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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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務的整體性,堅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規(guī)范工作行為和工作程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州獸醫(yī)局各科室、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崗位責任制,是指各科室確定的總體職能、職責和職位說明書將每個科室以及每個崗位的職責、任務、目標等內容具體化,并要求落實責任的制度。
第四條崗位責任制是機關效能建設的基本制度,是落實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評的主要依據。
第五條各科室必須按照效能建設要求,根據崗位設置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崗位責任制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因事設崗、職責相稱;
(二)權責一致、責任分明;
(三)任務清楚、要求明確;
(四)責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七條領導崗位既要抓好業(yè)務工作,也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
第八條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其職責必須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崗工作制度),不能因為責任人離崗而使工作停滯。
第九條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二)具體崗位的設置及其職責;
第十條各科室要將落實崗位責任制情況列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年終每個崗位責任人要把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納入個人總結。對不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或落實不力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獸醫(yī)局首問負責制度
第一條為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改善行政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首問負責制是指由首問責任人負責辦理或負責協調、聯系相關部門辦理服務對象所要求辦理的各類事項,負責解答服務對象提出的各類問題,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的行政管理制度。首問負責制適用于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是指在局機關范圍內第一個接聽來電、接待電訪、接收來信的工作人員。在來訪接待中,當兩位以上工作人員一起被詢問時,職位高者為首問責任人。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
(一)服務對象的來電、來訪,無論是否屬于本人、本科室職責范圍,首問責任人必須主動熱情接聽或接待,并且認真詳細地做好記錄。
(二)辦理各類來電、來訪、來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做到快捷準確,又要符合國家政策。對于不清楚、掌握不準確的問題應請示領導。
(三)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內迅速辦理或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程序、要求等,熱情耐心地解答有關詢問,直到服務對象聽明白為止。
(四)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當有關責任人外出開會、出差、公休、病假等暫不在崗位或聯系不上的,首問責任人必須認真記錄服務對象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及擬辦事項內容等,并負責轉交或及時聯系責任人、或報告本科室負責人處理。
(五)屬于本科室與其他科室交叉的工作,首問責任人應視為本科室職責,主動協調,共同完成。
(六)不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但屬于本局機關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予以回絕,而應熱情幫助服務對象與有關科室取得聯系;如聯系不上,應主動告知服務對象需聯系的科室及其所在位置、聯系電話等。
(七)不屬于局機關職責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并盡自己所知給予幫助指點。
(八)除匿名來電、來信和無理取鬧的來訪者外,首問責任人或承辦科室主要負責人要主動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
第五條局機關將結合年度考核,對首問負責制實施過程中涌現出好人好事和先進典型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條對違反首問負責制的首問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進行責任追究。
第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獸醫(yī)局服務承諾制度
第一條為改善局機關服務態(tài)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服務承諾制是指局機關根據工作職能要求,對服務的內容、辦事程序、辦理時限等相關具體事項,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違諾責任的制度。
第三條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zhí)行獸醫(yī)法律、法規(guī),依法規(guī)范獸醫(yī)機關的行政行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執(zhí)法人員做到嚴格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
第四條堅持執(zhí)政為民。著力規(guī)范與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的畜牧業(yè)生產行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履行以下承諾:對承辦的獸醫(yī)行政審批事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辦結并一次告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外,依據相關規(guī)定,自受理之日起,在規(guī)定時限內作出行政審批決定。逾期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適當延長,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當事人。
第五條堅持嚴格執(zhí)法。依法加強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依法查處各類違反畜牧獸醫(yī)法律法規(guī)的違法行為,維護畜牧業(yè)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履行以下承諾:
(一)接到轄區(qū)內涉及畜牧獸醫(yī)案件的舉報,要當天趕到,并調查處理。
(二)接到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及時趕赴現場調查確定病因,提出防控方案,指導防治。
(三)接到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案的24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并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堅持政務公開。向社會公開畜牧獸醫(yī)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依據、資格要求、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服務標準、責任追究和舉報途徑。公開畜牧獸醫(yī)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禁止亂收費,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七條堅持廉潔從政。嚴明紀律、加強監(jiān)管、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實行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過錯追究制,堅決查處在公務活動中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
第八條堅持履行八項工作承諾:
(一)不讓來辦事的人員在我這里受冷落;
(二)不讓工作的事項在我這里積壓延誤;
(三)不讓工作的差錯在我這里發(fā)生;
(四)不讓工作的機密在我這里泄露;
(五)不讓影響團結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現;
(六)不讓違紀違法的行為在我身上發(fā)生;
(七)不讓單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響;
(八)不讓群眾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九條服務對象認為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有權向縣畜牧獸醫(yī)局投訴。
第十條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對執(zhí)行不力,甚至違反本制度的,要給予 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畜牧獸醫(yī)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
獸醫(yī)局限時辦結制度
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質量,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州獸醫(yī)局全體工作人員要具備強烈的工作責任心,熟練掌握相關辦事流程和業(yè)務技能,在處理行政事務和管理事項時,既要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職責,又要優(yōu)化工作程序、減少環(huán)節(jié),方便群眾、強化服務,對行政相對人申請辦理的行政事項,能夠當場辦結的應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并予以答復。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辦理行政事項沒有規(guī)定時限的,應根據具體情況或參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同類事項辦理時限,明確標準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開承諾。
(二)為增強限時辦結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明確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監(jiān)督電話。
(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辦結或予以答復、需要延長時限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書面形式告知原因、理由和延長的辦理時限。逾期未能辦結且沒有書面告知的,視為默認或同意。延長辦理時限由局主要人決定或批準。
(四)局主要負責人對本局施行限時辦結制度負總則。
(五)違反本制度的,依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主要內容
(一)對以下事項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1、各類行政審批事項。
2、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事項。
3、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
4、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5、局領導交辦、批辦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事項。
6、各類公文、信函件。
7、其他按規(guī)定需要限時辦結的事項。
(二)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或承諾辦理時限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guī)定時限完成。限時辦結的時限以工作日計算,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申請材料或行政指令的次日起計算,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對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其辦理時限從收到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對告知行政相對人補正材料有遺漏的,其辦理時限從第一次收到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可以提前的要爭取提前辦理。
(三)沒有規(guī)定辦事時限的事務、事項,其辦理時限應根據事務、事項的輕重緩急按照時效性要求盡快辦理。
1、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事項,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照時限要求盡快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按照局務會議決定或局領導批示時限辦理。
2、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辦理;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一般性事務、事項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3、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有明確辦理時限的,按照辦理時限辦理;未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報告事項負責人。
4、對于各類收文,辦公室應當在當天送領導指示。要件和急電,應按照領導批示立即送分管領導或有關科室閱辦,其他來件一般應在1個工作曰內清理分送。對于傳閱的文件,傳閱人應在1個工作日內閱簽完畢并交還辦公室。對于有辦理時限要求的公文,承辦科室應在辦結時限內完成并將文件送還辦公室。
5、信函件(包括電子郵件、各類件、州領導批示件和群眾來信等)有時限的,按照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備案登記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
6、人大議案和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主辦件應在3個月內辦結并作出書面答復,協辦件應在1個月內辦結度作出書面答復。不應由本局辦理的,應當在交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辦公室送交辦單位。
7、局領導交辦、批辦事項,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規(guī)定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理結果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交辦、批辦領導匯報;重要事項應及時匯報辦理的進展情況。
