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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7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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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商品房購房合同協(xié)議書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fā)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fā)現(xiàn)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zhí)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訂于________________市(縣)

關于商品房購房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xiàn)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jù)。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shù)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jù)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jù)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商品房購房合同協(xié)議書參考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蘇州市_________區(qū)(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xiàn)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政策法規(guī),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蘇州市相關政策法規(guī)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xié)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蘇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蘇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guī)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yè)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jù)。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所在區(qū)(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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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為經濟適用房買賣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所稱經濟適用房是指按《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

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限定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并取得《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戶限購一套。

本合同文本同時適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非住宅的買賣。

3、為體現(xiàn)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中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第一┆.kt250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6、本合同條款由武漢市房產管理局、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人: 地 址:

郵 編: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機構: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買受人: 籍貫: 性 別:

住 址: 郵 編: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性別: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推薦合同范本·北京購房合同·南京購房合同·西安市購房合同·蘇州市購房合同·武漢購房合同·重慶市購房合同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

l

號: 。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jù)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xiàn)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xiàn)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jù)、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jù)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jù)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jù)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jù)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lián)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jù)《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05】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

4、地面:

。

5、門窗:

。

6、廚房:

。

7、衛(wèi)生間:

。

8、陽臺:

。

9、電梯:

。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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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房地產業(yè)的不斷發(fā)展,現(xiàn)行居民住房由福利分房政策變?yōu)樨泿呕?、商品化的住房政策,公民間買賣私房的現(xiàn)象也將日益增多。因此,以法律手段規(guī)范、管理房屋買賣當事人的行為,確保房屋買賣的公平、公正、合法的進行,已成為民事法律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在此,依現(xiàn)行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就房屋買賣協(xié)議效力談談認識。

一、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的法律根據(jù)

房屋買賣合同屬民事買賣合同的范疇,其性質為民事法律行為,認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決是否受法律保護的問題,其社會效益是維護交易的安全和信譽。目前,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的根據(jù)主要是國務院的《城市私房管理條例》和我國立法機關頒布的《民法通則》。其一、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要件問題,亦即買賣房屋協(xié)議是口頭或書面均可,還是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根據(jù)《條例》第6條第(二)項規(guī)定,購買房屋辦理過戶登記時,“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合同和契證”。顯然,買賣房屋協(xié)議是以書面合同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書面形式的要件關鍵是要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性合同,而非實踐性合同。只要買賣房屋合同當事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即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條件之一,不允許當事人一方隨意翻悔。這一規(guī)定為當事人因房價過高或過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毀約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其二、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成立的實質法律依據(jù)問題,亦即一項合法、有效房屋買賣民事法律行為成立須同時具備的條件。根據(jù)《民法通則》第50條之規(guī)定為:第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實;第三、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由此可見,一項具體的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就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不可撤銷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翻悔,若不履行便會產生法律的后果(或按違約制裁或按繼續(xù)強制履行處理)。

二、淺談房屋買賣存在的幾種類型

1、關于農村房屋買賣協(xié)議效力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guī)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guī)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guī)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xù)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fā)生爭議如何認定??创@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xié),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chuàng)一番事業(yè),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fā)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fā)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guī)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guī)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xiàn)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guī)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guī)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guī)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guī)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 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傊P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2、關于城鎮(zhèn)私有房屋買賣合同效力

