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安全意識與職責
1. 維修鉗工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并熟悉相關安全規(guī)定及設備操作手冊。
2. 在工作前,應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3. 負責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消除可能導致事故的雜物。
二、個人防護裝備
1. 必須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聽力保護器、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 確保防護裝備狀態(tài)良好,破損時立即更換。
三、設備操作
1. 使用工具前,檢查其完整性和功能,確保無損壞或故障。
2. 設備啟動前,確認周圍無人,防止意外傷害。
3. 不得超負荷使用設備,遵循制造商的使用指南。
四、焊接與切割作業(yè)
1. 焊接前,清理工作區(qū)域內的易燃物,確保通風良好。
2. 使用專用的防火毯或擋火屏,防止火花飛濺。
3. 完成焊接后,待工件冷卻后再進行移動或處理。
五、電氣安全
1. 遵守電氣操作規(guī)程,不帶電作業(yè),使用絕緣工具。
2. 檢查電線和插頭,確保無裸露或損壞。
3. 發(fā)現電氣故障,立即報告,由專業(yè)電工處理。
六、高空作業(yè)
1. 使用安全帶,確保牢固掛靠。
2. 工具應裝入工具袋,避免高空墜落。
3. 高空作業(yè)前,檢查腳手架或平臺的穩(wěn)定性。
七、應急響應
1. 熟知應急預案,定期參加安全演練。
2. 發(fā)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程序,通知相關人員并采取初步救援措施。
八、持續(xù)學習與改進
1.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升安全知識和技能。
2. 對工作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反饋,推動改進措施的實施。
標準
本規(guī)程旨在確保維修鉗工在執(zhí)行任務時的人身安全,降低事故風險,提高工作效率。每位維修鉗工都需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管理層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進行糾正并可能施以相應處罰。通過共同的努力,我們致力于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維修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井下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維修鉗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
3.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范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并了解周圍環(huán)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系。
4.認真檢查所有設備的運行情況,在檢查中做到四勤:
a.勤聽運轉聲音:聲音平穩(wěn)均勻,無雜音和異響。
b.勤摸軸承溫度:略熱為正常,過熱需檢查是否缺油或油量過多或軸承損壞,黃油外流串煙時要及時處理。
c.勤觀察:連接件螺栓齊全緊固,潤滑油油質清潔無積垢。
d.勤檢查接地系統是否接觸良好。
二.進入現場
1.進入現場前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進行檢修之前,要觀察檢修場所周圍有無片幫.淋皮,發(fā)現有片幫.淋皮時,用專用撬棍處理后方可進入操作現場。
3.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并備好專用停電牌。
三. 操作準備
1.維修工進入現場后,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系。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2.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并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聯系,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并掛停電牌。
3.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妥善處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過程: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系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是否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
3. 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系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系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油缸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防爆片應符合規(guī)定。
10.輸送帶接頭可靠并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1.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12.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錨桿、吊具、繩套等起重設施和用具的完好,應符合安全要求。
13.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并對開關閉鎖上鎖。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扮或用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14.進行縮短、延長刮板鏈作業(yè)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并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15.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后,起動試車前,人員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16.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后位置或調整h架的高低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17.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轉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上鎖、掛停電牌后方可作業(yè)。
18.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確需點動手并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0.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系并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后,方可送電試車。
五、離開現場
1.清理設備周圍的雜物。
2.清點工具及剩余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3.待檢修設備送電正常運行,請示隊值班領導同意方可離開現場。
六、 違反操作標準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檢修設備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檢修制度,否則會造成人身觸電。
2.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否則會造成人身傷害。
3.檢修設備必須保證完好、可靠,否則會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4.嚴禁將損壞的電器元件、廢舊電池、廢棉布、廢油和電纜皮亂扔,否則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鉗工在檢修任何設備時,都要停電、閉鎖、上鎖,并掛停電警示牌。
2.檢修大型部件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2篇 工貿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在修理機器、拆卸馬達時,必須先斷開電動機,禁止在修理是開車,以免發(fā)生事故;
2、裝拆機器時,應按次序裝拆、拆下的零件應當妥善保管,以免發(fā)生混亂遺失和損傷現象;
3、拆卸笨重的零件時,身體站的位置應注意安全;