8、其他需要限時辦理的事務、事項,由交辦人提出,
承辦人按期辦理。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須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并積極與交辦事項的有關部門協調,取得諒解。如因分管領導或人員外出,可由主管領導委托相關領導和人員,按時限辦理。
(四)特殊事務、事項的辦理,要本著效能的原則,特事特辦,注重結果。
獸醫(yī)局責任追究制
第一條為強化責任意識,保證政令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責任追究制是指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關制度的事實,以致影響機關工作質量和工作秩序,影響經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給行為對象或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條局機關各科室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等原則。
第五條實行行政機關首長問責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應當追究該行政機關及其機關首長、分管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一)所在科室多次發(fā)生違反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行為;
(二)沒有確定本科室重點監(jiān)督檢查的審批事項;
(三)屬于本科室審批的事項,推諉不予辦理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一)對重大或者緊急事項,行政機關領導不及時協調解決;
(二)不按規(guī)定向社會承諾本科室辦理事項時限或者不按規(guī)定上報重點審批事項和責任崗位辦理情況;
(三)本科室出現無人值班或者工作人員粗暴刁難行政管理相對人以及多次出現超時辦結等現象;
(四)應當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補辦手續(xù)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補辦;
(五)其他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情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責任。
(一)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推諉或者粗暴刁難;
(二)在值班時擅自離崗;
(三)應當場辦理而故意不當場辦理;
(四)對辦理事項不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或者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出具書面憑證;
(五)應當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答復而不予答復;
(六)對受理事項不按規(guī)定分送承辦機構造成延誤辦理;
(七)應當請示報告領導而不及時請示報告造成不良后果;
(八)故意拖延或者拒絕依法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補辦手續(xù);
(九)不按時或者不如實上報辦理情況;
(十)其他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情形。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理。
(一)打擊、報復、陷害投訴人、檢舉人、調查人;
(二)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責任行為;
(三)干擾、阻撓行政責任追究調查;
(四)其他應當從重或者應當加重處理的情形。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理。
(一)主動賠禮道歉,行政管理相對人已諒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發(fā)生;
(三)主動糾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損失;
(四)其他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理的情形。
第十一條責任人的行為違反紀律規(guī)定,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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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務值班室實行層層負責的責任制度。分管副局長具體負責,局辦公室主任承擔管理職責,值班員對值班期間的工作負直接責任。局科技科對政務值班的安全播出傳輸工作給予業(yè)務指導。值班員履行職責時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二、值班員應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xù)。交接班時交班的值班員須完成工作記錄,向接班的值班員說明應交待的情況,特別是對緊急、重大情況以及未處理完的工作必須向接班的值班員說明。
三、值班員接聽工作電話。文明禮貌。一般性質的工作電話,如內容明確,原則上要求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轉達給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如內容不明確,應及時請示局辦公室主任后再行處理。報告緊急、重大情況的電話,必須立即將情況詳盡轉達給局長,并征求局長對進一步處理的指示。
四、值班員在節(jié)假日接待來訪人員時。問明來意,登記來訪者的身份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如來訪者要找人,必要的情況下及時通知來訪者要找的人員;如來訪者有一般情況要報告,要做好記錄,待正常上班后請示局辦公室主任處理;如來訪者有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必須立即將情況詳盡轉達給局長,并征求局長對進一步處理的指示。緊急、重大情況處理期間,局長同意來訪者離開之前,應挽留來訪者,以便進一步了解或證實來訪者反映的情況。
五、值班員在機關非工作時間有義務為局辦公樓東、西傳達室、收發(fā)室值班人員在發(fā)生緊急重大情況時撥打緊急電話。
六、值班員要注意保密工作。值班員對在值班期間的電話內容、來訪人員身份、反映的情況、工作記錄、處理過程等要嚴格保守秘密。特別是對緊急、重大情況要加強保密措施,如有違背,將按相應泄密制度處理。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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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責任制
一、各股(室)、二級機構要根據所承擔的職能,制定部門和每一位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包括每個崗位的工作范圍、工作目標、履行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以及對不履行職責所產生的后果應承擔的責任等內容,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二、制訂崗位責任制要科學、合理、嚴密,體現效率原則和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要在保證工作質量和充分履行職能的前提下,盡量簡化工作程序,方便群眾辦事。
三、加強對崗位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崗位職責中能量化的要盡量量化,并制定科學、合理的量化考核標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確的、具體的要求,作為考評依據。
四、定期組織考評,并把考評結果同評優(yōu)、評先、職務晉升和獎懲掛鉤。
工作人員首問首接責任制度
為規(guī)范辦事程序,明確工作人員責任,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等現象,保證來計生委辦事人員能得到及時、高效、優(yōu)質的服務,根據我委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接)責任人
本單位工作人員對來委辦事(包括辦理業(yè)務、上訪、投訴、咨詢等)的人員要主動熱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諉、冷淡辦事人員。主動接辦人員、來辦事者先找到的人員或首先接電話的人員即為該事項的“首問接責任人”。
二、首問(接)責任人的職責
(一)首問(接)責任人負有主動、文明、禮貌、熱情接待來辦事者的責任;
(二)首問接責任人要向來辦事者主動出示胸牌,問明來意。對來電話者,要主動告知對方單位和工號,問清對方意圖;
(三)對來訪內容在自己職責范圍內能答復或解決的,首問責任人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受理接辦,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予以辦理;
(四)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部門或本人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解釋清楚,并引領來委辦事人員到有關科室部門,落實承辦單位和責任人。對電話咨詢的,要告知負責答復部門的電話和聯系人。
(五)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范圍內的事項,要認真說明理由,介紹或聯系到其他職能部門辦理。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頂崗工作制度
一、頂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內,崗責任人因各種事由不在崗,崗責任人應頂崗的工作制度。
二、實行頂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限時辦結制、政務承諾制、辦事預約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實,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辦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確定崗,避免出現無人頂崗現象。
四、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并享有崗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對崗的工作認真負責。
五、崗責任人因事由不在崗,必須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的,崗責任人要主動頂崗。
六、因推諉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的,按《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在崗責任人的責任。
限時辦結制度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群眾到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政務服務承諾,在承諾期限內辦結群眾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承諾期限
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入戶糧關系證明、非農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關證件的,應當隨到隨辦。版權所有
⒉對群眾的申訴、舉報或投訴,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受理答復,并及時依法處理。
⒊對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各類證件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具體情況。
三、未按上述規(guī)定時限辦理的,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準則。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務標準和原則,規(guī)范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二、承諾內容。根據職權范圍、工作職責,結合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確定服務承諾內容。服務承諾的內容應包括服務的具體事項、服務時限、行諾監(jiān)督及投訴辦法以及違諾責任等。
三、公開承諾內容。應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辦事程序流程圖等公布承諾內容。
四、行諾監(jiān)督。通過設立服務承諾監(jiān)督臺、投訴電話和舉報箱或舉辦群眾接待日活動等方式,接受對違諾行為的監(jiān)督和舉報。要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并向當事人反饋。
五、違諾處理。本單位人員違反承諾制的行為,要從行政、法律、經濟等方面作出處罰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要按承諾的標準予以賠償。
辦事預約制度
一、辦事預約制度是指當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況,需要預約辦理有關事務或進行上門服務的,計生委應根據預約要求,在職能范圍內辦理當事人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預約范圍
⒈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職能范圍內應受理的業(yè)務工作,可以預約。
⒉異地人員辦理有關計劃生育證件等有關事項的可以預約。
⒊廣大人民群眾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幫助解決及服務的有關事項,可以預約,必要時也可以上門服務。
⒋因特殊情況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延長服務時間的,可以預約。
⒌其它需要預約的有關事務或事項。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政務公示制度
第一條政務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機關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大眾公開履行行政職能的標準、要求、程序等的機關效能建設制度。
第二條縣計生委依據行政管理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要求公開透明、行政行為接受監(jiān)督的基本原則實行政務公示。
第三條縣計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公示制度的基本內容和形式: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像片、姓名、部門、職務;
二、機構設置、行政職能、位置分布、股室職責;
三、辦事程序、標準;
四、機關的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內容。
以上公示內容通常做法采用墻上懸掛、桌上擺放、帶身份牌、編印辦事服務指南、公示欄張貼、上網絡公示欄以及其它公眾媒體公開等形式。
各股室負責提供各自應公示的內容,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月不定期檢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檢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六條凡應該公示而沒有公示以及公示內容不規(guī)范、不標準的,委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書面責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干部誡勉制度》處理。
