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煤礦地質觀測工操作規(guī)程
煤礦地質觀測工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地質編錄:記錄井下地質構造、煤層分布、巖層性質等信息。
2. 地質圖繪制:根據(jù)觀測數(shù)據(jù)繪制地質剖面圖、巷道平面圖等。
3. 礦山災害預防:監(jiān)測地壓變化,預測潛在的地質災害。
4. 數(shù)據(jù)分析:整理和分析地質觀測數(shù)據(jù),為礦山安全生產提供依據(jù)。
目的和意義
煤礦地質觀測工的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礦井的安全開采,防止因地質因素引發(fā)的事故。通過精確的地質觀測,可以:
1. 提供準確的地質信息:幫助工程師制定合理的開采計劃,減少資源浪費。
2. 預防地質災害:如頂板垮塌、地表沉陷等,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3. 支持決策:為管理層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jù),優(yōu)化生產流程。
注意事項
1. 觀測時務必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礦燈、自救器等。
2. 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地質編錄,確保數(shù)據(jù)真實無誤。
3. 使用專業(yè)設備進行測量,定期校準,確保數(shù)據(jù)準確性。
4. 發(fā)現(xiàn)異常地質現(xiàn)象,如裂縫、滲水、瓦斯異常等,立即報告并采取應對措施。
5. 地質圖繪制應清晰、準確,及時更新,以便隨時反映井下地質狀況。
6. 保持與地面控制站的通信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撤離。
7. 注意工作區(qū)域的通風情況,避免有害氣體積聚。
8. 參與定期的地質培訓,提高專業(yè)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9. 嚴格遵守礦井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得擅自進入未批準的區(qū)域。
10. 在進行地質觀測時,要兼顧工作效率與安全,不可因急躁而導致疏忽。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指導煤礦地質觀測工進行安全、高效的工作,通過規(guī)范化的操作,實現(xiàn)礦井的穩(wěn)定生產和人員的安全。每一位地質觀測工都應牢記其職責,確保每一項操作都符合規(guī)程,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保障煤礦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煤礦地質觀測工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基本建設、生產礦井的地質觀測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礦井地質觀測必須由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職稱,并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的人員擔任。
第3條 掌握礦井地質觀測、試驗儀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校、保養(yǎng)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嚴格遵守《測繪法》,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礦井地質規(guī)程》(試行)中各項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匯總測量資料。
第5條 地質觀測應做到及時、完整、統(tǒng)一。
1.觀測記錄必須在現(xiàn)場進行,并記錄在專門的地質觀測記錄簿上;記錄簿應統(tǒng)一編號,妥善保存。
2.描述地質現(xiàn)象,應做到內容完整、重點突出,客觀地反映地質現(xiàn)象的真實情況。
