。無自動撒砂裝置或自動撒砂裝置失效時,停車前應適當撒砂。

第二十六條列車運行中,發(fā)現(xiàn)列車管壓力表表針急劇下降、擺動,以及空氣壓縮機長時間泵風不止,或列尾裝置發(fā)出列車管壓力不正常報警時,應迅速停止向列車管充風,解除機車牽引力,及時采取停車措施;若確認列車折角塞門被關閉后,應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紅色按鍵,采用列尾裝置主機排風制動措施,停車前適當撒砂。停車后,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開車前,司機確認列車管通風狀態(tài)良好后,方可重新起動。

第二十七條裝有動力制動裝置的機車運行中調速時,應首先使用動力制動,當動力制動不能控制列車速度時,及時配合使用空氣制動。并應做到:

1.內燃機車在提、回動力制動手柄時,要逐位進行,至1位時應稍作停留。

電力機車給定制動勵磁電流時,電流的升、降要做到平穩(wěn)。

2.制動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

3.當動力制動與空氣制動配合使用時,應將機車制動缸壓力及時緩解為0(設有自動控制裝置的機車除外)。

4.需要緩解時,應先緩解空氣制動,再解除動力制動。

5.多機牽引使用動力制動時,前部機車使用后,再通知后部機車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動力制動時,根據(jù)前部機車的通知,后部機車先解除,前部機車后解除。

第二十八條中間站停留時,不準停止柴油機、劈相機及空氣壓縮機的工作,并保持機車制動。

1.進站停車時,應注意車站接車人員的移動手信號。

2.貨物列車應保壓停車,直至發(fā)車前或接到車站準備開車的通知后,方能緩解列車制動。

3.夜間等會列車時,應將機車頭燈燈光減弱或熄滅。

4.中間站停車,有條件時應對機車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及時打開空氣系統(tǒng)的總風缸、遠心集塵器、油水分離器的排水閥排水。

5.乘務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機車。

6.開車前,應使用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檢查確認尾部列車管壓力。

第二十九條內燃、電力機車在附掛運行中,換向器的方向應與列車運行方向相同,主接觸器在斷開位。嚴禁進行電氣動作試驗。

第三十條機車各安全保護裝置和監(jiān)督、計量器具不得盲目切(拆)除及任意調整其動作參數(shù)。內燃、電力機車各保護電器(油壓、水溫、接地、過流、柴油機超速、超壓等保護裝置)動作后,在未判明原因前,嚴禁盲目強迫啟動柴油機及切除各保護裝置。機車保護裝置切除后,應密切注視機車各儀表的顯示,加強機械間的巡視,防止因處理不當而擴大或加重機車的故障損失。

第三十一條運行中,應隨時注意機車各儀表的顯示。發(fā)現(xiàn)機車故障處所和非正常情況,要迅速判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將故障現(xiàn)象及處理情況填記機車運行日志或交接班記錄本。

牽引雙管供風的客運列車時,運行中應注意確認列車總風管壓力表的顯示情況,當列車總風管壓力低于550kpa時,應及時通知車輛乘務員,按其要求運行或維持到前方車站停車處理。

第三十二條遇天氣不良時,應加強了望和鳴笛,并及時與車站聯(lián)系。其具體行車辦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三十三條運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1.不得超越機車限界進行作業(yè),電氣化區(qū)段嚴禁攀登機車、車輛頂部。

2.電力機車乘務員需要登機車頂部處理故障時,應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按牽引供電調度的命令辦妥停電手續(xù),驗電接地后方準作業(yè)。

3.蒸汽機車、外走廊式的內燃機車運行中不得在走板或走廊上作業(yè)。

4.嚴格遵守防火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向機車外部拋撒火種,機械間嚴禁吸煙。

5.機車或車站無路簽(牌)授受器裝置時,必須停車接遞臨時行車憑證及命令(鐵路局采取其它措施除外)。

6.運行中因機車故障或其他原因被迫停車后,司機應立即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向就近車站或后續(xù)列車報告列車的停車位置及原因,要求后續(xù)列車注意運行;如需請求救援時,要向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前后部準確的停車位置,并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自閉區(qū)段僅對列車前部設防護)。

7.救援單機進入救援區(qū)間后,如在自動閉塞區(qū)間正方向運行,要嚴格按分區(qū)通過信號機的顯示要求行車;如反方向進入救援區(qū)間時,應按壓監(jiān)控裝置的調車鍵,嚴格控制運行速度。

多機牽引與補機推進

第三十四條多機牽引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車重聯(lián)后連接狀態(tài)的檢查:第一位機車與第二位機車之間,由第一位機車乘務員負責;第二位機車與第三位機車之間,由第二位機車乘務員負責,其后依次類推。機車與車輛之間,由連掛車輛的機車乘務員負責。

2.機車操縱應由行進方向的前部機車負責。重聯(lián)機車必須服從前部機車的指揮,并認真執(zhí)行《技規(guī)》規(guī)定的鳴笛及回示制度。

3.設有重聯(lián)裝置的機車,該裝置作用必須良好,重聯(lián)時應接通重聯(lián)線。其它各有關裝置及制動機手柄的位置按附表六執(zhí)行。

4.電力機車重聯(lián)運行中,前部機車應按規(guī)定鳴示降、升弓信號,后部機車必須按前部機車的指示,立即降下或升起受電弓(降、升弓信號按《技規(guī)》途中降弓、起動注意信號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列車使用中間或后部機車推進時,前、后機車必須有良好的通話設備,其具體聯(lián)系及推進辦法由鐵路局規(guī)定。

旅客列車操縱

第三十六條牽引旅客列車在確保安全正點的同時,應做到運行平穩(wěn)、停車準確。

1.起車時,要全列車起動后再加速。

2.進站停車時按機車停車位置標停車,做到一次穩(wěn)、準停妥。

3.采用緩解停車時,停穩(wěn)后再施行列車制動,待開車時再緩解。

第三十七條列車運行中施行制動調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內、電動車組除外):

1.機車呈牽引狀態(tài),柴油機轉速控制在550r/min或牽引電流控制在1000a左右;電力機車的牽引電流控制在200a以下。

2.自閥減壓前,裝有jz-7型空氣制動機的機車施行單閥緩解;裝有dk-1型空氣制動機的機車將空氣制動閥置于緩解位,使列車制動時機車呈緩解狀態(tài)。

3.制動時,追加減壓量累計不應超過初次減壓量。

4.停車制動,自閥減壓時,在列車產(chǎn)生制動作用并穩(wěn)定降速(時間原則上應控制在5s以上)后,再解除機車牽引力。

第三十八條列車在起伏坡道區(qū)段或較小的下坡道運行時,應采用低手柄位或低轉速的牽引,盡量避免惰力運行。

第三十九條列車在長大下坡道運行中,應采用動力制動為主,空氣制動為輔的操縱方法,做到:

1.列車全部進入下坡道后,立即將動力制動手柄提至1位(制動電流控制在100a以下),待列車繼續(xù)增速的同時,再逐步增加制動電流。

2.當動力制動不能滿足控制列車運行速度的要求時,采用空氣制動調整列車運行速度。

3.緩解列車制動時,應在緩解空氣制動后,再逐步解除動力制動。

各種坡道上的操縱

第四十條在較平坦的線路上,列車起動后應強迫加速,達到運行時分所需速度時,適當調整機車牽引力,保證列車以均衡速度運行。

第四十一條在起伏坡道上,應充分利用線路縱斷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較高的速度通過坡頂。

第四十二條在長大上坡道上,應采用先闖后爬,闖爬結合的操縱方法,坡前應提早增大機車牽引力,儲足動能;爬坡時應施行預防性撒砂,防止空轉,并注意牽引電流不得超過持續(xù)電流。

蒸汽機車坡前應充分做好準備工作,保持鍋爐定壓及水表安全水位,嚴禁白水表行車。轉入下坡道時,待列車大部或全部越過坡頂后,徐徐關閉汽門,防止鍋水大量前涌。爬坡中,當速度低于30km/h時,應使用粘著重量增加器。

隧道地區(qū)操縱及注意事項

第四十三條在隧道地區(qū)牽引運行時,接近隧道前,提早增大機車牽引力,提高列車速度。

蒸汽機車在長度為1000m以上的隧道內運行,其速度不得低于30km/h。進入隧道前應關好門窗,整理好火床,準備充足的汽、水,隧道內運行時應盡量不冒黑煙。惰行進入隧道前,應加大送風器的開度。

嚴寒地區(qū)操縱及注意事項

第四十四條在防寒過冬期間,段內接班后,除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七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注意檢查機車有無凍結處所,各暖汽閥是否按規(guī)定開放,各防寒罩是否齊全。

1.內燃機車關好門窗,調整好百葉窗及防寒被的開度,非操縱端的熱風機應適時使用。打開預熱鍋爐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各止閥,以防各水管路及預熱鍋爐凍結。

2.內燃機車在運用中,因柴油機故障停機后,無法再啟動時,必須及時放盡柴油機、冷卻單節(jié)、熱交換器和各管路內的冷卻水。

3.蒸汽機車要注意各暖汽止閥的開度,并交替使用注水器。加煤機、發(fā)電機、給水預熱裝置不用時,各第一蒸汽止閥不應關閉,其它有關蒸汽止閥也應適當調整開度。

4.機車檢查、保養(yǎng)以及操作的具體注意事項,由鐵路局制定。

機械間巡視

第四十五條內燃、電力機車對機械間及走廊巡視檢查,由副司機負責,在列車出站后、進站前進行。

第四十六條巡視檢查時機

1.內燃機車

(1)始發(fā)列車出站后;

(2)列車運行中一般每30min進行一次;

(3)發(fā)生異音、異狀時。

2.電力機車

(1)通過分相絕緣器后;

(2)始發(fā)列車出站后;

(3)發(fā)生異音、異狀時。

3.快速旅客列車巡視時機由鐵路局制定。

第四十七條巡視檢查項目

1.內燃機車檢查項目:柴油機、增壓器、牽引發(fā)電機、輔助傳動裝置、空氣壓縮機、輔助發(fā)電機、牽引電動機的通風機等運轉是否正常;油水管路有無漏泄;水箱水位和各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2.電力機車檢查項目:各輔助機組運轉是否正常;各部件有無異音、異狀;有無放電和電氣絕緣燒損的氣味;主變壓器油溫、油位是否正常,各保護繼電器和指示燈、指示件有無異狀或動作顯示。

蒸汽機車焚火與軟水作業(yè)

第四十八條裝有加煤機的機車,必須采用加煤機和人工相結合的聯(lián)合焚火,經(jīng)常保持適當厚度的簸箕形火床,使各部通風良好,做到不燒干煤,不冒黑煙,并充分利用給水預熱裝置,保證汽水供應。

