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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橋梁建筑公司建設工程用工合同書
甲方:(項目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確保工程優(yōu)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就
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并自愿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2、合同范圍
2.1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yè)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號項目單位數量備注
2.4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節(jié)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節(jié)點工期要求
序號項目名稱完工日期備注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jié)點工期在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后,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業(yè)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fā)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yè)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yè)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yè)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
(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
個日歷天之后,因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法規(guī)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并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zhí)行期間受影響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含%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b
《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稅金等所有可能發(fā)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jié)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于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稅費的承擔
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并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huán)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jiān)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甲方負責與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甲方負責向乙方發(fā)布書面開工通知,并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甲方有派專業(yè)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的權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fā)出指令,乙方應執(zhí)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guī)章制度所發(fā)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zhí)行指令,甲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zhí)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yè)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并按業(yè)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5.1.13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5.2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布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guī)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fā)的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yè)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等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相關規(guī)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并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guī)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復印件一并報送甲方備案。
5.2.8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并向甲方書面報告,便于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設備,并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以上。在設備進場后日內及退場前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于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乙方應按甲方與業(yè)主的主合同、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衛(wèi)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fā)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后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復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fā)放,并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fā)放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工作。
5.2.15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yè)病防治、工資發(fā)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并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yè)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雇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huán)境的風險,并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乙方確認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fā)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后方可離開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輔助設施
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處,由方裝表計量,并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準,并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電壓或容量)的電源端口(盤柜)至處,由方在端口處裝表計量,并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fā)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準,并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置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yè)面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并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并報甲方批準,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yǎng)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準并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yè)主、監(jiān)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qū)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接受甲方監(jiān)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并報經甲方批準,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接受甲方監(jiān)督、檢查。
6.6其它:。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采保費、運雜費;若采購時價格高于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采購時價格計算)加計%費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fā)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3若屬構成工程實體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須委托甲方代為采購。并提前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材料價款為采購價格加%采保費、運雜費,在每次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7.4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后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領用及采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guī)劃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置標識。
7.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統一管理,并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周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周轉性材料進行核實,辦理周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xù)。
乙方使用甲方周轉性材料另行簽訂租賃協議。
7.7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8其他:。
8.施工設備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并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5.2.9條及第14.2條要求)。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后,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并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qū)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設備,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并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運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臺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設備,由甲方部門簽證及審查后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設備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部門,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設備應安全裝置齊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設備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8.7其它:。
9、質量要求
9.1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執(zhí)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優(yōu)良率達%)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標準。
(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范圍內施工測量由方負責(包括按規(guī)定填報資料),費用由方承擔(視工程項目具體情況約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范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9.2.4乙方須允許并配合甲方或監(jiān)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后,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并簽字蓋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工程經甲方驗收后,仍需業(yè)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視為正式驗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權將發(fā)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范、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c,并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fā)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huán)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yè)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加強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并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由于乙方違章作業(yè)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作出指導,并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若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10.6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并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8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雇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復印件在簽訂合同后天內報送甲方備案。超過天未辦理保險的,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扣除。
10.9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guī)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10.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qū)及施工區(qū)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并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huán)境衛(wèi)生干凈、整潔。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雇員、乙方施工范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從保險公司的賠償中補償,甲方給予協助,不能補償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2其它要求:。
