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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汽車長期出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yè)。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fā)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yǎng)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yǎng)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yǎng),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qū)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fā)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guī)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fā)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xù)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xù)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xù)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為:人民幣¥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fā)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fā)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guī)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xù)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guī)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xù)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租。
2.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2篇 汽車長期出租合同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yè)。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fā)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yǎng)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yǎng)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yǎng),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qū)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fā)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guī)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fā)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xù)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xù)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xù)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為:人民幣¥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fā)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fā)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guī)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xù)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guī)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xù)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租。
2.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公司汽車長期出租合同
2023公司汽車長期出租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yǎng)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guī)定的定期保養(yǎng)。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fā)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xù),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fā)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guī)定的定期保養(yǎng),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guī)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yè)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fā)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guī)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xù)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xù)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xù)租。雙方續(xù)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xù)。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fā)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fā)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fā)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fā)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fā)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xù)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guī)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fā)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發(fā)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fā)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fā)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貨運汽車長期出租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
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5篇 汽車長期出租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說明:
1、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__________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______元/公里計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甲方于15天內提供出_______________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__________——晚_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yǎng)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復印件。
2、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guī)保養(yǎng)、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yǎng)、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qū)域或國家未許可區(qū)域。
4、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yè)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fā)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guī)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費用支付
1、月租車費包括: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定期保養(yǎng)、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有關稅費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于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并開具發(fā)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jié)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后,先支付3個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五、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超出時間按每小時__________元計算,每周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__________元。
3、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發(fā)生車輛事故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的地點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可要求賠償。
2、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除上述規(guī)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后,本合同隨即終止。
4、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xù)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xù)有效,自動順延一______年合同周期。合同續(xù)約三______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南京市汽車長期出租合同
2023南京市汽車長期出租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于[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調度。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于[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乙方,使用權屬于甲方。
第二條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fā)有關正式發(fā)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范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xù)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按車輛的性能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guī)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設備、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guī)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車船使用稅、營業(yè)稅、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③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并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并保存該證件的復印件。
④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并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zhí)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并能以優(yōu)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fā)車地點、準時發(fā)車,并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并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fā)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⑧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并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zhí)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并詳細說明原因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并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于[租用期間]界滿后自行終止,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可于[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證。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電話:電話:手機:
傳真:
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地手機:傳真:址: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