第四十九條人工焚火要做到:爐門開度小、投煤迅速、時機得當、位置準確、散布均勻。根據(jù)燃燒狀態(tài),掌握搖爐時機,施行小、巧搖爐。

第五十條列車起動后,當速度達到20km/h時,應使用加煤機焚火,調整好送煤量和噴煤閥,及時清掃分配臺,并適時進行人工投煤補缺或補量。

第五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不得使用加煤機焚火:

1.單機運行及調車作業(yè)時;

2.站、段停留時;

3.關汽前的適當距離;

4.清爐前后。

第五十二條執(zhí)行鍋爐水質軟化處理制度,正確投藥,合理使用消沫劑。

運行中,應按放水圖和放水率有計劃地均衡放水。放水時,不得向鍋爐內注水,并注意水表水位以及線路旁的設備和人身安全。

調車作業(yè)

第五十三條調車機車乘務員要熟悉《車站行車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站細》)及有關規(guī)定,熟記站內線路(包括專用線)、信號以及各種標志等站場情況。

采用無線電平面燈顯調車指揮系統(tǒng)進行調車時,應使監(jiān)控裝置處于調車狀態(tài),根據(jù)信號顯示和語言提示的要求進行作業(yè)。

中間站利用本務機車調車時,對附有示意圖的調車作業(yè)通知單的內容和注意事項必須清楚。作業(yè)前,應使監(jiān)控裝置處于調車狀態(tài);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技規(guī)》調車工作的規(guī)定。

第五十四條在車站交接班時,接班乘務員應認真對機車走行部、基礎制動裝置、牽引裝置、制動機性能進行重點檢查;檢查調整制動缸活塞行程或閘瓦與輪箍踏面的緩解間隙。蒸汽機車乘務員還應檢查易熔塞、注水器。

作業(yè)間歇時應對其它部件進行檢查。停留較長時間后再次作業(yè)前,應對單閥機能進行試驗。

第五十五條調車作業(yè)中,認真了望,確認信號,正確執(zhí)行信號顯示的要求和呼喚應答制度,沒有信號不準動車,信號中斷或不清立即停車。

連掛車輛時,嚴格按十、五、三車距離和信號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連掛車輛時,速度不得超過5km/h。

轉場作業(yè),按《站細》規(guī)定連結制動軟管后,動車前應進行制動機簡略試驗。

單機連掛車輛時,應注意確認車輛的停留位置。

第五十六條當調車指揮人顯示溜放信號時,司機應強迫加速滿足作業(yè)要求;顯示減速或停車信號時,應迅速解除機車牽引力,立即制動。

第五十七條認真執(zhí)行駝峰調車作業(yè)的規(guī)定,連掛車列后試拉時,注意不得越過信號機或警沖標。推峰時要嚴格按信號的要求控制速度。

第五十八條電力機車調車時,應開啟通風機;機車距接觸網(wǎng)終端標應有10m的安全距離,防止進入無電區(qū)。

機車行車安全裝備

第五十九條列車運行監(jiān)控記錄裝置、自動停車裝置是機車行車安全裝備。機車出段前,必須確認機車行車安全裝備、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以及列車無線調度電話、機車信號的作用及狀態(tài)良好,設備檢測合格證簽發(fā)符合規(guī)定。出段必須開機,按規(guī)定正確操作使用,嚴禁擅自關機。

不得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進行與行車無關的通話,并應遵守保密的規(guī)定。

第六十條列車在中間站加掛補機、更換機車或運行途中機車發(fā)生臨時故障不能繼續(xù)運行時,請求救援后,司機應在停車后并列車管減壓的情況下,同時按壓列尾裝置司機控制盒的黑、綠色按鍵,解除列尾裝置主機記憶的本機車的號碼;救援機車連掛車列后,按本規(guī)程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guī)定重新輸入本機車的號碼。

第六章終點站與退勤

第六十一條終點站作業(yè)

1.到達終點站后,不得緩解列車制動。若地面無列車制動機試驗設備或該設備臨時發(fā)生故障時,司機應根據(jù)檢車員的要求,試驗列車制動機。

2.機車不能及時入段時,將機車移動至脫軌器外方、信號機前或警沖標內方停車,副司機應及時檢測軸溫。蒸汽機車應正確接取水樣。

3.機車到達站、段分界點處應停車,簽認入段時分,了解段內走行經(jīng)路。

4.確認入段信號、股道號碼信號、道岔開通信號、道岔標志,厲行呼喚應答,鳴笛動車入段。

入段作業(yè)

第六十二條入段走行、蒸汽機車清灰、放水的有關注意事項,應執(zhí)行本規(guī)程出段時的要求。

電力機車進整備線,在隔離開關前停車,確認隔離開關在閉合位置后再動車。

第六十三條在轉盤及整備線停留時,機車必須制動。上、下轉盤時,確認開通位置,嚴守速度規(guī)定。轉盤轉動時,司機不得離座,不得換端及做其他工作。并須做到:

1.內燃機車主手柄置于0位,換向手柄置于中立位,機車控制開關置于斷開位。

2.電力機車斷開主斷路器,降下受電弓,牽引手柄置于0位。

3.蒸汽機車汽門關閉加栓,手把置于中央,開放汽缸排水閥,關閉汽缸預熱閥。

第六十四條入段機車檢查和整備

機務段應根據(jù)使用機型、乘務方式和段內技術作業(yè)時間,制定機車檢查、給油、清掃等工作范圍和標準。

1.檢查機車時,發(fā)現(xiàn)故障處所及時處理或報修。

2.兩班不能直接交接時,交班司機應將機車運用狀態(tài)、檢修情況等作出記錄,告知接班司機;做好防溜(蒸汽機車汽門加鎖),與外勤值班人員辦理交接。

3.輪乘制司機應向機車檢查組的接車人員詳細介紹機車運用狀態(tài)、運行日志記錄等情況,與有關人員辦理燃油、耗電、工具備品以及機車行車安全裝備的交接。

中途站換班

第六十五條出勤時,按本規(guī)程第三至五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出勤后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

第六十六條中間站換班應實行對口交接。

1.司機交接燃料、耗電、機車運用狀態(tài)等。

2.副司機檢查機車行車安全裝備,辦理工具備品等交接。

3.接班后,內燃機車按本規(guī)程附表四,電力機車按本規(guī)程附表五的規(guī)定分別檢查機車。

外段(折返段)作業(yè)

第六十七條外段(折返段)交接班

1.內燃、電力機車交班機班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一、二的規(guī)定,對機車下部進行檢查、補油。處理機車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不良處所,填寫運行日志和交接班記錄本。按規(guī)定完成機車清掃工作。

2.內燃、電力機車的接班司機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一、二的規(guī)定,對機車上部進行檢查。副司機對機車下部進行復檢。

3.制動機、內燃機車的電氣動作試驗、電力機車的高、低壓試驗按本規(guī)程第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蒸汽機車應按本規(guī)程附表三接車的規(guī)定執(zhí)行,做好機車清掃工作。

5.其他未盡事宜,按機務本段、外段(折返段)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八條退勤前,司機應復核司機報單填記是否正確,對本次列車的早、晚點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記錄。

第六十九條退勤時,向機車調度員匯報本次列車安全及運行情況,對監(jiān)控裝置檢索分析的問題及超勞、運緩等情況做出說明,交回列車時刻表、司機報單和司機手冊后,辦理退勤手續(xù)。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條本規(guī)程自2000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前發(fā)鐵機〔1988〕100號文件同時廢止。其他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程條文相抵觸時,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十一條本規(guī)程由鐵道部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二條鐵路局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本局的具體情況制定補充規(guī)定或細則。

附件:一、東風4型機車電氣全面檢查程序

二、韶山4改型機車高、低壓試驗程序

三、jz-7型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四、dk-1型電空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五、et-6(el-14)型制動機五步閘檢查方法

六、機車乘務員運行途中呼喚應答程序

附表:一、東風4型內燃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二、韶山4型電力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三、前進型蒸汽機車檢查、整備項目

四、東風4型內燃機車換班站檢查項目

五、韶山4型電力機車換班站檢查項目

六、重聯(lián)機車制動機手柄位置處理表

附件一:

東風4型機車電氣全面檢查程序

一、準備工作

1.控制風缸壓力在400kpa以上,將1~6gk置于運轉位;控制風缸壓力在400kpa以下時,將1~6gk置于故障位。

2.閉合蓄電池閘刀_k,蓄電池電壓低于96v,卸載信號燈7_d亮,閉合機車照明總開關zmk。

3.將操縱臺及電氣柜各自動脫扣開關置于閉合位(ⅰ、ⅱ燃油泵自動脫扣開關3dz、4dz只閉合一個)。

4.確認正、負試燈亮度一致。

5.閉合電動儀表開關12k,水溫表顯示溫度應符合柴油機啟動的溫度,其它各儀表均指示0位。

二、電氣動作試驗

(一)手柄置0位進行下列試驗

1.閉合總控開關1k,閉合啟動機油泵開關3k,啟動機油泵接觸器qbc得電,啟動機油泵電機qbd運轉。

2.閉合燃油泵開關4k,燃油泵接觸器rbc得電,qbc失電,qbd停轉;ⅰrbd或ⅱrbd運轉,電流表顯示放電電流約10a。燃油壓力應不低于150kpa。短接5/17、8/16,4zj得電;rbc失電,rbd停轉,差示壓力信號燈1_d亮,取下短接線,4zj應自鎖,斷開4k,4zj失電,差示壓力信號燈1_d滅。

3.閉合4k,rbc得電,rbd運轉,交替試驗3、4dz,ⅰ、ⅱ燃油泵轉換工作正常。斷開3、4dz,手托qc低壓聯(lián)鎖,dls電磁聯(lián)鎖得電(整備作業(yè)時,可不作此項)??打寗悠鱝bc三相指示燈均亮(或聽音響)。

4.閉合輔助發(fā)電開關5k,輔助發(fā)電勵磁接觸器flc得電,放電電流增加3~5a。閉合固定發(fā)電開關8k,固定發(fā)電接觸器gfc得電,flc失電,固定發(fā)電信號燈10_d亮,放電電流減少3~5a。斷開8k,gfc自鎖,斷開5k,gfc失電,10_d滅。

5.閉合5k,flc得電,手按發(fā)電過壓保護繼電器flj,flc失電,gfc得電,固定發(fā)電信號燈10_d亮,自鎖良好。斷開5k,gfc失電,10_d滅。

6.閉合空壓機自動控制開關10k,yc得電,6_d亮。延時2~3s,yrc得電,空壓機啟動信號燈6_d滅。斷開10k,yc、yrc失電。

7.按下空壓機手動按鈕2qa,yc得電,6_d亮。延時2~3s,yrc得電,空壓機啟動信號燈6_d滅。松開2qa,yc、yrc失電。

(二)保留1k、4k,換向手柄置于前進位進行下列試驗

1.閉合機控2k,1hkg、2hkg得電。

2.主手柄置1位,1hkf1、2hkf1得電動作;llc、lc得電,卸載信號7_d滅。

3.主手柄置2位(無級調速機車置保位),1zj得電。手動過渡開關_kk置1位,1_c1、2_c1得電,一級磁場削弱信號燈11_d亮。_kk置ⅱ位,1_c2、2_c2得電,二級磁場削弱信號燈12_d亮。_kk置ⅰ位,1_c2、2_c2失電,12_d滅。_kk置0位,1_c1、2_c1失電,11_d滅。短接2/9、2/10,2zj得電,2_d亮,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取下短接線,2zj自鎖,主手柄回1位,llc、1~6c、lc得電,7_d滅。