第七條政務公示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作為單位、股室、個人的年終考評的一項內容,并由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檢查并提出獎懲建議。
效能考評制度
一、委機關及下屬二級機構的干部職工均列入考核范圍。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根據縣委、縣政府規(guī)定的內容,按照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成績。
三、考核辦法
⒈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由各股室負責人對本股室干部職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現逐月作出考評,半年進行小結,形成書面意見,為年度考核提供依據,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進行。
⒉平時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委主任負責對委機關科級干部進行考核;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股室長進行考核;股室長對本股室的干部職工進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實施。在年度考核時,除負責對本機關干部職工考核綜合評定外,還要對二級機構的考核進行審核。
四、年度考核的時間、內容、標準、具體方法步驟,應根據縣委、縣政府、縣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擬定實施方案,提交機關效能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年度考核結果存入干部、職工個人檔案,作為干部獎懲、任免、工資晉升的依據。
六、凡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的給予降職或調整工作崗位處理。連續(xù)兩年評為不稱職的,予以免職或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辭退。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應予辭退。二級機構干部職工參照以上辦法處理。
七、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的考核按縣委組織部規(guī)定的要求參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為規(guī)范本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明確個人崗位責任,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增強廉政建設和遵紀守法意識,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
行政過錯,是指本委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規(guī)定的職責,造成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關制度的事實,以致影響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給行為對象或者國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為。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就是對工作過錯責任人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的制度。
二、行政過錯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過錯:
(一)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責任,貽誤辦事者辦事的;
(二)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三)服務態(tài)度不熱情,與辦事者頂撞爭吵的;
(四)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guī)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
(五)超越規(guī)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辦事承諾制度,無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完成許可事項或告知辦理結果的;
(七)對明顯虛假的材料,應當發(fā)現而沒有發(fā)現的;
(八)故意制造虛假材料或謊報事實的;
(九)辦理業(yè)務明顯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的;
(十)其他應該追究工作過錯的行為。
三、行政過錯責任追究
(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分為:
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⒉通報批評;
⒊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
⒋扣發(fā)當月崗位工資和年終獎金;
⒌輪崗或停職離崗培訓;
⒍引咎辭職或者責令辭職;
⒎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二)工作過錯行為是由數個行政環(huán)節(jié)過錯造成的,工作人員分別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三)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造成本單位賠償,有過錯的工作人員應承擔—定的賠償責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內,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被群眾投訴,經核實的,第一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二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三次扣除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對本人進行離崗培訓、輪崗或降級使用處理。
(五)工作人員過錯行為性質特別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六)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從重追究過錯責任:
⒈在被調查過程中拒不交代過錯事實的;
⒉有索賄受賄、敲詐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為的;
⒊對投訴人、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⒋其他經行政過錯追究機構認定,應從重追究過錯責任的。
(七)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從輕追究過錯責任:
⒈主動承認過錯行為并及時糾正的:
⒉其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⒊其他可從輕或免予追究過錯責任的。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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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和科級領導干部、科室工作人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保證黨風廉政建設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維護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結合政府辦公室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立足教育,著眼防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堅持黨支部統(tǒng)一領導、各科室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真正促進三個文明建設。
第四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黨風廉政責任制,是指政府辦公室黨政領導班子和科室領導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的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為政府辦公室和各科室工作人員,政府辦公室主任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 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
第五條 領導班子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政府辦公室主任對政府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政府辦公室政工副書記、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分工,對分管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各科科長對本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各黨支部委員、科室副職根據分工,對分管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政府辦公室黨支部、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部署工作任務,下達責任指標,并組織實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鄧小平理論、“xxxx”重要思想和黨風廉政法規(guī),增強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三)根據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黨風廉政制度,并不斷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在抓實效上下功夫。
(四)履行監(jiān)督職責,對政府辦公室各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五)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第七條 政府辦公室主任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根據上級領導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工作專題會議,進行具體研究和安排。
(二)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
(三)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著重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五)切實搞好教育,管好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科長,帶好隊伍。
(六)定期組織召開政府辦公室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參加基層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檢查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堅持談話誡勉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針對存在問題進行督促整改。
(七)嚴格遵守各項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帶頭廉潔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發(fā)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第八條 政府辦公室黨政領導班子其他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協助辦公室主任正職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負責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工作。
(二)加強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工作的領導,督促、指導分管科室,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上級和本級黨政部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單位和科室得到落實。
(三)及時解決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并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
(四)組織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參加分管科室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五)嚴格遵守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帶頭廉潔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發(fā)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的行為。
(六)對分管單位和科室的正職廉潔從政行為負責。
第九條 各科科長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根據政府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工作計劃,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規(guī)章制度,對本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和直接領導責任。
(二)加強領導,齊心協力,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著重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切實搞好教育,管好本科室工作人員,帶好隊伍。
(四)組織本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大力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五)每年組織
兩次以上本科室工作人員參加的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堅持談話誡勉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六)嚴格遵守各項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帶頭廉潔自律,杜絕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第三章 責任考核
第十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制度。