這個問題是處理和解決房屋買賣糾紛首先應當解決的問題,私有房屋買賣是私有房屋所有權產生轉移、變動的重要原因,然而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房屋的買賣與一般動產的買賣有著不同的要求:1、房屋買賣合同為要件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由此可以看出房屋買賣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從而排除了口頭形式達成房屋買賣合同。2、對房屋買賣合同主體的限制。根據(jù)《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guī)定“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此條規(guī)定明確了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尚需一定的程序。私有房屋分為農村和城鎮(zhèn)兩方面,其中農村私有房屋的買賣,國家并未明確規(guī)定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和辦理任何手續(xù),但國家對于宅基地的轉讓是有規(guī)定的,例如:1985年國務院《關于制止農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緊急通知》中規(guī)定:分配給社員的宅基地等,社員只有使用權,即不準出租、買賣和擅自轉讓,也不準在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1982年2月13日國務院的《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由于買賣房屋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的,必需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更換證書?!锻恋毓芾矸ā分幸惨?guī)定: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必需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更換證書。這一方面不再多述。3、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在司法界對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是否為私有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呢?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買賣合同是否就無效呢?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應認定為無效,因為這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guī)。筆者贊成下面一種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才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兩種情形:一是須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才生效,這種批準、登記指的是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后,將合同在規(guī)定的部門辦理批準或登記才生效。二是合同一經簽訂,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無需批準或登記。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屬于第二種情形,他調整的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買賣后的產權登記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是物權變動的要求,所以,是否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影響的是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依法轉移,而對買賣合同及其效力并無影響。另外從《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xiàn)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xiàn)狀變更登記手續(xù)”的規(guī)定中也可以看出,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僅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經程序,而不是買賣合同的有效條件,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不能認定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但不能以此來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另一方面,買賣合同是辦理所有權登記的必須證件之一,而無效合同是不能作為產權登記證件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的文件中所指的“買賣無效”應當理解為不發(fā)生所有權轉移的效力,在實踐中,如果將登記要件絕對化,不區(qū)分具體情況,則不利于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秩序和財產秩序。

3、如何解決城鎮(zhèn)私有房屋中雙重買賣糾紛中存在的問題

某商品房銷售中心或公民個人將自己的房屋首先銷售給了一方,之后又重復將該房賣給另一方,法律應當支持哪一方購房戶,這類糾紛在現(xiàn)實生活中也并不少見,這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如果先購房一方已進行了產權登記,后購房方未予登記,則可依法支持前者,認定后者的購房合同有效,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2、如前、后兩方都進行產權登記,則應根據(jù)雙方產權登記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或登記先后順序來認定各自的效力問題。3、如果前、后兩方均未辦理產權登記,前方的購房合同意思表示真實,買賣合同依法有效成立,雖未進行登記,但根據(jù)現(xiàn)實中分房、買賣房屋的交易慣例,交付了鑰匙、產權證書等,即購方就可對住房進行居住使用和控制,也并未有違反禁止性的法律規(guī)定,就應當認定為已經交付,所有權已經轉移。后者的購房合同也應認定為有效,但由于賣方已經將合同約定的標的物轉移給他人,從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賣方對其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4、如果前者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后者卻辦理了過戶手續(xù),那么就要看后者是否具有侵害前者債權的惡意,或具有與銷售方惡意串通的行為,或故意采用違法的、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前者的利益,即所謂的善意取得。如具有這些因素,也應認定后者的房屋買賣合同和產權登記有效,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如不具備這些因素,則后者的產權變更登記的效力應當受到法律的維護,即不能否認已通過登記對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權,也只有這樣才能確認并保護因登記取得的權利,否則的話,產權登記的公信力難以維護。在司法實踐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保護后者對房屋的所有權時,會遇到一個矛盾,即前者可能對房屋進行裝修、修繕,這樣當后者要求交付房款時,前者即使已交付,也不能恢復原狀,或恢復原狀在經濟利益上是極不合理的,如不恢復原狀,則前者對房屋所作的裝修不一定符合后者的需要,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往往是后者一定要求前者必須搬出,這里我們應當考慮到,前者也是有責任的,因為前者應當知道在自己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前,自己還沒有在法律上取得對房屋的所有權,在此情況下,他冒然對房屋進行裝修,則應承擔這種不利的風險后果,但又要考慮到在前者的購房合同未被確認無效前,不能不說前者對房屋的占有是無法律依據(jù),筆者認為,除各方當事人依法請求返還財產或支付各種損失及各種費用外,裝修、修繕的相關費用前者也應當有權獲得補償,在必要時前者還可獲得搬出房屋的搬遷費用。