4.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由1位到保位,短接5/13、6/20接線柱,3zj得電;ll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取下短接線后3zj失電,確認越位起車電路是否正常,主手柄回至1位,llc、1~6c、lc得電,7_d滅。

5.(1)有級調速機車:主手柄提到9位,3zj得電,llc、1~6c、lc失電,7_d亮。

(2)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置升位,驅動器三相指示燈閃亮,主手柄扳至升位到電機發(fā)出嗡嗡聲止,升速時間10~16s。

6.(1)主手柄提到13位,5zj得電,主手柄回12位,5zj失電,主手柄回8位,3zj失電。

(2)無級調速機車:主手柄置降位,三相指示燈閃亮,自扳至降位起到電機嗡嗡聲止,降速時間為12~22s。

7.主手柄回到1位,1zj失電,llc、1~6c、lc得電,卸裝信號燈7_d滅。

閉合9k:glc得電,故障勵磁信號燈9_d亮。斷開9k,glc失電,6_d滅。

閉合dj: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接地信號燈4_d亮。恢復dj,7_d、4_d滅。

閉合lj: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過流信號燈5_d亮,恢復lj,7_d、5_d滅。

閉合1~3kj:空轉信號燈3_d亮,松開1~3kl,3_d滅。主手柄回0位。

(三)換向手柄置后進位

1.主手柄置1位:1、2hkf2得電,llc、1~6c、lc得電,卸載信號燈7_d亮。

2.主手柄回0位:1、2hkf2失電,llc、1~6c、lc失電,卸載信號燈7_d亮。

(四)電阻制動電氣試驗程序

1.準備工作

(1)電阻制動控制箱在運轉位。

(2)zk扳至合位。

2.試驗下列各項:

(1)換向手柄扳至前制位,閉合機控2k,14_d制動失風燈亮。

(2)逆變器應起振,控制箱面板上紅色信號燈亮;逆變插件上的綠燈led亮;轉換插件上的紅燈led亮,表示在二級制動;調節(jié)插件上的紅色led亮,表示在0位。

(3)主手柄提一位,zc閉合,13_d電阻制動燈亮,同時15_d亮,14_d制動失風燈滅。

(4)主手柄回0位,zc斷開,13_d、15_d滅,14_d亮。

(5)自閥手把置制動位,主手柄提1位,機車制動缸壓力緩解為0,zc閉合,13_d、15_d亮,14_d滅。

主手柄回到0位,zc斷開,13_d、15_d滅,14_d亮。

(6)自閥手把置運轉位。

(7)zk扳至斷位。

附件二:韶山4改型機車高、低壓試驗程序

一、低壓試驗

(一)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1.總風缸壓力不低于700kpa。

2.除零壓保護236qs開關置隔離位外,其余各隔離閘刀及轉換開關均置運行位。閉合自動開關。

3.控制電壓表顯示90v以上。電源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或b檔。

4.關好車頂門,司機控制器手輪置0位,輔助司機控制器手輪置取位。

(二)試驗順序及要求

1.閉合司機控制臺電鑰匙570qs,558ka、568ka0位中間繼電器吸合,主臺60位指示燈亮。287yv門連鎖保護閥吸合,門連鎖閥充風動作。

2.斷開司機控制臺電鑰匙570qs,558ka、568ka釋放,主臺0位指示燈滅。287yv釋放,門連鎖閥排風返回。重新閉合570qs,同第1項。

3.閉合主斷路器合開關401sk(自復良好),主斷路器閉合,主斷指示燈滅。562ka吸合后釋放,零壓指示燈先滅后亮。

4.閉合主斷路器斷按鍵開關400sa(自復良好),主斷路器斷開,主斷指示燈亮。

5.斷、合主斷路器2~3次后再閉合,檢查主斷儲風缸45#供風塞門是否關閉。

6.591qs置0位,242qs置1位,296qs置電阻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1km接觸器吸合,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吸合,劈相機指示燈亮。人為按283ak按扭,566ka吸合,213km釋放,533kt延時3s釋放,527kt釋放。劈相機指示燈滅。

7.斷開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1km接觸器釋放,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釋放。

8.591qs置0位,242qs置0位,296qs置電阻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213km及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247yv吸合,劈相機指示燈亮。延時3s533kt釋放,566ka吸合,527kt釋放,213km釋放,劈相機指示燈滅。

9.斷開劈相機404sk開關,同第7項。

10.591qs置0位,242qs置2位,296qs置電容位。閉合劈相機開關404sk,567ka中間繼電器、213km、205km接觸器吸合,523kt、526kt、533kt、535kt、536kt、527kt及247yv吸合。人為按283ak按扭,566ka吸合,213km釋放,533kt延時3s釋放,527kt釋放。劈相機指示燈不滅。

11.總風缸壓力在700kpa以下,閉合壓縮機開關405sk,203km吸合,247yv釋放,延時3s523kt釋放。

12.閉合強泵開關408sk,同第11項(總風缸壓力在700kpa以下應斷開405sk)。

13.閉合通風機開關406sk,205km吸合,主臺輔助回路指示燈亮,輔臺牽引風機1指示燈亮;延時3s,535kt釋放和206km吸合,輔臺牽引風機2指示燈亮;延時3s,536kt釋放,211km、212km吸合,輔臺油泵指示燈亮(上述試驗242qs需置于1或0位)。

14.閉合制動風機開關407sk,209km吸合,輔臺制動風機1指示燈亮;延時3s,526kt釋放,210km吸合,輔臺制動風機2指示燈亮。

15.閉合副后照明燈開關,本節(jié)尾照燈及后節(jié)副照燈亮(閉合后斷開)。

16.閉合前照明燈開關,前照燈亮(閉合后斷開)。

17.劈相機開關404sk在閉合位,斷開其它輔機開關。

18.主臺換向手柄置后位,107yvbw、108yvbw、107yvt、108yvt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換向手柄置0位,107yvbw、108yvbw、107yvt、108yvt釋放,預備指示燈亮;換向手柄置制位,107yvb、108yvb、107yvf、108yvf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60ka、561ka吸合;換向手柄置前位,107yvf、108yve,107yvt、108yvt得電,位置開關轉換,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

19.司機控制器調速手輪置牽引1、2位,532kt、12km、22km、32km、42km吸合,0位指示燈滅;調速手輪置牽引3~10位,525kt吸合,549ka得電,25s后,556ka釋放,預備指示燈亮,205km、206km、211km、212km等接觸器吸合;將573qs、574qs、589qs、590qs置故障位,530kt吸合,556ka吸合,預備指示燈滅;換向手柄置磁場削弱ⅰ級,17km、27km、37km、47km電空接觸器吸合,置ⅱ級,17km、27km、37km、47km電空接觸器釋放,18km、28km、38km、48km電空接觸器吸合,置ⅲ級,上述8個電空接觸器全部吸合。換向手柄退回前位,上述8個電空接觸器釋放。換向手柄退回0位,0位指示燈亮,12km、22km、32km、42km約延時1s釋放;閉合通風機開關,549ka、205km、206km、211km、212km等釋放。20.573qs、574qs、589qs、590qs置故障位,電空控制器、空氣制動閥置運轉位,司機控制器換向手柄至制動位,調速手輪置10~9位,532kt、12km、22km、32km、42km、91km、92km吸合,0位指示燈滅,預備指示燈滅,電制動指示燈亮;調速手輪置8~1位,自起牽引風機,525kt吸合,549ka得電,25s后,556ka釋放,205km、206km、211km、212km接觸器吸合;機車制動150kpa以上,91km、92km釋放,預備指示燈亮,電制動指示燈滅;重新進行電阻制動,人為閉合559ka,勵磁過流指示燈亮。調速手輪回0,0位指示燈亮,12km、22km、32km、42km約延時1秒釋放。21.輔助司機控制器的前后、牽引操作試驗,同第18、19項。

22.人為閉合97ke或98ke,主接地繼電器動作,主斷斷開,主斷和主接地指示燈亮。

23.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285ke,輔接地繼電器動作,主斷斷開,主斷、輔助回路和輔接地指示燈亮。

24.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65ka,主斷斷開,主斷和原邊過流指示燈亮。

25.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57ka,主斷和牽引電機指示燈亮。

26.閉合主斷路器,人為閉合555ka,114km、124km、154km、164km釋放,功補指示燈亮。

27.人為閉合282kc,564ka吸合自鎖,主斷斷開,主斷、輔助回路、輔過流指示燈亮。

28.閉合主斷路器,按緊急制動按扭594sb,主斷斷開,主斷指示燈亮,并自動撒砂。

29.恢復試驗前狀態(tài)。

二、高壓試驗

(一)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1.隔離開關均置運行位。

2.總風缸壓力不低于700kpa。

3.機車作高壓整備狀態(tài)。

4.換向手柄置0或制位,調速手輪置0位,機車制動缸壓力300kpa。

(二)試驗順序與要求

1.閉合電鑰匙開關570qs,558ka和568ka得電吸合,主臺0位指示燈亮。保護閥287yv得電吸合,門連鎖閥動作。主臺預備、零壓、主斷指示燈均亮。

2.閉合前或后受電弓開關,逐一斷開再閉合,受電弓升弓時間不大于8s,降弓時間不大于7s。網(wǎng)壓表指示正常(一般為22~29kv,最低19kv)。

3.閉合主斷路器,零壓及主斷指示燈滅,控制電壓從90~92.5v逐漸充至110v。

4.591qs置0位,閉合劈相機開關,劈相機起動聲音正常,劈相機指示燈顯示后熄滅。

5.閉合壓縮機開關,放風3s,壓縮機起動及運轉正常。壓力調節(jié)器調節(jié)范圍750~900kpa,允許偏差±20kpa。

6.斷開主斷路器,主臺主斷指示燈亮,591qs置1位,閉合劈相機開關,閉合主斷路器約1s后劈相機自起。

7.閉合強泵開關,總風缸壓力達約1000kpa,高壓安全閥排風。

8.閉合通風機和制動風機開關,主臺輔助回路及副臺牽引風機1,顯示后熄滅。3s后,牽引風機2、油泵、制動風機1、制動風機2,指示燈顯示后熄滅。

9.斷開通風機開關,操縱司機控制器與輔助控制器先牽引后制動,調速手輪置牽引3~10位或制動8~1位,牽引風機1、2、油泵、變壓器風機按順序逐一啟動。調速手輪回0,通風機不停。閉合通風機開關再斷開,通風機停止工作。