(一)政府辦公室負責領導、組織對領導班子和各科室工作人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考核工作??己斯ぷ饕c領導班子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相結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必要時也可組織專門考核。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具體考核工作由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己说慕Y果作為對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考核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限期改正,并上報結果。
第十一條 認真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制度。
(一)政府辦公室每年要向紀委,各科室每年要向政府辦公室黨支部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報告內容要全面、真實地反映黨風廉政建設實際情況。
(二)領導干部要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和年終述職報告中,如實報告?zhèn)€人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勤政、廉政情況。
第十二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評議制度。
(一)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各科室工作人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民主評議工作,并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
(二)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民主評議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并與年度考評、干部考核、民主測評等結合進行。
第十三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巡視檢查制度。
(一)政府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政府辦公室組織黨風行風監(jiān)督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全面或專項檢查,聽取各科室關于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匯報。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 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將追究其責任。
第十五條 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有下列情況之—的,給予組織處分或黨紀處分:
(一)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fā)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直接管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由于管理混亂,致使國家、集體財產被大量貪污、造成損失,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加重處分。
(三)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選拔任用明顯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查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處分。
(四)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tǒng)計法規(guī)、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查看或者處分。
(五)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jiān)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嚴重警告或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查看或者處分。
(六)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給予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留黨查看或者處分。
其他違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對照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以及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一)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人員。
(二)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次要領導責任的人員。
第十七條 政府辦公室要對各科室宣傳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氣氛,加強~引導和~監(jiān)督。
第五章 附則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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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規(guī)范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樹立勤政、務實、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局長工作職責:
1、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長、局領導班子成員協助局長工作,側重抓好分管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規(guī)定、指令,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依法行政,使糧食工作自覺地服從和服務于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3、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行愛崗敬業(yè)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4、溝通政府、社會與糧食系統(tǒng)之間的工作聯系。
5、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糧食行業(yè)政策、規(guī)劃和計劃,發(fā)揮指導、協調、監(jiān)督、服務作用,對全縣糧食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6、加強機關黨建、效能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計生、綜治、安全等工作,切實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業(yè)形象。
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當好參謀;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工作;負責政務、事務、服務工作,即:辦文、辦會、辦事等行政事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三)財會股工作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制度、監(jiān)督檢查本系統(tǒng)企事業(yè)單位財務狀況,指導會計基礎工作和增收節(jié)支、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督促按規(guī)定消化財務掛帳和對各企業(yè)的各種補貼費用、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正確使用糧食風險基金;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編報系統(tǒng)會計報表、財務分析、會計委派制實施工作;負責房產、用電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五)行業(yè)管理股工作職責:
負責編制糧食購銷、倉儲工作計劃;研究分析、預測全縣糧油生產和市場形勢,指導、協調全縣糧食的購、銷、調、存、加工作;負責協調糧食市場管理;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指導糧食安全保管和檢查化驗工作,督促提高和改善倉儲管理水平;負責糧食統(tǒng)計、糧食信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二、首問責任制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對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股室、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三)屬于本股室或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所需資料和辦事工作程序。嚴禁辦事拖拉、工作推諉扯皮、態(tài)度蠻橫等不良工作作風問題的發(fā)生。
(四)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但屬于本局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有關承辦股室,承辦股室無人時,應告知承辦股室的電話。
(五)不屬于本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予以說明,首問責任人應告知或盡可能幫助了解承辦部門。
(六)屬于業(yè)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yè)務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助有關業(yè)務股室一同解決。對不能辦理或當時不能答復的事項,要熱情耐心地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七)對于群眾電話詢問或反映情況的,要認真聽取來電的意見、要求和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屬于首問責任人業(yè)務范圍內的,要認真做好登記和記錄,將來電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等記錄在冊。
(八)首問責任人必須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講,用語文明規(guī)范,服務周到;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搪塞或簡單生硬地對待服務對象的請求和詢問。
(九)如因首問責任人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和服務對象到本局辦事或電話咨詢有關事宜時,承辦人員必須向服務對象一次告知要辦理事項中的相關內容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的內容有要辦理事項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政策依據、辦理時限、辦事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辦理理由等。
(三)承辦人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要求辦理的事項,應當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xù)和材料,對手續(xù)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要即時辦理,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理的要說明理由。
(四)承辦人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能當場辦理的事項,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并允許當場改正,修改后能辦理的立即辦理。
(五)依法取得行政許可資格的服務對象,經辦人應告知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六)對辦理事項中,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不明確或情況特殊的,經辦人應當在第一時間請示分管領導,并及時告之處理結果。
(七)如果服務對象所辦事項不在我局辦理范圍,經辦人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相關辦理機關。
(八)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到表述準確、介紹全面,注意講求科學合理,使辦事人員減少中轉環(huán)節(jié),節(jié)約開支、節(jié)省時間,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九)受理或不受理的事項應當出具書面憑證。對不予受理的按照否定報備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如承辦人未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辦理的全部事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限時辦結制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其行政事務的管理、服務事項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予以辦理。
(二)限時辦結的主要事項
1、法律法規(guī)要求限時辦結的事項;
2、縣委、政府重大決策事項;版權所有
3、人大提案、政協議案、其他縣領導批辦的事項;
4、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
5、其他按規(guī)定需要限時辦結的事項;
(三)辦理時限
1、糧食收購許可證辦理: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做出許可決定并公示。
2、縣委、政府重大決策的事項,按照規(guī)定時限完成。
3、人大提案、政協議案有時限規(guī)定的按時限辦理,沒有時限規(guī)定的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上報有關部門。
4、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任務,有時限規(guī)定的按照時限辦理,沒有時限規(guī)定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5、其他需要限時辦理的事務、事項,由交辦人提出,承辦人按期辦理。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須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并與交辦事項的有關部門協調,取得諒解。
(四)本局機關工作人員要注重時效,對管理、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能當場辦理的立即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要說明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難辦事群眾。