四、如何解決未經權屬登記的房屋轉讓糾紛的問題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如a將其所有的房屋通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賣與b,并將房屋實際交付,但雙方未辦理房屋轉移登記,b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又通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該房屋賣給c,并交付給c。上述交易活動中,對a與b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無什么岐義,但bc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存在如下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bc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應是無效合同,因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下簡稱《房地產法》)第37條第(六)項規(guī)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雖然b與a簽訂了房屋協(xié)議,由于雙方未辦理產權過戶,a仍然是該房屋的真正所有權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處分他人的財產”以及第五十二條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b與c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故b與c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是無效合同。

另一種觀點認為,b與c之間簽訂的合同應是有效合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6條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自愿,并立有契約,買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買賣手續(xù)不完善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應著其補辦房屋買賣手續(xù)。”由此從a公司與b簽訂協(xié)議并交付房屋時起,b事實上已對該房屋享有物權的職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雙方只是欠缺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的形式要件。b與c之間簽訂的合同是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的買賣行為應受法律的保護,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在房屋買賣案件中,常常認為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如前所述,買賣后的產權登記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是物權變動的要求,所以,是否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影響的是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依法轉移,而買賣合同是一種債權,標的物是否轉移對合同本身的效力并無影響。當然,c為了標的物的產權有效轉移,使標的物的產權無瑕疵,尚需辦理產權過戶,但是,c不能通過與b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在實際操作中,a要通過與b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將標的物過戶給b,b再通過與c的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轉移給c,通過這種程序,也避免了國家稅收的流失。

五、拆遷戶對拆遷安置房屋進行買賣時其合同效力及相關問題法律分析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時尚未領取權屬證書,此類房屋就普通商品房而言有著特殊性質,為此從物權理論出發(fā),結合民法誠實信用原則和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對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及履行中相關問題進行分析。

與普通的房屋買賣糾紛不同的是,拆遷安置房在進行交易時尚未領取權屬證書,土地使用權性質也有特殊性,因此在處理之際觀點紛呈,做法不一。

實例一,xx年9月8日,原告華某與被告應某簽訂《賣房協(xié)議》一份,約定被告將其即將交付的拆遷安置房一套賣給原告,房屋面積77.63平方米,總價款22.5萬元。協(xié)議簽訂后,原告按約支付了定金和預付款,被告于同年11月8日將房屋交付原告并由后者入住。xx年4月初,被告領取房產證和土地證后卻拒絕履行協(xié)議,至今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原告要求被告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協(xié)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庭審時,被告以雙方簽訂協(xié)議時,轉讓的房屋尚未交付,也沒有領取任何權屬證書,原、被告之間這一買賣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這一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要求確認雙方買賣協(xié)議無效。

實例二,原告陳某與被告汪某房屋買賣糾紛。與案例一情況相同,被告在雙方簽訂協(xié)議并收取原告預付款,原告也入住的情況下,卻拒絕履行協(xié)議,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被告以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被告未經共有權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行為無效,要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未領取權屬證書房屋(預購房屋)轉讓的效力問題

要確認兩個案例中房屋買賣協(xié)議的效力,必須正確理解《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首先要澄明的一個問題是,“房地產不得轉讓”不等同于“房地產不得買賣”。該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因此,“房地產轉讓”應包括簽訂合同、付款、房屋交付,過戶登記等一系列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所謂“不得轉讓”應理解為上述系列行為不能徹底完成,不能發(fā)生所有權轉移的合同履行目的,但不得據(jù)此認為法律禁止訂立預購房(期房)轉讓合同或所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

此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guī)定。”從此條的立法含義可以看出,預售商品房在取得權屬證書之前再行轉讓是可行的,否則應當明令禁止。其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草案)中曾明文規(guī)定禁止預售房再轉讓,但該法正式頒布時,卻又改為上述45條的規(guī)定,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預售房再轉讓予以認可的基本精神。從上述兩案來看,雙方在簽訂協(xié)議時,被告的拆遷安置房尚未建成,但這并不影響該轉讓協(xié)議的效力,而且,以尚不存在或尚未實際取得的物作為標的物訂立合同,在現(xiàn)實生活中普遍存在,合同法也持肯定態(tài)度,典型的例子是融資租賃合同、期貨交易等。