10.確認制動缸壓力為300kpa,進行低位加流試驗。閉環(huán)牽引,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檔,調速手輪置2位,看牽引電流表指示300a;開環(huán)牽引,電子柜選擇開關置b檔,調速手輪置1~2級,牽引電流表指示約100~350a。

11.466qs置0位,電空制動控制器、空氣制動閥置運轉位,通風機、制動風機啟動,進行制動勵磁試驗。電子柜選擇開關置a組,調速手輪置極限位(1位),勵磁電流徐徐上升約930a,電機電流上升約50a,制動缸壓力自動上升約110kpa,25s自動緩解。關閉通風機或機車制動150kpa以上,自動切除電阻制動,電流表指示回零;電子柜選擇開關置b組,調速手輪徐徐推進,勵磁電流徐徐上升至930a后,手輪回零。

12.使用輔助控制器進行牽引低位加流試驗同9、10項。

13.10qp、60qp均置試驗位,主控制器手輪徐徐上升至牽引10級,本節(jié)1m及后節(jié)4m牽引電機電壓從500v緩慢上升至1000v。

14.按緊急制動開關,起緊急制動,主斷路器斷開,并自動撒砂。

15.啟動劈相機,降弓,自網(wǎng)壓開始跌落約1s后,主斷路器斷開。

16.恢復試驗前狀態(tài)。

檢查方法及項目

(1)確認壓力表指示規(guī)定壓力:總風缸在750~900kpa之間,工作風缸、均衡風缸及列車管為500kpa或600kpa,制動缸為0;

(2)列車管減壓50kpa,制動缸壓力為125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制動缸壓力為30~50kpa;檢查列車管漏泄量,其壓力下降每分鐘不超過20kpa;

(3)由(2)到(3)在制動區(qū)移動3~4次,觀察階段制動是否穩(wěn)定,減壓量與制動缸壓力的比例是否正確,至最大減壓位,列車管減壓量為140kpa或170kpa,制動缸壓力應為350kpa或420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為120~140或140~170kpa);

(4)單閥緩解良否,應能緩至50kpa以下;

(5)復原彈簧是否良好;

(6)自閥緩解良否,工作風缸、均衡風缸及列車管是否恢復定壓;

(7)均衡風缸及列車管減壓240kpa(260kpa),制動缸壓力為350kpa(420kpa),不應發(fā)生緊急制動;

(8)均衡風缸壓力上升,而列車管壓力保持不變,總風遮斷閥作用良否(客貨轉換閥在貨車位時);

(9)緩解良否;

(10)均衡風缸減壓量為240kpa(260kpa),列車管不減壓;

(11)過充作用良否,列車管比規(guī)定壓力高30~40kpa,過充風缸排風孔排風;

(12)過充壓力120s自動消除,機車不應起自然制動;

(13)列車管壓力3s內降至0,制動缸壓力在5~7s升到450kpa,均衡風缸減壓量為240kpa(260kpa),并自動撒砂;

(14)間隔10~15s,制動缸壓力開始緩解,并逐漸到0;

(15)復原良否;

(16)緩解良否;

(17)單閥制動良否;

(18)階段制動作用是否穩(wěn)定,制動缸壓力應達到300kpa;

(19)階段緩解作用良否。

注:五步閘試驗完畢后,單閥制動300kpa,下車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技規(guī)》規(guī)定。

(1)確認列車管、均衡風缸和總風缸皆為規(guī)定壓力,制動缸壓力為0;

(2)列車管壓力在3s內下降至0,制動缸壓力在5s內升至400kpa,最高壓力為450kpa,并自動撒砂(有級位時切除主斷路器);

(3)空氣制動閥手柄移至緩解位,同時下壓手柄,制動缸壓力應緩解到0;

(4)制動缸壓力不得回升;

(5)列車管壓力在9s內升至480kpa,均衡風缸在10s內升至500kpa;手柄停留50s以上;

(6)均衡風缸減壓140kpa的時間為5~7s,制動缸壓力6~8s升至360kpa(裝有切控閥的機車為140kpa);

(7)均衡風缸、列車管因漏泄每分鐘的壓力下降分別不大于5kpa和10kpa;

(8)均衡風缸定壓,列車管超過規(guī)定壓力30~40kpa,制動缸壓力不變;

(9)120s左右過充壓力消除,列車管恢復定壓,制動缸壓力緩解為0;

(10)制動缸壓力在4s內升至280kpa,最高為300kpa;

(11)制動缸壓力不變;

(12)制動缸壓力在5s內下降至35kpa;

(13)均衡風缸、列車管為規(guī)定壓力;

(14)均衡風缸減壓140kpa的時間為5~7s;

(15)同(7);

(16)均衡風缸、列車管恢復規(guī)定的壓力,制動缸壓力為0。

注:13~16系空氣位操作,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電空位與空氣位的轉換。檢查試驗完畢后,恢復至電空位,將空氣制動閥手柄移至運轉位。

(1)確認壓力表指示規(guī)定壓力:內燃、電力機車總風缸壓力為750~900kpa,蒸汽機車總風缸壓力為800~900kpa,均衡風缸及列車管為500kpa(600kpa),制動缸為0;

(2)三針指示是否一致,警告孔噴氣有無異狀,調壓器感度應在20kpa以內;

(3)列車管減壓是否迅速,時間不超過3s,均衡風缸12s內降為0,自動撒砂作用是否良好,分配閥安全閥調整壓力是否為450kpa,并噴氣;

(4)緩解良否,警告孔是否噴氣;

(5)復原彈簧作用良否,制動缸壓力是否恢復450kpa;

(6)緩解良否,給風閥調整壓力是否符合規(guī)定;間隔15s,分配閥壓力室充滿壓力空氣;

(7)減壓40kpa;

(8)分配閥作用是否靈活,制動缸壓力應達到100kpa,中立狀態(tài)良否;

(9)與(6)相同;

(10)制動缸壓力,應在6~8s內達到300kpa;

(11)制動缸壓力保持良否;

(12)緩解良否,在3s以內制動缸壓力降至40kpa以下;

(13)減壓140kpa,排風時間7~10s(減壓170kpa,排風時間8~12s);

(14)制動缸壓力,是否達到350kpa(420kpa);

(15)制動缸壓力保持良否,列車管壓力恢復良否;

(16)緩解良否,壓力表各指針是否指示所規(guī)定的壓力。

注:五步閘試驗完畢后,單閥制動300kpa,下車檢查制動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技規(guī)》規(guī)定。

第2篇 礦用柴油牽引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起動前的準備

1.1 起動前應檢查并加足冷卻水、燃油、潤滑油、凈化液;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制動閘瓦、鏈條及三角皮帶是否過松。

1.2 每班應對油門、離合器、操縱系統(tǒng)、鏈條等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潤滑。

2 發(fā)動

2.1 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制動把,踩下油門踏板。

2.2 上班初次發(fā)動時,打開前蓋,搬動手油泵,聽到正常噴油聲響為止。

2.3 打開電源總開關,將電開關鎖轉至起動位置,每次起動時間不要超過10秒,如一次不能起動,應間隔一會再起動,起動后轉動開關鎖,接通電流表。

2.4 柴油機發(fā)動后觀察電流表充電是否正常,柴油機潤滑油壓力是否正常,柴油機發(fā)動后先低速轉動兩三分鐘,待溫度上升,各部潤滑正常(機油壓力不低于0.1mpa)后,才能起步運行。

2.5 電瓶放電過多不能帶動柴油機時,可用手搖發(fā)動。

3 起動運行

3.1 踩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需要的檔位,再將方向桿的手柄提起(前行外推,后退向里拉)。如未掛入,可松一下離合器踏板再踩下重掛。一般上坡、重載掛2檔,中、輕載及下坡掛3檔,滿載及特殊情況掛1檔。

3.2 調整好油門,松開制動手柄,緩慢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平穩(wěn)起步。

3.3 由慢速變快速:踩下離合器,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快后,再推入快速檔,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快速行進; 由快速變慢速:踩下離合踏板,將變速桿推入空檔,車速變慢后,松一下離合踏板立即踩下,再推入慢速檔,然后平緩松開離合踏板車即慢速行進。

3.4 在機車上坡運行中加大或減小油門,可以使機車加速或減速。在下坡運行中減速需輕輕搬動制動手柄,用閘瓦剎車減速。當車速很慢停車之前減速,應該將離合板踩下,不然會使機車柴油機熄滅。一般減速制動應緩慢平穩(wěn),緊急情況下才準緊急制動。

4 停車

4.1 踩下離合踏板,減小油門,待機車滑行到預定位置,拉緊制動手柄即可停車。然后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放松油門使柴油機熄滅。

4.2 停車后關閉電開關鎖,離車時關閉總開關,并關閉油門。

4.3 長時間停車或冬季停車要放凈冷卻水及凈化液。

第3篇 內燃機車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和《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二條? 作業(yè)時注意:

1、上下機車時,要面向機車,抓牢欄桿,以免摔傷。

2、充電過程中,要加強對充電設備和電瓶的巡視,出現(xiàn)異常要果斷采取措施。

第三條? 拆裝、緊固蓄電池螺栓應避免造成短路。

第4篇 電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一、接班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電機車各部件的情況,熟悉電機車狀況。操作時,要嚴格遵守電機車行車管理規(guī)定。

二、每次開車前,應檢查巷道及軌道有無障礙物,檢查所牽引的車輛數(shù)不得超過規(guī)定,裝載情況應符合要求。

三、司機必須坐在座位上開車,不得坐在車幫上或在車外開車,嚴禁將頭、手及身體露出車外。

四、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視線有障礙或前方有行人時,都必須減低車速,并發(fā)出警號。

五、行車中如遇停電,必須將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待送電后重新啟動。

六、正常制動停車,應提前減速,采用機械制動,非緊急情況不準使用動力制動,嚴禁采用反向制動。

七、如必須離開司機座位時,應分斷自動開關,剎緊車閘,取下手把保管好,但不得關閉車燈。

八、不得用車閘控制列車的行車速度,列車應避免停在道岔上或彎道附近。臨時檢修時,必須落下集電器,應在列車占用軌道的前后四十米處放置停車檢修警示牌。

九、必須按規(guī)定的信號行車,聽從跟車工和調度員的指揮,正常運輸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的最前端牽引。

十、同一線路同一方向行駛時,兩車必須保持大于100米的距離,嚴禁追尾行駛。

第5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

1.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tǒng).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熟練的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充電作業(yè)。

3.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電工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6.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⑴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⑵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7.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8.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車上的四個固定插銷,在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9.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起重物下不準站人。

10.充電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充電器及充電器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在送電。

11.先擦凈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12.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都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14.充電器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

1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

17.充電作業(yè):

(1)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4)在有80%的單位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一個新的水平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于1.25時)調整。堿性為1.17~1.22,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15~30毫米。