(五)本局工作人員因違反規(guī)定受到投訴,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ab崗位責任制
(一)在時限要求較高和辦理行政許可的崗位設立a、b崗工作制。
(二)崗位第一責任人因故不在時,由另一崗位的工作人員承擔該項工作從而保證工作按時完成。第一責任人為a崗,代辦人員為b崗。
(三)b崗工作人員應熟悉、掌握a崗工作中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要求和辦理程序。
(四)a崗工作人員在離崗前經分管領導的同意,將辦理手續(xù)完整、齊全地交給b崗工作人員并明確職責,a崗工作人員向b崗工作人員清楚地說明正在辦理工作中的時限、存在的問題等注意事項。遇特殊情況不能交接的,a崗工作人員離崗后b崗應主動頂崗。
(五)b崗在接替a崗工作期間應嚴格按照有關職責、規(guī)范要求辦理該項工作,保證機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b崗工作人員在辦理有關手續(xù)和處理文件過程中遇到自己把握不準的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和a崗工作人員聯系并盡快解決,如無法和a崗工作人員聯系,應及時請示分管領導。
(七)局機關主要領導不在位時,指定一名副職代行職責,并明確代行的范圍和代行職務的原則。
(八)b崗責任人在代行a崗責任期間,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相關職責,造成不良后果,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相應處罰。
六、政務公示制
(一)政務公示是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其行政事務和服務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公示的內容:
1、本單位的職能、性質、管理方式、職責范圍和職能權限。
2、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機構設置及位置平面圖。
3、公開本單位辦事指南,辦事時限、辦事程序、社會服務承諾、服務標準及有關為民辦實事事項。
4、公開辦事紀律、責任追究內容及舉報電話,公開違紀違法事件的處理結果。
5、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6、事前公布申請條件,事中定期公布申報辦理情況,事后公布審批結果。
7、公開公示群眾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版權所有
(三)群眾來訪、來電、接待辦理答復時限向社會公示。
(四)機關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持證上崗。工作卡注明工作單位、姓名、具體股室、職務、卡號,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五)對要求公示公告的項目,必須全面公開。如違反本規(guī)定,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七、否定報備制
(一)否定報備制度適用于行政許可事項,是對管理相對人和服務對象申請事項,在規(guī)定范圍內予以否定,并對否定事項按規(guī)定程序和方式報備的制度。
(二)在《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辦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規(guī)和規(guī)定對申請者提供的材料、設施、設備進行認真審核,對確實需要否定并符合職權范圍的才能作出否定決定。
(三)作出否定決定須填寫否定登記表,并經分管領導簽字后,盡快告知申請者行政許可否定的決定。
(四)作出否定決定后,立即以報表的形式向局長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五)作出否定決定后,應繼續(xù)跟蹤檢查申請單位的經營情況,杜絕違法經營的行為。
八、失職追究制
(一)失職追究制是指糧食局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的,必須追究其行政及經濟上的責任。
(二)失職追究的范圍
1、不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認真解決職責范圍內出現的有關問題;
2、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guī)定,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給服務對象造成延誤辦事時限或造成損失的;
3、不給好處不辦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審批職權吃、拿、卡、要的;
4、工作作風粗暴惡劣,違反群眾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
5、刁難、打擊報復舉報人的;
6、參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7、違反規(guī)定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的;
8、違反規(guī)定強行推銷商品的;
9、只收費不服務或強行服務的;
10、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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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于學習,提高素質。始終把學習作為提高素質、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持之以恒,認真實抓。一是多種途徑學。除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外,堅持抽時間、擠時間通過參加會議、閱讀文件、讀書、看報紙、記筆記、上網瀏覽等途徑來學習,并養(yǎng)成了堅持每天學習不間斷的好習慣。二是抓住重點學。在全面學習的基礎上,重點學習了黨的十七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文選》、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同時,結合分管工作,狠抓了黨風廉政建設理論法規(guī)和中、省、市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領導講話、重要文件的學習。三是結合實踐學。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方法,注重把理論學習與工作實踐相結合,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思考,達到了學以致用、學用結合的目的。通過學習,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強化了黨性觀念,增強了宗旨意識,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本職,扎實工作。今年以來,我始終堅持立足本職,積極發(fā)揮參謀助手作用,竭盡全力,扎實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一是是查閱了相關資料,征求了各方意見后,制定了《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風廉政工作安排意見》,對辦公室黨風廉政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了辦公室黨風廉政工作扎實深入開展。二是按照黨風廉政“大宣教”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在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中開展了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為主要內容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活動和構建警示訓誡防線活動,查作風、查思想、查問題,自剖自析,自糾自改;堅持定期組織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集中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構建警示訓誡防線》、《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和中、省、市紀委全會、國務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xx在中紀委七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通過學習教育,增強了班子成員和廣大干部職工的廉政意識,樹立了“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有力地推動了辦公室各項工作的開展。三是結合正在開展的“轉作風、暖民心、促發(fā)展”干部作風建設主題活動和“每村必進、每戶必訪”活動,組織干部職工深入鎮(zhèn)村進行了為時十多天的入戶調查工作,對農民提出的涉及生產、生活等方面的20多條建議、意見認真分析,并分主次先后逐以解決,受到了幫扶村干部群眾的一致好評。
四是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做到了件件有回音、個個有答復。
四、廉潔自律,遵規(guī)守紀。按照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五個一”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參加縣政府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堅持聽取縣政府辦公室各股室負責同志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情況匯報,查找問題,分析原因,議定措施,全力解決;針對辦公室存在的開水外提、節(jié)約用電等存在的突出問題,建議辦公室后勤門衛(wèi)嚴格制度,加強管理,杜絕了此類違紀現象的發(fā)生。在抓好個人廉潔自律的同時,經常教育家屬親戚,遵守各項規(guī)定,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實實工作,嚴格約束自己,沒有發(fā)生違反廉政規(guī)定的現象,樹立了良好形象。
總之,今年以來,自己較好的履行了職責,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工作上還存在不足之處。今后,我決心進一步轉變作風,努力工作,全力抓好分管工作任務落實,讓黨組織放心,讓人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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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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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街道辦事處是城市管理的載體和基礎,對街轄范圍內的區(qū)域性、社會性、群眾性工作起統(tǒng)籌組織、綜合協調、監(jiān)督檢查作用。
第三條區(qū)政府和市、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要按照《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工作實際,逐條對應,制定實施細則,承擔相應的行政管理責任,建立聯動的工作機制。市、區(qū)政府職能部門不能直接向街道辦事處下派任務、指標或簽責任狀,不能直接對街道辦事處進行考評。
第四條告知是指街道辦事處對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在街道辦事處法定權限范圍內不能解決的,需告訴政府職能部門辦理的行為。告知是街道辦事處的責任和權利。街道辦事處發(fā)現問題或接到群眾投訴時,應當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可以存查的方式向有關職能部門告知。告知的內容主要包括告知人、告知事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狀況、辦理建議、聯絡方式等。
區(qū)政府職能部門接到街道辦事處告知時,要記錄在案,在2個工作日內啟動辦理程序。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要當即回復街道辦事處,并提出其應予告知的具體政府職能部門的建議。對于需市政府職能部門辦理的問題,應當及時告知市政府職能部門。
市政府職能部門接到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告知時,要記錄在案,認真辦理,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回復區(qū)政府職能部門。
遇緊急情況時街道辦事處應當立即告知區(qū)、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區(qū)、市政府職能部門接到告知后應當立即辦理。所有告知的辦理結果,應在辦理完畢后2個工作日內由政府職能部門反饋給街道辦事處。
第五條協助是指街道辦事處對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在街轄內履行職責,開展城市管理工作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幫助的行為。協助是街道辦事處的職責,但行政責任主體是區(qū)政府職能部門(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與街道辦事處應協商并明確協助事項的具體內容、要求以及條件。當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報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處理,并以書面形式明確。
街道辦事處或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對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的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報區(qū)政府協調處理。如涉及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應及時向監(jiān)察部門反映。
第六條委托是指區(qū)政府職能部門為便于服務群眾和提高管理效能,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將部分工作任務及相應的管理權限交給街道辦事處代為履行的行為。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可以委托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事項,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可依法直接委托;其他確有必要的委托,應當先聽取街道辦事處的意見,并經過區(qū)政府同意。委托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委托書應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委托事項、委托人提供的條件、對被委托人的具體要求、委托事項的責任等內容。區(qū)政府職能部門應當對街道辦事處實施委托行為進行監(jiān)督,依法承擔該委托行為的法律后果。
涉及駐街單位和居民權益與義務事項的委托,其委托書的內容應當事前公示。
