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配電箱及開關箱是電力系統(tǒng)中的關鍵設備,主要包括以下組件:
1. 主開關:用于切斷或接通整個系統(tǒng)的電源。
2. 分路開關:控制各個用電設備的電源。
3. 熔斷器/斷路器:過載或短路保護裝置。
4. 接地端子:確保電氣設備安全接地。
5. 指示儀表:監(jiān)測電流、電壓等參數(shù)。
目的和意義
1. 安全性:正確操作配電箱和開關箱可以防止電氣事故,保護人員和設備安全。
2. 可靠性:保證電力供應穩(wěn)定,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停電或設備損壞。
3. 維護性:便于日常檢查和故障排除,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4. 節(jié)能環(huán)保:合理分配電能,避免能源浪費。
注意事項
1. 操作前準備:佩戴絕緣手套和安全鞋,確保身體干燥,避免導電。
2. 停機操作:進行任何操作前,務必先斷開主開關,確保無電操作。
3. 標識清晰:確保開關箱上的標識清晰,明確每個開關控制的設備。
4. 熔斷器更換:若熔斷器熔斷,需查明原因后再更換,不得隨意加大熔絲規(guī)格。
5. 定期檢查:定期檢查箱內設備,清潔灰塵,檢查連接是否松動。
6. 異常處理:遇到開關跳閘或設備發(fā)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修。
7. 禁止亂接: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避免線路過載。
8. 培訓教育: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電氣安全培訓,了解基本操作規(guī)程。
9. 應急措施:熟悉應急預案,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迅速切斷電源并報警。
10. 記錄維護:每次操作后,記錄設備狀態(tài)及操作內容,便于跟蹤設備狀況。
請注意,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般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和相關電氣安全法規(guī)執(zhí)行。在操作過程中如有疑問,應咨詢專業(yè)電工或電氣工程師。
配電箱及開關箱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配電箱及開關箱操作規(guī)程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對公司所有配電箱及開關箱的操作規(guī)程及施工中應注意的事項做了規(guī)定。
本標準適用于配電箱及開關箱的使用與管理。
2、規(guī)程
2.1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
2.1.1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室內總配電屏的裝設應符合配電室的規(guī)定;室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簡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下同),如無特指,合稱配電箱。
2.1.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2.1.3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2.1.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2.1.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2.1.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2.1.7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mm。
2.1.8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箔、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0.6m,小于1.5m。
2.1.9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鐵質配電箱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2.1.1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合插座)應按其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飯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2.1.1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2.1.1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勁,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2.1.13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2.1.14配電籍、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2.2電器裝置的選擇
2.2.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2.2.2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2.2.3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它儀表。
2.2.4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2.2.5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6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2.2.7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huán)境干燥可兔裝漏電保護器。
2.2.8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2.9條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2.2.10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2.2.11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xù)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漏電保護器的正確接線方法見表2.11。
2.2.12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于直按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控制。
2.2.13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位相適應。
2.2.14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線電纜。
2.2.15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2.3 使用與維護
2.3.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2.3.2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2.3.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2.3.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2.3.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一、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二、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2.3.6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2.3.7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用電管理專業(yè)人員,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2.3.8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經(jīng)常保持整潔。
2.3.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2.3.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2.3.1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第2篇 配電箱開關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配電箱須裝設在干燥通風、防雨防塵的常溫之處。安裝要端正、牢固,箱底距地面垂直距離1.3~1.5m。移動式的箱體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箱體的下皮距地面垂直距離0.6~1.5m。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不得堆放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2、配電箱內電器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固定箱內并與箱體做電氣連接,箱體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厚度大于1.5mm。
3、箱體的進出線口,設在箱體下面;配電箱內連接絕緣導線截面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范;各儀表之間連接導線須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銅導線,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漏帶電部分。
4、配電箱內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設接線端子板。
5、配電箱設置一機一閘一漏,嚴禁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個以上用電設備。
6、箱內漏電保護器,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gb6829)《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額定動作電流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動作靈敏,運行可靠,起到兩極漏電保護,分
級分段的保護功能。
7、配電箱的箱體、金屬安裝板,以及箱內不應帶電的金屬底座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通過專用接線端子板連接。
8、操作采取申告送、斷電的管理程序,誰要求送、斷電,誰負責。認準開關,準確操作。
9、配電箱必須指定專人監(jiān)管,用畢及時上鎖。
第3篇 配電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第2條 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第3條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第4條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5條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一、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二、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第6條 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第7條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第27條要求,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第8條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jīng)常維修和整潔。
第9條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第10條 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shù)冉饘袤w代替使用。
第11條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第12條 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第13條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二、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三、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四、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五、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jīng)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第14條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共應包括:
一、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二、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三、臨時用電技術交底與驗收資料。
四、臨時用電安全檢查與安全隱患整改資料。
五、電氣設備的試車、檢驗和調試紀錄(合格)。
六、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l)電力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歐姆。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lián)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歐姆。
(2)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保護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大于10歐姆的電力系統(tǒng)中,所有重復接地的并聯(lián)等值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七、電工維修值班和工作紀錄。
