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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大學校園加強住校生安全管理承諾書 第2篇大學校園安全承諾書
第1篇 大學校園加強住校生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了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提高住校生安全紀律意識,有利于住校生在校愉快的學習,保護人、財、物的安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對全體住校生進行以下安全紀律教育,請全體住校同學遵照執(zhí)行。
一、嚴守學校紀律,不私自出校門,外出必須向班主任及管理者請假。學生應按學校及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二、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產,節(jié)約用水用電,正確使用自來水龍頭,離開寢室關掉電燈及門窗,人為損壞或丟失財物要照價賠償,如分不清責任,其賠償費用由宿舍全體人員分擔。
三、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回寢室就寢。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或做有礙他人學習和休息的事情。夜間熄燈后嚴禁點燃蠟燭、油燈等,不帶火源入宿舍,不聽勸告者,進行紀律處分。
四、學生宿舍每晚熄燈后加閂宿舍前、后大門,關大門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出入寢室,不從宿舍內往外拋東西;不從高處往下跳;夜間要注意上下床安全。
五、宿舍要經常保持清潔,每天打掃衛(wèi)生,整理好被褥及生活用品,做到整潔衛(wèi)生。要維持室內、室外衛(wèi)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雜物和亂潑水,不得弄污墻壁和門窗。
六、時刻注意交通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校內活動安全、路滑時注意行走安全、范文top100周邊環(huán)境安全,不做不安全的一切游戲和活動,身體有病要向老師報告及時就醫(yī)或。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及插頭,禁止在宿舍燃火。
七、嚴禁學生酗酒、吸煙,嚴禁寢室內存放鐵棒、管制*具等,嚴禁個人或與同學私自下河堰洗澡,違者按有關校紀進行處理。
八、任何人不得帶外人到學生宿舍留宿。嚴禁亂串寢室或到其它寢室亂拿東西,男女學生不準互串宿舍。
九、學生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貴重錢物隨身攜帶或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
十、周五下午放學后要直接回家,注意安全,周五和周六學生一律不得私自在校食宿。周末要在家里與家長溝通并適當幫助做家務勞動,沒經過家長的同意不能到它處玩耍,周日下午5:30到校,不得提前和推后到校。
十一、同學之間要相互團結,互相禮讓,不要發(fā)生糾紛,不與社會閑雜人員玩耍,有什么不和諧或受人欺侮的情況要及時報告老師處理,不準私自了結,更不允許糾集校外人員到校打架斗毆。
十二、學校住宿生由王福堂(主管領導)、侯新朝王新娥(分管領導)、張新朝(男一舍)、范文寫作李景民(男二舍)、王妮(女一舍)、賀盈利(女二舍)各班主任負責管理,學生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工作,接受他們的檢查、管理,有違紀不聽教育的要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本規(guī)定,并互相監(jiān)督執(zhí)行,凡因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律責任自負,如使公共財產、個人財物受到損壞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并要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校紀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第2篇 大學校園安全承諾書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tài)度。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聯(lián)絡,明確教育管理責任,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遵守學校規(guī)定,維護校園安全,建設和諧校園。
1、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于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桿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wèi)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墻、建筑物。有事外出要履行正規(guī)請假手續(xù),一張假條只允許一人外出。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擁擠,打水就餐不爭先恐后。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xiàn)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由學校派人修理。
6、體育活動、實驗課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guī)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fā)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不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不騎摩托車上學。
8、佩帶胸卡出入校園,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學、不出走,放假期間不滯留學校,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9、團結友愛,不倚強凌弱,不奴役別人。
10、愛護公共財物,保管好個人物品,不經同意不使用別人物品,不偷拿別人物品。
11、注意公共和個人衛(wèi)生,預防各種疾病傳播。在校期間不從校外購買食品,離校時不在衛(wèi)生條件差的餐館就餐,嚴防食物中毒。
12、嚴格遵守學校有關宿舍管理規(guī)定,注意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違章使用電器、私接電源、點蠟燭、焚燒垃圾、酗酒、打架等,因違反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13、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
二、遵守交通法規(guī),維護社會秩序。
14、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盲目搶道、強行搶道,騎自行車時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賽車,步行時走右行人行道。
15、往返校盡量乘公交車,打的要坐有正規(guī)手續(xù)的車。
16、校外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與人沖突、打架斗毆,不義氣用事做違法的事,不因小事魯莽沖動而鑄大錯,不糾結他人在校園周圍閑逛、滋事。
17、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別人家過夜,不留別人在自己家過夜,住校生不容留別人住宿。
18、不進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未成人不宜進入的營業(yè)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yè)性網吧,不喝酒、吸煙。
19、學生參加社會活動和社區(qū)服務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和企業(yè)相關的安全制度和條例。
三、珍惜生命,不做危險的事。
20、絕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21、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22、同學間發(fā)生矛盾時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絕不因沖動而動刀、棒、石頭、火等能造成人身傷害的東西。
23、學會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
24、堅決做到:拒絕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25、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
26、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jiān)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jiān)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jiān)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jiān)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jiān)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嚴格守約,請老師和家長的監(jiān)督。
承諾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大學校園安全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