3.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原始記錄必須采用鉛筆或碳素鋼筆記錄,嚴禁采用圓珠筆記錄。
4.礦井地質觀測要把現(xiàn)場和室內,宏觀和微觀觀測結合起來。
5.地質記錄簿中描述的地質觀測資料,必須在上井后2天內整理完畢,并編繪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圖或素描卡片。
6.對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調整有影響的地質資料,要及時填繪在有關的生產用圖上。
第6條 嚴禁在地質觀測、資料匯總、統(tǒng)計工作中弄虛作假。
四、觀測準備
第7條 地質觀測人員應根據(jù)工作面的位置、進度及相鄰區(qū)的地質資料等情況,確定觀測的內容、目的及觀測方法。
第8條 地質觀測人員必須備齊觀測、記錄用具,如工具包、記錄本、鉛筆、放大鏡、地質錘、皮尺、羅盤、坡度規(guī)、條痕板、釘子、線繩等。
第9條 觀測結果必須及時記錄在專用的記錄本上,記錄本應統(tǒng)一編號、妥善保管。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者的姓名。
第10條 現(xiàn)場的觀測記錄必須采用《煤礦地質測量圖例》中所規(guī)定的符號。
第11條 地質觀測結果應及時復查、核實,確保提供的地質資料準確無誤。
五,地質觀測
(一)沉積巖的觀測與描述
第12條 內容和要求:
1.要正確描述沉積巖的顏色,要取其新鮮斷面所顯示的顏色;單色巖石先鑒定巖石基本顏色,再觀察其色度的深淺。描述時要把主要顏色放在后面,次要顏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紅色、淺黃綠色等。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巖石,首先鑒定出巖石主要顏色,再確定次要顏色。
2.要逐一觀察沉積巖的結構類型,根據(jù)碎屑的礦物成分及含量確定巖石類型;當某一礦物成分含量達25%以上時,要對其進行詳細描述,并參加巖石的命名。
3.要觀察、描述沉積巖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巖石粒度分級標準和巖石粒度命名原則進行巖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達50%以上者構成基本名稱;粒度含量為50%~25%者,以“質”表示;粒度含量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則不參與命名。如含粉砂細砂巖,砂質泥巖等。
4.對于中砂粒級以上的碎屑巖要觀察、描述碎屑顆粒的滾圓度和分選性。
5.要觀察、鑒定膠結物的成分,描述其膠結狀態(tài)、類型。
6.要描述沉積巖的層理類型。區(qū)分水平、斜交、交錯、波狀、透鏡狀層理類型。巖層的厚度(層系的厚度)要按三類觀察記錄:厚層(2.0~0.5米);中厚層(0.5~0.1米);薄層(0.1~0.01米)。對于巖石中的結核,要觀察、描述其形態(tài)大小和成分。
7.要盡可能地鑒定化石的種屬,重點觀察、描述其特點、數(shù)量、大小及產狀。
8.用錘擊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劃來確定巖石的摩氏硬度 (以巖石強度分級表進行比較,小刀硬度:5.0~5.5;指甲硬度:2.0~2.5),并描述其斷口形狀和條痕色調。
9.觀察、描述巖石的吸水性(遇水變軟或膨脹)等物理性質。
第13條?粘土巖應注意觀測描述巖石的顏色、物質成分、固結程度、滑膩與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發(fā)育程度以及有無結核、包體結構及頁理發(fā)育程度。
第14條?沉積巖的觀測方法及注意事項:
1.觀測描述工作必須隨著井巷工程的掘進及時進行,并須敲開巖石,觀測描述其新鮮斷面。
2.觀察描述巖石顏色和條痕時,要在統(tǒng)一的自然光線和巖石濕度下進行。
3.一般情況下用放大鏡和肉眼在現(xiàn)場進行觀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巖樣在室內磨片,用顯微鏡或化學方法進行鑒定。例如可用濃度為5%的稀鹽酸試劑滴在巖石標本上,若發(fā)生氣泡,即可確定碳酸鹽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頭受風化影響的巖石,應沿其傾向每隔10米選一個點觀測描述。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巖石作為標本,放在標本箱內妥善保存。標本上要貼標簽,注明巖石名稱、標本的形狀特征、取樣地點、層位及取樣時間。
