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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農(nóng)村小學安全的責任書范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chǎn)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各班班主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教務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
2、學校負責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改正。
4、學校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和安全工作備忘錄,學校每學期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5、學校要多角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時間、往返學校的路途安全、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飲食安全、課內外活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的問題,努力完善各種硬件建設(如電路的檢修與整改),定期向學生宣傳講解交通安全知識,鼓勵學生家長購買各種保險。在充分利用現(xiàn)有客觀條件的情況下,在學校內有安全隱患的地帶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二、班主任責任
1、班主任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三責任人,同時也是班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本班安全工作方方面面的實施。
2、對其責任范圍內的社會治安及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信息靈,并做好必要的記載,且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情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次拉網(wǎng)式排查,并依法及時處置突發(fā)性事件。
3、要認真做好學生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并做好記載,班主任積極進行各種民事糾紛排查調處,遇事無推諉現(xiàn)象,堅持班主任路隊護送,查勤制度,把矛盾盡量解決在班級,消化在萌芽狀態(tài)。
4、建立安全工作報告制度,班級的活動務必逐級上報,充分考慮可能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因素,不經(jīng)批準不能擅自行動。其它可能或正在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報告。
三、共同責任
1、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和班級責任人共同負責。并按各自責任由上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裁定,確定懲罰。
2、本責任書列入第一至第三安全工作責任人的任期目標、任務完成好壞作為考核其政績或評聘職務的重要依據(jù)。
四、科任教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學校各一份。
年級 班班主任:
教務負責人 :
校長:
第2篇 農(nóng)村小學學生接送安全責任書
農(nóng)村小學學生接送安全責任書范文
責任人:甲方(中心小學):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
為創(chuàng)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培養(yǎng)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習慣,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我校(甲方)與學生家長(監(jiān)護人)簽定如下接送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作息時間:
上午:7:30—11:50(校門開放時間為7:20,不要提前來校。)
下午: 13:40—16:30(校門開放時間為13:40,不要提前來校。)
二、甲方責任:
1、嚴格執(zhí)行《中心小學作息時間安排》,嚴格執(zhí)行作息制度。(作息時間如有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
2、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按作息時間安排,負責做到接第一個孩子上學,送最后一個孩子離開學校。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配合甲方做好孩子的`交接工作。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乙方須在上學時間內送孩子到校,在放學時間內接孩子離校。
3、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4、監(jiān)護人有義務和責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guī)則,學習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
5、監(jiān)護人要學習、了解交通安全常識,熟悉交通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為孩子做好交通榜樣。
6、孩子上、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監(jiān)護人或被委托人應牽好孩子,不闖紅燈,須在人行道、斑馬線上行走,沒有人行道一律靠道路右邊行走,不得在公路上和街道上玩耍、嬉戲、奔跑,應主動避讓來往車輛,確保孩子安全。
7、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8、學校要求家長一律步行接送學生,并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學校不允許家長用任何交通工具(包括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接送學生,否則發(fā)生事故,應由家長、學生自己負責。
9、監(jiān)護人或被委托人必須到學校接送孩子,必須親自將孩子交到班主任手中,否則一切后果自負。接送孩子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監(jiān)護人負責。并及時報告學校,向110、120求救。
10、監(jiān)護人或被委托人接送孩子時車輛不得亂停亂放,應停放在校門外規(guī)定的地方。
11、監(jiān)護人或被委托人接送孩子的車輛,必須是安全合法的車輛,不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其他交通工具。
12、家長自己聯(lián)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途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責任書自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中心小學(蓋章)
乙方:
學生姓名:
班 級:
家長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