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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院校外實習保證書
實習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學環(huán)節(jié)。為使自己能順利地完成實習任務,提高實際操作技能,我特向學院作保證,在實習期間:
1. 服從校外實習指導老師和實習單位的管理,認真學習專業(yè)知識,苦練專業(yè)技能。
2. 堅決服從學院的實習安排,不擅離實習崗位。未經學院批準,不另找實習單位,如有違反,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不參與任何黃,賭,毒活動,不參與傳銷活動。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如有違反,愿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嚴肅處理。
4. 在實習過程中,堅持文明作業(yè)和安全操作,若本人在實習期間因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安全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5. 在實習過程中,保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紀律和管理規(guī)定,接受實習單位指導人員的教育和工作安排,若違反單位和規(guī)定,受到處罰,一切責任由自己負責。
6. 服從管理,團結同學,同事,定期與學院保持聯系,按要求返校參加學院安排的活動。
7. 在實習中做到刻苦學習,任勞任怨,勤奮敬業(yè),認真配合學院和實習單位做好實習成績評定和考核工作。
保證人:
班級:
手機:
家長簽名: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第2篇 人文學院2004年暑期學生安全保證書
人文學院2004年暑期學生安全保證書
1、2004年暑期申請留校居住者,
2、系以本人自愿、家長同
3、意為原則,
4、符合學校規(guī)定:外省籍學生、特困生的條件,
5、學生本人積極要求留校居住者;
4、在申請留校居住過程中,
5、不
6、允許冒名
7、頂替,
8、或為不
9、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辦理留校居住手續(xù),
20、一經發(fā)現,
第3篇 人文學院暑期學生安全保證書
人文學院暑期學生安全保證書
1、2004年暑期申請留校居住者,2、系以本人自愿、家長同3、意為原則,4、符合學校規(guī)定:外省籍學生、特困生的條件,5、學生本人積極要求留校居住者;
6、暑假申請留校符合者,7、本人向主管輔導員主動提出申請同8、意后,9、簽定《安全保證書》,10、經主管學生工作書記認可、備11、案,12、到校學工處舍13、務科辦理手續(xù);
14、在申請留校居住過程中,15、不16、允許冒名17、頂替,18、或為不19、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辦理留校居住手續(xù),20、一經發(fā)現,21、學院將取消留校居住資格,22、并嚴肅處理;
23、經批準并辦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續(xù)的學生,24、在校居住期間遵守學校、學院及寢室樓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和統(tǒng)一要求,25、按時守紀,26、不27、違章用火、用電,28、不29、私自外出等;
30、在暑假期間,31、學校僅向留校居住的學生提供居住條件和寢室居住的管理,32、不33、允許學生從事非法、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34、留校居住的學生應每周與家長進行必要的.通訊聯系,35、報告自己的生活狀況;
36、留校居住者在暑期,37、若發(fā)生意外,38、仍需按照《人文學院學生安全預案》執(zhí)行,39、及時報警、報告;
40、學院、學校在接警后,41、應及時積極地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相關情況,42、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3、若在暑假出現安全傷害事故,44、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
我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并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
申請留校居住人、保證人: 專業(yè) 班 簽字
蓋章
二○○四年七月七日
第4篇 學院校外實習的保證書
學院校外實習的保證書
實習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學環(huán)節(jié)。為使自己能順利地完成實習任務,提高實際操作技能,我特向學院作保證,在實習期間:
1. 服從校外實習指導老師和實習單位的管理,認真學習專業(yè)知識,苦練專業(yè)技能。
2. 堅決服從學院的實習安排,不擅離實習崗位。未經學院批準,不另找實習單位,如有違反,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不參與任何黃,賭,毒活動,不參與傳銷活動。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如有違反,愿按學籍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嚴肅處理。
4. 在實習過程中,堅持文明作業(yè)和安全操作,若本人在實習期間因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安全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5. 在實習過程中,保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紀律和管理規(guī)定,接受實習單位指導人員的教育和工作安排,若違反單位和規(guī)定,受到處罰,一切責任由自己負責。
6. 服從管理,團結同學,同事,定期與學院保持聯系,按要求返校參加學院安排的活動。
7. 在實習中做到刻苦學習,任勞任怨,勤奮敬業(yè),認真配合學院和實習單位做好實習成績評定和考核工作。
保證人:
班級:
手機:
家長簽名: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第5篇 學院畢業(yè)生實習保證書
學院畢業(yè)生實習保證書
學院 學院 級 專業(yè) 班 同學已與用人單位 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上交 學院。現根據用人單位要求,經學生本人申請,畢業(yè)設計指導教師同意, 學院 學院同意該同學參加用人單位的實習,實習期為 天,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與實習學生承諾將做到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要加強學生在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返校。
2、學生在實習期間,用人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指導學生的畢業(yè)設計、論文工作,按照土木學院的實習(畢業(yè)任務書)要求,督促學生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
3、學生務應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guī)定,確保實習質量。
4、學生在實習期間每兩周應向學校指導教師匯報進展情況,按時提交實習(畢業(yè)設計、論文)成果,準時參加學院的期中和終期畢業(yè)答辯,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教學任務。
5、期滿之后,如需順延,需經書面申請并征得指導教師同意后,本《保證書》仍然有效。
(學生簽名)
(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畢業(yè)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意見 輔導員意見
學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