(二)火成巖的觀測與描述
第15條 含煤地層中的火成巖應進行以下觀測描述:
1.顏色、結晶程度及礦物成分,并確定火成巖的名稱。
2.侵入體的位置、產狀、寬度及其形態(tài)。
3.侵入體周圍的煤層變質范圍及其變質程度。
4.觀察火成巖的內生節(jié)理及含水性。
(三)煤層的觀測與描述
第16條 井筒、石門等穿層巷道所揭露的煤層,不論是否可采,均應按(礦井地質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觀測、描述。
第17條 沿煤層掘進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層觀測點的間距,根據(jù)煤層的穩(wěn)定程度分別為:穩(wěn)定煤層大于50米?不小于100米;較穩(wěn)定煤層大于25米不小于50米;不穩(wěn)定煤層大于10米不小于25米;極不穩(wěn)定煤層不大于10米。
第18條?穩(wěn)定和較穩(wěn)定煤層,兩觀測點的煤厚之差大于0.25米或傾角之差大于5‘時,在兩測點間必須增加一個觀測點。
第19條?兩觀測點間有構造時,必須測量其產狀,并繪制素描圖。
第20條?各煤層觀測點的描述內容包括煤層結構、煤層厚度、煤層頂?shù)装鍘r性、煤質、煤層含水性等。
第21條?當煤層變薄、分叉尖滅時,應著重觀測煤層的結構、煤質、厚度及煤巖層的接觸關系、煤層頂?shù)装宓淖兓闆r、圍巖巖性特征等,為分析煤厚變化原因,預測變薄帶、可采邊界、分合區(qū)界積累資料。
第22條?當煤層受古河床沖刷時,應著重觀測沖刷帶的沖刷標志、延展方向、巖性、寬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質,系統(tǒng)收集供判明沖刷類型、推斷沖刷變薄帶方向和范圍的基礎資料,并采取定向標本。
第23條?當煤層受褶皺、斷層、巖漿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壞,并引起煤厚變化時.應著重觀察煤質、煤巖層接觸關系、煤層結構及煤厚。
第24條?煤巖特征的觀測、描述應包括煤的光澤、顏色、斷口、硬度、脆韌性、內生裂隙數(shù)量及發(fā)育特征,以及宏觀煤巖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稱等。
第25條?煤層結構的觀測應包括煤層的各個分層和夾矸層的層數(shù)、厚度、穩(wěn)定性,夾矸的形態(tài)、巖性特征及其接觸情況。對復雜結構的煤層,對各分層和厚度大于0.05米的較穩(wěn)定的夾矸,均應進行分層丈量。
第26條?煤層厚度觀測應遵守的規(guī)定:
1.直接丈量煤層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時,可丈量煤層的偽厚,再換算成真厚度。觀測精度以米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shù)。
2.對于分層開采的厚煤層,在回采第一分層時必須探煤厚;對于分層開采的特厚煤層,在回采倒數(shù)第二分層時必須探煤厚。
第27條 煤層頂?shù)装宓挠^測內容:
1.煤層頂?shù)装宓膸r性、厚度及與煤層的接觸關系,頂板裂隙的發(fā)育程度以及巖石的堅硬程度等,并需繪制小柱狀圖。
2.偽頂、直接頂板的巖性如有變化或不穩(wěn)定時,需觀測其厚度變化范圍和尖滅點的位置。
第28條 煤質觀測的主要內容包括煤的變質程度、灰分的變化,以及后生變化對煤質的影響等。
第29條 煤層含水性的觀測內容主要是煤層的出水情況。一般分干燥、潮濕、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巖層產狀的觀測
第30條 順層巷道中煤巖層產狀的觀測:
1.煤層頂板較平整時的操作程序:
(1)用半圓儀的直邊在頂板層面上移動找平;
(2)沿直邊方向劃一條線段;
(3)用礦燈照此線段,在羅盤保持水平的條件下轉動羅盤,使羅盤玻璃鏡中的長線與走向線在鏡中重合;
(4)磁針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為煤層走向方位角;
(5)將半圓儀直邊貼在層面上,垂直走向即可測出煤層傾角;
(6)順傾斜方向可用羅盤測出煤層傾向;
(7)用產狀符號在草圖上標定煤層的傾斜方向。