第15條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能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第16條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與機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1)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4米。
(2)外電線路電壓1一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6米。
(3)外電線路電壓 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8米。
(4)外電線路電壓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0米。
(5)外電線路電壓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5米。
第17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最小垂直距離:外電線路電壓ikv以下為6米、l--10kv為7米、35kv為8米。
第18條 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io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米。施工現(xiàn)場開挖非熱管道溝槽的邊緣與埋地外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米。
第4篇 配電箱與開關箱的維護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配電箱和開關箱在正常情況下檢查維修周期以一個月一次為宜。
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當保持清潔、干燥,電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
3 配電箱、開關箱不得另行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4 配電箱、開關箱中的熔斷器的熔體應經(jīng)常更換,規(guī)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禁止用非標準的不合格的熔體代替。
5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避免受外力,并應嚴格防止與金屬利刃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第5篇 配電箱、開關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配電箱須裝設在干燥通風、防雨防塵的常溫之處。安裝要端正、牢固,箱底距地面垂直距離1.3~1.5m。移動式的箱體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箱體的下皮距地面垂直距離0.6~1.5m。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不得堆放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2、配電箱內電器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固定箱內并與箱體做電氣連接,箱體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厚度大于1.5mm。
3、箱體的進出線口,設在箱體下面;配電箱內連接絕緣導線截面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范;各儀表之間連接導線須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銅導線,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漏帶電部分。
4、配電箱內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設接線端子板。
5、配電箱設置一機一閘一漏,嚴禁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個以上用電設備。
6、箱內漏電保護器,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gb6829)《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額定動作電流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動作靈敏,運行可靠,起到兩極漏電保護,分
級分段的保護功能。
7、配電箱的箱體、金屬安裝板,以及箱內不應帶電的金屬底座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通過專用接線端子板連接。
8、操作采取申告送、斷電的管理程序,誰要求送、斷電,誰負責。認準開關,準確操作。
9、配電箱必須指定專人監(jiān)管,用畢及時上鎖。
第6篇 配電箱及開關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箱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各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3.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4.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 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m。
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0.6m,小于1.5m。
9. 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非金屬或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鐵質配電盤箱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提歪斜和松動。
1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1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13. 配電箱和開關箱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14.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16. 總配電箱及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17.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它儀表。
18.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19. 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20. 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huán)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21.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2.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就小于0.1s;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23. 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24. 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以久重新使用和連續(xù)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25. 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于直按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就采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控制。
26.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位適應。
27.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28. 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29.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30. 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31.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2.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33.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的送電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34. 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35.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用電管理專業(yè)人員(持證),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36.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保持整潔。
37.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38. 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39.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第7篇 配電箱操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2)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①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一分配電箱一開關箱。
②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一分配電箱一總配電箱(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6)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1h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7)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8)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jīng)常維修和整潔。
(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shù)冉饘袤w代替使用。
(1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ロ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12)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13)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②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③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④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⑤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jīng)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14)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
①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②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③臨時用電技術交底與驗收資料。
④臨時用電安全檢查與安全隱患整改資料。
⑤電氣設備的試車、檢驗和調試記錄(合格)
⑥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a.電力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lián)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b.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保護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大于0的電力系統(tǒng)中,所有
重復接地的并聯(lián)等值電阻應不大于10ω。
⑦電工維修值班和工作記錄。
(1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能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16)在建工程(含腳手架與機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①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4m;
②外電線路電壓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6m
③外電線路電壓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8m
外電線路電壓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0m;
⑤外電線路電壓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15m
(17)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最小垂直距離如下。外電線路電壓:
①1kv以下為6.0m;
21~10kv為7.0m
③35kv為8.0m
(18)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施工現(xiàn)場開挖非熱管道溝槽的邊緣與埋地外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