第七條責成是指街道辦事處對轄區(qū)范圍內違反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單位和個人,指出其存在問題,要求其整改的行為。責成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其內容包括存在的問題、整改要求的依據、整改的范圍與標準、整改的時限,以及不整改的后果等。對拒不執(zhí)行的,街道辦事處告知有關區(qū)政府職能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八條制止是指街道辦事處采取措施對破壞公共財物、擾亂社會管理和正常生活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予以停止的行為。制止無效時,應及時告知相關區(qū)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第九條拒絕是指街道辦事處對于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超出《意見》規(guī)定范圍要求街道辦事處承擔的工作任務,有權不予接受。街道辦事處拒絕區(qū)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應以書面、電話、傳真等可存查的方式,在接到區(qū)政府職能部門任務要求的2個工作日內回復該職能部門,同時抄報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回復應當說明拒絕的原因并提出意見建議。對應立即行動事項,街道辦事處應當立即回復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并抄報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
第十條知情權是指街道辦事處對街轄內可能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市政建設工程、商業(yè)網點布局和各類大型活動等,有權事先知道并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履行知會街道辦事處和聽取街道辦事處意見的責任。
第十一條根據城市管理中各有關事項進行分類,其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主受理單位)分別為:
(一)涉及市場違法違規(guī)經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無照生產加工、經營,非法傳銷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工商部門。
(二)涉及廣告、招牌安全加固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工商部門。
(三)涉及危房鑒定、督修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國土房管部門。
(四)涉及違法租賃、物業(yè)公司不配合社區(qū)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國土房管部門。
(五)涉及在市政道路和城市廣場違章設置安裝廣告牌、電話亭、公告欄和書報亭,鋪設供排水管、煤氣管道以及在供電、電訊、寬帶網、有線電視線路安裝施工時違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市政管理部門。
(六)涉及違反綠化管理規(guī)定,違法改變市政設施功能,市政公共設施遭受破損、抗災不力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市政管理部門。
(七)涉及閑置工地和爛尾樓臟、亂、差,建(構)筑物、基坑和邊坡安全加固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建設部門。
(八)涉及擅自設置停車場以及臨時停車場拒不納入管理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交通部門。
(九)涉及非法設置醫(yī)療機構和無證行醫(yī),無衛(wèi)生許可證經營餐飲單位和食堂、公共場所的,以及用人單位不落實勞動者健康監(jiān)護投訴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衛(wèi)生部門。
(十)涉及水源污染,工業(yè)污染源偷排,餐飲油煙和汽車尾氣超標排放,工業(yè)和飲食服務業(yè)噪聲擾民等環(huán)境污染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環(huán)保部門。
(十一)涉及主、次干道環(huán)衛(wèi)保潔、垃圾清運存在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環(huán)衛(wèi)部門。
(十二)涉及機動車亂停放,住宅區(qū)、娛樂場所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以及機動車噪聲擾民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公安部門。
(十三)涉及棄老和虐待婦孺、殘疾人,拐賣婦女兒童,強迫、指使未成年人強討要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公安部門。
(十四)涉及黃賭毒、偷盜、雙搶及影響公共安全的突發(fā)事件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公安部門。
(十五)涉及影響交通安全、暢通,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公安交警部門。
(十六)涉及違反消防管理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公安消防部門。
(十七)涉及建筑工地高空拋物、揚塵,占道亂堆亂放建筑材料、建筑余泥阻塞交通,施工損壞道路、破壞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以及夜間違規(guī)施工噪聲擾民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城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
(十八)涉及違法、違章建設,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城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
(十九)涉及亂拉掛、亂涂寫、亂張貼,違法設置工商廣告、招牌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城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
(二十)涉及亂擺亂賣、違法占道經營和亂丟垃圾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城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
(二十一)涉及占用室外公共場所違法違規(guī)進行商業(yè)促銷、聚眾活動,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城管綜合執(zhí)法部門。
(二十二)涉及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民政部門。
(二十三)涉及違反殯葬管理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民政部門。
(二十四)涉及生產加工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行為、無證使用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索道、廠內特種車輛)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質量監(jiān)督部門。
(二十五)涉及違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和拖欠工資的投訴等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二十六)涉及違反安全生產管理的問題,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是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
其他未予明確的問題,其告知受理的責任主體由各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予以明確。明確不了的報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對涉及多個政府職能部門的事項,主受理部門接到告知后要履行首問責任制,由其履行本辦法第五條所規(guī)定的職責及程序,其他部門則履行協同職責。主受理部門應在接到告知后24小時內告知各協同部門,各協同部門在接到主受理部門的告知后,應記錄在案并主動與主受理部門商定處理辦法、責任分擔等,共同采取行動處理告知事項。協同部門不理會告知、不履行職責的,主受理部門應及時向區(qū)政府指定的綜合部門反映。
第十三條市、區(qū)兩級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在城市管理中履行組織指導、綜合協調、監(jiān)督考核職責。
(一)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市政府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規(guī)劃和目標,部署工作任務;組織開展全市性的城市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市政府職能部門和區(qū)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機制,對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完成目標任務情況實施監(jiān)督,對沒有按要求履行職責的市政府職能部門和區(qū)政府進行督辦,并同時將情況告知市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市政府的布置,對市政府職能部門和區(qū)政府履行城市管理職責情況進行評議考核。
(二)區(qū)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區(qū)政府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組織開展全區(qū)性的城市管理工作;明確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務,指導、協調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機制,對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完成目標任務情況實施監(jiān)督,對沒有按要求履行職責的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進行督辦,并同時將情況告知區(qū)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區(qū)政府的布置,對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城市管理職責情況進行評議考核。
第十四條市、區(qū)監(jiān)察部門對市、區(qū)兩級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區(qū)政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的反映和投訴,要登記備案,在3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相關單位督促整改、提出監(jiān)察建議,或對其行政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等。情況嚴重的,按照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處理結果應當通知被反映和投訴者,報上一級監(jiān)察機關備案,并告知有關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區(qū)政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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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一年,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著力推進分公司、分公司黨委年度部署,適應改革重組新形勢,把握科室職能定位,重塑業(yè)務管理流程,認真將常規(guī)工作做精,專項工作做深,重點工作做實,努力建好上傳下達樞紐與服務保障平臺。
一、2018年工作總結(一)加快節(jié)奏,注重質量,強化行政管理主業(yè)。
1.對標新水平,提高辦文辦會水平。重組后,公司會議、文件流轉工作量大幅增加,運行要求明顯提高。我們積極與公司辦公室溝通,較快掌握并培訓推廣新oa系統(tǒng),實現各類文件高效優(yōu)質閉環(huán)流轉,全年共計收發(fā)、閱辦xx個、歸檔xx個,上行文僅撤辦x個。全程參與視頻會議室改造,確保視頻會議系統(tǒng)功能與會議室布局滿足公司標準,保證各種視頻會議順利召開。細致收集安排分公司級別會議,提供會務服務,共計xx場次。
2.對照新精神,提高督辦推進水平。為保證分公司的各項決策及時落實,通過面談、電話等方式,認真做好行政、黨委兩個報告目標任務、重要會議議定事項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跟蹤檢查與督促,提出督查推進意見。對上級尤其是公司、公司黨委、公司辦公室安排的重點事項,堅持主動跟進,及時反饋,基本上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3.對準新要求,提高參謀輔政水平。面對越來越高的工作要求,我們注重提升思考站位,從行政、黨委兩個層面貫徹公司和分公司戰(zhàn)略意圖,提供高質量文稿服務,先后起草了分公司年度行政工作報告和黨委工作報告、領導班子及主要領導述職報告、黨群工作要點。及時搜集并如實反饋企情民意,通報相關情況,力所能及想點子、出思路,助力分公司決策。
(二)壓實責任,縱深推進,強化從嚴治黨主責
1.以責任為主線,履行黨務職能。充分認知和履行黨委辦公室職能,協助黨委主要領導做好黨委日常工作,組織參加并落實好公司各次黨群工作例會,撰寫的黨群工作半年匯報發(fā)言、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材料得到上級好評。發(fā)揮黨風廉政建設牽頭部門作用,協助紀委監(jiān)察科做好“三不腐”有效機制責任分解,報告分公司領導班子主體責任履行情況。切實擔起維穩(wěn)辦相關責任,耐心接待職工群眾來電來訪。
2.以組織為重點,促進機關黨建。重點從組織建設入手,以推廣應用黨建信息化平臺為契機,提升機關黨總支及所屬黨支部黨建水平。通過換屆選舉,進一步將年輕優(yōu)秀同志提拔到支委班子之中;嚴格按進度推廣應用黨建信息化平臺系統(tǒng),在崗黨員線上黨費繳納率100%,與1名買斷黨員保持經常聯系。高度重視人才培養(yǎng),有2名同志借聘到總部機關工作,1名干部到公司辦公室交流鍛煉,3名領導進入分公司領導班子。
3.以紀律為抓手,深化黨風建設。堅持發(fā)動領導人員、領導干部帶頭抓實分管系統(tǒng)、業(yè)務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理想信念、宗旨觀念、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搞好經常性提示提醒,做好2名新提拔干部任前“六個一”教育,警示黨員、干部執(zhí)行廉潔規(guī)定,機關全年沒有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問題。
(三)健全機制,綜合協調,強化服務保障能力
1.持續(xù)做好信息調研工作。提前準確獲知上級信息需求,多渠道搜集并分專題上報分公司工作進度、成果亮點,基本涵蓋年度重點工作,共上報信息簡報xx篇,數量和質量在公司各單位中名列前茅。參與完成分公司基層建設調研報告、公司黨群工作調研整體及第一組調研報告。
2.持續(xù)建好意識形態(tài)陣地。辦公室是分公司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重要陣地。我們堅持把意識形態(tài)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分析研判意識形態(tài)領域情況,按時報告有關輿情輿論;教育引導科室人員樹立意識形態(tài)工作安全警戒線,正確使用微信群、微博等自媒體,拒絕轉發(fā)不良鏈接;嚴格上網信息審批把關,每天關注科室負責網頁欄目,保證各類信息依法合規(guī)上傳下達,防止敏感信息外泄。利用辦公室作為政務樞紐、辦公窗口的獨特優(yōu)勢,主動向外來人員、職工群眾傳播正能量、高揚主旋律。
3.持續(xù)提升服務保障質量。抓好餐飲管理提升,認真參與食材供應選商工作,從源頭上保證食品安全;迎接公司食堂問題抽查檢查第一檢查組對分公司及項目部、倒班點食堂進行摸底檢查,進一步規(guī)范項目部食堂管理。強化廠區(qū)衛(wèi)生管理,督促各單位保持分擔區(qū)整潔,同時協助相關科室、單位,選用社會物業(yè)服務公司,解決廠區(qū)垃圾清運、管線維修問題。發(fā)揮綜合協調作用,滿足市場開發(fā)、年底結算、臨時會議等急難用車需求。組織機關人員做好廠區(qū)衛(wèi)生、積雪清掃工作。
(四)融入體制,保證力度,強化年度專項工作