(6)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小于3塊電池。

(7)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

(8)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9)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18.充電室設施:

(1)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洗蓄電池之用。

(2)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檢測儀表。

(3)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5)必須放置有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制電解液時使用。

(6)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7)配制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碳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8)配制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19.其他規(guī)定:

(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5)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20.充電完畢必須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后,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結束后,打掃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第6篇 電機車司機職業(yè)危害崗位操作規(guī)程

(一)職業(yè)危害因素

在操作電機車工作過程中,產(chǎn)生的職業(yè)危害因素主要有噪聲。對人體的危害,可造成聽力下降。

(二)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熟悉工作崗位周圍環(huán)境,執(zhí)行好交接班制度。

3、了解電機車基本構造原理。

4、時刻警惕機車運行異常情況。

5、遵守管理制度,不得超速行駛、超拉車。

(三)防護措施

1、正確配戴使用防噪耳塞,定期更換。

2、定期進行職業(yè)健康體檢 ,參加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培訓,掌握防護技能。

3、加強機車維護、檢修,避免機械部件松動,減少噪聲。

第7篇 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必須有完整的安全裝置,鈴、燈、防護罩、制動閘、聯(lián)接器和漏電、電路保護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均不得運行。

2、開車前,必須進行前后檢查,發(fā)出信號,以免傷人或壓斷各種管路、線路。

3、電機車司機必須遵守各種信號、聽從指揮,嚴禁酒后開車,電機車運行時,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嚴禁開快車。遇彎道、出硐、施工地點或前方有人時,要減速慢行并發(fā)出信號。

5、電機車運行途中掉道,應立即發(fā)出信號,處理人員必須選擇安全位置及聯(lián)系信號,并統(tǒng)一指揮進行處理。

6、電機車必須額定牽引、運輸不得超載、超寬、超長。

7、機車運送爆破器材,必須遵守爆破物品運輸規(guī)定。

8、機車運送人員必須在開車前,認真仔細檢查連接器、制動器及部件的完好,車內嚴禁易爆、易燃及貨物混裝,嚴禁中途扒車。

9、電瓶車兩頭嚴禁站人,以防擠(撞)傷。

10、卸渣時,停車場,調頭處應設有擋車防護設施,以防掉道。

11、經(jīng)常檢查,保持機車清潔,做好文明開車,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剎緊車閘,停車在安全線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標志。

第8篇 井下電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準備:

1.1 檢查剎車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燈、信號、插銷、掛鉤、連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檢查機車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機車前后有無阻礙,操作箱必須每周檢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機油。

2.行車操作:

2.1炸藥只能專車運送,使用電機車牽引時,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嚴禁混合運輸爆破器材。

2.2 嚴禁除司機以外人員搭乘列車。

2.3 司機必須有駕駛執(zhí)照,嚴禁駕駛室外操作,開車時,先松剎車后送電,停車時,先停電后剎車。

2.4 機車行駛時,司機必須集中精力,監(jiān)視前方,如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應立即減速行駛,并發(fā)現(xiàn)出信號,做好剎車準備。

2.5 機車行駛時,不得超過規(guī)定速度,經(jīng)過岔道、轉彎,礦車橫道線時,應減速行駛,并發(fā)出信號,隨時作好剎車準備。

2.6 兩臺電機車在單軌上行駛或和手推車交叉的地方,必須設有可靠的聯(lián)系信號裝置,并嚴格執(zhí)行運行制度。

2.7 機車行駛在坡度較大的軌道上,必須減速。停車時要將機車剎住,或使用阻車器,防止機車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機車停好后,必須切斷電源,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控制開關鎖好,鎖匙隨身帶走。

3.2 當班機車掉了軌,當班要處理好。

3.3 不許運礦(巖)、運料車輛搭乘人員。

3.4下班前機車要全面清洗維護加油,礦車要沖洗,斗腳、鐵道要清理干凈。

第9篇 機車司副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調車作業(yè)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堅持二人一臺車作業(yè),人員不全不準動車;非本機車乘務員禁止動車。

第三條 作業(yè)前,確認已處于安全位置,進路正確,信號已經(jīng)開放,掛鉤員已給起動命令后,鳴笛示意,再動車。

第四條 行車時要不間斷的了望,注意掛鉤員的指令,并按掛鉤員的指令行車。

第五條 作業(yè)中,操縱司機負責與掛鉤員之間的作業(yè)聯(lián)系,另一名司機負責監(jiān)聽,并協(xié)助操縱司機不間斷地了望。

第六條 在西駝峰有減速頂?shù)木€路上作業(yè)時,嚴禁頓鉤 。

第七條 取送危險品貨物時,掛車、起車要穩(wěn),運行限速10公里/小時,連掛限速2公里/小時。

第八條 機車在二貨區(qū)1道、一貨區(qū)1道、金海糧油、二電場各股道作業(yè)時,禁止進入站臺或卸車臺。

第九條 遇有看不清信號、命令不清、聯(lián)系脫節(jié)或危及人身和行車安全時,應鳴笛數(shù)聲示意,立即停車。掛鉤員上下車時,要適當降低車速。

第十條 行車中嚴禁上、下車,嚴禁將頭探出窗外。檢查機械間時,在走行板上走行要注意安全,非作業(yè)需要不得站在司機室外面。

第十一條 每一名司機應熟悉各種手信號的顯示、調車信號機的顯示和各股道存車數(shù)。

第10篇 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經(jīng)考試體檢合格者方可駕駛電機車。駕駛人員對電機車的構造及其安全裝置(包括信號、保險裝置等等)必須熟練的掌握。各種安全裝置應經(jīng)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

2.必須經(jīng)常檢查機車各種電氣設備線路的絕緣情況,駕駛室必須敷設絕緣墊,開車前應檢查所有安全裝置(包括信號,剎車、嗽叭、等等)和傳動系統(tǒng),認為確無問題方可開車。開車時應遵守鐵路行車人員一般安全規(guī)定。

3.機車開動時,他人不準在機車駕駛臺頂上或平臺上(包括駕駛室門下的踏板)停留或站立。

4.機車開動時應觀察岔道是否正確,機車本身和道軌是否正常。機車開動前應先鳴笛(電鈴)10秒鐘后方可開車。在機車運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行人必須鳴笛,若在軌道上有障礙物必須在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開動機車。

5.駕駛人員應時刻注視指揮者的信號。非指揮人員不得向駕駛人員給信號。但任何人給予的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停車。

6.機車掛車不得超過限額。機車夜間行車前必須檢查照明,信號,在確認無問題后才可開車。

7.工作結束后,駕駛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切斷電源,同時駕駛室的門必須加鎖。做好交接班工作。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1篇 機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學徒工應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嚴禁其它人員隨意操作;

2、接班時要認真檢查機車燈光、喇叭、剎車、油料、水箱、聯(lián)接器、螺絲穿銷、傳動部位、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完好,以及潤滑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解決;

3、開始運行前應低速行駛,注意觀察路面、軌枕、彎道有無松動和障礙,如有應立即停車維護清除;

4、駕駛機車必須正面操作,頭、身不得伸出車外,嚴禁站在地面開車;

5、機車運輸過程中,司機應集中精力注視前方,發(fā)現(xiàn)有燈光晃動或其它危險時,要立即停車檢查;

6、遵守警示標志,在行駛彎道處或進入車場時,一定要鳴號減速慢行;

7、保持勻速行駛,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m/秒,制動要平穩(wěn);

8、嚴禁空檔滑行或脫鉤頂車,特別是井口方向;

9、運送物料時一定要檢查裝載情況,嚴禁載人或運送爆炸物品,不符合要求不予運送;

10、在能滑行的坡道上停車時,除板緊剎車外用木頭或其物件阻護車輪以防滑車肇事;

11、嚴格執(zhí)行行維護保養(yǎng)制度,經(jīng)常擦洗機車,保持清潔衛(wèi)生,認真填寫好運行和交接班記錄。

第12篇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司機必須進行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副司機、徒工必須在正司機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jiān)護下,方可操縱設備。

4、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電機車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技術標準及要求。

5、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屬鐵路鋪設情況和牽引網(wǎng)絡的架設情況。

6、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制定的鐵路行車組織規(guī)則、各車站管理細則、信號顯示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

7、必須服從車間調度、調車員、車站值班員的指揮,保證安全、正確、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8、禁止非乘務人員操縱設備,禁止非乘務人員乘坐機車或列車。

9、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安全生產(chǎn)確認制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設備檢查

1、進行設備檢查、維護時,司機與副司機必須互相聯(lián)系好,并檢查機車周圍無影響作業(yè)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須檢查機車上的各種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備件是否準備齊全且完好,檢查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拉桿、止輪器等各種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護用品。

3、每班應保證檢查維護時間(累計時間):80噸機車為60分鐘;150噸機車為90分鐘。

4、檢車工檢查車輛時,必須用檢車牌換取工作牌,司機不得擅自搬動自閥手柄。試驗時,司機與檢車人員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沒有取下禁止移動信號前,司機禁止動車。

5、試驗制動機、調整制動行程、更換閘瓦時,車上車下必須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6、用高壓風吹掃機車時,注意風壓,特別是吹掃電器部件時,應控制風壓,不得使用帶水的高壓風吹掃電器部件和電機。

7、冬季檢查、維護時,必須檢查閘瓦與動輪是否凍結;檢查處理撒砂作用和調壓動作情況;用酒精噴霧器噴射酒精,防止電機、電器部件凍結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機車不準投入運轉:

⑴、空氣制動或電阻制動、手搖制動不良時;

⑵、照明燈具等設置不完善時;

⑶、汽笛裝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時;

⑷、雷雨季節(jié)無避雷裝置或避雷裝置有缺陷時;

⑸、輪緣、主軸、平衡彈簧裝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斷、嚴重變形等,影響安全、運轉時;

⑹、主電阻、主電路燒損、接觸不良,出現(xiàn)嚴重漏氣、保護裝置失靈、動作不正常時

⑺、各部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牽引電機出現(xiàn)故障,未切除故障電機時;

⑻、蓄電池電壓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時;

⑼、80噸機車沒有送風機組,150噸機車缺一臺送風機組時;

⑽、車鉤與緩沖裝置作用不良;

⑾、集電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⑿、動輪擦傷到限;

⒀、只有一臺空壓機工作;

⒁、撒砂裝置作用不良;

第二節(jié)設備啟動及準備

1、機車必須經(jīng)過乘務人員的全面、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機車各部正常,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啟動。

2、機車啟動時,所有乘務人員及調車員必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各控制手柄應放置在零位上,閉合蓄電池開關及控制總開關,其它各控制開關應處于斷開位置,與其他乘務人員及調車員互相聯(lián)系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鳴笛,升起集電器。

3、若需人工頂起集電器時,應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單閥手柄放置在制動位置上,上車頂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帽,在安全地點站穩(wěn),與司機室內的乘務人員聯(lián)系好,使用絕緣拉桿將集電器頂起,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一定數(shù)值后,落下集電器,走下車棚,再鳴笛升起集電器。