4、試車檢驗時,工作人員應選擇適當位置,以免發(fā)生事故(飛輪、工件等脫離飛出傷人);
5、拆卸彈簧時,應注意彈簧的彈力,以免發(fā)生意外;
6、起吊設備零部件時,必須詳細檢查所有連接件,如:螺釘、銷釘等是否均已拆除,否則可能會損壞設備;
7、裝配、拆卸機床時,禁止使用鐵榔頭,必要時,可以用銅或木料榔頭,以保持機床精度;
8凡二人以上工作時,必須指定一人負責,統一指揮;
9、使用虎鉗夾緊工件時,圓形工件要超過中心線,站立位置要妥當,以防工件落下傷人;
10、使用手錘時,必須檢查錘頭有無松動現象及錘柄有無裂紋節(jié)疤等缺陷,錘頂面和手握的部位不得有油脂,同時必須選擇正確的運動方向,以防事故發(fā)生;
11、使用手鋸時,工件須夾緊,鋸條松緊要均勻,操作平穩(wěn),并選擇適當的站立位置,以免發(fā)生事故;
12、銼刀、鏟刀、刮刀應當裝有手柄和金屬箱,不能有松動現象,不可當做手錘和對劃使用,更不能將其尖端沖擊工件上的栓針和插銷。
第3篇 采礦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充分作好工具、材料、配件等準備工作,井下作業(yè)時必須按要求穿戴好保護用品。
2、對采礦所有的各類設備的結構、性能及有關技術參數要完全生徹底了解,對處理設備所發(fā)生的故障,要做到心中有數,對癥下藥,處理迅速。
3、設備拆卸時,必須按照零部件拆卸順序,相互裝卸位置,作好記號以便裝配。對折下的零部件要保管好,不能損失和損壞。
4、設備拆卸時嚴禁猛敲猛打,滾動軸承及聯軸器應盡量采用拉卸工具,對過盈量較大的部件裝配應采用壓裝或熱裝的辦法。
第4篇 礦井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第2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第3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4條 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5條 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6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第8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及安全操作。
第9條 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警告牌。
第10條 條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第11條 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位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2條 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修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3條 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4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5條 拆卸設備時,必須按予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6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筒的機件時,用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18條 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19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0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元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裝配。
第21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2條 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3條 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4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 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 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 提升系統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
4、 調整、檢修制動系統,大修絞車本體。
5、 主通風機經過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6、 壓風機修換本體或主要部件。
7、 主排水泵修換本體或主要部件。
8、 減速器更換齒輪。
9、 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25條 試運轉時,監(jiān)護人員應特別注意一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26條 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條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相應的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第28條 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29條 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30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它機械。
第31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2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3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領導批準。
第34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第35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飲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條 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7條 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8條 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火,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39條 檢修結束后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責任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報告機電主管技術人員處理。
第40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41條 搞好檢修現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5篇 工貿企業(yè)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在修理機器、拆卸馬達時,必須先斷開電動機,禁止在修理是開車,以免發(fā)生事故;
2、裝拆機器時,應按次序裝拆、拆下的零件應當妥善保管,以免發(fā)生混亂遺失和損傷現象;
3、拆卸笨重的零件時,身體站的位置應注意安全;
4、試車檢驗時,工作人員應選擇適當位置,以免發(fā)生事故(飛輪、工件等脫離飛出傷人);
5、拆卸彈簧時,應注意彈簧的彈力,以免發(fā)生意外;
6、起吊設備零部件時,必須詳細檢查所有連接件,如:螺釘、銷釘等是否均已拆除,否則可能會損壞設備;
7、裝配、拆卸機床時,禁止使用鐵榔頭,必要時,可以用銅或木料榔頭,以保持機床精度;
8凡二人以上工作時,必須指定一人負責,統一指揮;
9、使用虎鉗夾緊工件時,圓形工件要超過中心線,站立位置要妥當,以防工件落下傷人;
10、使用手錘時,必須檢查錘頭有無松動現象及錘柄有無裂紋節(jié)疤等缺陷,錘頂面和手握的部位不得有油脂,同時必須選擇正確的運動方向,以防事故發(fā)生;
11、使用手鋸時,工件須夾緊,鋸條松緊要均勻,操作平穩(wěn),并選擇適當的站立位置,以免發(fā)生事故;
12、銼刀、鏟刀、刮刀應當裝有手柄和金屬箱,不能有松動現象,不可當做手錘和對劃使用,更不能將其尖端沖擊工件上的栓針和插銷。
第6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第2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第3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4條 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5條 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6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第8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及安全操作。