11.職業(yè)健康與環(huán)境保護
11.1職業(yè)健康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yè)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d,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乙方應為自己雇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環(huán)境保護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qū)域或有害因素等環(huán)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huán)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huán)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實施,發(fā)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yè)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guī)定統一處理。
11.2.3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乙方對生產生活廢水做到規(guī)劃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和滿足當地環(huán)保部門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環(huán)境,生產生活廢水必須經沉淀池、化糞池、隔油池處理。
11.2.5乙方在工程項目設計要求范圍內進行施工,不發(fā)生施工設計規(guī)劃以外的破壞環(huán)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為。
11.2.6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污染環(huán)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乙方應加強節(jié)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設備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性能設備的使用。
11.2.9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huán)境意識。
11.2.10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guī)。
11.2.11乙方應遵守甲方環(huán)境管理規(guī)定,適時接受并配合甲方對環(huán)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活動。
11.2.12其他要求:。
11.3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fā)生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于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yè)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于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e。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fā)放形式
a.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fā)放,乙方委托甲方代發(fā)其施工人員工資。每月由乙方制作“員工工資發(fā)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并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甲方。代發(fā)金額視為乙方收到工程款數額。
b.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fā)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fā)放進行監(jiān)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fā)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并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fā)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并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人力資源投入
序號崗位數量進場日期簡要工作業(yè)績備注
14.2機械設備資源投入
序號設備型號/規(guī)格數量進場日期現在何處備注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yè)主、監(jiān)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yè),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計量原則
16.1.1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為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范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yè)主、監(jiān)理的罰款等)。對于規(guī)范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甲方與業(yè)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根據本合同的專業(yè)性質逐條列明清單項目的計量原則)
16.2工程量確認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jiān)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部門審核,經批準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7.1結算方式
本合同執(zhí)行按(按月結算或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結算。
(本合同不設預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結算均采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地點)銀行開設結算專門賬戶,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工程結算時段為每月日至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為質保金、%為履約保證金、%為安全生產保證金、%為乙方雇傭人員工資保證金。
17.2.3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稅金%,并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yè)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據業(yè)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過12個月,則在每年1月份須對前一年的完工項目進行清算。乙方能夠按合同履行義務,在年度清算時,返還已扣留履約保證金的(不超過25%)。
17.2.6乙方雇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zhí)行。
17.2.7在本合同項目施工結束后,乙方按期足額發(fā)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并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后,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余履約保證金。
17.2.8施工期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后,甲方在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guī)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后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變更
18.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8.2在緊急(防洪、搶險、救災等)情況下,乙方應立即執(zhí)行甲方的變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4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則按以下原則調整工期:
若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2.4.2、2.4.3款的規(guī)定辦理;
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甲方認為應予提前變更項目的工期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業(yè)主對該項工作批復的完工日期。
b若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并簽訂補充協議。
19、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
19.1竣工驗收
19.1.1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日內組織驗收。若由于業(yè)主、監(jiān)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盡快組織驗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fā)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結算
19.2.1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雇傭人員工資的文件、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文件、與項目部各部門手續(xù)清理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為應該遞交的相關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文件,在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后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審核后生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9.2.3經完工驗收合格后,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質保期
本合同質保期為年,時間從完工驗收之日算起。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5.2.16條及10.8條的要求為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fā)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于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于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設備停工補償。
發(fā)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fā)生的人員、設備盡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fā)生的施工人員、設備的窩工。
本工程對業(yè)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
23.1甲方違約責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于業(yè)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2乙方違約責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fā)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huán)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fā)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范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甲方由此發(fā)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fā)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后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并被甲方認為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zhí)行。
23.2.6如發(fā)生乙方拖欠雇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雇員,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金元。
23.2.7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眾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3.3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于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后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4.2免責條款
若業(yè)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yè)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爭議與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跸蚣追椒ㄈ怂诘氐娜嗣穹ㄔ禾崞鹪V訟。
25.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后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并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6、合同解除與終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yè)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內辦理退場,甲方根據業(yè)主賠付情況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yè)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fā)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26.2合同終止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7、特別約定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guī)定征收的稅費(如地方稅、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yè)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設備使用甲方標志時,不代表設備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系。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huán)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運行,執(zhí)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文件和管理辦法,并簽訂《職業(yè)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guī)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后補充書面材料;并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xù)。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為:;
業(yè)主指:;
監(jiān)理指:;
設計指:。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區(qū)(縣)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項目部全稱)
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標注的單位名稱)
第2篇 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 .