4、集電器升起后,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規(guī)定的數(shù)值,對空氣制動器和電制動進行試驗,制動管泄漏不得超過02公斤/厘米2,若兩種制動有一種失效,機車禁止啟動。

5、啟動時,將自閥和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上,使機車、列車完全緩解,并鳴笛一長聲,警示機車或列車啟動,同時開動通風機向牽引電機送風。

6、運轉手柄應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啟動,運轉手柄不得長期停放在同一變阻級上,時間不得超過30秒。

7、當啟動困難時(如冰、雪、上坡等),應在車輪下適當撒砂,防止空轉,當發(fā)生空轉時,禁止撒砂,必須將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轉停止后再撒砂,繼續(xù)逐級啟動。

8、上坡啟動時,應保持機車制動,先將列車緩解,再將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緩解機車制動,再繼續(xù)啟動。

9、列車在下坡啟動時,應充分緩解列車,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

后,緩解機車制動,并做好電制動的準備工作。

10、在冬季,必須經(jīng)常將風缸內積水排凈。150噸以上的機車應用酒精噴霧器往氣路內噴射酒精,防止氣路凍結。

第三節(jié)列車運行

1、運行時,應認真確認顯示的各種信號,操作姿勢應正確,手不離把手,認真仔細觀察列車的運行狀況,與其他乘務人員做好聯(lián)系確認,呼喚應答。

2、運行中,司機必須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過眼看、耳聽、鼻嗅等判斷各部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關電停車檢查。

3、當機車或列車由惰行轉換為帶電運行時,應在第一位稍停。待主電路接通后,再逐級切除電阻。運行時,除經(jīng)濟運行級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秒。防止燒損主電阻。

4、主電路轉換時的要求:

⑴、串聯(lián)轉換為串并聯(lián),串聯(lián)轉換為并聯(lián)時:操作要迅速;在牽引電機電流低于小時制電流,電網(wǎng)電壓高于1000伏時,方可轉換。

⑵、當從高壓級退回到低壓級時,應將手柄推至低壓變阻級,投入一定量的電阻后,再回升至低壓經(jīng)濟運行。

⑶、并聯(lián)(或串并聯(lián))運行中,出現(xiàn)電網(wǎng)電壓小于1000伏時,應轉換為低電壓級運行。

5、運行中隨時注意機車內各種儀表指示情況,必須在適當?shù)攸c升起正集電器。

6、運行中通過區(qū)分器前或更換正側集電器及正側集電器落下再次抬起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操作。

7、運行在困難坡道上或曲線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著較差時,應在車輪下撒砂,防止空轉。

8、運行中遇到停電時:

⑴、若上坡應立即停車,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⑵、下坡時,應根據(jù)制動及環(huán)境情況,惰行到安全平坦地點停車,若總風缸氣壓低于7公斤/厘米2時,不得緩解,停車后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⑶、應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斷開輔助開關按鈕。

9、運行中若遇到雨雪時,應關閉各門,遇到大雷雨時,應降下集電器。

10、夜間運行時,必須打開標志燈。

11、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應按規(guī)定鳴笛,注意減速運行,并準備停車:

⑴、調車員或其他人員顯示鳴笛信號時;

⑵、在鐵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員、巡道員及有人、畜、車輛時;

⑶、進入曲線了望困難,高大建筑物妨礙了望時;

⑷、駛近車站、道口、裝卸場、扳道房、道岔稠密區(qū)段、廠房、橋梁、隧道涵洞、礦槽等時;

⑸、遇有大風、雪、雨霧、了望困難時;

⑹、兩組列車在同一車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時,在鄰線停有列車或車輛時;

⑺、駛近鳴笛標志、或其它必須鳴笛處時。

12、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需停車確認后再運行:

⑴、在軌道上或附近有障礙物等妨礙運行時;

⑵、電鏟、鉆機等設備距機車車輛太近時;

⑶、發(fā)現(xiàn)線路震動過大或機車車輛有異聲異狀時;

⑷、對鐵路線路、供電線路及信號顯示有懷疑時;

⑸、行至一停再開標志或指定的一停再開標志地點時;

⑹、駛到聯(lián)系地點及連掛車輛時;

⑺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以上過負荷繼電器動作時。

13、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⑴、途中或站內任何人員向列車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時;

⑵、同一線路上對面出現(xiàn)機車車輛時;

⑶、機車、車輛發(fā)生故障,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⑷、列車分離進入異線時;

⑸、鐵路線、供電線折斷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礙行車時;

⑹、信號顯示不明,經(jīng)一再鳴笛而未改變或線路上有人、畜、車輛等經(jīng)鳴笛仍未離開時;

⑺、調車員號志消失,經(jīng)鳴笛仍不顯示時;

⑻、機車車輛脫軌,車輛自動起翻,人員掉落時;

⑼、遇有危害行車安全或其它變故及調車員使用車長閥時。

14、進出站前注意事項:

⑴、進站前,必須按規(guī)定減速、鳴笛預告,注意接車線是否停有機車、車輛等并做好站外停車的準備。

⑵、出站時,應確認列車禁止移動信號是否已去掉;

⑶、確認進出站信號、道岔開通方向是否正確,鄰線列車是否停于警沖標內方;

⑷、推進時,未得到調車員信號禁止開車。

15、進出掌子面、排土場注意事項;

⑴、進出掌子面接近電鏟或排土場時,應鳴笛預告;

⑵、遇有塌方,應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聯(lián)系;

⑶、注意獨頭道,停車時應距離車擋不小于5米。

⑷、到達裝車、翻卸地點停穩(wěn)后,鳴笛三長聲,表示機車不在開動,方能裝車或翻卸。

15、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明確作業(yè)目的、程序及有關事項;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調車員顯示的信號行車;在信集閉車站,同時按信號機顯示行車。

16、列車因故在運行中退行時,必須停在后方車站信號機外方,經(jīng)車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車站,可跟蹤出站調車的區(qū)間,禁止退行。

第四節(jié)制動、減速或停車

1、電阻制動(電制動)的使用:

⑴、電阻制動只作調速之用。

⑵、調節(jié)制動力時,應隨時注意牽引電機電壓表、電流表。電壓不得超過1700伏,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80噸、160噸機車為250a,150噸機車為200a)。

⑶、使用前,必須先檢查作用情況,確認電制動生效后,平穩(wěn)增加制動力,不得過猛搬動電制動手柄。

⑷、單機運行時,電阻制動與空氣制動不宜同時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電阻制動級上長時間停留。

2、空氣制動的使用:

⑴、實施常用空氣制動時,最小減壓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據(jù)需要可追加減壓次數(shù),但一次減壓量不得超過1公斤/厘米2,累計最大減壓量不得超過1.7公斤/厘米2。應注意機車制動缸壓力不超過3公斤/厘米2,超過時應適當緩解。

⑵、在機車本身以外發(fā)生非常制動時,應立即關電,并將自閥手柄搬到非常位置。當使用非常制動時,應適當撒砂。

3、實施制動過程中,應根據(jù)線路情況、運行速度及機車、車輛制動性能,以空氣制動為主,電阻制動為輔,適當實施制動及撒砂。

4、機車在連掛車輛、非常制動及長時間停車后,為迅速向制動管充氣,可將自閥手柄搬到緩解位置,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時,必須搬到運轉位置,防止充氣過量。

5、機車停止作業(yè)后,必須將反向器手柄取下,并關閉不需要的開關。

6、運行中遇到制動管斷裂、脫落或調車員使用車長閥大排氣時,應迅速將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將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車停穩(wěn)后,查明原因,處理妥善,方可繼續(xù)運行。

第五節(jié)更換集電器、操作臺

1、更換集電器時,必須斷開輔助電路,將司機控制器運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電器。

2、正、側集電器交換:

⑴、機車、列車由固定線路駛入移動線路時,應早降正集電器,根據(jù)情況可早升側集電器。

⑵、機車、列車由移動線路駛入固定線路時,必須晚升正集電器,防止刮壞正集電器。

3、設有兩臺正集電器的機車更換操作臺時,可升起操作臺端的正集電器。

4、更換操作臺必須在40‰以下坡度的線路上,待機車、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離開原操作臺時必須做到:

⑴、一切控制開關箱按鈕必須全部處于斷開位置,并取下鑰匙;

⑵、司機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須全部處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氣制動機實施制動后,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取下制動機操作手柄。

6、到達新操作臺以后,分別將取下的控制開關箱鑰匙、司機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動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復位,并必須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第六節(jié)兩臺以上機車重聯(lián)運行

1、必須指定其中的一臺機車位主機,其余機車位輔機。

2、運行中由主機負主要責任,輔機必須根據(jù)主機鳴示的指示信號配合操作。

3、若輔機在運行前方時,應負責了望,并用鳴示信號向主機匯報運行前方的情況。

4、若輔機連結制動管時,應關閉重聯(lián)塞門,并開放無火裝置,并將自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

5、若兩臺機車在列車同端連掛,通過道岔時,不準同時升起相鄰兩臺集電器。

第七節(jié)機車故障

1、機車在運行中,若發(fā)現(xiàn)不正常音響、氣味、冒煙、火災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將運轉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電器,停車檢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電路進行使用和起動。

2、處理機車故障時的要求:

⑴、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盡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電器,并確認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⑵、處理故障時,各種部件工作狀況發(fā)生改變的,必須復原或修復,故障處理完畢,必須確認處理狀況,若無法處理時,必須實施應急措施,限速入站報告情況,或就地申請救援。

⑶、一切應急措施均屬臨時性措施,實施措施方案時,應以不擴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設施為原則。

⑷、對刮集電器、脫軌、撞車等事故,經(jīng)救援后,司機必須做好技術檢查,確認對運轉無礙后,方可自行運行或與救援車連掛運行。

2、處理電氣設備、部件、線路故障時的安全要求:

⑴、當高速開關、過負荷繼電器、主輔可熔器連續(xù)兩次動作或熔斷時,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進行試驗或再起動。

⑵、當更換主、輔可熔絲(片)時,必須按原容量規(guī)格更換,可熔絲(片)必須上緊,將垂度朝向噴出口,并徹底清掃瓷瓶、導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換各類接觸器時,必須將集電器落下,斷開高速開關及低壓電源,對風動式的接觸器,處理時還要切斷高壓室的控制風源,更換完畢后,應檢查接線是否正確,滅弧狀況是否良好。

⑷、斷開高壓電源后,可再低壓供電情況下,檢查電控接觸器動作情況。

⑸、處理低壓部件故障時,必須斷開全部電源。處理故障必須按電氣原理正確布線,不準設臨時線,不準帶故障作業(yè)。

⑹、處理低壓安全連鎖裝置電路故障時,嚴防短接接點或錯接,處理保安裝置故障時,不準亂動鉛封。

⑺、運行中正集電器損壞,不能自行修理時,應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救援,入庫修理,必要時,應將損壞的集電器綁扎好,防止刮壞架線。