當前理論界對于未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已趨于統(tǒng)一,已認識到不動產登記只是物權變動的成立要件,而非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這一做法的轉變有力地制止了一些借口不動產買賣未登記就主張合同無效,以追求更大利益的不誠信行為。而正確認識并區(qū)分預售房再轉讓合同的效力也有與之相同的社會效果。就上述兩案而言,雙方在簽訂賣房協(xié)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雙方對買賣房屋約定明確,產權亦無其他爭議,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并且訴訟發(fā)生前被告已領取權屬證書的情況下如果仍然僵化地理解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勢必會助長一種隨意悔約,違背誠信的不良社會風氣,也是對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踐踏。

誠然,當前造成一些地方房價飛漲有“惡炒樓花”的原因,目前各地也都有相應的禁止期房買賣的規(guī)定,這些地方性規(guī)定或其他部門規(guī)章也不能作為法院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jù)。另一方面,現(xiàn)實生活中預購房買賣的原因眾多,一味禁止預購房轉讓的立法意圖也難以得到貫徹實現(xiàn)。在房地產市場發(fā)展初期,禁止轉讓可能會在一定范圍內達到抑制房價的作用,但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秩序可能更需要的是市場因素的自然調節(jié)。

總之,上述案例一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標的物確定也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并且被告在前已經領取了房屋權屬證書,應當確認買賣合同的效力。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效力

處理第二類案件時首先要查明被告汪某在出賣他們共有的房屋時是否屬于擅自處分,現(xiàn)實生活中相當多的情況都是夫妻雙方共同決定處分共有財產,具體由一人出面與買方商談,當另一方對約定的價格不滿意,這種情形則不構成無權處分,不影響已簽訂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規(guī)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因此,本案中即使被告汪某出賣房屋沒有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屬擅自處分不動產行為,原告也構成善意第三人,其依據(jù)合同可獲得的利益也應予以保護,而房屋共有人之損失可以向無權處分人主張侵權賠償。理由在于:

1、善意取得制度作為各國普遍實行的一項維護交易安全的民事制度,其適用對象不僅限于動產,也應包括不動產。因為不動產交易也會因登記錯誤、疏漏、未登記等原因發(fā)生無權處分問題,而第三人也同樣存在是否知情即是否為善意的問題。如果不動產交易中第三人取得不動產時出于善意,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fā),應當允許第三人獲得不動產的所有權。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在瑞士、德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立法上也有規(guī)定。具體到本案中,因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被告房屋尚未領取權屬證書,原告也無從審查不動產共有人情況。原告取得房屋支付了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并且已經入住該房屋,雖然這時原告尚未取得房屋的登記證明,但這也是由于被告違約,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所造成的局面,并不影響原告作為善意第三人的地位,應當說原告在一系列過程中是善意且無過失的。

2、從利益衡量角度觀之,如果以被告主張的未經共有人同意的理由確認合同無效,則會使買受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徹底落空。在合同有效的情況下,尚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若合同無效,則使這種可能性完全喪失。而我們知道,此時適用締約過失追究被告責任與正常的合同履行利益之間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如果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則交易中大量的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將極大地降低合同制度的可信賴程度,損害市場信用。不利于市場信用機制的建立,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對交易便捷的基本要求。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質一般情況下是國有劃撥土地,根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許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基于這一規(guī)定,有觀點認為,上述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后,如未到有關部門辦理報批手續(xù),則買賣合同未生效。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xù),或者辦理批準手續(xù)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xù)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xù),但未規(guī)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得轉移。”因《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并未規(guī)定合同必須在報批、登記后才生效(這與擔保法規(guī)定“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有著顯著區(qū)別),因此,上述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后雖暫時沒有履行報批、登記手續(xù),但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權不能發(fā)生轉移,當事人訂立合同之物權變動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交易實例中,雙方對買賣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xù)都是放在合同履行過程的房屋過戶階段進行,而房管部門也是將房地產交易、房屋所有權發(fā)證審批同時進行,由受讓方繳納土地出讓金后再由房管部門批準交易并著手核發(fā)房產證。從實際操作的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影響。