服務類別:工程造價咨詢( )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合同簽定后,咨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資料之日起 天內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七、本合同壹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zhí)肆份,咨詢人執(zhí)貳份。
(簽章頁)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帳戶名稱:
帳 號: 帳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三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四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雙方約定就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款做如下修訂補充,如與標準條件有不同的,以本專用條件為準。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一)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適用的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細則》;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
國家、自治區(qū)、欽州市建設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及相關文件。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咨詢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出具咨詢所需資料的清單,委托人應及時按照該清單向咨詢人提供資料,如咨詢人發(fā)現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完整的,應當自初次收到資料起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一次性書面提出補充資料清單,否則視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與造價咨詢有關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如因委托人的答復不及時造成時間延后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咨詢人提供成果文件時間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根據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二十四條,酬金比率為 。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相關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應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咨詢服務酬金: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價為: ,費用已包含咨詢服務費、交通差旅費、利潤、稅金等。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支付流程:項目工程預算經主管部門審定備案后,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及請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請款函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人民幣 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加協議條款: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某一方無故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的,終止合同方應支付對方 5000元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遭受損失的,解除合同方應賠償損失。
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詢人造價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日歷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二向咨詢人支付滯納金。
如咨詢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詢成果的,除支付違約金外,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詢人賠償損失。
如咨詢人因其過錯原因造成造價誤差率超出行業(yè)標準的,每超1%,委托人有權扣減1%的造價咨詢服務費。
委托人: 咨詢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第3篇 橋梁建設施工設備租賃合同
2023橋梁建設施工設備租賃甲方(承租方):
河南省周口源達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合同部制
乙方(出租方):
機械名稱及型號:
簽定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工程機械租賃有關事項達成協議,簽定本合同,雙方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約定
自年月日起,至年止,甲方因施工需要,承租乙方下列設備,雙方約定租金每月(大寫):元(¥:);每月按30天計算,租期不足一個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每天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計算。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期付給乙方租金,對機械有監(jiān)督使用權,在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規(guī)定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聽從安排和調配,積極配合甲方施工需要;如因不聽從甲方人員調遣,造成甲方誤工或引發(fā)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只負責乙方機械的燃油費用,其他各種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3、因甲方施工人員指揮不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粗心大
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安全事故的責任;
4、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性能良好,并配備足夠的、具有相應操作資質證書的操作人員操作機械;甲方負責安排乙方人員的食宿,生活用品自備;
5、乙方機械收工時必須停放在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負責乙方機械的停車安全,承擔機械被偷盜的責任;
6、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無權把機械設備轉租第三方;乙方也不得把機械設備另租第三方;
7、甲方根據工程進展和需要,有權決定機械租賃期限、終止或續(xù)簽本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8、工程結束、租賃期滿,結清租賃費用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國家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或由甲方代扣稅金。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機械進場時,甲方支付乙方單程進場運費元,退場費用由乙方自己負擔。
四、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充分利用雨天或工程施工間隙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的正常維修正常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天(含天),甲方照付租金,超過天,甲方不再承擔維修時間的臺班費用,因耽誤時間而引發(fā)的機械費用,從乙方租金中扣除;
2、連續(xù)下雨天(含,計機械租賃費;超出月租賃費用中扣除;
3、每天應扣除的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除計算;
六、合同生效方式
此合同一式二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憑著協商的原則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框架內處理。此合同雙方簽字認可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4篇 橋梁建設工程發(fā)電機租賃合同
2023橋梁建設工程發(fā)電機租賃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施工需要,依據民法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明細、用途及使用地點
租賃設備名稱:租賃用途:使用工程項目:月29日。
三、租賃費用
1、租賃費用為每個月含稅金額元計算。
2、租賃最后截止時間按雙方共同簽署作業(yè)工票為準。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設備單程運費。
2、因甲方指揮不當,導致設備損壞及機械事故,由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隨車人員的食宿及必要的生活條件。
4、甲方應在乙方設備維修、保養(yǎng)時提供必要修理費用,借用資金在設備租賃費中扣除。
5、甲方應在施工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作好安全生產及技術交底工作。
乙方:
1、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和熟練的操作人員。
2、乙方隨機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安排,遵守甲方現場管理規(guī)章制度,配合甲方正確使用設備完成施工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規(guī)操作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3、乙方設備應達到完好狀態(tài),每月正常工作天數不少于二十八天,如少于二十八天按少于天數抵減月租金,每天按400.00元扣除。
4、乙方設備保養(yǎng)應在非施工時進行,出現故障抓緊搶修,否則按上款處理。二、租賃期限:甲方向乙方租用設備,租期起始時間為20xx_年5
5、甲方提供負責提供主油。不負責機車的副油供給。
五、雙方約定
除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外,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5000元。甲方應在工期結束后,完全支付設備租賃費,在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作業(yè)時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租賃費按三條2款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第5篇 橋梁建設施工安全合同
2023橋梁建設施工安全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確保構造物施工的安全生產,保障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上列雙方對甲方位于的構造物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安全施工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進行該工程的施工,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嚴格管理和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保障施工合同期內沒有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如發(fā)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工程開始施工后,乙方必須首先按設置明顯的安全施工標志和彩條布或防護網,夜間必須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紅燈),以確實保障過往車輛及行人安全,若因安全標志設立或其他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民事、刑事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施工,必須在保障道路暢通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乙方對施工挖出的廢料和構造物施工用的構件及其他涉及施工的物品必須及時清運或放于安全地帶,絕不允許影響車輛及行人的安全通行,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以上條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果乙方保障不了安全,甲方有權解除施工合同,終止乙方對該工程的施工行為和權利。
五、該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施工完畢后,自行解除。
甲方(簽字):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