2.煤層頂板不平整時,可在上、下幫的穩(wěn)定夾矸或底板面?上掛半圓儀拉線,找出最大傾角,并用羅盤測出其傾向。利用走向與傾向的夾角為90°的關系,求出煤層走向。
3.當巷道內的金屬支架、鐵軌、電纜對羅盤有干擾時,不得使用羅盤。煤巖層產狀可采用幾何丈量法求得。
第31條 穿層巷道中煤巖層產狀的觀測
1.一般穿層巷道中煤巖層產狀的觀測:
(1)在巷道兩幫選同一層面,用繩掛半圓儀并拉平;
(2)用羅盤測出煤層走向;
(3)在與走向垂直的層面上,用半圓儀測出傾角;
(4)按走向與傾向夾角90°的關系,求出傾向。
2.在與巖層走向夾角較小的巷道中觀測產狀時,可在巷道中間測得兩組視傾向、視傾角,也可以在掘進工作面及一幫分別測得視傾角,用作圖法間接求出產狀。
(五)褶曲的觀測、描述
第32條 觀測描述的內容:
1.褶曲的位置、傾伏方向和傾伏角。
2.褶曲兩翼煤巖層和褶曲面的產狀要素。
3.褶曲與煤層變化、頂板破碎關系。
第33條 順層的水平巷道,當其走向變化大時,應加密產狀觀測來控制褶曲的形態(tài)。
第34條 上、下山及石門、大巷遇褶曲時,可用巷道剖面圖結合巖層產狀觀測來控制。
第35條 根據(jù)產狀和同一層面標高的變化,可確定褶曲的幾何尺寸。
(六)節(jié)理的觀測、描述
第36條 節(jié)理的觀測、描述內容包括節(jié)理位置、巖性層位、產狀要素、節(jié)理名稱、節(jié)理面的形狀及充填物的性質、含水性及?瓦斯情況,測定單位面積平均節(jié)理條數(shù),做素描圖等。
第37條 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面測定節(jié)理時,首先應測定測區(qū)的長、寬,然后按上述內容逐一觀測,并填入規(guī)定的記錄格式內。
(七)斷層的觀測、描述
第38條 斷層的觀測、描述內容:
1.斷層面的形態(tài)、擦痕和階步特征,斷層面的產狀要素和擦痕的傾伏角。
2.斷層帶中斷裂構造巖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斷層帶的寬度、充填物和膠結情況。
3.斷層兩盤煤巖層的產狀要素,煤巖層的層位和巖性特征,斷層旁側的伴生和派生小構造及斷層的含水性。
4.斷層間的相互切割關系,斷層、褶曲組合特征,斷層與煤層厚度變化的關系等。
5.判別斷層性質。
第39條 斷層的觀測、描述方法:
1.確定斷層位置。測量巷道已知標志點到斷層的距離和方位,每當斷層面成組出現(xiàn)時,則需分別測出各斷裂面的位置,并確定出主要斷裂面。
2.測量斷層面產狀與斷煤交面線。斷層面產狀與巖層產狀測量方法相同,當斷層面產狀變化較大時,要掌握其變化特點和原因。實測斷煤交面線時,先從巷道兩幫上斷層跡線向同一盤煤層的頂板或底板的交點拉線繩,然后用羅盤測量出線繩的傾伏方向與傾伏角。此方向即為斷煤交面線方向。
3.確定斷距。斷層落差小于巷道高度時,可在巷道一壁實測各種斷距;斷層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層出現(xiàn)重復或缺失時,可據(jù)測得的水平斷距或鉛垂斷距,并用換算或圖解量的方法?推算其他斷距。也可根據(jù)鉆探、巷探所獲得的斷層兩盤巖層層位進行地層對比,求出兩盤同層位之間的距離,即地層斷距,并據(jù)此換算其他斷距。
4.描述斷層。一般以素描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數(shù)據(jù)和簡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圖加注數(shù)字;巷道平面圖加注數(shù)字;巷道平面圖加小斷面圖;巷道平面圖加巷道剖面圖等。
5.斷層兩盤煤層和巖層必須進行詳細對比,確定其所屬層位。
6.回采工作面的斷層應每隔10~30米跟蹤觀測一次,觀測方法及要求與一般的斷層相同。
(八)陷落柱的觀測、描述
第40條 陷落柱的觀測、描述內容:
1.陷落柱的形狀、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與正常煤、巖層的接觸關系。
3.陷落柱體與圍巖接觸部位的充填物性質和特征。
4.陷落柱內巖塊的性質及充填物的密實程度、大小和層位時代。
5.陷落柱周圍煤、巖層的產狀變化。
6.按觀測煤層含水性的內容觀測陷落柱的含水性。
六、收尾工作
第41條 觀測過程中發(fā)現(xiàn)地質變化異?;蛭<艾F(xiàn)場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必須及時匯報。
第42條 及時整理觀測資料,上井后必須當天完成上表、圖、兩天內整理完成各種臺賬、卡片的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