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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協議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公安部《關于加強旅館業(yè)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旅館業(yè)治安管理和公安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擁有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及相應的硬件支持系統及服務;甲方對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1.定義
1.1旅業(yè)系統或系統指_________________市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后臺系統和前臺系統。
1.2后臺系統指安裝在市局中心系統內的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局后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3前臺系統指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旅店前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4軟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yè)定義)。
1.5軟件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單;b.不少于2份載有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的磁盤;c.系統說明書、技術報告(含功能、編制依據、計算方法、教學模型、框圖等);d.用戶手冊、使用說明;.測試報告。
1.6系統聯調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yè)定義)。
1.7_________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市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市局中心系統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地點
2.1_________________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所有賓館、飯店、旅館和招待所等旅業(yè)單位。
2.2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關單位。
3.服務內容
3.1建立旅業(yè)系統公安后臺系統。
3.2在_________市范圍內的各旅館業(yè)單位建立前臺系統,并聯入市局網絡中心,實現住宿登記信息的定時、實時傳輸。
3.3對旅店數據錄入人員和參與系統運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術培訓。
3.4對系統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4.費用收取
4.1前臺系統費用
4.1.1前臺系統經費由各旅業(yè)單位自籌,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項后統一存入乙方開設的專門帳戶。
4.1.2乙方的收費標準
4.1.2.1考慮_________市的實際情況,為擴大系統的推廣應用,每套全部費用最高限價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2每套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a.硬件設備費;b.系統軟件費;c.安裝調試費等。
4.1.2.3每一旅業(yè)單位錄入人員的操作培訓費為最高每人不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4每一旅業(yè)單位應支付的維修服務費由乙方與旅業(yè)單位商定,但應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該維修服務費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項,應存入乙方下列專項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后臺費用
4.2.1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統設備的費用。
4.2.2甲方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免費使用本協議第4.2.1條所及由乙方負責建設和投資之后臺系統及設備。
5.2監(jiān)督乙方與旅業(yè)單位簽署之合同及其履約情況。
5.3提出系統需求。
5.4提供本條下述乙方所需的有關資料:a.甲方現有技術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統設備配置情況。b.甲方轄區(qū)內使用前臺系統的數量、安裝計劃、步驟、安裝時間、旅業(yè)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所轄派出所)。
5.5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條所及之前臺系統經費及第4.1.2.4條所及之維修服務費,并存入乙方開設之專門帳戶。
5.6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5.7組織干警進行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協助乙方組織旅業(yè)單位錄入操作人員培訓。
5.8組織系統聯調的后臺系統部分。
5.9負責系統驗收。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甲方要求建設旅業(yè)系統。
6.2提供已通過公安部檢測的全套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前、后臺軟件。
6.3保證附件2所列設備的質量符合旅業(yè)使用要求。
6.4按照本協議第4.1.2各款所述之標準與各旅業(yè)單位簽訂《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合同》。
6.5按照系統的建設進度要求,按時完成前臺系統的安裝、調試。
6.6投入本協議第4.2.1所及之系統所需的設備資金。
6.7先安裝部分后臺系統設備以保障系統的正常開通。
6.8有權根據系統應用的發(fā)展,逐步添置后臺系統設備,但不得影響系統的開通、使用。
6.9完成后臺系統軟件的安裝,并配合甲方進行系統聯調。
6.10組織并實施前臺系統錄入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6.11提供售后服務。
6.12按照本協議第4.1條及其它有關約定收取前臺系統維護費及培訓費。
6.13組建能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培訓維護機構,并負責前后臺系統的長期維護及后臺系統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6.14系統安裝完畢并投入正常運行后,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軟件技術資料。
7.系統的建設實施進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始前后臺系統的實施與建設,具體實施計劃由雙方另行協商規(guī)定。
8.軟件技術標準
軟件應按照公安部《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號)文件要求,通過公安部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其功能應符合公安部《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驗收標準和方式
9.1在后臺系統安裝調試結束、前臺系統安裝10家、乙方跟蹤運行日后,甲方應派員對系統進行驗收。
9.2驗收標準
按本產品的企業(yè)標準和軟件功能清單驗收。
9.3驗收方式
9.3.1采取隨機選點(一般選8-10個具有代表性的旅業(yè)單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驗收。
9.3.2對分期實施的地區(qū),只對首批安裝的系統進行驗收。對首批驗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戶,不再進行驗收工作,即視為驗收合格。
9.4驗收合格后日內,甲方應簽發(fā)驗收合格證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雙方應委派代表共同檢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該時間視具體情形由雙方另行商定)由責任方自行解決。
10.售后服務
11.保密條款
11.1協議雙方保證,基于本協議從另一方獲得標有秘密或專有標記的信息或在合作過程中從另一方獲取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技術、商業(yè)或者管理等方面,應當對之保密。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或本協議履行完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這些知識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11.2對能以文件證明屬下列信息的,不承擔保密責任:a.從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b.在執(zhí)行本協議時已公開的信息或在不違背本協議規(guī)定下公開的信息;c.受讓方自行獲取或開發(fā)的,且沒有利用出讓方的保密信息;d.經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1.3雙方同意,其所屬員工和附屬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11.4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自最后一次信息披露之日起五年以內,上述的保密義務依然有效。
11.5雙方應當視彼此之間的商業(yè)關系為機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這種商業(yè)關系披露給第三方。
11.6法律、司法判決規(guī)定的必須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協議第11條的限制。
12.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協議之下的義務(支付款項除外),各方對本協議約定的責任或作出的承諾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戰(zhàn)爭、內戰(zhàn)、罷工、停工、禁運、聯合抵制、軍事或顛覆政權、革命、外地入侵、暴亂、國民騷亂、暴徒的暴力或破壞等行為,且雙方在此同意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進行延長。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責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不可抗力的情形應當是不能預見的,或能預見但經合理的努力后仍不得避免。不可抗力必須是發(fā)生在協議簽訂之后,并阻礙了主張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13.期限或終止
13.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其終止期限為旅業(yè)系統建設完畢之時。除第13.2條所做規(guī)定外,第10條定義的售后服務,第11條定義的保密責任,將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
13.2基于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該重要原因為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實質義務,且在考慮了各種特別情形及雙方利益的情況下,其違約程度已使守約方不能指望違約方正常終止履行本協議。