三、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jù)我國房地產管理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購房者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guī)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包括房屋買賣行為,因為房屋買賣涉及的金額巨大,也很復雜,很明顯地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由他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監(jiān)護人民事活動。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所以當購房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時,必須由他的法定人(即監(jiān)護人)來,或者征得法定人的同意,否則買賣行為是無效的。

②售房者必須有銷售房屋的權利,如果售房者為企業(yè)的話,那么在該企業(yè)的經營范圍中必須有房地產銷售這一項,因為企業(yè)法人必須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目前各地對商品房的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如北京市對外銷的商品房實行外銷許可證,內銷的商品房實行內銷許可證,預售的商品房還要辦理預售許可證。售房單位必須辦理銷售的許可證后,才允許將商品房上市銷售。所以,如果售房者銷售的商品房未辦理有關的銷售許可證,那么售房者無權銷售商品房。

(3)售房者和購房者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必須是雙方共同意愿的表示

房屋買賣合同應該是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共同協(xié)商的結果。購房者在選好房后,準備購買時,售房者通常要把事先起草好的房屋買賣合同交給購房者簽字。對此,購房者有權對合同中不合理的條款或合同中未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提出修改意見和增加補充協(xié)議。依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合同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目前,售賣商品房必須使用政府印制的商品房買賣示范文本,其中內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需要修改、刪除和補充。

(3)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是國家制定的,具有強制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和法規(guī)。因此購房者和售房者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也必須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比如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合同中約定,購房者所應交納稅費一律免繳,該條款就違反有關的稅法,因而合同中的此項條款無效。

(4)合同不得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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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買賣合同書

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宅基地達成如下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宅基地。該宅基地總金額人民幣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買受人按一次性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給出賣方后土地的所有權歸買方所有。

3、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

4、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_份,_____份,_____份。

6、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地買賣合同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xié)商,達成轉讓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方將拆__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轉讓給乙方,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_______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萬元訂金,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并交付給乙方后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及土地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xù)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___萬元,并償付同等轉讓款為違約金,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等相關費用);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八、未盡事宜、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份數(shù)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買賣合同書

甲方(賣方):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 的宅基地出售給乙方。 面積為__________ 房屋__________ 間,房間結構為__________ 平方米。__________ 東西至__________ ,長寬:__________ 米。__________ 元( )。包__________ ,__________ 南北至__________ 。

二、雙方議定此幅宅基地現(xiàn)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 括該宅基地上現(xiàn)有房屋折算價值。

三、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 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

四、協(xié)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該幅宅基地所有權屬歸于乙方所有,乙 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異性人等無權干涉、爭議。

五、雙方在協(xié)議簽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給__________ 元( )。

六、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 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 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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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區(qū)**路**號**小區(qū)**號樓**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萬元整。本協(xié)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后本協(xié)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并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系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xié)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 允許范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xié)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xié)議簽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協(xié)議簽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xié)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jù)、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xié)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xié)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xié)議約定,無論今后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并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約中若發(fā)生爭議,可提交沈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聯(lián)系電話: 乙方聯(lián)系電話: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買賣合同(二)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jù)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xié)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房屋買賣合同(三)

甲方(賣房人):張惠,女,身份號:************。

乙方(購房人):李華,女,身份證號:*************。

丙方(房產中介):沈陽市于洪區(qū)某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xx年5月1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xié)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沈陽市于洪區(qū)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原協(xié)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xiàn)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xié)議時明知沈陽市于洪區(qū)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已經發(fā)生區(qū)域變更,由于洪區(qū)變更為皇姑區(qū)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fā)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xiāng)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yè)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 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fā)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xù),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后 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xù)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yè)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 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xù)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 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fā)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xù)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xié)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xié)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zhí)行,此協(xié)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zhí)一份。