1.系統(tǒng)規(guī)范保密管理工作。調整分公司保密委員會及辦公室,組織簽訂保密責任書xx份、承諾書xx份。改造分公司機要室,配齊“三鐵一器”,確保涉密文件存儲達標。扎實開展保密宣傳月活動,原文學習保密規(guī)章制度,組織近xx人參加集團公司保密知識網上答題活動,舉辦保密工作知識培訓,營造“知保密、懂保密、善保密”的工作氛圍。
2.精心組織史志編纂工作。按公司史志編纂文件要求,研究部署分公司志書編纂工作,成立編纂委員會并公開選拔3人進入編輯部,啟動前期各項工作。全程配合公司史志編輯部來分公司調研,代表分公司作史志編纂工作匯報。目前正在修訂完善史志篇目大綱,細化各單位、科室編寫責任分工,搜集業(yè)務基礎資料,為下步志書編纂奠定堅實基礎。
3.大力推進“三超”治理工作。對照公司制度,修訂分公司業(yè)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工作流程。嚴格依照公司糾“四風”檢查組要求,用時近1個月整改兩級機關科級干部辦公用房,并將整改情況報送公司主管部門。在各種接待活動中,較好履行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審批把關職能,堅守政策底線,沒有發(fā)生相關問題。
(五)提升個體,促進整體,強化科室內部建設
1.堅持學習不斷線,增強思想作風。堅持開好每周科室會,持續(xù)學習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思想和精神,深刻領會學習公司改革發(fā)展會議、黨群干部培訓班精神、上級領導講話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增進科室人員思想境界和思維能力。積極提倡團結、包容、共進精神,構筑團結協作工作機制,引導大家增強團體意識,形成同舟共濟、團結干事、積極向上的良好局面。
2.狠抓安全不松勁,維護發(fā)展大局。按安全生產管理“六個全覆蓋”要求,對機關樓、食堂、公寓、安全承包隊開展安全教育、檢查和指導,加強搬家公司等承包商安全管理。針對機關樓部分墻皮脫落問題,及時進行風險排查,設置警戒線、警示標語并通告有關情況,配合安全、基建維修部門制定維修前的風險預防方案,確保屬地責任履行到位。辦公樓暖氣漏水后,及時采取斷電、疏散泡水區(qū)域人員等安全措施,組織有序搶修。
3.隊伍提素不停步,錘煉業(yè)務本領。瞄準政治上強、業(yè)務上精、作風上硬、工作上實、廉政上好的目標,要求科室人員主動學習辦公室新知識,努力掌握更全面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按照性格特點和個人專長來定崗分工,充分發(fā)揮個人能力,更好滿足崗位需要和發(fā)展需求。
二、存在問題與不足一是業(yè)務水平與上級要求有差距。主要是:材料成文的速度與質量不能很好地兼顧,保密工作存在硬件短板,會議服務標準化規(guī)格化程度不夠,屬地安全管理還有薄弱項點等。
二是履行職能與企業(yè)需要有差距。深入基層的機會少,閱歷淺,經驗少,有時考慮問題視角不夠靈活,視野不夠開闊,缺乏應變能力,不能隨時跟上領導的思想和步伐,參謀助手作用不是很強。機關黨建水平與機關定位不匹配,支委履職不夠充分。
三是隊伍自身與崗位職責有差距。文字基礎工作有待加強,對重點工作的跟蹤挖掘不夠好,形成高價值的材料不多。面對日趨增大黨務工作任務,急需提高理論水平、擴大知識面、增強政策把握和綜合協調能力。部分辦文辦會辦事方面工作還不夠細致周全,未能做到百密而無一疏。
三、2019年工作打算(一)以精益管理為統(tǒng)領,全面提升業(yè)務水平。一是及時領會公司黨委和公司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二是全面對標公司制度,適時完善“三重一大”決策、會議管理辦法等制度流程。三是參與好辦公室系統(tǒng)勞動競賽,以此為契機,規(guī)范提升各項業(yè)務,力爭跟上節(jié)奏,走在前列。四是精細編制執(zhí)行科室預算,強化審批控制和月清月結,少花錢、辦好事。
(二)以從嚴治黨為號令,縱深推動黨的建設。一是依據上級黨建工作要求,協助制定分公司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形成年度黨群工作要點,按季度加強對重點事項的督辦推進。二是擔起從嚴治黨主責,協助分公司黨委及領導班子縱深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夯實業(yè)務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三是明確細化機關黨總支、各支部分工職責分工,督促支委按職責組織開展黨組織活動,促進機關黨建“嚴”起來、“實”起來、“硬”起來、“緊”起來,達到更高水平。
(三)以擔當履職為動力,促進政令暢通落實。一是充分發(fā)揮以文輔政的功能,使文稿全面貫徹上級精神,準確體現領導意圖,有推動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的思想意識和價值理念。二是緊跟重點工作部署、會議議定重要事項和領導交辦任務,做好督查催辦反饋,實現有效閉環(huán)。三是做實調查研究工作,精選調研專題,形成兩項調研報告,為分公司決策提供助力。四是切實加強信息工作,全面跟進分公司改革發(fā)展進程,爭取公司信息每期上稿。五是規(guī)范文件運轉,減少流轉時間,明確權責界定,強化辦理結果反饋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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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街道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職責是:對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全資國有、國資參(控)股企業(yè)和享受政府專項扶持政策的企業(yè)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本區(qū)域內村(居)及民營企業(yè)進行指導服務和審計監(jiān)督;對本區(qū)域內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指導服務監(jiān)督。
第三條街道建立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審計辦公室,具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辦公室成員由街道經發(fā)辦、城建辦、財政辦等人員組成。
第四條審計辦公室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計辦公室應當遵守內部審計準則、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的職權、程序,行使審計監(jiān)督職能。
第五條街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工作,及時批復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報告,解決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意見,保障審計辦公室和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第六條審計辦公室人員應當具有審計、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并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和后續(xù)教育制度。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對執(zhí)行職務中知悉的國家機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對所辦理的審計事項或被審計單位和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八條審計辦公室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應當列入單位預算,并予以保證。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阻礙審計工作,不得打擊報復內審人員。內部審計隊伍應當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十條審計辦公室應當依法或按照街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履行下列審計職責:
(一)負責街道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二)負責起草和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有關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等;
(三)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四)審查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五)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進度、質量及發(fā)現的重大問題;
(六)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七)根據需要,對本單位內設機構及被審計單位的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八)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監(jiān)督;
(九)參與有關重大合同的簽訂并對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十)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及效益情況審計監(jiān)督;
(十一)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
(十二)根據需要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以及縣審計局要求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一條審計辦公室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jiān)督:
(一)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
(二)財務預算執(zhí)行情況;
(三)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資產、債務及風險情況;
(五)重大投資及經營活動的可行性;
(六)建設項目建設、投資及生產情況;
(七)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第十二條審計辦公室在履行審計職責時,具有下列權限:
(一)要求審計單位提供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收支計劃、預算、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決算、財務會計報告,運用電子計算機儲存、處理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和必要的電子計算機技術文檔,在金融機構開立帳戶的情況,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參加或者列席本單位及其被審計單位涉及重大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yè)務事項決策等會議;
(三)參與研究制訂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提出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按有關程序報批后施行;
(四)審查被審計單位有關生產、經營以及財務會計活動資料、文件,檢查有關的計算機系統(tǒng)及其電子數據和資料,現場核查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實物;
(五)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六)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guī)、嚴重損失浪費行為,提請有關部門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七)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街道辦事處批準后,按法律程序予以暫時封存;
(八)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九)對違法違規(guī)和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提出給予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建議;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街道辦事處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審計辦公室根據審計業(yè)務的需要,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聘請專家參與內部審計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審計組織或者其他中介機構承擔內部審計業(yè)務事項,并檢查監(jiān)督審計業(yè)務質量。
第十四條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審計辦公室或者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公開審計結果,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事項除外。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審計辦公室應擬訂年度審計計劃,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根據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審計辦公室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二)審計組在審計實施前,開展審前調查,編制審計方案。審計方案和審計方案調整須經過審計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實施。
(三)審計組在審計過程中,可以采用審核、觀察、監(jiān)盤、詢問、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審計證據,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由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被審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審計人員工作,根據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相關資料。
(四)審計組根據審計查證事實編制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審計組反饋書面意見,逾期視同無異議。
(五)審計辦公室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和被審計對象的反饋意見進行復核審查后,形成審計報告,連同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一并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出具審計報告。
(六)被審計單位應當執(zhí)行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影響審計報告的執(zhí)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15日內做出答復。
(七)審計辦公室應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落實審計意見,并書面報告執(zhí)行結果。
(八)審計辦公室在必要時可開展后續(xù)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就存在問題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并向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后續(xù)審計報告。