3、處理牽引電機故障時:

⑴、將故障開放器搬道斷開位置,切除故障電機,必要時,將故障電機相對方向的電刷取出。

⑵、80噸機車切除故障電機后只允許在串聯(lián)級運行入庫修理;150噸、160噸機車在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仍可實行主回路轉換,并在短期內減少牽引量的情況下,牽引貨物。

⑶、切除故障電機時,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斷開全部電源后方可進行。

4、處理機械故障時:

⑴、運行中氣壓調節(jié)器發(fā)生故障時,可使用短接按鈕,在嚴格監(jiān)視儀表的情況下,運行至平坦地點,向有關人員聯(lián)系處理。

⑵、一臺電動空壓機組故障,而生產(chǎn)必須使用機車時,可暫時用作需要風量較小的零活機車(不得作為列車牽引),應盡早入庫修理。

⑶、當制動支管折斷或個別閘缸故障時,應關閉相應臺車的截斷塞門,并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后,自行回庫處理。

⑷、當發(fā)現(xiàn)齒輪箱有異?,F(xiàn)象時,應切除相應的牽引電機,及時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經(jīng)鑒定采取適當措施后方可動車。

⑸、當發(fā)現(xiàn)燃軸,應打開軸箱蓋檢查。燃軸輕微時,應限速入站報告,嚴重時,應原地報告調度,等待救援處理。

5、更換閘瓦時,必須先將制動管折角塞門關閉,再緩解機車,換完后,必須將折角塞門打開。

第八節(jié)機車長時間停用

1、機車實施常用制動后,將自閥手柄放置到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到制動位置,擰緊手閘,并采取必要的止輪措施,最后還要進行一次緩解試驗,檢查止輪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電器,斷開高速開關,將控制開關箱按鈕全部放置到斷開位置,取下鑰匙。

3、司機控制器各手柄應全部處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關好門窗,隨身攜帶好鑰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動車。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上下車時

1、上下車梯時,應“眼看準”、“手把緊”、“腳踩穩(wěn)”,禁止跳上跳下。

2、下車時,應注意觀察上下車地點的情況,避免踩空、絆倒、滑倒。

3、車輛未停穩(wěn)時,禁止打開車門,禁止采取止輪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進行攀登作業(yè)。

5、禁止列車啟動后上下車。

第二節(jié)行走時

1、禁止在運行線路的鋼軌、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臨時停放的車輛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電動道岔附近行走時,禁止踩踏軌面、道岔拉桿、尖軌尖端、信號機導線、導管、警沖標等,不得將手、腳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軌移動的空擋內。

4、禁止將手、腳伸入已抬起的軌枕下面。

5、在地面作業(yè)或行走時,禁止靠近或站在鄰近線路上,必須注意觀察鄰近線路上有無列車運行,有列車通過時,應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時,應選擇比較平整、無障礙物的路徑,禁止奔跑及跳躍。

6、禁止在鐵路中間及兩側1.5米內行走。

7、禁止在運行中的機車前面搶越鐵路。

8、禁止從停放的列車或車列底部鉆越,必要時,必須確認列車或車列暫無移動的可能,然后抓緊把手,由制動臺上越過。

9、橫過鐵路時,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過”的規(guī)定,注意四周機車運行情況及腳下有無障礙物,線路上有停放列車或車列時,應先確認無移動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車或車列前后5米以外通過。

第三節(jié)運行時

1、禁止臆測行車,禁止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禁止非乘務人員及無乘車證的人員搭乘機車或列車。

3、150噸、160噸機車禁止逆向操縱。

4、機車在運行中,禁止更換操縱臺,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閑談,禁止超負荷或超速運轉,禁止關閉通風機及發(fā)電機。

5、禁止正側(或兩臺正集電器)集電器同時抬起,叉線交叉點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電器。

6、停車、聯(lián)掛車輛時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7、禁止在換向手柄與行車方向相反時,使用電阻制動。

8、在坡道上停車時,禁止落下集電器,必須將自閥手柄放在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在制動位置。

9、在列車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動停車。

10、使用非常制動時,禁止緩解單閥。

11、在列車未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自閥手柄。

12、禁止帶負荷升降集電器。

13、運行途中,禁止隨意停車,特別是長大坡道上。

14、80噸機車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15、禁止帶電駛入停電線路,禁止搶入安全防護區(qū)。

16、禁止在區(qū)分器處升降集電器。

第四節(jié)檢查、維護時

1、正、側集電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業(yè);

⑴、禁止進入高壓室;

⑵、禁止檢查電阻;

⑶、禁止上車棚;

⑷、禁止打開儀表箱;

⑸、禁止在高壓室、電阻室側門附近進行檢查和維護作業(yè);

⑹、禁止檢查、維護牽引電機和輔助電機(檢查整流情況、異常音響和震動除外)。

2、上車棚頂部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和絕緣手套;

⑵、必須與其他乘務人員聯(lián)系徹底,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須落下集電器,將按鈕開關全部置于斷開位置,取下壓扣箱鑰匙,關閉集電器上升氣路,檢查集電器是否完全脫離電線,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棚;

⑷、上、下車棚人員必須從規(guī)定的專用通道上下,禁止從機車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車棚;

⑸、處理正集電器故障時,必須注意身體各部與直流架線的安全距離;

⑹、禁止在岔線處處理正集電器;

⑺、處理側集電器故障時,必須將側集電器恢復到定位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⑻、拉拽側集電器大線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和戴好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其它

1、各種保險絲(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鐵、銅、鋁絲代替。

2、禁止溜放調車,

3、當連掛無制動的車輛時,上坡必須推進運轉;下坡必須牽引運轉。

4、壓道岔或在警沖標外方裝卸貨物、停留時,必須經(jīng)車站同意,按指定地點和要求進行作業(yè)。

5、在采場作業(yè)時,若接到或聽到放炮預告信號后,必須將機車或列車迅速開到安全地點進行避炮。

6、高壓取暖電爐上禁止放置油類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蓋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換閘瓦。

8、進行檢查、維護時,不得將導電物或工具等掉落入電機、電器和其它設備內。

9、禁止帶有隱患的車輛外出作業(yè)。

10、裝車時,禁止進入電鏟旋轉半徑內;禁止踩踏電纜線;禁止靠近正在裝車的車輛。

11、發(fā)生觸電事故時,禁止使用導電的物件進行搶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傷人員,必須立即落下集電器,切斷電源,盡快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yī)院及有關部門,

12、發(fā)生電氣設備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或沙土進行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13、發(fā)生燃軸火災時,只準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沙土、水滅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車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車時,必須采取好止輪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四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一節(jié)集電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等缺陷。

2、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集電器磨板體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開焊等現(xiàn)象,正集電器兩側下垂角度應為45度。

4、磨銅板不得有燒損、偏磨、溝痕、斷裂、松弛等現(xiàn)象,固定螺絲必須緊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編銅線不得有燒損,斷線數(shù)不得超過1/3。

6、各空氣傳動部及接頭有泄漏現(xiàn)象。

7、各種銷子、螺絲等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無松弛。

8、正集電器必須作用良好,升降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3—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⑵、15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5—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⑶、各型電機車的側集電器上升或下降時間為5—10秒。

第二節(jié)車棚及其附屬裝置

1、車棚不得有漏雨現(xiàn)象,各處的流水溝應保持通暢。

2、避雷器應保持完好無缺,導線連接良好,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主、輔可熔片必須符合規(guī)格,安裝正確,消弧裝置齊全完好,無炭化、燒損,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照明燈具、標志燈、氣笛必須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門窗應開關靈活,密閉作用良好。

6、走臺、車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絲應齊全完好,無松動。

8、電機車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連鎖裝置必須保持齊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節(jié)主、補電阻

1、電阻絲不得出現(xiàn)剝落現(xiàn)象,電阻片不得有變形、燒損等缺陷,電阻片(絲)上不得有異物。

2、連接銅帶不得有松弛、折損、燒斷等缺陷。

3、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各部安裝螺絲及銅帶卡子必須齊全完整,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缺陷。

第四節(jié)主輔電機

1、電刷與刷套(或刷盒)之間的間隙應適當,電刷接觸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

⑴、主電機為0.3—0.4公斤/厘米2;

⑵、輔助電機為0.2—0.25公斤/厘米2。

2、電刷磨耗不得超過表中規(guī)定: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電機應使用同一牌號的電刷,電刷與換向器接觸面處的缺損不得超過電刷斷面積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應無燒損、斷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

5、換向器面應保持平整、光潔、無污垢,刷下火花等級不得大于1 1/2級。

6、換向片間的溝應整潔,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潤滑裝置的各種部件必須齊全完整,油路暢通,油量適量,不得有甩油現(xiàn)象。

8、電機軸承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滾動軸承為40℃;滑動軸承為30℃)

9、接線盒出口接線應完整,吊線卡子無缺損、脫落,牽引電機吊掛裝置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絲齊全完好,無松動。

11、通風裝置應保持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第五節(jié)電器部件

1、高低壓線端子不得油燒損、脫焊、松動等缺陷,各線號牌應齊全完好,標記清晰。

2、高低壓接觸子(觸頭)必須保持接觸良好,不得油脫落、灼損、松弛等缺陷。

3、高低壓線不得有破損,高壓線斷裂不得超過原規(guī)格的五分之一,低壓線斷裂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4、絕緣接手、絕緣立柱不得有燒損、炭化、裂紋等缺陷。

5、傳動部分作用靈活可靠,空氣部分無泄漏。

6、消弧裝置不得有燒痕、炭化、破損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聯(lián)動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

8、各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動作可靠鉛封無脫落。

9、儀表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準確。

10、各可熔絲(片)部件齊全,規(guī)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壓線路、電磁閥線圈無發(fā)熱現(xiàn)象。

第六節(jié)氣路部件

1、調壓器、安全閥、給風閥、減壓伐、逆止伐必須按規(guī)定值調整號,作用正確,無泄漏現(xiàn)象。

2、各氣伐手柄位置正確,操作靈活,應經(jīng)常排除氣路中的積水。

3、管路及接頭上不得有泄漏,連接處必須緊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氣制動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⑴、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為6公斤/厘米2。

⑵、搬動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動位置時,列車減壓1.7公斤/厘米2后,將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閘缸壓力相應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動的最大減壓量應為1.7公斤/厘米2,最小減壓量為0.5公斤/厘米2。

⑶、將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恢復至6公斤/厘米2,而閘缸氣壓應維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應超過0.2公斤/厘米2。

⑷、將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時,閘缸氣壓應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閘缸氣壓應降為零。

5、檢查空壓機不得有漏油、漏氣、異常音響等現(xiàn)象。

6、檢查空壓機軸承、閥室、汽缸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全缸為100℃,滾動軸承為80℃,滑動軸承為70℃。