簽約地點: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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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合同協(xié)議書

出讓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房權證( )字第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xiàn)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政策法規(guī),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guī)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xié)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萬元整(含柴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一年內,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1.本協(xié)議簽訂后,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shù)胤康禺a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鑒于目前______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xù),待______啟辦二手房過戶手續(xù)時,甲方務必協(xié)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xù),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2.鑒于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xiàn)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二五年八月五日抵押貸款______元整,貸款期限為叁年,至二八年八月五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guī)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xù),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 有關爭議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有關二手房轉讓合同參考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土地使用權限取得方式為_____。

3.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作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后,如發(fā)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_______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_____元,大寫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以(現(xiàn)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計幣____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依法成立。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公司執(zhí)一份。各方所執(zhí)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甲方共有權人意見(簽章):______

(或承租人或上級主管部門)

中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書

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

委托方

備 注

委托權限

代辦各類房產交易手續(xù)(包括:代繳稅費;代辦房產權證;代辦土地使用證;其它)代辦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xù)(包括:代辦理他項權證;代辦注銷手續(xù)),代辦各類房地產(廠房、營業(yè)房、住宅、辦公房)租賃手續(xù)。

房屋座落地點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總金額

平方米 套(幢)

房屋轉讓合同怎么寫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房產情況。

賣方所擁有的房地產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___區(qū)_______路_______小區(qū)_____房(以下簡稱該物業(yè)),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確認為準),房地產證號碼為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買方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房地產內附著設施見附表。

第二條 成交價格。

該物業(yè)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買方在簽署本合約時向賣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作為購房定金,賣方在收取定金后向買方出具收據(jù)。

2、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第二部分樓款,付款方式如下(買方只可選擇一種):

(1)一次性付款( )

①上述第二部分樓款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須在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時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該合同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簽署。

②買賣雙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樓款由買方先交予銀行做資金監(jiān)管。

③國土局正式受理由買賣雙方簽署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且過戶轉讓手續(xù)全部辦理完畢并領取新房產證后,監(jiān)管銀行將第二部分樓款付清給賣方。

(2)銀行按揭付款( )

①買方須于交納定金后_______天內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注;具體的首期款金額以銀行按揭承諾書為準)在指定銀行做資金監(jiān)管帳;并前往銀行、律師樓等地簽署有關按揭的文件;依時交納由按揭而產生的律師、保險、公證、評估、登記費等,買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則視為違約。

②在銀行承諾貸款并出具承諾書后的三天內,買方須和銀行落實計清首期房款(補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樓款總額減去銀行承諾貸款之金額,同時買賣雙方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xiàn)售)》并且辦理過戶手續(xù)。

③過戶轉讓手續(xù)全部辦理完并且買方領取到新房產證后,銀行將監(jiān)管的房款付清給賣方。

第四條 繳納相關稅費

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需付稅費:①營業(yè)稅;②增值稅;③印花稅;④城建維護稅;⑤產權登記稅;⑥契稅;⑦所得稅;⑧公證費;⑨查證費;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買方支付上述_______項費用,賣方支付上述 _______項費用。

第五條 交樓時間

買賣雙方同意交樓時間為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該物業(yè)是以現(xiàn)狀售予買方,買方也認可該物業(yè)之現(xiàn)狀,故買方不得以物業(yè)現(xiàn)狀為由中途拒絕此項交易。

第七條 在該物業(yè)交付給買方使用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yè)之雜費(如水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及土地使用費等)。相關轉名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八條 賣方須保證對上述該物業(yè)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物業(yè)在本次轉讓之前己產生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事宜,賣方應在轉讓完成前處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完成,則己付之定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物業(yè)轉讓予任何人。

如賣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約條款將該物業(yè)售予買方,則賣方須返還買方雙倍定金予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

第十條 于本合約之外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xié)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約不相符的,以本合約為準。