第十六條審計辦公室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當建立完整的審計檔案。審計事項結束后,所形成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審計檔案包括:
(一)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二)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正稿及征求意見稿(含被審計單位意見);
(三)審計工作方案、審定審計報告的會議紀要、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文件資料;
(四)有關審計項目的請示、報告、批復、批示、問函、復函等文件資料;
(五)與具體審計項目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記錄等舉報材料;
(六)其他應歸入審計檔案的文件材料。
審計檔案應分類保管,并按有關規(guī)定期限保存。
第十七條審計辦公室對本單位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規(guī)、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應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表揚獎勵的建議。
第十八條內部審計結論應當作為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考核、獎懲、評優(yōu)的依據之一。
第十九審計辦公室應當每年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第二十條審計辦公室應當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yè)務質量和技術水平,應當依法接受縣審計局的內部審計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與內部審計業(yè)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并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中的有關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審計辦公室應當積極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本單位的有關審計工作,并加強溝通與合作。
第二十二條審計辦公室應當向縣審計局報送下列資料:
(一)內部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二)內部審計統(tǒng)計報表;
(三)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四)內部審計工作信息、經驗材料;
(五)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審計辦公室實施的審計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審計結果文書應當抄送縣審計局:
(一)縣審計局統(tǒng)一組織的項目;
(二)查出損失浪費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查出違反財經法規(guī)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四)提高經濟效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貪污受賄等已構成黨紀政紀以上處分的;
(六)其他按規(guī)定應當抄送的。
第二十四條被審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被審計單位應當根據審計要求,按時提供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對審計辦公室做出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應當認真予以執(zhí)行,積極落實審計提出的各項意見及建議。
辦公室人員履職報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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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崗替代制、辦事預約制的,給予誡勉教育或效能告誡。
二、因業(yè)務不熟悉而違反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規(guī)定的,第一次給予待崗學習一個星期,經單位組織考試合格后再上崗;第二次給予調整工作崗位。
三、故意刁難服務對象或吃、拿、卡、要、報的,給予效能告誡,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四、凡是所轄人員一月內2人次以上或一年內累計5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誡處理的,要對辦、站負責人進行告誡。
被訴待崗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公務、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或履行其他工作職責中,因服務態(tài)度不好,辦事效率低下等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guī)定的行為被群眾投訴(調查后事實清楚的),一月內被投訴三次以上的,一律待崗。
二、被訴待崗人員在待崗期間,必須按機關正常上下班時間到單位認真學習黨的政策、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并認真檢討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三、待崗期為15天,待崗期滿后,經群眾評議、組織考評合格后,視情節(jié)恢復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崗位或辭退。群眾評議要有服務對象代表和單位工作人員代表參加。
四、待崗期間,一律停發(fā)崗位考核獎金。
效能違規(guī)教育制度
一、效能違規(guī)教育制度是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guī)定情節(jié)較輕,不夠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紀律教育制度。
二、效能違規(guī)教育采用行政告誡制度,具體分為口頭告誡和書面告誡兩種形式。
(一)口頭告誡適用范圍
1、在執(zhí)行服務承諾制中出現違諾現象,情節(jié)較輕能夠及時糾正的。
2、“首問”責任人沒有履行“首問”責任。
3、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特殊原因,沒有聯系反饋預約人的。
4、違反一次性告知制,同崗替代制,情節(jié)較輕的。
(二)書面告誡適用范圍
凡不執(zhí)行或違反效能建設有關制度規(guī)定,受到投訴、舉報,造成不良影響,情況屬實的。
三、行政告誡的程序
1、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行政告誡建議提交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2、口頭告誡的由當事人到監(jiān)察室直接接受口頭告誡。
3、書面告誡由監(jiān)察室負責填寫《告誡通知書》,由效能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簽發(fā)后,當面送達被告誡人。并告知所在辦、站負責人,由所在股室對被告誡人進行幫教。被告誡人收到《告誡通知書》后7日內,須將書面檢查交所在辦、站負責人審查簽字后,送交監(jiān)察室。
4、凡受到行政告誡兩次的,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失職追究制度
一、失職追究的對象:
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二、失職追究的內容:
1、誡免提醒類:告誡、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
2、組織處理類:調離、停職、免職、降職。
3、紀律處分類: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三、失職追究的運用
1、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的命令、決定。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誡勉談話、告誡、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調離、停職、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2、因長期疏于管理或不敢大膽管理,造成股室人員違規(guī)違紀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強烈的,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責任。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調離、免職、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3、對配偶、子女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行為知情不報或知情不管的領導干部、一經發(fā)現查實給予告誡,書面檢查,故意包庇、縱容的,視其情節(jié)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報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4、在行政執(zhí)法中徇私舞弊,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吃拿卡要”,接受“紅包”,接受對公正執(zhí)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經查證屬實、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免職、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5、股室人員發(fā)生的問題不報告,不及時認真組織查處或查處不到位造成小問題釀成大問題的,追究當事人、部門領導責任。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調離、停職、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6、辦事拖拉、作風生硬、態(tài)度粗暴、故意刁難,不按時限要求辦理公務,效能低下貽誤工作,評議中群眾意見較大。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告誡,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調離、停職、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7、在公務活動和向社會服務承諾中不負責任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全局形象或被效能投訴經查證屬實的,情節(jié)輕微給予告誡,或通報批評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停職、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
辦事預約制
一、在辦公室樓道設置工作人員去向牌,各辦設置辦事預約登記本。
二、群眾到機關辦事找不到經辦人員時,把需辦的事宜和聯系地址、電話等寫在登記本上或打電話聯系,與負責經辦的人員預約辦事。
三、經辦人員看到預約留言或接收到預約辦事電話后,能直接辦理的事項要馬上辦,并及時告知預約人;不能立即辦理的事,要在規(guī)定時限內與預約人聯系,把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預約人。
四、對因故不能到崗(位)的人員,要指定替代人員負責履行其職責,無法替代的,有關人員要耐心向辦事人解釋清楚,并讓其對辦理的事項進行預約,盡力方便群眾辦事。
五、各辦要把辦理預約的有關情況登記在冊,建立檔案備查。
首問負責制
一、首問責任人是指在本機關范圍內第一個接待來電、來訪、來信、來函或其他有關人員(以下簡稱辦事人)詢問的機關工作人員。
二、實行首問負責制,要求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辦、站工作職能和辦事程序,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了解機關的基本崗位職責;強化職業(yè)道德意識,樹立為群眾、基層服務的思想;加強業(yè)務學習,提高業(yè)務能力和水平,做到內增素質,外樹形象。
三、首問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辦事人到機關辦事,對于有要求辦理的事項,首問責任人根據不同的情況應當承擔下列責任和義務:
1、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應當及時(在規(guī)定辦事時限內)辦理或一次性告知有關辦事程序、要求等,熱情耐心地解答有關詢問。
2、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但有關責任人外出開會、出差、公休、病假等暫不在崗位或聯系不上的,首問責任人應當負責填寫《辦事登記表》或以其它形式將辦事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及擬辦事項內容、留言等負責轉交責任人或本部門負責人。責任人應盡快與辦事人聯系。
3、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但屬于本機關內責任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主動告知辦事人聯系的職能股室。當經辦、站或單位無人時,應告知相應的聯系電話。
4、不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當耐心解釋,并盡自己所知給予指導和幫助。
5、首問責任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文明禮貌、熱情服務,使用文明用語,不得敷衍、應付、推諉。
四、各股室要注重樹立典型,結合年終績效考評,對能模范遵守首問制在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和先進典型給予表彰獎勵。
五、執(zhí)行首問負責制,對存在問題和違紀的人和事要給予嚴肅處理。有下列情節(jié)者經查屬實按《效能追究制度》有關規(guī)定處理。
1、首問責任人未及時將辦事人擬辦的事項移交給有關責任人。有關責任人到崗后未及時與辦事人聯系,延誤辦事人辦事,造成不良影響的。
2、對辦事人要求辦理或咨詢事項推諉扯皮或有意刁難、態(tài)度惡劣的。
3、屢次違反首問負責制的規(guī)定,經批評教育不認真改正的。
同崗替代制
一、機關各股室應根據其職能要求,實行定人、定崗、定責。
二、定崗工作人員應明確清楚自己擔負的工作任務,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辦公制度和請銷假等制度,積極主動地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隨意替、換班。
三、定崗人員和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離崗外出,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并在單位指定接崗人員到位后方能離崗。
四、單位指定代崗人員必須熟悉了解其所代崗位的業(yè)務職責,不能隨意讓無關人員或不熟悉業(yè)務人員替代。
五、離崗人員應主動向代崗人員交代崗位工作及待辦事項,辦理交接班手續(xù),代崗人員必須切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六、未履行同崗替代責任的,按效能建設有關獎懲規(guī)定處理
一次性告知制
1、各股室工作人員對前來辦事的服務對象,要一次性告知所辦事情需要的材料、辦理的程序、辦結的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