7、各部螺栓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且緊固牢靠。

第七節(jié)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tài)作用良好,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安裝必須符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xiàn)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間連接器、中間回轉裝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損、松動等現(xiàn)象。

5、牽引梁、結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紋及嚴重變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須齊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現(xiàn)象,軸承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06×環(huán)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過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缺損、脫落,軸箱內無雜物,軸箱蓋完整無缺,且密封良好。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缺損,踏面擦傷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過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過50㎜。

擦傷深度不得超過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裝置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須完整無缺,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xiàn)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1、撒砂裝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

第八節(jié)基礎制動裝置

1、基礎制動裝置作用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無彎曲、變形、脫落等缺陷。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必須保持齊全完好狀態(tài)。

3、手制動裝置應應保持作用良好。

4、閘瓦折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必須保持在70—110㎜之間(標準90㎜)。

第九節(jié)其它部件

1、蓄電池的電解液不得過多或過少,其液面高度應保持在極板上10—15㎜。

2、蓄電池外殼不得有破損、裂紋、泄漏等缺陷。

3、蓄電池檢查孔蓋應保持完整無缺,通風良好。

4、接線端子無缺損,連接引線無破損、腐蝕短接等現(xiàn)象。

5、酸性電池接線端子接線后,必須涂抹凡士林油。

6、蓄電池不得過充,不得過放電。

7、刮雨器、取暖電爐、電風扇、熱飯爐等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規(guī)定使用。

第十節(jié)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1、各種可熔絲(片)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更換。

2、運用中,應及時更換下列磨損件:

⑴、各電機磨損到限的電刷;

⑵、到限的閘瓦;

⑶、汽笛的振動板;

⑷、燒損、破損的燈泡;

⑸、各類燒損的接觸子;

⑹、各類燒損、折斷、開焊的編銅線;

⑺、補齊各部缺損的螺栓、銷子及銷軸;

⑻、側受電弓絕緣木及大線;

⑼、補注蒸餾水。

3、各部潤滑:

⑴、潤滑油脂必須按規(guī)定的品種質量要求使用,季節(jié)有別,禁止混雜使用。

⑵、注油前,必須將注油處和油盒周圍擦凈,注油應適量,以達到正常潤滑為準。

⑶、保持潤滑管路完整無缺,暢通無阻。

⑷、空氣壓縮機油箱注油位,應在平道上停止運轉時,檢查,油量必須適量。

⑸、各部潤滑,應按下表執(zhí)行

部件名稱

使用油脂

標號

期限

軸箱

車軸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軸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齒輪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壓機曲軸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滾動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電器滑板

鈣基潤滑脂

每天

集電器各軸處

機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軸箱導框、磨擦面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車鉤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4、清潔衛(wèi)生:

⑴、正、側集電器及車棚;

⑵、各絕緣瓷瓶;

⑶、機械室、高壓室、司機室及各門窗玻璃;

⑷、定期清掃輪對;

⑸、臺車連接、緩沖裝置、中間運轉裝置;

⑹、各電器部件的絕緣接手、絕緣立柱,消弧罩的清掃,必須保持無燒痕、炭化、積塵。

第13篇 電機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交接班檢查

1、 檢查機車燈、鈴、閘、剎車裝置,連接裝置是否完好,靈活可靠。

2、 檢查電氣元件,是否完好,接觸是否良好。

3、 檢查軸承箱是否發(fā)熱,滾動軸承無意響,溫度不超過75c0

4、 檢查鉚釘、螺栓、墊圈,開口銷是否齊全,緊固。

5、 檢查換向和操作手把是否靈活準確,閉鎖裝置是否可靠。

6、 設備應保持整潔,無積塵。

第二條:起動、運行

1、 接到開車信號及指令,要先鳴鈴示警,將換向器手把放到需要前進或后退位置。

2、 松開制動閘,把控制器手把撥到第一位置上,起動電機,不允許先通電,后解除制動閘。

3、 把手把按順序轉到另一位置,電動機轉速逐漸提高,轉動時要果斷迅速。

4、 若車輪打滑,應把控制器手把返回零位,撒砂后,再轉動手把至正常位置。

5、 若控制器手把在第一位置電機車原地不動,運行將手把轉到下一位置,若電機車仍然不動時,不允許再繼續(xù)轉動手把。

6、 手把只允許長時間在“5”、“8”檔上運轉/

第三條:電機車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1、 不允許長時間帶電阻運行。

2、 控制手把的切換要過度迅速,不得停留在兩檔之間。

3、 機車不允許用制動閘或打反轉來調節(jié)速度,且制動閘應完全松開。

4、 注意檢查軸承溫度。

5、 注意有無正常聲音、氣味、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運行并向調度匯報。

6、 機車運行時要注意前方的信號,軌道、線路、巷道情況,發(fā)現(xiàn)有人或障礙物要鳴鈴示警,必要時停車。

7、 列車的運行速度,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適當控制,過道岔、彎道和線路不好處應慢行。

8、 遇突然斷電,必須將手把轉到0位,查明原因。

9、 司機不準隨便離開機車,必要時要切斷電源,將車制動好,并將手把取下,隨身攜帶,但不準關閉車燈。

10、 行駛中,司機不準將身體探出車外,在井下要戴頭燈。

第四條:停機

1、 先將手把(換向器)轉到0位,然后將控制器手把按制動方向箭頭逐級降低速度。

2、 轉動手輪,達到機械制動。

3、 機械制動時,發(fā)現(xiàn)車輪抱緊后仍然在滑行時,必須松開手輪然后重新制動。

4、 不準用反車來達到停車目的。

5、 在路滑和坡度大的巷道中,緊急制動時,必須撒砂子。

第五條: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 機車牽引車輛必須符合規(guī)定,不超過其額定牽引力。

2、 電機車不準帶人和扒車。

3、 在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摘掛鉤人員的安全,摘掛鉤,甩車,頂車司機必須聽準信號和指令。

4、 電機車掉道時,要用復軌工具復軌后方能運行,不能硬拉。

第六條:

1、 司機及維護工必須每天對機車進行一次修理性的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 按要求及時注油,及時充電,避免過放電,損壞電瓶。

第七條:

1、 機車司機必須學習本規(guī)程,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執(zhí)證上崗。

2、 機車司機開車入井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檢器,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切斷機車電源,停止機車運行。

第14篇 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熟悉機車性能,掌握機車技術狀態(tài)。熟悉《技規(guī)》、《機車運用規(guī)程》、《車站作業(yè)細則》,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和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2、機車司機出勤時,必須經(jīng)過充分休息,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接受機車時,機車司機應按規(guī)定作業(yè)程序詳細檢查儀表、零部件、燃油、機油、水砂及設備衛(wèi)生狀況。按規(guī)程啟動柴油機并檢查確認,并按規(guī)定試閘檢查確認制動行程。

4、梯子、腳蹬、走板,扶手應完整堅固并保持清潔,不得涂有油脂。

5、在機車上作業(yè)時應站穩(wěn)抓緊,車頂作業(yè)時必須抓牢,必要時應系安全帶。

6、司機在試風或動車前應通知副司機,并檢查確認車底無障礙物,止輪器已收回并鳴笛后方準動車。

7、機車動車前必須關緊機器間及駕駛室門。

8、機車在發(fā)車前應認真檢查道岔開通位置、出站信號和發(fā)車信號,牽引列車停車20分鐘以上必須試風試拉。

9、機車在區(qū)間行使時,必須嚴格限制速度,司機、副司機,除應注意了望和執(zhí)行呼喚應答外,必須按規(guī)定信號鳴示。

10、機車通過或進出站時,司機、副司機應不間斷地注視線路、信號、岔道開通狀態(tài)和鄰近線路機車車輛及工作人員動向,鳴示規(guī)定信號。

11、機車停在區(qū)間坡道上時,必須對機車和車輛施行制動并擰緊手閘、安放止輪器。

12、調車作業(yè)中應平穩(wěn)操縱機車,認真執(zhí)行調車規(guī)定,沒有信號嚴禁動車,信號不清立即停車。

13、呼喚應答時,必須語句清楚、肯定,至少要兩人確認,有呼喚就要有應答,必要時還可以按規(guī)定動作方法輔助呼喚應答。

14、機車運轉中司守人員應加強對設備運轉狀況的檢查、監(jiān)控,副司機應在適當時機經(jīng)司機同意后對機車進行巡回檢查。

15、副司機在站車交接中應認真檢查確認列車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

第15篇 鏟車運輸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時,穿好工作服,準備好有關工具。

2、與上一班值班司機辦好交接班手續(xù),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工作面安全情況及設備的運行情況,掌握好設備的現(xiàn)在性能,清點、接收發(fā)了設備附帶的所有工具。

3、交接完成后,認真檢查設備設施的完好情況,對重點部位要仔細敲打、檢查,查清設備是否存在螺絲松動,是否爆胎,是否有異常響聲,特別要查明制動、升降是否正常運行、操作靈敏,查明電器、輔助件是否正常工作,查明各種車用油料是否滿足本班作業(yè)需要。

4、確定設備正常后,方可進行試操作、試運行。

5、如設備隔班使用,必須試行10分鐘后,方可駛入工作場地,嚴禁不試車直接進入工作場地。

6、各種車輛行駛前,必須觀察道路是否有障礙物存在,道路是否存在異常情況。

7、設備工作時,一旦發(fā)生異常響聲或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修。待修理達到正常運行后,應先試車后工作。

8、當班設備工作一段時間后,要停車檢查設備溫度、油料濁度及關鍵部位,嚴禁不停車檢查設備。

9、挖掘機、鏟車、運輸車連環(huán)工作時,必須聽清信號,必須看清運輸車位置,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倒土、倒渣、倒礦。運輸車未停穩(wěn),嚴禁發(fā)布裝卸信號。

10、完成工作下班時,要檢查車輛運行情況,清理并收撿好所有工具。

機車操作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有哪些機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啟動前檢查-檢查機油、冷卻水、燃油是否充足,確保機車各項液體處于正常水平。-檢查機車各部件連接是否緊固,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和傳動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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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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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設備檢查1.每日開始工作前,司機應對電機車進行全面檢查,包括車輪、剎車系統(tǒng)、電氣線路、燈光、信號裝置等,確保設備完好無損。 ...[更多]

  • 電機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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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瓶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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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瓶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篇1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蒸氣、電瓶機車的司機和副司機在執(zhí)行任務時能遵循安全標準,降低事故風險,保障人身安全,維持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工作 ...[更多]

  • 電瓶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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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瓶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篇11.機車檢查與準備:-檢查輪胎氣壓,確保充足且均勻。-檢查剎車系統(tǒng),確認制動性能良好。-確認燈光、信號裝置工作正常。-電池電量充足, ...[更多]

  • 內燃機車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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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燃機車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篇11.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進行充電操作。2.遵守“先接電池,后接電源”的接線原則,防止短路。3.充電期間不得離開現(xiàn)場,以防突發(fā)情況無法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