第十一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十二條 本合約一式貳份,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約產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直仲裁,該委員會之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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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yè)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xié)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jù)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guī)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fā)協(xié)議合同。經本協(xié)議本協(xié)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xié)議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本協(xié)議當事人決定聯(lián)合參加青島市×區(qū)×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聯(lián)合投資開發(fā)。

1.2 項目部是本協(xié)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fā)、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guī)劃設計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xié)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yè)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tǒng)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xié)議當事人通過聯(lián)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xié)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fā)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jù)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xié)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統(tǒng)一撥付。

1.7 根據(jù)本協(xié)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fā)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fā)、建設、管理,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fā)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guī)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xié)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shù)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shù)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shù)額過半數(shù)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xié)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xié)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fā)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fā)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yè)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fā)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jié)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shù)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xié)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xié)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fā)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xié)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xié)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xié)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xié)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xié)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jù)本協(xié)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xié)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yè)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fā)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j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jù)《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jù)《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jiān)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jù)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xié)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jù)《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xié)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guī)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xié)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xié)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guī)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xié)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xié)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xù),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xié)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xié)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xié)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xié)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xié)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xié)議。選擇終止本協(xié)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tǒng)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xié)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fā)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guī)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guī)劃設計單位),簽訂《規(guī)劃設計合同》;

4、規(guī)劃方案設計和規(guī)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

8、申領《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jiān)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jiān)理單位),簽訂《工程監(jiān)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guī)劃驗線,開發(fā)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xié)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本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jiān)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jù)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tǒng)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zhí)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p>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jù)本協(xié)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yè)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jù)。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jù)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fā)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fā)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tǒng)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xié)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xié)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tǒng)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式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xiàn)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yè)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yè)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tǒng)一的物業(yè)管理。

13.2 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本協(xié)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yè)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yè)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xié)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xié)議。

14.2未經本協(xié)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xié)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xié)議不能履行的,本協(xié)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xié)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xié)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xié)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guī)范開發(fā),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jù)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jù)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xié)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xiàn)象發(fā)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人是否具有權、是否超越權限和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xié)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xié)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tǒng)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jiān)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xié)商一致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xié)議簽訂后,未經本協(xié)議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xié)議。

17.4 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xié)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xié)議書自本協(xié)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xié)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xié)議當事人各方各執(zhí) 份,副本各方各執(zhí) 份。每份協(xié)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 委托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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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又稱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約束當事人的強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產生既定力和約束力,無效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薄睹穹ㄍ▌t》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有效合同標準。判斷一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主要依據(jù)上述《民法通則》所規(guī)定的條件,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同時具備上述條件,便確認合同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轉房屋所有權于他方,他方受領房屋并支付價金的合同。其中負轉移房屋所有權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稱為房屋出賣人,負給付價金義務的他方當事人稱為房屋買受人。房屋買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不僅要遵守《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的規(guī)定,還應當受《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規(guī)范和管理?!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钡诹畻l第三款規(guī)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贝颂幍摹皯敗睉斫鉃閺娭菩砸?guī)范,說明房地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為成立要件。

實踐中房屋買賣糾紛時有發(fā)生。房屋買賣糾紛涉及到產權、價款、面積、原承租戶的利益等多種問題,但都離不開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問題。那么,究竟哪些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呢?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無效 。房屋的產權為數(shù)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認定無效 。

3、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4、非法轉讓,合同無效。主要包括轉讓(含買賣)下列房地產:①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③權屬有爭議的;④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司法實踐和法學理論上常見的典型爭議有:

1、買賣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的合同效力;

2、轉讓建筑在國有劃撥土地上的房產是否允許,違反了是否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3、房屋買賣合同與產權登記是何關系,未辦理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是否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4、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下面,筆者將結合審判實例就上述問題進行分析。

二、實例研析

據(jù)以研究的案例一:原告李某某與被告日廣公司、福利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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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

出賣人: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

買受人:

身份證: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買受人自愿購買甲方開發(fā)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經濟開發(fā)區(qū)眉山小區(qū),第_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室,該商品房用途為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輔房