13.3終止本協議的通知應以掛號郵件送達。如果此通知及時郵寄,則推定為及時送達。
14.其他事項
14.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附屬協議及工作程序之改變,當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制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如果本協議之任何條款的一部分為無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則其從本協議中排除。本協議繼續(xù)有效并在法律的最大范圍內得以執(zhí)行。
14.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權利及義務整體或部分讓與給第三人。
14.4本協議并不形成雙方之間的合伙、代理或合資關系。
14.5對他方違約或其過錯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并不能被認作是放棄對其后續(xù)違約行為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一方延遲行使權利亦不得被視為放棄其權利。
14.6本協議包括下列的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整體協議,并取代所有以前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以及以前有關本項目的所有備案通訊資料。
14.7本協議中的條款標題及目錄,只為引用上的方便,并不影響條款的解釋或組成。
14.8本協議由以下《附件》補充,后者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第2篇 管理信息咨詢協議
管理信息咨詢協議
管理信息咨詢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yè)管理咨詢業(yè)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yè)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yè)務與業(yè)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yè)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yè)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yè)秘密而使甲方商業(yè)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yè)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yè)管理咨詢業(yè)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yè)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zhí)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yè)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yè)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yè)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xù)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____%,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xù)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xù)合作,本協議繼續(xù)有效,可不另續(xù)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
九、本協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信息咨詢協議
管理信息咨詢協議
第3篇 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合作建設的協議
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合作建設的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初步合作協議,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需求、業(yè)務流程、數據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于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并就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四、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件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本項目的定金。
2、甲方應于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件的使用許可費的50%,并于系統運行3個月內付清余款。
3、甲方于簽字后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fā)費的50%,并于開發(fā)項目完成交付使用后1周內支付40%,余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fā)生后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guī)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yè)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后,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后,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件保證及保證范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符合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fā)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未按軟件所附文檔的規(guī)定使用軟件;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件或網絡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加密卡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zhí)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fā)的信譽或商業(yè)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于乙方提供的軟件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采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zhí)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zhí)行。
十五、商業(yè)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件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yè)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件費用后,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合作建設協議模板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初步 合作協議 ,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需求、業(yè)務流程、數據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于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并就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四、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 》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件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本項目的 定金 。
2、甲方應于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件的使用許可費的50%,并于系統運行3個月內付清余款。
3、甲方于簽字后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fā)費的50%,并于開發(fā)項目完成交付使用后1周內支付40%,余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fā)生后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guī)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yè)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后,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后,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件保證及保證范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符合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fā)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未按軟件所附文檔的規(guī)定使用軟件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件或網絡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加密卡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二、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zhí)行,須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違約金金額為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fā)的信譽或商業(yè)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于乙方提供的軟件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采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 強制執(zhí)行 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zhí)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zhí)行。