第9條 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告牌。
第10條 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第11條 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3、對有關的安全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2條 按時對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修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3條 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4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5條 拆卸設備時,必須按予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
第16條 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7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筒的機件時,用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19條 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0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1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裝配。
第22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3條 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4條 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5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壓風機修換本體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檢修換本或主要部件。
7、減速器更換齒輪。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26條 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一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27條 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條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相應的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第29條 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30條 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31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它機械。
第32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3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4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領導批準。
第35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第36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飲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條 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8條 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9條 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火,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40條 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責任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報機電主管技術人員處理。
第41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42條 搞好檢修現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7篇 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要求
1.1檢修前應取得檢修任務書,按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2工作前應熟知作業(yè)區(qū)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并仔細檢查現場實際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1.3現場作業(yè)時,用的器材、機具、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可靠,否則不許從事作業(yè)。
1.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合乎要求的防護用品,并掌握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2維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2.1維修安裝作業(yè)時,對工藝設備的動力源、物料源必須要有可靠的保證措施,在醒目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
2.2檢修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質的容器及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清洗安全規(guī)則,確認無害時方可作業(yè)。
2.3清洗設備或零部件時,不準使用揮發(fā)性強的易燃液體,用過的破布、棉紗等物不得亂扔。
2.4緊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過猛,在高處、分層交叉作業(yè)時應將零部件工具放置穩(wěn)定,必要時要拴好系牢。
2.5在拆卸側面機件時,應先卸下面螺栓,裝配時,應先堅固上部螺栓,拆卸彈簧時,應防止彈出傷人。
2.6進入高大設備檢修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腳手架必須安全可靠并要有監(jiān)護人進行聯絡,監(jiān)護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2.7在潮濕地點和陰雨天使用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時,應由電工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8刮研操作時被刮 研部件必須穩(wěn)定,不得串動,兩人以上在同一工作臺工作時須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對人操作,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吻合錯動方面或有危險地方。
2.9剔除工件時前面要有擋隔板式鐵絲網,并戴好防護鏡,注意周圍是否有人,剔除時不得對面站人,以防鐵屑飛出傷人,銼刀、刮刀木柄必須牢固,使用時不得用力過猛,防止脫柄傷人。
2.10從事其他作業(yè)時,應遵守各專業(yè)工種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常用工具、機具安全規(guī)定
3.1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應注意錘頭甩落范圍,打錘時周圍不準站人。
3.2銼刀、刮刀的木柄必須裝有金屬套,禁止使用沒有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推銼刀要平,壓力與速度要適當,圍拖要輕,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3使用鉆床時,應檢查運轉方向是否正確,鉆削前必須緊鉆頭,鉆削時不準戴手套,作業(yè)時頭部不要離鉆頭太近,嚴禁用手排除金屬削。
3.4鉆床鉆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時,應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把著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