[儲藏室車庫]_____單元____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并據(jù)實調整合同總價款。

第三條:房屋計價方式及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元;輔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______元。共計總房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水電無開戶費,暖氣開戶費以供暖部門標準,望釀村村委負擔20%。

3.除上述商品房價款外,甲方根據(j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代收下列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該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計人民幣拾____萬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5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封頂時再支付總房款4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再支付總房款1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項付款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付款的時間(封頂、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滯納金。

1.逾期超過十五天時,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動放棄購房權,乙方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

3.購房客戶在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悔約的,已收取的房款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

如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為年月日,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順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

2.受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響而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時;

3.其它經建筑部門認可的不可預見因素時;

4.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按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1.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屆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xù)。

2.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仍沒按要求付清相應款項的,導致商品房不能辦理交接,按乙方違約處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保修責任及期限。

1.甲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范、質量標準施工,經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時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屬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從而造成意外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xié)助維修。

第十條: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時間的承諾。

交房時達到水、電通的基本要求,必須保證客戶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產權及使用權約定。

1.乙方所購房屋交付使用后,產權等由經濟開發(fā)區(qū)及望娘村委統(tǒng)一辦理。

2.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和土地部門規(guī)定提交所有有關登記手續(xù)。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權登記手續(xù)及相關費用而導致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延遲或不能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選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時,責任方除負擔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另外負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關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出賣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買受人(簽章):經辦人年月日

拆遷安置房購房合同閱讀

出賣人:成都忠捷臵業(yè)有限公司

買受人:徐俐身份證號:

鑒于買、賣雙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xié)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xié)議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于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的同時(即20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xié)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采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于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余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于主合同簽訂后3日內(即20x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xù)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于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xù);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xié)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據(jù)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若買受人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xù)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

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復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復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于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xié)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xù)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簽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qū)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jù)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fā)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fā)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yè)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稅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

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時,可以公證委托的方式委托人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xù),委托應具備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guī)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yè)、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yè)、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并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shù))的,據(jù)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shù))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shù))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shù))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100%。

第四條關于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區(qū)劃范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臺使用權由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并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臺的,由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并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臺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業(yè)管理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并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臺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用途,不得建造構筑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范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范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jù)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xié)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并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手續(xù),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xié)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guī)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并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yè)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xié)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并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xié)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xù),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fā)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fā)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jù)。在成都市市內,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guī)、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xié)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guī)約》和《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并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guī)約》和《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xié)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并對其他條款根據(jù)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徐俐

授權代表:委托人:

年月日20xx年4月9日

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范本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并附帶_________一間,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xiàn)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xx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shù)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于xx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xx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xx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xù)、余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jù)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jù)為證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xx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shù)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注明損失的范圍?)。 甲方如在規(guī)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并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并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xù)。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xù),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以下第____種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xié)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xù)。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寫數(shù)字)(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shù)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shù)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xù)后,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xù)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并協(xié)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大寫數(shù)字)(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shù)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shù)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xù)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愿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xù)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xù)辦理完畢后______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所須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xù)辦理完畢后______天內取得姓名標注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xù)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人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zhèn)洳椤?/p>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說明: 1. 為體現(xiàn)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 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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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合同范本大全

出賣方:(簡稱:甲方)

代表人:

購買方:(簡稱:乙方)

村民委員會(簡稱:丙方)

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畝一次性賣給乙方所有,現(xiàn)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土地買賣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xx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xiàn)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fā)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x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x股權;乙方以貨幣出x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x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下發(fā)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x,綠化率不少于x,建筑密度不小于x,土地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x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手續(xù)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xié)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x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x%,計人民幣x萬元,余下x%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guī)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xié)議,以確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xié)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fā)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xié)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chuàng)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x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x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xié)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yè)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fā)建設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xié)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個人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shù)脑瓌t,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鎮(zhèn)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jù)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xiàn)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土地買賣合同協(xié)議書

簡單商品房購房合同協(xié)議書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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