十五、 商業(yè)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件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yè)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件費用后,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合作建設協議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初步合作協議,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yè)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需求、業(yè)務流程、數據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于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并就項目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四、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件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于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本項目的定金。
2、甲方應于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件的使用許可費的50%,并于系統運行3個月內付清余款。
3、甲方于簽字后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fā)費的50%,并于開發(fā)項目完成交付使用后1周內支付40%,余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fā)生后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guī)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yè)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后,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后,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件保證及保證范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符合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fā)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未按軟件所附文檔的規(guī)定使用軟件;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件或網絡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加密卡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zhí)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fā)的信譽或商業(yè)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于乙方提供的軟件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采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件的性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zhí)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zhí)行。
十五、商業(yè)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件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yè)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件費用后,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協議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
鑒于:公安部《關于加強旅館業(yè)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旅館業(yè)治安管理和公安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擁有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及相應的硬件支持系統及服務;甲方對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1.定義
1.1旅業(yè)系統或系統指_________市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后臺系統和前臺系統。
1.2后臺系統指安裝在市局中心系統內的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局后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3前臺系統指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旅店前臺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4軟件指_________(企業(yè)定義)。
1.5軟件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單;b.不少于2份載有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的磁盤;c.系統說明書、技術報告(含功能、編制依據、計算方法、教學模型、框圖等);d.用戶手冊、使用說明;e.測試報告。
1.6系統聯調指_________(企業(yè)定義)。
1.7_________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市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市局中心系統指_________。
2.服務地點
2.1_________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所有賓館、飯店、旅館和招待所等旅業(yè)單位。
2.2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關單位。
3.服務內容
3.1建立旅業(yè)系統公安后臺系統。
3.2在_________市范圍內的各旅館業(yè)單位建立前臺系統,并聯入市局網絡中心,實現住宿登記信息的定時、實時傳輸。
3.3對旅店數據錄入人員和參與系統運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術培訓。
3.4對系統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4.費用收取
4.1前臺系統費用
4.1.1前臺系統經費由各旅業(yè)單位自籌,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項后統一存入乙方開設的專門帳戶。
4.1.2乙方的收費標準
4.1.2.1考慮_________市的實際情況,為擴大系統的推廣應用,每套全部費用最高限價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2每套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a.硬件設備費;b.系統軟件費;c.安裝調試費等。
4.1.2.3每一旅業(yè)單位錄入人員的操作培訓費為最高每人不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
4.1.2.4每一旅業(yè)單位應支付的維修服務費由乙方與旅業(yè)單位商定,但應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該維修服務費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項,應存入乙方下列專項帳戶:_________。
4.2后臺費用
4.2.1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統設備的費用。
4.2.2甲方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免費使用本協議第4.2.1條所及由乙方負責建設和投資之后臺系統及設備。
5.2監(jiān)督乙方與旅業(yè)單位簽署之合同及其履約情況。
5.3提出系統需求。
5.4提供本條下述乙方所需的有關資料:a.甲方現有技術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統設備配置情況。b.甲方轄區(qū)內使用前臺系統的數量、安裝計劃、步驟、安裝時間、旅業(yè)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所轄派出所)。
5.5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條所及之前臺系統經費及第4.1.2.4條所及之維修服務費,并存入乙方開設之專門帳戶。
5.6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5.7組織干警進行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協助乙方組織旅業(yè)單位錄入操作人員培訓。
5.8組織系統聯調的后臺系統部分。
5.9負責系統驗收。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甲方要求建設旅業(yè)系統。
6.2提供已通過公安部檢測的全套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前、后臺軟件。
6.3保證附件2所列設備的質量符合旅業(yè)使用要求。
6.4按照本協議第4.1.2各款所述之標準與各旅業(yè)單位簽訂《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合同》。
6.5按照系統的建設進度要求,按時完成前臺系統的安裝、調試。
6.6投入本協議第4.2.1所及之系統所需的設備資金。
6.7先安裝部分后臺系統設備以保障系統的正常開通。
6.8有權根據系統應用的發(fā)展,逐步添置后臺系統設備,但不得影響系統的開通、使用。
6.9完成后臺系統軟件的安裝,并配合甲方進行系統聯調。
6.10組織并實施前臺系統錄入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6.11提供售后服務。
6.12按照本協議第4.1條及其它有關約定收取前臺系統維護費及培訓費。
6.13組建能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培訓維護機構,并負責前后臺系統的長期維護及后臺系統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6.14系統安裝完畢并投入正常運行后,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軟件技術資料。
7.系統的建設實施進度
7.1_________,開始前后臺系統的實施與建設,具體實施計劃由雙方另行協商規(guī)定。
8.軟件技術標準
8.1軟件應按照公安部《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號)文件要求,通過公安部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其功能應符合公安部《旅館業(yè)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驗收標準和方式
9.1在后臺系統安裝調試結束、前臺系統安裝10家、乙方跟蹤運行10日后,甲方應派員對系統進行驗收。
9.2驗收標準
按本產品的企業(yè)標準和軟件功能清單驗收。
9.3驗收方式
9.3.1采取隨機選點(一般選8-10個具有代表性的旅業(yè)單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驗收。
9.3.2對分期實施的地區(qū),只對首批安裝的系統進行驗收。對首批驗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戶,不再進行驗收工作,即視為驗收合格。
9.4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應簽發(fā)驗收合格證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雙方應委派代表共同檢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該時間視具體情形由雙方另行商定)由責任方自行解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